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投标保供方案

时间:2024-04-07 17:47:19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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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投标保供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煤炭投标保供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煤炭投标保供方案

  煤炭投标保供方案1

  为强化源头治理,防治燃煤和煤尘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煤炭质量保障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现制定煤炭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制定燃煤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快推广民用洁净型煤,有效解决燃煤和煤尘污染。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全市煤炭经营燃用标准(硫分不大于0.6%,灰分不大于15%)。

  2.落实煤炭经营、燃用单位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质量监管责任。

  3.开展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专项整治。

  4.积极推进民用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煤炭经营、燃用单位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执法抽检,并根据抽检结果予以通报和处罚。

  2.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县禁止销售燃用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通告》,并以县政府名义公布。

  3.开展煤炭经营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参加,20xx年6月底前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超范围经营煤炭的违法行为。

  4.开展单位燃煤质量专项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参加,对燃煤单位开展无缝隙、全覆盖的煤炭质量执法抽检,并对违法行为上限处罚。

  5.开展煤炭运输专项整治。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参加,依托现有超载超限检测站、治安检查站,常态化依法检查通过公路运输进入县的煤炭。对不能提供合法煤炭质量检验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劝返,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处罚。

  6.开展煤炭存储专项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国土局参加,20xx年9月底前,依法取缔无合法用地、环保手续的经营性储煤场地;督促其他储煤场地实行封闭存储和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逾期不达标的,上限处罚。

  7.开展民用洁净型煤推广行动。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参加,积极争取落实国家、省、市民用洁净型煤推广资金。同时严厉打击劣质煤散烧行为,努力保障洁净型煤供应。

  8.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宣传栏、标语条幅、公益广告牌,开辟专栏、设立专题等形式,深入持久的宣传开展燃煤和煤尘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和阶段成果,引导城乡居民增强自觉燃用洁净型煤的环保意识。

  煤炭投标保供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全省煤炭迎峰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市今冬明春煤炭供应,重点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全省煤炭迎峰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煤炭保供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民生大事研究谋划、推进落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热煤稳定供应。

  二、目标任务

  立足全市煤炭供需现状,统筹全市煤炭生产资源,实现煤炭产供需有效衔接和供需总量平衡,满足发电供热及生产用煤需求,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三、工作重点

  煤炭保供要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总的工作思路是:增产量、保供应、保安全、稳价格。其中,增产量是当务之急,保供应是中心任务,保安全是基本底线,稳价格是重要目标。

  (一)多措并举增产量。一是充分释放现有产能。龙煤双矿公司要进一步梳理生产矿井产能,落实好释放产能计划,组织好满负荷生产。市煤炭生产安全局要积极组织各产煤县(区)逐一梳理合规复产矿井产能利用率情况,按330个工作日核定生产能力,并将释放产能计划落实到矿井,保证满负荷生产。积极推进证照齐全有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复产验收,尽快投入生产。对证照过期的矿井加快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通过复产验收,有效释放合规产能。二是加快释放新增产能。市煤炭生产安全局要组织督导各产煤县(区)认真梳理具备核增条件的煤矿,尽快履行核定程序完成产能核增。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加快组织竣工验收,尽快转入正常生产。上述工作完成情况要及时报市煤炭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支持煤矿扩储资源。市国土资源局要积极支持具备安全生产和资源扩储条件的矿井扩储资源,优先核定,优先审批,为煤矿释放产能提供资源保障。四是加强煤炭产量核查。市煤炭生产安全局要按照《黑龙江省加强煤炭产量统计核查工作方案》要求,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产煤县(区)抓好煤炭产量核查工作,摸清底数,为全市煤炭保供调度提供依据。煤炭产量统计核查结果要及时报市煤炭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产煤县(区)要做好实际新增煤炭产量的统计核查工作,对不能增产甚至减产的煤矿,要掌握具体原因,逐一说明理由报市煤炭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如实上报煤炭产量的煤矿,公安、煤管部门要按照上报产量核减火工品供应量,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五是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哈东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生产安全局等有关部门要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条件的矿井加快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及核发、采矿权延续、资源扩储、矿井整改等审批手续,为煤矿依法生产建设创造条件。

  (二)千方百计保供应。一是明确煤炭保供责任。各县(区)政府对本地煤炭保供工作负总责,要制定煤炭保供方案,加强煤炭统计,测算煤炭需求,落实保供煤源。发电供热企业要切实履行煤炭保供的主体责任和保民生的社会责任,要抓好煤源储备,保证合理库存,制定应急措施,坚决防止停电停热问题发生。龙煤双矿公司要认真履行中长期电煤合同及其他市内企业购煤合同,按期足量兑现。二是拓宽煤炭供应渠道。各发电供热及其他重点用煤企业要积极与生产煤矿建立中长期合作机制,稳定煤源。在本地煤炭采购存在缺口时,要将采购渠道延伸到周边产煤市、县,积极拓展煤源,加大煤炭采购力度,保证合理库存。支持建龙钢铁等有煤炭进口资质的企业加大俄罗斯煤炭进口力度,增加煤炭进口量,弥补本地煤炭供应不足。三是调整煤炭产品结构。根据电热煤供需情况变化,要适时加大煤炭生产调控力度,采取减少原煤入洗量,降低精煤产量的措施,增加电热煤供应量。四是加强煤炭运输调控。煤炭供应出现紧急状况时,要及时加强煤炭运输应急组织,协调铁路车站、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格限制电热煤出市,稳定本市煤炭需求。对从市外购进的煤炭,要开辟绿色运输通道,加快外地煤运进落地,补充电热煤供应量。

  (三)强化措施保安全。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各产煤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从保证煤炭有效供给,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高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以安全生产保证煤炭产能的科学释放。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整治。市、县(区)煤炭生产安全部门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安全体检、“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合规组织生产。三是坚决杜绝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市、县(区)煤炭生产安全、公安等部门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生产、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责令停产整顿,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四)依法依规稳物价。市物价监管局要依法加强对煤炭生产经销企业价格行为的'监管,从严查处企业价格垄断、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做好全市煤炭保供工作,市政府成立煤炭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的煤炭保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胜谦兼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煤炭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地的煤炭保供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市煤炭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煤炭保供负组织领导责任,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分工,对煤炭保供负相应责任。各县(区)煤炭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地煤炭保供负组织领导责任。各发电供热及其他重点用煤企业对煤炭保供负主体责任。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全市煤炭保供例会制度。根据煤炭供需变化,不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煤炭保供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煤炭产运需监测机制。市煤炭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煤炭生产及库存情况、发电供热及其他重点用煤企业存耗煤情况、铁路和公路煤炭调入调出情况加强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及时报告市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具体启动监测时间和形式待省确定后同步实施。三是建立煤炭保供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依据省级应急预案,完善市级应急预案,县(区)用煤重点企业也要制定应急预案,实现有效衔接,联动响应,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煤炭供应。

  (四)强化督查问责。在煤炭迎峰保供期间,市煤炭保供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煤炭保供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县(区)、有关部门、发电供热及其他重点用煤企业煤炭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任务分解、措施落实、保供效果等方面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煤炭投标保供方案3

  今年以来,我市煤炭销量和价格同比下滑,煤炭经济总体呈低位运行。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做好我市煤炭增产、保供、稳价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促进煤炭产能释放,以增产量、保供应、保安全、稳价格为主线,积极应对煤炭供应紧张状况,凝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煤炭保供工作攻坚战,坚决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为全区乃至全国煤炭保供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安全生产得到保障前提下,对合法有效的煤炭企业依法推进矿井达产达效,具备复工条件的煤矿要应复尽复,应开尽开,尽全力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力争全年销售煤炭达到6.6亿吨。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促进全市煤炭行业增产保供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田碰树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五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监管科。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推进全市煤矿复工复产、手续办理、临时用地审批和统计调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运行调度协调组

  组长:

  成员:

  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煤炭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实行日调度、周汇总、旬报告、月分析制度,各旗区能源局确定专人统计旗区复工复产煤矿数量、煤炭公路销量、铁路销量并统一汇总报市能源局。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企业正常组织生产、有效提升煤炭产量。进一步强化煤炭销售票证管理工作,按照“总量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炭销售票证管理制度,结合煤炭生产经营实际依法依规足额供应煤炭销售票证。

  (二)复工复产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能职责:全面梳理排查停工停产煤矿企业及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分门别类查找原因,一企一策制定煤矿复工复产方案,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提高煤矿及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复工率。针对安全隐患停产煤矿及项目,主动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针对矛盾纠纷停产煤矿及项目,积极协调属地政府,通过多种渠道予以解决,确保应复尽复,应开尽开。

  (三)安全生产监管组

  组长:

  成员:

  职能职责:负责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露天煤矿用地手续推进组

  组长:

  成员:

  职能职责:针对用地问题停产煤矿及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逐矿逐项查找分析原因,形成台账,积极协调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快推进煤矿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五)煤矿手续办理推进组

  组长:

  成员:

  职能职责:针对全市具备生产条件,但手续不全的`煤矿企业,在初步设计、开工备案、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上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针对技术改造停产煤矿,要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尽快补充完善核准、采矿、土地、环保、林草、用水等手续;针对未竣工验收的新建煤矿,抓紧逐矿查找原因,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尽快上报自治区能源局申请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旗(区)两级能源部门要把落实自治区保供任务各项安排摆在首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切实把工作抓在手中,把责任落在实处。

  二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牵头科室要围绕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各配合科室要积极配合参与,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要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旗(区)两级能源部门要主动作为,协调配合,认真履职,共同完成好各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方案》,对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落实、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转变观念,提升服务。市、旗(区)两级能源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抽调专人,成立工作服务机构,主动下沉一线,划片包矿,责任到人,及时解决煤炭经济运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员和组织能源系统干部职工强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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