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律制度

时间:2023-05-02 05:50:2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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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律制度

(1)是可保危险的存在。(2)以多数人参加保险并建立基金为基矗(3)以损失赔付为目的。

保险法律制度

保险的

分类

(1)根据保险责任发生的效力依据划分,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2)根据保险设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划分,保险可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3)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4)根据保险人是否转移保险责任划分,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5)根据保险人的人数划分,保险可分为单保险和复保险。

保险公司的设立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主要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其经营业务许可证失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保险

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接受保险人的委托,代表保险人的利益,以保险人的名义,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人进行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

经纪人

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无效条款

釆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①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②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当事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即订立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关系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投保单;其他书面形式

保险合同的履行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①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险合同的变更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内容变更和效力变更。

保险合同的解除

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代位求偿制度

(1)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行为引起的;(2)被保险人未放弃向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3)代位权的产生须在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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