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时间:2024-03-15 10:09:47 玉华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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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精选13篇)

  奖惩制度是奖励制度与惩戒制度的合称,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欢迎阅读借鉴。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精选13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1

  一、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

  (一) 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友好百盛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2

  一、单位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给予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3

  一、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内容之一。

  二、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1、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火险隐患整改及时,消防器材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业绩突出的;

  2、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工艺火警,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改善全公司消防设施方面有明显贡献的。

  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热爱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制度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重大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对敢于揭发报告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者,按罚款额20%给予奖励,中层领导以上干部和职能部门人员抓的不予奖励。

  四、在禁烟(火)区吸烟的扣罚300元,在禁烟(火)区发现烟蒂的扣罚责任单位领导10元/根,在禁烟(火)区内点蚊香的`扣罚300元。

  五、不按规定使用电炉的,电炉没收并扣罚100——500元

  六、未经批准,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或乱引插座的扣罚100元,并通报批评,无电工操作证进行安装电路的,扣罚30元。

  七、未经批准,擅自在禁烟(火)区明火作业的,扣罚施工单位和操作者100—500元;导致重大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未经批准,擅自无故动用消火栓和消防器材的,扣罚动用单位责任人200元,扣罚动用个人50元。

  九、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不善,造成火灾事故的按公司《行政奖惩管理办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4

  为了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制度,将各项消防责任落实到各个部位、各位员工,切实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这一的部门、人员:

  1、对消防工作一贯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

  2、经常进行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险隐患的;

  3、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敢于制止违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

  5、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成绩显著的;

  6、及时开展消防宣传,所属员工未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时迅速将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火灾发生的;

  8、发生火灾时,积极勇敢参加灭火战斗的。

  二、惩罚

  1、有下列违反消防规定行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违章外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处50-100元罚款及警告。

  A、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尚未造成后果的;

  B、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占用、堵塞疏散楼梯、通道的;

  D、未经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私自增加电器设备的;

  E、消防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的;

  F、私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与扑救火灾及抢险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及规定限期消除火险隐患的;

  H、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I、谎报火警或者损坏消防电话及其它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标志的。

  2、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将对直接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处于降职、留店查看、辞退等处罚并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A、违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灾事故的;

  B、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处理听之任之引发火灾事故的;

  C、违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灾、爆炸场所吸烟造成火灾事故的;

  D、扑救火灾时,畏缩不前、退却或延误的。

  以上奖励或处罚由本部门或保安部提出,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5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酒店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书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最后警告、开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保安部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6

  第一条 为了确保场所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学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场所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评,也可随机进行抽查考评。

  第三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三)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四条 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批评: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和遮挡生产、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使用明火作业者;

  4、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6、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7

  一、对在消防工种中有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和晋级,提职。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处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为标兵、先进称号的单位。

  2、防火工作被评为先进称号的个人。

  3、制止违章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4、监测、检查及时发现早期重大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

  5、热爱消防工作,组织参加防火安全活动,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同违反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做斗争。

  6、认真贯彻消防法,开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防火责任人和专(兼)职防火工作人员。

  7、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英勇顽强,奋不顾身,积极参加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1、对存在火灾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的。

  2、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及占道挖沟、暂设等未经消防审核、批准擅自开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压、圈占、损坏、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的。

  4、不顾火灾危险性,盲目生产、施工、运输、贮存、动火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灾损失不足2000元的。

  6、公共场所管理混乱发生火灾,尚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各工种及要害岗位人员在操作、管理中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不履行职责的。

  2、在禁止动火的单位、部位、岗位、地点、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的。

  3、谎报火警、阻碍火灾扑救造成后果的`。

  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室内外防火通道,经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未经批准、私拉乱扯电器线路,使用电器采暖设施,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的。

  8、消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0、造成火灾损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予以拘留。对失火单位防火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5%进行处罚。

  七、对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

  八、对矿业公司内部员工和单位的罚款,由消防部门出据《罚款通知单》,从单位工作款中扣出,作为消防安全奖励基金使用。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8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奖惩办法,以促使员工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南通中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

  职责:

  安全生产隶属安全小组、生产部(部门)、安委会、企管办、管理部考核。

  消防安全隶属相关部门、人保部、安委会、企管办、管理部考核。

  交通安全隶属相关部门、人保部、安委会、企管办、管理部考核。

  奖励:

  各级应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评比和奖励先进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一般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评比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班组或员工应给予奖励,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发给奖金四种类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规、公司的安全、消防环保管理制度及规定,成绩显著,全年实行七无(无重伤、无死亡、无火灾、无爆炸、无急性中毒、中暑、无重大设备事故、无同责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的部门。

  (2)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3)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4)在事故抢救中,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5)在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科研成果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成功者。

  (6)遵章守纪,坚持原则,敢于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7)对公司下达的以及其它要求整改的事故隐患,态度积极,整改得力,成绩显著者。

  (8)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消防组织落实,防火制度健全,防火措施得力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评比奖励程序:

  每年年底由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按上述条件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报企管办,由企管办审核后与公司先进员工名单一起报管理部批准。

  对获得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惩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除给予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外,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因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而发生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者。

  (2)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安排无证员工进行特种作业和其它作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者。

  (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等,不采取措施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者。

  (4)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报告或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既不及时整改,又不采取防范措施而发生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者。

  (5)不落实新员工帮带责任人以及不进行严格的工段、班组二级转岗教育而造成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6)破坏事故现场,更改有关记录,弄虚作假,刁难阻碍对事故的调查甚至嫁祸于人的。

  (7)隐瞒事故真相,瞒报和拖延不报的。

  (8)出了事故不及时开分析会,不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而发生重复事故的。

  (9)事故发生后,不立即报告,不积极组织抢救的。

  (10)对事故处理不坚持原则,袒护、纵容、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11)对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阳奉阴违,拖延不改而由此发生事故的。

  (12)部门领导、班组长及专职安全员,对分管及所管辖范围内违章违纪员工不加制止,不追究责任人,听之任之,不负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主要责任者的责任,给予经济处罚(三个月内奖金按70%~90%标准发给并处以200~8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情节严惩的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的'。

  (2)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设备,将消防设备、工具挪作它用,损毁或拆除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的。

  (3)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私自把机动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4)凡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的,以及未经安排擅自操作特种设备的。

  (5)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护用品、用具的一次性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6)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

  (7)因违章造成他人伤害的,除视情节予以处罚外,肇事者须承担被伤害者医药费的10%。

  (8)对虽未造成后果,但其违章行为可能造成恶性事故发生的。

  (9)对维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人员,在制止处罚违章违纪时,进行无理取闹,围攻辱骂,甚至动手打人者。

  (10)对其它违章者按公司《关于实行停工再教育的规定》执行。

  发生下列情况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发有关部门的奖金。

  发生重伤、较严重火警一人(次)的,扣所属部门月度奖金总额的2.5%。

  发生伤亡、火灾一人(次)的,扣所属部门月度奖金总额的5%。

  (同责以上交通事故造成重伤的按5:3:1扣罚,造成伤亡的按5:3:2扣罚)。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9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据《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奖励。

  1.1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1.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1.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1.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

  1.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1.6被评为公司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的,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以及被评为市级先进的。

  二、有下列情形(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

  2.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

  2.2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2.3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2.4未经消防局批准而擅自进行扩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审要求而被责令拆除的'。

  2.5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2.6发生火灾后,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2.7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2.8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2.9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3.1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禁火区的。

  3.2厂房内吸烟的。

  3.3不听从或侮辱检查者的。

  3.4违反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3.5不按公司消防部门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3.6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动火手续而不制止的。

  3.7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灭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3.8对本单位、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3.9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

  3.10违反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11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四、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400元的罚款

  4.1未向消防部门办理申请、登记,私自使用、安装大功率电炉等电器;未能按照上级消防机构和公司消防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4.2装修、改建、扩建、明火、用电未经审批而动工的。

  4.3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作业的。

  4.4未按制度、职责、程序办事,影响消防工作的。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10

  为促进全校师生关注消防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检查、考核的内容,特制定如下消防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奖励:(奖励级别可分别依据贡献大小,给与奖金,全校通报表扬。)

  1、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普及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积极参加、组织扑灭火灾避免重大事故的;

  3、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4、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重大改进意见成绩显著的;

  5、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处罚:(处罚级别分别为开除、留校查看、降职降级、一次性扣罚工资、行政处分、全校通报批评等。)

  1、随意倾倒石油液化气残液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

  2、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3、随意在校园内焚烧树叶、垃圾的;

  4、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用途的;

  5、损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

  6、非火警擅自使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的;

  7、未按规定要求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校内动用明火作业的`;

  8、违反规定私拉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11、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12、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脱岗的。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11

  为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调动各级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考评奖惩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运行监督

  1、消防主管每日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相应部门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酒店规定予以处罚。

  3、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对各项制度中不适应实际之处进行修改、补充、不断完善控制方案。

  二、奖罚权限及程序

  1、奖励金额100元以下,罚款200元以下时,由消防主管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即可,高于上述额度的,须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2、奖励权一般结合消防评比使用,特殊情况例外。

  3、奖励、处罚的金额应在奖罚后次月发工资时兑现。

  三、消防管理奖励制度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险事故,积极扑救火灾,使人身安全,财产免受损失或小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事迹突出,奖励200元。

  5、对消防器材、设施、能坚持经常检查和保养、使用灵活有效,奖励50元,四、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1、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2、对本部门、本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3、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火灾后果不严重的)。

  4、私自挪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三)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1、未向保安部申报、登记、私自使用、安装电炉等电器的。

  2、不能及时按照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3、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4、非电工人员,乱私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5、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擅自拆卸烟感、温感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罚款

  1、不符合电、气焊防火安全要求而进行焊割作业。

  2、考核消防知识不合格者或组织消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

  3、在非吸烟区吸烟和在吸区乱扔烟头、火柴梗或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12

  为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促进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本单位其他领导及消防工作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每季度逐级对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3、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员工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4、下列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对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

  (2)对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制止者;

  (3)对发现并制止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

  (4)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突出的;

  (5)在危急时刻,防止了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或发生火灾后能及时报警,予以扑救,减少损失的;

  (6)在消防安全设施、技术装备上有重大革新及发明创造,成绩显著的;

  (7)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下列行为将根据情节对当事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给予以行政处分:

  (1)不执行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

  (2)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逐级防火责任制不明确或消防安全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作业、违章蛮干的;

  (5)对火灾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6)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7)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6、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13

  为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由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保安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一次。

  三、消防安全考核工作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考核结果列入经理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的。

  3、发现初起火灾并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火灾损失的。

  4、在扑救初起火灾工作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的。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技能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的。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2、擅自使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的。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会报火警的。

  5、无故不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

  六、公司将在年终工作总结按考评情况,填写《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记录表》予以奖惩。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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