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3-04-20 09:17:00 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偶像的作文四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偶像的作文四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林俊杰,就是我的偶像,我十分崇拜他。

  我从一年级时在电视上听林俊杰唱歌时就喜欢上了他,也喜欢上了林俊杰的英文名字——“JJ”。他唱歌的风格十分奇特,既十分柔情,又十分好听,因此吸引了我,让我从此十分崇拜他。

  从此,我开始寻找着与林俊杰有关的东西:在街上,我看到林俊杰的海报,就会毫不犹豫地掏钱把海报买下来;在商店听说有林俊杰的专辑,就立刻掏钱把专辑买下来。

  有时,我为了看林俊杰的演唱会,会忍痛放弃我最喜欢看的NBA篮球比赛,如果没有NBA比赛,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放弃我最爱看的电视连续剧——《武林外传》。

  我已经崇拜林俊杰很久了,想对林俊杰说的.话也有很多,现在,我便对他倾吐心声:“当我在电视上看到你唱歌时,心情十分激动,我知道你很有音乐天赋,我希望你多出专辑,因为每当我看到你出专辑时,便为你高兴。多创作一些英文歌曲,也可以多创作一些摇滚歌曲,让我们听起来觉得比较刺激。

  好了,不说了,我还要去搜集你的资料呢,我支持你!

偶像的作文 篇2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我也有很多的偶像,有陶哲、潘伟铂、周笔畅、张含韵……其中我最喜欢潘伟铂了。我喜欢他帅气的脸庞、喜欢他正宗的abc语言、喜欢他有趣的rabo、喜欢他迷人的劈雳舞、喜欢他唱的每一首歌。我最喜欢《我的麦克风》这首歌,歌中唱到:谁抢走了我的麦克风?哦,没关系,我还有我的喉咙……

  听到这里,我好像看到潘伟铂在一个没有观众的.舞台上顽强地唱歌,他的永不放弃值得我学习,我相信,我的偶像一定会成为世界上最闪亮、最闪亮的歌星!

偶像的作文 篇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她——仓木麻衣。

  这是今年的事了,那天我正在看《名侦探柯南》,开始了,我听到了柯南的开头曲—《growing of my heart》,那优美的歌声和旋律在我耳边里回荡。于是,我来到电脑前,把歌名输了进去,找到了那个歌手—仓木麻衣。在网上人们都说她是清纯小天后,没有一些艺人的明星架势,只有清纯,透明的歌唱实力。我决定对她进行深入了解,听了她的许多音乐作品,看了她的演唱会视频,收听她的微博,慢慢的就把她当成我的偶像,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我觉得仓木麻衣这个人挺善良的,新闻曾报道过:6月据悉,仓木麻衣制作一名为《因为有你》的公益歌曲,4月中旬起这首歌曲将有itunes对外公布。仓木麻衣为了鼓励日本大地震的灾民们,创作了这首歌,她想把自己能为别人做的事一点点付诸行动。这首歌曲得到的报酬将通过日本十字会,作为捐款全部捐给灾区。

  我看过还看过这样一则报道:20xx年12月8日,在巡演开始前,仓木麻衣因为生病被救护车送进了医院,因此,当天的'演唱会已经决定要取消了,但是,在病床上打着点滴的仓木麻衣强烈要求不要取消当晚的演出。之后,她以和平时一样完美的姿态完成了当晚的演唱会,在场的观众没有发现麻衣竟然是拖着病体……”她为了不让歌迷失望,带病举行演唱会。这种敬业精神实在令人感动!

  她的歌曲总能在我伤心,痛苦时给我安慰,在我遇到困难,挫折时给我鼓励,总能让我感到震撼,深入我的心灵。

  仓木麻衣从来没跳过舞,也没演过电视剧,拍过电影,她对音乐只有一份坚持,还有对歌迷的真心。

  也许她在众多明星中,她不算是最出众的。她不像其它明星那样多才多艺,也不会靠外表博取别人的关注。她不会像其他明星那样摆架子,耍大牌。我喜欢她,不是因为她的外貌,不是因为她的出众,也不是因为她的人气,而是因为她的那低调的作风和为人着想的品质。

  感谢柯南,感谢那首开头曲,让我认识了那个清纯小天后——仓木麻衣。

偶像的作文 篇4

  我的心里面有个偶像,他的名字叫做郑伊健。不知道的就算了,知道的,也就不需要我介绍了。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他,并且愿意用“偶像”这个俗词,来形容他。我们班上的.同学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我认识的同龄人也这样。大家如果刚认识,又没什么别的话好讲,那么就交流一下彼此的“偶像”吧,气氛就热乎多了。有次范晓首来我们这儿开歌迷见面会,我被搞到票的同学拉去了,赶上电视台的逮着问我面对“偶像”心情如何,我说“普普通通”吧。后来这段给剪了,剩下的全是狂热分子说的话,他们的小脸都激动得红扑扑的。

  这两年,各路明星—内地的也好,港台的也好,还有西洋、东洋的,没少往我们这个城市来,我想我可不会去追—像我的一个女同学一样,在温兆伦住的酒店外等了一夜,毫无结果,然后在电梯里留下“温兆伦,我爱你”几个血红的字后回家就感冒了。虽然我也知道,我喜欢郑伊健和别人喜欢范晓营、温兆伦没什么区别,真的,对我来说,郑伊健是蓝色的、洁净的,像一棵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青菜。他是一个理想,但不可太靠近。靠近了,它就碎了,走了。一个在香港庙街长大的长头发年轻男人,先唱歌,后来又拍了电影,然后突然走了红,成了“神话”。我喜欢这样。他能不能当“天王”有什么关系?他歌唱得不是很好有什么关系?他死爱一个邵美琪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想知道得太多,关于他,还有别的什么人。我还有作业没写完,我今年7月份就要考高中了。所以,我会隔了一段距离去欣赏他,享受他带给我的美好感觉。我去看了(风云》,我找了有他做广告的画报来,我一次又一次地发现一个男人原来可以这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