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真实代表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学习心得

时间:2022-04-26 05:16:51 学习心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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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真实代表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学习心得

     近几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有个大家很熟悉的概念“经营城市”。“经营城市”本身应有两层涵义,即扩容与提质,其一是扩大城市外延;其二是提高城市内涵,提高内涵包括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和城市管理。在扩大城市外延的过程中,势必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开发商(用地单位)和政府等多方利益。这是一项具有普遍性、政策性,而又十分深刻的社会利益重新分配工程,其中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得到了真实的维护关系到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大量由此而引发的上访已一再提醒我们,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保持应有的公平,站在维护政权稳定来反思要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是否真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事关是农民群众生活方式转变,根本利益调整的过程,涉及广大被拆迁农民的根本利益。一是既有利益格局丧失。现有征地拆迁基本上是城郊农民,征地拆迁导致农民多重既得利益的丧失,其长期可靠的、稳定的农业耕作收益丧失是最普遍的利益丧失;部分农民相当普遍的房租收入丧失。         征地补偿的政策性缺陷。各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各异,基本标准停留在按农民土地市场产生的若干信款的基础,而生产安置由以前为转户转业(计划经济下安排工作)变为现行的货币安置(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实际上是土地征用后就意谓生产资料的失去,有两大现实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一是生活出路无着。二是现实利益分配不公。因为,农民自身素质和农业文化的客观局限性,加上现在就业形势很紧张,农民失地即意味着手失业。三是城郊土地实际价格与征地补偿价格差距较大,而差额部分政策只有获取了少量,大部分由用地单位(行政划拨地)、开发商无偿取得,存在比较严重的分配不合理。         安置滞后也引发不少的矛盾。征地拆迁安置在政策上讲是先安后拆,但落实不好是相当普遍的现象,由此而引发不少的矛盾;拆迁安置机制不规划是唯一引发矛盾的根源。征地拆迁补偿本应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而实际工作中大多又因为市场健全或市场机制缺位或活力,同时政府公共权力过份澎涨,造成市场行为反过来录求公共权力支持而造成公权寻租的灰色机制,既非纯粹的政府行为又非规范的市场行为,形成利益分配不清晰不规范。上述种种已引发大量的农民上访,造成了农民对基层政府的普遍的不信任情绪,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危及社会稳定。          解决上述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真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是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重要前提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党的第一要务,但社会发展的现实生活已一再醒示管地,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不顾公平、不顾环保,甚至连社会稳定都不顾,一门心思图表面政绩的发展实际上从长远、从根本上来看势必阻碍发展。现在农民普遍存在的对基层政府严重的不信任已经在很大程度阻碍了正常的合理的征地拆迁工程,而这种不信任情绪就来自于大量不顾条件、没有充分民意基础的,有损农民利益的偏面的、急躁、有失公平的,甚至是不讲信用的具体征地拆迁和安置事实。补偿资金不到位、安置滞后、安置房屋大面积的质量问题、安置以后生活无着落等实事,要追溯根源,大多是部分领导为求政绩的的一时之需而草率决策,随意承诺而后无法善了、无法兑现。         二、建立和完善相对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体系是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重要基础  现行征地拆迁安置政策的最大缺陷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缺乏应有的民意基础,各地所有的相关政策几乎是清一色的办公室政策,既缺乏农民现实利益的深入了解,也缺少对城郊农村城市化所面临的诸多矛盾的科学分析,与农民意愿很难沟通;二是土地差价的不规范分配。对征地补偿价格是对农村农业产出的静态估价为基础,没有动态地科学计价,特别是对土地市场价格与政策性价格的差额部分没有科学地规范,更没有对其分配建立起基本的依据和标准,其结果是政府应征收的没有征好,以至善后问题政府无从承担,农民应得的没得到。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安置滞后,竞相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越来越多,需要政府善后的问题,那么这部分利益到哪里去了,主要是构成了开发商的超额利润,部分变成了腐败成本而流失在正常的分配机制之外。因此,土地差价的不规范分配是损害农民利益的经济根源,必须从政策层面予以明确规范。关键是规范政府行为,健全市场机制,而长官意志泛滥,公共权利澎涨是其必须面对的顽症。        三、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改进工作作风,正确引导农民发展意愿是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        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引导,激发农民的发展意愿。出于对土地的依赖,对变化带来的内在恐惧、对农业耕作的积习和安然,农民群众对农村城市化带来的积极后果确实难以形成共同的心理预期,特别是城郊农民一方面有占有土地的安稳,一方面也在享有城市不明的现实成果。一担面对征地拆迁,他们看到失去的是具体的,而得到的却是看不到、摸不着,很难形成共同的发展意愿。而发展却是我们国家,当然也是农民群众的另一种意义上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征地拆迁安置中,很重要的环节是深入群众当中,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宣传党的发展主张,通过实事求是、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激发群众的发展意愿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至关重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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