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运营推广方案
一、项目名称
宾阳淘宝街
二、项目地点
宾阳县花鸟市场临街商铺(凤凰观澜·尊府旁,业主:广西振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项目总面积2600平方米,其中办公及物流包装区1100平方米,商铺40间(每间面积约33-55平方米,毛坯房,装修自理,水电费自理)。
三、招商时间
2015年4月1 -30日
四、主管部门
宾阳县经济贸易与信息化局、共青团宾阳县委
五、实施部门
宾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广西振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六、招商对象
1、在宾阳县注册并已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个体);
2、宾阳县内从事实体经营,有意向从事电子商务转型的企业;
3、有志于从事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经营管理、科研设计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和创业者等。
七、优惠政策
1、凡经过评估,符合条件进入宾阳淘宝街的企业(个人),与广西振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按每月12元/平方米,以后由租赁双方协议而定。
2、进驻淘宝街的企业(个人)可优先参加由县经信局、团县委及县人社局等部门举办的各类电子商务培训,免收培训费。
3、进驻淘宝街的企业(个人)可免费使用宾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内的客户接待室、培训室及摄影棚等公用设施。
4、进驻淘宝街并从事宾阳县特色产品销售的'企业(个人),由宾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免费提供货源信息、图片及上传产品。
5、凡入驻淘宝街的企业(个人),可享受工商注册、税务法务、人力资源、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及包装、物流、仓促等优惠。
八、入驻程序
1、申请:具有进入淘宝街资格的企业(个人),向团县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宾阳淘宝街入驻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企业提供经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商业策划书;个人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创业计划书等材料。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加入宾阳青年电商群(群号:436766152)下载。
2、评审:由县经信局、团县委、广西振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从优选择,条件符合者予与批准。
3、入驻:经审批合格后,办理相应的进驻手续,与广西振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宾阳淘宝街入驻协议》,并将相关资料报县经信局、团县委备案。
九、日常管理
1、宾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汇同广西振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责宾阳淘宝街的日常管理工作。
2、宾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工商、税务、卫生、安全、消防等部门对入驻企业(个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3、入驻企业(个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自律公约,自觉服从宾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及行业公约规定,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
4、宾阳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宾阳淘宝街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按年度对入驻企业(个人)进行考核,对不达标的企业(个人),经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提前终止相关协议并责令退出宾阳淘宝街。
招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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