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14 15:48:03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统计工作计划3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工作计划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统计工作计划3篇

统计工作计划 篇1

  为切实做好我乡20xx年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目标达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的上报准确率达98%,及时完成计划生育统计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今年我乡计划组织18个村、(居)委会计生专干学习“一法四法规”及各项业务,重点学习了生育政策、统计口径、统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利用每个月统计员例会的机会,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畅谈相应的对策和办法。例会注重业务知识灌输与加强政治教育并举,提高村专干的业务水平,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力争她们树立“三个观念”,即:服务于人口计生工作全局,用新的事实和数据反映真实情况,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全局观念;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为最高目标,不断改进和完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的手段和方式,为领导决策和基层以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的服务观念;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解决好统计数据的'社会公信度问题的质量观念。

  二、加强生育指标审批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一、二、多孩生育指标的审批,要继续坚持“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集体审批”的审批程序。村计生专干要及时掌握每一个应生对象的个案信息和生育意愿,及时督促和帮助每一个应生对象办理一、二、多孩生育的审批手续,尽量减少先孕后批现象的发生,杜绝先生后批现象,确保上报的计划一、二、多胎出生均有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予以证明。要加大对一、二、多胎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的管理力度,对已满两年以上未孕未育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因户籍变化或其它情况,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其已经领取的生育指标,该废止的要向本人宣布作废,并张榜公布。符合再生育条件,本人又有生育要求的,要对原审批的生育指标确认有效。生育证发放准确率100%。

  三、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工作

  各村计生专干要加强对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生育登记手续、统计报表等各种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要按年度、按类别、按使用情况进行分类,当年的统计资料暂用档案盒保管,历年的统计资料要按类别装订成册。必须送交档案室,平时工作又常需要查阅的,要备份一套。要保证做到村(居委会)不漏户,户不漏人;在育龄妇女管理上,要做到每个育龄妇女一张卡片,信息全面;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综合台账的使用上,要做到能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种信息,实现“月月清”,达到“五清两相符”。即:人口变动情况清,初婚情况清,生育指标落实与《生育登记单》发放情况清,孕情和生育情况清,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与补救措施情况清;帐卡册与台账相符,台账与实际相符,确保wis数据准确无误。

  四、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我乡要求每个村的计生专干每月3号前将统计报表报送到办公室,做到科学统计无水分。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确保服务到位。定期深入各村指导计划生育卡、表、册等要案资料的建立。

统计工作计划 篇2

  一、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认真做好经常性统计工作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多管齐下,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把基础工作的重点从统计系统内转向乡镇和基层企业,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要高度重视乡镇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部门、乡镇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夯实统计基础。

  二、继续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一是做好人口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认真对普查表进行审核、改错、过录,光电录入等,初步产生本次普查的主要数据成果。二是完成总结和先进评比工作。三是做好普查的资料整理归档、资料编印、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等后续工作。

  三、加大力度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抓好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认真做好重点统计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二是认真做好中心镇统计工作和中心镇统计考核工作。三是继续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四是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

  五、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我县经济运行动态的分析预警和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测工作,每季度按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努力把握经济运行规律,提高预见性,增强时效性。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抓住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和统计分析。三是努力完成各种临时性统计工作任务。四是通过各种媒体、统计咨询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做好信息共享。

统计工作计划 篇3

  为贯彻落实市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督检查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20xx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平时检查与专业监审相结合,由市统计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做好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

  (二)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

  3、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善统计制度建设等方面;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4、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数据核查。

  (四)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各被监审对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自查自纠。各被监审对象应于5月10日前向市统计局法制处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统计数据核实表、自查自纠情况表,并说明自查及误差数的纠正情况,误差数应在4月份全部纠正到位(统计数据核实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第二阶段:从20xx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市统计局对上面列出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统计抽查监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镇(街道),市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被查询镇(街道)、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书面据实答复有关查询事项。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数据查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本局各相关科队室、调查局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对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镇(街道)和单位的监审,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等作为统计监审的主要内容。

  2、市局重点监审地区,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市局监审工作的实施,由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并提前通知被监审地区和单位;监审结束后由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或处理建议。

  4、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予立案查处,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必须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并将监审检查的有关证据资料和处理建议报市局法制科,按照《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5、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市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执法检查纪律》。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单位根据执法人员遵守执法检查纪律情况填写《市统计局统计检查廉政情况反馈单》(见附件3),寄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大楼B15层统计局内),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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