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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办法(汇编15篇)
设备管理办法1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办法。
一、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是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进入作业地点后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二、项目负责人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日常保养。
三、机械设备和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当发现有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立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维修。小型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由施工科室承担,其余的省拨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由机料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协调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事宜。
四、所有设备和车辆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在非生产时间,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和车辆。
五、操作人员和驾驶员须相对稳定,以便于定期对设备和车辆进行保养。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认真填写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每月初将上月的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报机料科。
六、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七、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八、需要定期检验和年审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要及时进行,不得漏审拖审。年审和检验工作由机料科负责。
九、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十、本办法自20xx年5月9日起试行。
设备管理办法2
标题: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及使用管理办法
目录
目的:......2范围:......2术语......2校准、检定管理内容与要求......2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要求......3引用文件......5附常用测量器具校准(检定)作业指导书......5相关记录......5
标题: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及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活动有关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适用性,满足使用要求及其领用、使用、维护、保管等环节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检定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本组织内部用于校准、检定的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组织内部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检定工作。
3。术语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溯源性:通过连续的比较链,使计量结果能够与有关计量标准,通常是国际或国家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4。校准、检定管理内容与要求校准、检定工作依据
公司内部的校准、检定工作可依据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检定规程;公司内部制定的校准、检定作业指导书等标准进行。校准、检定工作必须填写所依据的标准。
公司内部形成的用于校准或检定工作的作业指导书,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使用。
公司计量室负责制定公司内部校准、检定作业指导书。校准、检定人员
校准工作由公司取得合格检定证书的专职检定员对兼职计量人员进行培训工作,合格后,校准工作由专(兼)职计量人员按公司内部校准作业指导书规定进行校准。
检定员必须经过合法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检定员证书,检定工作按国家及各部门的检定规程进行检定。校准、检定实验室
校准、检定实验室要求光源充足,环境整洁,并远离振源和强磁场。校准、检定实验室还应满足所参照标准或检定规程及公司内部校准指导书中的`环境要求。
校准、检定用的标准器具
校准、检定用的标准器具必须有溯源性且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检定。
标题: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及使用管理办法
计量检定用的标准器具必须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校准、检定操作步骤
校准、检定人员应先做好校准、检定前的准备工作。校准、检定工作应按照标准的规定进行。
依据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等进行的校准工作,必须填写清楚技术要求和校准步骤。
依据公司内部校准、检定作业指导书进行的校准、检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校准、检定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步骤。
校准、检定工作应填写相应的记录。记录的填写应符合《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中对原始记录管理的规定。
校准工作必须填写校准报告,经校准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还应填写校准证书,并贴“准用”标识。
检定工作必须填写检定记录,经检定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还应填写检定证书,贴“合格”标识。
校准、检定记录的保存,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中对原始记录管理的规定。
经校准、检定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中不合格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规定。其它要求
有合格印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确认合格后,需加合格印。
对限制使用地点和范围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严格控制使用地点和范围,并在证书上注明。
对不确定度有一定要求的专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可根据实际使用要求,适当减少校准、检定项目,或只做部分校准、检定,但应在证书上注明。
5。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要求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领用
监视和测量设备领用前,由项目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应提前3日向公司计量室(或项目主管单位物资部门)提出需求计划。
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兼职计量人员或受兼职计量人员委托的人员领用。监视和测量设备领用时,专(兼)职计量员要确认所领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是否满足使用需求(安全、质检人员使用的钢卷尺、钢板尺必须强检合格)。对准标题: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及使用管理办法
确度要求较高或大型监视和测量设备,还应确认其使用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和资格,否则,暂缓发放。
领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时,由专(兼)职计量员办理租赁手续。
所办理的租赁手续,至少要记录领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时设备状态、有效日期等内容。
监视和测量设备领用出库时,领用人应仔细检查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外观、零位、封印、各部分相互作用;标识、检定证书的完整性、有效性,确认无误后,签字领用。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前,使用者必须首先检查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标识,检定证书是否合格,是否在有效周期内,超期禁用。同时,还需检查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外观,发现损坏时,不得使用。
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前,对照随设备技术说明书或其它的规定,使用者可对允许调整零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零位调整。
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应由取得检定证书的人员使用。精密、贵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由熟悉其性能与要求的人员操作使用。其他人员在持证或熟悉监视和测量设备性能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监视和测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确保设备的使用的环境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在不影响环境因素下合理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避免对环境、人员构成危险。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操作规程或设备附带的使用说明书操作,不得随意盲目操作使用。
不得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测试正在运转的、有磁性和温度较高(测温设备除外)的被测物。
在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测试前,必须将所接触被测物擦拭干净,除去毛刺、锈蚀等。
受检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使用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通知专(兼)职计量人员,并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中不合格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处置方法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
使用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使用人负责维护。并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标题: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及使用管理办法
于要求的工作和贮存环境。
对多人共用一台监视和测量设备时,要指定专人维护。较长时间不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退还库中。
测量设备由计量人员负责调修,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自行拆卸修理。公司最高计量标准由计量检定员定期维护,校准所用的标准由专(兼)职计量员维护。
库存其它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维护由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完成。现场使用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只作简单的维护,即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完后,应将其擦拭干净,易锈测试量面涂防锈油等,并放入盒中或柜中。周期维护要求,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保管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完整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随时进行更新,年底报计量室汇总。
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必须有专人保管,并建立技术档案。库存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保管。
使用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贮存不得与其它工具混放,不得接触有腐蚀的物质。还应满足《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程序》中关于监视和测量设备贮存环境的要求。
库存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保管。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贴相应的标识进行存放。
对闲置停用一年以上或多余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可采用封存保管。封存、启用控制办法,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保管人应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其在保管期间丢失。
6。引用文件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7。附常用测量器具校准(检定)
作业指导书附件一:《钢卷尺校准方法》附件二:《钢直尺校准方法》
8。相关记录
校准报告、校准证书、检定证书
设备管理办法3
第一条 设备的分级考核:
根据公司各部门设备实际状况,设备完好状况的考核,实行二级考核。一级为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考核,称为“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二级为其他生产设备完好率考核,称“一般设备完好率”。
第二条 设备完好标准
设备完好状况分为完好和不完好两级。设备完好状况又分为A级和B级两类完好状况。考核标准如下:
(一)A类完好设备标准:
(1)设备基础稳固,结构完整,连接可靠,零部件齐全,腐蚀、磨损和变形在允许的范围内,一般小修能处理;或虽有缺陷,但不影响设备结构强度和安全运行,经中修能处理;
(2)可随时开动,能正常运转,能满足设计性能要求;
(3)润滑良好,无明显渗油现象,其他风、水、气(汽)等亦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4)主机良好,辅机虽有小缺陷,但不影响主机出力和安全运行;
(5)主要仪器仪表和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6)主要生产设备的'设备管理原始记录(主要生产设备履历簿和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本)填写规范、齐全。
(二)B类完好设备标准:
虽不符合上述六条完好标准之一,但及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属B类完好设备。
第三条 设备不完好标准:
既不符合上述六条完好标准之一,又没有极时采取防范措施的,均属不完好设备。
第四条 设备完好率计算公式:
(一)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主要生产设备完好台数/主要生产设备在册台数
(二)一般生产设备完好率=考核生产设备完好台数/考核生产设备总台数
设备管理办法4
1.目的作用
为保持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通过综合管理,实现设备的使用寿命延长和综合效能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为产品生产和企业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含形成固定资产的工装,下同)的控制管理。
2.职责
2.1设备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归口管理,负责公司其他能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资产的统一建账及管理工作。负责对设备使用、维护指导和巡查考核。
2.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中配套零部件加工质量及其控制系统的管理。
2.3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生产设备上自带的计量或测试系统的归口管理。
2.4配套部门负责设备备件的定点及采购,并对采购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质量负责。
2.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生产及设备资产规模和运行情况,设置相应的专/兼职设备管理员,其职责:
2.5.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对本部门设备的开工率计划指标的完成负责。
2.5.2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关于设备使用准佳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设备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2.5.3负责对部门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培训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
2.5.4在业务上服从设备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2.5.5按月度提出本部门维修备件的采购计划。
3.设备的使用
3.1管理原则:谁使用,谁管理。
3.2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设备使用与维护、操作规程和关重设备交班记录等规定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贯彻和监督检查。
3.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定期定人检修制度,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
3.4使用设备前,必须对操作者进行维护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知识培训,关重设备操作者需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3.4.1使用前应检查确认所用设备及工装是合格有效的。
3.4.2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操作设备,禁止“精机粗用”;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使用设备。
3.4.3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定和违章运行工作。
3.4.4应掌握“三好”、“四会”要求。三好指: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指: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3.4.5做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4.设备维护保养
4.1日常保养(既例保)操作人员上班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加润滑油,下班前15分钟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涂油。周末和节假日前,操作人员要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扫,并对工作场地进行清理和清扫。
4.2设备润滑设备润滑要按《润滑管理制度》执行,由相应部门坚持五定(定人、定点、定期、定质、定量)
4.3应用新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润滑新技术、新材料和装置,把润滑工作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
4.4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由使用部门的维修人员进行,完成后须填写设备运行质量情况反馈单给设备管理部门。
4.5定期维修设备管理部门应按《设备维修程序》对设备进行预防、改善和事后维修,并须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
4.6备件计划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检修计划,每月对无维修能力的部门或需对外联系处理的故障,提出备件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物资供应部门采购。
4.7日常点检设备由操作人员按《巡回点检制度》进行点检,并认真填写设备日常点检表,以达到质量要求的精度。
5.设备维修
5.1设备在使用期间,出现结构、精度、性能等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反映给设备管理部门,由其组织处理。
5.2为了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提高生产效率,设备使用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预防、维护和保养,同时设备管理部门也应按《设备维修程序》对设备进行维护、修理,并认真填写好维修报告单,设备管理部门应对设备定期检查,以保证达到质量要求精度。
6.设备认可
必要时,为验证设备保证质量和生产能力,由需了解的部门(技术/生产等)提出要求,明确具体的认可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设备能力进行认可,认可后设备管理部门出具认可报告,返回提出单位。
7.设备事故管理
7.1设备事故分类: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按性质分为:责任事故、自然事故、质量事故。
7.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除不及时抢救会增大损失外,必须保留现场,立即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得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作出临时处理(停机、组织分析、修复等)重大事故应报告分管设备领一导和总经理,特大事故24小时内要报主管部门及分管设备领导和总经理。
7.3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分析。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召集本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并通知设备动力科参加。重大事故由设备动力科召集,并邀请有关部门和分管设备领导参加。
7.4对设备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三不放过指: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对责任者作出处理不放过;不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7.5发生事故应在3-7天内填定事故报告单,作好一切原始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作结论交设备管理部门检查,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作结论交分管设备领导审批,特大事故由公司作结论报总经理审批。
7.6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7.6.1对事故责任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检讨、扣发奖金、赔偿、记过、开除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7.6.2损失费用在100元以内的事故,应作认识总结经验或检讨;一般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赔偿损失费10%~30%;情节恶劣故意造成设备事故者应视其情节赔偿损失费的30%~100%。
7.7事故的统计事故处理后,按事故的性质、类别、停机台时、损失费用等资料按规定统计填表分级上报,各部门至少留一份存档备查,以作总结经验加强防范工作的借鉴。
8.设备的资产管理
8.1设备的台账及标识
8.1.1移交验收后的设备应编号进人设备台账,并在设备上进行标识。
8.1.2设备动力科每月对使用部门设备台账、标识进行抽查,如有变动或误差应予以纠正并考核。
8.2设备资产的动态管理
8.2.1设备的`封存A.对生产现场由于开工不足或设备性能落后而不使用的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实行就地封存。程序: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报闲置设备封存通知单,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封存标识并通知相关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还应作好登记。 B.一年或一年以上不需使用的设备应报经公司批准,列为闲置设备封存。封存前,须经鉴定设备的完好程序,清点所有附件,擦拭干净,采取防锈、防潮、防尘等措施,进行封闭保管和标识,并填报封存通知单一式三份,交设备管理部门转公司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8.2.2设备的起封使用部门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起封,起封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起封后应行检修,合格后才能交使用部门使用,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必要时,报公司批准或备案。
8.2.3设备的报废由于种种原因,设备需报废(包括淘汰)的,由使用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申请,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证,分析说明原因(属于非正常报废的,还应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审批,公司有规定的还应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之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处理报废设备并通知有关部门调整固定资产账目。工装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管审核,技术改造管理部门确诊,公司主管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8.2.4设备的移装和调拨A.设备移装是指设备在工厂内部的调动或安装位置的移动,在公司凡已安装并列人固定资产的设备,使用部门不得擅自移位和调动,设备的移装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并由调入部门、调出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移装。 B.设备的调拨是指企业之间的设备调入与退出,应经总经理批准。
8.2.5设备的借用A.设备的借用是指企业内部部门之间设备的借用。 B.在公司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借用程序:填写设备借用单,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公司研究决定后实施。对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借用程序:填写设备借用单,经设备使用部门主管批准及双方部门同意后实施。精、大、稀及重点设备原则上不得借用。
9.检查与考核
9.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进行检查、考核。其中计算机由信息控制中心管理部门负责。
9.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行使管理及使用和技术业务指导,有权制止违章使用设备,对不听劝阻者可追究其责任。
9.3设备管理部门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保养工作进行抽查,每季组织一次在全公司组织设备定期保养检查。
10.附件,设备管理职责及工作流程图。
设备管理办法5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共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年积累资30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100%。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8点至晚8点12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10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1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1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 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敏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设备管理办法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水运工程机电设备质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项目中的机械、电气、车船等设备。
第三条 机电设备的采购应当进行招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只能从唯一制造商获得的;
(二)采购活动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
(三)单项合同在100万元以下,且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下的;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部负责全国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依法查处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的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机电设备招标项目、进行机电设备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和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三)有同类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拥有相应的招标业务人员,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
(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八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五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投资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报交通部备案,并同时抄送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第十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水运工程项目的机电设备招标,应当公开招标。
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一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由招标人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方式;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报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出售或发放招标文件;
(六)必要时召开标前会,并进行答疑;
(七)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审查投标文件;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评标,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将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与中标人签订水运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依据;
(三)招标项目的概况,包括采购设备的名称、招标范围、供货时间和资金来源等:
(四)招标方式、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五)对投标人的要求;
(六)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设备名称、交付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正、副本的份数,开标的时间、地点,通知评标结果的时间,投标有效期,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额度、提交方式、返还的时间和方式等;
(二)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供货范围、价格与支付,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质量与检验,试车和验收,赔偿等;
(三)技术规格书:包括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所用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详细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要求,备品备件方面的要求,设计审查、监造、厂验、培训、技术图纸及资料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重要的技术条款和主要参数及偏差范围应加注“*”号。
(四)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废标条件和评估价的计算方法等。
(五)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包括投标人及主要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文件。
(六)附件:包括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
第十四条 招标人对己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补充的,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在发售招标文件十日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将招标文件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投资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十日。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十日,大型成套设备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三章投标
第十七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的投标人,是具备相应投标资格,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机电设备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
第十八条 投标人可以单独投标,也可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中各制造商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协议,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将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十九条 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参加标前会。
第二十条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总报价和分项报价;
(三)设备名称和数量,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指标;
(四)供货方案:包括进度安排,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者署印),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投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函件,招标人不得接受。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
设备管理办法7
为加强运输设备管理,切实保证运输设备安全运转,经矿研究决定,对部分运输设备实行“准用证”制度,管理办法如下:
(一)准用证适用范围:小绞车、回柱绞车、无极绳绞车、皮带张紧绞车
(二)使用办法
1、挂牌管理: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验收合格,达到完好的运输设备贴完好牌,挂“准用证”,无“准用证”的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2、使用管理: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科及工区管理人员、维修负责人等负责对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查、监督,一旦发现设备不完好及存在与设备有关的其它隐患,必须摘掉设备“准用证”,停止设备运行,并报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备案。未复牌前,任何人都不得动用该设备。
3、复牌办法:执行谁摘牌,谁复牌(或跟班安全员复牌)的原则,被摘牌的设备,由使用维修单位负责维修,排除隐患后,通知摘牌人(或跟班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复牌恢复设备运行。机电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复牌设备的复查,实现设备隐患处理的闭合管理。
4、“准用证”规格及悬挂方式:采用规格为200×100mm的.铝塑板制作,绿底白字,标注内容有:维修单位、名称、型号、编号和“准用证”字样,并印有晋能集团logo。使用时竖向悬挂在设备上醒目的位置。
(三)管理规定
1、“准用证”必须使用统一制作的牌板,并按规定位置悬挂,凡发现使用私自制作牌板和悬挂位置不合适的每次对单位罚款50元。
2、使用单位必须安专人对“准用证”牌板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3、无“准用证”设备严禁使用,发现使用的按“严违”论处。
4、机电运输部门建立“准用证”摘牌管理档案。将“准用证”的使用纳入运输安全年考核,发现一次被摘牌扣3分。
5、使用外单位设备时,必须到设备所在单位申请,挂“准用证”后方准使用。
设备管理办法8
一、设备采购
1、选型
从生产需要出发,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完成选型的设备填写《生产设备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对购置情况进行汇报。
2、验收
开箱验收一般应检查以下内容:
(1)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
(2)零件、备件、附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3)技术文件是否齐全等。
生产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货并予以记录。开箱验收合格的设备出据《设备认定报告书》后,交付使用部门安装使用;开箱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及时处理缺损或索赔等事宜。
3、品质认定
为了认定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材料的品质能否符合要求,新置的生产设备及认为有必要进行品质认定的辅助设施,在正式启用前,要进行“品质认定试验”,由生产部技术保证组负责人组织实施。如果试验的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对象设备即可投入使用。但若不合格时,其设备绝对不能使用。另外,对不合格之处要迅速作出处置对策,处置完成后必须要再接受认定试验。
有关合格与否的判定,原则上必须要符合以下条款:
①制品或部件符合设计上的规格。
②要将有关对象设备的.管理方法、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准备齐全,确立今后能继续维持系统运行。
③禁止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4、资料保管
采购、改造设备的合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及说明书交办公室存档,各部门保留复印件。
二、设备管理
1、编号综合部负责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便建立设备台账,确保账物合一,编号方法如下:PCSB(生产部设备)-01(设备顺序号,从01开始编号,依此类推)
2、操作文件生产部协同有关部门为现有设备制作操作规程,交办公室存档,并将复印件下发到有关部门,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作业。
3、监督机制将设备承包到人,不同工段设备由相关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制定时间表(附录一)并严格执行,一旦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出现设备事故及时通报总经理进行处置。不同工段的维护保养实施由相应班组长进行监督,班组长接受设备厂长监督,最终由设备厂长负责。
三、设备保养
1、保养计划
生产部每月制定基础设施《设备运行保养计划》,各岗位工人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养,并在有需要时进行额外保养维护,确保完好,使其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2、保养实施
(1)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
(2)班内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有小故障时,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3)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对各部件进行擦拭和注油。
(4)加热炉组、轧机组、精整组对相关设备的保养检查均记录入《车间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巡检、交班、接班记录》,并由检修人员签字。
3、日常点检
(1)点检的分类
①岗位点检:设备在运转前、后及运转中由操作工靠“五感”对本岗位设备进行短时间的外观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
②专业点检:由维修人员靠“五感”及简单工具、仪器对设备仔细地进行静(或动)态的检查,预测设备工作情况。
③专项点检:由专业技术人员对重要设备进行的检查、检测设备精度及重大隐患。
(2)点检的范围
①岗位点检由使用人负责观察本岗位设备的运转状况:如振动、异响、发热、松动、损伤、腐蚀、泄漏等,以防止避免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工作,点检周期为每班一次。
②专业点检由相关车间指定具有专业经验的维修人员,对本车间辖区范围内的设备按点检表的内容及标准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日一次。
③专项点检: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设备的重要部位进行的检查,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
(3)点检资料及收集
①点检表由综合部编制,各岗位按要求点检并填写《生产设备日点检表》,需要维修填写《维修记录》。
②在日常点检过程中其基础设施出现异常,使用部门不能自行修理的情况下,应与设备管理负责人联系,并填写《品质异常联络书》。
四、设备检修
1、生产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的日期、内容和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预检。阅读设备说明书,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进行外观检查、运转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3、生产部提供检修所需材料、配件等。
4、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修理。
5、生产部会同车间进行验收并予以记录。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6、设备检修记录由综合部存档。
五、设备改造
1、有必要进行改造时,要按照本公司财务规程所定的手续进行。
2、对其基础和环境设施的改造,需经设施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设施管理负责人需根据的要求对已修理、改造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4、使用负责人要将其“修理?改造”填入《设备履历表》。
六、事故管理
1、维修点检工发现重大隐患及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报告当班调度,调度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及时上报分厂主管领导,点检人员做好点检工作和维修记录。
2、发现一般隐患,但不影响设备运转功能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本车间,由车间在调度会申请处理。
3、设备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和抢修,缩小事故范围。保障人身安全,尽速恢复生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部门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和厂领导;涉及人身伤亡事故,还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一般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在一天内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设备事故,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涉及人身伤亡的重大恶性设备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处理设备事故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设备报废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及修复费用大于或接近新置费用者;
(2)因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致使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者;
(3)经检查发现继续使用将严重危及安全并随时可能引起严重事故,而且无法修复或不经济者;
(4)机型陈旧、效率低、能耗大、影响产品质量、备品配件困难的杂旧设备。
2、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生产部,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废。
3、设备完好标准
1)设备主要精度性能达到出厂标准,其它精度和性能满足合同生产工艺要求。
2)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变速齐全。
3)各操作系统、操作灵敏可靠,滑动部位运动正常,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4)润滑系统齐全可靠,管道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
5)电器系统装置齐全,管线安全,性能灵敏,运行安全可靠。
6)各滑导部位及零部件无严重的拉、研、碰伤。
7)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锈蚀,油质符合要求。
8)制动装置安全可靠,控制装置齐全。
9)基本无漏油漏水现象。
10)零部件完整,随机附件基本齐全,保管妥善。
设备管理办法9
多媒体设备作为学校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已经在我校广泛应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操作和管理不当,导致部分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给教育教学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了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增强责任,提高学校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使多媒体设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我校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如下:
一、管理范围
1、班级多媒体设备。
2、学校专用教室、报告厅多媒体设备。
3、办公室电脑办公系统。
二、管理责任
1、班级多媒体设备班主任为责任人,班主任可指定一名管理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管理员,全体学生共同监督。
2、实验楼五楼报告厅、艺体楼五楼视频教室和多媒体教室由信息中心指定专人为专业责任人;艺体楼一、二楼多媒体音乐教室由特长部指定专人为专业责任人;高三学年多媒体阶梯教室由高三学年指定专人为专业责任人。
3、各处室电脑办公系统由各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教师办公室软件系统由教务处指定专人为责任人。
4、多媒体设备硬件故障的检查、维护与更换由信息中心负责。
5、多媒体设备损坏的责任认定由学校多媒体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
三、管理要求:
1、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对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和落实,信息中心每学期末要对各班级、专用教室及报告厅的多媒体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毕业班级要在毕业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多媒体柜锁好,钥匙回收到信息中心。设备验收和交接时必须有多媒体设备管理办公室成员、班主任或专业责任人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
2、信息中心负责对新入校学年各班级多媒体设备管理员进行《实验中学班级多媒体使用管理规程》的`培训。
3、各任课教师在使用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时要提前与班主任及管理员取得联系,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如发现硬件故障、损坏、漏电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关闭系统,并迅速向班级管理员说明,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防止损失扩大甚至发生安全事故。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滥用多媒体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多媒体设备,不得重装或更改计算机操作系统和设置,不得擅自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非教学性质的活动,播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节目(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5、严禁搬移、撞击、踩踏多媒体讲台或在讲台上放置物品;严禁在多媒体柜内堆放物品;严禁碰撞或任意调节投影机;严禁任意插拔各种接头;严禁损毁设备线路和压线槽板;严禁在多媒体讲台上使用充电器、收录机等电子设备。
6、班级和专用教室要保持多媒体设备清洁,做好防尘、防水、防潮、防震等日常管理,在多媒体讲台上不能放置粉笔、黑板擦等,防止粉尘对设备造成损害。
7、任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后应及时关机并正常退出计算机,等投影机散热后关闭电源并锁好柜。要切实做好防火和防盗工作。
四、赔偿原则:
1、丢失多媒体设备按价赔偿。
2、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视损坏程度和相应折旧程度进行赔偿。
3、人为恶意破坏设备的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4、多媒体设备因已到使用寿命或非人为因素而意外出现的损坏不在赔偿范围之列。
五、赔偿方式:
1、对出现多媒体设备损坏,丢失等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个人或集体)负责赔偿。班级和专用教室、报告厅的多媒体设备可由班主任或专业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担保;各办公室电脑办公系统由责任人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担保。
2、赔偿金额须经学校多媒体设备管理委员会认定后方可赔偿,赔偿金额参照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作价。
3、赔偿款由责任人或专业责任人统一上交到学校财务室,作为购买学校多媒体设备零部件的专项资金。
六、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多媒体设备管理和对设备损坏赔偿的认定,学校成立多媒体设备管理委员会。
主任:x
副主任:x
成员:xx
下设多设备媒体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多媒体设备日常管理。
办公室主任:x(兼)
副主任:x
成员:信息中心全体人员
七、本管理办法自xxxx年3月1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加强机械设备的综合,提高技术装备和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规范机械设备管理程序。根据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则》和《机械设备综合管理通则》,贯彻ISO9001、ISO14001、OHSASI18001、ISO10012管理体系标准,重新修订我公司《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要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经营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优化设备增量配置与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购置(制造)与合理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针对性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适时更新相结合;合理配置与增创效益相结合;提高装备水平与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机械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各级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部必须高度重视机械设备管理。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列入单位方针目标管理或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第五条:各单位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管理机械设备资产。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各级、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机械设备的基础管理
第六条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凡建筑工程使用并按规定手续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及附属设备。但不包括基建工程本身安装的设备,施工生产用的仪器、仪表及文教、卫生、公安、生活、科研等部门的专用设备和机具。机械设备化分为主要设备、大型设备(详见附表2“中铁四局主要与大型机械设备目录对照表”)及小型设备(详见附表4“中铁四局主要与小型机械设备目录”)。
2、固定资产的组成:
⑴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a、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b、单机价值在20xx元以上。
但下列机具,不论其单价是否超过20xx元,均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手持式凿岩机,手提式电动、风动、内燃工具及其他工具,震捣器,蛙式打夯机,4kW及以下的'内燃发电机组,7kW及以下的电动机,50A及以下的充电机、启动器,1t及以下的单筒卷扬机,500t及以下的千斤顶,水磨石机,混凝土喷射机,7kW及以下的抽水机,台式钻床,砂轮机,14kVA及以下的交流电焊机,0.6m3/分及以下的打气泵,气焊设备。
⑵ 固定资产组成价值包括:购置价款(自制机械设备造价)、运杂费、安装费、技术改造费、附加购置费、关税及配套装置等直接用于购置和建造的费用。
⑶ 固定资产组成的手续按部门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3、机械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
⑴ 机械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按公司印发的《编制、更新机械设备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中铁四五机[20xx]45号)一文执行。
⑵ 凡机械设备组成固定资产后,即应填报新机械管理号码审批单(一式三份),由公司审批建立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且不得任意拆除。
⑶ 机械报废或调剂处置后,其原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即行消除。受让设备需重新审批建立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
第七条 非标设备(如拼装龙门吊、衬砌台车、凿岩台车等)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由生产厂家生产的非标设备,由机械化工程分公司负责进行全过程管理,拼装设备的贝雷片、万能杆件等同时组成固定资产,在组固时需列出各组成部件的名称、价值和数量的详细清单。
2、自制的非标设备整机不组成固定资产,也不列入设备台帐管理。
第八条 机械设备档案的建立
1、机械设备档案管理依据中铁四局集团《机械管理基础工作概要》的要求执行。
2、各单位要加强机械的基础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原始资料的填写、积累和汇总上报。各种报表资料报送时间见附表6。
3、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核对,做到帐(台帐)、卡(财务固资卡)、物(设备实物)相符。
第九条 机械设备是企业资金密集的载体,为谋取设备最佳经济效益。为了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机械使用保管单位必须重视机械设备的费用的提取,机械设备折旧按照中铁四财(20xx)499号文“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由设备保管单位自提列入工程成本,严禁少提和漏提。机械设备大修理基金予提标准每年度按机械设备原值的8%提取,“两金”必须每月以现金形式上交公司财务部,大修理基金予提交纳情况纳入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内容。公司每季度下达机械设备修理计划,机械化分公司必须将机械设备修理列入生产计划。公司每季进行机械设备大修理的竣工验收,公司按照设备保管单位的大修理完成情况返还机械大修理费用。若本年度提取的机械设备大修理基金没有用完,公司将根据机械设备完好情况,将余额部分按设备完好率的比率返还给设备保管单位。
第三章 机械设备的购置
第十条 加强机械设备的购置管理,确保设备资产增量的优化配置。机械设备购置坚持质量最优、价格最低、服务最好的方针,逐步形成公司设备整体配套与技术性能最优配置,使公司机械设备向专业化、高精尖方向发展。
1、主要机械设备目录中的设备或其他单台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机械设备的购置,由公司向集团公司申报计划,经集团公司审批下达购置计划后,由公司设备购置小组负责选型及实施招标采购。
2、机械设备的购置款源由公司投资(或由各单位垫资抵上缴款)。机械设备购置按招(议)标办法进行。由公司物资机械部依据厂方的投标资料提供比选方案,经公司设备招标领导小组研究评审,确定中标厂家,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设备购置小组负责实施洽谈合同条款等事宜。合同的签订须经公司法律顾问复核。
3、加大小型机械的管理力度,各施工单位一律禁止购置小型机械,所需小型机械由外协队伍或作业层实体自行配置。特殊情况确需配置的必须报公司批准方可购置。并在项目终结时,全部摊销完毕计入项目成本,经理部不得组成自组固资。
设备管理办法11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积累资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训、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点至晚点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敏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设备管理办法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密码设备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涉密问题,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保密法》和上级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委员会职责
1、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文件,总结研究部署密码设备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局密码设备的使用情况、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密码设备的绝对安全和正常运行。
3、加强密码队伍建设,加强密码设备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保密意识教育,定期地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做到不出现失、泄密事故。
三、具体要求
1、涉密部门应由专人保管密码设备,做到责任到人。
2、涉密部门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履行密码设备使用手续,按规定权限使用设备,注意保密。
3、涉密部门应加强对密码设备、密押印文及一切有关国家机密文件、电报、函件、资料、统计数字的保密,严禁携带回家或在外出时对外泄露。
4、当密码设备发生技术故障时,设备所属部门应及时与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将应及时报告上级行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
5、涉密部门发生密码设备丢失、密码设备被盗失控、密码丢失、密码被窃失控可能造成国家损失的紧急涉密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及时将情况上报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支行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通过检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及时查清情况,并报上级主管单位。
6、本办法所指密码设备为密押机、密押卡、带有转字密码的保险库(箱)、涉及使用密码的电子计算机设备等。
7、本办法所指涉密部门为拥有、使用密码设备的部门。
设备管理办法13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减少和预防施工车辆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车辆安全、文明运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工程施工实际状况,现制定项目施工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施工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车辆的安全文明行驶,直接关系到我项目施工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及文明有序。项目部主管部门及各施工队伍要充分认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将施工车辆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机驾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切实改善车辆车况,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着力防范施工车辆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维护我项目部安全、文明、卫生的道路环境和施工形象。
二、落实责任,加强施工车辆安全运输管理。
为防止因管理责任不明造成交叉影响和现场失管,明确以下责任:项目经理为施工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物设部为施工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项目安全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1、项目物设部及各施工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项目物设部应定期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排查,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台帐,掌握安全动态,通报交通安全情况。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切实抓好施工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源头管理。项目安质部要对各施工队伍单位要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并适时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在各施工便道及对应的施工村道上布置满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2、项目物设部要建立健全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各岗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车辆登记和使用台帐,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定期检验检测等工作,保障车辆安全运输性能,改善车况、车貌。项目安全部要定期召开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防范疲劳驾驶、违章驾驶和野蛮驾驶。
3、机械车辆作业时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合理安排车位和行驶线路,避免车辆互相影响或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行为,避免车辆靠近施工作业人员密集作业、深基坑边坡、电线电缆敷设架设以及高压线等危险部位造成安全隐患。施工队长应认真召开班前会,告知现场危险源及安全防范要点,督促人员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三、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安全操作要求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是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进入作业地点后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2、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机件中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3、驾驶员行车中,不准打手机,不准赤背、穿拖鞋、不准打闹。严禁酒后驾驶。发现司机行车中打手机、赤背、穿拖鞋、嬉笑,罚款500元/次,发现司机酒后驾车,对司机罚款20xx元,并将该司机清除出场,对于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4、行车中,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挡板上,车未停稳乘车人严禁上下车。发现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对司机罚款1000元。
5、车辆装载不准超高、超宽、超长、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 6、自卸汽车检修倾卸装置时,必须支撑牢固车箱后,方可工作,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倾斜完毕后,应用保险板锁牢倾卸门,并将操纵杆放在空档;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站人;
7、铲车操作前,驾驶员应认真观察地形地貌及周围情况,铲运过程中应注意现场情况及来往行人;向车上卸土应待车停稳后进行,向沟槽或坑内填土应听从指挥,在槽内、坑内无人的情况下卸土;行驶中,驾驶室外及铲斗内不得载人。
8、机械设备和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当发现有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立即报施工队长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9、所有设备和车辆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在非生产时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和车辆。
10、操作人员和驾驶员须相对稳定,以便于定期对设备和车辆进行保养。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认真填写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每周日将本周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报项目安全部备查。
11、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12、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13、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14、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正常路段车速不得超过40km/h,进入施工现场限速行驶,前进速度不得超过20km/h,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次。
15、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控制行车速度、不超速、不抢道。在陡拉、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倒渣时后轮离倒渣边缘不得小于3米,应有专人指挥。倒渣后必须待料斗下落归位后,才能驶离弃渣场地。严禁边下落下料斗边驶离弃渣场地。发现弃渣离倒渣边缘不足3米的,处罚现场指挥人员及渣车驾驶员各500元/次。发现倒渣后料斗未归位驶离渣场的,处罚渣车司机500元/次。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16、此处未提及到的严格按照各特种作业及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将依据公司事故处罚办法及我项目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坚决执行“一不进,三不出”的管理规定。“一不进”是指证照不全的车辆或驾驶员坚决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车况不良、驾驶员身体状况不佳(疲劳驾驶)的车辆坚决不准驾驶。
注:本通知中的施工车辆指公路工程2标段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砼运输车、材料物资设备运输车、砼泵车、装载机、土方车辆、汽车吊、项目部及各队伍管理人员乘坐车辆、其他驶入施工便道的施工车辆。
附:《机械设备运转及交接班记录表》 《机械设备使用和保养记录表》
设备管理办法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机电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其辅助单元等,具体分类如下:
(一)常规仪表。
(二)控制系统仪表。
(三)联锁保护系统仪表。
(四)在线分析仪表。
(五)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六)其他仪表。
第三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三厂一矿各单位、部室。
第五条利民公司成立静密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分管机电副总经理
副组长:机电动力部部长
成员:机电动力部副部长各厂、矿、部室机电负责人
第六条利民公司机电动力部是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单位仪表管理,指导各单位不断改进和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利民公司仪表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仪表设备由利民公司机电动力部负责归口管理。各单位在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相应和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八条利民公司机电动力部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乌海能源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规程和标准。
(二)负责制定和修订利民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三)检查利民公司各单位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重点更新及技改技措项目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技术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核或审批利民公司各单位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六)参与审查利民公司各单位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交流及推广应用。
(八)组织或参加利民公司各单位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并及时提交事故分析报告。
第九条仪表设备使用单位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乌海能源公司、利民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二)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三)检查本单位所属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重点更新及技改技措项目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技术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六)参与审查本单位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本单位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设备技术状况统计表》。
(八)负责审批本单位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交流及推广应用。
(十)组织或参加本单位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并及时提交事故分析报告。
第十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仪表设备规划。
第十二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新、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
第十三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主要仪表设备的购置,并负责或参与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第十四条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T—20xx)进行。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五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负责或参与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准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ESD、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十五)仪表设备说明书。
其中(一)、(二)、(十)、(十五)款,除档案部门外还应交给仪表设备维护部门、仪表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仪表设备投用前,使用单位和(或)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十七条常规仪表是指在线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等。
第十八条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实用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选用的仪表须考虑外壳防护等级(IP)适应使用环境。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规定,乌海能源公司仪表设备各级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仪表的防爆类型并满足等级要求。仪表的安装,配线应按安装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确定安装、敷设方式。
(二)防爆型仪表及其辅助设备、连接件、接线盒均应有合法的防爆合格证,其构成的系统应符合整体防爆的设计要求。
(三)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四)在爆炸危险区域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五)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他仪表防爆等级。
第二十条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一条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各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准、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放射性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校准,须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常规仪表校准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
(七)仪表作业前应办理仪表作业工作票并落实HSE各项措施,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试验,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二条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数据采集系统(SCADA)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参与或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对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选型、配置,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和灵活扩展性。系统运行负荷、通讯能力应有足够的裕量,以适应先进控制和管控一体化发展需要。
第二十五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需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机房作业人员应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小动物设施。
(六)在装置运行期间,控制系统机房内控制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第二十七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要求规定如下: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大修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xx)要求进行。
(五)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的能力。
第二十八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操作。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
第二十九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管理要有专门的账卡,并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宜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三十条联锁保护系统根据其重要性,可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应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三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联锁方式等)、解除或取消时,必须办理手续。要建立各专业会签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制度,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变更(解除、取消)的原因,解除联锁保护系统时应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等。
第三十二条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临时(长期)解除、取消等作业时,应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工作)票,注明该作业的依据、作业执行人(监护人)、执行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第三十三条新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长期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对联锁回路的确认,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检查确认后,应填写联锁回路确认单(表)。
第三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线路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装入系统。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第三十五条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第三十六条为杜绝误操作,在进行解除或恢复联锁回路的作业时,必须实行监护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七条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第三十八条凡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第三十九条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配件。
第四十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xx)要求进行。
第四十一条凡新、改、扩建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四十二条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xx)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四十三条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
(一)根据可燃、有毒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为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检测元件应有防雨措施。
(四)报警仪的安装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仪应有其对应检测器位号牌,其使用单位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要求: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定期通气,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
第四十五条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要求进行。
第四十六条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检定或校准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检定、校准仪器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第四十七条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第四十八条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要求相匹配。
第四十九条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的要求:
(一)各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在线分析仪表运行、维护、校准、检修等各种规程。
(二)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准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五)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所采用的标准气体应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六)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七)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要求执行。
(八)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五十条在线分析仪表样品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的要求:
(一)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在线分析仪表样品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规程,并严格执行。
(二)严格执行样品处理系统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三)样品处理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样品处理系统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处理系统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五)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处理系统进行全面的、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第五十一条各单位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账、档案等基础资料。
第五十二条各单位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DCS、ESD等控制系统台账、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账及其统计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台账、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考核记录等。
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账: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所有仪表台账、设计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检修校准记录(至少保存一个检修周期)等。
(三)DCS、ESD、PLC等控制系统台账、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四)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账、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确认表、审批单,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五)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台账、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准记录等资料。
(六)在线分析仪表台账、仪表说明书、校准记录等。
(七)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八)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第五十四条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负载应均,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在硬件条件具备时,应设置故障电源故障报警功能。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
(四)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五)DCS和ESD系统供电应采用双路独立供电方式。
第五十五条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定期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检查。
(四)定期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第五十六条利民公司机电动力部在每年组织的设备大检查中,把仪表设备作为重要内容,组织检查。
第五十七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在组织设备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时,都必须把仪表设备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
第五十八条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第五十九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管理办法或细则。
第六十条本办法由利民公司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仪表设备台件数、回路数统计方法
2、WHNYLM/ZD—069—JL02 仪器仪表台账
3、WHNYLM/ZD—069—JL03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器台账
4、WHNYLM/ZD—069—JL04 UPS台账
5、WHNYLM/ZD—069—JL05 仪器仪表巡检记录
6、WHNYLM/ZD—069—JL06 仪器仪表校验记录
7、WHNYLM/ZD—069—JL07 仪器仪表控制回路、检测回路校验记录
8、WHNYLM/ZD—069—JL08 可燃气体检测仪巡检记录
9、WHNYLM/ZD—069—JL09 可燃气体检测试验记录
10、WHNYLM/ZD—069—JL010 UPS巡检记录
11、WHNYLM/ZD—069—JL11 DCS巡检记录
12、WHNYLM/ZD—069—JL12 PLC巡检记录
13、WHNYLM/ZD—069—JL13 报警仪停运、拆除、增加审批单
14、WHNYLM/ZD—069—JL14 仪器仪表变更审批单
15、WHNYLM/ZD—069—JL15 仪表五率统计表
16、WHNYLM/ZD—069—JL16 仪表完好率检查表
17、WHNYLM/ZD—069—JL17 仪表使用率检查表
18、WHNYLM/ZD—069—JL18 仪表泄漏率检查表
19、WHNYLM/ZD—069—JL19 仪表控制率检查表
20、WHNYLM/ZD—069—JL20 仪表联锁投运率检查表
附件1
仪表设备台件数、回路数统计方法
(一)常规仪表台件数统计
凡是能组成检测、控制回路的独立单元均分别按台数统计。其中包括:
1、测量变送单元:差压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温包变送器、速度变送器、摄像变送器、毫伏变送器、液位变送器、钢带液位计、雷达液位计、远传转子流量计、椭圆流量计、涡轮流量计、旋涡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质量流量计等。
2、调节单元:控制室的各种调节器,现场各种基地式调节器。如果调节器与二次表组成一体,则按1台调节器仪表统计。
3、显示仪表:记录仪、指示仪、计数器、现场各种具有远传功能指示器。
4、计算单元:加法器、乘除器、开方器、积算器、继动器、比例设定器、信号分配器、报警设定器等。
5、辅助单元:电(气)源装置、闪光报警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电气隔离器、阻尼器、大功率加热器、手操器、火焰监测器、安全栅、报警设定器、高低值选择器、气源大功率放大器等。
6、特殊单元:数控器、称重仪、轴位移(振)动检测器、前置放大器、工业电视程控器、编程器、多回路控制器等。
7、分析仪表:色谱仪、数据处理器、样品预处理器、红外分析仪、电导仪、pH计、氧分析仪等各种分析仪器仪表。
8、其它单元;各种转换器(气/电、气/气、电压/电流、电/气)、阀门定位器、可控硅电压调整器、电接点压力表、行程开关、压力开关、温度开关、音叉开关、流量开关、液位开关、速度开关、电子行程开关电磁阀、继电器箱等均按台数统计。一次元件仪表计算为1台,如热电偶、热电阻、孔板、阿牛巴、轴振动轴位移探头、氧化锆头、放射源等。
9、执行单元:各种类型的调节阀均按台数统计。
10、下列仪表不做台件数统计:
(1)工艺设备上附属的水银温度计、玻璃管液位计、双金属温度计、转子流量计、压力表、磁浮式液位计、限流计、玻璃板液位计等。
(2)小功率继电器、小过滤减压阀、按钮开关和各种显示灯等。
(二)过程控制系统统计方法
1、过程控制系统套数统计。
凡用于生产过程检测、控制、管理、由本地网络设备连接起来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含DCS、PLC、ESD、控制上位机、数采系统)都按1套过程计算机系统统计。
2、过程控制系统台件数。
(1)操作和管理系统部分:操作站、工程师站、编程器、SOE站等的相对独立的电子单元均按台件统计,如:CRT、电子单元、数据存取单元、电源单元、软驱、CDRW、ZIP驱动器、打印机、拷贝机等。
(2)过程控制(采集)器部分:过程控制站、数据采集站等的相对独立的电子单元均按1台件统计,如:控制卡、通讯卡、电源单元等,冗余配置的按双倍统计。
(3)过程输入输出部分:独立的输入输出卡件(包括其接线端子板、数据调理板等)均按1台件统计。
(4)通讯总线及其网关设备:各类网关设备均按1台件统计。如:含控制站与控制总线间、控制站与操作管理系统间、控制系统与先进控制用上位机间、控制系统与工厂信息网间的网关设备等。
(5)辅助操作台包括其开关、按钮等按1台件统计。多点报警单元每一组按1台件统计。
(6)单独为控制系统提供220V AC电源的电源柜(箱)按1台件统计。
(7)单独为控制系统提供24V DC电源的电源整流装置按1台件统计。
3、过程控制计算机的输入输出点数统计:
按照实际与现场连接的输入、输出点数进行统计。
(三)回路统计方法
1、测量回路。
由检测元件和测量仪表及附件等组成的监测系统,按1套测量回路统计。
(1)如果测量回路,用来分析某种介质组份的含量或分析某种产品的质量,则按1套质量测量回路统计。
(2)如果测量回路,用来监测特殊参数或采用特殊仪表(如:大型机组运行状态在监测仪、在线电子称、红外测量计等)则按1套特殊测量回路统计。
(3)如果测量回路中,由多个检测元件,通过共用继电器或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则按1套报警回路统计。
2、控制回路。
由检测元件和测量仪表、调节器(DCS)、执行机构及附件等组成的控制系统,按1套控制回路统计。按调节器的个数来计算控制回路数。
(1)如果回路中,有质量分析仪表,则按1套质量控制回路统计。
(2)用来监控特殊参数或采用特殊控制方案或采用特殊控制仪表组成的控制回路,则按1套特殊控制回路统计。如三冲量调节、用射线监测控制液面等。
(3)复杂控制回路,如果有多个测量单元或调节器或执行机构的控制回路,按1套复杂控制回路统计。
3、联锁回路。
联锁回路数原则上按参与联锁的测量点数统计。
4、仪表设备密封点数的统计
凡有1个密封接合处,就算1个密封点。如1个垫片,1个丝扣连接处,1个填料函等;凡用电焊、气焊等焊接处,不作密封点统计,但是有泄漏处,在计算泄漏率时,都算漏点。
5、仪表四率计算方法
6、几点说明
关于因工艺生产停止使用、停止控制的几种情况说明:
凡是装置正常生产,所安装的仪表均应当投用,只有下面三种情况才确属工艺生产停用:
(1)在正常生产时,装置部分设备不使用,其所属的仪表停用,属生产不使用、不控制。如机组上的仪表;多台设备,生产停用设备上的仪表等。但是生产停用仪表,也必须达到完好条件,当生产使用时,应立即能够启用。
(2)选择系统。在控制系统中,通过转换机构,控制工艺生产参量,因生产需要可以转控制的回路,这时待用的回路,可计算为生产停用。如加热炉出口温度控制,即可与燃料油流量串级,又可与燃料气流量串级控制,二者必居其一,这时没有选中的回路,可算生产停控。如果与其2个回路都串不上,则仪表停控3个回路。
(3)因某种原因装置较长时间不生产或停工检修超过20天以上的,装置仪表属于工艺生产停用、停控。
仪器、仪表台账
WHNYLM/ZD—069—JL02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器台账
WHNYLM/ZD—069—JL03
UPS台账
WHNYLM/ZD—069—JL04
焦化厂UPS台账
编号:WHNYLM/ZD—069—JL04
仪器仪表巡检记录
WHNYLM/ZD—069—JL05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修改
仪器仪表校验记录
WHNYLM/ZD—069—JL06
仪器仪表控制回路、检测回路校验记录
WHNYLM/ZD—069—JL07
可燃气体检测仪巡检记录
WHNYLM/ZD—069—JL08
可燃气体检测试验记录
WHNYLM/ZD—069—JL09
巡检记录
WHNYLM/ZD—069—JL010UPS
DCS巡检记录
WHNYLM/ZD—069—JL11
PLC巡检记录
WHNYLM/ZD—069—JL12
报警仪停运、拆除、增加审批单
WHNYLM/ZD—069—JL13
仪器仪表变更审批单
WHNYLM/ZD—069—JL14
设备管理办法15
为使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施工使用过程中设备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由机材管理员按照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指标进行验收,认真检查特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机材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设施的外观和性能进行检查、验收。
3、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上级部门、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未经过验收或未完成验收程序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4、需要分拆的.机械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定位,并由持证上岗的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须组织材料员、安全员、监理对其进行验收。使用承租设备的,由承租、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报监理核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5、特种机械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
6、机材部对所有进场施工机械进行评审和验证工作,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
7、与外租设备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8、机材部们采购的劳保用品、防护器具须向经销商索要经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检部门的安检报告或安检证,并将其与发票复印件一同交给安全生产领导组保管,做到采购安全劳保用品、防护器具样样有记录。
9、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确认,同时将一份验收资料交安保部门进行存档备案。
验收程序:验收小组验收设备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
外观检查、数量验收
↓
各项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填写验收记录、签字
↓
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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