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会办制度

时间:2021-10-14 19:40:3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问题会办制度

工作会办制度

问题会办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项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成效,推动工作落实,特制定项目工作会办制度。

一、会办主体

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工区主任和副主任。

二、会办内容

项目经理和党支部书记负责会办的主持,各工区负责人主要负责本工区的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对会办所形成的决定要认真落实,同时要积极配合项目做好综合治理和外协工作。

三、会办形式

1、定期性会办。项目领导和分管副经理每日到各工区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认真听取施工情况情况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会办,主动协调解决。如无具体问题,要坚持“”零会办”,对下一阶段工作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相关措施,并超前考虑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2、专题性会办。各工区在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对外协调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项目领导班组和各部门、各工区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题会办,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落实到位。

3、应急性会办。对上级、业主和项目领导交办、批办的具体事项,以及各种突发性、应急性事件,项目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各工区负责人要快速反应,立即会办,及时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会办要求

1、注重会办实效。要突出“什么人、什么事、谁来办、怎么办、何时办结”等重点环节,坚持做到“六个明确”,即会办范围明确、会办事项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落实措施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不断提高会办质量,切实保证会办效果。

2、建立会办载体。组织召开的'会办会议,要形成会办纪要、会议记录或以工作交办单形式,明确责任要求,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推动工作落实。

3、强化会办督查。项目主要领导要对会办事项亲自督查、指导,掌握情况,跟踪落实。项目目标考核办法要把各部门、各工区会办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工区及负责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会办事项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项目办公室要加大对工作会办制度执行情况和项目领导会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每月5日前对项目领导上月会办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下发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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