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恋

时间:2021-05-07 12:20:14 作文 我要投稿

眷恋

眷恋1

  南方古镇的味蕾都是活跃的。

  每个味蕾都会敏锐地捕捉任何一处可以改造或者值得重生的事物,然后将它包覆、吞食、消融,直至与小镇的韵味完全融合。就像宁乡的新城区与老市区一样,相互包容学会交融。

  有一种香味可以凝固时间,封藏起思绪,让你慢慢沉醉,然后猛然让你惊醒。北门的食品并非远负盛名,但一碗清粥、一壶豆浆、一笼蒸饺、一溜茶水足以让老辈儿的思绪荡回几十年前。那时的小镇还在灰色的繁华与喧闹中,屋舍既没有江南水乡的灵韵清秀,亦没有北京四合院落的文化底蕴,有的只是一些介于文物与废物之间的老房子。再有的就是一些老大不愿意搬进“公房”的老人家一点一点累计起来的烟火人气。

  这样的小城着实平凡着实普通,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用心去品味的味道,可这种乡音弥漫的温柔与醉人的乡水让多少宁乡人念了一世恋了一世。

  在外公的记忆里,最诱人的莫过于香甜糯柔的红薯糖。外公说,他考上一中的那年,抱着奖状准备回家报喜时才知道这消息已经飞遍了院落。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大人都塞给他过年时才用来待客的红糖。当年的情境,院落里大多数人并不富裕,糖也着实廉价,可外公却贪恋上了百家糖的味道。直到今日,在外公家客厅的桌上常有红薯糖酥软外皮的碎屑。

眷恋2

  外婆住在乡下,一辈子与天地为伍,小时候父母工作忙,所以我是被外婆带大的,与外婆相伴的那段时光,那种幸福在记忆长河中经过时间的洗练愈发深刻。

  秋天,是玉米成熟的季节。空气中弥漫着玉米的清香。斜阳照着农家小院,外婆就坐在小矮凳上,望着她亲自种的玉米,露出自豪的笑容。外婆两手各拿一只玉米用力的对搓,一粒粒家金灿灿的“金豆子”就落了下来。

  年幼的我就蹲在外婆的旁边,捧着外婆特意为我煮的香喷喷的嫩玉米,大口大口的啃着,一绺花白的头发从外婆耳边滑下来,外婆放下手中的玉米,把头发顺到耳后,看我津津有味地吃着玉米,那满是岁月痕迹的脸上浮现慈祥的笑容。她用那长满老茧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摸得我的脸痒痒的,我笑了……

  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我到了读书的年龄,爸爸妈妈要接我回去上学了。

  那天清晨,我哭着不走。外婆就用她粗糙而温暖的手拭去我的眼泪:“要听爸爸妈妈的话,放假了再来看我。”

  那以后,我每天都闹着回外婆家,只有吃到从外婆家带过来的玉米才能消停一会儿。

  渐渐的,我长大了,却再没吃到过外婆煮的玉米,我也再见不到外婆了。

  每周,我总会抽出时间来到外婆家,看着简朴的房屋,仿佛又能回味起外婆煮的玉米的味道;又能看见外婆慈祥的笑容;又能感受到外婆带给我的那份幸福。

  “外婆,现在我依然眷恋着您给我的那份幸福。”

眷恋3

  你转身退回起点,那里可能是一张柔软的床,是父母宠溺的怀抱,是让你乐不思蜀的某个网络游戏。

  我们总在羡慕,羡慕成功者站在高点居高临下;我们总是抱怨,抱怨自身不是天赋异禀,不是出身高贵;所以我们常常看不见这么一群人:在医院的病榻中奋力对抗病魔微笑着期待下一个明天;在地震的废墟中努力呼吸;在学校的课桌后用脚趾夹起铅笔写字……

  他们的敌人有病魔、有灾难、有距离、有时间,变作洪水,从四面八方涌来。但他们在命运面前如此强大,挥动双剑,嘶声呐喊,裸足狂奔。

  他们是这战场真正的王者,无形的王冠闪闪发光。

  人人心中都有一顶王冠。

  它的光辉总是那么容易被大大小小的失败所埋没,碌碌无为一生。有的人甘愿如此,有的人则奋起反抗。

  勇气是一把战斗的剑,你若不去常常擦拭,它总会在大小挫折中黯淡褪色。如若坚定战斗,挫折却会变成最好的磨刀石。

  海明威曾说:人生就是一场战斗。既然生来无法避免,为何不在这短暂的生命里拼个到底,争个胜利呢?

眷恋4

  今天,我们在语文课上了《梅花魂》这篇课文,我感受很深,一个华侨老人对祖国,对家乡,怎能有那样的热爱!

  课文中的外祖父是多么想再看看祖国,看看家乡,看看五星红旗升起呀!在他的记忆中,祖国是强大的,祖国的土地是肥沃的,祖国,是无坚不摧的!

  为什么我小时候弄脏了墨梅图,外祖父就拉下脸来,生平第一次向他的女儿——“我”的妈妈发脾气。我想,这梅图在他心中,不止是一幅图,而是祖国,还代表祖国的精神,祖国的灵魂,祖国的骨气!一个人,竟能热爱祖国爱到这种境界!再看看我,一碰到危险、困难就退步,躲避,我连外祖父的百分之一都没做到!

  外祖父三次落泪,表现了他对祖国的眷恋,而外祖父送我的梅花手绢也表示了他对祖国的热爱。手绢是洁白的,是纯洁的,血色的梅花,代表着祖国。外祖父虽在异国他乡,可他把他的心放在了手绢里,让我把他的心带回祖国。

  外祖父的热爱祖国的精神就是梅花魂,梅花的精神,中国人的精神!他也是一个有气节的人物。几千年来,我们中国出了许多和外祖父一样顶天立地的人物:坚持真理的夏明翰,宁死不屈的刘胡兰,秦始皇等,他们都是一些有品格,有精神的中国人,我也要向他们学习。

眷恋5

  四周弥漫着新鲜泥土的气息。

  残阳落在最远处的树尖上,仿佛换过一口气后,又逐渐坠向地平线。

  放学的孩子们斜背着书包,三五成群,嘻笑打闹着从远处奔来。

  这里就是我曾经生活过而又深深眷恋着的小村。

  小村,是很普通的小村,但正如你所看到的,它的景致很朴实却也蕴含着一种说不出的典雅,还有一种“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的韵味。有时,在田间幽境上漫步,不经意间,就可以捕捉到一幅醉人的画面,也许再走上两步,景色又会别有洞天。

  对于小村的依恋不只在于景,还在于情,在于它留给我的太多太多的甜蜜的记忆。而那些记忆就如同陈年的醇酒一般,无论何时,只要我打开心扉,就可嗅到一股醉人的酒香。

  在酒香浓郁中,迷蒙的双眼又看回了过去。在红檐绿瓦的屋顶上,蕴藏着我对星空的'好奇;在麦浪翻滚田野中,暗含着我对童年的欣喜;在一望无际的草甸里,则流露出我对快乐的向往和追求。

  小村给了我太多太多,它可以让我忘记喧嚣熙攘的城市,放弃激情刺激的昌险而一心系于它,事实上,自始至终,我的心都不曾远离它。

  愿我的小村永远美丽,也愿我能在梦里回到那记忆中的小村!

眷恋6

  寒冷的夜啊!寂寞何时带走这一切,我默默祈祷着,静静地想念……

  在浙江的学习生涯就这样结束了,回想当初的那些日子,有欢笑,有伤悲,有泪水也有关怀。“为什么还没有准备好就开始,而等我准备好却已经结束了呢?”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可是生活就是这样,让人琢磨不透,往往使你没有防备,最后的结果,却是颗颗泪珠。

  陪伴我的学校,我的课桌和我的老师同学们……可这些对于现实来说都已变成往事,只能记忆在脑海中了。

  翻开旧相册,打开毕业时我们的合影,以及师生间的留言,还记得那天离开母校时,师生间的不舍,告别时,挥着手,嘴上说不念,可留下的只有眷恋,怀念以及感恩。跨出校门的那一刻,同学们哭了,哭的好伤心,走一步,回头看一下。总而言之,轻盈的脚步忽然变得沉重,双脚拖着的也是眷恋。

  我们在同一样的夜空,是否憧憬一样的邂逅,打开心灵的那扇窗,骑上梦中的白马,我愿意飞翔,在我的世界里,一个人飞,一个人想,为什么回忆总会带有忧伤,而眷恋又是美好的?

  虽然我们异隔他乡,虽然我们不在一起,但是,朋友,请相信,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梦想,让我们遇见你们,笑容,让我回忆你们。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时间会变,永远不会变的是眷恋。

眷恋7

  当我在安静的图书馆看到浩瀚如烟的书籍时,一股求知的欲望油然而生;当我走在这生活了三年的中学学校时,一股眷恋感油然而生。

  天空依旧那么的蓝,白云依旧漂浮在碧蓝的天空,小鸟依翱翔在教学楼的上空,但我的心情却是十分的沉重,过了中考,我就要跨入高中的大门,告别这生活了三年的中学,告别教导我的老师,告别这昔日的同窗。心里不禁涌起一阵不舍,我不禁回起在这里的一切一切。还记得当时刚上初一的时候,我坐在妈妈的车上,不停的问着:“什么时候才能到学校呢?”妈妈总是回答:“快了,快了。”到了学校,妈妈搀着我的手,走在中心路上,我看着眼前这陌生的环境,不仅紧紧的抓紧妈妈的手,妈妈似乎察觉到我的不安,笑着对我说:“没关系,你马上就熟悉了。”我来到老师办公室,老师说要测试,他拿出一张纸,下面写着几个成语,老师指着一个成语要我解释,可我却因为紧张,头脑一片空白,老师拍了几下,我只对了4个,走出办公室,心情十分低落,妈妈安抚了我,我心情好多了。

  还记得一次体育课中摔倒,朋友都很紧张安抚我,我哭了,这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朋友们的关心更让我不舍。

  看着学校的教学楼,教室里排列整齐的书桌,活泼可爱的同学们,谆谆教诲的老师们,……一股眷恋感油然而生。

眷恋8

  那是我的留念,绿色的留念,童年真的是坐在秋千上听着蝉鸣,望着绿荫的童年吗?是在雨中接受雨点的洗礼,在雪中嬉戏的童年吗?

  那春雨,夏日,秋风,冬雪,的魅力。难道不让我们神往吗?

  春雨:春天到了,微风吹拂,喜欢春风吹拂在脸上的感觉,喜欢在春雨中漫步的感觉,那是美妙的感觉,春雨下一对对恋人再伞下漫步街中,说着甜言蜜语,倾听春雨的沙沙声,细嗅春雨的芬芳,展望春雨后的新绿,这难道不让你留恋吗?让我留恋的春雨我爱你。

  夏日:夏天到了,艳阳当头,喜欢阳光洒在身上的感觉,喜欢树上蝉鸣的声音,那是陶醉的感觉,骄阳下一群孩子再嬉戏,欢笑着。蝉鸣的嘈杂,当空的骄阳,是我的所爱。让我留恋的夏日,我爱你

  秋风:秋风萧瑟,洪波涌起。喜欢落叶满地的萧瑟,喜欢秋风的呼啸声。落叶随风飘落,秋风吹落年华,秋天如画,引入我的心门,秋天如歌,扣动我的心弦。

  冬雪:北风呼啸,大雪飘散,雪后,喜欢洁白的大地与蓝天映衬,形成水天一色的情景,喜欢雪后的肃静,喜欢空无一人的街上独自漫步。雪融化在手上,凉凉的感觉,沁入心脾,天空中的飞雪是我的所爱。让我留恋的冬雪我爱你。

  又是一年春来到,又是一年的留恋,我的心意已随春风的吹起而澎湃。

眷恋9

  面临冬天的寒冷,西风时刻呼啸,又是一个冬天,洁白的雪花无处不在。到叶落的枝头,等待春天的来到,呼唤它吐出新的苞叶;去唤醒沉睡的溪流,它告诉我只有春天才能与我唱和;每个时光,珍藏着童年记忆;每个留恋的季节,它可以告诉我不同的变化。

  当风轻轻地拂过我的面颊与我擦肩而过,那缕缕凉风紧紧扣着心我弦。当我站在你的后面,默默的观注着你的背影,发觉我们之间的距离是那样的触手可及,过了许久,我恍然大悟明白了,一切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简单、那样单纯,个人的想法是那样的余味。我们之间有着一条不可逾越的大海,我永远也无法跨过,与你相伴,我依然只得在一端呆呆地守望着另一端的你,而你呢?却似乎毫无知觉,一切对你来说,就像这风,除了丝毫凉意,还有是么呢?对,什么也没有留下。一阵风过,你也静悄悄地走了,消失在风中,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你的身影只在我的回忆里。风风雨雨,总有停的时候;事事话语,总有说完的时候。有一个话题,永久说不完,说不尽,是个永恒的话题吧。

  风儿走了,带走了我的思念,时间是那样过去了。唉!希望彩虹再次出现,让我充满信心吧!

眷恋10

  世间永远存在的东西是少数,多数都是转瞬即逝,但只要是融入了自己感情的东西,它就可以从须臾变成不朽。

  我的眷恋是姥爷家的后院,老房子总比高楼大厦多一些人情味,姥爷家的后院并不像死物,分明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地方,棕红色的矮墙被阳光染成金棕色,牵牛花缠住矮墙不放手,几株西红柿苗不停地比着身高,一棵不算高的树周围遍布了野花、野草。盛夏百花盛开时节,这里便会百花盛开,一片欣欣向荣。

  我的眷恋是院子里的盛夏。我总是在酷暑难耐的日子会姥爷家,到四五点时,太阳不那么毒的时候就拽上表妹去后院。两个人很淘气,于是家把浇花的水壶拿来打水仗,不知道多久就浑身湿透,于是搬来小板凳坐下,开始逗猫。猫是深灰色的野猫,不喜亲近人。我们自觉无趣,也就没再理他,两人一猫就在夕阳下不语。

  我的眷恋是后院里的地雷籽,那是后院里粉色野花的种子,由于种子像地雷,就叫地雷籽。小时候的乐趣就是寻找地雷籽,几年以来,攒了慢慢一盒子,见到的时候会有满满的成就感。

  如今后院被拆了,水壶、野猫和地雷籽都不见了,有些东西,等时间过了,就只能用来怀念了。有些东西,要告别了。才觉得舍不得,世间所有的眷恋,大抵如此。

  再见了,我的后院,我的盛夏,我的地雷籽,我的童年。再见了,我深深眷恋着的你们!

眷恋11

  小时候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吃口香糖,对,没错,是吃,不是嚼。我的家人为此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可也改不了我这癖好,只能禁止给我买口香糖,但我怎么可能妥协。

  店主应该都认识我了吧,每次跟着爸爸妈妈经过这家店,我都要大闹一番,因为这样,即使我讨不到口香糖,也会得到一包可吞的口嚼糖,多少是赚了。

  一如既往,只不过是跟着你路过这家店罢了,我娴熟地一下蹲在这家店的门槛上“掩面大哭”,边叫唤边透过手指缝看你进去给我买糖了没。可你只是淡淡地瞥了我一眼,便自顾自走了。是那般潇洒,不携一粒尘埃。我愣了一下,望着你背影,嗷得更大声了,猜想着你会再走几步回头。可事实证明,或许我的智商真的不高,眼看着你弯过了拐角处,还是没回头看我一眼。是真无法形容的气愤,我怀着对你的极大不满站起,向你消失的方向撒开腿奔去,胸膛因为对你的气愤,更因为害怕你真的丢下我,而落差不小地起伏着。

  幸亏我运气好,一到拐角处便找到了你。

眷恋12

  星期六的傍晚,天阴沉沉的,还不时飘着细雨。几只家燕在马路上无忧无虑地嬉戏着。突然,一辆大货车呼啸而过,我的心一紧,禁不住闭上了眼睛。我知道不幸的事发生了……

  大货车过后,小燕子发出了一声令人心碎的最后哀鸣,那悲惨的声音真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可最后,它还是和小燕子一起归于沉寂……

  而另一边,燕妈妈正在家急得直跺脚:“这孩子,下雨天的,又上哪疯去了!”

  她被种种可怕的想法打乱,在第六感的驱使下,急躁的她冲出家门,向女儿的死亡地狂奔而来。

  到达十字路口,她看见一团血迹上躺着一个相当熟悉的身躯。“不,这不可能的!”她暗自忖道。她竭尽全力放大瞳孔,“啊!”她惨叫了一声,转瞬间,她的心被突然袭来的一阵阵痛苦撕扯着,她把头深深地埋在了手掌里,眼泪便像小溪一样流了下来,她扑倒在女儿的尸体上,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起来。

  过了许久,她终于回过神来,她没有绝望,用翅膀不停地对女儿拖捶捶打打,企图把它唤醒,可一切都是枉然。这样经过了三天三夜,这位母亲的身体已经被风雨吹打得体无全肤。她终于绝望了,恋恋不舍地回头凝视,眼泪从她脸上滑落,一滴、两滴、三滴……

  有人问过我:“世界上最动听的是什么?”我毫不犹豫地回答:“爱的呼唤。”“那最耀眼的呢?”“爱的光芒。”“那最迷人的呢?”“爱的眷恋。”我又补充了一句:“只要有爱,人间将变成幸福的天堂!”

眷恋13

  我很早就想养狗。每次看见别人牵着属于自己的小狗时,我就羡慕得不得了。

  今年四月,在我的百般纠缠下,再加上我对爸爸妈妈说的那一大堆甜言蜜语,爸爸妈妈心一软,终于答应让我养一只小狗了,当时我又兴奋又激动!

  一天放学后,我发现家里多了一只小狗,便高兴的问妈妈:“这只小狗是给我的吗?”“是的。”妈妈回答道。我欣喜若狂,马上给这只小狗取了名字,叫“黑黑”。它全身黑色,四只脚雪白雪白的;两只耳朵又大又长,一旦听见不熟悉的声音时,就会竖得老高。

  黑黑刚到我家时,非常小,一见到它我就想抱抱它,可它却躲在自己的小窝里死活不肯出来。唉!后来,我想了很多办法,黑黑和我慢慢熟悉起来,逐渐接受了我的拥抱,我高兴极了。

  由于黑黑还小,我和妈妈特地为它买来了粗粮饼和牛奶,将两块饼干和一包牛奶冲着给它吃。黑黑还没有长牙齿,只能用舌头舔,大概糊糊很对它的胃口,一会就将糊糊吃完了。

  养了黑黑几个月后,爸爸妈妈对狗的气味有点过敏,就决定把黑黑送到奶奶家去。一路上,我非常难过。黑黑也很难过,它一下子就跳到我的怀里,乖乖地趴着,比任何时候都安静。

  到了奶奶家,我叮嘱奶奶要对黑黑好。走的时候,黑黑发出一种“哼哼”声,眼睛里含着泪花,似乎在挽留我,我也万般不舍,但还是强忍着泪水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它。虽然我和黑黑没有在一起,可是我永远都爱它!

  我最爱的小狗“黑黑”!

眷恋14

  唉!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即将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了。在母校生活了六年,我对母校充满了留恋的深情。想到将要离开这个地方,真有点恋恋不舍。

  每当我走到音乐室,总会想起我面对全班同学时的演唱…….“同学们,今天请潘燕雯为大家演唱一曲《同一首歌》吧!”我自信地走到讲台前,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如果唱得好请给点掌声,唱不好,请原谅。”说完,我便放声歌唱:“鲜花曾告诉我你怎样走过……”一唱到“同样的感受给了我们同样的渴望,同样的欢乐给了我们同一首歌”我的心情总是很激动。如今,在我的耳边还时常回荡着那嘹亮的歌声。

  每当我来到舞台前,总会仿佛再次看到我在舞台上跳舞的身影。瞧,随着悦耳动听的舞曲,我摆动着苗条的身子,挥动着优美的舞姿,迈着轻松的步伐。再看那灿烂的笑容和那可爱的装束,给人以一种特殊的艺术的没,还令人回想起五彩缤纷的童年。啊,那美丽的动人的舞姿!

  每当我走进教室,总会想起循循善诱地教导学生的老师们。在课堂上,老师像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似的教育着同学们。使同学们学会了做人的道理,学会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老师们,您们犹如蜡烛,用自己短暂的生命为人类照亮前路您们像一叶小舟,乘载着同学们荡漾在知识的海洋。真可谓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老师们,我歌颂您们,赞美您们,也将永远地思念您们……

  母校,我爱您,我永远地爱您……

眷恋15

  那漫天的星星,其实都抵不过你的一句话,抵不过你的声音那么柔软,抵不过你所拥有的所有一切。

  曾经我们看到过那么多的风格,其实一开始你也会觉得熟视无睹,可是如果真的把这件事当成了一回事,那么将来每一个人物都值得被看懂。

  我喜欢看你吹起风的模样,喜欢看你分享自己的生活,分享自己的张狂。

  所有的色厉内荏,其实都是有故事的。

  可是我却想要打开泛黄的书页,去翻看你的故事,去了解你的曾经。原来有过那么多的情怀,其实都不是你一个人可以看懂的。那些所谓的能力,其实也有过一些打算。

  就好像当你看到恶魔的时候,你同样也想要去反抗。

  可是每一次反抗,同样都要耗尽你的力气。你曾经看懂过很多故事,可是却唯独看不懂自己的心情,看不懂自己的内心,看不清楚眼前的所有一切。

  所有的风格,都在这里,一一展现。

  我会一直都记得,你头顶的那片星空是你许下的诺言,你不再一个人孤独行走于时间,那么多的大道理,其实也在你的生活中有过淋漓尽致的展现。

  我们可以不去看懂。

  但是却也在某一个瞬间,某一个时间段,发生了交替和重叠。

  当然,也许只是我们的幻想而已。

  但是风景,仍然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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