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时间:2023-11-26 22:05:08 雪桃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控设备使用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精选10篇)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1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取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进行跟踪,确保院内的'治安稳定。

  (四)发现监控设备出现显示不清、无图像等情况时,需及时上报,并立即查看设备监控区域有无异常情况。

  (五)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落实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值班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经物业经理同意方可进入。

  (四)禁止在监控室聊天、游戏,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折装设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五)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物业经理,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不得私自拷贝、外泄监控录像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值班人员每天对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保留,并作好标记,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值班人员对监控区域内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要及时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公司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四、责任追究和惩处

  (一)由于值班人员工作疏忽,造成录像不全、无人值班、替班产生间隔、录像外泄等情况,视情况扣罚100-500元当月奖金直至解除合同。

  (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监控设备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2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门卫人员负责日常对监控系统的监测、维护、管理,承担起设备的维护服务工作,以保障监控系统的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

  2、对长时间工作的监控设备定期维护,如硬盘录像机长时间工作会产生较多的'热量,一旦其电风扇有故障,会影响排热,以免硬盘录像机工作不正常。

  3、门卫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4、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5、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6、学校各处室人员或值班教师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给予积极配合,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

  7、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学校或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做好登记,应及时报总务处。

  8、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3

  井下监控瓦斯数据采集主要来源于井下安设的甲烷传感器及人员随身携带的'便携式报警仪。为了保证传感器测值准确,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真实的瓦斯数据,为合理安排指导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瓦斯数字依据。根据《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

  1、每七天定期对我矿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校验,检查数据传输是否正常、设备功能是否良好、数据采集存储是否完整、监控软件运行是否正常。

  2、根据《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每七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及便携式报警仪进行调校。

  3、调校应使用标准气体及空气气样进行校对。

  4、调校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及相关校验程序对设备进行严格细致的校验。

  5、发现不合格设备要及时修理,更换损坏元件。

  6、设备校验时严禁吸烟,以免造成校验误差。

  7、每台设备至少应反复校验三次以上,以提高校验准确程度。

  8、甲烷传感器低浓元件应使用0.5%、1.0%、3.0%三种标准气体进行校验,高浓元件使用3.0%标准气体进行校验。

  9、便携式瓦检仪使用1.0%标准气体进行校验。

  10、严格按照设备性能要求对报警点、断电点等参数进行校验。

  11、校验过程中应对每台设备校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2、校验记录应每月汇总,报通风科存档保管。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4

  1、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通风安全科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进行安装。

  2、甲烷传感器每周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每7天由监测工和瓦检员、机电工在现场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在测试和使用过程中,断电功能失效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头面的施工,及时处理,处理好后才能恢复施工。

  3、每小班瓦检员必须用光学瓦检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记录到记录本中报安全通风科审查,当两者读数误差超过0.2%时,先以读数大的为依据,采取相应的现场管理措施,并立即汇报通风调度,通风安全区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调校处理完毕。

  4、全矿各头面的瓦斯监测曲线必须进行分析,每小班由通风安全科分析,每天由通风安全科分析,根据分析总结出加强各头面瓦斯管理的措施来,所有分析必须有记录可查。

  5、井下各工作地点瓦斯电闭锁执行断电后,按《龙桂煤矿瓦斯电闭锁执行复电操作指挥程序》执行。

  6、采煤工作面从运、回巷门子口至工作面,掘进迎头从开门点到迎头所有监控设备由施工单位看管,被盗或故意损坏的责任者开除矿籍,如查不出责任者按发下标准情况由施工单位赔偿,探头被盗:2000元/个,损坏探头:500元/个,探头线被盗:5元/米。区长罚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头均由当班的安全员和瓦检员负责,维护、看管,照价赔偿。

  7、监控制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当发现异常或故障时,应在2分钟内汇报安全矿长,调度员应及时调清情况安排处理,并汇报值班领导及矿调度。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5

  1、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需对平安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通风平安科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举行安装。

  2、甲烷传感器每周必需用标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每7天由监测工和瓦检员、机电工在现场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举行测试,在测试和使用过程中,断电功能失效后,必需立刻停止作业头面的施工,准时处理,处理好后才干恢复施工。

  3、每小班瓦检员必需用光学瓦检器与甲烷传感器举行对比,记录到记录本中报平安通风科审查,当两者读数误差超过0.2%时,先以读数大的为依据,实行相应的现场管理措施,并立刻汇报通风调度,通风平安区在24小时内支配人员调校处理完毕。

  4、全矿各头面的'瓦斯监测曲线必需举行分析,每小班由通风平安科分析,天天由通风平安科分析,按照分析总结出加强各头面瓦斯管理的措施来,全部分析必需有记录可查。

  5、井下各工作地点瓦斯电闭锁执行断电后,按《龙桂煤矿瓦斯电闭锁执行复电操作指挥程序》执行。

  6、采煤工作面从运、回巷门子口至工作面,掘进迎头从开门点到迎头全部监控设备由施工单位看守,被盗或有意损坏的责任者免职矿籍,如查不出责任者按发下标准状况由施工单位赔偿,探头被盗:2000元/个,损坏探头:500元/个,探头线被盗:5元/米。区长罚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头均由当班的平安员和瓦检员负责,维护、看守,照价赔偿。

  7、监控制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当发觉异样或故障时,应在2分钟内汇报平安矿长,调度员应准时调清状况支配处理,并汇报值班领导及矿调度。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6

  1、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在图纸上标明;

  2、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点;

  4、为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5、需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7

  一、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级控制线。

  三、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点。

  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空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五、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8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由监控队队长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

  第四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合格证”,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第五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监测部门、供应商共同开箱验收,三方办理验收手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供货单位协商解决,确认数量、质量无误,移交监控队。

  第六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配套的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存,确保资料完整。

  第七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供应部门移交监控队后,监控队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将所有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八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需要投入使用时,监控队库管员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同设备领用人共同确认出库的数量,库管员将领用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九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的;

  (3)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

  第十条 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一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9

  一、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时刻关注监控画面动态,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保卫部报告。

  二、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三、监控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因设备维护或安全检查需要进入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四、除监控室工作人员、保卫部因工作需要查阅监控录像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查阅监控录像。

  五、监控记录、有关监控点和监控范围登记的资料属于秘密资料,一律归档管理,不准个人保管。

  六、监控室工作人员要保守秘密,凡是涉及我矿生产经营的'保密事项不得对外泄露。

  七、不得在监控室乱放杂物和个人非工作用品,物品定位摆放,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10

  为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作业现场的安全由企业负责人全权负责,从业人员应服从企业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科负责对本厂各区域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各岗位人员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2、本厂建立作业现场安全保障体系。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本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本厂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并在作业过程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本厂实行全面安全管理,从业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各场所根据不同作业类型和周围环境及天气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作业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4、作业现场暂时停工的,安全科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产生的.相关费用,企业负责承担。

  5、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作业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6、本厂应当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噪声及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7、企业内部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8、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企业制定的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9、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在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下进行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0、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11、作业现场的运输设备、铲装设备、穿孔设备、破碎设备及凿岩设备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2、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业过程应当设置专人进行监控的,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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