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在计划做某项工作时,领导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快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1
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xx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xx〕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xx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7、本次人才引进不面向海外引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xx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测评时间:20xx年1月8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紧急救援中心9楼(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8:10分前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测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6、每个面试室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相关专业测评专家5名)。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xx〕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递补。
(四)试岗
试岗期为2个月,试岗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试岗期待遇为3000元/月。
五、考察及政审
试岗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2
为扎实做好“千名英才·智汇铜仁”引才活动,改善第三人民医院(原惠民医院)医资专业结构,加强医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xx〕10号)等招聘规定,确保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拟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民政局党组的领导下,医院成立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人才引进具体工作。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引进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20xx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1) 。
三、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制定引才计划、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者仁心精神;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截止报名第一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5周岁。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贪污、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二)在事业单位公开引才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三)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及20xx年不能毕业的;
(五)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程序
(一)公布引进需求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将在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民政局网站、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登陆贵州人博会网选择报考职位投递简历,并将相关证件资料发至指定的邮箱。
2、直接发送指定邮箱进行报名。考生下载并如实填写《20xx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相关证件资料发至指定的邮箱。
3、现场报名
时间:20xx年5月17日--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民政局五楼人教科(地址:碧江区东太大道新华中路73号)
4、相关证件资料为:报考前,请仔细对照引进对象及条件,选择一个完全符合要求的职位报考,并认真填写《报名表》,提交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张(含电子版),20xx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照片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扫描件,并打包压缩。
5、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一致。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20xx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7月31日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张。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6、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1、面试评审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合格实际人数不设开考比例。
3、面试评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
体检人选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等额(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本次公开引进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由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本次引进体检合格人员。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在职人员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工作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或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不符合本次引进对象和条件的人员;
2、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没有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或在规定时间前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3、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
需回避情形的;
4、其他经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民政局官网、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其他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待遇
此次引进的2名工作人员均为医院事业编制人员,须与医院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人社部门核准标准工资执行。
七、工作纪律
引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引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疫情防控,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本次引进岗位专业条件参照贵州省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实施方案由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第三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3
为解决我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根据《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xx〕31号)和《白银市加强和改进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白组通字〔20xx〕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1名,包括应(往)届毕业生,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详见附件一。
二、引进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急需紧缺人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专升本院校、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及以上,本科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白组发〔20xx〕146号关于印《白银市加强和改进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附件1中的专业目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xx〕1号)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本次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并发送至邮箱:852878189@qq、com。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须为扫描件,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各文件命名为“证件类型+姓名”(如“毕业证书张三”、“报名表张三”)。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打包电子邮件发送,邮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XXX大学XXX专业XXX(姓名)+联系电话”。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4月29日17:30。
2、报名材料
(1)《景泰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登记表》(见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向引进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审核。
在4月29日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将会收到信息,并邀请加入待考群。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项进行,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专业知识面试成绩6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取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成绩。面试内容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测试小组人数为7人。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照面试成绩取最高分进入下一个环节。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行综合能力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医院人事科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1、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景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由县卫健局负责全程监督,并在考场内进行全程录像。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引进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关机等情形影响引进工作的,责任自负。
(四)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服务年限5年,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对待。签订聘用合同后毁约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支付200%的违约金。
(五)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景泰县人民医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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