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

时间:2023-10-25 07:25:11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2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冬季:

  白班上午7:50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

  晚班17:30至23:30;

  夏季:

  白班上午7:50至11:30

  下午13:30至17:30

  晚班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月9日修订,2月13日开始执行。

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3

  一、作息时间 9:00——18:00

  1)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员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间根据部门人员情况安排1天休息,并上报公司行政部报备,若临时有事需要调休的必须事先填写调休单,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如无批准不予安排调休。

  2)异地员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否则不予安排调休,需凭往返车票做为返家凭证。

  3)各部门每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如有改动须提前到行政部备案。

  二、考勤打卡

  1)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在指纹机处打卡签到、签退。

  2)新员工入职3日后即需输入指纹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记打卡均视为未打卡。

  4)因手指受伤等特殊情况导致指纹机无法识别,需当时与行政部文员确认,到行政部填写《手工签到单》否则视为未打卡。

  5)因临时性工作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员工未打卡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递交行政部,否则月底核查考勤记录时视为未打卡。

  6)上述记录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补办手续。未打卡者经调查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罚,其他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而未请假者视为早退。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为10元/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第一次按罚款10元/次处理,第二次处理则为20元,第三次罚款为40元,第五次罚款位80元,第六次罚款为160元,依此类推。

  3)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每次旷工按100元/次罚款

  4)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主管同意者,按迟到论。

  5)月累计超过5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计迟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擅自离岗、旷工

  工作时间内,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内视为擅自离岗,到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未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及工作期间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为旷工。

  1)擅自离岗按事假双倍工资予以处罚。

  2)月度旷工一次或一天扣罚当月工资10%。

  3)月度旷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罚当月工资20%。

  4)月度旷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旷工一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年累计旷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五、外出管理

  1)员工因公外出时,应获部门经理批准并在前台《员工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外出时间,返回后注明返回时间。未签外出者按事假处理,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送行政部。

  3)行政部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外出抽查,如发生人员外出但未进行外出登记者,按制度进行处罚

  六、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

  1)病假请假应在上班前60分钟前办理(可电话通知形式),否则一律按非事先申请事假处理:因突发急病不能执行此标准,请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

  2)请病假两日(不含两日)以上者,必须提供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并提供病例,化验单,缴费凭证等。

  3)病(事)假请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请,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转告,否则视同未请假。

  4)病假最长期限60天,超出此标准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5)3天以上病假(不含3 天)需出示区以上医院证明。

  6)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予以辞退。

  7)连续病假期间如遇休息日,则休息日、节假日算为病假天数。8)病假不包括因美容或整形手术、酗酒、打架斗殴及违法、恶劣行为等原因造成的'休息,此类情况按事假处理。

  9)病假在请假或销假时不能提供诊断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提供虚假医疗证明者,一经查实。以旷工论处。

  10)病假为有薪假,但不发放全勤奖金。

  七、事假

  因事必须本人处理且客观限制不能再休息日、节假日办理,又没有年休假可用时,可申请事假。

  1)事假需提供真实、充分理由。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直接领导可不准假或缩短假期或暂缓准假。

  2)事假不跨越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3)事假必须事前提交请假申请。

  4)员工请假2天以内事假(含2天),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批;请3—7天事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核准后报行政部审批;请7天以上事假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并填写《请假申请单》。

  5)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请假申请及请假要求与工作相冲突时,不予批假。

  6)事假最长期限30天,重要及特殊岗位最长20天,超出此标准将自动离职处理。

  7)事假为无薪假。扣款为当月基本工资/当月理应出勤天数__请事假天数

  8)未事先申请而休事假,按双倍扣罚薪资。

  八。法定假期

  按相关规定给予休假,休假视公司业务状况进行节假日正常上班,假后安排补休。

  九、婚假

  本人结婚

  1)公司给予法定初婚员工15天带薪婚假;婚假前后不得另请事假。

  2)婚假须于员工结婚当年享受,逾期作废。如遇10月份后结婚可推至次年3月前休完假期。须附结婚证书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十、产假

  本人分娩。

  1)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女员工可享受基本产假4个月,即120天(产前45天,产后7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给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给假42天。

  3)产假期间可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带薪假期;此薪资于休假返回后,连同上班的第一个月薪资共同发放。

  4)上述日历天数包括节假日。员工休产假必须提前三周填写“请假申请表”,附社区级以上医院确定的分娩预产期证明,经主管批准后送行政部生效。

  十一、护理假

  男员工在妻子初育时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护理假,但须出示有效医院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

  十二、丧假

  直系亲属逝世

  1)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可以申请5个工作日的带薪丧假

  3)申请丧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复印件,经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审批生效。

  十三、哺乳期

  1)产后1年以后,每天给假2小时。

  2)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具体时间由部门经理具体核定。

  3)哺乳假需提供生育证明,主管证明

  十四、工伤假

  因执行公务受伤,以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1)员工因工负伤,最多可享受60天工伤假;需休假员工提供医疗证明后,由行政部审批具体休假天数,超出天数按病假办理。

  2)工伤假期间,公司支付基本工资。

  3)申请工伤假应在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并有2个以上公司人员书面证明。

  4)因违章操作造成工伤,不享受工伤休假。

  十五、休假相关程序

  1)填报:员工应休假前按相关规定填写《休假申请表》。

  2)审批: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批后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核员工假期类别及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行政部、总经理签批

  3)请假审批权限:请假1至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直接审批,交到行政处备案;请假3至7天,需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审批,交到人事部备案;请假7天以上,需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行政部审批,交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行政部备案。

  4)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中断或未休,在季度内可调休,逾期作废。

  5)全年累计休假超过30天取消,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及调薪资格。

  6)假期完毕,员工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部销假,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间以事假计。公司员工假期完毕销假以实际到岗签到为准。

  十六。 其他事项

  1)当月除规定休息外,出満勤人员可享受100元満勤奖。

  2)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玩游戏、闲谈、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网络聊天、睡觉、吃零食、就餐等。

  3)违反上述考勤制度除特别标注项目外,给予10—100元处罚。

  4)此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公司考勤相关文件作废。

  5)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6)文件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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