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07 17:48:10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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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工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

  为认真汲取南环路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市工信局和区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区委办区府办关于《鲤城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全市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南环路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的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所辖行业企业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共同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全区工信部门所属行业企业,重点突出煤矿、民爆生产销售和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行业领域。配合应急等有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疫情期间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制定联合大检查方案,全面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检查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管理、重点生产工艺、重点辅助工程场所、疫情防控情况。(责任股室:工业发展股、经济运行股、信息技术股、数字办、办公室)

  (二)全面开展软件设计等信息化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采用企业自查、隐患整改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信息化服务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自查,对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漏洞隐患。

  要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制度建设,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好应急演练等工作,强化风险管控,堵塞漏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责任股室:信息技术股、数字办)

  (三)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企业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已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工作。包括排查是否属于“四无”(无审批手续、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是否属于老旧危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指导企业对车间厂房、员工宿舍及出租出借场所等生产生活房屋从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开展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安全风险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确保安全。

  对排查出的“四无”房屋,要一律暂停使用,责成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加固等措施分类处置,确保安全。(责任股室:经济运行股、信息技术股)

  (四)指导电动自行车加强生产管理要按照《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661-20xx)地要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责任股室:信息技术股)

  四、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个别行业领域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31日,各股室按照我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执法检查即日起至4月30日,各股室要发挥行业职能作用,负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指导督促,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4月1日至5月31日,各股室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迅速扭转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要认真汲取南环路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在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市工信局和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的总体要求、整治内容、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迅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摸清底数,对标检查,铁腕整治,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迅速扭转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成立鲤城区工信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由赵伟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吴建忠(负责工业企业)、刘文旭(负责软件服务业、房屋安全)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并抽调股室人员,组成专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

  (二)发挥行业职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攻坚行动暨大排查整治期间,要着力督促生产经营和安全工作管理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治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安全氛围。要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工业企业积极参与,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同时,百日攻坚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检查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佩戴好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办公室按要求做好阶段工作小结、总结及信息报送工作。

  工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

  为认真落实青岛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和我镇实际,决定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镇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单位和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查保促”活动)。应急办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10月21日,青岛市安委会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市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延伸督导检查所属镇街和部分单位、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电力、学校(校车)、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和燃气、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以及农村道路交通、未成年人溺水、儿童娱乐设施、一氧化碳中毒、养老机构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预防工作情况。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组织机构、教育培训、资金投入、设施配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试和现场应急演练等实操性工作检查,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

  (五)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自11月份开始,省里将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xx〕47号)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社区负责人为组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要把此次行动作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进行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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