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15 09:09:35 方案 我要投稿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用10篇)

  在写作工作方案时,可以预想多种方法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准备多份工作方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用10篇)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xxx尔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一>安全行为整治措施: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二>班组安全生产整治措施: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三>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四>易发事故重要环节整治措施: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五>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的监管,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登记、实施检查

  各施工单位要首先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省厅《省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要求,自查本工程是否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项目部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辨识与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整治期间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的必须严格按专项方案实施,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报我局质(安)监站项目监督人员备查,未报备的不得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二)建筑起重机械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履行程序等情况;未经安装检测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履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

  3、坚决淘汰危害安全的单钢丝绳物料提升机和安全装置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双钢丝绳物料提升机。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工、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卸料平台安全门必须采用标准化、工具化产品;自制安全门高度不小于1.8米,不小于∮14方管制作;人货电梯应设置在外侧开启。

  6、物料转运钢平台必须经设计计算并提供计算书。

  (三)脚手架工程及模板支撑体系

  1、各类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情况;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程序的落实情况。

  2、各类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验收和使用情况。

  3、各类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外脚手架(钢管)外立杆、剪刀撑必须分色油漆。

  (四)基坑工程

  1、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情况;尤其是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情况。

  2、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现场落实情况。

  3、基坑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法规、标准的落实情况。

  (五)“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1、安全网必须采用国标网,应有安监部门安监标志。

  2、楼梯口临边必须用钢管进行防护;电梯井口防护门高度不小于1.8米并采用标准化、定型化产品,自制防护门必须采用不小于∮14方管制作。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执法检查阶段以及总结提高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由我局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认真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集各参建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审批,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7月至8月中旬)。在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发现隐患拒不整改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网络曝光、行政处罚等)。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各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制定防范措施,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本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完善相应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排查。各参建责任主体要紧紧抓住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力求治本。重点排查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签字、是否执行专家论证、是否严格按方案实施等情况。

  (三)注重工作结合。各参建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本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对照相关标准、规范认真进行整改,并于6月3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质(安)监站,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

  (四)建管科、质(安)监站应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对各工程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专项整治不力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8月份,根据市住建局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配合全镇关于立即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我镇立即开展全镇范围内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并结合我镇创建国家卫生镇,积极深入施工现场查隐患、堵漏洞,切实做好建筑安全各项管理工作,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我镇近期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全面对我镇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排查。

  至本年8月,我镇3000平方米以上受监工程有22项,受监面积约552625平方米,我镇能严格落实各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是对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与巡查,按照市住建局的要求,我镇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安全责任情况,是否落实好安全有关规定情况;检查在建工程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落实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围蔽及洗车设施设置情况;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检查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及新上岗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主体,对己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对现场查找出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由市安监站和我局当场下发了《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共11份,提出整改意见45条。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近段时间我镇根据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以紧急通知,并结合我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对全镇在建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建设工程尤其是临街私人住宅或商住楼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范了临街施工现场围蔽工作,保证我镇良好的镇容镇貌。在检查过程中,有些在建工程仍未按规定设置洗车设施及排水系统,如合美家园一期、旭日领御一期等工地,这些我们都立即发出整改,并落实好整改期限。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巩固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20xx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制度。

  (1)建筑工地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安监等其它部门核发的特种企业证书已作废,不再具备有效性。

  (2)施工企业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指定安全员专人负责定期(一般每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发生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

  (3)监理企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至少每半个月要将特种作业人员与证书进行一次核对,核对情况要有专门记录,发现问题要严肃要求施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施工企业不配合整改的要将情况及时报安监站和局建管科。

  (4)特种作业人员变更时,施工企业要及时(两日内)将变更情况报监理部门审核。

  (5)对于租赁单位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防止租赁单位擅自安排无证学徒工上岗作业。

  2、加强检查督查力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落到实处。3月份组织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安监站安全巡查督促施工企业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要广泛发动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建筑施工从业者和广大市民举报违规行为。

  4、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现象突出,整改不力或因此不良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从重进行处罚。

  (二)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施工现场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部位“四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梯口)、“五临边”(阳台临边、卸料口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基坑临边)和外脚手架、支模架上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到位。

  (1)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周边、屋面以及水箱等处,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

  (2)楼梯口和梯级边,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3)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卸料吕安装可靠的防护门。

  (4)电梯井口安装定型化、工具化防护门,井内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或硬质防坠落防护。

  (5)高处作业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险带。

  2、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制定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实施计划,要结合公司安全月检和项目部定期检查加强防高坠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单位要把防高坠事故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内容。

  3、建设部门加强督查力度,要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检查和安全综合检查,要把防高坠事故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4、加大处罚力度。在专项整改期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要按照法律规定上限从重处罚。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份)

  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和下达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传媒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二)具体实施阶段(3-10月份)

  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制定实施计划,将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并根据整治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实消除安全隐患。

  市建设局要适时组织开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项目不少于在建工程数的90%,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

  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领导,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建设局相关科室、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也应成立相应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要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将严肃批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需要建筑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同时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介绍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引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10·2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努力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整治,降低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强势查处和综合整治,实现遏制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整治原则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从严从快处理的四原则开展整治活动。

  (一)以查促防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促进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查促管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查找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加强监管。

  (三)治差治劣原则——通过对安全状况差的施工现场的整治和查处,促进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转化,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处理通道,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的运用,从严从快对问题企业、项目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三、组织体系

  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领导,省安全站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本辖区内整治活动领导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安全行为: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情况、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

  (三)安全专项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活动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深基坑、高支模、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五、整治重点

  (一)以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区域为重点;

  (二)以低资质企业、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

  (三)以日常监管中重点监控的差工地为重点。

  六、具体措施

  (一)召开一个动员会。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本辖区内所有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今年的专项整治、10·26会议及本次整治活动精神,对建筑安全整治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综合整治氛围。

  (二)进行一次大检查。各市要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全省综合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门对本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在本辖区内的标化试点工地要高标准、严要求,让标化试点工地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省安全站在活动期间,将组成巡回督查组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处罚一批违规违法单位和相关人员。各市对本次整治活动检查出的违规违法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强制培训、通报批评和警告、罚款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予以处理。并于11月20日前将3—5个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上报,省厅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七、整治工作总结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对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要求于x年x月x日前将总结报省安全站。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方案和措施

  专项整治的时间:3月25日开端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从3月25日开端至4月15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有关单位、企业、社区,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部认真自查,发现难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村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4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自查情况上报镇综治办。

  (二)第二阶段从4月15日开端至10月底。

  全部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三)第三阶段从11月1日开端至11月底。

  该阶段为复查总结阶段。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各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出,强化督查。各村、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各村要认真做好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村队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3月至12月在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通信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促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2005年总体下降3%以上的目标。

  三、专项整治重点和部门职责分工

  (一)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公路工程建设:由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高速公路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重点预防隧道坍塌、突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以及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三)铁路工程建设:由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重点开展预防坍塌、高处坠落、隧道突水突泥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由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水利部直属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地方所管辖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以预防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五)通信工程建设:由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实施,以检查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六)电力工程建设:由电监会负责组织实施,针对水电、火电和核电工程建设,重点开展以预防坍塌(特别是高宽棚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

  (一)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健全机构,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二)通过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落实建设工程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指导、督促建设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意识,以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活动,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4月上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或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

  第二阶段:4月中旬-9月份,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和整改。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份,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评估。各有关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行业(或部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分析、研究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并于每季未将有关情况和年未将专项整治工作评估情况及总结报告抄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且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还应与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且相互关联。在整治期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对一些共性的、倾向性的问题应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问题,协调采取措施。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组织深化“打非治违”自查自纠,狠抓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我局统筹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监站,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二)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建管股牵头组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燃气办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质(安)监站牵头组织。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单位的建筑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

  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生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不执行标准规范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城镇燃气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建字〔20xx〕62号)要求,认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破坏、圈围占压等隐患。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局《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全面检查,检查各企业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底)

  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严厉打击整治,以迎接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暗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施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市场准入、招投标、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要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单位、企业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企业开展约谈警示。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五)实行信息交流和统计上报制度。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二向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并附周报表,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9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除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3月3日,住建部发布通知,自3月起,开展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二)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增加整治重点。

  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

  20xx年安全专项大检查,特别强调“严格执法”。检查内容,除了深基坑、模板支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外,提出要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县安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今年我局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地47个,总投资23500万元。本年度工程竣工验收12个。重点整治工作内容:

  1、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

  2、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情况;

  3、钢管扣件的检验情况;

  4、深基坑、高切坡的施工方案和支护情况;

  5、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和安全使用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8、企业承包、劳务分包行为和分包合同的签订情况。全年年累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4次,涉及到建筑工地25个,施工企业13家,监理企业6家,检查工程单项目180个,共签发补充材料通知单10份,责成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签发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召开例会4次,全县通报批评违章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1家,处罚施工企业0家。

  二、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主要成绩

  全年通过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严格把关。使得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逐步转好。全县监管内的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基本做到:

  一、建筑工程封闭施工率95%以上,材料推放整齐,建筑拉圾搬运、处理井然有序,场地环境卫生进一步好转;

  二、“三宝、四口”防护方面到位,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安全帽配带率为100%,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率100%,绝大部建筑外脚手架都设置好密目式安全网,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的安全防护比上年度有了进一步提高;三是建筑工地深基坑开挖、施工电用管理也基本上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四是所有在建工程均有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基本上能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五是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均有方案且有备案。全年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本局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要求,全年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全年建设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例,安全投诉案件0例。全县大部分工程已不用木质外脚手架而逐步按规定使用钢管脚手架,外脚手架安全管理得到明显提高。

  三、工作中主要存在不足

  (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从全县看,当前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比较低,文明施工水平不高,许多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执行法规标准不到位。目前我县建筑工地大部分施工单位仍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系统、模板支掌的拆装仍未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施工一线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尚不到位。这些工作是下步专项整治的对象。

  (二)部分监理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仍有重质量、轻安全的监管方式,没有认真实行监理职责,机构不健全,人员到位率低等。

  (三)部分业主依法建设意识差。有些工程无基础勘察就进行设计,未经审图就进行施工,使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难保证。竣工验收不依法依规进行,或验收后不及时备案等现象仍有发生。

  (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有待提高。今年由于我县新建工程较多,覆盖面广,涉及全县多个乡镇。加上质安站监督人员少,力度弱、措施少。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较被动,没有有效的监督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使得个别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其应有的职责。

  四、下步工作

  (一)严格建设基本程序,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加强项目工程报建报监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一是抓好施工图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二是严格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政府工程,私人投资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属监管范围都要依法进行监管,坚决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二)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督力度,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两道关。一是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与“安全”有关的质量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施工生产人员和监管人员的素质及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二是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目标管理。落实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建立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长效机制。三是继续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要点》,控制事故多发的源头。重点抓好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现场环境卫生等专项治理。针对存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坚持按照“四个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把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标管理范围内。

  (三)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农民工的各项培训工作要落实到位。一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实施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逐步将建筑农民工纳入社会工伤保险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程保障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拖欠农民工资行为。二是坚决推行持证上岗制度,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资金,因地制宜搞好农民工培训,实施万名农民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企业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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