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时间:2024-05-23 10:26:0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合集9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计划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疗卫生工作计划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合集9篇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1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监督

  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

  2.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黑诊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医、假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二)血液安全监督

  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一)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局疾控股。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及时上报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1月10日前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盖章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疾控股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2

  按照《X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x卫医管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思路方法,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患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机制、运用信息技术等措施,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要求,适应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我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领导小组,制订了行动方案,逐条明确分工,为各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环境安全

  1、各医疗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

  2、加强院内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

  3、要求一定要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为患者提供清洁卫生的医疗环境。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同时定期做安全检查,积极整改落实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提高安全工作。

  三、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1、各医疗机构对本院服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环节,让功能科室布局更加合理,方便患者就医。

  2、执行“一医一患一室”诊查制度,在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设置私密性保护设施,不在住院患者床头卡写入院诊断,除监护病房外,杜绝男、女患者同室现象。

  3、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有便民门诊,有候诊椅,有饮水设施。

  四、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

  1、医护人员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充分尊重。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3

  为了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净化医疗市场环境,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现将**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坚持打击和规范并重,坚决取缔“黑诊所”,严肃查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专业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药店坐堂行医行为、非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教育,做好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二)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严肃查处采供血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采供血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三)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放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治疗卫生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及个人防护和剂量检测等情况,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四)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把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作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打击和规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围绕工作重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全县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实现监督重心下移,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各项整改措施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努力实现医疗卫生监督的总体目标。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印刷传单等形式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要充分发挥一级哨点单位(镇卫生院)和二级哨点单位(村卫生室)打击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的作用,带动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把打击非法行医的触角延伸到各行政村。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依法就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4

  为及时处置我院的医疗废物,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成立我院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二、分类收集办法和具体工作计划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别装于符合《医疗废物支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袋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由医院交专门机构处理。6、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由医院集中交专门机构处理。

  7、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生物制品等高危险废物,首先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8、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9、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0、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三、制度建设

  1、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2、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3、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制度。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医疗废物警示制度。卫生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

  5、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6、处罚制度。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7、警报制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四、培训计划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5

  一、支援目标

  通过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通过三年的建设发展和对口支援,使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学科建设、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支援内容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每次需要向受援卫生院派遣3名支援人员,原则上以中级职称为主,根据当地卫生院特色,驻守受援医院开展临床诊疗、教学培训、重点学科建设等技术援助活动。

  (二)根据受援地区需求,支援医院不定期派出专家到受援医院进行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危重病例抢救等。

  (三)与受援医院建立疑难重症会诊、转诊绿色通道,免费接收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接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或进修学习。

  (四)按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务人员3个月轮换一次,中途不可换人。轮换人员于各季度首个周一为交接日。为合理搭配资源,医院将各个科室下乡进行了排序,希望各科室严格按照顺序派遣人员完成下乡任务。

  (二)如科室有人员进修、休假或者其他因素导致不能下乡的情况,可提前向医务部申请后延。由医务部核实情况后决定该科室是自动后延还是调至最后一批。在所有科室轮转完成前每个科室只可申请后延一次。

  (三)如有个别医务人员涉及到晋升职称需要下乡的,可向医务部提出申请,由医务部和申请人及下批下乡科室沟通后优先安排需要晋升人员下乡。

  (四)凡是由意外事件导致下乡顺序或人员改变的,由医务部在本月的质控动态上进行公布,请各科室留意质控动态以便及时安排本科下乡工作。

  (五)支援人员派驻期间由受援医院统一管理,并参与受援医院的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参与当地义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六)所有下乡人员在下乡期间不担负本科任何工作,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从下乡单位调回,如有特殊原因,由科室主任或个人向医务部提出申请,医务部上报领导审批后再行决定。一旦发现科室擅自将下乡人员调回科室工作,或个人无故回科工作的将给予下乡个人及科室每工作日40元的处罚。

  (七)下乡人员需要请假并低于3天的,先向受援医院负责人请假,待批准后电话通知医务部备案;需请假3天以上的待受援医院负责人批准后,书面向医务部主任说明原因。

  四、下乡考核及奖惩措施

  (一)所有派遣人员在下乡期间除日常工作外,必须完成其教学、查房、考勤等考核任务。(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教学任务每两周一次,授课时间严格按照两周一次进行,下乡结束时授课低于四次者,或每次授课时间间隔低于一周者均视为不合格;查房任务每周一次,下乡结束时查房低于8次者视为不合格;所有派遣人员在下乡期间必须每天填写考勤表,简单记录当日工作情况,考勤率低于80%视为不合格。

  (三)以上三项考核一项未完成扣除一个月的下乡补助;两项任务未完成的扣除两月下乡补助,并通知受援医院不予给其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三项任务均未完成的,扣除两月下乡补助,不予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安排其重新下乡进行考核并对其所在科室进行500元的处罚。

  (四)在下乡期间,下乡人员的每月考勤将由医务部上报,拿院平均奖。下乡结束后(或下乡结束前一周)将任务考核表及下乡总结交至医务部,由医务部审核完成后给予下乡补助,并通知当地卫生院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

  (五)前往XX下乡的.个人补助按照每月22天,每天20元,共三个月进行发放。

  (六)凡是派遣人员下乡的科室医院将给予每科每人1000元的科室奖励,并与年终绩效挂钩。无特殊原因拒不派遣下乡人员的科室将给予每科2000元的处罚。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6

  一、全面清查,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档案

  (一)以区卫生局医政科、区卫生监督所为主力,在6月底前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基本情况,进一步进行细化分类,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基础档案,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二)结合卫生部颁发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37号),加强对盲人开展医疗按摩的监督管理,对盲人按摩诊所进行详细摸底,并建立基础监督档案,逐步规范管理。

  二、严格机构审批管理,确保医疗服务安全

  1、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设置规划做好医疗机构准入工作。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

  2、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把好医疗技术准入关。加大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监督力度,各机构要严格按级别、类别规范开展医疗业务。

  三、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尤其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打击隐藏在招待所或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任何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五)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六)以全面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突出工作重点,规范执业行为

  (一)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生或无任何个人行医资质人员开展医疗诊疗活动,规范执业行为。对乡村医生在城区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个体医疗机构给予注销并依法予以取缔。

  (二)开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执业行为。对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继续推行“五统一”管理(机构名称与单位门牌统一、医疗机构监督信息公示统一、医疗文书统一、资料管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使全区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统一化、正规化。

  (三)加强突击行动,重拳出击,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强化执法的同时,对屡打不改的“钉子户”,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条款,及时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五、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广告

  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使医疗广告真实可靠。继续加大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其他媒体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重点对医疗广告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大医疗服务机构院感工作监督检查

  (一)由卫生监督所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科室的`空气、物表、医护人员的手消毒情况以及消毒液的有效成分;临床各科室的内窥镜,口腔科专用器具,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器,血液透析室渗透液、反渗水等的消毒效果进行重点监测;小型医疗机构重点监测治疗室消毒效果及使用中消毒液有效成分;各医疗机构重点部位均监测紫外线辐照强度。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消毒用品标识明确,使用期限有效,消杀效果有效;检查消杀记录情况。

  (三)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对我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推进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贯彻落实。举办院感专职人员的岗位培训,探索建立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院感管理制度并强化落实,规范院内感染事件信息管理,及时、依法、规范处理院内感染事件。

  七、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市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否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7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8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广大干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根据《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计划”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发展情况,现将医疗卫生近期发展提升计划如下:

  (一)推进标准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快推进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区卫生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四级医疗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县、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流程规范”的目标。

  1、2014年完成河西、拉日马、乐安、甲拉西、洛古5所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同步推进内涵建设;以前村卫生室项目点多、分散,投资少,实施难度大的实际困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滞留资金打捆,拟建设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购买医疗设备,完成雄龙西乡提坝村、沙堆乡科查村、如龙镇高山村、洛古乡亚所村、麻日乡麦坝村5所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2、2015年前启动县疾控中心包虫病防控实验室及业务用房建设,日巴、饶鲁、友谊、银多、雄龙西、和平6所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3、2016年前启动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指导站业务用房新建项目。

  4、2016年完成全县所有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同步推进内涵建设。

  5、2016年前完成30所高海拔地区村卫生室建设。

  (二)加快推进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着力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健全工作规范和评价体系,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指标,到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和更新力度,逐年配置重大疾病防治、食品风险监测、职业病防治设施设备。到2015年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a类检测设备达标率90%以上,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达到85%以上,有效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加强鼠疫防控,推进肝炎防治,实施包虫病综合防控规划,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全面建立“政府保覆盖、卫生保质量”的`免疫规划工作机制,到2015年,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3%以上,传染病发病率较2012年下降2%;到2020年,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5%以上,传染病发病率较2012年下降5%。

  2、提升妇幼卫生保健水平,确保母婴安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落实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依法开展助产技术准入、管理与指导,健全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提高住院分娩率,到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70%,到20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产儿科建设,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到2015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到12‰以内,202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到10‰以内;强力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和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常规工作;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妇幼卫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

  (三)加快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造就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目标,切实解决卫生人才量少质弱、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

  1、扩充卫生从业人员总量。一是为确保各类医务人员编制需求,县委编办要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省州规定动态调整增加医技人员编制,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需求。二是畅通医技人员补充渠道,做到“有编即补”。三是通过阳光天使计划、招聘执业医师等方式引进紧缺人才。

  2、提高卫生从业人员服务能力。依靠省民族地区卫生十年行动计划和“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推进“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教育、强化培训、定向引进、对口帮扶、激励稳定”五大行动;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柔性流动,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加快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引进一批有特长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高级人才,基本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趋于科学化的医学人才队伍,使卫生事业发展保持持久的活力和后劲。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9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监督

  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

  2.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黑诊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医、假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二)血液安全监督

  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一)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局疾控股。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及时上报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1月10日前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盖章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疾控股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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