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培训管理办法[合集]
培训管理办法1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适用于与本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生产厂区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参观人员等。
1.2各单位应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安全教育培训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标准和中国石化、油田安全教育培训各项制度。
1.3各单位必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4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取(换)证及复审培训、HSE兼职教师培训、各单位科级以上人员的HSE取(换)证培训,由油田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1.5油田所有员工均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风险识别、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1.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任职和作业。本规定所要求的各项安全教育应有记录、有确认、可追溯,培训资料应存档3年;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应在书面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
1.7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各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1.8各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1.9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10凡在油田内部和外部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包括生产、技术、经营、党务等)、专业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包括新员工)都必须开设HSE培训内容,并作为培训的第一课。
2、职责与分工
2.1安全环保处职责
2.1.1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油田中长期安全培训规划。
2.1.2根据安全工作部署和生产实际,协同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度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并纳入油田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2.1.3负责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参与新进企业人员的油田层面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做好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
2.1.4负责监督管理、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H2S防护、全员HSE的培训取证、换证(复审)培训与考核及备案工作。
2.1.5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开发。
2.2人力资源处职责
2.2.1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提出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编制培训计划。
2.2.2负责组织落实员工的技术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组织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与资格取证工作。
2.2.3会同安全环保处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协助业务(技术)部门做好井控、急救、消防取证培训与考核。
2.2.4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新进企业技能操作人员油田层面入厂教育的组织与实施。
2.2.5负责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开发。
2.3钻井工程处职责
2.3.1按照国家、行业和油田有关规定,及时掌握油田石油工程板块单位各类人员“井控操作证”的持证范围和取证情况;
2.3.2对油田石油工程板块单位井控培训工作及持证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3.3制定油田石油工程板块单位井控年度培训计划,并报送人力资源处。
2.4油气技术管理部职责
2.4.1按照国家、行业和油田有关规定,及时掌握油田油(气)生产单位各类人员“井控操作证”的持证范围和取证情况;
2.4.2对油田油(气)生产等单位井控培训工作及持证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4.3制定油田油(气)生产单位井控年度培训计划,并报送人力资源处。
2.5局党委组织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局处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科长和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纳入油田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新进油田大学毕业生油田层面入厂教育组织与实施。
2.6卫生处负责现场急救取证培训及考核。
2.7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负责境外人员(含外籍雇员)的培训与考核,负责甲方要求的取证培训与考核,对国际项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取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8消防支队负责消防取证培训及考核。
2.9油田机关各相关业务部门会同安全环保处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
2.10培训中心职责
2.10.1根据油田人力资源处下达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临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油田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及时上报安全培训情况。每月底上报安全培训总结;
2.10.2及时为培训合格人员办理相应的资格证书。
2.11油田所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2.11.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油田的有关制度,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2.11.2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的年度取证(复审)培训计划,并及时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将纳入油田HSE日常考核;
2.11.3负责做好本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和HSE持证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日常安全教育;
2.11.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台帐,及时掌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及员工岗位变动和持证情况并建立台帐。台帐内容按照《中国石化安全台帐管理规定》要求规范记录。
2.12基层单位(区、队、车间、站、库)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2.12.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油田、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切合实际的基层单位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2.12.2负责新员工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做好基层班组新员工的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2.12.3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类人员及时参加取证和复审培训;
2.12.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的台帐、记录,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管理内容
3.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1.1主要负责人是指油田及油田所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油田和油田所属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官;三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以及三级单位机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员;四级单位(区、队、车间、站、库)行政主要领导。
3.1.2物探、钻井、测井、录井、固井、管具、井下作业、采油(气)、炼油、油气储运、油(气)田建设、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安全培训,经油田HSE委员会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任职。
3.1.3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1.3.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3.1.3.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1.3.3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
3.1.3.4职业健康及工伤保险知识;
3.1.3.5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3.1.3.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1.3.7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3.1.3.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3.1.4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1.4.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3.1.4.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1.4.3本部门、本岗位安全职责;
3.1.4.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3.1.4.5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3.1.4.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1.4.7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3.1.4.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3.1.5油田重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油田所属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1.6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3.1.6.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3.1.6.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1.6.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1.6.4典型事故案例;
3.1.6.5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3.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3.2.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包括:
3.2.1.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包含高压电工、低压电工、防暴电器作业。
3.2.1.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包含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压力焊、钎焊作业。
3.2.1.3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工程机械、厂内机动车作业等);
3.2.1.4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包含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3.2.1.5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包含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3.2.1.6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包含作业司钻、钻井司钻及勘探司钻作业。
3.2.1.7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包含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加氢工艺作业、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3.2.1.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3.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2.3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培训内容和学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3.2.4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需复审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前,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发证机构负责复审。复审内容包括:
3.2.4.1县级及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3.2.4.2违章作业记录情况;
3.2.4.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培训;
3.2.4.4本作业安全知识考试。
3.2.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2.6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3.2.7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2.8特种设备操作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取证、复审和换证等培训。
3.3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3.3.1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3.2.1.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油田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1.2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
3.2.1.3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及防范措施、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3.2.1.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3.3.2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厂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单位对其必须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取得《HSE上岗证》,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3.3.3一级(厂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由油田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负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厂级安全教育可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培训中心在入厂教育中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3.3.3.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3.3.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3.3.3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3.3.3.4油田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3.3.3.5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HSE)相关知识;
3.3.3.6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3.3.4二级(车间级)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32学时,由基层单位(区、队、车间、站、库)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3.3.4.1本单位(区、队、车间、站、库)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
3.3.4.2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识别和防范措施;
3.3.4.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3.3.4.4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3.4.5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3.3.4.6安全设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3.3.4.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3.4.8有关事故案例;
3.3.4.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3.3.5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不少于16学时,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3.3.5.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3.5.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3.5.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3.5.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3.3.6员工厂际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12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3.7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单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专门培训。相关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3.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按照中原油田《安全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发生类似事故。
3.4HSE培训
3.4.1油田的HSE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进行的普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知识的全面培训,HSE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员类别分类进行。各单位科级以上人员的HSE取换证培训,由油田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全体员工都应进行HSE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4.2HSE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3.4.2.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4.2.2中国石化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标准;
3.4.2.3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
3.4.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8000)。
3.4.3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各单位HSE培训考核实施监督,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备案,并办理《HSE上岗证》。
3.4.4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应及时办理《HSE上岗证》。
3.4.5《HSE上岗证》有效期为3年,各单位须提前一个月组织进行换证培训。
3.5员工日常安全教育
3.5.1油田所属单位应建立班组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基层单位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对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内容、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部门应定期检查。
3.5.2班组安全活动每季度710天;部门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3.5.3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3.5.4油田领导在进行关键要害部位检查时每季度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二级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领导每月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3.5.5安全部门应联系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3.5.6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
3.3.6.1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法规。
3.3.6.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3.3.6.3结合事故通报和《班组安全》等安全学习材料,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3.3.6.4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
3.3.6.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表演。
3.3.6.6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3.3.6.7开展安全文化活动,进行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3.3.6其他安全活动。
3.6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3.6.1临时用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应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能按照要求独自完成安全教育答卷、签订《安全承诺书》,并有效识别现场各种警示标识。
3.6.2临时用工、外来施工和实习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由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安全教育答卷并保存。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3.6.2.1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特点。
3.6.2.2进入厂区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6.2.3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有害因素及HSE注意事项。
3.6.2.4典型事故案例。
3.6.3临时用工、外来施工和实习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基层车间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4学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3.6.3.1车间危险部位(主要生产系统、关键设备)及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3.6.3.2车间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各种伤害能量)的性质及防护处理注意事项。
3.6.3.3着火爆炸、泄漏中毒、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3.6.3.4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3.6.3.5生产装置的安全消防、气防卫生器材及设施的位置、使用程序和使用方法。
3.6.3.6作业活动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3.6.4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各单位接待部门负责,内容包括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要安排专人陪同外来参观人员。
4、奖惩
4.1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油田及所属单位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4.2对未按本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由油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督促进行整改和完善,并按有关规定纳入年度考核。因未按本管理办法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职业病的,按照油田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培训管理办法2
为了加强产学研结合,更好地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服务,直接面向地方企业的需求培养各类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增强学院的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院成立培训部。培训部在院务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代表学院专门负责对内、对外各种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服务的计划、组织安排、运行管理、收费办法制订等工作,并行使相应的职权。
第二条培训部设主任1名,管理人员1~2名,主任及管理人员均为兼职,由学院院务会任命,不定行政级别。培训部主任负责培训部的全面工作并向学院院务会负责。培训部管理人员在培训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日常辅助性工作。
第三条学院可根据培训部在培训工作方面的业绩在年终对培训部主任及管理人员予以适当奖励。此外,学院在申报科研项目、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等方面对培训部主任及管理人员予以适当的政策倾斜。
第四条培训工作是学院建设与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院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并在培训工作上服从学院及培训部的领导、工作安排与协调。
第五条理论课培训核算学院教学工作量,工作量计算参照学校相应理论课的计算办法计算,对初次参与授课教师的工作量按开新课计算,并在年度和聘期考核时与学校工作量同等对待。此外,学院对理论课培训工作量暂按每当量学时10元给予现金补贴。
第六条实践环节培训核算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工作量计算参照“工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及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对初次参与实践环节培训指导的教师的工作量按开新实验计算,并在年度和聘期考核时与学校工作量同等对待。此外,学院对实践环节培训工作量暂按每当量学时10元给予现金补贴。
第七条培训收费标准与收费办法由培训部根据培训成本并参考社会培训收费标准制订,经院务会审核通过并在必要时报请市物价局审核批准后执行。对校内学生培训收费给予适当优惠,具体优惠数额视培训性质与培训内容酌定。
第八条培训部为更好地开展培训业务,可以将部分培训收入用于公关和广告宣传等,但公关和广告宣传的支出需控制在培训利润的20以内,且需事先报院务会审批。
第九条为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对介绍社会人员接受培训的人员予以适当的介绍费作为奖励,介绍费暂定为每名培训学员培训费的10。
第十条在培训收费总额中去掉培训工作量酬金和现金补贴、公关和广告宣传支出、介绍费支出、资料费支出、材料费支出、考证费支出等,余额即为培训收入。
第十一条培训收入纳入学院财务进行管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用于学院的发展基金、福利金、专项奖金和年终奖金。
本办法由工学院首届3次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__年5月1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工学院院务会负责解释与补充。
培训管理办法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范围和原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标的,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
第四条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及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第三章内容和形式
第五条培训、教育形式为:
1.公司举办的职前培训;
2.在职培训;
3.脱产培训;
4.员工业余自学教育。
第六条培训、教育内容为:
1.专业知识系统传授;
2.业务知识讲座;
3.信息传播(讲课、函授、影像);
4.示范教育;
5.模拟练习(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商业游戏);
6.上岗操作(学徒、近岗上岗练习、在岗指导)。
第四章培训培育管理
第七条公司培训教育规划。
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事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半年制定1次计划。
2.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再拟订部门培训教育计划。
第八条公司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72小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42小时,且按每3年1个知识更新周期,实行继续教育计划。
第九条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公司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
第十条学历资格审定。
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高校的学历资格,均由人事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未经认可的不予承认。
第十一条审批原则。
1.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
2.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公司每半年考核员工培训教育成绩,并纳入员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对员工培训教育成绩优异者,予以额外奖励。
第十四条对员工业绩优异者,公司将选拔到国内或国外培训。
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期限;
1.脱产培训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服务期2年;
2.脱产培训1年以上、不足3年的,服务期3年;
3.脱产培训3年以上、不足4年的,服务期4年;
4.脱产培训4年以上的,服务期5年。
多次培训的,分别计算后加总。
第十六条凡经公司批准的上岗、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成绩合格者,工资照发;不合格者,扣除岗位津贴和奖金。
第十七条公司本着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岗位;确因需要调岗者,按公司岗位聘用办法处理。
第五章培训费用报销和补偿
第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员工,其在外培训教育费用可酌情报销。
第十九条申请手续:
1.员工申请培训教育时,填写学费报销申请表;
2.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备案;
3.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30天内经人事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第二十条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自学者原则上费用自理,公司给予一定补助。
第二十一条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杂费报销范围:入学报名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资料费及人事部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非报销范围:过期付款、入学考试费、计算器、仪器购置费、稿纸费、市内交通费、笔记本费、文具费、期刊费、打字费等。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其范围为:
1.公司出资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2.公司出资培训的中、高级技工;
3.公司出资培训的高技术、特殊、关键岗位员工;
4.公司出资出国培训的员工;
5.公司出资在外办班、专业培训累计超过4个月教育的员工。
不包括转岗再就业、领导决定调职、未被聘任落选后调离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补偿费用额计算公式:
已服务年限补偿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规定服务年限
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学杂费,公派出国、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劳动福利费用。
第二十六条补偿费用由调出人员与接收单位自行协商其是否共同支付或分摊比例。该补偿费用回收后仍列支在培训费用科目下,用于教育培训目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
培训管理办法4
XX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习总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如有与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培训管理办法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管理,促进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工作以“培养学习型员工、打造学习型银行”为目标。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业务技能,为推进业务经营全面起飞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条培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原则。根据全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员工培训计划,使培训工作有利于“起步、起飞、腾飞”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员工形成持续学习、终生学习能力,促进员工队伍综合素质提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盐城农发行全体干部员工。
第二章培训内容与形式
第五条培训内容包括一般技能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一)一般技能培训。主要开展适用于全体员工的通用技能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计算机应用、公文处理、商务礼仪、安全保卫等内容。
(二)专业技能培训。主要开展提高员工专业岗位胜任能力培训,包括市场营销、信贷与风险管理、财务会计、业务软件系统、文秘、法律事务等内容。
第六条培训形式分为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一)内部培训主要以行内业务骨干为培训师资,采取短期培训班、培训会、条线工作会议等形式开展培训。
(二)外部培训主要采取邀请外部专家开办专题讲座,参观访问先进单位,现场观摩学习等形式开展培训。
(三)通过定期举办员工岗位技能比武、业务知识专项竞赛等活动,引导员工开展持续学习、自我培训。
第三章培训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七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由市分行党委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市分行机关各部门、各县(市)支行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
第八条人力资源管理部作为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行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制定;
(二)审定各县(市)支行和机关各部室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内部培训师资建设;
(四)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五)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和学分档案,对培训效果实施考核评估。
第九条建立兼职培训管理员队伍。市分行机关各部室和各县(市)支行明确一名兼职培训管理员,负责处理教育培训工作日常事务。
(一)机关部室兼职培训管理员职责
1.统计分析本部门年度培训需求,反馈至人力资源管理部;
2.根据人力资源管理部确定的年度计划,制定培训实施方案。
3.担任本专业业务培训内部讲师,准备培训资料;
4.负责对下级条线部门培训效果的督促考核,分解落实培训责任;
5.组织员工参加上级行举办的'各类培训。
(二)县(市)支行兼职培训管理员职责
1.统计分析本行员工年度培训需求,反馈至市分行人力资源管理部;
2.督促本行员工开展自我培训,分解落实培训责任;
3.负责组织本行员工参加各类培训。
第四章培训需求与计划
第十条确定培训需求。每年11月初,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向全行员工发放下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各兼职培训管理员将本部门、本单位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于11月底前反馈至市分行人力资源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部根据反馈的培训需求,结合党委发展思路,年度经营目标、员工岗位胜任能力现状,形成年度培训需求报告,汇报市行党委。
第十一条制定培训计划。人力资源管理部根据经市行党委审核的培训需求,与相关部室协商沟通,设立具体培训项目,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提交行务会讨论确定。
第十二条细化培训实施方案。按照经行务会讨论确定的培训计划和培训专业,由市分行相关部室制定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培训项目的负责人、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师以及培训经费预算等。
第五章培训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实施过程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如需调整,培训主办部门须提前通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报经行领导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十四条每个培训项目原则上都要预留现场测试时间,对每位员工进行现场考试,考察培训目标实现情况,考试成绩作为参训人员计算学分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培训主办部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及时送交人力资源管理部,建立培训资料档案。
第十六条培训期间,培训主办部门要坚持“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培训过程管理,详细记录参训人员出勤、课堂纪律、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培训表现,并及时将培训实施情况反馈人力资源管理部,确保培训效果。
第六章培训效果考核与评估
第十六条实行学分管理。每年为员工建立一张《员工培训学分登记卡》,存入个人档案,记录每位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情况及所获学分,年底计算员工年度平均学分,并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平均学分在6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合格、8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七条建立动态培训考核体系。在每个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中设立具体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心得交流情况、现场测验成绩等内容,并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赋分。根据每位员工在培训中的现实表现对考核指标进行评分,计算个人学分。
第十八条实施双向考核,加强培训项目评估。每个培训项目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估,组织参训人员填写《培训评估调查表》,对培训课程安排、授课老师进行评估,评价本次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分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培训管理办法6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积累资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训、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点至晚点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敏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培训管理办法7
一、实施目标
坚持多种形式培养入门三年内的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幼儿园各项工作,快速成长为幼儿园的`骨干力量,以实现幼儿园教育教学事业的高效发展。
二、具体要求
1、要求新教师用三年的时间上三个台阶:
第一阶段为班级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第二阶段为教学工作,能胜任所教学科教学工作。这两个阶段要求在二年内达到。
第三阶段为教学基本功,能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教学基本功有明显提高,在某些方面工作已成为骨干。
2、建立"拜师"制度,指定德才兼备的教师帮带,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3、开设新教师培训班,根据新教师实际成长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相关培训活动。新教师进入我园后必须参加三年新教师培训班学习。
4、定期组织、指导新教师的过关考核,帮助新教师明确问题与努力方向。
5、为新教师学习与培训创造机会与提供条件。
6、对于新进人员的规定:
有本专业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者参加一年园新进人员培训班培训与学习,不作考核要求;有本专业工作经验三年以内者须出示工作经历证明后按第二年、第三年新教师参加培训与考核;无本专业工作经验者均按第一年新教师管理
7、对于青年教师三过关内容:
第一年过关考核项目:
A.现场考核:设计一次主题半日教育活动方案并开放活动。
B.基本功考核:语言
C.笔头工作:周计划、日计划、听课笔记、成长手册。
第二年过关考核项目:
A.现场考核:设计一个教学活动方案并开放活动。
B.基本功考核:艺术
C.笔头工作:周计划、日计划、听课笔记、成长手册。
第三年过关考核项目:
A.现场考核:设计一个教学活动并开放活动。
B.基本功比赛:案例解析、课件制作
C.笔头工作:案例反思、论文、成长手册。
培训管理办法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操作技能,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各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本公司生产经营员工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目的是使公司所有员工通过参与活动,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具备与本岗位相应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四条
本公司的安全培训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并实行分级负责制。公司级别的安全培训由用人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人事教育培训部门配合。部门(班组)教育和岗位教育由员工所在部门(班组)负责。大型专题性培训、宣传活动,包括省(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安全培训,由省(市)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按照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进行。
第二章
安全培训的要求和基本内容
第五条
公司各级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当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凡新入职的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级别的岗前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省(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八条
新上岗的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九条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两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安全培训。
第十条
各级安全主管部门,要根据受众不同,有针对性地、适时地开展安全培训活动。
一、省(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
(三)防火防爆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四)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预防;
(五)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
(六)重大事故防范、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预案的编制。
二、省(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复训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新经验;
(四)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省(市)公司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公司其他员工的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四)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五)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六)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七)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八)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九)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十)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十一)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章
安全培训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省(市)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各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本公司其它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国家规定开展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委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其它人员的安全培训应以自主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
第十三条
省(市)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并落实培训经费。
第十四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每年的培训考核情况。
第十五条
根据计划安排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时,培训费用由本公司支付,费用标准严格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安全培训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各级单位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工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公司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和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经费落实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其他员工的安全培训的情况;
(五)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市公司应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省公司安全保卫中心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培训管理办法9
根据《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考核办法(试行)》及《天津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学员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了解学员学习和掌握临床技能情况,进一步分析和了解培训质量和效果,为进一步完善我基地培训标准和培训体系,保证规范化培训质量提供依据。
二、考核内容
主要评估学员在医德医风、本专业和相关专业“三基”实践效果、日常考核、出科考核等方面的'成效,对学员培训一年来的综合情况进行评估。
三、考核方式
学员以述职方式对一年来的培训效果和成绩进行陈述,然后由考核小组提问3个问题,考生做出答辩,最后由考核小组给出年度考核成绩。
四、考核小组成员组成
考核小组成员由基地医院主管院长、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干事、基地主任和学科专家组成。
五、考核评估流程
1、科教科主持年度考核并宣布考核规则和要求。
2、学员述职:每人15分钟,其中个人述职10分钟,主要介绍“三基”培训收获、完成培训细则要求的内容和数量、日常考核、出科考核成绩、医德医风、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的内容;专家提问、学员答辩5分钟;
3、考核小组打分:学员答辩后,考核小组当场打分并计算平均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培训管理办法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改善员工的知识、技能结构,以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自受聘之日起,随其职业生涯的发展应需要不断地接受知识和技能的再教育培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目标
第四条公司的教育培训目标是:创建“学习型组织”,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员工队伍。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员工在职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 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本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⑴拟定、修订、呈报、执行公司教育培训制度、规划、计划;⑵督导、追踪与考核教育培训实施情况;⑷外聘讲师授课安排与接待;
⑸审查、办理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的手续;⑹公司各项教育培训费用的计划与管理;⑺员工自我学习的组织与管理;
2、本公司各部门,负责所属员工的在职培训及其考评。主要职责有:⑴编报本部门(单位)在职员工的教育培训计划;
⑵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员工踊跃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并及时上报实施结果;⑶编撰、印制专业培训教材;
⑷检查本部门(单位)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考评上报培训效果;⑸汇总、上报本部门(单位)员工对培训工作的建议与要求;
⑹推荐、呈报外派培训人员;⑺按规定程序合理使用培训费用;
第四章方式
第六条员工的在职教育培训采用“内培”、“外派”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内培为主、外派为辅”的原则。
1、内部培训:主要对员工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智力开发等方面的培训。
⑴举办不定期公开讲座及专题研讨会;(2)开展“以老带新”的帮教活动;
(3)组织在集团内部进行参观、访问、考察、交流活动;
(4)组织进行岗位技能竞赛和技术演练;
2、外派培训: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员工到公司以外的培训机构或院校进行重点培养。培训内容与方式主要有:
⑴选送员工到指定的院校、党校、职校等进行进修;⑵选送员工组团或随团出国学习、考察、访问;
⑶组团到当地或外地学习外单位的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等;⑷选送员工出席各种学术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展览会等;⑸选送员工参加公司外部的各种专业培训班。
3、员工业余自学:即员工根据个人职业生涯发展需要,自己选择学习方向,通过参加自学考试或函授学习,取得毕(结)业证书、资格证书。
第五章实施
第七条员工在职培训,应统筹安排培训时间,合理配置师资人员,预算培训费用,协调工作环节,必须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
1、人力资源部门每年12月底前,综合编制出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附表1),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2、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临时性培训活动,必须填报临时性培训实施计划表(附表2),经核准后实施。
第八条凡需要参加脱产培训、集中学习或外派培训的必须提前报批。未经审批,不得参加。
1、公司内部脱产培训和集中学习
⑴生产线员工脱产三天以内(含三天)的报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十天以内(含十天)的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十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⑵专员及以下行政人员脱产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含十天)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十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⑶部门主管、经理脱产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
⑷高层管理者直接由总经理批准。 2、外派培训
⑴经核准需到外部接受培训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开具外派培训通知单(附表3),依规定办理出差手续。
⑵外派受训员工返回后,应将考试成绩单、员工外派培训心得报告书、结业证书复印件、通知单回执等有关资料送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⑶外派受训员工应将接受培训期间所学的知识整理汇总成讲习资料,及时向有关人员传播所学的知识。
第九条如因需要而调整变更培训计划、教材与大纲时,各单位要及时提出补充意见,经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平衡、变更,经上报核准后实施。
第六章管理
第十条培训主办单位应依据核准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负责师资配备、教材编撰与印发、场地安排、培训考评等全部事宜。
第十一条各项在职培训计划实施时,应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准时参加,须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旷课、迟到、早退的员工,参照公司员工考勤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第十三条各项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需要,实行相应的测评:
1、测验:根据受训员工的不同层次要求,分别命题。 2、考评:培训结束后,根据需要作相应的测评。 ⑴员工的《在职培训考试成绩单》(附表4);⑵填报《在职培训总结表》(附表5);⑶汇总《在职员工培训意见调查表》(附表6);
第十四条为客观地评估培训成效,及时改进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人力资源部门按年度组织开展培训成效调查活动(附表7),以便及时提出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第十五条凡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余自学的员工,事前须汇报直接主管,以便合理调剂学习与工作时间,并将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手续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学习期间费用自理,考试合格取得正式毕业证书后,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继续服务协议年限,公司分别给予报销不同金额的学习费用(报销比例为:继续服务年限为二年者报销总费用的50%,三年者为70%,五年以上者为100%)。成绩特别优异或有创新成果的,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报请奖励。
第十六条员工在职培训费用实行“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财务部门严格把关、主办单位合理使用”的原则。各单位报送培训计划时,务必根据需要将预算费用填列清楚。人力资源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报批;临时性培训及讲师、教材等所需支付的费用,都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申报程序报批后支付。
第十七条举办各种在职培训,应全面平衡、统筹安排,以尽量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进行业绩考评、晋升、晋级时,应参考员工的培训考评成绩与在职培训资历(附表8)。
第十九条员工参加公司投入经费较大的培训,视情况在培训前与拟参加培训的员工签订《培训协议》,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或补充条款,在协议中明确员工参加培训后必须继续为公司服务的服务年限以及未满服务期需按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对企业经济补偿的条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培训管理办法11
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的要求,省医保局出台了全省医保医师管理办法,阜阳市医保局根据省医保局的文件要求,出台了《阜阳市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该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是按照上级要求,经过市政府同意,医保医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启动会,也是宣传医保医师政策,做到人人知晓,更好地规范医师的诊疗行为,加强自律的业务培训会。
下面,就做好这项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办法》的意义
1、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填补了我省、我市医保管理工作方面的一项空白。
我国已建立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在《社会保险法》、在《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都有规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医保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对医疗机构、医生本人都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权利,承担基金支出的风险。《医保医师管理办法》的出台,从政策上梳理了医生需要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建立了一个责权利相对更加明晰的制度,是我省、我市医保制度的一项完善和发展。
2、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办法》,推进了我省、我市医保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在医保管理的实践中,我市针对医生诊疗活动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也先后采取过夯实医生责任、明确首诊负责制度、个人违反医疗常规开具医嘱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暂停医生医保处方权等措施。但这些措施都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地自行开展的,并没有上升到全省统一执行的层次。省、阜阳市办法的出台,为我们加强医生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做到了有章可循,是我省医师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3、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办法》,有利于充分发挥医生在医保基金管理中作用。
医保基金是群众筹资、政府补助,老百姓合作看病的救命钱,表面上看医保部门是管理者,负责支出,但实际上真正的支出使用主体是我们每一位白衣工作者。因此调动医生参与基金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一直是各地医保工作探索的重点。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规定了医保医生做得好有奖励,做错了有处罚,改变了以往医保制度中对医生只罚不奖的惯例,这是办法设计上的亮点,相信今后还将有更多奖励政策出台。要通过制度的设计,鼓励医生为医保患者优质服务,把医保基金花在刀刃上,节约不合理支出,让医疗回归本质,不再向钱看。
二、认真抓好《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
1、准确把握《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办法》的精神和内涵。
本次出台的《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办法》具有鲜明的医保特色。一是明确医保基金的使用主体是医保医师,非医保医师不能从事医保患者的诊疗工作;二是明确了医保医师的诊疗行为规范,即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三是明确了医保医师与医保经办机构的关系,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是协议管理的'关系,是契约关系,就是说按照医保医师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开展诊疗行为,不得违反协议。四是增强了违约行为处罚的严肃性,由于全省执行一个管理办法,并且全省联网,医保医师违规处罚记录,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2、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办法》的主体是各位医师,而各位医师又承担着繁重的医保患者的治疗任务,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认真学习与自身业务紧密相关的政策,学深悟透,做优秀医保医师,不做负面典型,是落实好办法的前提。因此切不可办法马马虎虎一学了之,医师协议简单一签了之,学完签完抛之脑后,等被处罚当典型后说不知道,埋怨这埋怨那。各个医疗机构要多次组织学习,医保局要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学习,结合案例说法,加强警示教育。要把学习贯彻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医保工作重点。
3、尽快组织落实医保医师签订协议工作。
按照阜阳市医保局要尽快推进办法落实的整体要求,市医保局要明确专人,迅速开展培训,教会各医疗机构如何开展协议签订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医保局的要求,学习好办法,签订好协议。由于是首次启动这项工作,要确保按标准符合条件全覆盖,不漏一人,所有医保医师都要纳入协议管理。
4、加强监管,部门联动,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医保医师办法的落实主体是医保局,但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卫健委。市医保局要加强与卫健委的对接,拧成一股绳,共同形成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套取浪费医保基金的震慑力量。各协议医疗机构作为受医保经办机构的委托,承担本单位医保医师具体管理工作的直接主体,要充分发挥作用,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医共体牵头医院承担本医共体医保基金的安全,当然也要对本医共体内的医保医师履行监管职责。要坚持有奖有罚,各级都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奖励优秀医保医师。对查实的违反协议的医保医师,也要严格追究责任,按办法要求严格处理,不能手软。医保医师如果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行为,除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逐级上查,严肃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防止医保医师管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生。
总之,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切实把《医保医师管理办法》落实好,把医保基金管理好,努力开创医保工作新局面。谢谢大家!
培训管理办法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快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现企业培训项目建设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进学校培训项目的开发与推广,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项目管理工作要贯彻学校的办学思想,充分发挥学校的专业优势、师资优势、实训设备优势,以建设培训课程库,培养金牌培训师,开展优质项目培训为主要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企业培训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培训中心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或项目组组织实施。学校是对外进行企业培训项目合同签订的唯一法人。
第四条校培训中心
(一)建立培训课程库。组织培训课程的申报、审核、备案工作,对培训课程库的日常维护管理。
(二)组织建立培训师人才库,组织培训师的考评工作和档案管理。
(三)开展培训项目的需求调研,向各部门反馈市场信息;审核其他部门申报的培训实施方案,协调各部门开展培训项目;组织项目培训班的招生宣传,培训项目的验收和评估。
(四)按照财务制度管理项目培训的经费。
(五)负责项目培训师的期末工作量汇总和上报。
(六)负责培训项目的评估和评优。第五条学校各部门科室
(一)提供和管理项目培训所需的场地和现场管理人员。
(二)提供和支持项目培训所需师资和教学资源。
(三)开展与本部门相关的市场培训需求调研,组织本部门或联合其他部门开发和申报培训项目。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
(一)项目负责人是培训项目的直接执行者和责任人。
(二)负责具体项目的`申报,编写培训方案,组织招生宣传,执行培训任务,进行培训总结,完成培训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三)负责项目实施所需培训师和其他人力资源的招募及沟通协调和课时安排,及报酬计算。
(四)负责项目实施所需的其他资源的规划,申报和协调。
(五)负责培训项目的经费预决算。
(六)负责参与培训的人员工作量的统计。
第三章培训课程
第七条培训课程库是开展企业培训的核心资源和基础,课程库由课程构成。
培训管理办法13
为了推动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发展,规范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提高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指非学历教育培训,是指除技师,技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和认证考试以外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及认证考试(之下简称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由自学考试行政部门管理的(除国家英语等级考试(cet)以外)面向社会进行的各种等级考试(包括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及考试的组织实施以及各行业单位委托的岗位技能培训,教学单位,部门联系的其他各种培训,不占用学校招生计划的联办研究生班,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培训。
2,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1归口管理。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各种对内对外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3,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
1,由国家颁发证书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原则上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等级考试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继续教育学院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由继续教育学院从非学历教育培训费中支付,并计入培训成本。
2,各行业各单位委托的岗位技能培训,由培训部门根据送培单位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培训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从收取的培训费中支付,计入培训成本。
3,为积极推进培训工作,各教学单位,部门均可开展各类型培训工作,但事前需将培训项目及培训收费标准,培训方案,培训时间等相关资料书面报告继续教育学院。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对外组织实施培训。继续教育学院应负责对各院系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进行管理,指导,促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总体质量的提高,以维护学院对外培训的信誉和形象。
4,为确保学校培训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凡是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私自组织的教育培训,或不按报批内容规定组织的培训视为违规办学行为,学校将停止其办学并扣除其年终学校成教目标奖,并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的1切损失自负。
4,非学历培训经费分配办法:
1,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所收培训费总额(不包括联办单位分成部分)的10%上缴学校;80%用于培训单位的培训成本,培训管理费和部门经费;10%划拨给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发展学校培训事业经费,用于学校培训工作的市场开拓发展费。
2,各种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所收费用,按"以考养考"原则,用于组织考试所需考务等费用,自负赢亏。
3,培训费由培训单位到计财处领取正式发票后统1收取,交学校财务,由学校计财处和继续教育学院核对后,按照确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划拨使用。
5,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6,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培训管理办法14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内部培训、员工外派培训和员工交流论坛。
1、员工的自我培训。
员工的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公司会尽力提供员工自我培训的相关设施,如场地、联网电脑等。
原则上对员工自我培训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2、员工内部培训
员工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员工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情况。
(5)继续教育培训。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培训。
3、员工外派培训。
员工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方式。公司针对员工工作需要,会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员工个人希望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名。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4、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交流论坛是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方式。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员工交流论坛。
(三)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工在受训期间一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训结束一星期内,员工应将其学习资料整理成册,交由人力资源保管。并将其所学教给公司其他员工。
4、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需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训费用3000以上的。
(四)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训需求分析。
2、设立培训目标。
3、计划培训项目。
4、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九条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十条建立培训档案
1、建立公司的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被培训者的评语等。
(五)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的制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规定时间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其汇总。并与规定时间内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老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第十二条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由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象、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七)培训评估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八条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可要求被培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第十九条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八)培训费用
第二十条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数额。
第二十一条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决定。对于公司予以报销的费用,原则上先由培训员工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公司报销规定报销。
第二十二条员工内部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九)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拟订或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二
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新化、强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员工培训考核方法。
一、培训领导机构
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安环知识标准
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
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
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最佳学习标兵”,“最佳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部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三
一、培训目的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提供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
1、介绍公司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贡献;
2、介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绍公司员工行为和举止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
2、介绍公司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生产现场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行为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则要求;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三)企业组织架构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四)业务培训
1、针对所在岗位开展岗位职责、工作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
2、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品质管理培训,主要介绍品质管理的内容、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工作流程,让员工掌握品质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产品质量;
3、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主要介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让员工尽快掌握产品基本知识、工作中应急处理办法,学会自我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4、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介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帮助员工尽快掌握基本的生产操作技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职业化素养塑造
1、介绍职业化的概念,让员工理解什么是职业化,职业化素养包括哪些内容(人生价值观、工作思维观念等),如何进行职业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职业化对公司发展、对个人成长的积极作用;
2、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让员工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目的和实现职业目标的路径,清楚在公司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帮助员工少走弯路,早日实现职业梦想。
(六)职业化管理技能提升
针对现职管理者和储备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维观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训引导:
1、了解管理者塑造职业化素养和技能的重要性,并清晰、准确定位自己在组织中的角色;
2、深刻认识管理者自身职业化能力提升与企业战略发展的关系,并掌握相关的方法和技巧;
3、通过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领导能力的提升,推动企业健康、高效率的向前发展。
三、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二)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三)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训职责
(一)员工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知识培训,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讲授。
(三)业务培训中的岗位知识由用人部门负责讲解,品质管理知识由品控部门负责讲授。
(四)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或外聘讲师负责讲授。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出勤记录
(1)迟到或早退:提前请假扣2分/次,未提前请假扣5分/次;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即辞退。
(2)请假:提前请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请假每0.5天扣5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累计请假达3天扣5分,超过6天即辞退。
(3)旷会:1次(0.5天)扣10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旷工1次即辞退。
2、培训笔试:笔试测试题实行三选一方式抽选考题。
3、实操演练:以各岗位工作的实操要求进行实操演练。
(二)分值比重
1、生产技术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70分,实操演练10分。
2、行政后勤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50分,实操演练30分。
3、销售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40分,产品送样或销售业绩40分。
(三)考核周期
1、新员工于试用期届满前进行培训考核;
2、在职老员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绩应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85分以上为及格。
(二)试用期员工
1、试用期届满,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2、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届满,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试用期再延长一个月;
3、试用期第二个延长月届满,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三)在职老员工
1、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一个月后复试;
2、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自复试所在月起的连续六个月内进行再培训,期间基本工资按80%的标准发放;
3、在再培训期满所在月月底进行再试,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4、考核成绩将作为个人薪资调整标准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培训管理办法15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工作,使本矿的设备、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设备领取发放制度》、《防爆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回收设备的检修移交程序
(一)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及时交到设备库,经机电管理部相关井上下相应的管理验收人员验收后,由设备库库管员开据收到证。按设备验收情况,根据设备丢失损坏考核条例开出罚款单。
(二)设备库库管员在收到回收设备后,与相关人员共同将待修设备移交检修单位进行检修,三方在《设备、配件检修任务单》上签字认可,设备库保管存根,另一联由检修单位保管。
(三)检修单位检修完好的设备,通知防爆检查组验收,其验收人员必须按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把关,并填写《设备、配件验收单》签字认可交回设备库,由设备库库管员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保管验收单存根。
(四)所有交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配件,由机电管理部全程跟踪负责和落实考核。
(五)外委设备或机电配件执行《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三、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
(一)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技术要求对所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分别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相关台帐,并做好设备运行中的有关记录和相关数据(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搞好现场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设备的润滑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润滑油,并按规定定期对油脂进行加注和更换。
(三)掘进机截割头运行中截齿必须齐全、有效,对齿座损坏3个的必须进行更换。
(四)采掘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有构造、煤层变薄、底矸增厚等,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打眼放炮,不得强行截割、出现拼设备现象。
(五)设备主要部位的螺丝必须做到齐全、紧固、不能出现缺丝少垫、松动等现象,短缺、松动情况下严禁开机。
(六)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带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甩保护运行,严禁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严禁带负荷停机等。
(七)水冷却设备,必须做到开机前先开水,严禁无水或水压不够开机运行。
(八)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四、设备停用、存放、回收管理
(一)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回收入库,若不能回收入库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机电管理部,经机电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妥善存放。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示,不得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
(三)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
(四)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放在架上或道木上,保证不被水淹,上面无淋头水。
(五)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机电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六)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必须在三天内回收上井,以便于及时进行检修和周转,时间以换发新设备日期开始。
五、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一)领用新设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验收的,扣领用人50元/台次;
(二)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验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并株连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
(三)安装或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领用设备,多领用的扣100元/台次。
(四)因生产急需晚上或星期天无法办手续,领取的设备,次日使用单位必须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五)无手续、手续不合格、未经同意先发设备后办手续的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造成的后果由发放人员负责。
(六)设备、配件领用和回收料单上、收到证上填写设备编号不准确的扣发放人员和使用单位各30元/台次,发放无编号设备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
(七)在料单上乱写乱画的每张料单扣领用人30元,未按要求填写料单的扣领用人50元。
(八)领用开关拆套当配件使用的扣责任单位200元/台次,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井上库房存放开关和井下私自备用开关的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九)使用单位乱领取设备的扣单位100元/台次,欺骗签字人员,私自下井的设备扣单位200元/台次。
(十)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未采取措施拼设备生产扣300元/次,并株连单位有关负责人各100元。
(十一)在设备附近放炮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扣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加倍处罚。
(十二)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扣200元/次,甩保护运行,未经批准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扣500元/次。
(十三)水冷却设备无水开机运行扣100元/次。
(十四)每月最后五天到机电管理部核对所领设备配件,迟一天扣单位对帐人员100元/次。
(十五)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不按规定回收,每台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天。
(十六)对停用的设备乱堆、乱放者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十七)未经有关领导批示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的扣有关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十八)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未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的责任单位扣500元/台次。
六、设备损坏、报废后处罚标准
(一)经分析事故原因属正常磨损损坏的设备及配件,按设备价值5%-30%处罚责任单位。
以下是人为责任事故的处罚规定
1、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90%处罚责任单位。
2、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10000元以下的按70%处罚责任单位。
3、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20000元以下的按50%处罚责任单位。
4、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20000元及以上的按30%处罚责任单位。
5、损坏报废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6、低值易耗钻机等专用工具类使用不够一年报废的按原价的80%处罚责任单位,一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钻机在二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
(二)40T刮板机
1、使用单位弄虚作假多领取40T大链和溜槽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2、回收交回的溜槽大链码放不整齐,溜槽好坏未分开码放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
3、使用单位丢失40T大链和溜槽按原价的100%处罚(包括马蹄、刮板等)。
4、溜槽损坏每节扣责任单位100元(指非正常磨损的),造成报废的扣责任单位200元/节。
(三)胶带
1、违反新胶带使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新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的100%处罚。
2、违反百米胶带拆缩规定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报废的胶带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3、未申报、同意在井下乱割未报废胶带做其它用途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使用单位。
4、胶带运输机中间部少加一组防跑偏托辊扣30元/组,加装的跑偏托辊超规定或跑偏托辊起不到防跑偏作用的扣50元/处。
5、巷道使用的1米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980毫米、950毫米、900毫米,(800mm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780mm、750mm、700mm),分别按每米胶带原价的5%、10%、15%处罚责任单位。
6、盘区固定皮带机使用的新胶带,因跑偏或其它原因造成胶带不能使用而更换胶带时,按每米原值的20%处罚责任单位。
7、折带、跑偏造成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8、丢失胶带按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9、因检修不到位,造成扯带的按新皮带原价50%——80%进行考核。
【培训管理办】相关文章:
管理办工作计划02-04
应急办培训学习心得05-16
管理与培训心得04-03
管理培训心得11-30
项目办主任遴选管理办法01-09
培训学校管理方案04-07
管理技能培训总结08-12
管理培训总结范文06-10
销售管理培训总结03-08
预算管理培训心得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