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25 16:33:16 学校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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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学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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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学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计划

2023学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青年教师是学校的未来,是教育的未来。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青年教师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使青年教师成为学校发展的主力军,促使青年教师向更精、更高的目标奋进。

  二、培养目标

  通过培养与锻炼,使青年教师能脱颖而出,成为管理人员、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在镇市级乃至县级以上讲坛上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具体措施

  (一)成立青年教师帮辅小组

  语文组:

  分管领导:王兴宇

  组 长:张启道

  成 员:姜月红 苗汉娟 刘金霞

  数学组:

  分管领导:严如尧

  组 长:戚海洪

  成 员:杨春 王德春 王海丽

  (二)活动平台

  1、理论学习

  (1)每年订阅相关的教育类理论刊物

  (2)提高学历层次。

  (3)广泛阅读各类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勤做笔记,及时写出学习体会,每月不少于两千字的.笔记,要有针对性的体会,每月500字以上,定期组织专班进行检查评价。

  (4)开展教学沙龙活动。

  (5)多给机会,外出学习培训观摩。

  2、课堂教学

  (1)组织教学技能比武,内容有写案例、说课、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叙事等。

  (2)研究新课标与各册教材内容,准确把握教材。

  (3)定期开展研讨课活动。

  (4)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5)每学期上好一节好课 。

  3、教育科研

  (1)每年至少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教学论文,两篇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叙事,并能获镇级以上奖励。

  (2)每位青年教师必须参与学校课题研究。

  (3)参加教育科研指导、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

  4、校本课程

  能够很好的开发一门校本课程,力创特色。

  四、考核

  每年对青年教师的教育业务能力进行相关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评价、晋级职称直接挂钩。

2023学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计划2

  一、培养对象

  1、新分配或调入本院工作,尚未取得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

  2、进入本院工作,虽然取得中级职称,但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导师制度

  1、培养对象在到校工作的两年内,可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担任其指导教师(简称导师),导师一般根据培养对象所学专业特点,由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双向选择后仍不能确定导师的,由学院指定,导师和培养对象不得拒绝。

  2、导师一般由教授、副教授担任,1名导师一般指导1—2名培养对象,其主要职责是:

  (1)向培养对象传授教学经验,帮助培养对象熟悉备课、编写教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组织研讨教学难点,通过教学过程的培养,提高培养对象的教学能力;

  (2)协同教学系(教研室)、培养对象一起制定《人文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指导、督促培养对象的工作。每学期末向教学系(教研室)填报一份《人文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情况表》,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做出全面总结;

  (3)督促与指导培养对象搞好专业理论与技能的学习;

  (4)为培养对象确定研究方向提供咨询和帮助;

  3、培养对象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熟悉各个教学环节,认真练好教学基本功,并开展一定研究工作。

  4、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学院可以对导师人选进行调整,但一般应在学期初或学期末进行。

  三、培养计划

  1、助课。培养对象一般不独立担任课程教学(学院教学工作需要的除外),而主要为导师助课,即协助导师进行课程辅导、组织讨论、批改作业、组织教学实践、草拟试题、批改试卷等。 培养对象每学期要系统听完导师的一门以上课程,认真记录每一节课的内容摘要,教学要点等教学活动内容,并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助课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可试讲课内部分章节,逐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2、独立授课。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培养对象在完成助课任务的同时,也可独立担任一定的课程教学任务,但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准备好至少三周的教学大纲、教案、讲稿、课件等教学材料; 导师对独立授课的培养对象要进行期初、期中及期末听课检查,并做好指导记录,记录中要指明其优缺点,提出改进意见。导师每学期至少要听培养对象授课4 课时,并将听课情况与培养对象交流指导,填写记录备查。

  四、管理计划

  1、各教学系(教研室)要对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导师每学期末要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书面小结。

  2、培养对象每学期向导师和教学系(教研室)书面汇报一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并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

  3、培养对象每学年度书面向学院汇报一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并由导师和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写出审查和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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