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计划

时间:2021-07-26 20:15:4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住房工作计划5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房工作计划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房工作计划5篇

住房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是推进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及强力推进中心村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促进我县经济平衡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的关键一年。为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一民生工程,确保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20xx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资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开工建设新项目,超前做好明年的项目储备,力争在20xx年底实现主要以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结合中心村建设,兼并发放差别化租赁补贴,基本解决我县现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一)多渠道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1、20xx年在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重点在望远工业园区,数量216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标准达到: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供电、供水、供热、有线电视等设备并能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2、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协调望远工业园区“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自主建设150套公共租赁住房,要求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室内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其主要解决园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实行租金收益、产权共有机制。

  (二)认真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严格考评制度,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三)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年底累计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户537户。

  (四)及时向自治区建设厅住房保障处报送我县住房保障月、季、年度报表工作。

  三、保障方式

  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加快建设步伐,尽最大力度提前安置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拆迁家庭的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差别化租赁补贴为辅。

  四、主要措施

  (一)继续做好差别化租赁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做好20xx年度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二)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重点是“杨和新村三期、四期”、“杨和康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898户住房建设,望远工业园区“陆坊小镇”294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望远工业园区内“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15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加大杨和新村三、四期、杨和康城20xx年度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20xx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我县住房现状、近期住房建设及房地产市场发展及中心村建设状况,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四)积极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的同时,重点做好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及自治区投资补助租金。依法使用中央投资补助专项资金,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

  (五)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住房保障档案整理工作,建立保障对象基本信息电子档案。按时完成制度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并严格做到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审核工作程序,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基础信息库,做到一户一档,实现动态管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规范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

  (三)强化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严肃纪律,确保各项政策正常实施。及时将中央、自治区财政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差别化补贴专项资金发放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用于租赁住房。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房源。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住房工作计划 篇2

  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XX]37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年]24号)精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建设部建办规函[XX年]740号的要求,制定并公布西安市20xx年住宅建设计划。

  20xx年西安市各类住房建设目标约为确保开工900万平方米,为保障实现目标,满足市场需求,西安市20xx年共安排各类住房建设项目151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281万平方米,其中户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总面积的70%。具体开工面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为准。

  按住宅供应类别层次划分,20xx年拟安排普通商品住房项目104个,计划开工面积约84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65。96%;拟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47个,计划开工面积约202万平方米(含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34个,约114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5。77%;拟安排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约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9%;拟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25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4。05%;拟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2个,计划开工面积约4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83%。

  按住宅建设的区域布局划分(不包括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单位职工住宅建设项目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住宅建设计划约324万平方米(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约113万平方米,曲江新区约118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4。76%;城北住宅建设计划约264万平方米(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约108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28。33%;城东住宅建设计划约162万平方米(其中浐灞生态区约11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7。38%;城西住宅建设计划约42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4。51% ;阎良区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住宅建设计划约3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2%;西安航天科技产业基地住宅建设计划约2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2。15%;长安区住宅建设计划约71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7。62%;阎良区住宅建设计划约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97%;临潼区住宅建设计划约37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97%。

住房工作计划 篇3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在我市住房保障、解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业务指标增长显著。五年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由20xx年初的22.79亿元增长至20xx年底的82.87亿元,增长率为263.62%;归集余额由20xx年初的19.86亿元增长至20xx年底的50.83亿元,增长率为155.94%;提取总额由20xx年初的2.93亿元增长至20xx年底的32.04亿元,增长率为993.52%;贷款总额由20xx年初的26784户24.72亿元增长至20xx年底的47587户72.42亿元,增长率分别为77.67%和192.96%;贷款余额由20xx年初的15.6亿元增长至20xx年底的33.09亿元,增长率为112.12%。

  使用政策不断拓宽。至20xx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20xx年的30万元放宽至60万元;贷款申请最高年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将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至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将购买公寓式住宅、自用车库、商住房住宅部分纳入提取、贷款申请范围;将提取、贷款申请人范围扩大至缴存职工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先后开展装修提取、装修贷款、租房提取、大病提取等业务。基本实现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和改善居住条件资金需求全覆盖。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2.87亿元,归集余额50.33亿元,其中当年归集14.2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64%,同比增长2.74%;全市累计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2.04亿元,其中当年提取9.6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58%,同比增长3.32%;全市累计为47587户家庭发放贷款72.42亿元,贷款余额为33.09亿元,其中当年放贷3930户,同比下降29.19%,贷款额10.1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7.77%,同比下降19.44%。实现增值收益6942万元,其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16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00万元、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6.91万元。

  (二)主要任务进展情况

  一是适度提高贷款使用范围。针对我市住房消费的实际需求,年初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将我市购买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装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从20年调整至30年。通过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进一步提高我市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和改善居住条件能力。二是全面梳理简化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缴存职工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取消租房提取业务中租房合同以及装修提取、贷款业务中装修合同等材料。经过梳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业务所需提供证明材料缩减为30项。三是启动业务信息系统更新。20xx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和结算数据“双贯标”要求开始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目前业务系统招标采购、前期业务需求调研、软件研发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将于20xx年初开始上线试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保持缴存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总额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提取业务运行平稳,提取总额与往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但受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及不动产登记部门与房产部门业务衔接不畅等因素影响,贷款发放业务方面潜力释放不足,贷款申请总量明显下降,贷款发放额与往年同期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三、工作计划

  20xx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将继续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率,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作为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调研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保持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快速增长,资金使用率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

  二是积极协调公安、民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努力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更加安全,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住房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推进“十月突破”工作任务为重点,科学部署、奋力推进、攻坚克难,全面做好工程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建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20xx年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建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抓好城区道路、热网改造、雨污分流等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旧城)改造、建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锐意进取、迎难而上,为我市“三年河北夺冠”、“七年华北领先”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道路建设:以完善路网格局,缓解市区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为目标。实施东风路西伸、渤海路西伸、文化道南伸、新华路西伸、京开道改造、京华路等6条道路建设工程。抓好西环路南伸、西环路北伸、昆仑道北伸、中华路东伸、泰山道北伸、九江道等6条道路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热网改造:继续按照《xx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水务局、新世纪、金盾等52个小区和办公单位,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进行供热管网改造,实行热电厂统一供热。

  (三)雨污分流:继续完善雨污分流主管网建设,加快对老旧城区在河道两侧实施污水收集改造工程,使收集到的污水进入主干管网,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城区防汛排污能力。

  (四)保障房建设和旧城改造:继续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按照“成熟一个、拆迁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完成好石油新城和华夏基业项目的相关工作。

  (五)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建筑、燃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落实。

  (六)继续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扎扎实实的推进各项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住房工作计划 篇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建保[]42号)、《省-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市年-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则

  本计划是解决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依据,在规划期限和范围内,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措施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并与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协调一致。

  (一)适用范围:市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的城镇居民。

  (二)保障对象:符合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

  (四)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保证基本的居住功能。租赁补贴根据当地平均市场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

  二、主要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

  区新增廉租住房250套,发放租赁补贴4669户,其中新增1208户;

  管理区新增廉租住房200套,发放租赁补贴1300户,其中新增300户;

  经济开发区新增廉租住房128套;

  市新增廉租住房520套,发放租赁补贴5488户,其中新增1697户;

  县新增廉租住房492套,发放租赁补贴2493户,其中新增900户;

  县新增廉租住房488套,发放租赁补贴2824户,其中新增1261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各地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不低于10%;管好、用好新建廉租住房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范围使用。省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地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配套,务必落实到位,发挥效益。市本级住房保障建设项目的中央、省和市级财政筹措资金由市财政统一管理,对东宝区、掇刀区、经济开发区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按800元/?补助(含中央、省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中央和省补助给屈家岭管理区的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全额拨付,市级财政不再配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多方筹措廉租住房房源。各地要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力度,通过新建(包括统建和配建)、购买、改建、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回收剩余公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三)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廉租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省地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四)加强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加快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已初步纳入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是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务必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自行组织,自己解难,自我担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计划。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地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对履行目标责任且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考核认定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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