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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作文

时间:2023-02-24 11:10:18 作文 我要投稿

【精华】满分作文集锦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满分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满分作文集锦7篇

满分作文 篇1

  我不遗憾

  回忆就像一部青春的电影,每一次想起,总是充满欢乐和一丝淡淡的忧伤。

  记得那年,穿着黑色衬衫,天蓝色牛仔裤,和一双白色运动鞋,刚从大学毕业来自城里的你,成为了我们的数学老师。我们最喜欢的就是你那一双眼睛,清澈而明亮 ,配上一脸的单纯,就像是一个腼腆的大男孩。

  你自我介绍时,满脸微笑的站在讲台上,看着台下稚气未脱的我们,开心地说:“你们长得真可爱,我很愿意和你们做朋友,希望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我们能一起快乐的度过。”一句简单的开场白,一下拉近了我们间的距离。

  你的课生动有趣,每一个字在你嘴中都变成了一个个小蝌蚪,每一个数学公式都变成了一段段美妙的音符。所以每次上课我们都抢着回答你的问题,也不管自己会不会。如果我们答错。你也只会罚我们唱歌给你听,那时的课上充满了欢声笑语。于是我们总是期盼着你的课。

  你也很照顾我们,冬天,你会为我们准备温暖的手套。夏天,你会请我们喝凉爽的冷饮。如果有人生病,你会到那人家中探望。就这样我们一起度过了三年的幸福时光。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你要回到城中了,在一个春日的上午,阳光照射在讲台上,上面堆满了我们送给你的`礼物,有零食帖,有信封卡片。当你看到时,你的眼睛湿润了,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巧克力,一边发一边说:“你们要好好学习,将来来城中看我,不要难过,你们肯定会遇见更好的老师……”话还没说完你就哭了起来,看到你哭我们就跟着哭。教室中弥漫着悲伤,我们结束了三年的难忘时光。

  最近,我在街道上偶遇到你,尽管时隔很久,但我一眼就认了出来。当你知道我后立即邀请我倒茶馆中,热情地问我当年的同学都怎样,后来有没有分班。虽然你已不做老师,可是却清清楚楚的记得我们每一个人,正如我们清楚的记得你当年的模样。

  有人说记忆就像沙滩上的脚印会被时间的海水冲刷干净。可我认为,回忆是埋藏在沙滩中的贝壳,每一次冲刷只会愈发洁白。

  我们相遇在彼此的纯真岁月,因为爱,刻骨铭心。尽管从此我再也没遇见比你好的老师,再也没有像你在时一样开心地上过课。但我毕竟经历过,所以不遗憾。

满分作文 篇2

  这个学期一开学,李老师给我们又重新安排了新的座位,我呢,和我们班新转来的一位同学——张俊佳成了新同桌。

  张俊佳是从分宜一小转学过来的,他话儿不多,个头不高,皮肤有点黑,但看上去非常健康,每天穿着非常干净整洁,从来不违反纪律,对人很有礼貌,作业书写工整,经常能得到优秀,老师和小朋友都非常喜欢他。

  他待人热心。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的文具盒哐当一声被我一不小心打翻在地,里面的笔呀、橡皮擦、尺子就像调皮的小孩子,滚得到处都是。

  老师和同学们也都被这声巨响吓了一跳,几十双眼睛纷纷将目光投向我,我尴尬极了,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正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我的同桌张俊佳毫不犹豫地弯下腰,帮我将地上的笔一支一支捡起来,我这时才如梦初醒,也赶紧捡了起来。我一边捡一边小声地说:“谢谢你!”他微笑着向我点了点头。那时,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他才好,只能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我对他最真挚的谢意。

  他不但待人热心,而且还非常爱看书。一次下课后,班上的同学们大都跑出去玩了。我发现他端坐在书桌前,双手扶着一本厚厚的书,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书本,再看他的表情,时而紧锁眉头,时而露出笑容,时而不住地点头……

  看他看得这么投入,我都不忍心打扰他,但好奇心还是驱使我走过去小声地问:“张俊佳,什么书这么好看?”他见是我,微笑着说:“诺,《失踪的教室》”我一看,居然是一本长篇小说。他看我很好奇的样子,就滔滔不绝地给我讲起书里的情节:“有一位侦探队员在报纸上看到一起离奇案件……”

  他讲得有条有理,我听得更是津津有味。想不到平时他不太吭声,讲起书本故事来头头是道。这时,上课铃声响起,我由衷地称赞道:“i服了you!”

  我的同桌就是这样一位深受大家喜爱的好同学,相信我们一定会相处得非常好。

满分作文 篇3

  夜,那个房子终于亮了起来。这是一个五月的夜晚。这是一个停电了的晚上。我静静地站在一排房子前,当看到那漂泊在夜中的房子有了一隅火柴的光亮时,我就知道这是一个让我感动的屋子。自己的感觉尽管有时候很荒唐,但我还是很荒唐地站在那儿,在细风中等待着自己的感动。

  夜呀,烛还是和你撞了个满怀!天底下有很多相似的房子,时间的长河中有很多相似的夜晚,世间也有很多相互熟悉而又陌生的蜡烛。在这个房子的一隅,这一个夜晚,和这一个蜡烛的相遇,只不过是千千万万个必然里的一个偶然!之前,烛一定丢失在了什么地方,让主人也不找不到踪迹。那时候,烛也一定在某一个最熟悉而又最忆不起来的地方,茫然地谛听着夜的步履敲打着月色的声音,听到了风如何零乱了夜的头发,听到了夜匆匆赶来时忙乱的心律,烛就这样听着,无论细雨敲窗,还是月光探户。直到和一双失望的手侥幸的相遇,烛才知道自己的生命,在一个房子的一隅,就这样满怀喜悦满怀慌乱的开始了。夜啊,你的慌乱,让年轻书生的眼睛也亮了起来。

  那双眼睛,一定看到了你最初的惊恐、最初的慌乱,如何慌乱的停住了脚步,如何惊恐地退后了半步。于是,就有了半步的距离。半步的距离,就有了烛一隅的生命。那桔红色的不知存在了多少年的书桌,那伏案而思的年轻的读书人,那窗外不知从那儿来的风声和月光,还有窗外漂泊在风中的我,一瞬间,都奔入了烛一隅的生命。半步的距离,你就给了一支蜡烛的完整,你就拥有一个完整的蜡烛。

  夜啊,你是烛的唯一,烛才把自己短暂的生命托付于你,让你慢慢咀嚼这半步的距离,半步的人生。烛是一只横在沙滩上的小舟,只等这半步的海洋,以泪为篙,在一个或长或短的夜中,渡完烛的生生死死。夜啊,我只要你后退半步,以这光的速度。我知道烛这样想着,这样祈祷着,也这样果敢地做着。

  烛不敢迟疑,哪怕半秒的时间!年年岁岁相似,但对烛对夜,只有这一隅的真实,这一隅的烛光,这一隅的夜晚,这一隅的今生,这今生的半秒。那位年轻的读书人,在灯下念经般地低声背诵着,毕竟还有一月就要高考了,他也不敢迟疑呀,哪怕半秒的时间!只要有半秒的时间,他的眼睛必须在课本上跋涉。

  只要有半步的距离,他的双桨必须向他的彼岸苦渡。谁的梦中没有白云和彩虹?呵,年轻的读书人,你也不是夜晚的烛么!我读懂了烛理性的姿态,烛的姿态是一种深思熟虑之后的'无所顾忌。烛只渴望守护这一隅的情空,烛清晰的知道,这一夜就是今生和前世!这一隅的半秒和半步,必须用心指引,燃烧自己的身躯,点点为泪,滴滴为光,从夜的每一根神经,脉络分明的流淌遍夜的全身。在这个很静的五月之夜,我站在窗外,听到了那位年轻的读书人的笑声。

  他在笑什么?是笑唐朝诗人的眼泪,模糊了窗外今人的眼睛,还是在笑烛的执着与痴情?一只飞蛾将身子赴向灯火,我想,那位年轻的读书人,一定听见翅膀“哧——哧——”的焚烧声。又一只飞蛾将身子赴向灯火,我想,那位年轻的读书人,一定听见翅膀“哧——哧——”的焚烧声。又飞进去了一只飞蛾……半步的距离,半秒的时间,寂寂而生,烈烈而死!那是飞蛾一生的抵达啊!

  夜晚的夸夫!壮烈的追逐!烛也一定听到了,烛也一定看到了。但仍然不肯放弃半步和半秒。烛知道自己生命的深处,还没有被夜彻底的照亮。烛知道自己的歌没有停顿和休止,仍然努力地欢唱着,韵合着夜的潮涨潮落。我也笑起来,我听到了烛的欢快的笑声。黎明悄悄地来了,窗外,蜡烛幸福的笑声仍然回荡着……呵呵,新的烛焰正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腾!

满分作文 篇4

  那是很久远的一个故事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当时正在读大学,在那个知青下乡的年代,他不可避免地被轰轰驶来的命运之车送到了东北。东北的生活是相当艰苦的,那是一般人根本料想不到的。天气是要命的冷,没有足够的衣物御寒,又没有东西吃,只能凑合着吃些树皮草根,夜晚根本不敢睡觉。一来是那里的野兽多,二来是怕自己睡着之后永远都醒不过来了。人在那种情况下是很容易绝望的.,甚至退化到人类最原始的状态。很多人去偷去抢,他们看到能吃的就抢,能穿的就拿。唯独他,默默地啃他的树皮草根,吮他手中的雪团,最终他还是活了下来,回到了城里。当许多年后别人追问他当时为什么不与别人一样时,他回答说:“我始终记得自己是一个读过书的人,那一大堆一大堆的书一直在我眼前晃动,它们让我最终没有越过那最后一道道德防线。它们时刻在提醒我,我是一个人,而不是野兽。”

  这个故事让我久久无言,能够让一个人在最困难的境地保持尊严的,居然是他曾经读过的书!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作出了这样的选择,他不是不知道啊,他的选择,也许就是在放弃生命啊!也许有些时候,书籍什么都不是,不是阳光,不是空气,不是面包,不是营养品,不是智慧,不是勇气……它只给人尊严,给人坚持的力量。它以它那悠远而绵长的力量,塑造一个个健全而完整的心灵。我一向认为,在书海遨游过的人,至少不会泯灭所有的良知。书籍是那样一种精灵,它总会留给我们一些让我们为之感动,为之触动的东西,它在不知不觉中输给我们正义和友善,它让我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始终揣着一份真诚和信任。不是吗?冰心老人为什么到晚年还保留着那份童真童稚呢?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之后依然还能交出真心呢?书籍对人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即使你走遍天涯海角,即使你历尽沧桑变幻,它也一直都在你的灵魂深处。哈佛大学有句校训:人无法选择自然的故乡,但你可以选择心灵的故乡,与书籍为伴,让心灵在一次次的洗礼中得到升华。很多年之后,你会发现,你心灵的故乡是那么亲切和实在,你的人生是那么美好和纯洁!

满分作文 篇5

  “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生儿养女一辈子,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盐,半辈子转眼就只剩下满脸的皱纹了。”这是王静亮用自己的真心谱写出来的《时间都去哪儿了》。这首歌实实在在写出了我们的一生:养儿育女、逐渐变老......大家有没有想过时间到底去哪儿了?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讲,时间应该在学习上,争分夺秒的学习,珍惜在学校的时光。转眼间,我们就会长大,融入到一个新社会:独立生活,找工作......学习是最快乐的时光,如果你不去珍惜,到了最后你后悔也来不及,因为时间就这样溜走了。我常常在想:时间都去哪儿了?当我看到妈妈那双饱经风霜的手时,我才明白妈妈的时间都跑我这来了。那我呢?我的时间又去哪儿了呢?我抬头一看,恍然大悟原来我的时间在那些书上,我用了许多时间花在了看书,我的.知识也在长大。时间总是那么匆忙的走了,转眼间,回头看望人生,才发现自己已经历了这么多的白天黑夜,这么多的日日月月,我们每天都在跟时间赛跑。我终于感受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满分作文 篇6

  20xx年7月,对于我来说,无疑是痛苦的煎熬。中考成绩下来,一向自负的我名落孙山,那几个阿拉伯数字给了我一记重重的耳光,把我打昏了。

  我没有和父母说要复读,一个人收拾行囊,决定到外面闯出一片天地。我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命运可以被几个数字主宰,正如我坚信能够在繁华的都市打拼出一个小小的房间,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有一片属于自己的亮光一样。

  我来到上海,这个传说中的不夜城。我选择它只是因为它彻夜通亮的灯光能够给予我继续生存的.力量。

  打工的经历现在回忆起来只是痛苦的疲惫,而不能成为英雄的传奇。瘦弱的我在夏季特有的高温里奔波在被烤化的沥青路上,好几次都险些虚脱。

  终于,我在一个鸡肉加工厂找到了一份工作,每月880元工资。我很知足。偌大的工地上,到处是鸡粪与鸡的死尸,还有满地爬动的蛆虫。在烈日的蒸腾下,这些东西所散发出来的气味令人窒息。但是,在这样的工地上,仍然可以看到这样一群人,他们衣裤破烂肮脏,全都光着膀子。宽大而裸露的肩膀在烈日的曝晒下红黑红黑地闪着鳝鱼皮般的光泽,成股的汗水顺着他们黝黑而微微泛黄的肌腱凹处流淌下来,这就是我们这些装卸工!我就在其中!我和工友拼命地抬起两三百斤重的铁笼子。超重的负荷压得我浑身骨骼“嘎嘎”地响。太阳直射在我身上,背上的皮肤仿佛被烤焦了,随时都有撕裂的可能。汗水流进我的眼里,蜇得我睁不开眼,而鞋子里早已像和泥般地滑了,我就这样拼命地撑着,每一次努力都听得见自己的心“怦怦”跳动的声音……

  三天以后,我坚持不下去了。此刻,我真正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微不足道。我在一个夜里溜了出去,扮演了逃兵这个不光荣的角色。

  看着马路两边居民区亮起的灯光,我流下了复杂的眼泪。在这里,我没有找到能打开我幸福生活的钥匙,生活不是梦想,也没有为我安排一间栖息的房舍。这个城市的街灯,没有一盏为我而亮。

  我决定回家,重新拾起遗失的书本。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一把属于我的钥匙,它可以开启我幸福的大门。

满分作文 篇7

  我眼中的色彩虽然各种各样,但都绚丽无比。它们构成了我丰富多彩的生活。

我喜欢绿色,一看到绿色就会想起我的乐园。我的乐园是我家后园的一片菜地,地里种满一畦畦碧绿的菠菜、油菜……地头种着一棵棵绿荫浓浓的.桑树和槐树,每当节假日,便与邻居的孩子们追逐打闹;每当烦恼来临,我便来到菜地散步,与那些绿油油的蔬菜谈心,此时,那满目的绿色啊,就像一把把绿色的巨伞,遮住了夏日的骄阳,挡住了冬日的寒风……假如你问我什么是幸福,此时的心境便是最好的回答。

我喜欢红色,我一看到红色就想起了我的红房子。曾几何时,地板被我弄得咯咯叫;曾几何时,我坐在门槛上背《唐诗三百首》,青蛙蟋蟀也来凑热闹;曾几何时,房子里传出欢快的歌声……看着心目中神圣的红色,我懂得了什么是幸福…… 我喜欢白色,我一看到白色就想起了白色的香喷喷的豆浆。一大早,外婆就招呼我喝她亲手做的豆浆,我和邻居家的伙伴一起排排坐,享受着豆浆那淡淡的馨香,透过升腾、蔓延的热气,我看到了外婆那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和那饱经风霜的脸,喝着一直甜到我心眼儿里的豆浆,我似乎明白了幸福是什么…… 现在我对白色更是情有独钟了。到了九年级,抛弃一切,开始一心去追逐自己的理想,不掺任何杂念,也因此变得纯净、简洁,从此,白驻留在我的心中。

点评: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萦绕着不同的色彩,它们彼此交织构成了一个看似简单而又缤纷的世界。我透过我眼中的色彩,看到了生活是如此的丰富多彩,也看到生活是如此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