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项施工方案

时间:2022-04-08 09:04:36 方案 我要投稿

质量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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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专项施工方案

  质量专项施工方案1

  为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全国质检系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分布特点,我局决定从今年4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内对部分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市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沪质技监监〔2008〕128号)确立的总体目标,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进行再整治、再提高。本次整治的重点产品是: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产品,其中前5类列入第一批整治的重点产品。整治的重点单位是:有过质量违法记录、国内外消费者投诉、国内外媒体曝光、国外通报和召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以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解决家具等5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出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出口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有明显提高。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至10月底,第一批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严格按照质检总局的建档进度要求,切实做好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家具、玩具等5类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并对质量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完善。

  (二)开展全面清查

  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玩具、油漆涂料)100%摸清底数,对无证生产的企业严肃查处。对获证企业开展认证全过程检查,确保认证有效、可靠。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产品检测机构以及相关认证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局报告。

  (三)开展标准复审

  严格按照质检总局的要求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五类第一批重点整治产品的备案企业标准进行100%复审,确保经过复审的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规定。

  (四)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针对性

  加大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和仿真饰品等5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的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认真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落实整改,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产品质量水平。

  (五)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围绕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五类第一批重点产品,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围绕家具等5类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严格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严厉查处违反相关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彻底解决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制假黑窝点。

  家具:着重查处使用无证产品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等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释放量、铅镉等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

  玩具: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着色胶和涂料、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认证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强制性认证规则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铅等重金属超标问题;对玩具生产企业在强制性认证申请及工厂检查环节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决不发证;严厉查处童车、电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未获CCC认证生产销售行为;严格执行《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对存在危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玩具实施召回。

  服装: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非法使用偶氮类染料、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含量、PH值、染料中有害芳香胺超标和染色牢度不够等问题;解决羽绒服的羽绒含量、羊绒(毛)服装的羊绒(毛)含量、婴幼儿和儿童服装中的棉纤维含量等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企业明示的含量和以次充好的问题。

  油漆涂料:着重查处油漆涂料中游离甲醛、铅镉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超标和油漆中有机挥发物、铅等重金属、苯、TDI等有害物质超标的违法行为;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严查未获得CCC认证生产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油漆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玩具、家具等生产企业使用油漆的情况,督促企业使用质量合格环保安全的油漆。

  仿真饰品:着重查处产品强度和材料厚度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复审清理技术指标要求低、没有实质性约束力的企业标准,解决偷工减料生产劣质产品的问题。

  (二)多管齐下,强化措施。

  坚持“查、治、管、扶、建”的经验和做法,打好新一轮的专项整治特殊战役。

  “查”就是全面查清底数,全面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一是清查建档全覆盖。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品质量状况、监督抽查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二是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全覆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加强排摸,掌握区域内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一般问题的,责令改正,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问题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

  “治”就是加大处罚力度,严惩重罚不手软。一是充分行使《特别规定》等赋予的现场检查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监管职权,坚决扣押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坚决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场所。二是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无证生产、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质量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对有毒有害物质问题严重的产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对已售出的产品,坚决责令企业召回;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有证有照企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依据有关程序予以吊销;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三是狠抓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除恶务尽;对假冒伪劣严重的重点地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地毯式的打击查处。

  “管”就是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一是严格准入许可。从源头管起,严格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属于生产许可证、CCC认证的.产品,必须获证后方可生产、出厂、销售。二是严格区域监管。要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制定对有关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巡查的制度并严格执行,重点检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情况,对发生过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定期回访,监督企业整改。三是严格把好厂门。督促企业建立有毒有害物质和有害生物控制体系,严把原材料进货关,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进厂;严把产品设计审查关,防止设计缺陷产品投入生产;严把生产过程关,防止不合格产品下线;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凡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建立原材料进厂和产品销售台帐,实现所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加快实现电子监管与质检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提高监管有效性。

  “扶”就是扶持落后企业走向规范,扶持好企业创新创优,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一是指导帮助质量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改善环境、更新设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鼓励引导大企业帮助小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二是利用中国名牌、产品免检、地理标志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强化质量意识,促进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三是深入扶优扶强,加强与名优企业协作配合,完善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建”就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一是建立许可审查、认证认可、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互通机制,提高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提高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水平。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产品质量建立起有效的、连续的监控网络。二是建立健全质量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质量安全预警机制、生产者质量自律机制。使家具等5类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假冒伪劣产品明显减少,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明显提高。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备案企业标准,责令企业进行修订。增强对国外标准、法规的跟踪、研究和应对工作,进一步梳理对产品输入国的技术法规;鼓励企业采用国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制订严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促进产品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升我国相关产品的标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四是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原辅料进厂台帐、产品销售台帐、添加剂备案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召回制度。

  四、工作步骤

  第一批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3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清查摸底(4月份)

  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对本辖区内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普查摸底,了解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并逐一进行登记,企业名单上报市局。

  (二)集中整治,狠抓落实(5月份至8月份)

  围绕整治目标任务,狠抓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1、开展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清查建档。6月30日前,对本辖区内家具等5类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电子质量档案。7月31日前,对质量档案开展核查,确保质量档案信息的完整、真实及可靠。

  2、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5月15日前,对辖区内的玩具和油漆涂料生产企业进行100%的认证全过程检查,并对检查中涉及的违法违规企业严肃查处。5月30日前,对认证全过程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以及相关认证从业人员及时向市局报告。6月15日前,对辖区内的油漆涂料使用企业特别是玩具和家具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6月30日前,对辖区内流通领域的玩具和油漆涂料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对销售无证产品的企业严肃查处,解决无证销售问题。8月31日前,做好涂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前期工作准备,调研摸底本辖区内涂料拟发证企业总数。8月31日前,完成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产品的全面清查,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信息,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

  3、分步骤进行重点产品备案企业标准复审。6月30日前,对辖区内5类产品备案企业标准进行全面复审。备案企业标准复审做到逐项清理,无一遗漏。

  4、围绕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8月31日前,加大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配合各检验机构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强化抽查后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9月中旬前,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9月底前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并报告市局。

  5、强化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8月31日前,对假冒伪劣严重的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地毯式的打击查处,问题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加强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严格区域监管,完善巡查制度,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加强回访,监督企业整改。对重点案件加大督查力度,分析典型案例,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查处童车、电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未获CCC认证生产销售行为。对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公务罪等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

  (三)总结提高,迎接验收(9月份至10月份)

  切实巩固已经完成的目标任务,提升整治成效,扩大整治成果。一是开展自查。对照标准,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形成机制。有效总结整治成果、创新的做法、成功的经验,促进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完善;三是迎接验收。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好迎接国家质检总局检查验收的准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这次专项整治是继去年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之后,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的又一次非常重要的行动。相关科室要以全面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雷厉风行,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再打一场漂亮的攻坚战。

  (二)创新做法,务求实效

  要围绕全过程监管的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探索、善于总结,积累新的经验、创制新的制度,形成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要积极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抓住薄弱环节,提高监管水平,真正做到形成机制、养成习惯、走向规范。要以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10类重点产品目录为基础,结合区域实际,确定区域重点产品,认真开展整治。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要保持与市局宣传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大对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利用网站、电视电台、报纸、简报信息、通告、挂横幅等多种途径对整治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的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要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鼓励先进,引导消费。要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媒体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信息。按照市局要求,每周报送1次动态信息,重要信息及查处的货值较大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要随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协同各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质量专项施工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加大对白酒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劣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4年白酒中小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市白酒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帮扶与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加工环节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白酒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全县白酒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并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非法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我县白酒生产秩序,深入推进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切实保障全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不受侵害。

  三、整治范围

  辖区内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白酒生产企业以及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

  四、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

  对全县所有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排查,彻底摸清辖区内所有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产值、产量及瓶装酒生产情况等信息,按附件1填写《县白酒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填写《县白酒生产小作坊基本情况统计表》,并根据排查掌握的情况,建立完善管理档案。

  (二)严格监督检查

  1、严厉打击以配制酒冒充酿造酒的违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白酒所使用的原辅材料进行检查,无进货记录或购进原料数量与成品实际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的企业,一律严肃追查。

  2、严把白酒出厂检验关。白酒生产获证企业严格开展出厂检验并如实记录,确保不合格白酒不得出厂销售。

  3、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企业要切实做好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严把原料关。自产原酒的企业,应加强原辅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和控制;外购原酒的企业,所采购原酒的塑化剂含量要低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风险评估值;严格生产过程监管。结合生产加工全过程,评估所有可能导致溶出塑化剂的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塑化剂对白酒的污染,加强成品控制。企业要确保出厂成品中塑化剂低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风险评估值。一旦发现成品中的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停产整顿,排查原因。

  4、加强对白酒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核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规范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和整治,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限期整改。

  5、严格酒类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加大对非法添加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白酒生产过程的监管,对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打击。

  6、严格规范产品的标识标注。对不标注产品标识、未正确标注产品生产日期、产品配料标注与实际执行标准不符标识不规范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进行查处。

  7、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白酒,及以“专供、特供”名义生产白酒的违法行为。对整治中发现有伪造或冒用产地、他人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以“专供、特供”名义生产等违法行为的,要严厉进行查处。

  8、加强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白酒行为的监管,严格控制其质量,严厉查处向不具备生产资质和条件的单位购进原酒作为基酒的违规行为。

  9、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名义上是以粮食现做现卖,实际使用酒精串香等方式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10、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监督白酒企业严格按照获证范围从事生产,对取得固态法白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从事液态法白酒生产加工的超范围生产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

  11、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对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对集中的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切实防止其成为假冒伪劣白酒的生产集散地。

  (三)严格抽检,防范风险。重点抽检白酒企业产品标签、酒精度、甜味剂等项目,标签重点检验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甜味剂重点检验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指标。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及时通知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并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的产品、限时进行整改。

  (四)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白酒生产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签署书面文件进行授权,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者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承担白酒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全县白酒生产获证企业要在今年4月15日前建立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并将授权文件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自查自纠阶段(3月18日—4月30日)。

  结合我县白酒生产实际现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对我县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产品品种明细、技术能力,产业能力,原料来源和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做到对本辖区的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情况心中有数。督促白酒生产者自查自纠。对白酒监督抽查要与省市级监督抽查目录相结合,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阶段(5月1日—7月31日)。

  对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查清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制度不建立的不放过,当事人不处理的不放过),督促生产企业彻底整改。对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加大巡查频次,严格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白酒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明显遏止;处罚一批制假售假白酒生产者,取缔一批违法生产的“黑窝点”,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三)规范巩固、总结经验(8月1日-9月20日)。建立白酒生产企业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加强白酒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对白酒中小企业的诚信教育活动,指导白酒生产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白酒生产者的守法意识。汇总、归类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过去的监管措施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白酒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深入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此次整治工作列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内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应急处置、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等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监管合力,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白酒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知识,积极向公众普及识别假酒常识,不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辨假、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作用,鼓励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主动提供线索。发挥舆论监督,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对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酒类违法生产行为等内容进行宣传。

  4、严格信息发布规定,及时上报整改情况。食品生产股落实责任人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处理。对查处和整改中发现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专题上报,坚决杜绝迟报、误报、瞒报等行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要分别于2014年5月15日,6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将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统计表、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情况和工作总结电子及纸质文档上报市局。

  质量专项施工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XXX重点办涵【2014】27号文 “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委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二季度集中开展XX大道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质量安全是工程的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调整结构,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关心质量、重视安全的施工环境,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项目部的质量和安全总体水平,促进项目部质量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使“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成为项目部安全质量工作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质量观念不断增强,质量意识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4月15日~4月20日)宣传动员阶段:

  迅速行动、全面动员,成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活动内容,制定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 4月21日~6月25日)专项整治阶段:

  结合本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做到边查边改,暂不能整改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按专业进行分类管理,跟踪销号。

  第三阶段:( 6月26日~6月30日)分析总结阶段 :

  活动结束后,项目部将结合此次活动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反思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问题较多的采取回头看,确保问题的整改到位,同时将活动期间好的典型经验,活动效果、采取的措施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上报。总结上报时间:6月28日

  四、整治主要内容

  (一)积极营造重视质量安全的施工氛围

  1.大力宣传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安全对项目部实现跨越式发展崛起有着重大意义;宣传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宣传“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成效,树立一个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项目。

  2.组织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安全法律知识进现场、进班组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参建队伍的质量安全法制意识;面向基层作业人员开展质量安全宣讲,举办质量安全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施工人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参建员工的积极性。

  (二)全面加强工程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

  1.进一步完善施工准入制度。充分发挥项目部自身的各项监督措施的作用,对施工班组资质等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重点,进一步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进行进场准入审查和管理,严把准入关。在受理审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对涉及淘汰和限制的生产能力和工艺严格进行把关。积极贯彻有关质量安全法规和标准,把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等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施工行为逐步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2. 加强施工过程中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并落实原材料进场和工程竣工检验制度、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将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道生产环节和关键岗位。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总结推广典型和重点施工项目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和管理过程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利用日常监管、实验室检测等环节收集风险信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专业检测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4.围绕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主要围绕桥涵、路基、高边坡等,加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大监督抽查后处理力度。定期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对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的予以处罚。跟踪现场整改效果,举办质量安全分析会,帮助查找问题,促进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 组织开展重点集中整治行动。对施工现场开展大检查,督促做好质量安全控制,落实施工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开展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以桥涵、高边坡、路基等工程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对隐患区域、隐患部位开展清查,摸清状况,积极向现场技术员和施工班组提出整治要求,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

  2. 组织开展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围绕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进现场、入班组、抽百样”质量安全检查行动,突出检查混凝土浇筑、墩台施工、钢筋作业等重点项目,重点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不足、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无证作业、标识和材料欺诈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办偷工减料及“三违作业”。

  3.组织开展材料专项执法检查。以物设部为主体,质检、安全部门配合。对钢材、水泥及其制品、电线电缆、涂料、人造板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产品不合格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规行为,防止劣质建材、有毒有害材料流入工程。

  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起重机械、特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打击无证操作、无证安装、无证改造和无证修理行为。加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等起重机械的监管,督促起重机械使用人和管理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二是开展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工作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实现作业人员考核合格上岗工作的落实。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打击无证、假证作业行为。

  (四)以质量安全活动为主体,全面推进质量安全服务工作

  1. 深入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平台的作用,为施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工程质量安全建设,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标准宣贯和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

  2.大力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项目部在质量安全方面的整体作用,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检测技术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参建员工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组织质量检测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和开展质量工作。积极介绍、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咨询服务,进行技术攻关,努力帮助施工现场解决突出质量问题。

  (五)着力抓好质量安全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 加强质量安全建设。加快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制修订速度,深入开展项目质量法制教育,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检验检测装备,提高检测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2. 加强标准化施工。着力实施标准化工程建设步伐、建设“平安工地”,加快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健全我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采用先进标准的步伐,提高标准质量水平;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施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提高工程安全质量,保障质量和安全事关人身安全和工程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企业形象,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各落实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投入到“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活动之中。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

  成 员:(安全部) (工程部) 综合部) (财务部) (计合部) (物资设备部)(一工区区长) (二工区区长) (三工区区长)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综合部,具体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汇总和日常工作,联系人:XXX。电话:

  各部门,工区都要根据分工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财务部门要做好经费安排并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安全部门要督促施工现场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纠正“三违”行为。工程部门要做好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工作。

  (三)加强交流,畅通信息

  领导小组将对工区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和发布。工区要定期向活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施工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需要立即上报的有关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等,应随时上报,以便小组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在“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中,各部门、工区要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并制定活动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工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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