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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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1
为大力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培养公民法治信仰,活跃城乡市民法治文化生活,增强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经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江山”的战略部署,贯彻法治江山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注重特色,有重点、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普法宣传与地方特色文化结合起来,把法律知识通俗化,把法律规范直观化,把法律历史形象化,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认识水平,增强法治理念,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的新江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总体目标:
以传播法治文化、养成依法习惯、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围绕树立新理念、引领新风尚、体验新生活,不断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建立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法治文化活动,优化法治文化传播途径,打造具有江山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引导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制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全员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江山建设进程。
二、活动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阵地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在我市培育一批具有法治文化元素的“法律六进”示范点,全力打造江山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以“法律六进”示范点和江山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为载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一次全市法治演讲活动,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社会公益广告等大众传媒作用,扩大法治文化宣传的覆盖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推动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二)整合文化资源,培育江山法治文化。
将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等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乡村”、“法治文艺演出进集市”等巡回演出,精心培育有特色、高品位的江山法治文化,加大典型培育和宣传,推动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三)丰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
坚持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文化渗入到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之中,融入到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文明城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活动之中,通过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水平,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四)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法制讲座。
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培养法治文化宣传人才,充分发挥江山市普法志愿宣讲团和普法骨干、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和单位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活动,通过讲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五)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法治文化宣传。
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将媒体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在全市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三、活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时间为20xx年xx月至xx月,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xx月)。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根据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工作。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xx月至xx月)。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根据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大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精心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积极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3、第三阶段:考核总结(20xx年xx月底至xx月)。
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健全机关、单位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加强本单位学法阵地建设,完善法制教育宣传栏,机关单位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加大对机关干部执法水平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通过生动的形式、新颖的载体,打造富有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法治文化。
(二)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对农民尤其是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教育。采取张贴法治警句、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法治文化宣传资料、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服务等形式,加大法治文化宣传力度,提升农民法律素质,引导农民学法用法、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建立完善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板报、墙报等传播阵地,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定期组织司法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大学生法律服务团成员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注重培养和扶持社区法治文化人才和团队,鼓励在文艺、法律等方面有特长的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在职和离退休的教育工作者、党员干部、职工以及有文体特长居民为主体成立社区普法宣讲队,通过开展文娱、健身、文艺演出等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逐步开辟社区法制宣传图书角,设立“律师信箱”,定期解答社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通过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网络,不断丰富社区法制文化建设的载体,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有效促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诚信建设、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相融合,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及企业普法助理员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企业”活动,激发企业法治文化的生机与活力。
(五)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组织青少年法制报告会、法制故事演讲、法制漫画创作比赛、法制影视观摩、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建设一批集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校园法治文化长廊,不断创新校园法治文化载体,增强互动效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六)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执业活动。
做法治文化的实践者、推动者,把法治文化融入法律服务中,促进法治文化基础的形成和巩固。把我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宣讲团成员等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起来,建立起科学、高效、可操作的法律服务平台,做到优势互补、互助互利,共同参与到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当中。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我市“六五”普法规划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的大力开展,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群众法律素质提升工程工作相融合贯穿,深化内容、丰富载体,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和创建幸福江山等活动的开展。
(二)整体合力推进。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与相关工作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强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大联动”工作体系,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作为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统筹谋划,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创建法治城市、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法制环境。
(四)重视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将本单位、部门活动实施方案及各个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图片等资料上报江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握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动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各单位、各部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依据,通过检查、指导、考核,对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2
为,促使全市上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加快法治万源建设,根据《达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达市法组〔20xx〕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结合,通过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万源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和地方民俗文化之中,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丰富万源文化内涵和群众文化生活,让全体公民形成以法治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
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法治万源”的总体目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建设活动。20xx年—2017年,力争实现各类法治文化活动有序开展,初步形成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厚氛围;到2018年,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基地,创作一批具有良好效应的法治文化作品;到2020年,力争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切实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吸引力、影响力,让全体公民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习惯。
三、工作措施
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高效的原则,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传统文化、廉政文化、景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文化建设当中,以“一长廊、两公园、三平台、四制度、五活动”为载体,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网站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和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利用法治宣传日、宪法日等关键节点,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一)建设“一长廊”
将达陕高速公路万源出入口至红军广场打造成法治宣传长廊。在高速公路出口设置综合法治宣传牌;充分利用看守所、启明苑、太平二小等路段高截坡护壁,制作漫画、图片、书法等法治文化专栏;在休闲绿化带内设置法治宣传标牌,以法治人物、法治故事等形式弘扬法治精神;发动沿街单位、商铺利用LED等义务开展法治宣传。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规划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或广场。(牵头领导:黄中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全市各乡镇)
(二)打造“两公园”
1.打造天马山法治文化公园。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天马山休闲公园建设全过程,通过设置中外法治人物雕塑、法治楹联诗词条幅、法治书法绘画展区等形式,将天马山休闲公园打造成为法治主题公园。(牵头领导:张驰萍,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2.打造红军公园法治文化区。在红军公园各广场、各景点增加法治文化元素,加强红军公园入口广场公众法治教育基地日常管理维护。全市主要景区要设置布局合理、设计美观的法治宣传标牌、橱窗、LED法治宣传屏等法治文化宣传元素。(牵头领导:陈国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三)构建“三平台”
1.构建电视法治宣传平台。在万源电视台阳光政务等频道开设以案说法、电视问政、法治教育等法治专栏,加大法治新闻、法治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努力打造辐射范围广、群众认可度高的法治文化栏目。(牵头领导:张驰萍,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2.构建微信法治宣传平台。加强以市委办公共微信号为核心的微信电子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定期发布以案说法、律师讲法、领导谈法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微信平台法治宣教功能。(牵头领导:倪欣,责任单位:市委办,全市各乡镇)
3.构建户外法治宣传平台。在市汽车站、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和普法教育网点,展放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节目和法治公益广告。各乡镇及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的村、社区要设立法治宣传标牌或橱窗、法治文化阅览室或法治书屋。在全市主要景区内的设置布局整齐合理、设计美观的法治宣传标牌、橱窗、LED法治宣传屏等法治文化宣传元素。(牵头领导:黄中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全市各乡镇)
(四)建立“四制度”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牵头领导:黄中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完善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牵头领导:张远新,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落实部门党委(党组)和乡镇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牵头领导:倪欣,责任单位:全市各乡镇、市级各部门)
2.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要报告本人年度学法用法、依法行权和履行本单位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情况。(牵头领导:李平洪,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考试,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时将干部法治素质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李平洪,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4.公职人员法律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初任公务员培训和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牵头领导:李平洪,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五)开展“五活动”
1.开展法治文化创作及评选活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贴近民生、深入民心、符合民俗为切入点,组织创作展现万源地域特色的法治文艺节目、法治微电影、摄影、诗歌、散文、书法等法治文化作品,采取举办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竞技比赛等方式,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结合,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市级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作出1个以上具有部门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比赛,每年至少创作出2个以上反映执法部门文明执法和先进事迹的.法治文化作品。中心镇和其他有条件的乡镇要结合本地民俗文化,创作出1个以上具有地域特色和民俗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每年12月在全市举办1次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比活动,评出10个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并推选3-5个参加达州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评选。(牵头领导:黄中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开展法治理论调研及研讨活动。积极拓展法治文化建设交流途径,组织开展重大法治课题调研,把握法治文化建设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规律,优化法治文化的传播艺术,力求把法治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为法治文化建设理论提供理论支撑。组织引导理论界和法律工作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讨,探索法治文化与历史文化、县域文化、行业文化相互融合的有效途径,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市级各部门要按照部门特点报送1篇以上反映部门法治建设的调研文章,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报送1篇以上反映乡村法治建设的调研文章。每年举办1期法治文化建设调研理论文章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出10篇优秀文章进行表彰,同时向达州市依法治市办选送5篇优秀法治建设调研文章。(牵头领导:倪欣,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
3.开展法治文艺汇演及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是深入推进全市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节目应具有地方特色,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寓教于乐地宣传人民群众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法治文艺汇演采取歌舞、相声、诗歌、小品、戏曲等多样化的舞台表演形式,力争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百姓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每年12月在全市举办1次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比活动,评出10个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在其中推选3-5个参加达州市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评比。每个学校每年举办2次以上法治文化节目汇演,至少举办2次以上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牵头领导:黄中平,责任单位:市文联)
4.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及奖补活动。深入开展“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法治示范学校”、“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细胞示范创建活动,建立一批法治示范典型,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牵头领导:倪欣,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
5.开展法治人物评选及表彰活动。进一步加大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每年开展一次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及表彰活动,树立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极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依法治市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治万源建设深入开展。(牵头领导:涂小云,责任单位:市政法委、依法治市办)
四、工作要求与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建设宣传活动,督促法治文化建设相关部门充分履职尽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部署法治文化建设重要事项;法治文化建设相关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各部门实际,切实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要把法治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将法治文化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文化建设资金适度向法治文化建设倾斜。市财政局要为全市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在内的各种法治文化设施(阵地)建设和各类法治文化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各相关单位也要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投入。法治文化建设要结合市政建设、新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共同推进。村、社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和法治宣传经费可按规定在村级办公经费和公共服务资金中列支。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依法治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同时建立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导机制,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法治文化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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