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计划

时间:2023-04-27 04:44:3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精华】专项工作计划4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专项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专项工作计划4篇

专项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6月20日-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组成八个督查小组,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资兴市、临武县、桂东县、安仁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专项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二零零八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单位,河道采砂企业(个体户),水利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专项整治排查范围

  全镇在建水利工程,各类病险水库,各类堤防和水域范围内所有河道采砂经营企业(个体户)。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7、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各村(居)防汛安全责任制、渡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9、对病险部位巡视检查情况;堤身、堤基的质量安全及堤防维修养护情况;堤身及禁脚范围内生物危害情况;堤岸的稳定和崩岸情况。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二零零八年4月15日至12月30日,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8月1日):根据统一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进行调查摸底。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30日):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安委会,并迎接各级督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镇政府成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伦建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的同时,也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着重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总结交流等方式,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资金、责任人、措施、时限和监控措施。

  (三)完善制度,务求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涉及面广、关联性强、任务艰巨,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搞好舆论的监督。

专项工作计划 篇3

  为了深入推进大丰市初中阶段第一教学发展共同体教学教研工作,认真抓好教学工作常规要求的落实,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广大教师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我市的中小学教学常规工作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形成全员重视质量,参与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管理出效益的良好局面,经研究,第一共同体将对各校备课教学教研常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为确保督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地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全市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共同体内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把备课管理作为“向教学过程管理要质量,向课堂教学要效益”的重要抓手之一,推动共同体内教学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的。

  1、落实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措施,全面了解共同体内备课常规开展情况,规范教师备课行为。

  2、促进教师自觉、认真地抓好教学设计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提升教师新课程的实施能力。

  3、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学管理,教师的工作业绩,为学校的综合考评、教师的工作积分量化提供依据。

  三、组织领导见计划。

  四、督查方式。

  本次专项督查分层分段进行,具体分两个阶段和两个层面。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各校根据教学常规中备课的规定进行互查;第二阶段为督查组进行督查。

  1、督查形式上采取“看、听、谈、问”的形式,深入到教研组、备课组、教师中间,查看集体备课记录,教师个人备课本,了解备课常规的落实情况。

  2、迎检前各学校要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并形成完整的综合书面材料,届时检查组将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

  3、各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待这次检查,安排专人分别负责每一项“检查内容”,基础资料按“各学科教研组”分别整理、分别摆放,以便检查。

  4、原则程序安排为20分钟听取学校自查汇报,然后督查组查阅有关资料,并汇总复检学校情况,并根据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备课专项督查考核量化表对学校的所有任课教师四查:

  (1)查备课科目:每一位教师所任的科目都是本此督查的范畴。

  (2)查备课课时:根据实际课程课时确定课时数量,检查每位教师的备课数量。

  (3)查备课环节:根据备课管理要求及备课本查看各个环节是否做到。

  (4)查备课质量:根据教学常规和备课管理的培训要求,查看每位教师主备科目的质量。

  督查组根据客观、公正原则,量化打分,并对每一位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定格。

  五、督查时间:

  20xx年xx月上旬。

  六、结果评定。

  检查结果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定格,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校,定格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业务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专项工作计划 篇4

  为保障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排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下大力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决遏制企业随意排污、非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维护环境安全,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未经审批、擅自投产、肆意排污行为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反弹行为,依法加大整治力度。

  (一)排查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铁和黄金选冶企业。对不按环评要求乱堆尾矿,以及尾矿库溢流水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偷排偷放或尾矿库直排的,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超期服役、不能正常运转的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书面通知,要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投产;对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立即关停。二是排查整治花岗岩板材加工企业。对废水处理池不符环保标准,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不到指定地点堆存废渣,乱堆乱放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责成清理废渣至指定地点。三是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企业。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厉查处。

  (二)排查整治“土法选金”反弹行为。对土法选金反弹行为严厉打击,并彻底拆除、捣毁设备。供电部门要切断土法选金必用的电源,基层供电营业所及农村电管人员不得为土法选金户安装供电设备,对擅自安装的,要严肃查处电管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资源整合,规范采矿行为,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公安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剧毒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汞和氰化物流通渠道和销售对象;公安部门要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采取拘传、重罚等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和水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排废水、乱堆废渣的行为。双山子、平方子、安子岭等“土法选金”高发乡镇要认真组织好选金废渣的处理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坚决杜绝污染事故。

  (三)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视排污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停产整治或限期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责成专门人员参加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环保、纪检监察、公安、国土资源、安监、水务、林业、矿业、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明确职责。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要核查企业的环评审批文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需关停或限期治理的项目及时报请政府下达关停或限期治理文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人员的行政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要检查尾矿乱排滥放,挤占河道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非法占山毁林的查处力度;矿业部门要引导矿山企业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本辖区内污染企业的排查,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列出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踪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督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能,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县广电局、《青龙时报》等部门和媒体要加大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力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正视问题,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各乡镇在招商引资时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改革、环保、工商等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项目落户我县。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批。

  (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避免招商又招污事件发生,防止高污染企业转嫁到我县,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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