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时间:2022-10-24 08:15:39 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通用63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通用63篇)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

  一起走过的日子,有你亦有我,亦有绚丽。

  ——题记

  两个星期前,妈妈陪我去参加软笔书法八级考试,依旧是那个熟悉的考场,熟悉的流程。同一考场的大多数是初次考级的小孩及陪同的家长。他们兴奋而又焦急,大人孩子无不手忙脚乱。而此时坐在教室一角的我,早已提笔闻着墨香静静书写。因为这样的与众不同,引起喧闹的大人孩子的注意,他们全部聚到我身边,默默观看。良久,称赞声起伏于耳畔。忽然,一个声音响起:“这孩子很喜欢书法吧!”一直不语的我听闻此声,抬头粲然一笑:“当然,我最爱书法了!”话音刚落,众人大笑。孩子们的眼中则放出一种别样的光彩。考级开始了,考场忽然安静下来,我看着那一个个认真书写的小小身影,仿佛看到了六年前的自己。

  是啊,书法相伴于我已有六年,自己是如此依恋而又深爱着它啊!清晰地记得我初到书法老师家的场景。妈妈带着年仅七岁的,与练字桌一般高的我到老师家。老师家中弥漫着浓郁而深沉的墨香,我浸润在墨香的房里观赏着那一幅幅挂在墙上的学生书法作品,它们风格迥异,有的笔法稚嫩,一看就是初学的;有的笔力遒劲,有的龙飞凤舞,有的纤细柔美……我怀着崇拜之心,轻轻地抚摸着这些作品,眼中透着渴望与坚定,心中升腾起一股信念——我一定要学好书法!

  就这样,从最初的正楷的横撇竖捺到现在小楷的细致小巧,行书的行云流水,已过了6年时间,自己也从稚嫩孩童长成了半大少年,也变成了师弟妹们心中的榜样。当自己习惯地在“爱好”一栏首先填上书法时,我才发现,曾经的自己仅是为了变成高手而学习书法,但现在不仅是因为这样了,还因为着自己从心底里真的喜爱书法,所以才想学好它!

  六年来,与书法相依相伴,看着对方彼此成长,我们像知己,像亲人,书法在我心中永远都留着一个位置。书法,我的最爱,想和你一直这么走下去。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

  作为一个天真、活泼的男孩子,我的爱好很广泛呦!最近,我又多了一个爱好,那就是——骑自行车。

  现在,我就隆重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小伙伴”:从正面看它像一只张开翅膀在天空翱翔的飞鹰;从侧面看像一只在沙漠里飞奔的猎豹,简直就是三个字:帅呆了!

  那么,大家知道我为什么最近喜欢上骑自行车了吗?原因很简单:有一天晚上,我去同学家里玩儿,只见他兴高采烈,健步如飞地把我领到楼下,说要让我看个好东西……

  我一看,哇!顿时我眼前一亮,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辆威风十足的自行车,他骑上后,非常帅气,让我羡慕不已。于是,回家后,我让爸爸也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第一次骑的时候,由于没有掌握动作要领,我老是摔倒,让小朋友们嘲笑。但是我并没有气馁,反而越挫越勇!在妈妈的鼓励和指导下,我刻苦练习,渐渐地掌握了骑自行车的动作要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骑得越来越好,最后,连那些嘲笑我的小朋友都比不过我,我欣慰的笑了,因为这是我努力的结果。从此,我爱上了骑自行车……

  每当我骑在我的“小伙伴”身上时,微微的秋风吹过我的脸颊,道路两边芬芳扑鼻的花草,高大的绿树都像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给人一种很放松的感觉,这种感觉真是棒极了!

  骑自行车带给我了许多快乐,我以后一定要多练技术,争取早日骑车去上学,因为这样更环保,更健康!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

  我的爱好广泛,多得你眼花缭乱。我喜欢跳舞,画画,我爱看书,写作,我最爱的便是英语。英语,为我打开了成功的大门。

  我从小对英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呀呀学英语。A,B,C,D……成天都听到我在家中认真的朗读英语。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学得越来越多了,可是我却开始厌恶起了英语。

  各种时态句型弄得我头昏眼花,仿佛正用凶神恶煞的眼神盯着我。每天都将英语作业放到最后做,而且也不认真做,都已到深夜英语作业还如同一座小山堆在书桌上令人望而生畏。我的英语成绩也从第一名的宝座跌入了万丈深渊。

  我不服气了,当初我的最爱——英语,怎么退步得如此厉害?我要恢复我的第一名。我每天背单词。积累词汇量。每天看语法书,掌握时态句型,就连平时的课余时间,我也带着耳机边听英语,边做英语题。后来,我再一次坐上了第一名的宝座,成了英语课代表。成为了英语老师的好帮手,我沉浸在英语带给我的喜悦之中。

  我写得英语小报被贴上了我们学校得学习中心,我每天中午还去图书角看原装得全英文书籍,在外教课上我与外教老师亲切交谈,被老师表扬。升旗仪式上我一口流利得英语给老师和同学留下了深刻得印象。一次一位外国人向我问路,我用英文告诉他正确得方向,给他留下了好印象,令我感到喜悦异常。英语曾让我讨厌,憎恨,可是如今我对英语可谓爱不释手,英语带给我许多,也让我收获许多。

  英语带给我许多荣誉,奖状也塞满了我的小橱。我的最爱——英语!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

  我们家的人无一例外,爱茶。

  茶色清淡而时常透明,杯里总浮着或飘着、沉着一些物,从上向下看,像是看一个清淡恬雅的大世界。茶香也像古时穿纱的少女,轻轻柔柔,引人神往。

  茶的味道,永远只有一种家的味道。

  佳佳,金银花给我。妈妈又开始泡茶了。我看都不看,就能拿出正确的瓶来:早拿惯了。妈妈洗净双手,捏起一撮金银花,一点茉莉,几点枸杞,放在壶中。泡上一阵,再开,再放,再泡爸爸说,只有一点一点地泡,才能泡出好茶。

  此时,一家人的欢声笑语不时传来。今夜,正是除夕。

  一股奶白的雾气从壶中钻出,刹时,一股恰到好处的清甜钻进鼻中:茶水呈诱人的青绿色,上面飘着几枝叶、几瓣花,那甜味像故乡的青砖绿瓦,沿过脚印,落至心中。

  一家人围在圆桌旁,面前都倒着茶,不论老小,他们都笑着,脸上带着一种幸福与满足。他们的倒影映在水中,像茶上浮的花,晃悠,淡雅。外公尝了一口,伸手赞叹:这茶,好!好啊!

  看着茶叶在水中盘旋着、痴醉地舞,心在瞬间空灵而纯净,像远在天边的寥星,闪闪耀耀,清清亮亮,激起心中天河的朵朵浪花。

  我愿在这烟雨间,呷一口清茶,翻一页书香,执一柄青油伞,立于红尘,笑看归家旅人。愿这心中的茶香,溢满人间;这欢声笑语的温暖,落遍红尘。

  茶,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

  信阳市中心,隐藏着一家牛肉面馆,店面很小,但来往的客人从不间断。

  偶然经过这家面馆,见门内等候吃面的人很多,就被这生意的红火劲儿拴住了脚步。想要一探究竟,这狭窄的门面,不起眼的装潢是如何招徕众人青睐的?叫上一碗招牌牛肉面,老板是个估摸着二十出头的大哥哥,泛黄的厨师装束上半天不到就已经粘上了不少干面粉,常年跟面团打交道,双臂显得强健有力,仿佛健身房里肌肉饱满的教练。案板上放着早已醒好的面团,经过一顿使劲地揉搓后,他将面团放在面板上,两手抓住面团两端,抬起然后用力地在摔打在,条拉长后,两段对折,继续握住两端摔打,面团在他手里忽上忽下,撞击面板上发出沉重又舒心的声音。如此反复,最终将肥胖如“大叔”般的面团摔打揉搓成苗条“姑娘”似的长条,揪取一碗面的长度,双臂均匀发力,像翻花绳又像变魔术,10秒不到就抻拉出粗细均匀柔韧绵长的面条来了。

  观看完充满仪式感的面条诞生,转眼又见它在沸腾的水中起伏翻滚,犹如芭蕾的舞者。舞曲奏罢,柔软的面条优雅地卧在了海碗,老板熟练地切上几片深酱色的牛肉,细致地铺在面上,淋上热气腾腾的清汤,顺手捻上一撮香菜撒到碗里,宛如画龙的点睛之笔,室内开始香气四溢。

  像是老板娘的女性踩着小碎步,半弯着身子将牛肉面捧到各位食客面前,并嘱咐一声“小心烫口”便匆匆离去。

  已享受了一番视觉盛宴的我,此刻反而并不着急,轻抿一口鲜汤,将连日来内心的浮躁和虚无一并顺到胃里,咀嚼一口牛肉,有从容和踏实从心底升腾而起。

  这十元钱一份的牛肉面,似乎是一剂治愈的良药,从此便成了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6

  我是一位小小美食家,尝遍了天下美食,如常熟"叫花鸡","绍兴臭豆腐而让我怀念的是"盱眙手抓龙虾".

  我的舅舅在江都开了一家酒店,生意挺好,吃客如流。今天,舅舅邀请我去店里品尝一下正宗的"盱眙手抓龙虾",我听了,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到了那儿,舅舅就对我说:"姚景,你今天可有口福了,我可请了盱眙的厨师来的,下面让他给我们介绍一下吧。"有一位戴着厨师帽的人用带着一点盱眙话的普通话幽默地对我们说:再我们那儿,还流传着一首《龙虾谣》,拉着龙虾手,轻轻吻一口,掀起红盖头,深深吸一口,.解开红肚兜,让你吸个够."好了,我把龙虾端上来吧。"于是,他把一盆"火焰山"似的手抓龙虾端上了桌,盆里火红火红的,还不时发出中草药的香味,令人垂涎欲滴。

  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套上塑料手套,抓起一只龙虾,然后拨头,吸脑,断尾抽肠,吮壳,剥壳,金黄色的虾脑充满了红油,白嫩嫩的虾肉弹性很好,放进嘴里,又香又辣的,油汁滑进了嗓子里,在唇齿间留香。龙虾虽然辣得我满头大汗,但好过瘾啊。于是,我又拿了一个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过了一会儿,盆里的龙虾已被我们全部"消灭",看看爸爸,他嘴上吃得油兹兹的,在不停地咂嘴。妈妈吃地满头大汗,辣得在不停地喝茶。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次吃手抓龙虾的经历。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7

  我有一个好习惯,那就是——读书。高尔基以前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不,我此刻就登上了这个“阶梯”。

  一次,我们全家组织去交游。我表面上对郊游不理不睬,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恨不得一蹦三尺高呢!快出发了,我偷偷地在书包里放了几本书,准备到了之后对“食物”大吃特吃。好了,任务完毕,准备出发!

  在路上,弟弟高兴的欣赏着窗外的景色,而我呢?我可没有那闲功夫,此时,我正在想象看书时的完美景象呢!正当我想的入神时,弟弟的大嗓门打破我那完美的幻想。“到了,我们到了!”我立刻下了车,迫不及待的准备“战斗”。但是,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也不见一丝书的痕迹。咦?书呢?难不成他自我长腿跑了?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弟弟羞愧的对我说:“对不起,哥哥,我见书包里的吃的有点少,怕不够吃,就把书换成零食了”。我虽然怒发冲冠,却又拿他无可奈何。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点子:回家取书,再回来。为了公平起见,我决定由民主投票来决定我回不回家取书。“支持回家取书的请举手”………………看了看只有我一个人。“支持不回家取书的请举手”话音刚落,“刷”的一下手全举起来了。咦!1:3,为了挽回局面,我便出了“河东狮吼”,这但是你们逼我的。他们全站在了我这一方。嘻嘻,大获全胜。我们踏上了回到的旅程。

  因为这个习惯,我的成绩但是名列前茅。什么?你问我考了多少分?嘻嘻,看我的成绩单就明白了啊。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8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爱的美味,我也不例外。

  我最爱的美味是干拌面,它不仅色香味俱全,而且顺滑可口。干拌面的做法很简单,但一定要仔细,掌握火侯,否则面条煮烂了,做出的干拌面就不好吃了。怎么做干拌面呢?跟我一起来学一下吧!先在锅中放水,水烧开后,抓起一把面放入锅中,用筷子搅拌一下,防止面粘到锅上。然后在空碗里放入各种调料,如酱油、麻油、虾籽、胡椒粉、蒜泥等,面条下锅大概煮个两分钟左右,中途要将面不停地捞起,放下,最后用筷子将煮熟的面条叉入碗中,在碗中翻转搅拌一下,让调料渗入到整碗面条,这样一碗香气扑鼻的干拌面就大功告成啦!

  只见那雪白的面条裹上美味的酱料,碗里冒着热气,在面条中再加入些雪菜,看上去都令人垂涎欲滴!

  干拌面的吃法也有很多,有人喜欢放蒜和香菜,有人喜欢加雪菜,有人还要再加个煎鸡蛋……我最喜欢的吃法是不加绿,把酱料拌开后,加一勺雪菜,然后一口雪菜一口面的慢慢品尝。只要吃上一口面,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那酱料的香味在嘴里回味无穷,让人永生难忘!

  记得有一次到明珠小区,在北大门口我老远就闻到了干拌面的香味,香气在我鼻腔中蔓延着。原来那儿有一家网红干拌面店,他家的调料都是自己秘制的,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小吃店,点了一碗干拌面。不一会儿,老板就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干拌面,我快速把面拌开,尝了一口,哇!芳香四溢,真是人间美味!我大快朵颐,一不小心把酱料吃得满嘴都是,像个小馋猫,真是搞笑极了!

  这就是我最爱的一道美味!同学们,你们呢?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9

  你是我生命中一盏明灯,淡淡的光却温暖了我的心……

  时空穿梭来到过往,看到调皮任性的我,也看到那是面容已带沧桑的你……

  还记得吗?这是我到幼儿园的路。我已淡忘,但你应该还记得。这条我俩大手牵小手一同走过几年的路。开始我讨厌幼儿园,陌生的环境像一张血盆大口要把我一点点吞咽。为此,你费了不少心思,每天绕路走,有时要多走十分钟在通往那条路,似乎对事物保持好奇心的我,不再闹了。

  后来,我喜欢幼儿园,那和蔼可亲的老师还有小伙伴们。一到大门口,我便迫不及待地“挣脱”开你的手,冲向门口值勤老师的怀抱中。而你却站在那苦苦地笑一笑,直到我进入班级才缓缓离去。

  那一次,对不起!——你让我上楼梯小心点,我却嫌你唠叨大言不惭地说:“外公,外公,外边人。”我看见你转身走向客厅的背影,我顿时醒悟。我想起以前的种种,我后悔了,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你想我开始不需要你了,你要走,最后是妈妈苦留才留下你的。你却还替我向妈妈求情。

  那一次,我发现你高高瘦瘦的样子却是那样伟大,像是在一场暴风雨中的大伞,你保护着我,却总伤着自己。

  最近,你说你会来上海,知道我有多高兴吗?我不会再让自己看见你被我误伤的背影了!

  岁月在你的脸上画画,把我的身子拉高却还是割不断我对你的爱。

  以前,是我不懂,现在我懂了——

  外公,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0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徑,学海无涯苦作舟。”书丰富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的精神食粮。

  小时候,我就十分喜爱看书,经常捧起注音版的书来读。那时,我会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而欣喜万分,会为孙悟空戏弄猪八戒哈哈大笑……书像一杯香醇的美酒,闻也醉人,饮也醉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只要我听到可以读书,就会两眼发光,迫不及待地拿出一本早已准备好的课外书,乐滋滋地看起来。

  有一次,我准备洗澡时,偷偷在衣服外套里塞了一本厚厚的《哈利·波特》。洗完澡后,我披上浴巾拿出准备好的书,在卫生间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书里的情节精彩极了,我正看得起劲,妈妈敲了敲门问我怎么还不出来。我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回了一句:“盔甲护身。”妈妈在外面大声喊道:“你在搞什么名堂?快出来!”我连忙把衣服穿上,又把书藏进衣服里,若无其事地走出了卫生间。等我出来后,妈妈用锐利的眼睛紧盯着我,我被盯得直发怵。她识破了我躲躲闪闪的眼神,抽出了我藏在衣服里的《哈利·波特》,会心一笑:“原来在卫生间窃读呢!里面光线不好,以后可不能在卫生间读书呀。”我狡黠地点了点头。

  书是屹立在汪洋大海里的灯塔,指引我前进的方向。读书像吃饭一样,一日不读书我就会感到空虚。读书,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1

  如果让你选择一样你最喜欢的东西,你会选择哪样呢?是一个全新的游戏机,一把炫酷的枪,一个美丽的钟表,还是一台多功能电脑……

  要是你问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一本书。”

  家里没有大人在的时候,是我看书的好时机。有天早上,爸爸出门去了,我就赶快从床上爬起来,小心翼翼地穿上鞋子,踮起脚尖,在每个房间里都巡视了一圈后,我高兴得跳了起来,心想:“太好了,老爸出去了”。我来到书房,拿出最近看的《一个人的舞台》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只要我一看到书,就像饥饿的狼,看到了可口的食物,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当然也忘记了我那堆积如山的周末作业。突然,急促的门铃声把我惊醒,我才发觉我已经看了两个多小时了,我走出房门,正要去开门,突然发现爸爸有给我准备的早饭,我的天哪,我一看书连吃饭都忘了。

  我看的书很多很杂,什么武侠小说,历史故事,儿童文学我都看。首先我会把书中的好词好句和我不懂的问题抄下来,然后我也会想书中人物的性格是什么?他有哪些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还会思考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表达了作家怎样的思想感情?这真像是与一个好朋友对话。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位导游,带领我们学习知识;书是一叶扁舟,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座花园,让我们在花园里采取知识的蜜糖。书使世界格外美丽,书是我的最爱,那你呢?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2

  家,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住所,却也是一个能让人感受到无限温暖的地方。我爱我家,家人也爱我。家里面有爷爷的笑容,奶奶的慈祥,爸爸的肩膀,妈妈的怀抱,还有我们的欢笑、打闹------家能让我体会无数的爱,所以我对我的家也有数不尽的爱。

  在外受到挫折的时候,家的爱倍感温暖。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被同学欺负,受了委屈,可是我好强、爱面子,在学校里忍着不哭,可心里却像堵了块大石头,难受极了。以至于回到家,还闷闷不乐。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等我做完作业后就找我谈话。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边听边劝解,我的“石头”似乎也慢慢化解。和妈妈谈话的过程中,我懂得了要礼貌待人,和同学间要和睦相处,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一次又是家对我的爱让我填平了我在外面受到的小小创伤。

  当然,我不只是向家人索要爱,我也会常常给家带来欢乐,让我的家爱意盎然。那次,我的作文登上了《未来作家》,我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高兴地欢呼雀跃,手舞足蹈。回到家后,我连忙向家里人播报了这一个好消息。我得到了爷爷奶奶的奖励,爸爸妈妈的鼓舞。我的家一片欢乐地海洋,这让我比学校里还开心快乐。这一次,我的小小成绩就给家带来了欢乐。而我的快乐也随之加倍了!

  我深爱着我的家,因为家给了我无限的爱。我心里有顆爱的种子,在我不断成长的过程中,这颗爱的种子也一直在长大。是家人的爱浇灌了它,让我对家的热爱与日俱增,也常常陶醉于家的温暖------

  家,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3

  书是知识的源泉,我爱读书!

  从小学到现在,我一直与书分不开,书似泉水,我从中汲取它的精华,享受它的快乐。有一句诗说的好:“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我爱读书,因为它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去享受那最美好的时刻。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同鲁迅先生一道回乡见证世事变迁,世态炎凉;我读懂了海伦·凯勒无法感知光明的双眸中队美好生活坚定的向往;我也明白保尔经历的苦痛,明白他那顽强的意志有多伟大,多么令人敬仰……这一切,我无比虔诚的感恩,并对那蕴藏更多宝藏的文学世界充满向往。

  书本虽小,海纳百川。在课余时间我总会趴在桌上去感受书中的乐趣。当我看到有好词佳句时总会用笔勾上并记在本子中。当写作文时,就可以从中找出或凭借平日里的积累,便可以快速的写出作文。在放学回家时,我总是拉着妈妈去书店,买一些课外书。虽然花去了钱,但我还是十分乐意的。书就如同一位老师,他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领悟到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的,读书可以充实你的大脑,丰富你的知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读书就是学习,学习就是读书,只有不停的学习,才可以进步;只有不停的读书,才可以得到人生中巨大的安慰。

  我爱读书,因为他如同仙人指路一样带我走向世外桃源;我爱读书,因为他让我品味到书中的大千世界;我爱读书,因为他就是与我形影不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4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爱的物品。有的是一个小巧的风铃,有的是养了几年的绿毛龟,有的是一双精致的手套,我的最爱是一盆绿色的多肉。

  它是爸爸从花鸟市场给我带回的礼物。自从我“接管”了它后,每个月都按时给它浇水。早晨把它搬出院子,让它晒太阳,等到傍晚温度降低后,又把它从外面搬回来,唯恐它着了凉,生了病。一日复一日,从不嫌麻烦。有时还会把自己一天的见闻告诉它,它好像都能听懂,一边听一边在微风的吹拂下“点点头”。

  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小多肉长大了,它长出了更多“嫩绿”的肉瓣,顶上也多出了几朵小巧的红花。

  有一天清晨,我与往常一样把小多肉搬出去晒太阳,但在晚上却忘记了把它搬回来,直到第二天清晨,看到被雨点打落满地的落叶,才想起了我的小多肉。

  “小多肉,你还好吗?你度过了这道‘鬼门关’吗?你那舒适的小土房有没有变成一个大泥滩?你的叶子是不是被打歪了?”我不敢再往下想,赶忙披着衣服冲了出去。

  我本以为会看到一片狼藉的景象,但没想到小多肉居然顽强的活了下来,只是几片肉瓣被雨点打断了,顶尖的一朵花打落了,我又惊又喜。从此以后,它更加努力的吸收阳光,吸收水分,渐渐的,它变得更绿、更健壮,更加受到我的喜爱。

  每当我在奥数上遇到难题,无计可施,准备打“退堂鼓”,和奥数说再见时,就想到了那晚经历风雨考验的小多肉;每当遇到委屈和和挫折时候,小多肉的影子总在我的脑海里出现;每当我上课贪玩,不想学习的时候,就想到了小多肉每天努力的吸收阳光,才能真正的成长;每当……

  它让我深信:只有战胜了困难,才能获得更完美的自己。

  我的小多肉,时刻提醒我刻苦学习,迎难而上。

  我爱小多肉,我敬佩这顽强的小多肉!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5

  三岁时,我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那时,如果你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会大声回答:“我最爱香香的蛋糕。”

  五岁时,我已经是幼儿园大班的班长了。那时,如果你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会忽闪着大大的黑眼睛回答你:“我最爱帅气的爵士帽。”

  今年,我已经十岁了,是武汉外国语学校美加分校的学生。现在,如果你还问我最爱什么?我会骄傲地告诉你:“我最爱我亲爱的祖国!”记得四年级的语文课本里有篇课文是《狼牙山五壮士》。五位八路军战士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掩护群众安全转移的任务,在班长马宝玉的带领下,把敌人引到了狼牙山的峰顶,最后壮烈跳崖。读着读着,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一个问题萦绕于脑际: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让这些英勇的八路军叔叔义无反顾的跳下万丈悬崖呢?唯有一种强壮的声音澎湃在我的内心,那就是母亲!是我们的祖国??母亲!是母亲五千年的悠悠历史孕育了灿烂的文化,也沉淀出了中华儿女刚强坚毅执着的民族精神。在崎岖的道路上,那么多的革命前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新中国的胜利!

  1949年10月1日,鲜红的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天安门城楼。伟大领袖毛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这庄严的宣告、这雄伟的声音向全世界表明:亚洲雄师已经苏醒,饱经战争与苦难的巨龙终于重新腾飞于东方!不信,你看:19xx年,第一朵蘑菇云在广袤的西部高原腾起;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怀抱;2003年,神五飞天成功;2008,北京奥运会、残运会成功举行,中国健儿一举夺得奥运金牌榜第一……面对2008年的特大雪灾,面对“5●12”汶川地震,中华民族万众一心、不畏艰险、百折不扰、迅速重建的精神令全世界震惊。骄傲啊,我是龙的传人;自豪啊,我是中华儿女!

  我爱春天青青的嫩草,我爱香山红红的风叶,我爱茫茫的蒙古草原,我爱皑皑的天山雪峰……可是,我更深爱着你呀,我亲爱的祖国!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6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光良《童话》

  当我还是个任性、倔强的小丫头时,她总会轻轻拍我的脑袋,告诉我要乖,要听话。我于是安静地看着她,嗅着她头发上若有若无的、好闻的香波味,幸福得像天使一般。

  她就是我最爱的姐姐——思烬。

  思烬总是爱惜我,包容我。朋友说,她是宠我的,不愿让我受一点伤害。我听了,眯起眼睛微笑,不由得泪流。

  记得那个冬夜,我们上完辅导班,她送我回家。开始,两个人还有说有笑地走着,尽管凛冽的寒风从身旁刮过,可心里却是暖洋洋的。

  突然,我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说时迟那时快,一辆电动车“刷”一下从我旁边驶过,刮在了我未把持好的自行车上,被甩出去好远。

  我哪里见过这等阵势。当时我就像块木头那样,杵在那里。许久,大脑一片空白。等我反回神来,思烬姐姐已经把那辆被摔掉后视镜的电动车和那个倒霉的车主扶了起来。

  车主是个中年妇女,见自己的电动车被摔掉了后视镜,拖住我们,硬是要我们给她赔偿,还说了姐姐一些很难听的话。我简直是要傻掉了,楞在原地,不知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姐姐走上前去与中年妇女理论,并下意识地把我紧紧护在身后,挽住我的肩膀。我突然什么都不怕了,姐姐给了我力量。我勇敢地站出来,与“邪恶”对视。 闹了二十多分钟,中年妇女终于在围观的人们“算了,还是孩子呢”的劝解声中软了下来。她狠狠地白了我们两眼,跨上电动车“呼”一声,走远了。

  姐姐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问我,“哭了么?”我强笑着摇摇头,拼命咽下眼睛里布满的白色水汽。我在心里说:“姐姐,有你在身边,我怎么可能哭泣?” 渐渐长大了,我也学着写日记,记录下我成长的一点一滴,也记录下我和姐姐在一起的美好的时光。

  姐姐,拉拉手,一生一世一起走,上帝作证;我们这一生都会走得很漂亮。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7

  世间美食千千万,唯有火锅我最爱。

  火锅既适合冬天吃,也适合夏天吃。冬天吃火锅,窗外寒风呼啸,室内暖意融融,一大家子团聚一堂,吃得直冒汗别提有多开心了;夏天吃火锅,从翻滚的锅里捞上一块麻辣鲜香的肉片,呷一口冰镇饮料,那种冰与火的体验简直不要太刺激。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带着我一起去“海底捞”吃火锅,还没进店门,就已经闻到火锅特有的香味,馋的我口水直流三千尺。

  人们三五成群围着中间热气腾腾的火锅,每一个人都吃的满头大汗,我们点了一份清汤锅和麻辣锅底双拼的“鸳鸯火锅”。

  没过一会,服务员把汤底给端上来了,四方的大铁锅中间用铜片焊定防止两锅串味,左边的清汤汤底清香醇浓,颜色呈乳白色,据说这是用猪骨、牛骨、鸡骨头等足足炖几个小时才炖出来的,汤的表面浮着几根大葱,底下沉积着一些骨头之类的东西;麻辣汤底表面上漂浮着一层红红的牛油,一看就让人觉得很辣,汤底里含有花椒、辣椒等各种香料,服务员打开按钮,慢慢让火锅沸腾起来。

  趁着火锅还没沸腾,我去自助调料区选自己喜欢的调料,在盘中放入芝麻油、美味鲜、牛肉粒等等。回到座位,只见不一会儿,汤终于沸腾了,我将晶莹剔透的虾滑和薄如蝉翼的鱼片放下去,再将牛肉片放入大的汤勺里,在清汤汤底浸入30秒,立马拿出来,蘸了蘸调味料,放入嘴里,这是口味最佳的时候,吃完了食材,汤可不要放过,我尝了尝汤,那味道又美味又鲜爽,真是妙极了!

  我还知道关于火锅的历史呢!三国时,魏文帝所提到的“五熟釜”,就是分有几格的锅,可以同时煮各种不同的食物,和现金的“鸳鸯锅”,可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处。到了南北朝,“铜鼎”是最普遍的器皿,也是现今的火锅。演变至唐朝,火锅又被称为“暖锅”。

  好几次,我都缠着妈妈要求再去吃火锅,打算吃遍所有的锅底,蘑菇汤,骨头汤,番茄牛腩汤等等。

  这就是我的最爱——鸳鸯火锅!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8

  曾为“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的夏天而迷恋;曾为“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的秋天而迷惘;也曾为“北风卷地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的冬天而思索。而今更痴情于那“春草萋萋春水绿,野棠开尽飘香玉”的春天。

  “一花一生命,一草一永生。”每当天际响起一阵阵如洪钟般的春雷,每当天上飘起一丝丝如银针般的细雨,每当天边带来一只只如剪刀般的燕影……看,就静悄悄的来了!细看春雨过后,春天挂了一弯彩桥,有如人脸上的微笑,使人迷醉;聆听那山泉的回响,铮铮淙淙的响声,有如自动奏出美妙旋律的白绢。放眼望那蔚蓝的天空之中,点缀着几朵悠游的白云——朋友,何不“抛开忧郁,忘了不如意;走出户外,让我们看云去?”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春风和煦,如母亲的手扶助我们走向辉煌的人生,让我们的生命开花结果。母爱,细腻柔情的爱,这是爱的真谛,善的原始!然而爱在枯萎。因为我们不懂珍惜。面对母亲无穷的爱,我们视而不见;面对母亲炽热的心,我们让其凉尽;面对母亲苍老的脸庞,我们无动于衷;面对母亲的一切,我们置之不理、熟视无睹,为的只是那份叛逆、无知和轻狂!“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百善孝为先,不孝子孙无言苟活!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生之计在于勤。”“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力量。”浪费时间便是不热爱、不珍惜自己可贵的生命。珍惜时间是赢得一切的本钱,只有充分、灵活地利用时间,所得到的知识才是丰盈充实的。而这些却是创造智慧的基础;培养高尚品质的根源。趁现在我们处于这个多姿多彩的春天,绚烂无比的花季,把握时间,把握青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

  “夏赏绿荷池,秋饮黄花酒,冬吟白雪诗。”惟独春季——我最爱的季节。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19

  我们都是那样的美丽。

  我,只是夏季风带来的一股暖湿气流,因为我的活力与热情,所以大家都交我“春”。

  我,一名普通的中学生,有活力,有激情,有创造力……因为我正处于人生的春季。

  一阵风把我带到了这里,在这里我见到了一群和我一样的孩子,因此我留下来了,陪伴他们一起展示自己。

  在这里我见到了一个衣着普通的小女孩,她安静地做在教室里,正盯着黑板傻看,不时地低头写几个字,看起来很认真的样子。

  透过她安静的躯体,我看见了她的心,心中如江水般汹涌澎湃,充满激情与奔放。与她的外表毫不相符,为此我好奇地追随着她。

  上课的铃声把我重新带回课堂,但潇洒的春雨我喜爱不已。老师讲课的声音把我从沉迷中呼唤回来,我认真地听着,并适时作下笔记。

  温柔的春雨仍在我的心中拂荡,可爱的小燕子唱着欢快的调子,在细雨中忙忙碌碌,它敏捷的身影总让我留恋,让我向往。

  我要好好地听课了,我不能让我的春天浪费在欣赏别人的春天中,所以我抑制了那份向往。

  平凡的女孩让我感动,她对青春的喜爱让我欢欣。我抖动身体,让如绵绢的细丝不断滑下,我的孩子们(小燕子)在我的怀中欢跃着。可爱的小精灵们从土中钻了出来,揉揉松醒的眼,浣装而放肆地争吵着,攀比着,谈论着谁的花朵最美丽。最纯最可爱的是小草,它们默默的,不吵也不闹,无意间已爬满了山川,田野,蹊径……

  我回顾了一眼小女孩,她还在认真的谱写她的春,我最大的愿望就是用我的所有时间陪伴她,我诚心的向所有的神祈祷,让青春的我陪伴着青春的她,让我记录她的青春,但可爱的神们会见吗?

  “我真的好喜欢春天”,站在体育场上的我兴奋地说着。迎着春风,我们不断地在跑道上向前,我真希望这样的时光永远在,我向天空,向大地真诚的祈祷着,我相信它们能听到。

  “我真的好喜欢春天,不论是我们的春天,还是大地的春天”,向前奔跑的我再次兴奋地高呼。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0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衣食往行真是今非昔比。现在人们不但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在生活方式、消费观念、思维方式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今天晚上,妈妈出门了,来不及回来给我做饭,一听到这我马上垂头丧气,心里暗自嘀咕道:好烦呀!真是的,今天又要吃泡面了,泡面真难吃,可是如果出去打包,这天气又冷又麻烦,而且我没有打包的电话,怎么办?在我伤心之际,打开手机时,广告突然播放:“美团外卖,随叫随到。”听到这广告词,我的心情马上放睛,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打电给妈妈兴奋地说:“妈妈,我想吃美团外卖。”妈妈欣然同意了。我哼着小调,打开手机的美团外卖,哇!我仿佛走进食物王国,看得眼花缭乱,有香嫩肥胖的小龙虾、有香味扑鼻的披萨、有一杯杯令人嘴馋的牛排杯,还有美味可口的串串香……

  我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我真想所有的美食都点一个,可惜我的胃太小了,装不下这么多美食,所以我只点了一个6寸的披萨和3个串串香。

  我一边看电视一边等着,这时,门铃响了,我三步并作两步激动地跑去打开门,原来是妈妈回来了,而不是外卖,我又回到了椅子上,真想快点尝到美味啊!突然,门铃又响了,我飞快地打开门,哇!果然不出我意料,一阵阵香味向我扑鼻而来,我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左手一个披萨,右手一个串串香,一个、两个、三个……不一过儿,东西被我吃完了,突然发现妈妈还没吃,妈妈说:“没事,美团外卖随叫随到,现在改革开放给生活带来快捷,国家正在飞速发展,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了,正是这项伟大的政策使民族的进步如此之快,让我们大中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点了点头说:“是啊!我们应该感谢改革开放政策,感谢那些聪明的家乡人民,是他们用智慧的结晶改造了我们幸福的生活。我也应该好好学习,长大后,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奇迹”。

  改革开放带来了新生的希望;改革开放带来了生命的甘甜;改革开放带来了人间的幸福!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1

  在唐朝,杨贵妃很小的时候生活在四川。她非常爱吃酸辣粉,而且家的隔壁刚好卖有酸辣粉,经常到那里吃。

  长大了,杨贵妃被送到宫里。杨贵妃在宫里慢慢地变得厌食起来。唐玄宗十分着急,后来有人想到杨贵妃是从四川来的,一定爱吃那酸酸辣辣的东西,便叫人把杨贵妃隔壁那家卖酸辣粉的叫来为杨贵妃做。吃完酸辣粉后,杨贵妃的厌食症就全不见了。

  就这样,酸辣粉就变得非常有名。

  不光是杨贵妃爱吃酸辣粉,我也爱吃!每逢过年的时候来到四川,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酸辣粉!

  酸辣粉是四川的小吃之一,它的味道会让人吃完一碗还想吃第二碗,就算吃完,可那味道还在嘴里久久不散。想一想那味道啊——酸中带有辣,辣味也不下!因为很好吃,所以也会想在家里经常做着吃。

  其实,酸辣粉的做法非常简单!在酸辣粉里,最主要的还是它的味道。需要准备粉条、肉沫、调料、香菜和葱花。

  首先,得把那些粉条往水里泡上半个多小时,这样,那些如同枯树枝似的粉条才会变软。然后把粉条捞起来,放在水里煮一煮,让它变熟。当粉条正在锅里煮时,可以在一旁煲汤!像鸡汤、鸭汤······只要是里面带肉的汤放在锅里煲会让酸辣粉的汤更好喝些!

  等到汤煲好了,粉条也煮好了,把粉条捞到碗里,又倒上汤,接下来就只剩下——调料了。调料里只需有花椒粉、盐、醋、辣椒。但里面最最重要的就是醋和辣椒了,因为酸辣粉少不了这两种调料。

  调料加完了,可以在香菜和葱花撒一些上去,最后在撒吉利肉沫就大功告成了!

  美美的酸辣粉,看着汤呈棕褐色,上面被撒上花花绿绿的东西,看着好像在一个小花园一样。看着看着就能让自己胃口大开。

  在吃酸辣粉时,不需要当成淑女或绅士,因为那样吃着不香!不要用水冲淡了酸辣粉本身的味道。要放开出吃,先吸一大口气,把它的香气统统吸入鼻孔里,再去“品尝”那酸辣粉。

  酸辣粉,酸酸辣辣我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2

  我最爱葡萄叮铃铃,啊,是妈妈回来了!我可得表现好一下哦,要不,这么好的天气不去游泳可真是亏大了,我可得让老妈嘿嘿,你们知道的哦!嘘,暂时保密!文文,今天你可有口福了,妈妈刚从菜市场买来一串葡萄!刚恭恭敬敬把门打开,还没等我开口说话,妈妈就急急忙忙奔向厨房,看来今天老妈买的东西够多的呀!不过,好像,对,妈妈好像说到葡萄了,哦,葡萄,那可是我的最爱呀!我兴奋地直扑厨房,只见水池里放了好多好多的蔬菜水果,可葡萄偏偏就是那么醒目。

  你看,它们可真漂亮呀!那红的红,紫的紫的果粒,就像一个个神奇水晶,一层白霜隐隐约约,用手轻轻一摸,嘿,变得晶莹剔透。走近一瞧,哈,葡萄兄弟们正挤在一起说悄悄话呢!不瞒你说,这的确是个大家伙,小小的蜘蛛网结了一个又一个哦,葡萄,可爱的葡萄!我要吃葡萄!我才不管什么游泳呢!对,我先得对付眼前这个大家伙!我手忙脚乱拿来一个篮子,举起剪刀,为葡萄理起发来。哦,先剪下那个最大的;哦,还有那个最紫的;对了,那个最小的也得小心剪下;哦,那个最绿的好可爱就这样咔嚓,咔嚓,咔嚓,一个个水晶被我剪下。不知是我剪得太快了,还是葡萄太少了,一会儿工夫,在我眼前的只剩下一个光头小子和一大篮珍珠姑娘。哈哈,马上可以吃葡萄啦!文文,忘了告诉你,阿姨找你和她女儿游泳,马上去哦!哦,看到葡萄我居然把游泳这件事彻底忘了呀!妈妈,妈妈,还是让我先吃些葡萄吧!不行!你必须游泳回来再吃,阿姨在小区门口肯定等得急死了!哎,无奈的我只能赶忙拿起衣物,恋恋不舍地走下楼去哎,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今天来到游泳馆,我看到的每个人仿佛都是葡萄QQ糖;开始游泳了,我看到的每一处水都是葡萄汁;回到家中,我满脑子想的都是粒粒葡萄啊,还是早点回家吃葡萄吧!

  哇呜,哇呜,哇呜水灵灵的葡萄在我嘴里不停翻滚。

  啊,那酸甜,真是难以形容;啊,那感受,真是无法诉说!啊,葡萄,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3

  大家都知道,盲人阿炳是二胡演奏家、作曲家。他一生创作的最伟大的音乐是《二泉映月》,在国际乐坛享有很高的声誉。很多人喜欢他的二胡音乐。我是二胡爱好者,当然更喜欢《二泉映月》。

  《二泉映月》,曲调舒缓,优雅,好听。它有对江南美景的描写,有一个人悲惨生活的故事,有对自由和光明的热烈追求。听完这首歌,我不禁想起了作曲家的一生。

  阿炳出生在美丽的太湖之滨——无锡。从小到大,有一位大师,他非常喜欢阿炳,对他就像一座善良的山。阿炳也非常尊敬他。

  中秋之夜,师父带阿炳去席晖山下的二泉赏月。大师问阿炳:“你现在听到了什么?”小阿炳摇了摇头,因为除了潺潺的.流水声,他什么也没听到。师父笑着说:“你还年轻。等你长大了,你会听到这个春天传来的许多美妙的声音。”阿炳看着这位饱经风霜的大师,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十多年后,师父已经过世,阿炳因为眼疾而失明。他戴着墨镜,拉着小提琴,做着街头艺人的工作,但生活的贫困和疾病并不能扼杀阿炳对音乐的热爱和对光明的向往。

  又是一个中秋节晚上,在隔壁男孩的帮助下,阿炳来到了二泉。月光如水,波浪反射着月亮,但阿炳再也看不见它了。只有流水的汩汩声环绕着他的耳朵。他想起了师父说过的话和自己的坎坷经历。渐渐地,渐渐地,他似乎听到了一声深深的叹息,一声悲伤的哭泣,一声愤怒的倾诉和一声倔强的哭泣.

  这不是音乐吗?阿炳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迫不及待地拿起二胡,动人的音符在琴弦上滑动……于是一首著名的《二泉映月》诞生了。

  我之所以讲这个小故事,我喜欢这首曲子,是因为欣赏完这首曲子之后,我明白了,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经历什么痛苦,你都不能倒退,但你必须前进,前进,再前进!我们应该学习阿炳向往光明的不屈不挠的精神!

  啊,《二泉映月》,我最喜欢的二胡独奏!啊,《二泉映月》,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4

  我想,过年时最让我这个小馋虫挂念的便老家的苞谷糖了吧。

  记得小时候每次回老家过年时。楼底下会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声。那是卖糖老独特的吆喝声。然而这恰像树林里的一声长啸,哗啦啦的惊醒了我们这些嘴馋的小鸟,总有一群孩子不知道从哪个街头巷尾窜了出来,攥着钱,飞奔到卖糖佬身前,挤挤挨的围在糖摊边,红着脸,伸出一双双稚嫩的小手,奶声奶气的嚷着“我要苞谷糖”。

  面对迫不及待要吃糖的我们。卖糖佬可不急,一边拿着钱,用他那粗糙的手指来回数数,一边捅进那个旧布袋里,一边拿起那把小锤子在孩子们期待的目光中,在大糖块上叮叮当当的敲了起来,敲成一个个拳头大小的小糖块,这下,在一阵叮当声中,小孩子们的份都有了,卖糖佬便扯下塑料袋,装好,一个接一个的递,那时的我们总是忙不迭地接了过来,看着里面块块的苞谷糖,才心满意足,高高兴兴的回到家中。

  卖糖佬的苞谷糖是在专门的糖作坊里。将用苞谷糖熬制好的糖浆不断拉制而成的,待冷却后,变再等过年期间大街小巷的串卖。刚买回来的苞谷糖硬硬的,装在碗里,总要在火炉上烤一烤,化了才能吃。烤化了的苞谷糖像发出极其诱人的甜香,粘稠的糖浆在碗里均匀的散开,如同一块饱满的黄玉,镶在白瓷碗里,拿筷子沾起一缕就能拉出好长好长的丝来,轻轻转动筷子,便能裹成一个圆滚滚,小巧精致的糖球。米黄色的糖球,泛着点点乳白色的光,光看着就令人赏心悦目了,哪里还舍得吃呢,可是那丝丝的苞谷香实在逗诱着我的舌蕾,闭上眼,将糖球含于嘴中,感受着那股入口即化的感觉,任由那股清香充斥着我的口腔,那甜中还夹着一缕涩味......有苞谷糖的晚上,连梦都是甜的,总忍不住砸砸嘴,那滋味叫幸福,叫满足。

  我不怎么爱吃糖,然苞谷糖却是个例外,现在已经长大的我也依然挂念着那份舌尖的记忆。如今卖糖佬的身影,也同我那美好的童年渐渐消失,但是我却仍记得那段美好的时光,记得我的最爱——苞谷糖。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5

  有一种情,叫默然相守;有一种痛,叫刻骨铭心;有一种念,叫朝思暮想;有一种爱,叫无私奉献。

  是谁,怀胎九月,将我们抚养成人?是谁,任劳任怨,为我们洗衣做饭?是谁,默默奉献,在我们身后做强大的护盾?是母亲!正因为有了母亲,朱德从小受到革命意识的熏陶,正因为有了母亲,史铁生永不放弃,成了著名的作家。母亲是伟大的,而我也有一位这样的母亲。

  今年,我经历了一个人生的转折——转学。我并非像他人转学那么简单,要解决很多困难,我从刚开始的高兴转为担忧。衣食住行的费用太过昂贵,对于我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道难关。当我准备放弃转学的机会时,母亲打来电话:“姑娘啊,你去念吧,妈妈希望你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你是个优秀的孩子,其他事有我呢,你不用操心……”妈妈说完便让我收拾东西,她则定了晚上的火车票,只为给我送行。

  第二天早晨,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卧室,我一睁眼,看到了一张憔悴并带有浓浓黑眼圈的脸。“妈!”我惊讶地喊道。“嗯,起来了?我给你收拾了一些衣服和洗漱用品,还有,这两百块钱你拿着,紧急情况用得上。”边说边往我手里塞了两张一百元。

  临近出发时,母亲和我面对面坐着:“去了那边要好好学习,忘掉所有的不愉快,重新开始,一心一意做好自己的事,家里有我呢,妈妈相信你,你会成为一个很棒的人,是不是?”我背过身去,不知如何回答,泪水充满了眼眶。

  我拿着行李,背着书包踏出家门,那一瞬间,再次听到母亲喊:“照顾好自己,要好好学习!”我抬头看见母亲正站在门口踮起脚尖,不停向我挥手。

  我也挥手告别,泪水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岁月的刻刀错乱了您的容颜,世事的沧桑染白了您的鬓发,我对您说过千言万语,却从未说过一句“我爱您!”,现在,请允许我弥补这一句平凡却又饱含爱意的话:“妈妈,我爱您!”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6

  心中所爱

  有一个人,给你的爱如拂面春风,如舒适夏雨,如明媚秋色,如温暖冬阳。当我告诉好友心中有一个人时,他们肯定会追问道:谁呀,长得咋样帅不帅呀,对你好不好,他和你什么关系?答案是肯定的,长得帅,对我好,没错,他就是我的舅舅。

  保密计划

  临近10月中旬就是舅舅的生日了,舅舅这几年搞服装设计,为了生计,四处奔波,几乎没有过过生日。马上就是舅舅的33岁生日,为了感谢他这么多年来对家庭的付出,今年我就想给他来个惊喜!感谢他多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

  置办蛋糕

  过生日怎么能没有蛋糕呢?不到30分钟,我便提了一个大蛋糕走进家门。舅妈看见我提一个蛋糕回来,对我说:“张艺,我已经买好蛋糕了,你这又多买一个,这……”。还好我够机灵,说道:“没事,就让舅舅获得双倍的幸福吗?”。虽然蛋糕置办与舅妈“撞车”,但是这却足以说明舅舅在家人心目总的地位了。

  亲当大厨

  舅舅过生日我怎能不掌勺呢?虽然做不了满汉全席,但家常小菜吃起来也是很爽口满足的!提前备好的蔬菜一一从冰箱力取出,看着菜品,一番计划构思之后,便三下五除二地忙活起来。虽然满头大汗,呛到涕泗横流,但是当看着一盘盘美味的菜出锅,想着舅舅迟到饭菜时的满足,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幸福瞬间

  听着钟表的滴答声,终于等来了钥匙开门声,我和舅妈赶紧躲起来。舅舅摸着黑走进家门,嘴里嘀咕着:“这黑灯瞎火的,人都去哪里……”话还没说完,“生日快乐”我和舅妈突然开灯,大声的地说出这洋溢着幸福的四个字,舅舅瞬间蒙圈。反映过来时,嘴里还念念有词地说着:“生日快乐,生日快乐!”

  带上生日帽,唱过生日歌,我们围坐在一起品尝着可口菜肴……虽然我不是舅舅的女儿,但是从小在舅舅家长大,他就如同我的父亲一样,给我温暖和爱。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我仅有的能力回报他。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7

  我爱我的家人,其中最爱的就是我的妈妈。

  她的眼睛黑黑的,炯炯有神,像一颗宝石在黑夜中闪闪发亮。她笑起来眼睛如月牙一般,特别可爱。她有一对“顺风耳”,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她的头发乌黑乌黑的,中间隐隐约约藏着一丝白发,像是山林中的一丝丝云雾在其中漂泊。

  有一回,我考了一个我认为我永远也考不到的最低分数——86分,而且还是我最擅长的数学。我从没考过这么低的分数,当看到分数的那一瞬间,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如何是好。

  “惨了,惨了,我一定会被狠狠地揍一顿的。”可是,出乎我预料的是,妈妈并没有对我发火,她反而很温柔地对我说:“你这次考试有没有认真?如果你考了0分,但是你比别人多付出了百倍的努力,那我也不会生气。”显然,我的妈妈没有像别的妈妈那样生气,反而很温和。我真的很庆幸我有一个这么温柔的妈妈。

  还有一次,我在夜里突然发了高烧,烧到了39度,妈妈吓得不轻,急得脸色苍白。她看到了我的牙齿不停地在抖动,按都按不住。她立马给我穿上衣服,带我去医院。第一次去的时候,却不可以挂号,妈妈又把我背回车里,给我喝我最爱喝的豆奶。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另一个医院挂到了号。等轮到我们的时候,医生让我们去抽血,我特别害怕,就一直赖在那里对妈妈说:“妈妈,我能不能不打针?”可妈妈铁了心地对我说:“不行,要不然病不仅不会好,反而会更加严重。”我在医生和妈妈的反复劝说下,我只好硬着头皮去抽血。我背过头去不敢去看针头,妈妈十分用力地捏着我的手,在一旁让我放松。我只听见“咔”地一声,血已经抽好了,但是我仿佛一点也不疼。接下来回了家,妈妈贴心地帮我洗漱好,看着我安心地睡着。

  实际上,妈妈还为我做了很多事情,我一直铭记在心中。

  妈妈啊,你这么爱我,但我更爱你。将来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希望你可以永远这么年轻!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8

  一直想过为您写一篇文章,今天终于有机会在繁忙的学业中抽出时间,来表达这些年来对您的感情。

  还记得吗?在我上小学时,每天从早到晚一直在外面疯玩。在咱家的那个大平台上,有一次,我因为非要让比我大的孩子背,结果脸朝地的摔下去,整个平台上都回荡着我撕心裂肺的哭声,然后啊,我就顶着一脸血和泪回家,别提有多瘆人了。

  我还记得,当时您好像在包饺子,看见我这副惨样,吓得连饺子都拿不稳,全都撂在了地上。您慌里慌张的,完全乱了阵脚,我在那哭的死去活来,您也慌得不知所措,就差陪我哭啦,还是我妈最冷静,及时把我送到医院。

  看吧,都说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但有时,老爸,您还真是不靠谱,和个大男孩一般,傻里傻气的。

  花有开有谢,人也终会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变老。前几天,忽然想起问您的年龄,竟然都已经四十七岁了,我有点不敢相信的,反复的问您:“是真的吗?”就差翻户口本啦。

  好吧,我还是有点不信,因为啊,老爸,您还和以前一样,是我心中的英雄。

  就算您开始变得很唠叨了,不断的给我讲我小时候的事情——像是大夏天,我非要让您抱,然后用指甲盖在您身上挖来挖去;像是我总让您趴在床上,当我的大马骑;像是您为了让我睡午觉,把我抱进卫生间里,然后关上灯,骗我天黑了,借此来哄我睡觉。

  偶尔收拾您房间时,会发现儿时乳牙,用小黑瓶装着,您总是把他们当块宝一样,放在最安全的地方。您不是个利索的人,但我的东西,您从来没有弄丢过,我的乳牙,我儿时拍的照片,我的小玩具,我的准考证……

  妈妈总嫌弃家里的玩具,我小时候看过的书,还有穿过的衣服太多,想尽办法清理它们。可是老爸您却拼命的拦着,能藏得都藏起来了。老爸,您是个怀旧的人,而我是个爱您的人。

  老爸,您不是很有钱,但我特别自豪有您这样的父亲。

  老爸,您不是很有才,但我却依然特别的崇拜您。

  老爸,您在我的心里一直都是最好的,我爱您,一直一直都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29

  在我家,有一个人一直默默地为我和我爸操劳着,她不辞辛苦、日日奔波,虽然我有些不懂事,但是她还是一直关心、爱护着我。她,就是我亲爱的妈妈。

  想起往事,我感谢妈妈对我的关心。

  妈妈,你还记得这件事吗?有一次,我和小朋友在玩,有一只小狗出现在我的眼前,于是,我蹲下来抚摸了一下小狗的头,它突然咬了我一口,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哭起来,是妈妈,是你给我的关心。你对我说:“陈好,你的手指疼不疼?”我擦过眼泪,对妈妈说:“不疼。”妈妈说:“我带你去看医生。”来到医院,医生说:“不要打针,吃点药就行了。”回到家,你又关心的对我说:“你还疼不疼,要不要拿点止痛药给你?”“不疼,不要拿。”我对妈妈说。妈妈,谢谢你对我的关心,这一刻我永远忘不了。

  想起往事,我感谢妈妈对我的支持。

  妈妈,你还记得这件事吗?三年级的一次数学考试,考了90分以下。那次放学我很不高兴,妈妈问我你怎么了?我哭着对妈妈说:“我这次数学考试考了90分以下。”妈妈你对我说:“这次考不好,不要灰心,下次努力,就一定能考得好。”后来你对我说了这一句话:“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从失败中爬起来,那你以后做的事也会失败。”妈妈,是你给了我信心,是你在后面支持我,我要谢谢你。

  想起往事,我感谢妈妈对我的严厉。

  妈妈,我还记得最后一件事。有一次,我把数学家庭作业做完了,没有检查,就错了很多题,受到了你的批评,你是这样对我说:“你不管做什么事,做完了都要检查一遍。就那妈妈来说吧,妈妈的工作是会计,会计每天都要算许多的口算,如果,妈妈就像你一样做完了不检查,错很多题,那么妈妈的工资就会拿不到。妈妈,谢谢你!你对我的严厉是没有错的,我一定会改的。

  妈妈对我的爱还有太多太多,一言难尽哪!我静静的回味着妈妈对我的爱,它们就像甘甜雨露一般,滋润着我幼小的心田,让我在爱中成长,享受爱的温暖。最后我发自肺腑的说一声:“妈妈,我爱你!”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0

  每当我感冒时,她就会在我的身边照顾我,陪伴我度过那难熬的日子;每当我犯下错误时,她总会微笑着宽容我,并教育我,开导我;每当我做了好事之后,我总不会忘记她,是她影响了我……而那个人便是最爱我的人——妈妈。

  说到妈妈,我就十分羡慕别的孩子天天都可以见到自己的妈妈,可以与她谈天说地。而我却与妈妈离别两年多了,但妈妈对我的好却永远也不会忘记。记得那次,我因调皮不小心把下巴摔坏了,当你知道后,便想立刻送我去医院。可那时天已经黑了,我们又在乡下,爸爸劝说了好一会儿,才答应明天早上去医院。我躺在床上,你坐在我旁边,看着我那摔得像嘴般大的伤口,急得恨不得打我一顿,可又舍不得,便偷偷地哭了起来。看着她那焦急,担心的身影,我真想向妈妈说声:“对不起,妈妈,让你担心了。”可话刚到嗓子口又咽了下去。那一夜,你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照顾我,即使再困也忍着,生怕我会碰到伤口。

  妈妈,你对我的关爱像春天般那样温暖,像春风般那样柔和,让我感到无比的快乐、幸福。

  妈妈,你知道吗?每当我路过一座桥时,总会看见一个老奶奶坐在桥头,希望有人能帮助她。这时,我会毫不犹豫地走到她身边,从口袋摸出几块钱放进她面前的盒子里。我知道你看见了一定很高兴,但你知道,这些都是你教我的。还记得我上二年级时,一天,老师叫我们捐款给贫困地区的孩子们,还讲了关于贫困孩子们的生活。听了以后,我十分同情他们,因此,中午回家后,我第一件事情就是谈捐款的事。没想到,妈妈,你竟是那么的高兴,还表扬我,说我做得棒极了。随后,你又从口袋中摸出10元钱。在那时,这钱对我来说可是“天文数字”,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想到贫困孩子们的遭遇与妈妈对我的支持与鼓励,我还是很乐意的。

  正是因为当时你的行为,让我富有了一颗同情心,因此我还要说声:“谢谢你,妈妈!”

  妈妈,你是最爱我的人;而我最爱的那个人也是你,妈妈!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1

  到目前为止,在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是妈妈,她无微不至地关心我,理解我。虽然她只是一位极普通的农村妇女,大字识不了几个的母亲,但她却是我最感激的人。

  从小,我体弱,妈妈总是毫无怨言地照顾我,听爸爸说,我五岁后,他外出打工,妈妈独自一人照顾我和奶奶,既干农活,还料理教务。一个农忙的深夜,我发高烧,脸色发青,妈妈背着我跑了七八公里山路,才奔到医院。医生诊断是食物中毒,妈妈一听,愣了,更焦急,眼泪汪汪,只是恳求医生,在医生精心救治下,我康复了,可妈妈因过渡操劳,病倒了。在我的记忆里,妈妈总是老早起床,做饭,喂猪,然后到地里干农活。一年四季,天晴下雨,没有真正休息过几天。我们家居住的小院,被她打理的干干净净,农活也做的井井有条。周未回家,总有可口的饭菜等着,细心的教给我一个女孩子应懂得的各种知识。我一天天长大,总也帮她做点家务,而她不是不我插手,让我多温习功课,就是反复提醒我,让我别累着。正是有了你:妈妈,这个家既有光彩,也让别人羡慕。

  最让我感谢的是妈妈对我的鼓励与理解。上九年级后的我忽然一下子明白了许多,把十五前蒙昧无知的我抛开了,想以最好的成绩,上最好的高中,回报在外受苦父亲,在家辛苦的妈妈,但事与愿违,成绩老不理想,于是担心、害怕了,担心考不上重点高中,害怕考试失败,对不起父母,忧心仲仲,却又不敢对任何人讲。不知何时,妈妈看出了我的心事。上周未回家,妈妈一边给我夹着她拿手的小炒肉,一边笑着问我:“傻女儿,有什么心事,告诉妈妈,我帮你出出主意?”望着她关切的眼神,我不敢隐瞒,轻声告诉了心里话,她听后,一边用眼神看着我,一边笑着对我说:“我就知道是这事,真是傻女,我也希望你考上好高中,可万一考不好,只要你尽力了,也不会怨你。只要我们女儿快乐就行。”听着她的话,饭在我喉中哽咽着……只能在心里说:谢谢你,妈妈。

  如此的母亲,这样的妈妈,我感激你。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2

  午后,拉开窗帘,一缕缕金色的阳光倾射进房间,草坪上不断传来嬉戏打闹的声音。房间里,一个男孩正端坐着,一手扶着吉他。指尖不断传来的疼痛让我几度想停下,但,心里的情绪告诉我,只有在仅剩的不多时间内多弹、唱,才能通过考试。于是,我又打起了精神。望着窗外,我想起了学吉他以来的一幕幕……

  记得第一次去学习的时候,老师给我弹了一首十分动听的歌。我陶醉在其中,仿佛这不是一首歌,而是一个人儿在我面前诉说着自己的感情。我瞬间对这种乐器着迷了。但,它可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只是刚开始弹“哆来咪”就发出了十分刺耳的音,吓得我赶紧用手按住了弦,生怕老师听见训我一顿。老师也听见了,便细心的教导了我。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练习之下,这个错误很快就纠正过来了,并迅速的将基本知识全部掌握。

  在这个偶然的机会之前,我一直是一个很内向的人,在很多人的时候都扭扭捏捏的。那次考试,改变了我整个人。

  那是个周六,温州大学里的音乐考试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背着吉他的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显得十分不自然。填完了考核表,便坐在教室的门口,等待着考试开始。

  与我同考的学员中,还有一个年龄只有七岁的小学员。但,他竟能从容不迫,又大方地在评审面前演奏了两首优美的歌曲。

  太厉害了!我在心里默念着。额头上的汗珠不断滑落,我也紧张的咬了咬唇。

  “下一位学员,郑靖远!来考试!”轮到我了。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嘎登”一声落了下来。

  不行,我感觉我要完了。

  抱着吉他,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上了台。不禁咽了咽口水。朝身后看了看。

  但,这时,我看到的竟然是同学们那种充满了鼓励与善意的目光!

  悬着的心又缓缓地落下了。我鼓起了勇气,弹奏起了乐曲,顺利完成了考试。

  余晖,照进了房间。我早已有丝疲惫,但我却咬了咬牙,坚持下去。因为我爱它——吉他!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3

  生活就像万花筒一样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每一缕光芒,每一抹色彩都让我陶醉。

  记得二年级的时候,表姐送了我三本书。其中,《爱丽丝漫游奇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一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当我看到爱丽丝把老鼠逗哭这段时,差点忍不住笑出了声来。书中的老鼠特别怕听到猫和狗的叫声,也许你只需轻轻学两声猫狗的叫声,它都会被吓得胆战心惊呢。书中的另一个情节也十分生动,毛毛虫装得自己好像什么都懂似的。它总爱用这用那考爱丽丝,还懂不懂说爱丽丝错了。可爱丽丝一点也没放在心上。

  我觉得爱丽丝既聪明又善良。她不但能为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解释,还帮助伯爵夫人摆脱了红桃皇后的魔掌。她也是一个勇敢的女孩,不论是奇怪的毛毛虫、青蛙、鱼,还是猪孩,她都能勇敢地面对!直到现在,我对这本书依旧恋恋不忘!

  而四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又爱上了《月河湾的安安》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住在黄河边的六年级小女孩和她的小伙伴的故事。主人公安安和她的小伙伴以及她的死敌张大鹏等人发生了许多让人难忘的事情。李桃花和张大鹏是我觉得最可恨的两个人物。李桃花是秀艾的后妈。她在家外总对别人说自己对秀艾多么多么好,可是一回到家就让秀艾洗衣服、扫地、带弟弟、喂猪……凡是家中的家务都让她一个人干。如果爱秀晚了那么几秒钟回家,她就会抱怨:“你这是想把我们饿死啊!”我讨厌张大鹏的原因则是他总是嘲笑王智渊的爸爸有心理疾病。

  《月河湾的安安》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每当阅读这本书时,我都会紧跟故事情节,爱那些善良的人,讨厌那些调皮捣蛋的人。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让我们多读书,爬上知识的大楼吧!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4

  在八月五号这一天,我很开心,因为我们全家去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这是我在暑假期间看的第一部电影。

  电影一开始,自称“美男子”的太乙真人就出现了,他虽然长得胖,爱喝酒,但是内心十分善良,不像申公豹,不仅长得丑,而且内心十分邪恶。之后天尊给了太乙真人两颗珠子,致使申公豹产生了嫉妒的心理,从而引发了下面的故事情节。

  太乙真人下凡本想将灵珠融入李靖夫妇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但因申公豹的阻挠,致使魔丸融入到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并将其取名为哪吒。申公豹将灵珠取走,献给了龙王并将其融入到龙王未出生的儿子身体里,并取名为敖丙。按照约定敖丙将拜申公豹为师,从这一刻开始便注定了敖丙与哪吒在三年后之间会有一场恶战。

  在三年后的某一天,哪吒与敖丙在海边相遇,哪吒还救了敖丙一命,于是他们两个便成为了朋友。几天后哪吒的妈妈告诉哪吒,当他过生日的时候全陈塘关的人都会来参加。哪吒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于是就逃出李府,去海边找敖丙,约定两天后去参加生辰宴。而敖丙心知两天后会有一场恶战,但是正因为敖丙是个有恩必报的人,他不想欠哪吒的恩情于是就接受了哪吒的邀请。

  而在哪吒的生辰宴开始之前,申公豹来到了哪吒的房间,并告诉了哪吒真相以及解除乾坤圈的咒语,这并不是因为申公豹好心而是他想将这一场大战彻底激发。

  敖丙心性本为善,但是他暴露身份后怕连累了龙族,便想将整个陈塘关活埋了。就在这时,哪吒知晓了他父亲在天门前的事后赶回来阻止了敖丙的行动。

  敖丙失败,这时哪吒的天劫已经来临,他不想因自己而让他的父亲替他去死,他便用太乙送他的礼物将他的父母捆在一起,自己则被天雷吸起受劫。而敖丙这时也飞上来与他一起受劫,在二人即将承受不住之时,太乙用以前放灵珠与魔丸的法器将他俩的灵魂保住。

  这部电影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命运,命运时刻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5

  “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句名言出自于米哈伊尔·伊诺维奇·加里宁之口。每当想起这一句名言,我就会想起我最爱的人——张老师,我的班主任。

  张老师是我的数学老师,她的身材偏瘦,圆圆的脸上总挂着微笑,弯弯的眉毛,一双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一张口若悬河的嘴巴,讲起课来娓娓动听。

  她是个喜欢讲笑话的人,在平常正常上课的时候,她会随便编几个和书本上的知识相关的笑话讲给我们听,我们听后常常是捧腹大笑。她是个很幽默的人!

  她的身上还有许多优点。

  不过,最让我敬佩的是她对待工作的态度。

  她对待工作的态度非常认真!她是个“当天事情必须当天做完”的人,绝不会拖拉到明天去做。她经常工作到晚上十一二点才会去睡觉,如果明天的事情很多,她就用一张便利贴把事情记下来,贴在数学书封面上,做完一件勾去一件。这个办法真的是太棒了!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后来,我们全班同学都用了张老师的这计妙招,我们都养成了“今日事,今日毕”的好习惯呢。

  在业余时间里,她还十分喜欢养植花花草草,她鼓励家里有种花花草草的同学带几盆到班里,把它们放在讲台上、窗户旁、走廊里……我们班成了有名的花园班级,到处是生机勃勃的景象。每天下午放学的时候,她会叮嘱留下来打扫卫生的同学,请他们给花儿们浇浇水,她自己也会经常给花儿们“洗澡”,经常摘下花茎上的枯叶,扔到垃圾桶里。花儿们经过细心的培育,朵朵都含苞待放,茁壮成长,似乎是在报答养花人的恩情呢。

  张老师在培育花草的同时,也培养着像花朵一样的我们。四年了,我们也如花儿般快乐的成长着。这就是我最爱的人,她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良好的方法,还有“爱护花草”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像她那样的人。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6

  “恩饶——,别看了,要回家吃饭了!”

  奶奶在叫我,她的叫声打破了我专注的大脑系统,把我从书的美梦中拽回现实。

  我跟在奶奶身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多比会成功吗?小新可以救精灵王国吗?”

  回到家里,已经快下午一点了,妈妈埋怨我们怎么回得这么晚。

  奶奶听了,向妈妈数落起我来:“饶饶半路上要去新华书店看看,我说不要去了,时间不早了。她非要进去,结果一进去,她就被一本书迷住了。我看当时正好12点,就想让她看一会儿,结果她越看越起劲,我不停地催,不知不觉,一下子就过了半个小时。她这家伙呀,就是个小书虫,看书看得饭都不要吃了!”

  妈妈听了,用指尖摁着我的鼻子,狠狠瞪了一眼……

  我爱吃,爱玩,爱弹琴,爱游泳,爱画画,但最爱的还是看书。我只要手上有钱,全用来买书。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是层层叠叠的了!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像《西游记》《红楼梦》《淘气包马小跳》《福尔摩斯》这些厚厚的书,我都喜欢看。除了家里的书以外,我还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

  我非常爱我的弟弟,他要是分我手中的零食吃,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但他要是撕坏了我的书,我就会大怒一场,甚至还会打他。久而久之,弟弟便不会随便搬弄我的书了,他似乎也知道,书是我的最爱。

  我上学已经四年多了,从老师那里,从书本上,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三年级暑假时,我去颐和园游玩,我使劲地在长廊上寻找岳母刺字的画面;游览万里长城时,孟姜女的哭声在我脑海里回荡;观赏爱晚亭时,我情不自禁地默诵起杜牧的《山行》,还联想到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书中的知识让我赏玩得更有意思和意义。

  书是我一生的老师和朋友,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7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如郭沫笔下的白鹭,许地山口中的花生,冯骥才眼中的珍珠鸟……而我的心爱之物却是我的钢琴。

  当我第一次走进琴房时,优美的琴声沁入我的心房,那音乐时而缓慢如涓涓细流,时而急越如飞瀑降落,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我深深地爱上了它,妈妈便果断地买下了它。

  钢琴的主干是用桦木做,它闪着耀眼的光,主体部分为黑色。钢琴烤漆般的黑色使它能像镜子一样照。打开琴盖,映入眼帘的便是一排整齐的,黑白相间的琴键,尤如黑人露出的牙齿。黝黑的皮肤上还有着镶着金边的字。

  我摸着它那光滑的皮肤倍加爱护,黑色的琴凳与之遥相呼应,也是黑色为主体,它是皮质的,坐上去别舒适。

  钢琴既陶冶了我的情操,又磨炼了我的意志。

  今年暑假,我考钢琴八级,弹奏的曲目是《牧童短笛》。我大方地走到琴凳旁,摆好双手,背谱、体会。双手如同快乐的精灵般,在键上跳跃着,曲子如流淌着的溪水般流畅。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我的乐曲也进入了高潮,我不禁陶醉其中,体会着作者向往乡村生活的情感,我仿佛看见小牧童正悠闲地横在牛背上,吹着短笛……最后,我漂亮地收了尾,老师不禁啧啧称赞:“你真投入啊!

  钢琴使我懂得了坚持不懈。从一到八级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不少挫折,有时指法僵硬,有时背谱不熟,还有时回课不及时……每当我想放弃时,这位黑色绅士如同莫扎特一般在给我打气:“施奕帆你要坚持呀!突破难点就会迈入新的光明!”我重新振作精神,每天坚持练琴两小时,我相信: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我的心爱之物——钢琴,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身心愉悦;磨练了我的意志,使我坚持不懈。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你们的心爱之物是什么呀?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8

  如果你问我爱谁?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爱她”;如果人让我描绘出她的样子,我会说:“她有温柔的目光,她有温暖的手和慈爱的微笑”;如果你问我她是谁,我会说“先听听我的故事——猜猜吧!”

  她和我相依,她是我最准时的闹钟。步入中考的边缘,每天我都喜欢埋在被子里享受被中的余热,即使闹钟响了很长时间,我也纹丝不动。这时,她会轻轻地在我的耳边说:“小宝贝,起床了。”每当我听到这种声音,都会探出个脑袋,迎上好温柔的目光:“我都这么大了,怎么还是小宝贝呢。”虽这样说,但我的心中仍是无比甜蜜。

  她和我相伴,她是我最有效的提神茶。几乎每天中午,我讨厌的瞌睡虫总与我相会,让我无可奈何,看到桌子上模糊的字迹,我知道,我就要被瞌睡虫俘虏了。这时,一杯沁人心脾的茶香传入我的鼻子,顿时,精神来了。抬头望望,她正慈爱的望着我,她轻轻地用手抚摸着我的头,说:“快喝吧,不要太累了。”她的话如春雨般浇洗着我,让我精神百倍,瞌睡虫也偷偷地溜走了。我接过这满满的爱,开始紧张的学习。

  她和我相随,她是我最明亮的指路灯。每天晚上,下了自习课后,我都披星戴月的往家赶。晚上的风有些凉,我不禁加快了脚步,走到了胡同口,隐约地看到一个身影,长长的头发被风来回吹着,在那里不住地张望,“是她。”我飞快地跑过去,她用冰冷的手搂住我的肩膀:“这么晚了,肚子一定饿了。”说着,她微微一笑,我望着她,竟发现了她眼角的皱纹。啊,她已老了,望着与她等肩的自己,我发现自己长大了,是我的成长吞噬了她的青春吗?默然间,我也伸出手搂住她的肩膀。让她明白,我同样爱着她,正如她这样爱我一样。

  世间有一种情,叫亲情,世间有一种爱叫母爱,她是我的母亲,你猜到了吗?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39

  民以食为天,纵使天下美食那么多,可我最爱的却还是那一包包不为人称道的辣条。

  从上小学起,辣条就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食物。尽管爸爸妈妈一直告诫我,辣条不卫生,少吃点。可我一旦闻到它那诱人的香味,就仿佛被勾住了魂非得吃上几包才行。那时候,学校最火爆的辣条是“大刀肉”,它不但好吃,而且还很便宜。于是我常常和它们打交道,每次进入小卖部,从兜里摸出两块钱,就可以换来满满一兜的“大刀肉”。还没等到走出小卖部,我就再也压抑不住舌尖的渴望,一把拆开它那油腻腻的包装,麻辣喷香的气味便扑面而来安抚我内心的焦急。大快朵颐等到只剩最后一包时,再吃就带有一些不舍和怜惜。吞下口水,直直地盯着它,在大拇指和食指巧妙的配合下,将其撕成两块,吃完其中的一块,因贪恋它的美味,所以又把剩下的一块撕成了两小块,慢慢递入口中,在舌尖和上齿颚之间稍作停留将饱满的红油压榨完了再细细地咀嚼,香味是越嚼越浓,一直在我的唇齿间徘徊,滋味悠长回味无穷。听完我上面的讲述你是否以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不不,可能刚从小卖部出来,不到三分钟,我又一头扎了进去。

  直到现在,我对辣条依旧是情有独钟。即使是如此繁忙的初中生活,也没能让我戒掉这些磨人的飞旺、卫龙和大刀肉们。一出校门,就控制不住双腿往路旁拥挤的小摊跑去,买上两包辣条。一包是在回家的路上慢慢享受,另一包当然是在房间里背着大人偷偷品尝啦!凭我“老司机”的经验,每次都能完美的把握好从学校到家的时间,并且能在走到小区门口的垃圾桶前刚好吃完。用洁白的纸巾抹掉嘴角残余的红油,然后张大嘴巴猛吹几口气,好让嘴里的辣条味尽快消散,不被姑姑发现。吃着辣条,看着傍晚浉河的景色,愿意思考就思考,不愿思考就不动脑,这段时间,是我忙碌一天下来最大的慰藉。

  辣条,虽没有生命,却带我满足与放松,陪伴了我的童年。它的滋味,必定不会被成长冲淡!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0

  我是一个小小美食家,喜欢品尝各种美味的食品。不知什么原因,我对蛋炒饭一直情有独钟,而我们家的营养学家——外婆从营养学的各个方面分析后,不大赞同我经常吃蛋炒饭,所以我努力管住自己肚里的馋虫,不让它跑出来。暑假里,我这只馋猫又想吃蛋炒饭了,怎样说服外婆呢?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我告诉外婆,老师要求学做一次饭。果然,外婆乐呵呵地答应了。

  说干就干,我得意地哼着《大长今》的主题曲开始了准备工作。首先将饭和鸡蛋从冰箱里拿出来,小心地将鸡蛋敲碎打进碗里,用筷子慢慢地打匀,接着把葱摘好、洗净、切碎,虽然动作缓慢但总算准备完毕,最后要开始最关键的一步了——鸡蛋和饭怎样炒得美味可口呢?我一边极力回忆外婆做蛋炒饭时的情形,一边用求助的眼神看着外婆,但此时外公和外婆居然笑眯眯地坐在餐桌旁等着开饭了!没办法,我只能自力更生了,谁没有第一次嘛。放锅、点火、估摸着倒油,等油热了,我的汗也冒了,赶紧把鸡蛋全倒在锅里,只听“滋啦”一声,我紧张地往后一跳,生怕被油烫着。一看没事,又手忙脚乱地去翻炒鸡蛋,等把炒熟的鸡蛋装进碗里时,因为双手配合不默契还掉了一块鸡蛋,真可惜。接下来继续点火、倒油、炒饭,这汗水不停地淌,这手臂也发酸,要不是为了美味的蛋炒饭,我在空调房间多舒服啊,看来“好吃”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啊。几分钟后,我看差不多了,就将鸡蛋、盐和葱统统放进饭里,翻炒几下,啊,满屋飘香,金黄的蛋、淡黄的饭、碧绿的葱花,看得我直咽口水。赶紧熄火,开饭喽!

  尽管此时的我早已汗流浃背、饥肠辘辘了,但看着外公外婆吃着我第一次做的饭露出欣感的笑容,甭提多高兴啦!虽然不是那么美味,虽然灶台上一片狼藉,虽然做饭的出发点中还带肴小小的“欺骗”,但我吃得比哪次都香、比哪次都多。因为我最爱蛋炒饭,最爱蛋炒饭带来的那份快乐!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1

  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最爱,有人最爱运动,有人最爱音乐,有人最爱画画……而我的最爱则是书,一本本意寓深刻的书,一本本使人受益匪浅的书。

  不得不说,书应该是每一个人都必须拥有的一位好朋友,它不仅能够给予我们的启示,使我们明白许多道理,还能开阔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大脑,可谓一举多得,在休息的时候读一读,品一品,一定能够使自己得到许多感悟。

  在我的书架上,放着许多书,《三国演义》、《繁星。春水》、《老人与海》、《海底两万里》等书,它们都是我的最爱。若有时间,便会拿起一本跟着书中的文字在书海中遨游,去感受作者心中所想,去体味作者在这书中寄托的情感,慢慢地、慢慢,就仿佛自己已经进入了书中,书中的每一个情节都是那样生动、形象地展现在眼前,我也变成这书中的一员了!

  我走进了《十万个为什么》,在书中,我和大家一起探讨有关动物、植物、气象,人体等各个方面的奥秘;我来到了《昆虫记》,在这里我和法布尔一起研究昆虫们的心性,停发以及生存方式;我跨入了《海底两万里》,在海底,我和船员们一起领略了海底两万里的神奇、美丽、变幻莫测……

  当我看见《名人传》中贝多芬那不屈的身影时,我明白了,做人,不能一味地屈服于命运,在遭遇困境时,要勇敢起来反抗命运;当我看见《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不被困境吓倒时,我了解了,做人要有理性和智慧,要用它们去解决困难,当我看见《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汤姆被困山洞后,面对着黑漆漆的山洞依然不放弃,最后终于走出去时,我懂得了做人,要永远保留一份信心,永远不要灰心丧气,努力地克服所有困难!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是人们精神上的源泉。是人们精神上的食粮。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让我们紧紧抓住这把阶梯不断进步,不断向上爬,不断探索,不断思索,最终达到一种别人达不到的境界吧!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2

  我家门前有棵很大的大树,从我出生到现在,它一直就在我房间的窗前。从小到大,它给予了我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所以,理所当然,它成了我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打完球回来,浑身是汗,再加上火辣辣的太阳,我实在受不了,便买了一瓶饮料,坐在绿树的绿荫下,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喝完后觉得不热了,便又去打球,回来以后觉得头很晕,不知怎么地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觉得身上已经不难受了,就回家了,殊不知如果没有大树的遮护,我一个人躺在草地上被太阳暴晒,后果将多么不堪设想,所以,我得感谢它。

  我还记得爸爸对我说过,在学习上要像窗前的大树一样坚韧不拔,确实,我在学习上受的挫折不算少,但每每看到那颗大树在风雨之中仍然顽强的时候,我就打起了精神,发奋学习。就是在初一上学期的寒假里,下了一场大雪,许多树的枝干都被压断了,而我窗前的那棵大树虽然已经被压得很下了,都快碰到了地面,但它的枝干仍然完好无损,从它这样的样子来看,是它教会了我到底什么是坚强。

  那棵树的年龄比我还大得多,它就像一个老爷爷一样,把自己的饱经沧桑的事都讲给我听,并告诉我不要再犯像它当年那样的错,而我呢?小时候不开心时就爬到它的枝干上玩,也好似就在听它讲故事一样,总之它讲的故事总让我再不知不觉中悟出了深刻的道理,所以,凭它这么多的优点,我觉得它没有理由不是我的最爱。

  那棵树陪我度过了我的童年,马上它又要陪我度过我的少年时期,我想,在若干年后,我已经在大城市工作了,回忆起那棵树时,是否它还留有当年像香茶一样的清香,我相信,在我长大以后的时候,再次回忆起那棵大树的时候,它应该还会在我的记忆深处绽放它独特的异样光彩!

  这就是我的最爱,也许你会说一棵树不值一提,但我不这样认为,仅仅是它给我的精神食粮,就够我享用一生的了。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3

  6年3班,在我心里烙下永远的记忆,我永远爱它。

  酸,甜,苦,辣,四味俱全。

  “人才济济”(不夸夸他们,我会被群欧的。不错,有些的确是人才,不过还不算“济济”拉)难得是年级第一的班级啊。

  今天,是咱们班的大联盟哦,好了先介绍咱们班叱咤风云的风云人物拉!

  大家好,偶是6(3)班的正班长,偶叫韦玉红,大家都爱叫我“红玉米”。偶在班上的必杀技:当那群调皮蛋在班上“大闹天宫”时,我就恐吓他们“我记下的名字,等一下就抄《牛浪织女》全部!”果然有效呀。

  hi,我是副班长,叫梁世泽,我很喜欢玩梦幻西游。成绩很好,不爱管班。见识面很广哦!

  holle,我是莫梁美,我是语文学习委员,成绩很好爱写作,爱玩qq幻想。是个有抱负,有理想的女孩子。对那些调皮蛋凶,但下课可不凶哟。有时还用课本打,可是就像蚊子叮一样,哪里会疼啊?我也不会下重手拉

  大家好,我是英语学习委员,江蝶,同学们爱叫我江边的蝴蝶。成绩也很好。

  必杀技:听过“河东狮一吼,君子也要抖三抖吗?我就是大吼大叫,吼到调皮蛋听为止。别说是调皮蛋,就是君子都得抖三抖列!!!!

  hi,我叫石登驾,是班里写字最好的,长得风度翩翩。在篮球场上出风头也少不了我的份拉,叱咤风云。我的球技是一流的,学校里没几人打得过我呢!没准哪天我还进了nba呢!不说那么多,有失大侠风范!

  哎~~真受不了他们啊,谦虚有爱吹!下面登场的这位更加!!

  我叫温良军,大家都叫我“老温”或者就是“曹冲”,因为有一次老师上课,我在发呆,老师就提问我“曹操有一个会利用船称象的儿子,他叫什么名字?”我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嘛。后来我就有了这个“雅号”。我爱打篮球,打得可棒了!我也长得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我是班上的调皮蛋,没有我,班上虽然少了不少麻烦,但是会少了很多很多欢乐和笑声的。所以,没有我,是这个班的损失啊!我手下还有一帮兄弟,覃色张杰。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4

  我的爱好是书法,四年的风风雨雨让我的书法不断进步。我在书法的求艺路上有太多的辛酸、快乐、痛苦和喜悦。

  四年前,我是一个二年级的小同学,刚刚会写字,写得也如狗爬的一样。有一天,爸爸带我去凤凰山公园,一进门,就看见了一个老爷爷在挥笔写字,我看着他写字就想:老爷爷多酷呀!一笔带过就可以写这么漂亮的字!我问爸爸这是什么呀,爸爸说:“这是书法!”顿时我的心里突发了这样一个念头:我要学书法!就这样,2005年1月10日爸爸带我来到了南新道市场魏老师家来学书法,从此开始,我就走向了书法艺术的求学路。

  书法我每天都坚持练,回课的时候老师总夸我写得好,这对我的积极性有很大的鼓励。这样我不仅晚上练,中午也练了。天天如此,年年如此。无论什么人都会讨厌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我也如此。我讨厌学书法了。我对爸爸说出了我的想法之后,爸爸打了我,因为在三年的风风雨雨中我和爸爸都付出了太多太多。之后,我又去了一趟凤凰山公园,看见那个老爷爷在那“龙飞凤舞”的写字,我突然想起了我当时那个想法,又想了想我为那个想法而付出的努力。我知道自己错了,不应该有这种愚蠢的想法。回到家里,我轻轻地拿起笔,铺上纸,写了自己的作品。我恍然大悟,书法对我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快乐。当时,我的老师正给我留了将要参加比赛的作品,因为前一段时间心不在焉,浪费了许多的练字时间,所以我又加倍地努力来练习。

  四年后的我,在书法的道路上颇有收获,如:“中小学生书法作品竞赛荣获金奖”“第七届、第八届PHE国际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大赛中荣获优秀奖”等奖项。

  在书法这条学艺路上,我受过多少打,已经没有记数了,流过多少泪也不为所知。但是,它给我带来的快乐和喜悦是任何事情也代替不了的。今后我一定会在艺术的道路上更加努力,因为“笔墨纸”是我童年时代最好的财富。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5

  打开窗户,伸出手去,用手去感受空气中的凉意,忽觉手心一点凉意沁人心中,是你吗?你那白色的身影飘飘洒洒地从我眼前晃过,我不禁揉了揉眼睛。啊,真的是你——雪,我的最爱!

  从小,我就喜欢你。瞧,你落在屋檐上,落在窗边,落在树顶,落在树梢,又落在人们的头顶脚底。我喜欢你那种声音,人们走过,咯吱作响;鸟儿飞过,雪团扑通落下;风儿吹过,雪从树梢沙沙滑落。我喜欢你那手感,软绵绵的,稍触即化,丝毫不留给我回味那手感的机会。我喜欢你那气息,冰冷地泌人心脾,可我还是喜欢,只因那味道熟悉地让人落泪。

  雪,我的最爱,你的到来,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你,让我陷入回忆。

  那年的我才3岁,正是无忧无虑的年华。躺在雪地上,尽情翻滚,玩耍,这儿摸摸,那儿看看,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感到新鲜。“妈妈,爸爸,你们怎么不玩啊?”“我们看着你玩就行了。”“不行,不行,一起玩嘛!”“你的快乐就是我们最大的快乐啊!宝贝......”年幼的我不解其意,只是似懂非懂地点头,并未因此而停留,继续玩得开心。

  可现在我长大了啊!经过岁月的磨炼,时光的洗礼,那句让我足以铭记一生的话也理解了。妈妈爸爸,日月蹉跎,还未回报你们,你们却已老去,那日渐增多的白发,那脸上一条条写着时光的皱纹,那渐渐弯曲的脊背,你们老了......雪,我的老朋友,年年你如约而至,你是否看到他们逝去的年华?雪,我的最爱,你是否看到他们逝去的精力去了哪儿?雪,我的最爱,你能否告诉我如何补过的办法?

  时光匆匆流逝,当年的婴儿变成少年,当年的青年变成老者,当年的老者早已入土,一代代的传承,一代代生命的延续,雪,沧海桑田,日转星移,惟有你,依然如旧......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6

  爱上阅读,如同迷恋上心中的一道风景。在书籍的海洋中遨游,我陶醉在其中,寻找着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体会文字之间的深刻意义。

  最初,我是听妈妈给我讲故事的,这仿佛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是坚持已久的习惯。儿时,最喜欢听《龟兔赛跑》的故事,兔子的半途而废和乌龟的坚持不放弃,在我的心中成为了一颗小小的种子,让我常常思考这个深刻的道理。兔子的自大与骄傲早已注定了它的失败,而乌龟有端正的态度,还能克服困难,坚持到最后,成为了最终的赢家。

  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都与态度有很大的关系。只要态度端正了,就没有什么事做不成的。从此,我便开始贪婪地阅读,向文字的殿堂出发。

  渐渐地,我长大了,开始央求妈妈给我买书。书一到手,我便开始争分夺秒,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安徒生童话》是我拿到的第一本书。书中一个一个故事情节,一个一个完美的结尾,让我的内心激动不已。我对《一千零一夜》这本书的印象也颇为深刻,每天读着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对它们也越来越熟悉。于是,我就开始给妈妈讲述,虽然有一些字音不太正确,但是经过妈妈耐心地辅导,我的语言表达能力也越来越强。

  读一本本书,就如同品尝一桌盛宴,令人垂涎三尺。我慢慢喜欢上了阅读小说,那一波三折的情节,总是让人难以忘怀。《西游记》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又有神话的元素在其中,让我很是痴迷。我也渐渐养成了摘录好词好句的阅读习惯,还会在书中做批注,格外认真。除了《西游记》,《红楼梦》我也很是喜欢,整本书以宝黛钗三人的爱情为主线,表现了贾府的兴亡盛衰。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除了中国的经典之作,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高尔基写的《童年》,这些外国名作也都使我感受到了文学的博大精深和伟大魅力。

  阅读,是我的最爱。它让我产生了无限遐想,让我的生活变得乐趣无限。阅读如甘醇的美酒,如溢香的清茶,沉醉在其中,叫我实在难以忘怀!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7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恰当。我是一个热爱读书的小男孩。我对书籍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情感。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们只有读书才能变得聪明。

  记得有一天,妈妈要去学校开会,中午不在家里吃饭,而爸爸正好出差了,中午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吃饭,除了煮一些简单的方便面以外,我对煮饭是一窍不通。妈妈怕我中午在家里饿肚子,便给我买了一份套餐。

  妈妈出门前再三叮嘱我:“记住,我把快餐放在了桌上,中午自己热着吃啊,我去开会了!”妈妈刚把门关上,我便拿起自己最最心爱的书――由马克•吐温编创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我细细的品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写得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会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断。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动作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又被他受姨妈痛打而觉得肉麻;一会儿,我被他破获一起案件而不由得拍手叫绝;一会儿,我又为他紧邻成功的时候,最后一下失手而感到惋惜。就这样,我完全进入了书中,自己好像就亲临其境一般。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而我却毫无感觉……看着看着,我越看越高兴,因为哈克贝利•费恩正好破获了一件达6000元金币的案件,正当我高兴得笑出声时,门嘭地一声开了。妈妈走了进来,她看了看快餐盒,问我:“吃午饭了吗?”“啊!糟糕。”我知趣地放下书,吐了吐舌头。“还没呢,我看书太入迷了!”“天啊!你怎么还不吃午饭,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妈妈心疼地说。便把饭拿到微波炉热,而后端到我面前,我放下心爱书本,如狼似虎地把饭、菜和汤一扫而光,便拿起书,继续投入了紧张地破案真情。

  读书带给人许许多多的好处,就像高尔基所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认为,书,是我一生的玩伴。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8

  夜空,它是黑暗的,幽静的。它不知不觉的到来,有悄无声息的离开,就像是有一位魔术师将辉煌的蓝天白云变得寂静无声。那片夜空,便是我的生活。

  它寂静,它无声,它让人彷徨,让人看不到尽头。

  那天灰蒙蒙的,似有一种山雨欲来见满楼的感觉。我的双脚像灌满铅似的,移动一步都如背负了千万斤泰山一般。凄厉的的风声吹过,留下“呜呜”的声音。回想老师那略显憔悴与失望的眼神,心中便像被泰山压着一般,堵得慌。我辜负老师的期望,我这次考试作弊被发现了,虽然没在嘴上说,但她的眼神已说明一切。

  回到家中,坐在写字台前,望着窗外不知何时下起的雨,心中彷徨不安,像有千万颗针在扎似的。老师对我会不会有想法?我还是好学生吗?我辜负了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和老师的呵护吗?今后该怎么办……我的脑袋已如浆糊一般,混乱不堪。我懊恼的捶打着自己的头,为什么要作弊?为什么?为什么?分数有那么重要么?我一遍遍地反问自己。

  爸妈回来了,也许老师已经和他们说了,我瞬间冷汗浸透了后背,手上不住的打头,心中惶恐不安,如坐针毡,就如一个犯人,知道了自己的刑期,但什么也不能做先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到来。那种感觉,那种忐忑,快要将我的内心充满,只想夺门而出,让雨水冲刷自己的不安,但我动不了,我的双腿发软,不敢动弹。

  他们进来了,从爸爸略显阴沉的眼神,我便知道了后果,有些呆滞的看着他们。妈妈什么也没说,只是抱了抱我,温柔而又慈祥的看了我一眼,便走出去了。爸爸走到我面前,扬起了他的手,我吓得眼睛都闭了上来,不敢吱声。谁知他轻轻拍了拍我,也离开了。我愣了许久,眼泪便如潮水般涌出。我什么都明白了。

  即使是最暗的夜空,也会有星星点缀,与月亮的光辉温暖着我们,为我们在黑暗中指明前进的方向。我爱这片充满星星的夜空。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49

  自古文人墨客、英雄豪杰,多爱赏月、吟月。我亦如此。

  月,是距离地球最近的星球,与太阳轮流司掌地球的白天与黑夜。月在中国五千年历史长河中出现的次数频繁至极,无论是神话异志,还是十次歌赋,月,似乎已成为诗情画意的必备条件之一。但,这些都不足以让我如此之爱她。

  我爱她的温柔。她的光辉不似太阳般灼眼,令人无法逼视。而似是笼上了轻纱,隔绝了刺目的光华。不温不火,亭亭玉立,盈盈巧笑。大概,这才是淑女、贵人,温柔地接纳太阳所带来的炙热,用自己的身体去中和,给人予轻柔的梦,与轻柔的月光。

  我爱她的公正。她不同于太阳,过分偏心于低纬地区。她所给予的能量都是均等的,所给予的爱亦是均等的。当然,只有将自身掩藏在黑暗之中的人,才会感受不到她在你脸上吻下的光。

  我爱她的美丽。也正是因她如此之美,才会有那么多人爱慕她。举手投足,顾盼生姿。也只有这样美得泰然自若的月,才会令人惊心动魄,才会令人魂牵梦萦,一颦一笑都勾人心弦。爱她明月好,憔悴也相关。

  但,我不仅是爱她。

  有人曾说,爱一个人深了,便会成为那个人。我,想成为一个如月的一般的人。

  我想以最近的距离守护地球,守护我爱的人,我想他们在或孤寂或欢喜的夜里,有我可以倾诉,有我可以分享,有我陪伴。我想给予世人最温柔的吻,抚平所有离人在梦中微蹙的眉头,安抚所有忽然惊醒而啼哭不停的婴童,我想为所有迷途的旅人引路,我香味所有或怨恨或不甘的游魂超度。

  我想做个如月一般的人,只因我对这片赐予我生命的土地,爱得深沉。正如同那皎洁的明月,挨着她所照耀的这个世界。我不在乎独挂夜空的寂寥,我不在乎晚风吹拂的清冷,我不在乎岁月的沉默,我只在乎我所庇护的人们是否安寝,我只在乎我是否可以成为他们的依靠。

  因为爱她,便想成为她,回报于她,回报于世界。

  蝉声静,人影重。豆蔻词工赋夜空。谁解赤子心头事,愿代月华流照君。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0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已是一名初三的学生。不同于初一的放纵,初二的潇洒,初三的生活总是伴随着紧张与压抑,它宛如一杯香浓的咖啡,苦涩的背后却带着回味无穷的香甜。

  步入初三的门槛,紧张的压力好似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我们手足无措。面对骤增的作业,无数的习题,老师们每天繁多的小考,也只能咬咬牙坚持下去,偶尔的小憩,变成了我们日常最大的享受,每当完成当日的功课,就如同过完千里长征的红军,有着数不尽的疲惫。就连躺在床上,嘴里也依旧背着数学、物理的公式,政治、历史的重点。直到复习完当天的重点,才敢谨慎的步入梦乡。

  教室里都是为了中考而努力的人,每天认真地听着老师乏味的知识点,努力让自己没有倦意,保持最清醒的状态对每一堂课。我们不敢有任何的懈怠,因为任何一个不起眼的问题都有可能成为中考上改变命运的关键。只能用手拍拍脸,继续强忍着倦意,听课,做笔记。

  操场上跑过一圈又一圈,拼命地为了加快一点点点速度,奔跑,不顾一切代价去追求它,实现它。哪怕跑完步后,自己像缺水的鱼一样难受;哪怕跑完步后,双腿如灌铅般沉重。我们都可以无所畏惧。只为了一个心中的梦想,不在初中生活里留下一丝遗憾。

  正如那句老话:“付出就会有回报”。每当看见自己辛苦的汗珠变成一个个鲜艳的红勾。对于我们这群学生而言,已是支持我们继续向前的最大动力。在那杯香浓的咖啡中,只要你能忍耐住之前的苦涩,等待你的不就是耐人寻味的香甜吗?

  时钟滴答滴答作响,告示这初中生活即将结束,距离中考也不远了。我曾认为时间是无情的,给了我们太多如果,如果……殊不知,时间是公平的,分秒必争才是获胜的关键。我只知道我会走好每一步,在初三这条充满泥泞的道路上,证明我曾努力过,付出过。这杯咖啡即将喝完,但它余留的醇香依然回味无穷。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1

  我名叫丝丝,我从小就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我每天只用睡睡觉,叫几声就可以了。或许这是很惬意的生活吧,可我从第一次睁开眼的生活就发现我在一个笼子里。我,是一只金丝雀。

  在我住在这个笼子里许多天后,我终于明白我出不去了。养我的人是一个小男孩,他已经小学毕业了,马上就升入初中了,而我是他父母作为礼物送给他的。礼物,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为什么?为什么?我在心里呐喊着:我也是有血有肉的鸟啊!我从第一次睁开眼我就知道窗外的天空才是我的家,为什么你要把我囚禁于此呢?我恹恹地趴在那精致的鸟笼里,不知该如何是好。可那男孩好似十分喜欢我。每天都变着法的逗我。有一天,他变戏法式似地拿出一个铃铛挂在我的鸟笼上,但我仍不为所动。他终于生气了:“你个破鸟,怎么这么不懂得感恩!你还想怎样!”他的脸因生气而涨得通红,我却像个旁人一样冷冷地注视着他。他最后一把解开了铃铛朝我头上扔去,转身就走。

  我感觉被打到的那一下我的头重重的晃了一下,可我仍渴望自由,认为自由才是我最爱的想法更加强烈了。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我无时无刻不想逃走,却也发现男孩升入初中后与父母的争执变得越来越多。一天男孩回到家,书包还未放下就被阴沉着脸的父亲叫去了书房。渐渐地,他们的争执越来越大,好依稀可以听到东西被“哔哩啪啦”打碎的声音。孩子的母亲焦急地在外面徘徊,而我也忍不住瑟瑟发抖。突然“啪”清脆的一声传来,“你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父亲怒吼道,男孩一声不吭地从书房里走了出来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我看到他脸颊上微微红肿,神情却十分冷漠。他看到了我,注视着我,似乎在做着什么艰难的抉择似的。倏地一下,他粗暴地扯开了鸟笼,一把把我向窗外扔去。在我扑腾着翅膀的时候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丝笑容,我有了一种透亮的感觉。

  是啊,我终于找到了我的最爱——自由。希望你,也如愿。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2

  又是那熟悉的的冰凉触感,又是那熟悉的淅沥声音,雨,又下起来了。

  我爱着雨,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但那种情感,却是不可割舍的。

  我爱着雨,爱着任何形式的她。

  淅沥小雨或瓢泼大雨,风平浪静或电闪雷鸣。默默的坐在窗边,捧一杯咖啡,感受着淡淡香气与热气,咖啡的苦涩与甜蜜,捕捉你在窗上留下的每一丝身影。点点灵动的水滴,如眼泪划过玻璃,不舍地掉落下去,碎成一片。

  我爱着雨,便珍惜与她的每一次接触。

  冰凉的触感,夹杂着一丝丝朝气。雨,就这样顽皮地落在我的手心。那一瞬的冰凉,给我带来多少欢喜!干脆扔掉雨伞,接受雨的洗礼。我看着雨,那细长的躯体,划过我垂下的发丝,一点一点将黑发浸湿,将我浸湿。眼前的镜片一点点的模糊,是雨?还是泪?

  我爱着雨,同样爱着她带给我的每一个梦境。

  那是梦中的薰衣草田,淅淅沥沥的小雨随着微风,飞入大片的薰衣草田。紫色的花海,微微摇摆。花丛中的女孩,身着紫色长裙,披一件白色短衣,撑一把白色小伞,好似薰衣草精灵。她微笑着看着我,使我不禁想要跑过去和她同在雨中嬉戏,但她是梦中的人物!我怎能接近?

  江南古镇,水波四起,大滴大滴的雨点,跳入水里,泛起阵阵涟漪。青瓦白墙,如纸一样的脆弱,如莲花一样清秀俊美。小船划过,我却只能眼睁睁看它离去……

  那无数的场景,出现在梦里,却又无奈离去。雨的魔法,将我看过的图片添几分真情,变成记忆。虽离去,但也曾欢喜。

  雨,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你。是看你在我窗上留下水痕的那一刻起?还是我第一次接触到你的冰凉开始?或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迷恋上了你,喜欢你带来的忧伤,喜欢你带来的唯一记忆,喜欢你带来的点点滴滴……

  雨,你,就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3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就是这样一本可以使我变得高尚、智慧且明白许多道理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一百年的历史,描写了这期间的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战争,大概可分为黄巾之战、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等五大部分,集中反应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以及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和转化。

  书中的主人公有刘备、关羽和张飞,还有曹操、孙权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重情重义、勇猛无比的关羽。在所有关于他的故事中,最使我感动的是“过五关斩六将”这个故事。刘备、曹操徐州一战以后,刘备兵败,刘、关、张三兄弟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关羽归降了曹操。虽然曹操不断地用金银器皿、绫罗绸缎笼络关羽,但关羽都不接受,并且“身在曹营心在汉”!——就连曹操送的一件新战袍,关羽也只穿在里边,外边仍是旧战袍。刚读到这一段时,我大惑不解:有了新战袍,他干嘛不换上啊?读了下面,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的——关羽说:“旧战袍是刘备送的,他不能因为有了曹操的新战袍,而忘了刘备的旧战袍。”这句话表达了关羽对刘备的深情厚意,他确实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后来,关羽得到了刘备的音讯,便不顾一切地冲出曹营,连闯五关,斩下了曹操的六员大将的头。关羽见刘备,真可谓历经磨难!

  今后,我要时刻提醒自己,像关羽学习,做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不要被金钱所诱惑。另外,从关羽身上,我还明白了:只要有决心、有恒心、有信心,即胜利在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各种困难,我一定要相信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恐惧惊慌,更不能产生畏难情绪,否则成功就会离我远去。

  《三国演义》这本书不仅故事情节生动,扣人心弦,而且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它令我感受至深,我非常喜欢它。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4

  时光飞逝,眨眼间,我已从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变成了一个即将毕业的六年级学生。然而即将告别童年的我,心中却别样的留恋那天真又充满稚气的欢声笑语……

  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闲着没事干,游魂儿似的在村口转悠着。突然,一个小伙伴拿着一根棍子,从水沟里挑起了一条一尺来长的死水蛇,差点儿把其他伙伴吓得“失魂落魄”。可善于出鬼点子的我,却发出了一阵充满诡诈的“奸笑”。

  在我的提议下,我们来到黄沙堆前,挖了个坑,把蛇埋了进去,然后我们又用石块写了一块牌子插在了黄沙堆上。随后我发号司令,带着神秘兮兮的口气说:“开始行动!”

  我们共分成三队,想去找一个“实验品”。没过多久,“小江北”被我们拉来了。因为“小江北”觉得太唐突了,所以没进我们的“埋伏圈”。吸取了教训,我们又施行了“第二套方案”——“守株待兔”。我们耐心地等着,等着……

  “啪、啪……”几声擦炮的爆炸声伴来了薛风那瘦小的身影,我们的嘴角边顿时露出了丝丝的笑颜。只见薛风迈着不紧不慢的步伐来到黄沙堆前,锐利的眼睛一下就看见了沙堆上的牌子。他好奇极了,想看看牌子底下有什么。于是,他迫不及待,连木棍也不拿,直接用手去挖。如果不是我强忍着的话,早就扑哧一声笑出来了。只见薛风甩着两只乌黑的手使劲地扒,黄沙堆上的坑也越来越大,越来越深。刹那间,他好象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利索地把双手直插入黄沙堆,笑容满面地把那条水蛇从黄沙堆里拉了出来。“蛇!蛇!”他惊叫起来,吓得把蛇扔到了八丈之外。因为害怕脸白得像张纸,起初的喜乐已完全消失在他的心扉。我们呢?却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全都捧腹大笑。再看薛风满脸气乎乎的,却又拿我们没办法,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

  童年就是这样天真顽皮、充满恶作剧,在无忧无虑中我们欢笑,我们成长。啊!童年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5

  欢欢是姥姥家的一只小狗,它是我非常要好的玩伴。我喜欢它的温顺、安静,特别是欢欢爱干净,它经常梳理胡须,有时把四只“小靴子”舔得雪白雪白的,非常讨人喜欢。

  欢欢是一名忠诚的卫士。欢欢是邻居送给姥姥的,记得它刚来的那天,无论你怎样讨好它,它也高兴不起来。给它好吃的也不理会,无精打采的蹲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不久,落日的余晖染红了天空,染红了房屋。夜幕来临了,欢欢还是舍不得原来的家,它站在高高的黑铁门外面,“汪汪”地叫着,还不停地用爪子敲打着门。好像在说:“主人快开门,快开门。”欢欢的叫声很凄惨,任凭姥姥怎样叫它,它都不肯回来。欢欢在铁门外蹲了一个晚上,叫了一个晚上。欢欢太伤心了,看起来筋疲力尽。从那以后,欢欢总是跟在姥姥的身边,成了姥姥的小尾巴。姥姥走到哪,它就跟到哪,生怕再被抛弃。

  欢欢非常聪明可爱。一次,姥姥带我去赶集。我们一路上说笑着,我不经意回头看见欢欢在后面跟着我们。我停下了脚步,欢欢也停了下来,我大喊:“欢欢快回去。”欢欢一动不动,姥姥在原地躲了几下脚,欢欢吓得扭头就跑。走了一会儿,我一回头,看见欢欢还跟在我们后面,我在原地捡起一个小石子向欢欢投去,欢欢赶紧掉头往回跑,还边跑边向后张望。就这样,我们向前走,欢欢就跟着我们向前走,我们一回头,它掉头就往回跑,反反复复,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无论我们用什么方法,它都不回去,有时怕我们看见还藏在树后。最后没有办法只好领着欢欢去赶集。欢欢在集市闻闻这,嗅嗅那,可开心了!

  欢欢有趣的故事很多很多,在我看来,它到我家就是来送欢乐的。它生气勃勃,聪明可爱,是我的最爱!

  自评:这是老师发的卷子上的作文,写自己喜欢的小动物,这学期我们的习作上也写过。关于欢欢的日记和作文我不知写了多少,每次写它的故事都会带给我很多快乐的回忆。我主要通过两件事来写欢欢,它既忠诚又聪明可爱,是不是很招人喜爱?我现在真的很想它,真想一下子见到欢欢!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6

  冰糖葫芦是我一年四季的最爱。它就像我小学六年的生活、学习一样:一根竹签贯穿我的小学六年的生活学习里程,六颗晶莹透亮的山楂果散发出的诱人光泽,让我痴迷陶醉;酸酸甜甜的美味,让我回味无穷。

  记得刚踏入小学的那一年,我吃到了我有生以来最美的冰糖葫芦,品尝到了第一颗山楂果的味道。老师就像妈妈一样呵护着我们,本来陌生的校园变成了我最最依恋的家园。老师那甜美的声音,甜美的微笑,让我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时候,虽然学习任务多了一些,作业负担重了一些,可是当我一听到家长热切期待的话语、看到老师微笑鼓励的眼神,心中那颗小山楂果酸酸的滋味就立即被甜甜的美味代替,越嚼越香。

  就这样我用心品尝着这越嚼越香的美味营养的颗颗山楂果,不知不觉已经剩下最后一颗了,我该怎样品味这最后一颗山楂果呢?

  今年暑假的时候我就听说,我们的语文老师要调走。这可怎么办呢?语文老师陪我们已经走过了五个春夏秋冬,我们师生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她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老师。她走了,我们怎么办?我怎么办?好几次,我在梦中哭醒,哭着向一脸疑惑的妈妈要老师……开学的那一天,当我一下子看到我们可亲可敬的语文老师又出现在讲台上时,内心中的惊喜油然化作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味道,我用心品尝着,回味着……我暗下决心,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运,更加努力学习。我每天起早贪黑:白天,踏踏实实,书山有路勤为径;晚上,挑灯夜战,学海无涯苦作舟。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刚刚结束的期中考试中,我迎来了丰硕的成果。家长会上,老师一个劲儿的表扬我的语言变成了妈妈听到的世界上最美的音乐,妈妈被陶醉了。家长会后,妈妈迫不及待的赶回家里,一把把我搂在怀里,拥抱着,?沾?乓煅?纳?袅??担骸昂⒆樱?恍荒恪??蔽乙步艚舻谋ё怕杪瑁?芍缘亩月杪杷担骸靶恍宦杪瑁

  这就是冰糖葫芦的味道,酸酸甜甜,我的最爱。吃到嘴里,回味在心里,身心得到的愉悦,让我受益终生。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7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是我三岁时会背的第一首唐诗。那一天,老爸来了兴致,说:“把《唐诗三百首》拿来!”我便飞快地拿了过来。爱上诗,就从此开始。

  学会《咏鹅》,我很崇拜骆宾王,9岁能创作出如此有名的诗,流传千年。读孟浩然的《春晓》时,我经常做起“白日梦”,梦见自己也在春天里作诗吟唱,着实让我美了很久。

  渐渐大了,我接触的诗越来越深,越来越长。语文课上诵读孟郊的《游子吟》,同学们见诗词变长了,就齐声“哀鸣”,唯独我满心欢喜,当别人在哀嚎时,我已经领会到其中的美妙了。

  随着年级的增长,诗歌所学的内容也跟着变化,从四绝增至八律,老师怕我们再度“哀嚎”,只好叫我们背前四行。而此时,我的心却插上诗歌的翅膀,飞到了九天之上,逍遥自在,不仅很快会吟诵,而且仿佛自己与作者对话了。

  从《咏鹅》到《游子吟》再到现在的《满江红》,诗歌的篇幅、情感、语言都有变化。《咏鹅》朗朗上口,简单易懂;《满江红》低沉雄壮,激励吾心。长期的语感积累让我感悟其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这句,让我读出了岳飞豪放中的凄凉。而岳飞的“只能胜,不能输”的精神,又让我感受到他的勇敢,为了国家,不顾生死,许多地方被他夺了回来,他又说:“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他谦卑的品质,也是他必定要胜利的决心!

  也许诗人在朝代繁荣时留下歌咏之词;也许诗人在岁月衰败时留下破落的无可奈何;也或者,诗中是不得圆满的人生,终得“人比黄花瘦”,又或者伤情离别时的“遍插茱萸少一人”、孤独落莫时的“千里共婵娟”……诗,是文字也是国画,陶冶着我的情操,带给我美的享受,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诗,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8

  江山美人是君王的最爱,浊酒清风是侠客的最爱,白纸黑墨是诗人的最爱。如果你问我:“什么是你的最爱。”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书籍是我的最爱。"

  《西游记》是我较早接触的一本书,我敬佩孙悟空打上凌霄宝殿的武艺与勇气,又为他被压在五行山下而感到惋惜。他护送唐僧前往西天时,每每认出妖怪,都没人相信,这让我更是气愤。最后的结局,他成为“斗战胜佛”,我不禁陷入深思:悟空有千变万化之本领,同样要忍受五百年的孤独寂寞,任凭风吹雨打,取经一路上遭受别人甚至师傅的误解与抛弃,最后终于修成正果。这不正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吗?

  上了初中,我迷恋上《三国演义》。起初,只是喜欢关羽而怨恨曹操。甚至一度认为曹操是小人,只会使阴诡之计,认为刘备、孙权才是真正的英雄。直到那次月考失利,父母的责骂、同学的嘲弄,让我一度沮丧到极点。晚上在床上辗转难眠之时,我突然想到《三国演义》,终于悟到:曹操才是真正的英雄!他败走华容道,割须弃袍后仍没有忘记一统天下的志向,在宛城折兵丧子却能巧施反间计。不像孙权,守着父兄的基业称帝。不像刘备,被火烧七百里营,烧毁白帝城后而一病不起。

  第二日晨起,看窗外旭日东升,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显得十分壮观。不由得想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豪言壮语。

  读《三国演义》,我在曹操身上学到了百折不挠的精神,无论遇到多少挫折困难,都应该“志在千里”。

  一本书是一个世界,一本书是一种人生。书籍,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籍,丰富了我的生活,书籍,陶冶了我的情操。

  我没有君王的一呼百应,没有侠客的潇洒豪放,没有诗人的才华横溢。但我拥有那一本本书——一笔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59

  “你摔疼了吗?“妈妈关心的问。妈妈是家中最疼我的人了,我最喜欢妈妈了。

  我的妈妈是最伟大的,是她把我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的。要说妈妈那可是我们家中的一把手。社会上有许许多多的“长”,管理城市的叫“市长”,管理医院的叫“院长”,妈妈管理我家,顺理成章地戴上了“家长”这顶乌纱帽,成了我家最大的官儿了。但是,也是全家最辛苦的人了,一天从早到晚,每次回家时都累得筋疲力尽的,我心疼死了。

  妈妈虽然非常疼我,但在学习上对我要求很严格,经常到我卧室里“体察民情”,一旦看见我的作业里有错题,脸就会一下子由“晴转阴”,严肃地对我说:“为什么要错,一定要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我每次总是害怕的点了点头。

  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考试前几天由于没有好好的复习,自以为是,结果到了考试那天,考试时心虚而且慌张、心急如焚,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团团转,坐立不安。所以靠得很差。一回到家我就躲在握手一里,晚上不敢和妈妈提起这件事。过了几天考试卷子发下来了,我考了个B等。回到家中,心想:“反正,瞒得过初一,也瞒不过十五,干脆给妈妈看算了。”我晚上等到了妈妈回来,拿着卷子准备被妈妈“青椒炒肉丝”,妈妈看见了卷子以后,并没有训我,而是耐心的对我是:“我安康内过你的卷子了,基本上是错在一些基础知识上,你

  肯定没有好好复习,”“吃一堑,长一智”,你一定要吸取这次教训,争取下次不要再犯了。听了这番话,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不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在后来的几次考试里我都名列前茅。我很感谢妈妈,因为上一他让我明白了:“遇事要谦虚谨慎,付出多少汗水,才会有多少收获。这个道理会让我终身受益。”

  我非常感谢您,妈妈,是你在学习上给了我启迪与帮助。妈妈,您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60

  书是打开文学之门的钥匙,书是通往成功的铺路石,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海洋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像交了一个新朋友,其乐无穷。

  古人读书前都要先净手,把读书当作一件神圣的事,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每每捧起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敬畏与感动。李时珍尝遍百草,数十年如一日的整理,用一生凝聚了《本草纲目》这部巨著;司马迁忍辱负重,在监狱中也不忘父训,书写了《史记》的传奇;孔子周游列国,坚持不懈,从而有《论语》万代流传;李清照从小受家庭熏陶,写出了许多凄美诗词,“三瘦”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徜徉在历史长河中,渐渐地,心静了,充实了。

  书,从小就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生活乐趣。从牙牙学语开始,书遍走进了我的世界。看识字本上一个个图文并茂的汉字,竟安静下来,认真地翻看着。三四岁时,认识的字不多,但总喜欢去妈妈的卧室“寻宝”。望着高高书架上的一本本书,我吵着闹着要看。妈妈没办法,只好给我拿下来。我虽然看不大懂,但还是不厌其烦地翻看着,享受“读书”的乐趣。

  再大一点儿,上小学后,认识的字也多了起来,才慢慢开始品书。那些优美的语句充斥着我年少的心,使我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与同学的交谈中,我将书中的一些趣事与他们分享,并将珍藏许久的书借给他们,在给予中享受书带给我的快乐。

  六年级,渐渐喜欢上了散文,喜欢它那种独特的韵味,喜欢它那种形散神聚的美感,喜欢它给人留下无穷的遐思。随之也喜欢上了朱自清的文章。他描绘出美丽的春,迷人的荷塘月色,时间的匆匆,蹒跚的背影……诸如此类,都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里,至今都能随口背出其中的一两句话。

  书,带给我许多快乐,相信它会伴我一生。因为书,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61

  在这个世界上,我所喜爱的东西有很多,但我最爱的,莫过于得到别人的信任。

  初一上学期的一节体育课,我因为身体不舒服便独自呆在教室。窗外的柳枝随风飘摇曳,灿烂的阳光照在树叶上,绿得发亮。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争前恐后地涌进教室,挤到饮水机前接水。“呀,我的钢笔怎么不见了,那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上节课我还看见了呢,怎么没有了。”同桌小丽不停地翻着她的书包,桌子上的书七零八落。突然,她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头来问我:“你有没有看到我的钢笔,上节课只有你在班里,昨天你还说我的钢笔好看,快把它还给我。”她的目光尖利而坚定,丝毫不给我任何辩解的机会。“你要是现在把它还给我,我可以不追究,要不然我就告诉老师了。”同学们纷纷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朝我看过来,我一一扫过他们的目光,里面的不屑,嘲讽化作一双无形的手捏住我的心脏。我气得涨红了脸,冲着他们叫嚷:“我没拿。”同桌一脸的鄙夷。“拿了还不承认。”我的身体不停地颤抖,仰起头,不让眼里的泪水留下。

  “我相信她没拿。”清脆的声音在寂静中分外嘹亮,转身望去,是我的好朋友小华。“你凭什么说是她拿的,你有证据吗?说不定还是你自己掉了呢?”“不,不可能,那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掉了。”小丽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小华走到我的旁边,轻轻抱住我,在我耳边呢喃:“我信你。”我回身抱住她,眼泪终是没有忍住。

  第二天,同桌小丽拿出那支钢笔,向我道歉:“对不起,昨天我把钢笔放在家里了。”我将手从她的手中抽回,淡淡地说了声没关系。同学们的目光由昨日的不屑转变成歉意,我略过那些目光,去拥抱住小华。窗外阳光正好,树叶愈发翠绿。眼前的小华,我要倍加珍惜。关键时刻她的话如一缕阳光射入我的心房,温暖着我,她那坚定的目光激励着我在今后的日子里勇往直前。

  她的信任是我的最爱。使我一生无法忘怀。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62

  我很喜欢饲养蜘蛛,现在养的蜘蛛叫莫迪。它的腹部是红色的,头、胸部和足则是黑色的。它身长差不多10厘米,上面布满了细毛,看上去威风凛凛。

  莫迪喜欢吃蚂蚱、蟋蟀、面包虫等小昆虫,而且吃的速度特别惊人,用“迅雷不及掩耳”来形容也不为过,因此我一直没看清楚它是怎么进食的。于是,每次莫迪吃东西,我都会仔细盯着。

  因为莫迪的大食量,饲料经常会供应不上。有一天晚上,莫迪的面包虫又吃完了,而花鸟市场没开门,所以我只好去楼下给它捉蚂蚱。好不容易抓到一只黑蚂蚱,刚放进盒子里,莫迪立刻两眼放光,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它就像箭一样射过去,用八条又粗又短的足抱住了蚂蚱,并把毒牙刺向了蚂蚱的颈部。等蚂蚱不再动弹,就吸干它的体液。没过多久,盒子里就只剩下一些蚂蚱残骸了。看似强壮的蚂蚱,遇到了莫迪也成了一只纸老虎了。

  平时,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和莫迪一起玩。我会把它捉起来放在手上,毛茸茸的莫迪很不安分地在我手上爬来爬去,那种触感,就像是和一个相处很久的老朋友握手,让我觉得很快乐。但是妈妈总是被吓得哇哇大叫。我只好把它放进盒子里,等妈妈不注意时,再把它从盒子里拿出来,和它来个亲密接触。

  我时时刻刻都关注着莫迪。有一次,我发现莫迪的盒子空空如也。难道它跑出来了?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盒盖开着,在开口处还有细细的蛛丝。哎呀,它还真的跑出来了,这可怎么办呢?不过很快我就想到了办法,只要跟着蛛丝就能找到它了。于是我顺着蛛丝细细搜索,果然在沙发底下发现了它。“啊,终于找到你了!”我一边说,一边把调皮的莫迪放进盒子里。

  莫迪总是隔几天就和我玩一次“躲猫猫”,家里经常上演“猫捉老鼠”的好戏。不过,每一次我都能循着“蛛丝马迹”把它带回家。我家的蜘蛛就是这么可爱啊!

  我的最爱半命题初一作文 篇63

  宝岛台湾,有许多美味的小吃,这不,我们家门口就开了一家台湾小吃店,我正好趁此机会大饱口福。

  在这间店里,我最最最喜欢吃“士林夜市”著名小吃蚵仔煎了。它外酥里嫩,金黄的鸡蛋滑嫩爽口,鲜美的蚵仔一咬还有汤汁溢出来,而番薯粉做的“透明饼”呢,QQ的,仿佛一吹就会皱,但用手一碰又很有弹性。人们都说做蚵仔煎是一项手艺活,而会做的人呢,水平就很高了。我一直就想学做蚵仔煎了,今天十分有幸能够看到技艺高超的师傅来当场制作蚵仔煎。

  师傅先将一勺鲜美肥大的蚵仔倒在烧得直冒烟的铁板锅上,加上大葱、生姜末编香,那种飘溢出来的香味似天上的琼浆玉液,地上的西式湖龙井,滋味怎一个“香”字了得?说话的功夫,只见师傅把一种台湾特产------番薯粉浆淋在一颗颗肥美硕大的蚵仔上。蚵仔此时好像一个婴儿,拼命地吮吸着浆汁,不一会儿,它们的肚子就鼓起来了,显得丰盛多汁,那“大大的肚子”好像要破了似的,接着,师傅熟练地将鸡蛋在桌上轻轻一碰,金黄色蛋液立即流入锅中,再趁鸡蛋液还没凝固之前,赶紧加入生菜,出锅前再淋上特制的酱汁,一道蚵仔煎就这样做完了。咬一口,哇!这滋味如一道丰盛的大餐,其滋味又嫩又鲜,还真无法形容!

  别看这小小的蚵仔煎,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民间传说闻,西元一六六一年时,荷兰军队占领台南,郑成功从鹿耳门率兵攻入,想要打荷兰兵一个措手不及,这不,郑军势如破竹大胜荷军,荷军一怒之下,把米粮全部藏起来。郑军在缺粮之余急中生智,索性就拿蚵仔、番薯粉混合加水煎饼吃,想不到却是美味无穷,深受大家的欢迎,从此这道小吃就被流传下来,成为台南的一大名小吃。

  呵呵,蚵仔煎虽小却营养丰富;虽便宜却美味无穷;虽用料简单却回味无穷……我仿佛从中吃出了台湾人民的智慧,吃出了台湾人民的勤劳。真是“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啊!

  啊!蚵仔煎,美食,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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