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气的作文

时间:2023-03-14 10:04:53 作文 我要投稿

有关勇气的作文三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勇气的作文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勇气的作文三篇

勇气的作文 篇1

  小的时候,我喜欢粉色。当时两个表姐一个喜欢紫色一个喜欢黄色,只有小表妹跟我一样喜欢粉色,甚至可以说只对粉色情有独钟。只要有粉色,别的颜色在我们眼中便都是陪衬。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渐渐长大的缘故,我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粉色了,甚至在别人问我最喜欢什么颜色的时候,我开始耻于说出粉色。遇到别的女孩喜欢粉色的时候,我不再有遇到知己的感觉,甚至隐隐在心中嘲笑她幼稚。粉色,慢慢淡出我的世界,我开始喜欢别的颜色,好像粉色从未降临我的世界,好像我从未喜欢过粉色。

  所以,当我上了初中,发现班里仍有女生喜欢粉色的时候,我是很吃惊的。当开学第一天看到她穿着粉色的衣服,背着粉色的包,笑容灿烂地走在人群中,我对那个女生从心底升起一丝抵抗的情绪,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呐喊,“她跟你不是一个世界的!她跟你不是一个世界的!”

  就因为这样,那个女生无论做了什么,在我心中都是不好的,一提起她,我就想起了矫柔造作。

  如果不是因为英语课堂跟她有了合作,跟她有了接触,我可能会一直保留这样的想法。但是没有如果,我开始真正认识这个女孩。

  她率真,自信,勇敢,想到什么就会认真完成,丝毫不畏惧他人的目光。她喜欢粉色就会光明正大的喜欢,不会因为上了初中还喜欢粉色,而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人的目光。她的心中好像藏了一个孩子,时光并没有磨去她勇往直前的精神和喜欢粉色的那颗心。

  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对粉色的喜爱会不见了,因为我跟她不一样,还做不到坦然面对他人的嘲讽,所以我渐渐失去了对粉色的喜爱,渐渐被别人同化,认为粉色是幼稚的`,是只有小孩才会喜欢的。

  其实并不是啊!喜欢粉色的人,她们是勇敢的,是无畏的,是阳光灿烂的。她们心里相信童话,相信美好,相信自己,更相信自己的眼光。

  我不再喜欢粉色,看似只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却意味着我长大后,失去了曾经拥有的那种勇气。

勇气的作文 篇2

  这一次,她懂得了很多,也使她走向了成功之路……——题记

  一名大学刚毕业的学生安琪儿,她每天都到各个公司去应聘,但没有一家公司愿意招聘无工作经验的她,她很伤心。她一心都想着不努力就能当上一个有名公司的一名总裁。

  她走在大街上,来到了弓鱼广场。只见,几位大爷正用手掌顶着一个十米来高的幡。她静下心来,坐在一旁,看着那些大爷挑着幡。

  幡顶由竹条做成,随着大爷们的运动颠簸着,“刷刷”直响,犹如一阵好听的交响乐,幡旗随之旋转,犹如一个正跳着芭蕾的少女。

  几位大爷挺直了腰,手稳稳地挑着幡,似乎幡已经犹如一个傀儡,任这些大爷们操纵。

  突然,大爷们把手中的幡挑到了另一只手中。安琪儿不禁对他们的实力而感到震惊,心里直说着:“他们这么老了,还这么厉害?”“是什么使他们的动作如此的娴熟?”“是什么使他们这么卖力。”

  大爷们随着一位大爷的一声“嘿!”便整齐地将手往上一托,另一只手接过幡。手指犹如一位舞者,在跳着美丽的舞蹈。他们的手背和手心,都已经被幡压得通红。

  安琪儿很想知道,大爷们手中的“庞然大物”究竟有多重。她得到大爷们的同意,一摸,一阵光滑,没有一丝粗糙。而她一提,便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安琪儿心想:大爷们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忍着肉痛之苦,几年的苦练呀!而自己却因一点小事整天唉声叹气,太不应该了吧!她决定了,她要回去洗个热水澡,换上白布鞋,穿上运动衫,重新去应聘……

  几年后,她经过了自己的努力,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公司总裁的位置。

  在这几年里,她当过清洁工,拿着扫帚,日日夜夜地在这个城市里打扫着:她当过洗碗工,每天清理着无数块碗,她当过发报的`,每天穿梭在这个城市里……

  安琪儿每当看到现在自己的成功,她都会想起:弓鱼广场里,那一个个飞旋的幡,那一双双粗糙的手,那面带冷静从容之意的挑幡者……是他们给了她奋斗的勇气和力量!

勇气的作文 篇3

  1983年的一天,在纽约帝国大厦下聚集了无数的记者与围观的人,人们地目光一动不动地聚焦在大厦外部墙面上的一个年轻人身上。他一个人徒手附在墙面上,头向上仰着,眼睛直盯着大厦的楼顶,艰难而缓慢地向上攀爬着。人们为他的举动而悬着一颗心,有几次他险些从墙上滑落,大厦下的人群发出阵阵惊呼,有的人甚至不敢再看,工作人员也过来劝阻他不要再继续这样危险的行为,他却摇摇头,稍做休整,然后又向上攀去。渐渐地,他的身影在人们的视线中变得越来越小。最终,年轻人以徒手攀壁的方式,征服了这幢素有"世界第一高楼"之称的纽约帝国大厦。他不仅成为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创造者,同时也赢得了"蜘蛛人"的美誉。这个人就是美国的.伯森.汉姆。

  纽约帝国大厦实际高度为381米,即使不以徒手的方式攀爬,一般的常人都是无法企及的,更不要说是恐高症的患者了,这对于他们简直就是神话。伯森.汉姆的胆识、魄力和勇气,使他成为无数恐高症患者追逐的对象和心中崇拜的偶像。

  当时在美国恐高症患者有八万多人,他们无时无刻不被这种疾病困扰着,有的人甚至想到以自杀来解除痛苦。那么,伯森.汉姆的壮举,无疑会给恐高症患者以战胜病魔的勇气。美国恐高症康复联席会得知这个消息后,急忙联络"蜘蛛人"汉姆,打算聘请他做康复协会的心理顾问,以帮助恐高症患者解除疾病的困扰。伯森.汉姆接到聘书后,他打电话给联席会主席诺曼斯先生,让他查查会员档案中第1042号会员的情况。会员信息很快被查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会员竟然就是伯森.汉姆。

  诺曼斯对此非常惊讶,他无法想象以徒手方式攀上三百多米高摩天大楼的"蜘蛛人"竟然是个恐高症患者,这太不可思议了。诺曼斯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决定亲自去拜访伯森.汉姆。

  诺曼斯来到费城郊外伯森的住处,刚好这儿正在为伯森94岁的曾祖母举行一个庆祝会,并且还有十几名记者在场。诺曼斯有些疑惑,他在与伯森.汉姆的交谈中才知道,原来伯森.汉姆的曾祖母听说汉姆创造了吉尼斯纪录,她想为伯森.汉姆的壮举添彩,特意从100公里外的葛拉斯堡罗徒步赶来,为了不耽误行程,汉姆的曾祖母在路上一步都没有停歇,经过老人不懈的努力与坚持,最终她竟奇迹般地及时地赶到了伯森的住处。汉姆的曾祖母非常高兴,但令她更高兴的是她的这一异想天开的做法,竟也在无意间创造了一个耄耋老人徒步百公里的世界纪录。人们都觉得太不可想象了。

  当诺曼斯问伯森.汉姆是以何种方式克服恐高症时,他笑着说:"打算一口气儿跑完100公里也许需要勇气,但是走一小步路是不需要太多勇气的。把自己的每一步都看作起点,坚持住每一步的勇气,接着第二步,第三步......最终就能像我和我的曾祖母那样创造奇迹!"

  站在一旁的诺曼斯仔细揣摩伯森的话,最终悟出伯森.汉姆登上帝国大厦的奥秘,那就是时刻记住心中的目标,一直盯住前方,不要有半点的踌躇或犹豫,并以自己的每一步的攀爬为起点,坚持住每一步向上攀登的勇气,那么必将取得成功。

  在这个世界上,创造出奇迹的人,凭借的都不是一时的勇气,而是把最初的那点勇气坚持到最后。正如《荀子.劝学》中所言:"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坚持,应该说是一个成功者最不可或缺的条件。

  英国文学大师约翰生也曾说过"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对于成功者与失败者而言,最重要的差别就在于,看谁能把追求成功的信心、勇气坚持到最后。一个人在面临困难的时候,很容易产生挫折感。如能正确看待这种挫折,拿出克服困难的勇气,并试着将其转化、消解,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必然能一步步到达成功的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