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26 08:37:07 方案 我要投稿

2022年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年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用5篇)

  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公司在20xx年度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为确保本年度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公司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2、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0.1‰以内;

  3、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4、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硬化率100%,噪声达标排放,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前必须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5、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达80%以上,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18项,争创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1项(根据工程承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1、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保障职工的生存权、健康权,保护我们共同赖以生存的环境,坚决杜绝以牺牲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区域/专业/项目公司须对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及配备数量进行监督检查,以文件形式进行委派并报公司备案,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要求,并检查、督促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全管理员的配备,从而形成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网络。

  3、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公司各级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总经理、区域/专业/项目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是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与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区域/专业/项目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4、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工程项目中的基坑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等其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必须严格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xx]254号)的文件要求,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方案编制、审核与论证、审批、方案交底、监测、定期巡查、阶段验收等各个环节得到规范管理。公司、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动态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施工危险源)管理台帐,加强动态监管。公司将适时组织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5、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xx)的规定,明确公司各级负责人是公司各级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督促所属项目部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消防标志,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消防专业知识。施工现场、住宿区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并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动火审批制度,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须安排专人从事区域/专业/项目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及当地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动态,收集项目部大、中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实施计划,动态建立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台帐》等;强化大型起重机械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供方评价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落后、淘汰的机型、机种及无生产许可资格、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机械设备流入施工现场;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单位资质与人员资质的审查,加强对拆/装前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后试运转与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控,确保大型机械拆装安全;领导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人员抓好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保证主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达90%以上,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为100%;开展机械设备专项检查活动,努力消除各类机械设备事故隐患;具体落实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实施机操工持证上岗培训工作。

  7、强化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与技能

  公司适时组织区域/专业/项目公司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与考核,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机关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及时掌握所辖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时组织已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与换证”工作;分期分批组织未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考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适时组织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参加当地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并做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努力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工人入场前安全教育、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的基础安全教育工作,公司要求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安全职能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推进并开展此项工作。年初集中开展的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在工程开/复工前结束,平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施工任务的承接、施工人员的变动等情况适时组织开展。

  项目部要切实开展工人的日常安全教育、转岗前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班前交底会、项目部全体人员会议等各种形式,向工人宣传和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纪律、事故案例,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作业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要注重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使全体作业人员都能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对于实施工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项目部在做好自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须开展对分包作业队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年底做好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考核,切实履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义务。

  8、认真执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是消除事故隐患、整治环境的有力手段,公司各级必须认真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公司半年查、区域/专业/项目公司月月查、项目部周周查、班组日日查制度。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等专业规范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立即整改,

  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

  根据区安委会《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集中行动成效,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增强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质量、安全隐患及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自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为确保会战成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二、重点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和建筑企业。

  三、重点整治环节

  全面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突出:一是整治临建设施。是否牢固、是否有垮塌和建筑物机械倒塌威胁,应急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用电管理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要求等;二是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是否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备案、验收、公示等流程,现场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应急预案并实战演练等;三是整治脚手架。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在超过规范要求时是否编制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架体稳定、立杆基础、防护、脚手板、杆件通道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四是整治施工用电。是否落实外电防护,是否落实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五是整治高空作业。是否落实临边防护,是否采取安全网、安全带、洞口和通道口以及攀登和悬空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隐患措施;六是整治其它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法人、项目总监和安全员等重点人员履职尽责。

  (二)严格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生产风险点公告栏和重点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重点岗位人员知晓岗位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岗前教育、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等;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严格应急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估工作;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配备到位;岗位人员能熟练穿戴个人防护装备,能熟练使用和操作应急救援装备。

  (五)严格责任追究。为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假重视、假落实、假检查、假执法”问题,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以及在百日会战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坚决依法顶格处罚,采取关停措施,并在全区曝光。

  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3

  为认真汲取近期外地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态势,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按照《湘阴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范围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作业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质安站负责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二)建工站负责在建项目市场行为检查。

  (三)执法大队负责非法项目整治。

  (四)质安办加强督查,负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四、工作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4月1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执法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验收、总结深化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9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权属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由局质安办督查,局各有关二级机构、相关股室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体系,使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人,将安全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局质安办要加强督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因监管缺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4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的通知>》(临安办发〔2021〕27号)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临建办发〔2021〕18号)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30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突出“危大工程”及施工重点部位、环节的巡查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各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范意识,加大部门监管力度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开展范围

  全县建成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建设工程。

  三、执法检查重点

  (一)房屋建筑工程

  1.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承诺书签订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源管理情况。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落实情况;依照《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情况;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验收、管理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及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可靠情况;临建房屋加固及日常管理情况等。

  3.临时用电管理情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规定;施工现场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设置电箱;接地(接零)系统是否完善,熔断丝的材质与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是否符合规范。生活区、办公区、宿舍等安全用电使用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有完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安装单位是否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司机和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安装单位编制的建筑起重杠械安装、顶升、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是否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位、设备基础、连接部位、安全保护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情况;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是否由原制造厂家制造;设备检测单位是否严格按检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及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

  5.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钢管、扣件材料进场的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抽样复试报告是否完备;脚手架搭设前,是否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是否对脚手架材质、现场搭设情况组织检查与验收,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6.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和审批、论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模板及支架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是否进场报验;模板及支架是否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验收;拆除前是否履行拆模审批手续。

  7.临时设施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房选址是否考虑周边水文和地质情况、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与作业区分开设置,是否与周边堆放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垃圾以及高压电线保持安全距离;临时用房是否制定倒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临建房屋板材夹芯材料阻燃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9.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危化品采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按计划限量进场;施工现场是否设专区专库存放危化品,并配备足量消防设施;是否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使用危化品时是否有专人领用管理和调配。

  (二)市政建设工程

  1.市政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专题会议精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情况,是否组织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尤其是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大型桥梁,地下管廊等工程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交通疏导、施工用电、支架搭设、模板工程、沟槽施工、基坑支护、起重吊装等方面,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4.地下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及抢修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四、工作步骤

  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4月上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中、下旬)。以排查风险隐患、抓问题整改为主线,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建筑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调动企业职工全面参与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企业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

  (三)属地检查阶段(5月至6月上、中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针对前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发现的隐患,强化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按照隐患排查清单,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毕销号。要组织行业专家对建筑工地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确保落实闭环管理。

  (四)异地交叉检查阶段(检查时间随机)。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将统一安排异地交叉检查,从安质服务中心、各县区分别抽调5名专家成立执法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市直管工地项目及各县区建筑施工项目随机排序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负责。检查组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5个项目(房屋建筑工程3个、市政建设工程2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写《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并提出执法检查建议,经执法检查组、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双方签字后,一式三份,移交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并由检查单位报市住建局登记备案,同时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整改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5日内报市住建局。届时,县住建局将按照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异地交叉检查。

  (五)总结提升阶段(6月下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坚决态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严格对照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各专业组监管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予以销号。

  (二)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与公安、应急、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工作联动,齐抓共管,坚决落实“检查必执法,执法必处罚”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隐患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一律依法移交当地执法部门。

  (三)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全面宣传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接受媒体、群众监督。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演练,重视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解决安全隐患的工作能力。要求建设单位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支出,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

  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树立建筑工地良好形象,夯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的工作原则,围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特点,扎实开展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工地现场存在的“脏、乱、差”问题,以标准化促进文明施工闭环管理,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大幅跃升。专项整治结束后,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建筑工地打造成展现青岛特色、传播文明风尚的城市靓丽“风景线”。

  二、标准内容

  围绕大门管理、围挡管理、施工现场、办公住宿、扬尘治理等8个大项,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附件1),细化标准,明确内容,把握重点,逐条逐项抓好整治提升,建章立制打造“洁序净美”的建筑工地。其中,2022年7月25日之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统一使用新式装配式围挡(格式详见附件2)。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7月开始,10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症结,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项目严格对照《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负责,各参建单位分工配合,对本项目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拉单列项、挂账销号、立整立改,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措施。7月20日前,确定主干道、主要部位、主要区域范围内建筑工地整治提升任务,报送工作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

  (二)整治提升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8月30日)

  各区市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核查,逐个项目进行验收,对文明施工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7月底前,通过项目自查和主管部门督查,完成主干道、主要部位、主要区域范围内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8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上报全部项目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

  (三)持续督查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措施,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巩固工作成果。

  (四)建章立制阶段(长期)

  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长效管理措施,保障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建立每月通报机制,全面推动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质扩面。按照“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的工作原则,深入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难点,将安全、质量、扬尘、疫情等工作一体化推进,开展“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创建,引导行业企业建立与日常管理相适应的企业自主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打造建筑施工管理“青岛标准”,争创“青岛建造”品牌。

  四、工作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

  全市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盯紧,党员干部要划片包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市每月15日、30日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项目、不好的项目,报告时一并提报现场照片。对于区市推荐得好的项目,经巡查可召开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或简报中进行表彰,并予以一定奖励;对于不好的项目巡查其整改情况并通报。各参建主体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压实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压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落实实施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推进举措,确保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要摸清掌握整治范围辖区内建筑工地基本情况,督促建设主体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自查自纠。要对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按照“一工地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原则,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销号管控机制,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市主管部门将组成巡察组,对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查,以简报形式通报文明施工推进情况。

  (三)营造浓厚氛围

  各项目利用专题学习、职工夜校等形式,积极开展文明施工专题教育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要求,做到人人关注文明施工、人人掌握规定要求、人人参与文明施工管理。要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引导现场施工人员加入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当中,推进“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有关要求

  各区市要做好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关责任,强化宣传监督,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相关材料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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