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07 23:57:39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监督工作计划集合八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拟起计划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工作计划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督工作计划集合八篇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厂技术监督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的开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我厂发电设备运行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性的不断提高。现依据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海南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华能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技术监督规划要求,特制订我厂20xx年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一、20xx年技术监督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超前预控、闭环管理”的原则,完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提升制度标准的执行,着力强化生产基建过程监督,着力提升人员的技术水平及能力,保障设备的安全、经济、环保运行,为我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做出新贡献。

  我厂应确保技术监督体系的正常运作,高效运作,通过监督网络的定期会务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人员培训和专业交流工作,督促我厂技术监督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二、技术监督标准和规范

  2.1. 20xx年1月西安热工院发给我厂20xx年度水力发电厂绝缘32项、电测与热工计量16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25项、励磁9项、节能8项、环保14项、金属(含特种设备)24项、化学17项、电能质量11项、监控自动化27项、水轮机35项、水工21项等

  12项技术监督用标准目录清单。

  2.2. 及时收集技术监督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的制订和修订信息提供给电厂。对本年度新颁布实施的有关技术监督用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收集制作成电子版文档后发送各电厂贯彻执行,。

  2.3. 参与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人员上岗资格考试题库的编制工作。

  三、技术监督信息报送和技术监督季报学习

  我厂高度重视技术监督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报送及时,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杜绝瞒报、漏报和迟报。报送内容包括监督计划、季度总结、年度总结、信息速报、整改计划、会议纪要等。报送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前必须经过副厂长审核,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我厂重视对集团和公司技术监督季报的学习,督促认真学习公司技术监督季报,对照季报中相关案例组织进行隐患分析、排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预防同类型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季报中提出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督办问题的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的落实工作。

  四、技术监督现场检查和复查

  4.1. 西安热工院对我厂进行20xx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工作两次,分别定于20xx年5月及11月。

  五、培训与会议

  5.1. 在我厂的年度生产工作会议中,全面总结20xx年度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安排20xx年度的技术监督工作。

  5.2. 组织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参加20xx年4~6月集团公司组织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监督标准、保护整定计算、软件逻辑管理及故障分析专题培训。

  5.3. 组织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参加20xx年8~9月集团公司组织的水力发电12项技术监督标准分批集中宣贯。

  5.4. 做好各级人员对国家、行业和公司新版技术标准的学习贯彻工作,并督促各专业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和技术监督管理知识的学习,通过集团上岗考试,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的素质。

  六、技术监督年度要点

  6.1. 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网络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加强技术监督各种制度、标准等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强各级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加强各种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标准的`要求,做好定期设备检查、检验、试验、调整和评估等工作。

  6.2. 加强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海南公司电力技术监督季报和技术监督通讯、专业会议纪要、设备事故通报的组织学习和落实工作。

  6.3. 加强机组检修中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需要停机才能实施的试验、检验以及技术监督动态检查提出的整改项目,进一步提高机组检修技术监督工作质量。

  6.4. 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对由于技术监督工作不到位引发故障停机的电厂进行专项检查,并根据安全生产绩效目标及相关考核办法提出奖惩意见。

  6.5. 应高度重视国能安全[20xx]161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落实工作,细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到位,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为贯彻落实市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督检查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20xx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平时检查与专业监审相结合,由市统计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做好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

  (二)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

  3、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善统计制度建设等方面;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4、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数据核查。

  (四)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各被监审对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自查自纠。各被监审对象应于5月10日前向市统计局法制处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统计数据核实表、自查自纠情况表,并说明自查及误差数的纠正情况,误差数应在4月份全部纠正到位(统计数据核实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第二阶段:从20xx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市统计局对上面列出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统计抽查监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镇(街道),市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被查询镇(街道)、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书面据实答复有关查询事项。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数据查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本局各相关科队室、调查局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对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镇(街道)和单位的监审,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等作为统计监审的主要内容。

  2、市局重点监审地区,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市局监审工作的实施,由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并提前通知被监审地区和单位;监审结束后由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或处理建议。

  4、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予立案查处,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必须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并将监审检查的有关证据资料和处理建议报市局法制科,按照《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5、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市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执法检查纪律》。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单位根据执法人员遵守执法检查纪律情况填写《市统计局统计检查廉政情况反馈单》(见附件3),寄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大楼B15层统计局内),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监督。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根据《20xx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经常性工作的开展,制定20xx年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重点监督检查2月6日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月,以多种形式收集掌握各区县、市级机关各单位贯彻落实“2·6”大会精神、制定本年度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办实事项目等情况,编发简报,加强指导。

  3月,建立100个企业联系点、10个重点项目联系点,3月下旬,以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检查了解市级机关贯彻“2·6”大会精神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第二季度:重点监督检查加强处室作风建设的落实情况。

  4月,组织监督员以回访等方式,督查“群众评议机关”中有关投诉件的办理情况,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能解决的问题争取在6月底前全部解决。

  5月,围绕加强处室作风建设,组织监督员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月活动。一是组织部分监督员走访群众评议人联系点,了解机关重点处室履行审批、执法、收费、服务职能等情况。二是组织部分监督员走访重点项目联系点,了解市级机关相关职能处室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中转变作风情况。三是组织部分监督员以暗访方式,了解机关服务窗口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情况。

  6月,组织监督员走访百企联系点等多种形式,了解市级机关有关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方面的情况。

  第三季度:重点监督检查市级机关落实办实事项目、履行承诺制方面的情况。

  7月,组织监督员走访街道、社区和群众评议人联系点,了解市级机关涉及基层和群众的办实事项目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8月滤布,监督检查市级机关部分单位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情况。

  9月,组织监督员对市级机关部份直属处级事业单位落实“六公开”制度、依法行政的情况。

  第四季度:重点监督检查评议处室工作等情况。

  10月,组织市级机关部分作风建设联络员,采取互查方式,了解市级机关各部门制定评议内设处室方案及进度、任期满五年的重点处室负责人轮岗交流情况。

  11月,组织监督员走访身边群众,了解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下旬集中交流监督情况,汇总群众比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提交有关部门解决。

  12月,组织对市级机关部分重点处室进行作风评议,开展对市级机关各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评价。

  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措施

  1、加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的学习培训,了解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任务、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计划,增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2、认真研究和改进搞好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客观性和时效性,压滤机滤布尽量减少对机关正常工作的影响。

  3、及时汇总和反馈监督检查情况,协助有关单位搞好对监督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增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

监督工作计划 篇5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伤亡,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监督检查对象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水上道路施工企业。

  三、监督检查任务

  1、综合性检查:全年组织4次;

  2、局领导班子带队督查:全年组织2次;

  3、邀请第三方专家检查:全年1-2次;

  4、专项检查:根据时节和上级部署及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

  四、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2、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3、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1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规范检查文书。在对各单位检查督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督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统一使用规定的文书,做到手续完备。

  (二)认真落实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三)建立举报制度。县局安全办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交通运输各单位也要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监督工作计划 篇6

  20xx年是工商部门体制机制改革关键之年,也是工商部门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应对新的挑战十分重要的一年。20xx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心工作,倾力服务发展,突出关注民生,积极应对机制体制改革,全面保持队伍稳定,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实现工作业绩新突破。

  一、积极应对改革,全力保持队伍稳定

  20xx年工商部门面临的改革,包括体制的改革,也有工作机制的改革。体制的改革就是工商部门由省以下垂管改为由县政府主管,工作机制的改革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移交,企业设立登记制度的改革。改革期间,我们不消极、不抵触,积极应对,带好带稳队伍,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基础上,保证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推行服务至上,创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工商局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的相关政策,重点抓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使零成本注册、零首付出资、低门槛准入等优惠政策惠及到更多企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力争到20xx年底,全县企业达到1500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00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50户。同时,从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取消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报告制,具体如何执行,总局正在制定相关办法。待办法出台后,我们将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研究探索加强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

  二是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供优质服务,在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基础上,在一些审批办理事项中推行“审核合一”,把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全程服务、登记免填单等服务举措延伸到更高层面。

  三是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坚持提前介入、全程帮办、专人包办、跟踪服务,积极支持全县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在我县落地生根。继续推行“不说不能办,只想怎么办”工作理念,坚决不出现因工商登记原因致使项目不能在我县落地问题。

  四是继续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广泛开展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加大商标行政指导力度,制定实施“一企一策”商标服务规划,进一步推动商标总量稳定增长,年内新发展商标5件以上。积极协助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围绕支柱行业、特色产业和重点企业加强工作,力争成功争创省著名商标2件以上。

  三、加强市场监管,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一是切实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推行“监管最高境界就是服务”理念,将履行监管职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对经济社会发展更高层次的服务,作为改善发展环境的具体体现。

  二是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抓好日常监管和流通许可两条主线,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执法机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合法。加大经费保障,做好抽检和快检工作,提高食品检测的覆盖面,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继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经营者自律水平。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未移交之前,坚决站好最后一班岗,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三是抓好其他市场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治理商业贿赂、查处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打击合同欺诈和“傍名牌”等工作。完善广告监测体系,促进媒体加强自律,实现广告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企业。继续拓宽执法领域,狠抓一些大案要案的查处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突出关注民生,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12315系统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消费者诉求热点,深入开展维权执法行动。继续扩大12315“七进”社会覆盖面,努力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

  二是深入推进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自律水平,着力打造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上的公信力。

  20xx年,改革是主题、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关键。在20xx年,我们将做到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统一,进一步强化监管,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为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监督工作计划 篇7

  一、日常监督计划

  (一)时间:每季前10日我局稽核股对上季度本局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

  (二)20xx年度日常监督重点:

  1、养老保险费征收和个人账户管理:核查个人账户历年记帐本金、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无误;核查系统中个人账户缴费记账数额是否与征缴部门发出的缴费计划、基金财务部门基金实际到账数值保持逻辑对应关系,有无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记账金额的现象;是否及时、准确更新个人账户缴费及记账信息;核查业务部门是否定期与参保单位或个人核对年度缴费信息,重点核查个人缴费基数是否和省里规定的档次一致。

  2、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入、转出:核查转入转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转入转出条件;核查申请人的参保缴费凭证和《接续信息表》上记载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是否一致;核查转移转出人员历年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记账额是否准确、完整;核查业务经办环节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移转出手续。

  3、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发放:核查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核查养老金发放计划是否符合经办、审核、领导签字的程序要求,对用人单位养老金发放情况进行环比、跨年同期对比、重点核查部分养老金异常增长情况是否真实、准确;核查养老金直发后业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与待遇领取个人之间的各项经办操作是否符合内控管理规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传输准确、安全。

  4、基金财务管理:核查基金管理部门是否与开户银行签定社保基金存储优惠利率协议,是否按优惠利率计息,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否建立业务、财务、银行自动对账制度,实现财务对账日清月结;基金支付业务是否匹配业务计划单据,支付结果是否与业务支付计划一致;二次以上支付业务是否与发放失败数据进行比对,确保二次支付信息为上次失败的'支付信息后,财务才可办理二次支付处理。

  5、数据信息管理:是否对数据的修改、维护等操作有明确的权限,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业务、财务数据修改是否有业务、财务部门授权;数据修改记录和手续是否完整、合规,并定期存档备查;有关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否及时备份,并建立数据远程备份机制。

  6、单位增减人员的办理:办理人员增减时所收集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或有效;是否有初审(录入)和复审(监督)岗位,且复审不能对数据进行修改,只能回退;办理减少人员时,若参保单位或人员有欠费的,是否要求完成清欠。

  7、参保人员关键信息修改:修改个人账户、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等涉及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信息,是否执行初审(录入)和复审(监督)、领导签字认可等程序;是否存在擅自违规篡改关键信息的行为;是否有执行修改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齐全并完整归档。

  (三)抽查方式: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时查询、档案室纸质档案查阅、实地问询等。

  (四)抽查程序:抽查相关记录;填写日常监督记录表;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经稽核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予相关股室确认,确认没有问题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有问题的提交整改意见并落实。

  二、内控检查评估计划

  本次检查评估按照统一部署、股室和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8月30日前完成。

  1、成立自查评估小组。6月底前完成。本局抽调专人组成自查评估小组。

  2、股室自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各股室对照本股室相关业务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表格,对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自查评估小组。

  3、自查评估小组抽查。8月25日前完成。自查评估小组对各股室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作好相关记录,并经相关股室确认,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报相关领导,并提交整改意见,要求相关股室整改并落实,根据股室自查和自查评估小组的抽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监督工作计划 篇8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监督

  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

  2.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黑诊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医、假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二)血液安全监督

  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一)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局疾控股。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及时上报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1月10日前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盖章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疾控股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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