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1
我名叫丝丝,我从小就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我每天只用睡睡觉,叫几声就可以了。或许这是很惬意的生活吧,可我从第一次睁开眼的生活就发现我在一个笼子里。我,是一只金丝雀。
在我住在这个笼子里许多天后,我终于明白我出不去了。养我的人是一个小男孩,他已经小学毕业了,马上就升入初中了,而我是他父母作为礼物送给他的。礼物,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为什么?为什么?我在心里呐喊着:我也是有血有肉的鸟啊!我从第一次睁开眼我就知道窗外的天空才是我的家,为什么你要把我囚禁于此呢?我恹恹地趴在那精致的鸟笼里,不知该如何是好。可那男孩好似十分喜欢我。每天都变着法的逗我。有一天,他变戏法式似地拿出一个铃铛挂在我的鸟笼上,但我仍不为所动。他终于生气了:“你个破鸟,怎么这么不懂得感恩!你还想怎样!”他的脸因生气而涨得通红,我却像个旁人一样冷冷地注视着他。他最后一把解开了铃铛朝我头上扔去,转身就走。
我感觉被打到的那一下我的头重重的晃了一下,可我仍渴望自由,认为自由才是我最爱的想法更加强烈了。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我无时无刻不想逃走,却也发现男孩升入初中后与父母的争执变得越来越多。一天男孩回到家,书包还未放下就被阴沉着脸的父亲叫去了书房。渐渐地,他们的争执越来越大,好依稀可以听到东西被“哔哩啪啦”打碎的声音。孩子的母亲焦急地在外面徘徊,而我也忍不住瑟瑟发抖。突然“啪”清脆的一声传来,“你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父亲怒吼道,男孩一声不吭地从书房里走了出来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我看到他脸颊上微微红肿,神情却十分冷漠。他看到了我,注视着我,似乎在做着什么艰难的抉择似的。倏地一下,他粗暴地扯开了鸟笼,一把把我向窗外扔去。在我扑腾着翅膀的时候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丝笑容,我有了一种透亮的感觉。
是啊,我终于找到了我的最爱——自由。希望你,也如愿。
我的最爱2
夜空,它是黑暗的,幽静的。它不知不觉的到来,有悄无声息的离开,就像是有一位魔术师将辉煌的蓝天白云变得寂静无声。那片夜空,便是我的生活。
它寂静,它无声,它让人彷徨,让人看不到尽头。
那天灰蒙蒙的,似有一种山雨欲来见满楼的感觉。我的双脚像灌满铅似的,移动一步都如背负了千万斤泰山一般。凄厉的的风声吹过,留下“呜呜”的声音。回想老师那略显憔悴与失望的眼神,心中便像被泰山压着一般,堵得慌。我辜负老师的期望,我这次考试作弊被发现了,虽然没在嘴上说,但她的眼神已说明一切。
回到家中,坐在写字台前,望着窗外不知何时下起的雨,心中彷徨不安,像有千万颗针在扎似的。老师对我会不会有想法?我还是好学生吗?我辜负了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和老师的呵护吗?今后该怎么办……我的脑袋已如浆糊一般,混乱不堪。我懊恼的捶打着自己的头,为什么要作弊?为什么?为什么?分数有那么重要么?我一遍遍地反问自己。
爸妈回来了,也许老师已经和他们说了,我瞬间冷汗浸透了后背,手上不住的打头,心中惶恐不安,如坐针毡,就如一个犯人,知道了自己的刑期,但什么也不能做先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到来。那种感觉,那种忐忑,快要将我的内心充满,只想夺门而出,让雨水冲刷自己的不安,但我动不了,我的双腿发软,不敢动弹。
他们进来了,从爸爸略显阴沉的眼神,我便知道了后果,有些呆滞的看着他们。妈妈什么也没说,只是抱了抱我,温柔而又慈祥的看了我一眼,便走出去了。爸爸走到我面前,扬起了他的手,我吓得眼睛都闭了上来,不敢吱声。谁知他轻轻拍了拍我,也离开了。我愣了许久,眼泪便如潮水般涌出。我什么都明白了。
即使是最暗的夜空,也会有星星点缀,与月亮的光辉温暖着我们,为我们在黑暗中指明前进的方向。我爱这片充满星星的夜空。
我的最爱3
民以食为天,纵使天下美食那么多,可我最爱的却还是那一包包不为人称道的辣条。
从上小学起,辣条就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食物。尽管爸爸妈妈一直告诫我,辣条不卫生,少吃点。可我一旦闻到它那诱人的香味,就仿佛被勾住了魂非得吃上几包才行。那时候,学校最火爆的辣条是“大刀肉”,它不但好吃,而且还很便宜。于是我常常和它们打交道,每次进入小卖部,从兜里摸出两块钱,就可以换来满满一兜的“大刀肉”。还没等到走出小卖部,我就再也压抑不住舌尖的渴望,一把拆开它那油腻腻的包装,麻辣喷香的气味便扑面而来安抚我内心的焦急。大快朵颐等到只剩最后一包时,再吃就带有一些不舍和怜惜。吞下口水,直直地盯着它,在大拇指和食指巧妙的配合下,将其撕成两块,吃完其中的一块,因贪恋它的美味,所以又把剩下的一块撕成了两小块,慢慢递入口中,在舌尖和上齿颚之间稍作停留将饱满的红油压榨完了再细细地咀嚼,香味是越嚼越浓,一直在我的唇齿间徘徊,滋味悠长回味无穷。听完我上面的讲述你是否以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不不,可能刚从小卖部出来,不到三分钟,我又一头扎了进去。
直到现在,我对辣条依旧是情有独钟。即使是如此繁忙的初中生活,也没能让我戒掉这些磨人的飞旺、卫龙和大刀肉们。一出校门,就控制不住双腿往路旁拥挤的小摊跑去,买上两包辣条。一包是在回家的路上慢慢享受,另一包当然是在房间里背着大人偷偷品尝啦!凭我“老司机”的经验,每次都能完美的把握好从学校到家的时间,并且能在走到小区门口的垃圾桶前刚好吃完。用洁白的纸巾抹掉嘴角残余的红油,然后张大嘴巴猛吹几口气,好让嘴里的辣条味尽快消散,不被姑姑发现。吃着辣条,看着傍晚浉河的景色,愿意思考就思考,不愿思考就不动脑,这段时间,是我忙碌一天下来最大的慰藉。
辣条,虽没有生命,却带我满足与放松,陪伴了我的童年。它的滋味,必定不会被成长冲淡!
我的最爱4
春,是个多么神奇的季节,它有着冰雪消融的灵动,有着百花齐放的蓬勃,有着万物复苏的奇迹。
正值年少的我,每日都会去阿太家中,不管什么季节,每一天,我都会去,因为那里有远离喧嚣的静谧,由香甜可口的饭菜,以及阿太那温暖的怀抱。阿太已过了花甲之年,背渐渐陀了,发渐渐白了,但不变的是她对种花的热爱,那方小小的天地中寄载了多少阿太的梦想。
似乎感受到那么的不可思议,于是选了一颗种子跟着阿太学种花。
每天放学后,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回阿太家,容不得半点喘吸。看着似乎会发光的泥土中有没有一颗小芽。然后拿着水壶,仔细地浇水,“够了,别浇了,”阿太从房门里快步走出来阻止我,吓得我乖乖地放下水壶。
不厌其烦地每日去看,每日去浇水,每日施肥,有时,连饭都忘了吃,直到完全天黑了,才意识时间竟如此的晚,回头一看,阿太竟站在我的身边,一直陪伴我。
日复一日,每日的黄昏下都有一个孩子蹲坐在泥土旁,身后是个慈祥的老人站在那里注视着孩子的'神情,眼神里满是欣慰,秋风刮过我的脸庞,我不禁打了个寒颤。那株苗也渐渐长高,伸出绿叶,顶着一个花骨朵,也只看到青绿色。渐渐地,秋风扫走最后一片叶子。花开了,我才明白,原来这是向日葵。
欣喜若狂的我,想要立刻和阿太分享我的喜悦。可是,转头,那个一直守护我的人已不在我身旁,我再也不能听到她对我的唠叨。
太阳下山了,向日葵慢慢地低下了头,那抹刺眼的阳光下也只剩一个孤独的孩子了。
细细的,淡淡的,花的清香萦绕在身旁,阿太曾说,她最爱的是向日葵,因为它总是喜欢绽开自己的笑脸,永远向着太阳。是啊,现在的我也喜欢它,因为耀眼的金色中包含了阿太的梦想及我的怀念和真挚。
向日葵,我的最爱,晶莹的泪光中似乎看到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一起守护在向日葵旁。
我的最爱5
我的小学校园并不大,但却拥有了我很多的美好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那一片红绿相间的篮球场,总是会有很多人在那里打球;那一幢幢的教学楼总是传出同学们的一阵阵读书声或者弹琴的声音。那样的声音在当时的我看来,不过是世界上最普通不过的声音,但现在看来,那是最最悦耳动听的声音。
记得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整个操场都是一个纯白的冰雪世界,一踏进雪里,就有软软的感觉,就像踩在一团棉絮里一样。天上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下来,落在我们的头发上,一个个都变成了老奶奶,老爷爷了。
在一个大课间,我们一起去操场打雪仗。我自己那肉肉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小堆雪,然后用力地把它们压成瓷实的雪球。大家就互相玩了起来,看着雪球砸到别人身上的感觉简直棒极了!后来,直到老师从窗户探出头来喊我们进去,我们才肯罢休,拍拍手赶紧跑进去。到了屋子里,才发现手都冻的通红了。
后来,我来到了十一学校,这里可真大啊!比我的小学大多了!
第一次狂欢节使我印象特别深刻。在校园里,几乎每个人都扮演了应和年级主题的角色,有的搞笑,有的可爱,有的经典,有的恐怖。可以看出大家都在很认真地准备这次的狂欢节装扮活动。我从宿舍乘电梯下楼,看见了一个长相十分精致,带着黑边眼镜的学姐。她也看见了我,对我友好地露出一个大大的甜美微笑,一个酒窝在脸上深深地陷进去。我们俩就这样各自站在电梯的一角,都不说话,气氛显得有些尴尬。终于,她开口打破了这尴尬的沉寂,对我笑了笑,问:“你是初几的?”
“常规初一。”我赶紧回答她。
话音未落,“叮咚”,电梯到了。因为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记住她长什么样子,可能乘电梯又遇到过几次,但我也并不确定那到底是不是她。
但,这却让我感到了十一学校的一丝温暖。也对十一,有了深深的感情。
我的最爱6
读完鲁迅和三毛的作品,我是多么羡慕他们啊!多么希望也能拥有像他们一充满智慧的双手。我知道,要想成为一名作家,必须要有过硬的基础,而过硬的基础是通过练笔慢慢形成的。因此,写日记成了我每天必须完成的任务!
其实练笔有好多方法,并非就得写日记,那我为什么选择写日记呢?因为有位女诗人曾说过:“日记是灵魂的星空,情感的深潭,每次的流星划过,每次的水泊震荡,都是韵味无穷!”文学巨匠—列夫。托尔斯泰,从19岁开始写日记,写了51年,我最崇拜的文学家—鲁迅,在1912年5月到1936年10月之间留下了81多万字的日记,而他的有些作品就是日记整理后编写而成的。
写一年多的日记,千条万选,看中了一篇,稍加整理后迫不及待的寄了出去,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我每次回家就问:“有我的信吗?”, “没有”,一次次满怀希望变成失望,日子一天天这样过着,紧张的学习,使我忘了投稿之事。一天吃饭的时候,妈妈好像突然想起什么!她从抽屉里取出一封信交给我,投稿之事立即冲入了我的脑海,我顿时惊呆了,我不敢相信我自己的眼睛短短等待了两个月,我好像经历了几个世纪,我小心翼翼的拆开信,认真的阅读起来,看完信,我的心凉了,碎了,我的心口好痛,希望破灭,我整个人仿佛掉进了万仗深渊。也许是我这个人太脆弱了,经不起漫长的等待换来的只是一张“死亡通知书”,我沉默了,无语了……我垂头丧气的关起房门,享受着曾未有过的孤独,我好像想大声哭出来,但我忍着,我想发泄,可是没有对像,我坐在地板上,随手翻了翻手头的书,泰戈尔的一句话引起我的注意:“在工作没完成之前撒手,世人轻蔑那种半途而废的人。”
我怎么办呢?还是努力?还是放弃?我抬起头,自言自语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失败吗!有什么可苦恼的!成功的掌声和鲜花是令人羡慕,但我要经的起失败的考验啊!既然这样,我何必不潇洒一点呢!
恩!对,我要重新振作,我坚信,付出就会有回报!因为我相信一句话:“并非只有天才才能成就事业。”因此,我笔耕不辍,不给自己懈怠的机会!
我的最爱7
小学时,我最喜欢的是数学,不是语文。可自从上初中以来,我的想法被彻底改变了。现在,语文课成了我的最爱。因为现在的语文课非常生动有趣,每节课都充满了无限的欢乐。
小学时,我感觉语文课沉闷极了。老师只是给课文分段,总结中心思想,填鸭式的教法,让人昏昏欲睡,远不如数学容易有趣。现在完全不一样了。老师上课时,总是鼓励我们大胆地质疑课文,他强调“学贵有疑”,援引了孟子的“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和爱因斯坦的“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来说明提问的重要性。他还列举了著名语文特级教师李镇西的例子,教我们读课文时要“读出问题”“读出自己”。老师的这种教学方式让我们对课文的理解更清晰、有效。
重质疑精神、重思考方法,此之谓“沉静语文”。此外,他还提倡“书声语文”。每个星期,他都会教我们一篇诗文,古今中外的全有。余光中的《碧潭》《满月下》,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日记》,于坚的《尚义街六号》《远方的朋友》,罗素的《我为何而生》,爱因斯坦的《我的世界观》……都在选择之内。他常跟我们说,仅凭课本是学不好语文的,要扩大阅读面;课本只是语文海洋里的一滴水,你怎么能为这一滴水而放弃了整个语文海洋呢?再说了,课本编得好,它只是晶莹剔透的一滴;编得不好,那就是污浊的一滴。所以,要精选古今中外诗文来增加我们的知识营养。他总是身先士卒,在我们背诵之前,先背诵给我们听。当此之际,我们受了感染,于是都大声读起来了。对古诗文、现当代诗歌、抒情散文,他都强调朗读背诵。在他的课上,经常书声琅琅。
上课时,老师总是把课文编成一个故事讲给我们听,如此幽默、生动的课,总是让人兴趣盎然。不到两年,他教的内容、教的方法,让语文变得生动、有趣起来,从而彻底改变了我对语文的看法。
他,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余凤云。
是他,让语文变成了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8
假如你问我:你最爱干什么?我一定会回答你:我最爱读书!
如果你来到我的课桌和书架前,你一定能看见那一排排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图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吹小号的天鹅》、《魔法学校小巫女》……保证让你大饱眼福,看个过瘾!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又何尝感觉不出来呢!看书时,我沉浸在书的境界里,遨游着:看每一个故事,读每一个章节,我们甚至与主人公融为一体,和他们的情感交错:时而,为那悲惨的剧情潸然泪下,时而,替无辜的人儿打抱不平。书中的情节,令我的心情忽上忽下:当看到那紧张的片段时,仿佛整个心都被提起来了,又好似有几只小鹿在心里四处乱窜,心中七上八下的。然而,当那些人物危险过后胜利的喜悦来临时,我不知不觉欢呼了起来,心中雀跃,那份欣喜,是说不出来的……这样,我不仅阅览了大量书籍,学会了许多优美的好词好句,认识了自己以前都未曾学过的生字,知道了更多更妙的写作方式,令自己受益匪浅。
回想起有一次,我刚刚买到一本新书《冒险小虎队》,看了一半,便让妈妈叫去吃饭了。在餐桌前,我还回味无穷,想:“不知道碧吉有没有逃出来呢?真是心急呀!”弄的自己坐立不安。终于,我忍受不了书的诱惑,趁妈妈上洗手间的当儿,回房间拿了那本《冒险小虎队》出来,悄悄放在了膝盖上,低下头,用饭碗作掩护,快速地翻看,入了迷。妈妈回来了,见我一直低着头,心生好奇,往向下一瞥,就晓得我又在偷偷看书了,她不动声色去了厨房。回来后,她碰了碰我的肩膀,说:“你还吃不吃饭呀?别看书了,不然我把你的书收走!”我听了吓一跳,赶紧端起碗,狼吞虎咽地嚼了起来。总想快点吃完饭去看书,菜都没夹多少……
我爱读书,爱上了每一个书中的主人公,爱上了他们那美好的心灵,爱上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在成长道路中克服重重困难,爱上了作者那朴实无华却又写得生动形象的文笔……我爱读书,我爱在书的世界里荡漾,一次又一次的遨游……
我的最爱9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唐代诗人杜甫的诗句,也是珍贵的学习经验。我是一个酷爱看书的女孩,经历过读了书却没有收获的困惑,不过,我已经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了!读书,铺就了我的成才之路,帮助我变成了一个很棒的五年级的小学生,现在,就让我来说说我与书之间的故事吧!
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可小时候的我可我这么觉得,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读书,就是做噩梦。小时候的我除了把作业完成好,就只知道玩,爸爸妈妈总是劝我:“孩子,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看书了!”“嗯嗯嗯!”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回答到。爸爸妈妈却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有一次,爸爸帮我从网上订购了一套《童话全集》回来,里面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等,我想:“买书有什么用,反正我也不看的。”
一天下午,爸爸妈妈对我说:“孩子,爸爸妈妈有事要忙,你一个人在家里玩,好吗?”我点了点头,说:“好!”说完,爸爸妈妈便走了,我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无聊了,我不由自主地拿起《安徒生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悲哀,为《美人鱼》感到赞叹,为《拇指姑娘》感到开心···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看了很久书了,爸爸妈妈回来后,高兴地说:“孩子,你真棒,终于学会看书了!”我高兴地点了点头。后来,我又让爸爸从网上给我订购了几套书,其中,我为著名作家海伦·凯勒的精神感到赞叹,为《笑猫日记——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里的笑猫感到开心,为《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爱丽丝感到兴奋······总之,书中的任务常常使我牵肠挂肚。
就这样,我从一个不爱看书的女孩,变成了一个对图书如饥似渴的少年。我爱上了读书,也爱上了充满书香的生活。同学们,让我们把书都变成我们的最爱,与它终生为伴吧!
我的最爱10
在这个世界上,我所喜爱的东西有很多,但我最爱的,莫过于得到别人的信任。
初一上学期的一节体育课,我因为身体不舒服便独自呆在教室。窗外的柳枝随风飘摇曳,灿烂的阳光照在树叶上,绿得发亮。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争前恐后地涌进教室,挤到饮水机前接水。“呀,我的钢笔怎么不见了,那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上节课我还看见了呢,怎么没有了。”同桌小丽不停地翻着她的书包,桌子上的书七零八落。突然,她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头来问我:“你有没有看到我的钢笔,上节课只有你在班里,昨天你还说我的钢笔好看,快把它还给我。”她的目光尖利而坚定,丝毫不给我任何辩解的机会。“你要是现在把它还给我,我可以不追究,要不然我就告诉老师了。”同学们纷纷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朝我看过来,我一一扫过他们的目光,里面的不屑,嘲讽化作一双无形的手捏住我的心脏。我气得涨红了脸,冲着他们叫嚷:“我没拿。”同桌一脸的鄙夷。“拿了还不承认。”我的身体不停地颤抖,仰起头,不让眼里的泪水留下。
“我相信她没拿。”清脆的声音在寂静中分外嘹亮,转身望去,是我的好朋友小华。“你凭什么说是她拿的,你有证据吗?说不定还是你自己掉了呢?”“不,不可能,那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掉了。”小丽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小华走到我的旁边,轻轻抱住我,在我耳边呢喃:“我信你。”我回身抱住她,眼泪终是没有忍住。
第二天,同桌小丽拿出那支钢笔,向我道歉:“对不起,昨天我把钢笔放在家里了。”我将手从她的手中抽回,淡淡地说了声没关系。同学们的目光由昨日的不屑转变成歉意,我略过那些目光,去拥抱住小华。窗外阳光正好,树叶愈发翠绿。眼前的小华,我要倍加珍惜。关键时刻她的话如一缕阳光射入我的心房,温暖着我,她那坚定的目光激励着我在今后的日子里勇往直前。
她的信任是我的最爱。使我一生无法忘怀。
我的最爱11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雨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所共同追求的话题,而我,对雨,也有这道不尽的喜爱。
春雨绵绵,细细如丝。一根根如银丝般的雨在灰暗的天空上,编织着一张网。有许多人讨厌春雨,因为它绵长,惹得人们无法正常工作、学习。我却觉得春雨另有一番滋味。在江南,每逢春雨绵绵之际,新出嫁的新娘子,都会回娘家。手里撑着一把红油纸伞,脚上穿着新买的红鞋,把伞斜斜地撑着,半遮着自己的脸上羞涩的面容,穿红鞋的小脚轻轻地、缓缓地穿过一道道桥,雨丝像流星一样,滑落到她的伞上,又顺着伞,滑到了地上,密密的雨丝给她蒙上了一层面纱,颇有几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味道。
夏雨,乃雨中之极品。它来得快,也去得快。淋漓尽致,好不痛快。在轰隆隆的雷声中,在翻滚咆哮的乌云中,夏雨来了,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却又大快人心。雨滴像一颗颗断了线的珠子,从天空中落下。小时候,我常想,这些水珠是不是王母娘娘生气后,砸了自己的首饰,而落下来的珍珠?现在,我却认为这应该是天上哪位仙女姐姐落下的泪珠。接着水珠渐渐变成了水柱,足有我的拇指粗,当所有的水柱从空中倾泻而下,就汇成了一幅壮丽的水帘,晶莹透明,如水晶一般。大雨过后,无尽的清凉袭来,使人俨然忘记了这正是炎热似火的夏天。
秋雨很是凄凉,因为秋雨过后,一切将开始衰落,万物便渐渐失去活力。往往这时,我会撑起伞,走到屋后的那片枫叶林里,缓缓而行,平日光洁的林荫小道铺满了红灿灿的枫叶,像一条火红的地毯,清洁工人大大概也觉得诗意,每到秋季,便任由枫叶滑落,铺满小路。踩着沙沙响的“枫叶地毯”,听着头上雨打在伞上发出的声响,很是惬意。在我的耳朵里,与就像在为自己开一个盛大的音乐会,雨敲在伞上,“噼噼啪啪”,像手鼓;雨敲在叶上,“沙沙、沙沙”,像沙锤;雨敲在小路上,“怦怦、怦怦”,像大鼓......一边闲走,一边聆听着盛大的“音乐会”,我的心情也会变好很多。
我爱春雨,因为它神秘、朦胧;我爱夏雨,因为它痛快、淋漓;我爱秋雨,因为它悦耳、动听。我爱雨,爱世间所有的雨。
雨,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12
中国有许多古老的文化瑰宝,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才能得以承传下来,并发扬光大。书法就是我国的文化瑰宝之一。
四年级下学期,我和班上其他几位同学到一家书法工作室学习。刚开始,大家都兴致勃勃,一笔一划认真地按照要求写。可是,没过多久,有些同学开始不耐烦了。上课会开起小差,聊一会儿天……我却坚持不间断地训练。前不久,老师说我的颜体写得不错,接下来要我考虑临摹其他字体,我心里暗暗欢喜,但也感慨良多。
其实,练软笔是蛮累的。都是站着练习,长时间的低头容易导致颈椎病;刚开始学时,拿笔拿得手很酸;一本薄薄的字帖要练成百上千遍,追求笔画、个体、整体的融合……那段日子真不好熬,但我想到任何一位书法家的成功都是要付出非同常人的代价的,如果这点苦吃不了,还谈什么成功?在这样的自励下,我渐渐地开始享受这个过程。累了,就会趴下来静静地看看自己写的一笔一划,看看周围同学是怎样写的,再加以借鉴和学习,这也是个很享受的过程,我喜欢!
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张作品,工工整整地铺在地上,等老师来点评。这时候,走过来一位小同学,他从宣纸上跨了过去,也许是他刚洗完的毛笔太留恋我的作品了,将自己身上还未沥干的灰黑色水汁留在了这张我自认为写得不错的书法作品上,惹得我又气又恼,可“作案凶手”已经带着他的“帮凶”远走高飞了。回到家后,我气的把东西一丢,直接扑到床上痛哭……
现在,练书法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我会临摹更多的作品,融合各家之长,盼望最终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找到我的感觉,写出我的特色,把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个文化瑰宝发扬光大。当然,这是我的一个遥远的梦,希望我能越来越接近这个梦!
与书法为友,其乐无穷!我只想说:书法,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13
读诗,品诗,亦是我之最爱。
──题记
诗是美好的向往,诗是感情的寄托,诗是灵魂的慰藉。
从小我就喜欢读诗。
手捧一本《唐诗三百首》,鼻子里留着哗哗鼻涕,这就是我。在几个长辈旁边,在她们的夸赞中,我用那稚嫩的童音一遍一遍地读着那些会读不会理解的古诗。这就是我小时的乐趣。
小学,我对诗的痴迷更进一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在老师的领读下一遍又一遍地读着李白的《静夜思》,可奇怪为什么这短短二十个字却占了课本的整整一页。接着老师又说了李白的事迹和对这首诗的理解,我才深深知道李白的那种像明月一般透明的思乡情感在月夜宣泄,是一页纸远远承载不了的。此后,我对诗更痴迷了,每每发现一首诗便高兴地读几遍,就像探险家找到宝藏时那种不可隐藏的心情,然后便把这份宝藏记下,最后慢慢品读,品读一个诗人的情怀。
现在,诗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到晚上,我家便成为诗的殿堂。你看,一位美丽的妇女正拿着书深情地朗诵着乐趣的诗歌;你看,一位帅气的先生正对着窗外流利地背诵那古朴的诗词;还有一个活泼的孩子,他正在品味诗中传达的深切的情感,脸上显得很陶醉。没错,这就是我家。三人齐声朗读:“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戌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妈妈说:“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躺在病榻上不为自己的病体担忧,却想着为国家戍守边疆,多么可敬啊。”爸爸说:“做梦都是骑上战马驰骋边疆的情景,风雨飘摇中的宋代有这样忠贞的人们是多么可贵。”
一首诗歌,那么短的字数,却包含了一个时代,包含了一个民族的心声。还有什么比诗歌更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产生这种巨大的震撼力呢?
早上,爸爸洗脸刷牙,妈妈锅台边忙早餐,我整理书包,在晨起这紧张的交响乐中,我们不忘抢背一遍昨晚上品过的诗歌。诗歌,是我家三口的温馨剂,是我心灵的热鸡汤。我爱诗,更爱诗意的生活。
我读诗,读诗的韵味;我品诗,品诗的内涵。
读诗,品诗,是我之最爱。
我的最爱14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这首骊在我耳边响起,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那篇课文——《爸爸的花儿落了》,这是一个平凡女孩的成长。成长之上不为人知的迷茫与淡淡忧愁,都被林海音作家的文字刻画地淋漓尽致。
文章从题目开始就有着深刻的寓意,一指夹竹桃的凋零,二指热爱着生活与花朵的父亲离世。一语双关,含蓄地表达了文章主题,哀而不伤。
开头,由现实中的一朵夹竹桃引发出对爸爸的联想,也为全文埋下了“爸爸爱花”的暗线。爸爸与我的对话与对我的嘱咐,为下文爸爸的逝世埋下了伏笔,引出凸显我儿童心理的赖床事件,使爸爸严厉而慈爱的形象跃然纸上。
之后回到现实中,写毕业典礼上的情况,我的复杂心情更体现了我在成长上的忧愁,与对长大的迷茫。回到家里,几处伏笔使爸爸的逝去逐渐显露,我在明白一切之后,突然有了必须担当责任的心理,勇敢冷静地医院,在上,我脱去了稚气,完全成长了起来。
整篇文章有许多值得欣赏的地方,我最爱它用许多技巧却又能把朴实的情感描绘的如此动人,这是多么高超的境界啊。它把插叙,伏笔,照应用的无比巧妙,双线并行更是交相辉映。如此一篇完美的文章,谁能不爱呢?
我的最爱15
家乡一直以来是我的最爱,行走在家乡的小路上,乡村晚景尽收眼底。
炊烟袅袅,太阳已收好行李,准备打道回府,晚霞带着欢乐与温馨,翩翩而至。她将一片金辉洒向带着田野气息的乡村,刹那间,家乡的山冈、田野、村庄被镀上了一层金黄。放眼望去,金灿灿的,红彤彤的,幻化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家乡的小院顿时沸腾起来,像一锅煮沸的水。牛哞羊咩,鸡鸣狗吠,牧童吹起悠扬的横笛……这一切声音交织在一起,好像正在演奏一曲优美的黄昏交响乐。各家门前横七竖八地倒伏着农具,还未归巢的鸟儿脚尖掂着,像小蛾跳芭蕾似的,"唧啾”一声,几只小鸟齐飞冲天,它们掠过屋顶,眨眼间又飞到电线上,跳来跳去,像一串串音符演奏着一天最后的乐章,它们给秋日的黄昏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
再看看不远处的一片片良田。那沉甸甸的谷穗上还闪着农民们辛勤的汗水。他们正在忙着收割金灿灿的稻谷。一滴滴汗水掺进泥土里,让我不禁想起“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句。
一阵阵秋风吹来,夹杂着幽幽的清香。哦,原来是柑橘熟了。那一串串挂在枝头的黄澄澄的柑橘,在晚霞中显得格外耀眼夺目。有的露出黄黄的笑脸,有的害羞地藏在绿叶后面,有的露出小半边涨红的脸。
爬上田间小丘,鸟瞰暮色中的乡村。那再也不是一座座土砖茅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整齐的砖瓦房和漂亮的楼房。环顾四周,晚霞染红了大地,一群骑在牛背上活泼好动的小孩子们的脸也被染红了。两头老黄牛在溪边饮着甘甜的溪水。三四个小牧童正为他俩“梳妆打扮”。红彤彤的天,金灿灿的云,黄绿绿的草,红艳艳的小孩,构成了一副乡村晚景中最美的图。
月亮爬上树梢,我只好“兴尽往回走,误入林家灶头”。看着乡村这么美丽的景色,怎能不是我的最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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