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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29 10:31:12 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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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喜欢自己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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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自己作文1

  我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每当看到漫画书上那些作者的大作,我都爱不释手,捧起书,细细欣赏着每一位角色,常常入了迷。

  有一天,我满怀希望地跟妈妈提出想学漫画的这一想法时,妈妈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行!漫画有什么好学的?学了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课外书上!”我失望极了,心想:就是不让我做喜欢的事!

  我偷偷向同学借了本漫画教程,开始秘密学画的过程。每当我做完作业时,便悄悄地从抽屉里拿出教程和速写本,边看边画起来。有时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慌乱之下,我迅速地收起教程和速写本,嗖”地一下塞进抽屉,假装认真地看着课外书,一次又一次躲过妈妈的突然袭击。就这样,我和妈妈打起了长久的游击战”。

  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我的这张嘴给泄露了。那天晚饭后,我和妈妈在体育场散步,聊着聊着,我高兴地拉起妈妈的手,说起漫画的人设、分镜还有构图。妈妈听后,大吃一惊,不可思议地问:你这些都是哪学来的?”我低下头,只好如实招来。妈妈并没有批评我,摸摸我的头说:原来画漫画还有那么多技巧啊!”

  现在,我画漫画成了公开的事情。在看电视的时候,一些广告使我产生灵感,我立马掏出纸和笔,唰唰”地画起来。没过多久,草图就完成了。我将模糊的线条稍作修改,再给人物加上漂亮的服饰,一张漫画就完成了。当我把作品给同学们看时,他们都发出阵阵惊叹:哇!好漂亮的女孩!我好喜欢她的裙子啊!”

  一次,妈妈带我去做陶艺时,我在花瓶上雕刻了两个可爱的卡通人物,老板啧啧称赞道:很少人会刻上这么漂亮的图案。”妈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得意地说:这是她自学的。”

  如今,妈妈终于答应明年暑期给我报漫画班了,我总算打赢了这场持久战”。

  我常对自己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才是最大的乐趣,也许一开始别人并不支持你,但最终会被你的坚持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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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许多文具盒,它们形状不同,颜色不同,来历也不同。相同的只有一点,都是我的好伙伴,好帮手。在这些文具盒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我五年级上学期刚买的文具盒。

  这个文具盒是用铁皮做的,呈长形,长有21厘米,宽有8厘米。这个文具盒的盒盖非常美丽。盒盖的四边全都是咖啡色。写一个自己喜欢的文具。

  盒盖的左边有一个神奇月历,它主要有三个功能,一是可以看号数和星期,只要把号数和星期几对齐就行了。二是可以看时间,只要点时间下面的两个小孔,就可以调时间。三是可以看月份,只要扭动下面的调节器就可以调月份。这个神奇日历的外表也得好看,它是圆形的,上面有几朵白云和一只熊、一只绵羊。神奇日历的左边,有一棵高大、粗状的树,树上的叶子是黄色的,正在飘落下来,说明到了秋天。盒盖中间,是一段英文“I want to ??”,英文下面是一只熊,它手里拿着一根绳子绑着的棒子,高兴地坐在地上玩。

  盒盖右边有四幅画,每一幅都有一个英文,第一幅英文翻译是春天,第二幅夏天,第三幅秋天,第四幅冬天。图画下还有“ Hellol?Timefliesl?”这段英文。文具盒的盒底是白色的,给人带来一种干净的感觉。

  文具盒不但外表美丽,而且内部构造新颖。我的文具盒有二层。第一层底下我放的改正纸,改正纸上就是两枝钢笔、一树黑的中性笔和一树约中性笔,还一块铅竹、像皮。拿开第一层就是第二层啦。第二层底下放的是尺子,上面就是黑色、蓝色的中性笔和自动铅笔,还有一盒0.5的铅笔笔芯。这些成员虽然性格、用途不同,便还相处的和睦,从不吵架。

  这些成员都是我学习的好帮手。作业本上写错了一个字,改正纸就蹦蹦跳跳的跑出来,撕一张下来,粘在格子里,钢笔又开始写了。遇到画画的题目,自动铅笔就和尺子跑出来,在纸上画,画错了,橡皮就跑出来擦,擦完了,铅笔又开始画了。

  我的文具盒,即美观又实用,我非常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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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我自己。

  我最喜欢我的名字——张楚月。“张”,是我爸爸的姓,是我爷爷的姓,这个姓代表着一家人的幸福,我喜欢。“楚”我也喜欢。“月”,我想做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做群星点缀的月亮,“月”我更喜欢。

  我喜欢我的胆小如鼠。你们听了一定会说:“谁会喜欢自己的缺点呢?”而我,偏偏就喜欢我的胆小如鼠,因为当我战胜了自己的胆小如鼠时,会让我尝到胜利的喜悦。一次,我在森林公园的水上娱乐去玩,那是我始终都不敢踏上第一步的地方。这次,有了妈妈的鼓励,我鼓足了勇气,终于迈出了第一步,第二步……当我快要到达终点时,心里涌现出一种无比喜悦的心情,这是我的第一次胜利。信息为我的胆小如鼠,如果没有它,我做什么都会胜利的话,都不会拥有第一次成功的喜悦了。谢谢你,我的胆小如鼠,我喜欢你!

  我喜欢自己的学习优异。每当我测试得了第一名时,我会兴奋不已,因为这是我努力学习,勤奋刻苦而收获到的;当我得了第二名时,我也不会气馁,毕竟我努力过,付出过。我的成绩总会让同学们羡慕不已,每天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走来走去,是件多么令人自豪的事呀!

  我喜欢自己的好多好多。喜欢我的一双小巧手,喜欢我的大脚丫,喜欢我红红的嘴……因为我感谢它们组成了一个学习优异,胆小如鼠,有爱心,乐于助人的我。

  我就是我,我喜欢自己!我欣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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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才是更幸福的一个?

  英国作家毛姆写过一个故事,主人公是两个医生。

  亚伯拉罕是个天才的外科医生,当初在医学院就读时,只要他申请的奖学金,别人都会自动放弃——没有人敢跟他竞争。大学毕业后,亚伯拉罕进入英国著名的圣·托马斯医院工作,很快就被破格提拔为医院领导,没有人会怀疑,等待他的将是飞黄腾达。正式上任之前,作为庆祝,他搭上了一艘前往地中海的货轮作长途旅行,打算旅行结束后就回伦敦走马上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晨,货轮在埃及亚历山大港临时靠岸,亚伯拉罕站在甲板上眺望这座阳光照耀下的城市,猛然觉得似曾相识,好像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他认定此地就是自己灵魂的栖息之处。几天后,他给圣·托马斯医院寄去了一封辞职信,从此在亚历山大定居下来。他在一家医院找了份工作,赚钱不多,刚够维持生活,然后娶妻生子,平静度日。

  亚伯拉罕辞职后,他的`大学校友卡尔米凯尔幸运地接替了他的职位。

  卡尔米凯尔也是位才华横溢的青年医生,但在亚伯拉罕的光芒笼罩之下,只能甘做“老二”。卡尔米凯尔本来早已认命,不料好运从天而降,人生从此发生巨变。

  两个年轻人的人生发生了戏剧性转换。10多年后,卡尔米凯尔成了名医,并受封为爵士,住豪宅,娶美妻。相比之下,亚伯拉罕则要平淡得多,10多年来最大的变化,就是头发比以前更少了。

  卡尔米凯尔觉得他很傻,自己现在拥有的地位,本该是属于亚伯拉罕的。亚伯拉罕却为当初的决定感到无比庆幸,在自己最喜欢的地方从事最热爱的工作,每一天都过得心满意足。

  两个医生,谁更幸福呢?作者亮出了自己的观点:“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

  大多数人不敢面对真实的自己,容易被世俗裹挟,被名利诱惑,当内心与外界发生冲突时,首先放弃的多半是自我。于是,我们苦苦追求的,不再是幸福本身,而是让别人看起来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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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一生,有时候像在开锁,而身上的这把钥匙往往就决定了你的人生。世事总无常,聚散都是缘。红尘中,多少永生永世的誓言,终成食言;人世间,多少缠绵悱恻,总归江湖相忘。缘来不久,缘去是空,世上原本就没有什么可以永恒,前世今生,都只不过是你我各自的安慰罢了。所谓惜缘,不是紧紧去抓住爱恨不放,而是,相遇时,彼此善待;相别时,没有伤痛。

  生活好比一个山坡,你若没有站在顶点,就有人比你站得高,换另一种思考方式想,我们都是平凡人,所以不必有太多的卑微;当别人疏忽或者遗忘你的时候,无须失落沮丧,大家都在全神贯注向着自己的终点攀爬,没有人一直陪着你走,也没有人永远盯着你走向何方。生活上总有占不完的便宜,吃不完的亏,好事不可能总让你碰到,你也不可能老是那个倒霉者。所以,学会看穿一切,不再去想,不要去比较,你便释然开朗。有后悔和比较的时间,还不如去做点别的事,你会获得。心情也是有成本的,为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情影响现有好的心情,那才是真正的损失。

  心安是活着的最美。有爱你的人陪伴,还能得到那些零星的愉快。所以,淡看世间的繁琐,淡薄是非得失,坦荡、简单、真切、平静、无争,这就是福。言行必如流水般自然;心若疏远,言行只如三秋之树般萧瑟。不怕身隔天涯海角,只怕心在大江南北。

  懂得宽容,人生的路才会越走越广阔。宽容他人,也是给自己留有空间。如果你能付出一片绿叶,就能收获整个美好春天;如果你能容下一点瑕疵,就能得到一块美玉。怀着一颗宽容的心去生活,再拥挤的空间也会变得无限宽广,再平凡的生活也会变得充满阳光!

  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那就是最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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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我自己很可恶,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事情的源由都是从期中考开始的。就在这个月的十几号是我们这学期的期中考试。我考得虽然不太好,但在班上也是前几名。在我们班上有个男同学,我和同桌整天和他斗嘴,可是我们经常骂来骂去吵来吵去,这个同学经常说他很有礼貌,彬彬有礼的。我们经常笑他,因为他有时一点都不礼貌还很好笑。不过因为这次期中考试他做了一件让我和同桌很震惊的事。在这次期中考后的几天,学校在我们一节自习课开了一次广播会,主要目的是说这次期中考的事。后来说到了这次考试作弊的事,然后点名批评考试作弊的班级和同学,让我们意外的事居然听到那位男同学的名字,之后我们大家都在看他,我和同桌也笑他,最后他生气了,还骂我们粗话,本来我们也很生气的。可是后来我们发现那个男同学眼眶红红的好像哭了我们就不在生气他骂我们的事了。听到这大家是不是以为那件震惊是事是这件呢,其实不是的,大家听我说下去。大家都没有什么事直接到了明天,我和同桌来上课,上课是他拿了一张纸条给我们,我们看到内容写的是:昨天是我太冲动,sorry sorry sorry 我们看后下课回答他说:其实昨天应该是我们不对我们不应该笑你的,应该是我们跟你说声sorry。然后他就说其实那天是他把答案给其他同学看因为同学逼他然后校长看到了就说他作弊。其实我们早就猜到了因为不可能作弊还考五十几分的。那件震惊的事就是没想到他居然会跟我们说sorry,因为以前从来没有过,人家已经这样了我们还笑他实在是太可恶了,而且我一直以为他是个伪君子,因为他经常说他彬彬有礼但都没有可现在他有了,所以是我的不对。 我真是可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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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是一种很好的放松方式,只要你累了就可以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拿起一本书开始阅读,这时书就成了你的好朋友,陪伴着你一起遨游,知识的世界我十分喜爱阅读,我喜爱阅读的这份热情,还是因为那件事。

  在小时候我妈妈就会拿起一本书念给我听到了幼年的时候,妈妈经常会拿起书在沙发上看,慢慢的时间长了我便认为读书是一个任务,但是我不喜欢读书,而且也不会选择读好书。

  在一个暑假里的我,正在心不在焉的看着一本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很好看,但是我却不能静下心去看,一是因为我想出去玩,而是因为这本书不适合我的年龄啊,就在我正想放弃这本书的时候,妈妈走进来我的卧室,他手里拿的一本书,那本书是蓝色包装,还有一些金色十分好看,妈妈走到我的面前,拿起手中的书对我说,这本书你可以细心的看一下,十分适合你做完他就放下了书,然后悄然无声的走了,我又坐了下来,心里不禁有一点激动,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明明不想看,可是却情不自禁的拿起了这本书,书名是海底两万里。

  翻开书有一些感觉到惊奇,那书没有动漫图,想了想那是当然,这不再是少年的书了,而是名著我刚开始也没有太用功,可是到了后来我越来越投入其中,书中的潜艇诺第留斯号,开始进入我的眼帘,书中的每一张故事在我的脑海里组成了一节电影在我的眼前晃动,我像一匹狼一样吸收着书中的知识,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妈妈走了进来把我从电影里拉了出来,我就会有一些不舍,还想继续阅读,我想这本书真的很适合我,我十分喜爱科技方面的知识,我明天一定要把这本书阅读完。

  听过那一次的阅读后,我喜欢上了读书,也知道了怎样选择读好书读适合自己的书,妈妈是让我喜爱读书的引领者,阅读可以让人放松心情,选择一本好书则可以让人感受到阅读的好处,喜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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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姑娘带着万缕阳光,生机勃勃地来到了人间,迎春花绽开了那迷人的笑脸;油菜花展开了那金灿灿的裙子,人们不得不沉醉在美丽的春色里……

  今天晴空万里,阳光明媚,妈妈她们决定带我去南雅小康村看桃花。

  春风吹到脸上,暖暖的,鼻子还能隐约闻到淡淡青草的味道,这大概就是春天的味道吧,道路两旁的绿树已经长出新枝了,一排排笔直笔直的,随着微风轻轻的摆动着,迎春花也星星点点得爬满了道路两旁,绿叶映衬着黄色的小花格外好看,仿佛是给道路铺上了一条黄绿相间的地毯,车继续前进。一些不知名的野花争奇斗艳,白的黄的紫的……微风轻轻地拂过,一股淡淡的花香飘来,沁人心脾……突然马路旁边闪过了几棵桃树,桃花已经开满了枝头,不知不觉间已经到小康村了,桃树也越来越多,马路两旁随处可见一片一片的桃花林,远处的山上也是满山遍野的桃花,满眼的粉色,远远看去仿佛是给山间披上了一件粉色的外衣,我此刻仿佛是置身在桃花的世界里,这就是传说中的世外桃源吗?我禁不住地这么想着。

  车沿着路继续前进,我们仿佛是行走在花丛中,越往山上开桃树就越多,漫山遍野的桃花让人眼花缭乱,芬芳扑鼻的桃花香味让人如痴如醉。一缕轻风拂过,感觉就像是一只温暖的手轻抚着我的头。我们停好车,就走进桃花林,桃花一朵朵开得非常美丽,我们在桃花丛中拍照嬉戏,我仿佛进入了仙境一般,崎岖的道路两旁,一棵棵桃树千姿百态、树干形态各异,有的像是在打太极拳的小伙,英姿飒爽;有的则像正在舞蹈的少女,婀娜多姿……桃花也在枝头争奇斗艳,白色的,粉色的,含苞怒放着,仿佛是一张张孩子的笑脸,在欢迎我们的到来呢……我依在桃树边,摆了几个Pose,妈妈给我照了几张照片。我要让桃花的美丽绽开永远留住。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已临近傍晚,我们不得不离开这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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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我翻着书本,手托着下巴正在思考问题,突然我的耳边传来一个细小的声音,原来是小爱音箱发出来的一首歌。听着听着我感觉很好听,就查了查,原来歌名叫《爸爸妈妈》。

  我调高了音量点了重播键,起初是一个短暂的伴奏好像是用吉他弹奏的,悠扬舒缓,眼前时不时闪出画面:太阳夕阳西下,几只松鼠在枫叶林中玩耍,阳光像金沙似的洒在了屋顶。接着音乐渐渐增强,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我曾经很想知道同样的话要说多少次才好,那些再三强调的老套长大之后才知道是不是需要……”我的心灵被歌词打动了心弦,我忽然脑海中浮现了几幅画面:一个孩子成绩老是不好,就问爸爸:“爸爸我为什么学不好?”爸爸只是回答:“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你没认真努力”但孩子还不懂,只回答“哦”!几年后他恍然大悟明白了。接近高潮,那个仿佛尝过人间冷暖的年轻人,歌唱的更抒情了,听着听着我不禁唱了唱,发现每个字都好像是花费很多心思写的,让人感觉到暖暖的。我好像飞在天上看着美丽的夕阳美景,我的爸爸妈妈靠着我自由的飞翔,飞到淡红的云朵里,享受美景与暖风。乐曲进入高潮那优美的声音在脑海里回荡,真是高山流水,天籁之音呀!我的情绪也随着音乐而变化,渐渐地我情不自禁也跟着唱起来“唔爸爸妈妈给我的都差不多足够我在这年代奔跑足够我生活”我“穿越”了,我正在写作业,一个人向我走了过来,我望着他原来是妈妈:“儿子天冷了多穿几件。”话音刚落她便从衣柜里找出保暖衣服为我披在肩上,我感到非常温暖。晚饭时间爸爸也从工地回来,他带来了一盒酸菜鱼汤热乎乎的。我们一家人在饭桌上有说有笑让我觉得很幸福。

  音乐带给我温暖,除了这首歌,还有成千上万的歌等着我去听,让我放松身心享受美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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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古代流传下许多栩栩如生的神话传说故事,有众所周知的《盘古开天辟地》,有脍炙人口的《女娲造人》,还有《嫦娥奔月》等很多美丽的神话传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神话传说,我最喜欢的要数《盘古开天辟地》了,下面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个传说吧!

  《盘古开天辟地》讲的是在远古时期,天地一片混沌就像一个大鸡蛋,天地还连在一块。就在这时,一位伟大的巨人,不知睡了多长时间,终于醒来了,他醒来后看到天地一片混乱,一片漆黑,感到非常生气,不知从哪里捞来一把板斧,使劲一轮,只听“喀嚓”一声,天地竟这样被他抡开了,轻飘清白的东西不断上升,成了蓝天,沉重浑浊的东西不断下降,成了大地。从此宇宙有了天地之分,盘古头顶蓝天、脚踩大地,他长高一丈,天地也长高一丈,就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变的极高,地变得极厚,盘古也成了九万里长的大巨人,又过了许多年,天地都长结实了,可是盘古也筋疲力尽了,他像大山一样倒下了,左眼变成了光芒四射的太阳,右眼变成了明亮皎洁的月亮,身躯成了高耸的山川,血液变成了奔流不息的江河湖海,他的肌肉变成了肥沃的良田沃土……

  我喜欢这篇神话传说的理由如下:

  1、我喜欢这篇神话里的各种好词好句,如描写盘古死后的身体变化,让人遐想翩翩。

  2、我喜欢盘古敢于尝试、创新的品质,如盘古劈开天地的勇气。

  3、我喜欢盘古为后代造福的品质,他不顾各种困难在天地之间站了一万八千年。

  4、我还喜欢盘古勇于牺牲的精神,如盘古把天地撑结实了,自己却死去了,而且死后的身体还变成了各种对人们有益的事物。

  所以我喜欢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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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在宽阔的公路奔驰,我们没有因为老天爷的不合作而扫了兴致,路上大家谈笑风生,谈累了便扭头看窗外。啊!那雨像丝线一样细,像面粉一样轻,又像一颗颗被仙女撒下晶莹剔透的种子。这些小雨滴在空中翩翩起舞,追逐着雨水漾起的波纹,溅起了银珠似的浪花。

  一小时,二小时好不容易到了北仑羊砂山。啊!终于可以尽情地享受我那梦寐以求的烧烤食物了。

  海不是我们想像中的那么蓝,但毕竟也是海。在海边我们找了一个位子坐了下来,这是一个用石头砌成的小烧炉,可要十个人围成一桌也未免太挤了吧!年糕上来了,我只好忍着拥挤的温暖拿了两块年糕(因为每个人只有两块)。有些人以前烧烤过,比较有经验,而我是第一次,所以我便照着他们的样子烧烤起来。先要涂点儿油,然后放到火上烤,烤了一点儿,拿刷子在食物上涂一层胡椒粉,再放在上面烤,直到烤熟。开始怕把食物烤糊,所以我不停地翻着,终于把白年糕翻成了黑年糕。内行人说:不用翻得勤,只有掌握好时间就可以了。这次我才知道原来烧烤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但是我知难不退,发扬了一股作气战斗下去的精神,继续烤下去;第二次便有了经验,把年糕放在上面不去管它,等到颜色有点黄黑了,滋滋滋地冒着热气,有香味出来了,就可再翻一个面。就这样,我在年糕的香味中,烧烤对我来说已经轻车熟路了。

  虽然我烤出的年糕不太好吃,但毕竟是自已亲手做的,吃起来还是可以用狼吞虎咽来形容。接下来,我们用同样的方法烤了牛肉串、甜馒头、香肠和鱼,可是鱼比较腥不怎么受欢迎,也许是做法不对而让鲜美的鱼无法下肚吧!其它的食物都被大家以最快的速度一扫而空了

  时间似流水,难忘的时光总是过去的那么快,我们上了回程的车子,大家和大海告了别,也和我们烧烤的地方告了别。虽然路上我们搞了许多活动,但我记忆最深的仍是海边的烧烤活动。可能是我们自已动手,没有父母帮任何忙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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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在一片愿望森林里,住着一群孔雀,还有一群小百灵。孔雀颜色鲜艳、美丽。百灵叫声清脆、动听。他们常常因为自身的优点,而感到自高自大。

  有一天,森林里来了一个全身我黑,叫声沙哑的不速之客,他是谁呢?他就是乌鸦。

  乌鸦刚来到这,就被一群自高自大的孔雀和百灵围住了。

  “看啊,一只乌鸦!”那些孔雀和百灵叽叽喳喳的议论着。

  孔雀们问乌鸦:“你能把你的尾巴展开,露出美丽的彩色羽毛吗?”

  “我不能。”乌鸦回答。乌鸦怎么可能有美丽的羽毛呢。就算有,它也不会像孔雀一样。开屏

  “你能跟我们一样,唱出优美的歌声吗?”百灵们问乌鸦。

  “我不能。”乌鸦说。乌鸦唱歌老是“咿——呀;咿——呀”的,怎么会像百灵的歌声一样呢。

  乌鸦突然觉得,当一只乌鸦真没意思,一点意思都没有!不能有七彩的羽毛,不能开屏,唱起歌来又很难听。

  “我不想做乌鸦了!”乌鸦大声地说,“如果我只是孔雀就好了!”愿望森林之所以叫愿望森林,是因为它能实现你的愿望,只要是真正的愿望,就一定能实现!

  乌鸦刚说网这句话,发现自己真的变成了孔雀!“我多么漂亮啊!”可是,她高兴得太早了。

  就在这时,他发现一个猎人盯住了它。他使劲扑翅膀,可是飞不起来,他突然想起它是一只孔雀,眼看就要被捉了,它又说:“我要变成一只百灵鸟!我要变成一只百灵鸟!”

  愿望森林真是一个顶呱呱的愿望森林。转眼之间,他变成了一只百灵,很快地飞走了。“逃过一劫,”乌鸦气喘呼呼地说,“还是做一个百灵鸟好。”说完,它就睡了。

  第二天,当她醒来时,发现她被关在了笼子里。它十分着急!之后,过了一会,它想起自己不是乌鸦,是只百灵!他可不想失去自由!于是,它大声地喊:“让我变回去吧!”一眨眼它就变回了乌鸦。

  房子的主人一看百灵变成了乌鸦,吓得要命!加上他们家总认为乌鸦会诅咒人,马上把乌鸦放了。

  乌鸦在天空边飞边想,最棒的还是我自己,因为我会飞,还可以把人吓跑。我还是喜欢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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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特别害羞的女孩,以往总是羞于在人前展示自己,即使特别的想要表现,也不敢站出来,以至于我总是因为这个而特别的讨厌自己,但是,我喜欢今天的自己。

  今天是我们学校的趣味运动会,我鼓起勇气,报名参加了多个项目,我想彻底的来挑战自己,我要全身心的投入,把比赛当做游戏。想法很好,但是,第一个项目就难倒我了,竟然是坐气球,我是负责坐气球的。一想到要在大庭广众之下,一屁股把气球坐破,害羞心理又来作祟了。我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估计已经红成了一个苹果,再环顾四周,同学们都在那里为我们打气。

  我暗暗的攥紧了拳头:“??,加油!你说过的要彻底挑战自己,一定要全身心投入。”我缓缓的做到了椅子上,还有几个同学专门负责吹气球。我故作淡定的看了下对手,正激情高扬的准备战斗呢!突然,哨声响起,一个气球吹好的气球被送到了我的屁股下面。我头脑空白的坐了下去,不料,一股力道把我硬生生的逼回来了。我有点不服气的,有用力狠狠的坐下去,“啪”的一声,气球破了。

  我忍不住的笑了,用手捂着耳朵,接着坐第二个。有了第一个的经验,第二个力道把握正好,一下子就降服了。开始还有点拘谨的身子,一下子投入了比赛,完全忘了还有那么多眼睛在看着我。我的耳边只有呐喊加油的声音,我的眼里只有气球,我的屁股只管往气球上坐。突然,有一个气球半天做不破,倒是气体自己跑出去了。

  正当我为那个气球没有坐破而感到可惜时,停止的哨声吹响了,最后结果,我竟然比对手多了一个。同样们围着我们直拍手,我也忍不住的跳了起来。有了开局的胜利,接下来的比赛,我都彻底的放开了自己,全身心的投入。

  虽然此次比赛有输有赢,但是,我发现自己不再羞于在人前展示自己了,这让我特别的喜欢今天的自己,希望日后我可以做到让自己喜欢每一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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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万物都在向前,骏马奔腾跃进,小河奔流不息,雄鹰搏击长空……我喜欢世间所有前进的事物,也喜欢前进的自己。

  可过去的我从未认识到前进的美好。那时我刚刚五年级,每天除了按部就班地完成老师留的作业外,没有一点自主学习的意识,全靠老师费力地“拖”着走。所以我那时一直成绩平平,却依然不肯放弃玩乐的时间。

  妈妈看不下去,希望我能快点长大懂事,批评我也无济于事,于是她偷偷为我报名参加了一个英语补习班,找更多的学校和老师来约束我。当我得知时已经到了补习的时间,我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了。

  我的英语水平十分低,可去补习班的时候刚好赶上全省的英语大赛,初赛时老师要求全员参与,我竟莫名其妙地成功进入复赛。

  复赛包括笔试和演讲赛两部分,其中演讲赛分数所占比值大,老师要求进入复赛的我三周之内排练好一切。这代表着要牺牲我许多娱乐时间!学校那边也临近期末,越来越重的压力令我颓废的喘不过气来。

  我开始耍小脾气,心里想着:“我就不排练又能怎样?”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离比赛只剩一周的时间。想到如果不准备就只能自己尴尬地站在台上不知所措。我突然紧张起来……

  我开始抓紧时间准备演讲稿,排练动作,练习发音。那一周的时间,我起早贪黑,在镜子前不断练习。连吃饭时都将稿子摆在一旁默背……

  在评委的目光下,我紧张地登上了台,像在家练习一样尽量冷静地演讲着。演讲结束,我看到评委赞赏的目光,家长骄傲的笑容和老师欣慰的掌声。我的心中突然被拼搏前进后的喜悦果实塞得满满当当。

  自那之后,我不再甘于颓废、不再甘于平凡。如今初三的我,面临即将到来的中考,更要努力拼搏,一路前进,做我最喜欢的那个不断前进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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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大胆往前走就好,别在乎别人怎么想,做你该做的事情,只为你自己。——约翰尼?德普(题记)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对于未来,都有美好的憧憬,然而,面对严俊的考验,不少人逐渐失去自己本有的个性,变得唯唯诺诺,最终让自己的人生毫无生气,一片暗淡。

  不得不说,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日新月异,瞬息万变,或者现在的你是成功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大家都在进取时,你却停滞不前,你就落后了,如果你意识到这种落后的存在,却又不愿意奋起直追,那么就只能过平淡乏味的生活了。

  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梦想,但如果你畏首畏尾,只是幻想而不付诸实践行动的话,那么,你只能在一片幻想的迷途中越陷越深。因为成功与胆量有着莫大的关系,有胆量的人才有资格拥有成功。那些在取得了一些成就后就安于现状,求稳的人,最终,他们只能沦为平庸。有胆量,敢于破釜沉舟的人,才会置之死地而后生,实现新的突破。

  也许现在的你也感到有困惑,原本你有着固定的事业,但是你却不热爱,提不起兴趣,你也许会犹豫要不要放弃这个稳定的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事实上,人的一生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是幸运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才会生活得有趣,还可能成为一个有意思的人,也才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人。当你不计功利地全身心做一件事情时,你所产生的愉悦感和成就感,其实就是最大的收获,你就是开心的、满足的,从而生活得更美好。

  我们也走过历史的刀光剑影,风云变幻,来不及品味,便转瞬即逝,而如今的步履匆匆,只愿你不负韶华,追逐自己的梦想,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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