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3-05-14 11:06:03 作文写作 我要投稿

【精选】偶像的作文锦集八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偶像的作文锦集八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有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不过。我先卖个关子,不告诉大家!

  嗨!谁有(又)在展示他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完美”歌喉呢?肯定又是他。自打我一来到这个世界,几乎天天能听到他在扯着嗓子“喊”歌。说句实在的,他的歌喉实在是不敢恭维,可他每天总要哼那么几句。

  “哎!你怎么又犯糊涂了!?”一听就是妈妈在训斥他。只见他低着头,脸上一副无辜的表情,等妈妈一走开,脸上有转变成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说起他马虎呀,那倒是名副其实。有一回,妈妈托他去买味精,结果,却买成了糖!害的那天晚餐的菜全是甜的。我们埋怨他。他还摇头晃脑的说:“吃甜的有益身心健康,心情愉悦。我这也是为你们好呀……。”让人不得不服他这邪门歪理。唉!这个马大哈!

  最让他引以为傲的是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因为他的舌头像弹簧似的,只要一张嘴就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而且无论事情是好是坏,只要到了他的嘴里,总有一番他自己的大道理。在他的心里,还总装着一些奇怪的念头,一会突然跟我讲要做一辆UFO,一会又说要逃到火星去。看到一个人,又说公元前20xx年见到过他。唉,真奇怪!

  他最大的优点是有君子风度。每次遇到事情,他总显得彬彬有礼……有一次,我和他到书屋看书,刚好剩一个座位了,他犹豫了一会儿,眼珠子骨碌一转,一边说:“女士优先,男士靠边。”另一边就拿一本书,一屁股就坐在桌子上。喔,原来如此,他是把座位让给我啊!真是“古灵精怪”的君子。

  你们一定很想知道他到底是谁了吧?那就秘密大揭晓咯,他就是我的老弟—张斌。别看他调皮,古灵精怪,可他的君子风度,可是比较“罕见”的'。想起我,真有点自愧不如……

  我的偶像—亲爱的老弟,我一定要向你学习,学习你的乐观,学习你的善良!

偶像的作文 篇2

  像我这样的懵懂少年,大多把那些青春年少的影视明星当做自己的偶像,可我心中的偶像,却是我的.爸爸。本文向您介绍有关《小学我的偶像》的内容

  我快要十五岁了,爸爸在我身边也快十五年了。这十五年,岁月已把爸爸那曾经漆黑油亮的头发变得花白,看着就叫人心疼,若不是为了家,为了我,爸爸也不会这般累。

  从小,爸爸就是最爱我的。爸爸小时候因为吃错药,成为聋哑人。可他很能干,什么车都能开,这也是我为爸爸骄傲的一点。曾经,奶奶在世时总是说:“若不是药吃大了,成为哑巴,一定有出息的。”爸爸是残疾人,别的工厂都不愿意收下他,可他挺幸运,从十六岁开始就在大伯家的砖厂打工,到现在也是给大伯打工。

  大伯挺照顾我们一家,害怕砖厂将来没生意,又给爸爸借钱买打田的拖拉机,每当农忙的时候,爸爸总是不分白天黑夜地工作,几乎不睡觉。

  尽管家中经济不富裕,可爸爸也尽量满足我的愿望,现在想想,用爸爸的血汗钱去满足自己的欲望真是太不应该了。

  上了初中后,就要住校。每周星期五时,爸爸也总会给我买些好菜吃的饭菜,家中也会经常会准备一些我喜欢吃的水果。每周日返校时,爸爸又会亲自送我,常常带我去超市买一些糖果带到学校。

  是啊,所谓的明星又给我们做过什么?像父母那样送我们上学?像父母那样早早的起来做饭?像父母那样抚育我们?不,他们没有,对于他们,或许我们只是欣赏。

  我爸爸才是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3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有的人崇拜影星或歌星,有的人崇拜有志气,毅力的人,还有的人崇拜有名气的名人。我崇拜的偶像当然也有许多许多,但是最崇拜

  的就是用自己的毅力与辛勤的汗水,最后取得了成功的人。

  韩庚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平时喜欢游泳、听音乐、打电脑游戏等。关于他成功的背后,也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他也曾经历过许多挫折才取得成功。

  韩庚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个中国人,无论在那里,只要是他的节目,他都自豪而骄傲的说自己是中国成员韩庚。 他在韩国每一次的颁奖典礼上的发言都是用的字正腔圆的中文。 即使台下,电视机前大多是韩国人,他坚信,总有祖国的同胞能听见 。

  从20xx年,韩庚就一直呆在韩国,在韩国的生活,他并不光鲜, 韩国的高生活标准,让每个月大约只有300块人民币生活费的`韩庚两年来从没有逛过街。 当时还是练

  习生的韩庚,公司,宿舍,两点一线…… 面对韩国人对中国的误解,韩庚从来都是微笑着面对……出道前的韩庚, 在一次训练中把手摔伤了, 因为他韩语不行,即使手很疼,他也强忍住继续练习…… 直到被经济人发现时,已经两个月过去了…… 医院的诊断书——骨折。因此,在很常的一段时间里,都看得见他带着一个黑色的封闭护腕,直到几个月前才摘下。

  韩庚的这种爱国精神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怎能不令我崇拜?以为他就是凭着自己的顽强毅力,最后才取得了成功,他撒下了一片汗水,获得了一份成功,正是他顽强的精神,促使他一次又一次从困难中站起,最后走向了成功!

偶像的作文 篇4

  李小龙,这个名字, 李小龙原名李振藩, 英文名字“Bruce Lee”,是他将中国功夫传到全世界,是他将 Kung Fu 一词写入了英语词典。他是中国的骄傲,世界的偶像,真正的功夫良才。是否会有人问呢,现在影星如此之多,为何还要对已经死去的李小龙如此纪念呢?

  其实这句话已经被一位记者问过,而回答这句话的人是一位日本人,他毫不犹豫的说:“在你看来,李小龙已经被埋葬了,而在我们看来,龙是不死的。”一个同样拥有着民族自尊心的外国人,竟然会如此坦然的说出这番话! 知道李小龙这个人,是在爸爸买的《李小龙》这本书中看到的,当时是无意中翻开这本书,看到前几页有几幅图和简介,感觉这个人很神奇,所以就继续往下看了起来,谁知,这一读便上瘾了,再无法抑制对他的感情。 李小龙幼时身体非常瘦弱。他父亲为了儿子的体魄强壮,便让他练习太极拳,13岁时已经跟叶问学习咏春拳等多种拳术, 李小龙年轻时是一个非常聪明,但却不喜欢学习,喜欢武术,到处惹是生非的毛小子。18岁时父亲怕他继续惹祸上身,便决定送他去美国学习,到了美国后,他必须依靠自己来养活自已,并时刻牢记母亲的教导“忍”。

  进入美国的学校,李小龙看出美国的学校是和香港很不一样的,那里无拘无束,他完全可以象在香港一样,继续他厌学逃学的作风,然而他却完全变了个人,他如饥似渴地学习。逆境中的他悟醒了许多人生的哲理,认真学习,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主修哲学。

  但在期间,他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练习武功上,美国长堤空手道大赛是李小龙一生的重要转折点,更促使他迈出踏出好莱坞的`第一步,在此期间他创办的武馆,招收所有喜欢武术的人,当这件事情传到香港李小龙的师傅叶问耳边时,叶问非常生气,因为他要求功夫不外传外国人,但是李小龙却认为,他要让世界了解中国功夫,让中国功夫写入字典里,让中国功夫发扬光大! 他要让自己迈入好莱坞,但是这是不容易的,在孤身一人,漂泊异乡的他,最后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李小龙还在美国好莱坞仿惶时,曾夸海口立下三大宏愿:一是推广弘扬截拳道,使中国功夫传遍全世界;二是使华语片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电影观众认识中国电影;三是在欧美的影片中饰演主角,奠定中国演员的国际地位,《龙争虎斗》让他了却了这三大宏愿。让他的名字,中国的名字永远刻在了人们的心中! 遗憾的是李小龙英年早逝,死时只有32岁,李小龙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却如同一颗耀眼的彗星划过国际武坛的上空,许多外文字典和词典里都出现了一个新词:“功夫”。 就像李小龙所说的:“世界上最柔的东西莫过于水,然而它却能够穿透最为坚硬的东西,可以存在于任何空间,没有什么能够超越它,例如滴水穿石,这就是“柔德”所在,所以说弱能胜强,柔可克刚。”他是传奇中的传奇,人们将永远怀念他那颗热爱中华民族、振奋中华民族精神,渴望中华民族强盛的赤诚之心。 “ 我绝不会说我是第一,可是我也绝不会承认我是第二。”这句话我深深烙在心里

偶像的作文 篇5

  偶像,对我而言,是激励人生前进的一束光,照亮了前方被憧憬着的道路。我的偶像是陈平(陈懋平),或是说三毛了,不管她是何人,是我的偶像便对矣。

  虽说三毛已去世,其精神,品格永驻我心中——对文学的热爱、对爱情的执着、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向往。这都是如此的可贵。我看过她写的文章,清新而不柔媚,幽默而有分寸,文笔极好,意境极高,哲理极深。这正是我寻找并酷爱着的。

  我爱她,爱她的品格。

  三毛是天真而带有一丝倔强的。她厌恶恶浊世风,去了撒哈拉沙漠,正应如此,她才成了我的偶像:如陶渊明一般的高尚品质!大沙漠赐予了她豪爽的性格,写出的文章如天仙不经意间遗忘在人间的瑰宝,给予我以清爽的感受,宛如在海水里濯过,然后面对这世间。我感谢她对我的心灵的救助,让我热爱生活。

  我爱她,爱她的心灵。

  三毛的心如一颗晶莹的露珠,一览无遗,你能看透她的内心是悲伤或是喜悦,你能看出她对某物是爱或是恨。不像众多口是心非的作家,她是如此纯真。她的心苦,荷西(三毛的丈夫)的死,娘家的悲伤不舍,丈夫家岳父母的咄咄逼人是她心酸万分,但她仍打起精神笑对世界。这是值得我学习的。

  我爱她,爱她的爱国精神。

  人们总以为三毛是卖国者,抛弃祖国去了非洲,只顾自己快活。其实不是,她在西班牙留学时一再地忍让同胞对自己的误解,为外国人侮辱中国的行为而怒;也曾为同胞在外国的不讲文明而羞(她认为中国人代表了中国的精神);她放弃利益回国教学,为中国的文化发展作出贡献。由此可见,她真的是非常爱国的。

  受三毛影响,我的梦想便是成为一名作家,如三毛一般的作家。我希望我也能学着她,净化世人之心,使其不再蒙尘;弘扬中国文化精神,引导世界文化的主流,将人类文明牵引至最高潮。

  我觉得,三毛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作家而已,她代表了真诚、善良、天真、爱国等。上帝集了众多好品质与一个女子身上,想让她改变茫茫众生的品格、未来。但世事难料,她竟然就这么去了,带去了当时许多人的心,留下了数不尽的遗憾。

  三毛啊!你将陪伴着我,走过这人生的漫漫长路;我将用一生来证明文化的`价值。

  三毛简介:

  三毛,原名陈懋(mào)平,汉族,浙江舟山人,1943年三月二十六日出生于重庆黄角桠。“懋”是族谱上属她那一辈分的排行,“平”是取之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父亲期望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而给了这个孩子“和平” 的大使命。后来这个孩子开始学写字,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跳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给自己取了名字,当时才三岁。后来把她弟弟们的“懋”字也都拿掉了。

  曾就读中国文化大学哲学系。肄业曾留学欧洲,婚后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加纳利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脍炙人口的作品。1981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1991年1月4日在医院去世,享年四十八岁。

  她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她的作品也在全球的华人社会广为流传,在大陆也有广大的读者,生平著作和译作十分丰富,共有二十四种。

  三毛英文名叫ECHO,三毛本是笔名,从三毛的《闹学记》序中只提及“三毛”二字中暗藏一个易经的卦(可能为乾卦—见《我的快乐天堂》哈尔滨出版社)。但又是什么玄机,就不得而知了。但三毛本人又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后拜为干爹);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偶像的作文 篇6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意思是说:几个人一起走路,其中必有值得我学习的老师,必定有我学习的偶像。

  而我,也有一个学习的好偶像:刘欢。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无数根,密密麻麻的又长又弯的眼睫毛,一个高高的鼻梁,一张小小的嘴巴,外加一头飘逸长发,就构成了她:一个文静,又受众多人喜爱的小女生:刘欢。

  因为刘欢是从乡下转来的,所以自己很自卑,有些同学也瞧不起她,但她却用自己的学习成绩向大家证明了她的实力。渐渐地,同学们对她有好感了,她自己也不自卑了,但她还是保持着她那文静的性格。

  而我选择她当我的偶像,还是因为她善良,友善,和蔼,幽默风趣,有爱心,乐于助人,大方,自信,乐观,有亲和力,尊老爱幼,节检,勤奋,干事果断、冷静,从不慌张,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她非常好学,喜欢钻研自己不懂的知识。

  记得有一次我们写作业的时候,我们遇到了一个不懂得问题我说,咱们去问问何老师吧!而她却说要是在想不出来再去问,不要什么事都依靠别人,自己也要动动脑经才行呀!

  这就是我那善良,友善,和蔼,幽默风趣,有爱心,乐于助人,大方,自信,乐观,有亲和力,,尊老爱幼,节检,勤奋,干事果断、冷静,从不慌张,非常好学,喜欢钻研自己不懂的知识的好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7

  “他”端庄、大方,有着一米八九的大个,长得十分清秀,成绩非常好,考上了北京艺术学院。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很多,有辛苦,有付出。

  他接第一部剧的时候,内心十分紧张,久久无法平静,他告诉自己:“我行,我一定行。”就这样经历了一次次失败,一次次练习,艰难的通过了试镜。别人付出一倍地努力,他就要付出三倍的努力,常常忙的'一天只吃一顿饭,到了深夜才回家。他终于摆脱了胆小,第一部戏杀青后,收视率大大提高了,他因此出名,一瞬间,变成了明显。也许那些人只看到他那光辉的一面,殊不知那是他付出的结果。

  从那之后,他不断的接戏,比如:娱乐片、文艺片、综艺节日啊、唱歌也许都是九零后,他遇到一个要好的朋友胡一天,他们两个在剧组经常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串串台词,对对角色。在“圈”里是出了名的“好兄弟”。

  有一次,他在深夜拍完戏回家的路上,对面来了一辆疾驰的车,两辆车就这样使劲的“亲”了一下。当晚,他就被推进手术室,手术后他需要休养康复,他妈妈不让他这段时间出去拍戏。可他偷偷的溜出病房,直奔剧组。他是一个不知不扣的“工作狂”。

  他是个明星,他又不仅是个明星,还是一家公司的创始人,他就是熊梓淇,他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付出的努力是我们的三倍。他在困难的路上没有放弃,坚持,努力付出而成功。有句座右铭:“成功在于你的付出和努力,而不在于智商的高低”。

偶像的作文 篇8

  我的心里面有个偶像,他的名字叫做郑伊健。不知道的就算了,知道的,也就不需要我介绍了。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他,并且愿意用“偶像”这个俗词,来形容他。我们班上的同学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我认识的同龄人也这样。大家如果刚认识,又没什么别的话好讲,那么就交流一下彼此的“偶像”吧,气氛就热乎多了。有次范晓首来我们这儿开歌迷见面会,我被搞到票的同学拉去了,赶上电视台的逮着问我面对“偶像”心情如何,我说“普普通通”吧。后来这段给剪了,剩下的全是狂热分子说的话,他们的小脸都激动得红扑扑的.。

  这两年,各路明星—内地的也好,港台的也好,还有西洋、东洋的,没少往我们这个城市来,我想我可不会去追—像我的一个女同学一样,在温兆伦住的酒店外等了一夜,毫无结果,然后在电梯里留下“温兆伦,我爱你”几个血红的字后回家就感冒了。虽然我也知道,我喜欢郑伊健和别人喜欢范晓营、温兆伦没什么区别,真的,对我来说,郑伊健是蓝色的、洁净的,像一棵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青菜。他是一个理想,但不可太靠近。靠近了,它就碎了,走了。一个在香港庙街长大的长头发年轻男人,先唱歌,后来又拍了电影,然后突然走了红,成了“神话”。我喜欢这样。他能不能当“天王”有什么关系?他歌唱得不是很好有什么关系?他死爱一个邵美琪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想知道得太多,关于他,还有别的什么人。我还有作业没写完,我今年7月份就要考高中了。所以,我会隔了一段距离去欣赏他,享受他带给我的美好感觉。我去看了(风云》,我找了有他做广告的画报来,我一次又一次地发现一个男人原来可以这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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