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联合会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1-07-12 15:14:2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联合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学生联合会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是团委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此项制度。

第二章日常档案工作具体管理办法

第一条 团委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档案由秘书部统一分类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主席团监督管理,每月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包括部门会议记录,相应部门材料等),将有关资料交于秘书部归档备案。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活动档案及财务档案等。

第四条 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包括图像资料),活动后必须交秘书部存档,以备查找。

第五条 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门档案,可有文本或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第六条 部长例会会议记录表及会议相关资料由秘书部负责记录及存档。

第三章 档案内容要求:

第一条 人事档案制度

(一)档案范围

个人履历简介、日常工作评定、部门基本资料、部门日常工作记录以及其它有关材料,都作为先进评

选、奖励、试用期调整和届中调整的依据。由秘书部负责考察记录。

(二)档案建立

(1)艺术系分团委学生联合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由秘书部在成员正式加入时为其建立,其中的个人履历的等基础资料个人填写后各部门统一上交秘书部存档。

(2)分团委学生会成员日常表现由纪检人员根据成员日常工作表现随时填写,并和优秀评选的评定挂钩。

(3)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工作评定由相应的人员在届满时填写(干事由部长填写,部长由主席团填写,主席团由团委指导老师填写)。

(4)部门档案是秘书部对各部门日常工作的考核纪录,作为部门考核等先进评选、奖励、试用期调整和届中调整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工作档案制度

(一) 档案范围

包括团委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检查结果及通报、各种通知、通报、决定、计划、总结、建议意见、结构设置、会议记录、提案、上级或外单位来文、各种出版物及印成品、照片及底片、日常考核、奖惩情况等。由团委秘书部整理保管。

(二) 档案建立

(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工作伊始都应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作出本部门在未来一学期内的各项工作设想,每一学期末后交一份工作总结由办公室存档。

(2)各部门会议记录与提案表

各部门应详实的纪录部门例会开展情况,各部门应在每个月末将部门例会会议记录表交至秘书部并领取下月例会会议记录表。

(3)部长例会会议记录

团委学生会全体例会及部长例会由秘书部做好会议记录及存档。

(4)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建立工作日志。

工作日志作为部门工作档案保存,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秘书部以及纪检部定期检查并将重大事项列入团委学生会工作目录。

第三条 活动档案制度

(一) 档案范围

活动的申请书、经费物品申请、计划书(策划书)、实施方案、海报底稿、节目单、照片、活动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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