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室管理办法

时间:2024-06-27 10:23:17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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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室管理办法

电教室管理办法1

  为保证多媒体制作室设备、电教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多媒体制作室、电教室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作如下规定:

电教室管理办法

  1、门钥匙由指定的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转借,丢失要声明。

  2、教师按规定时

  间、在规定设备上工作。(制作室开放时间:早上7:30~晚上10:00,电教室每平台每日限开课时两节,有冲突时适当调节)

  3、制作室及电教室一律禁止吸烟,制作室内不准大声喧哗。

  4、设备及连线不得随意更改和拆卸,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管理人员同意,使用后复位。在使用中如果设备出现故障或系统发生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由管理人员处理解决。

  5、电脑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备份,以防丢失或毁坏;教师的文档建议保存到F:盘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否则文件在系统恢复时可能会丢失。教师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网络设备开关和设备,后果自负。

  6、制作室、电教室电脑只能用于办公和教学,严禁上班期间上网打游戏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教师不得在上网时浏览不健康、带恶意代码的网页。

  7、制作室及电教室内的一切公用物品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

  8、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杀毒清除无效数据,保证设备系统的完好性,每学期末由计算机教师对计算机进行一次大的维护。

  9、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教师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请与管理人员联系。

  10、制作室和电教室要注意防尘、防水、防火、防盗、防病毒。上完课或活动结束后及时关闭电源(投影仪电源须待冷却风扇停转后才可关闭)并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洁及公物检查。

电教室管理办法2

  班级电教仪器(主要指交互式电子白板、投影仪、上网本及相关辅助设备)是学校为推进课堂教学手段现代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所配备的重要设备,全校师生均有管理、维护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各班级电教设施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设备作用,提高设备利用率,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各班主任是班级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电教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负首要责任。

  二、上网本由装有交互式电子白板班级的班主任保管,年级其它任课教师借用时需经第一责任人同意,并填好《电教器材借用登记表》。

  三、上网本只能用于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学,准备教学课件或资料时,各班主任要做好防病毒检测。每周定时对上网本进行防病毒软件的`升级。

  四、各任课教师使用电教设备后,应及时关机、关闭电源、锁好电子白板,保管好投影机遥控器。学期末将钥匙和投影机遥控器及上网本上交至学校电教处。

  五、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各班主任到学校电教处领取钥匙、投影机遥控器及上网本。班主任和课任老师要认真保管本班白板钥匙和投影机遥控器,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各班负责赔偿。

  六、各班级要爱护仪器设备,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待液晶投影仪自动关机后再关闭总电源。晚上要关窗锁门,防火防盗。

  七、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班级电教设施应用于日常教学工作,并如实填写《交互式电子白板使用情况登记表》,每学期结束上交至电教处进行检查。

  八、班级电教设备应由任课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开启和使用。无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同意,严禁学生私自开启和使用电教设备。严禁在白板上乱涂乱画,严禁私自改动投影机的设置参数。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上锁。

  九、任课教师使用班级电教设备时,要熟悉操作要领,严格遵循操作规范,随时注意设备(包括投影机、电子白板、上网本等)的运行情况,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学校电教处,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以便电教处派人及时处理。如系人为造成的损坏,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十、教师个人不得利用电子白板教室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或不健康的信息。严禁登陆非法、色情等内容不健康的网站,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交互式白板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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