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11 18:45:00 炜亮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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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3篇)

  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某个项目开展前,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领导做决策,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3篇)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1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聘用原则

  (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聘用对象

  目前在编在岗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工勤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

  2.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按照现行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的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及年限:

  1.高级工:要求在中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及以上,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中级工:要求在初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及以上,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初级工:要求取得技术工种上岗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以上,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四、聘用程序

  (一)组织机构:

  成立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制定方案:

  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聘用工作方案,经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三)公开报名:

  符合聘用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自愿到所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技术工人岗位聘用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1.初审:领导小组按照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考评:由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根据入选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按德、能、勤、绩、廉等要素进行考评,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

  3.公示:聘用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

  (五)办理聘用:

  1.审核: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和区人事部门审核。

  2.聘用:经区人事部门核准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到“告知到位、标准统一、严格审查、真实负责”;

  (二)如实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相关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聘用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2

  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依照精神,依据xx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xx市人事局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群众信服、业绩突出的人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聘用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监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4人,借调人员8人,中心校3人,共计65人参加岗位聘任。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9人。审核批复我校副高五级1人,副高六级3人,副高七级2人,中职八级7人,中职九级9人,中职十级6人,初职十一级17人,初职十二级17人,共计设岗62人。

  三、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原则:

  本实施方案的依据是xx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xx市人事局中核准我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

  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应享尽享的原则。

  2、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倾斜任职时间长、年龄大的原则。

  5、倾斜教学一线,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四、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和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胜任岗位工作。

  制约条件

  ①未在教学岗位,未在教学一线的不得进入所在职级最高档次。

  ②现请病、事假,一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按本职最低档次聘任。

  ③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所在职级的最高档次。

  ④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的,不得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高档次。

  各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1.副高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六年以上的,且在教学一线的,可进入副高五级岗位。

  ②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副高六级岗位。

  2. 中级职称岗位

  中职八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校本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教学一线的。

  ②小高职称在中学任教或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八级岗位,应调至中职九级岗位。

  ③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竞聘人员在八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

  中职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且在教学岗位或教学一线的。

  ②未在教学一线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③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④如九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按超岗以中职十级聘任。

  ⑤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人员在九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

  ⑶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按照工作年限排序,进行初职十一级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优先。

  ②如十一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按初职十二级聘任。

  ③未竞聘上十一级岗位的全部聘为十二级岗位。

  五、各类人选的聘用过程:

  1、宣传政策,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收集职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审核证件。

  3、将专业技术人员按副高、中职、初职的资格证分为三类。

  4、按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结合学校各类人数实际情况,确定出本次各级聘用人员。

  5、揭晓聘用结果,将确定岗位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

  6、在公示无异后,造册上报县局审核,报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复核。

  7、在复核批复后,学校领导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和工资调整手续。

  8、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为三年。

  六、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建立机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传xx县局会议精神。

  2、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3、组织评审,确定岗位人选。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公示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和职数,应聘对象提交申请书,提供各类证件及工作实绩证件,学校考核,确定岗位人选。

  4、学校公示所有岗位聘用人员。

  5、填聘用表,上报复查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

  七、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设想: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职级有三个岗位,晋级对象多,条件基本相当,聘用工作难度大,矛盾比较集中,突出问题在中职和初职两级。但我们坚信,只要充分运用政策,精心组织,工作做实做细,不循私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在县局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信服的人聘用到相应岗位,真正体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从而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3

  为深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强化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卫生干部队伍。在卫生系统内部建立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县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行政副职岗位实行公开竞聘上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干部队伍素质,为全面完成卫生改革发展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公开竞聘上岗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科学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注重政绩,优化组合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共16个)

  1、县人民医院副院长3人。

  2、县中医院副院长3人。

  3、疾病控制中心副职职数6人。其中,疾病控制中心业务副主任3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人,地方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结核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

  4、妇幼保健站副站长2人。

  5、卫校副校长2人。

  凡今后局直单位班子副职岗位出现空缺或设置新的领导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扩大到全员竞聘上岗。

  三、聘任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

  3、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6、新参加副职领导岗位竞聘的人员,要具有大专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聘用范围

  1、各单位所有在职职工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申请竞聘本单位行政副职岗位。

  2、原在职的领导干部,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主动提出申请不参与竞聘的,保留原待遇到正式退休为止。

  五、竞聘程序

  1、确定方案。根据行政副职领导岗位的现状和本方案要求,由局领导小组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细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由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2、公布岗位,宣传动员。在聘用范围内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应聘条件。并学习有关文件,动员具备条件的职工踊跃参加竞聘。

  3、个人报名,填写申报表。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4、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局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公布。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并允许根据情况改报其他职位。

  5、民主测评。由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对申报本部门领导职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测评结果通知本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考察对象首先在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上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测评和演讲工作在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领导、本单位领导、专家、职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为了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透明,全局职工都可以到演讲现场旁听,由评审委员会对演讲答辩进行打分。

  6、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本人演讲的结果,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由局党委组织人员统一进行考核。

  7、筛选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局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聘任备案。竞聘上岗人员,由卫生局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

  9、对于积极参与改革,主动申报职位竞聘,经过考核程序表现优秀但因职位少原因而未被聘任者,根据工作需要,由本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10、单位副职领导竞聘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方案报局党委审核批准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六、聘期、解聘和调整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新提拔的副职领导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享受有关待遇,聘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可续聘。

  2、受聘的副职领导干部要由局党委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需要或明显不适应工作岗位需调整的,应按上述程序进行公开竞聘。

  七、时间安排

  xx年1月10日-2月末。

  八、组织领导

  推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职位竞聘上岗,是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卫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成员:xx

  九、有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公开竞聘副职领导干部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际步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

  2、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借公开竞聘工作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查处。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4

  为进一步增强班主任管理意识,提升班级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结合近年来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在我校的试行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对象

  面向全体教师,择优选聘

  二、聘用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与学校研究决定相结合

  三、聘用标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组织能力,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具有教师资格,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乐于奉献。

  3、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四、优先聘用条件

  1、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教师。

  2、被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的教师。

  五、不具备继续担任班主任资格的情况

  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一至两年内一般不再聘为班主任:

  1、所在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班主任。

  2、一学年班主任工作综合考核成绩最后一名的教师(视具体情况而定)。

  3、没有大局观念,消极怠工造成工作失误或在社会上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教师。

  4、工作态度粗暴,有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师。

  5、滥收费、滥征订教辅资料或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教师,经教育不改的教师。

  6、因自身工作行为违反教育教学法规,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者,学校可即时终止其班主任工作,并追究其责任。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5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花东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东镇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从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室及文体中心等部门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为23人,具体职位情况详见《花东镇20xx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xx年3月31日为止。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学历及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1日至25日,共5天。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北33号花东镇政府四楼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xx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本次招聘接受20xx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如果被录用,必须于试用期后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花东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可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下载或报名点领取。

  (4)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招聘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核

  (1)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xx年3月28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xx年3月31日至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共2天。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花都区花东镇政府组织人事办领取,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言语理解、常识判断及判断推理)、公共理论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

  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4)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于20xx年4月11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安排于4月15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花都区花东镇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

  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表现等。

  (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拟聘用的人员将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3.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放弃入职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

  五、获聘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花都区花东镇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根据《花都区街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级别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年薪包干制。年薪包含基本工资、年度考核奖金、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各类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由编外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缴纳。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6

  为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加强对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聘用的管理,规范职称聘用工作,本着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我公司20xx年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

  (一)成立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制定公司技术职称聘用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决定各类人员职称聘用。

  (二)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聘用考评委员会、职称聘用考评工作组和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小组:

  1、工程系列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

  主任:

  成员:

  2、经济、会计、统计、政工等非工程系列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

  主任:

  成员:

  职责:代表公司对参聘人员进行是否同意职称聘用投票表决,并推荐低职高聘名单,报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称聘用考评时间和人员规定

  公司每年进行两次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分别为年初年度职称聘用考评和年中职称聘用考评。

  年初年度职称聘用考评对象:上一年度聘用的各类专业人员和上一年度获得职称任职资格而未聘用人员。

  年中职称聘用考评对象:年度职称聘用考评后至年中职称聘用考评期间获得职称任职资格人员。

  获得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和职称任职文件视为获得职称任职资格。

  三、职称聘用考评原则

  ① 因岗施聘原则。以工作岗位对应相应专业聘用。详见附一《各岗位拟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与等级规定一览表》;

  ② 以德施聘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国爱厂、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造中,较好的完成本人的工作任务;

  ③ 以能施聘原则。在考评年度能较好的完成相应的技术职务的要求,以职称任职资格对应实际工作能力实行应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

  ④ 打破职称聘用终身制原则。职称聘用实行一年一聘;

  ⑤ 聘用职称和薪酬对应原则。以聘用职称对应工作薪酬,高职高薪、低职低薪;

  ⑥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和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两级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四、职称聘用考评程序、办法与确定

  根据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个人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书面和电子)作为职称聘用考评申请依据,提交到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设在企管人力部)。

  职称聘用考评分为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考评和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三级。

  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根据提交的聘用申请材料审查、分类,制定聘用考评工作计划报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布。

  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和聘用考评工作计划推进以下的考评工作:

  1、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程序与办法

  ①根据公司年度职称聘用考评统一安排,由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的职称聘用考评工作;

  ②各基层单位按以下规定提出本单位职称聘用考评小组人员名单报公司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批准,方可进行本单位职称考评。

  (a) 本单位人数超过21人以上(含21人)的,至少抽20人对竞聘者进行考评;

  (b)本单位人数为20人(含20人)以下的',应全部参加对竞聘者进行考评。 ③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基层单位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中“责任心、合作性、纪律性、学习能力、执行力、意志力、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评分内容与标准对竞聘者进行考评进行无记名考评打分;

  ④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考评规定:

  (a)优秀: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与标准对参聘者进行考评打分,分数达90分以上(含90分)者,并在控制的15%范围内者(优秀控制范围为参加本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人员总数的15%,参聘人员90分以上人员超出总参加人员15%的,按得分高低控制);

  (b)职称: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与标准对参聘者进行考评打分,平均分数达75分以上(含75分)不达90分者(不含90分)及得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者未评为优秀的人员;

  (c)不称职: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与标准对参聘者进行考评打分,平均分数不达70分者(不含70分)。

  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参加职称聘用考评员工按以上的本基层单位考评结果认真填写参评个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表8上栏中“优秀、称职、不称职”及综合考评意见;

  ⑥各基层单位将填写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基层单位职称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表》提交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

  2、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职称聘用考评程序与办法

  ①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根据基层单位填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基层单位职称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表》和职称类别(工程类或非工程类),对基层单位考评“职称”以上的参加职称聘用考评人员进行考评;

  ②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同意”或“不同意”表决作为同意或不同意参聘人员的职称聘用意见,“同意”票数过半数者为同意续聘,表决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公司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批准。

  3、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确认程序与办法

  各类职称的聘用确定,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有最终决定权。

  (1)高职低聘: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考评为“不职称”或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聘用投票不过半数“同意”票的,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低一级聘用。

  (2)依职聘用: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聘用投票过半数“同意”票的,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聘用。

  (3)低职高聘: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仅对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实行低职高聘,控制人数为高聘人数不超过中级职称的15%。以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的“同意”票数为依据,由得票数量多到少取参加中级职称聘用考评人数的30%名单为候选名单,提交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过半数“同意”的候选人为有高聘资格,再从得票高至低取不超过控制人数确定低职高聘人员,获高聘资格人数不达控制人数的以获高聘资格人数为准。

  五、职称聘用公示

  经考核通过的参评人员,由公司公示名单。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企管人力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自当年元月一日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七、其他事项

  1、如有无法继续聘用的原因,聘用自行取消;

  2、聘用的职称与工资等级挂钩;

  3、相关职称聘用考评资料由公司企管人力部统一保管。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7

  根据大教发[20xx]193号《关于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首次聘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局专项会议精神,现制订我园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丰大市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丰大市幼儿园内部人事工作制度,规范幼儿园岗位设置和聘用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和聘任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聘用范围

  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①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②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③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④首次岗位聘用时,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在副高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4年以上。

  3、教师副高级五级岗位聘用条件参照(盐教人[20xx]26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4、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由学校和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关于双肩挑人员:

  我园“双肩挑”人员为我园正股级、副股级管理人员,“双肩挑”人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到管理岗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五、岗位聘用实施程序

  1、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和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和维稳小组(见附件一)

  2、公布岗位

  ①在园务公开栏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

  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结合实例进行解读。

  ③下发教职工有关信息,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3、个人申请

  ①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

  ②参与晋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的教师参照首次岗位聘用办法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表彰获奖证书、课题及论文发表等等)。

  ③根据《丰大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④丰大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为:工龄+教龄+职龄+受聘时间的合计,成为每个人的得分,然后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聘用;如果出现得分相同,则根据我园《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再进行打分,确定先后顺序。

  ⑤根据结果择优选出拟聘人员名单。

  ⑥公示拟聘用决定,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园务公开栏、园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争议的处理

  ①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向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反馈。

  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③对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小组进行监督。

  5、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报主管部门审核。

  7、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六、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情况

  (一)本方案经幼儿园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讨论,经所有教职工通过后施行(附件三:教职工征求意见表)。

  (二)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幼儿园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和维稳小组”,全面负责岗位聘用过程中的监督和维稳工作。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8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20xx]83号)和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聘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关于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思路和原则,以进一步提高鼠疫防治工作水平,有效地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单位的活力,促进鼠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逐步建立起按需设岗、以岗定人、优化组合、职责明确的管理体制。

  二、聘用人员范围

  聘用人员范围为:截至到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册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20xx年12月31日至今已批准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经省职改办核准,我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为:二级岗位1个、三级岗位2个、四级岗位3个;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5个、七级岗位5个;八级岗位5个、九级岗位8个、十级岗位5个;十一级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7个、十三级岗位2个。

  四、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医德医风;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内考核合格。

  (二)各级岗位条件

  1、二级岗位:精通鼠疫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发展趋势,具有国家级鼠疫防治专家水平,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向国家卫生部门提供鼠疫防治工作和科研方向的.业务咨询,对我省的鼠疫防治业务工作负责。

  2、三级岗位:熟练掌握鼠疫防治专业知识,具有丰富防治工作经验,对我省鼠疫防治和科研业务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全面指导我省鼠疫防治工作和科研的能力。

  3、四级岗位:熟练掌握鼠疫防治工作某学科的专业知识,是我省鼠疫防治工作的学科带头人。具有指导我省鼠疫防治工作某学科业务技术工作的能力,并负有培养学科专门人才的任务。

  4、五级岗位:具有较系统的鼠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对我省鼠疫防治业务工作的全面落实负有重要责任,或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我省鼠疫防治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5、六级岗位:具有深厚的鼠疫防治理论功底和多年的实践经验,具有对我省鼠疫防治工作分析归纳总结的能力。在某学科业务能力突出。

  6、七级岗位: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组织本单位工作和科研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7、八级岗位:熟悉鼠疫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掌握国内鼠疫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在科室业务工作中负有主要责任,或对科室鼠疫防治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8、九级岗位:具有较丰富的鼠疫防治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鼠疫防治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在科室业务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或对科室工作具有较大贡献。

  9、十级岗位:具有在鼠疫防治工作多年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能够独立承担科室安排的各项常规工作任务。

  10、十一级岗位:熟悉鼠疫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用专业技术问题,完成科室交给的鼠疫防治工作。

  11、十二级岗位:具有医学、公共卫生或检验等相关医学教育经历,了解鼠疫防治基本知识。完成科室交给的鼠疫防治基本工作。

  五、聘用原则和程序

  (一)聘用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各级别岗位设置数量,公开各级别岗位聘用条件,公开聘用考核标准,公开聘用工作程序,公示竞聘人员信息,公示聘用结果。

  2、竞争择优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按照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择优聘用。

  3、梯次原则:专业技术人员竞争申请岗位落选的,依次进入下级岗位竞争。

  4、首聘不解聘原则:首次聘任中,已聘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二)聘用程序

  1、个人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条件并结合自身条件,向办公室提交竞争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和主要业绩材料明细。申请书要写明自身条件,符合哪个岗位条件,准备竞争哪个岗位。业绩材料要客观、真实。待评、待批、待授的材料不能作为业绩材料。

  2、资格审查。办公室按照岗位条件标准,对申请人竞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准予竞聘,不符合竞聘条件的,指导其选择竞聘相应的岗位。

  3、实施竞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方案,按照由高级岗位到低级岗位依次进行的原则,采取量化打分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研究确定竞聘结果。高等级岗位竞聘落选人员,自动进入下一等级岗位的竞聘,考核分值也可直接用于下一岗位的竞聘依据。

  4、竞聘结果公示。经过量化考核形成的聘用结果全部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在公示期间查实营私舞弊、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现象的人员,取消其取得的竞聘岗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5、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岗位待遇。

  六、组织领导

  本次岗位聘用工作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所内成立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李玉贵所长担任,副组长由白万翔、史献明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正主任组成,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七、时间安排

  1、3月30日,召开全所大会,传达省职改办文件精神。

  2、3月31日-4月2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人员讨论聘用方案

  3、4月xx日,由所领导小组收集各科室讨论意见,提出我所聘任方案的科室讨论提纲。

  4、4月7日,各科室按照所规定的聘任方案讨论提纲提出具体的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5、4月8日,归纳各科室讨论意见,制定我所聘任工作方案,公布聘任办法,并征求各科室意见。

  6、4月9日,上报卫生厅人事处审核。

  7、4月10日,按照审批通过的聘用方案,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并将聘用人员花名册在全所公示。并报厅人事部门审批。

  8、上级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工资。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9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好全校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绵阳市人事局《关于核准阳绵中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绵人流出[20xx369号),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制订了《阳绵中学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并实施。其中对于首次岗位设置后的副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依照我校《阳绵中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晋升申报细则》进行职称评定管理。首次岗位设置满两年后,若因退休及编制调整情况出现副高、中级、初级职称岗位内上一级岗位空缺,下一级岗位可以由学校研究决定后按照首次岗位设置规定的条件进行聘用晋级。

  一、岗位聘用管理范围

  凡与学校建立了人事关系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本方案管理范围

  二、岗位聘用晋级管理原则

  1、首次岗位设置满两年后,若因退休及编制调整情况出现副高、中级、初级职称岗位内上一级岗位空缺,学校根据情况为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聘用晋级。

  2、若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满足条件,按照本人工龄和任现职年限计分多少,计分多者先聘。计分方式按照《阳绵中学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规定进行计分:

  ①工龄每年计1分

  ②任现职年限后在教育教学一线每年计3分,未在教育教学一线每年计1分。然后将两者相加。

  3、若出现第2条中计分累加相同,首先按在绵中任班主任年限确定名序,若还相同再按在绵中任高三毕业班届数确定名序,若仍相同则按获学校年度表彰奖励次数确定名序。

  三、有关问题的处理

  根据《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问题处理意见。

  1.专业技术人员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旷工3天以上的,当年不予岗位晋级。

  2.专业技术人员期末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下年不予岗位晋级。

  3.专业技术人员受党纪政纪警告处分的,一年内取消岗位晋级资格。

  4.专业技术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内岗位晋级资格:严重有损师德师风的;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在外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的;解除聘用合同的;严重违反学校人事管理规定的;未经同意擅自离职离岗的;未经学校同意脱岗学习的;因工作失误造成教学事故受到通报的;因违法受到处罚的等。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10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培养和建设一支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精于管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学校决定进行中层管理岗位竞聘工作。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选拔聘用原则

  贯彻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拟竞聘中层管理岗位(8个)

  本次竞聘共推出学校中层管理岗位8个,其中中层正职岗位4个、中层副职岗位4个。

  (1)校长办公室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教务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主持教务处工作)教务处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教科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主持教科室工作)

  (4)政教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主持政教处工作)政教处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5)总务处主任(或副主任)1名(主持总务处工作)

  (6)智慧教育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主持学校智慧教育工作)

  四、竞聘对象

  本校在岗在编教师。

  五、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好,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执行力,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2.中层正职竞聘者者应具有中层副职岗位3年以上履职经历。

  3.中层副职竞聘者需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5年,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履职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层正职放宽到50周岁以下)。

  六、选拔程序

  (一)发布方案

  在全校范围公布信息,公开竞聘岗位。

  (二)中层正职岗位竞聘

  1.中层正职岗位申报

  中层正职岗位人选从学校现任中层副职中选拔产生,由学校现任中层副职向学校提出岗位意向并填写《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自荐表》,上交校竞聘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

  校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校竞聘领导小组提出中层正职岗位候选人,进行民主推荐。

  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5.确定拟聘中层正职人选。

  6.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一周。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

  (三)中层副职岗位竞聘

  1.中层副职岗位申报

  中层副职竞聘人选的产生按竞聘的岗位、任职条件,采用如下方式申报: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群众向领导小组推荐。符合条件和资格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向学校申请并填写《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自荐表》,上交校竞聘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

  校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竞聘演讲答辩

  中层副职竞聘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竞聘实际情况,最后确定一项竞聘岗位。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竞聘者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职演讲和进行答辩。

  4.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答辩后,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校竞聘领导小组择优拟定考察对象名单,进行考察谈话。

  6.确定拟聘人选

  校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7.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一周。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

  (四)聘任备案

  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同时报波宁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备案。

  七、中层岗位任期

  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聘任期一般为3年(新提拔的干部试用期一年)。在同一职务任职满6年者一般要求轮岗(后勤、基建特殊岗位必须轮岗);担任同一职务满9年者必须轮岗。

  八、竞聘纪律

  1.竞聘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如有拉票、贿选等违规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

  九、其他

  本实施方案报波宁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未尽事宜由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11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教职工和学科合法权益,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的自觉性,达到提高教职工素质和学校办学效益,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教师的目的,根据《南京市教育系统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对象

  本校在编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含原有的国家正式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和新进入的教职工)。

  二、聘用合同的签订

  1、聘用的原则

  ⑴全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坚持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⑵依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标准核定编制、设置岗位,遵循科学定员、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

  2、合同的签订

  ⑴聘用合同书由南京市人事局统一印制。

  ⑵由学校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与教职工以聘用合同书的形式签订聘用合同。

  ⑶以上级关于核定编制标准文件为依据、考虑教职工进修、开设选修课和活动课的需要、女教职工产假等因素,适当放宽编制数,但从严把握。

  ⑷经上级任命的校级行政干部,其任命书视为签订了聘用合同。

  ⑸由上级任命或选举产生的中国共产党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工会主席,其任命书和选举结果批准文件视为签订了聘用合同。

  ⑹以上⑷⑸款的人员,任职期满后不再担任原职务,又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仍应签订聘用合同。

  ⑺其他人员均应与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⑴合同期限

  ⑵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⑶工作纪律

  ⑷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⑸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⑹违约责任。

  聘用合同书除上述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4、聘用合同的期限

  聘用合同的期限根据合同双方的意愿,由学校和受聘人协商确定,一般短期合同1—5年,中期合同6—10年,长期合同10年以上。

  ⑴凡在我校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教职工,经双方同意可以签订长期合同,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

  ⑵凡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和特级教师、区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签订合同期限为十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

  ⑶学校对从师范学院(大学)毕业生中聘用的新教师按国家规定的见习期限和服务期限确定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对从企业、社会待业人员及其它学校毕业 生中聘用的新教职工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从外校新调入的新教职工试用期也为六个月。经试用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⑷以上3项条款外,签订合同期限为五年(不含见习期),因学校需要或教职工本人师德修养、工作情况、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属⑴⑵⑶条款的经双方同意,也可以签订长于或短于五年的合同。

  ⑸聘用合同制干部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原合同的期限。

  5、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

  ⑴学校先制定实施方案(初稿),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⑵在签订聘用合同的基础上,学校与教职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并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

  ⑶全员聘用合同须经区人事局鉴证。

  ⑷首次签订合同定在99年8月下旬。

  6、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因聘用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7、学校与下列人员可缓签聘用合同:

  ⑴个人行为能力受限制的教职工;

  ⑵因某种原因,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

  ⑶其它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胜任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除第一款所列对象外,缓签聘用合同的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8、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又不属于缓签范围的限期3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联系接收单位,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办理调离手续,逾期未能调离,或学校不同意调离,仍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报区教育局作自动离职处理。其中,在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新调入与学校签了服务期协议的教职工,本人要求流动还应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9、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后,教职工的工时制度、法定假期、女工保护待遇,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伤残和患病及退离休等福利待遇,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因特殊原因使原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合同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受聘人被开除、辞退或本人自动离职后,聘用合同即自动解除。

  4、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⑵符合国家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暂行规定》之辞退条件的;

  ⑶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经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⑷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⑸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较坏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⑺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对合同变更达成协议的;

  ⑻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⑴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愿从事学校为其安排的适当工作;

  ⑵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受聘人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⑴聘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4、5条规定的;

  ⑵受聘人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受聘人患病或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⑷受聘女教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⑸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受聘人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学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聘用合同规定,不按规定支付工作报酬,侵害受聘人合法权益的;

  ⑶受聘人经学校同意应征入伍的;

  ⑷经学校同意,受聘人自费升学、出国留学、出国定居、调动、辞职的。

  8、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

  四、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经浦口区人事局鉴证的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付一定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数额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按违约金=受聘期间月平均基本工资×20%×违约月数计算。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除符合本意见第三项第7条2、3款所列条件者外,执行以下规定:

  ⑴在国家规定的服务期内的受聘大中专毕业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支付毕业生培养费;

  ⑵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出资进行培训(含公费派遣出国、出境进修培训)在规定(或约定)的服务期内的,受聘人应按规定(或约定)偿还进修培训费;

  ⑶由外县、外单位调入本校的教职工,凡与学校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而未允许在学校内部提前退岗休养(工龄、教龄连续计算),待达到法定服务期之前,受聘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职工下岗后的管理

  1、已签订聘用合同但因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未被聘用上岗的,学校可通过岗位培训、换岗、试聘等方式妥善安置,岗位培训、试聘期间的待遇不低于待聘人员的待遇。上述人员也可进入人才市场,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推荐到其它单位工作(区教育局按规定为其办理调动手续)。对不服从学校安置又未能推荐到其它单位工作的教职工,作学校内部待聘处理。

  2、学校内部待聘的教职工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不享有30%活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及学校发放的奖金补贴。待聘时间为一年。内部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的,作待岗人员处理。待岗人员由学校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执行浦口区职工最低生活补贴标准,教龄不再连续计算。在待岗待聘期间,除参加校外培训教职工外,都要服从学校管理,到校报到参加学习或做临时性的工作。

  3、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且连续工龄二十年以上因体弱多病等原因难以坚持工作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经区教育局批准,到退休年龄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提前退岗休养期间的待遇,参照退休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退养期间,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允许搞有偿家教,一旦发现即按待岗人员处理。

  六、组织管理及争议处理

  1、全员聘用合同签订后(含续订和变更聘用合同),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区人事局鉴证后生效。

  2、学校成立由教工、行政、工会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行使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学校与受聘人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如能够协商解决,并形成调解协议,双方均按协议履行。如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相关问题

  1、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若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均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方案已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3、本方案由江苏省浦江高级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12

  为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建设具有良好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市教育局对自聘教师聘任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幼教队伍的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幼儿教师聘任条件:

  聘任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立志于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心态。

  (二)幼儿园教职工的学历要求:

  1、幼儿园园长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及以上学历,从事幼教工作三年以上,同时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和园长培训上岗证。

  2、幼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新聘任教师普通话考核等级原则上须二甲及以上。

  3、保健教师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学历,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4、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5、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员上岗培训(中心幼儿园的保育员应具备高中毕业程度学历)。

  (三)幼儿园教职工的身体条件:

  幼儿园教职工应身体健康,能适应各个岗位的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四)幼儿园教职工的年龄规定:

  新招聘幼儿教师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退教年龄为50周岁,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上教师不安排一线工作。

  新聘职工年龄不得大于50周岁,保育员、保健员、食堂工作人员退岗年龄为55周岁;新聘不得大于55周岁,门卫退岗年龄为60周岁。

  聘任的选备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六条及以上的可优先考虑聘用(必须是教育部门组织的活动):

  1、个人被评为镇级及以上先进教师(或先进班集体的);

  2、撰写的教学论文、案例或其他文章曾获镇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公开教育刊物上发表;

  3、在教师教学基本功、优质课中曾获镇级二等奖及以上;

  4、直接辅导的幼儿参加学科竞赛曾获镇级一等奖或市三等奖以上;

  5、承担过镇级及以上公开课;

  6、学年度考核曾被评为;

  7、承担支教任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8、担任中心村幼儿园园长三年以上;

  9、取得大专毕业学历且专业对口;

  10、取得计算机考核省三级以上合格证书;

  11、取得幼教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证书;

  12、取得心理健康教育合格证书。

  二、幼儿教师聘用程序:

  1、教师本人聘任。每年7月3日前,由求聘人书面向镇中心学校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健康证、符合选备条件的证明等复印件)。

  2、镇中心学校组成幼儿教师考评领导小组,材料初审后对符合聘任基本条件的求聘人发出通知,进行全面考核(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求聘人无考核资格)。

  3、镇中心学校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择优聘用;符合选备条件六项及以上的,优先予以考虑。聘用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4、中心学校向求聘教师发出录用通知书(此项工作在每年的7月中旬前必须完成)。

  5、8月份,被录用教师和工作人员由镇中心学校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调配安排任职任教工作,双方签订劳动。

  三、幼儿教师的考核:

  1、对幼儿教师的考核分为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其中月考核由所在幼儿园本着公正公平的态度负责进行;学期考核由中心幼儿园负责组织,学年考核由中心学校组建考核小组进行。具体操作按原《幼儿园考核》执行。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类,并书面告知教师本人。不合格教师直接予以清退;基本合格教师限期整改,如整改无效则提前30天通知教师本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2、新教师任教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解除劳动合同。

  3、幼儿教师实行职称评定制,职称评定工作每年一次,教师基本工资直接与职称评定挂钩。

  4、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触犯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师风、工作制度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中心学校将无条件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1、幼儿教师的年收入由四部份构成,即月工资、月考核奖、学期考绩奖、节假日福利。月工资参照原结构工资方案执行,月考核及学期考绩奖的'金额及分配由幼儿园视经济状况决定,学期考绩奖按考核结果分档次发放。

  2、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凡被中心学校正式聘用的幼儿教师和工作人员均须办理养老保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养老保险金全额由本人负责继续缴纳。

  中心学校为每位聘任的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办理大病及意外伤害保险。

  3、幼儿教师的培训:

  幼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进修、继续教育等在职培训和学习,在合理解决工学矛盾的基础上,学校将鼓励参加高学历进修。

  4、幼儿教师的其他待遇:

  幼儿教师享受与在职教师等同的婚、丧假等权利。其他福利待遇由中心学校决定。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规定矛盾时以上级规定为准,解释权隶属于镇中心学校,自2008学年起实施。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以单位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为导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聘用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聘用范围

  单位内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在职员工。

  三、聘用原则

  1. 按需设岗: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合理设置岗位。

  2. 竞争上岗: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程序,选拔优秀人才。

  3. 能力与业绩并重:综合考虑员工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

  四、聘用条件

  1.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2. 岗位特定条件

  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确定具体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技能等条件。

  五、聘用流程

  1. 制定岗位说明书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条件、工作内容等。

  2. 公布岗位信息

  通过单位内部公告、网站等渠道发布岗位聘用信息,包括岗位名称、职责、条件、待遇等。

  3. 个人申请

  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填写《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资格审查

  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5. 考核评价

  组织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考核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

  对申请人的工作业绩、能力表现等进行民主测评。

  6. 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7. 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X]个工作日。

  8. 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监督与申诉

  1. 成立监督小组,对聘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 员工对聘用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七、时间安排

  1. [具体日期 1]:完成岗位说明书制定。

  2. [具体日期 2]:公布岗位信息。

  3. [具体日期 3]:截止个人申请。

  4. [具体日期 4]:完成资格审查。

  5. [具体日期 5]:完成考核评价。

  6. [具体日期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7. [具体日期 7]:完成聘用手续办理。

  八、其他事项

  1. 聘用工作期间,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正常工作秩序。

  2. 本实施方案由[负责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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