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作文

时间:2023-01-29 08:30:22 路燕 作文写作 我要投稿

执子之手作文(通用42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子之手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执子之手作文(通用42篇)

  执子之手作文 篇1

  记得,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那个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一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看到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或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要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在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的今天,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佛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环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深情地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现在她已长眠,但她虽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却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那让我再来说一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2

  “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随着优美的乐声,太阳公公也渐渐地落向地平线,远看宛如缺了一角的大玉盘。那黄昏的霞彩染红了天边的白云,染红了地上的山峰……天边时不时飞过一群燕子,更是给这静谧的画面增添了几分神秘。

  劳作了一天的我,沐浴着美丽的景色懒散地漫步在羊肠小道上,两手背在身后左顾右盼,似乎想发现什么。猛地,一对老夫妻闯入了我的视线。

  这对老夫妻头发花白,好像顶了两朵棉花糖在头上。老爷爷身着一件黑色羽绒服,踩着一双雪白而崭新的运动鞋,运动鞋上系着两个漂亮的蝴蝶结。老奶奶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棉袄,要多喜庆有多喜庆!这对老夫妻每人手中都拄着一把拐杖,爷爷用左手拄,奶奶用右手拄,他们的另外一只手紧紧握住,互相搀扶着,迈着“小碎步”并肩向前走去……

  我不禁被眼前这“不真实”的一幕所惊住了,久久缓不过神来。

  这时,老爷爷右脚的鞋带松动了,鞋带仿佛两只长蚯蚓在地上慢慢地挪动着。这对老夫妻随时都有跌倒的可能。眼尖的我生怕意外发生,想上前帮忙。老奶奶似乎也发现了,只见她在老爷爷耳边说了什么,爷爷便会心地点了点头,然后与老奶奶一起伴着清脆的拐杖声慢慢地走向了墙角……

  走到墙那儿,老奶奶放下拐杖,用手摸着墙壁缓缓地蹲了下去,而爷爷身体倚着墙,右手扶着奶奶。蹲下去后,老奶奶放下爷爷的手,一心一意为爷爷扎起了鞋带。

  老奶奶麻利地分别用左、右手绕出一个圈,然后互相打了结。一个蝴蝶结就又诞生啦。可她似乎想系出全世界最棒的蝴蝶结,于是开始完善,拉拉左边,又拉拉右边。不一会儿系完了,一个栩栩如生的“蝴蝶”出生了。奶奶直了直腰杆,接过爷爷递来的拐杖,缓慢站起来了。

  我忍不住了,快步走上前去,看着美好的画面,我连忙掏出手机,将这一幕定格了下来。然后走到爷爷奶奶面前,说:“爷爷奶奶,你们真幸福!”“当然!谁也没有我的`老伴好!”老爷爷笑着说。老奶奶撒娇似的点了点爷爷的额头,说:“就你嘴贫。”说完,两人脸上都露出了菊花般的笑容……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话说得一点儿没错!老夫妻又牵着手,伴着清脆的拐杖声慢慢地走向远方。红彤彤的夕阳照在老夫妻的身上,像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我咧开嘴巴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笑了……

  执子之手作文 篇3

  我家楼对面住着一对爷爷奶奶。他们刚退休,年纪并不能算大。每天,我都可以在窗口见到他们同出同进,有时一起去晨练回来时,手里提前一篮子菜;有时晚上一起背着包,好像要去哪里玩的样子。两个人总是笑呵呵的,见人就热情地打招呼。

  但好景不长,我有一阵子没有见到他们。问妈妈,才知道奶奶因一场中风而住进了医院。爷爷原来黑白相间的头发一夜之间满头都变成了白发,我突然见到他的时候,都有点不敢相认,真的老了好多。

  后来,奶奶出院了。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总能见到爷爷正背着从医院里抢救回来的奶奶,一点一点爬上那高高的楼梯。爷爷满头大汗淋淋,全身上下湿透透的,我看着不忍心,总想去帮上一把。后来,每天早上上学时,我总能看见爷爷推着轮椅上的奶奶,在小区里晒着那暖洋洋的太阳。和以前一样,每次见到他们,我就会大声地向他们问好,爷爷也会笑着点头问好,虽然奶奶不能说话,她的眼睛里也满是笑意,每天都如此。

  奶奶生病后,他们就很少出去玩了,更多的是爷爷推着轮椅,陪着奶奶在小区里散步。太阳不怎么大的时候,他们会坐在榕树下,看我们一群孩子在一旁玩耍。奶奶就坐在轮椅上,微笑的看着我们跑来跑去,爷爷手里拿着保温瓶和毛巾,跟奶奶聊天。阳光从榕树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映出斑驳的影子。

  眨眼间,一年多过去了,奶奶在爷爷的精心照顾下,开始慢慢的恢复了。以前看到奶奶总是坐着的。现在奶奶已经可以用两只脚站立了,让爷爷扶着走几步路。爷爷坚持每天上午下午牵着奶奶在小区中庭广场上来回一点一点的走着,刚开始只能走几步,现在慢慢可以走几个来回。院子里的人见到他们,谁都要夸上几句,说声你们真历害。我知道,这都是爷爷的功劳。

  老两口每天早上起床,吃完早饭就来到小区中庭广场,两个人的背影被早上的日光托着;黄昏时,他们又一起在院里散步,慢慢地走过这些细碎的时光。这是我们这个小区里最美的风景。我想,在他们两人的心中不只是有陪伴,还有爱的希望。

  这就是妈妈所说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4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当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这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也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佛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环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深情地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她已长眠,她虽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却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让我们再道一声:执子之手,死生契阔。

  执子之手作文 篇5

  睁开惺忪的睡眠,耳边萦绕的是你的韵脚,字正腔圆;翻开尘封的日记,满眼凝望的是你的身姿,隽永悠长;走进亲切的校园,一颗心洋溢着最深的挚爱,满口吟诵的全是你,你流转于我的血脉,不随世事的变迁沉浮;你镌刻于我的基因,不用承诺就已深植于我的生命。

  你是我一生的情结,对于你我有着最深的眷恋,你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你被世界上四分之一的.人口亲切地使用,现在我要满心呼唤你,我的母语汉语!

  你有着五千年甚至更长的积淀,面对你多变却清晰流畅的腔调没有人会不被你折服,浩渺的字库,准确而深刻的含义,圆润而饱含真情的声音,谁都称赞你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你有着变化多端却同样瑰丽的身影,无论是北魏庄重严肃的碑体文,还是盛唐声势宏伟的颜体字中,你都是一个灵动悠然的智者。隽秀,有着《兰亭集序》的曼妙,雄壮,有着《神军策》的刚强;韧性,有着隶书一丝不苟的延展;写意,有着狂草飞扬独舞的洋洋洒洒。你是一轴水墨卷,于空白中寻找大象;你是一幅八卦图,于平衡构筑完整。于寥寥数笔中融构一个天地,你神奇绚丽。

  你有着李白放浪形骸的气质于千年中留着一根傲骨,在文明史上巍然屹立;你有东坡寄情自然的情怀,象形而生,缥缈着道家天人合一的境地,你就是壶口黄河的奔腾,就是万里 长城的坚毅,就是华山断崖的险峻,就是神州涌动的大气象。

  你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是民族生存发展之根;你是中国文明的鉴证,是中华腾飞振兴的基石。

  可是,面对外语的强势,你似乎黯淡了,在挤压中你挣扎着向前,面对当今多元化的竞争,是谁在中国的国际会场上噤若寒蝉,绝口不讲中国话?是谁在街道,墙壁甚至是电视广播稿中任用别字,不讲规范?是谁力挺废除中国龙图腾,断言书法的绝境命运?又是谁面对着外国友人连国歌的歌词都默写不全呢?

  你沉默了。

  然而,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知道,你要将中国龙的印记标注于和平崛起之路的每一个角落,我知道,你用历史的力量展示着中国沧桑的厚重;我知道,你眼含热泪,还想再捧起一把中华中兴的黄土。汉水之边的我们,听到了,都听到了!

  从现在起一笔一画写好你,一字一句坚定地读你,别伤心,也别哭泣,我们看到南开、北大等名校已经把语文列入必修课,我们看到草根国学的勃然兴起,我们看到中国和谐生活的文化事业激烈的胎动,新世界中,你不会落寞,我们在行动。

  我们——这青年一代郑重宣言,执子之手,与子同生。

  ……

  执子之手作文 篇6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当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这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也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若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还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阶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阶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她已长眠,她向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则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让我们再道一声:执子之手,死生契阔……

  执子之手作文 篇7

  与李先生相识至今,对他的印象,从一开始的高高在上冰山脸,到后来的平易近人会做饭,从不苟言笑的他到戴猫耳发箍也很可爱的他,其中所经历的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

  婚礼举办选在了希腊的爱琴海岸,这个充满浪漫的地方,在这里和相爱的人一起走向婚姻的殿堂是我从小的愿望。三个月前,我答应了李先生的求婚,那天他单膝跪地,亲手为我带上了订婚戒指,承诺要给我一个完美的婚礼。

  三个月后,我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然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我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真的会成为他的新娘,我有一点担心,自己能否成为一位合格的妻子。李先生推门进来,看见我坐在镜子前担忧的样子,双手搭在我的肩上,俯下身在我耳旁说:“别紧张,笨蛋,有我在。好好打扮,我在外面等你。”说完,他带上门出去了,随后进来几个化妆师帮我收拾打扮。

  两个小时过去,一切安排妥当,我起身拉开门,李先生已经拿着膨化在门口等我了,我从未见过如此英俊的他,尽管平时他已经足够帅气,但穿着燕尾服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如此让人眼前一亮,我看出了神。他牵过我的手带着我下楼,花园里早已布置好婚礼现场,这次婚礼没有邀请太多人的参加,所到的'都是我认识的人以及最好的朋友。

  闺蜜们见我出来了,一顿夸,此时只有姐姐比较安静,从李先生的手里接过我,语重心长的说“既然结婚了,就要收起稚气好好过生活了,祝你们幸福。我们永远是你坚实的后盾。”我和她深深地拥抱了一下,泪水已经沾湿了眼眶。擦干眼泪,念着说要和对面这个深爱的人相伴一生至死不渝的婚礼祷告词,神父拉起我们的右手,说:“新娘新郎互相发誓并且接受了戒指,我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宣布你们结为夫妇。上帝将你们结合在一起,任何人不得才散。”“现在,新郎,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李先生掀开我的头纱,一手搂住我的腰,一手扶着我的后脑勺,轻轻地吻上,这一吻,一定终生。

  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执子之手作文 篇8

  陪你遇难最多的,也是陪你走的最后的。

  ——题记

  世间,唯美的画面不少,但是我们从未打开心灵之门,以心看世界。当我们走的累了时,请回头看一看,我们真的错过了很多,不该为了某件不值得小事而坚持,不该为了一些重要事而放弃,这些我们都懂的问题,却未曾未曾做到过。我们都只做到以眼观世界,却从未做到以心看世界,这或许是我们做人最大的失败。

  我们都我只能说世界很大,而我们日益生活的乡村却很小,但是它依旧编织着只属于我们的童话。

  我想,她们一定生活的很幸福。

  我特别热衷于晚上散步,或许是因为它的浪漫;或许是因为它的僻静。然而,却在机缘巧合之下,让我见证一段白头到老的情话。

  夜晚寂静的灯光打在我身上,和谐僻静的夜晚下,漫步在乡村的.小路上,一直以来都是我最美好的向往。那晚的我不知为何心情极好,我高兴的慢悠悠的走着,看见前方两个模糊苍老的背影,那时的我并没有太多的理会,依然陶醉在那晚僻静下。直到那两个背影越来越近,我才看清,那时我的心头猛然一震,那是一对及其瘦弱苍老的背影,月光轻轻的把他们的背影拉长,两人布满皱纹的手紧紧相握在一起,那历尽沧桑的脸上没有被岁月打败,嘴角扯着抹淡淡的笑容,我很羡慕他们,但更多的是高兴与欣慰。

  我想他们一定历尽许多沧桑,才成就如今这般不离不弃。陪你到老的人,是值得珍惜的。我庆幸我晚上的心血来潮让我偶遇这副美好的画面;庆幸我见到令我难以忘怀的画面。

  执子之手,与子皆老’是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的,但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人?借上类之言而论,不该为了某件不值得小事而坚持,不该为了一些重要事而放弃。打开心灵之门,以宽恕相处。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谨以此文祝愿所有夫妻白头到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9

  执子之手,走过一个个春秋,我对你的爱,比春风更温柔,比大海更汹涌——汉语,我神圣而美妙的母语。

  与你结缘,是我牙牙学语之时。那时我只能模糊地描述着你,用你来表达我的情绪,或许就在那时,我已喜欢上了你。

  和你初次见面,是在宽敞的教室里。我对你一见钟情。你是一种美丽的符号,干净整齐,由里而外散发出迷人的魅力,再后来,我发现你们是一个个可爱的精灵,蹦跳出一幅幅画面。

  第一次为你画肖像,是在洁白的作业本上。“田”字,是被分割得整整齐齐的土地,“旦”是一轮火红太阳从地平线上喷薄而出;“休”字,是人靠在树下休息,“尖”字则更是形象,“上面小,上面大”就是“尖”……

  渐渐地我真的喜欢上了你。我们每天都会见面,我对你的依赖,就像阳光对于小草,河水对于鱼儿,不能分离。

  你牵着我的手,徜徉在浩瀚的历史天空:我来到了远古,看到华夏族的诞生,我听到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声音,我看到了秦始皇一统天下的神威,看到了“不会带兵也能打天下”的刘邦;我来到中古,看到了杨坚统一中国,看到贞观圣主唐太宗,看到了宋太祖“巧取荆州”,看到了一颗颗闪耀在史册的明珠——西行取经的佛子玄藏、诗仙李白、清官包拯,民族英雄岳飞,元曲大师关汉卿……感谢你,神奇的汉字,美妙的汉语,你记载的不仅仅是一段段历史,还传承着华夏族悠久灿烂的文化、文明,是你让我了解并爱上我的民族。

  你牵着我的手,徜徉在圣贤古典、文学海洋之中:“人之初、性本善”、“子不学,非所宜”教学会我善良、好学;“吾日三省吾身”、“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教会我常反省,明大义;“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教会我坚持……在你的引领下,我感受到“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的静谧之美,我醉心于“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的春雨之景;我置身于“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的雄奇之境;我领悟到“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的神秘之意;我惊叹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抱负,我心动于“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情怀……感谢你,神奇的汉字,美妙的汉语,你描摹的不仅仅是一理一景一情,还馈赠着一笔笔瑰丽丰实的精神财富。是你,让我爱上了语文。

  执子之手,我寻到了我的根,我的爱,我的人生。

  执子之手作文 篇10

  爸是医生,妈是护士。两人在同一所医院上班,科室仅隔了三层楼,几乎每天都是一同骑着自行车去上班,又一同回来。

  然而,我向来不肯承认他们的爱情或是他们的婚姻是幸福的。

  他们的爱情,太平凡,太普通;他们的婚姻,太匆忙,太急迫。这样的爱情,这样的婚姻,又怎能担得起“幸福”这样一个甜蜜的'词汇呢?

  在我看来,要爱,便当如唐玄宗与杨贵妃般,“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才是轰轰烈烈的幸福;要爱,便当如焦仲卿与刘兰芝,“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这才是生死与共的幸福;要爱,便当如张爱玲之于胡兰成,敢爱敢恨,纵然最后挥剑斩情丝,不也有一种曾经爱过而痛彻心扉的幸福吗?

  然而妈听完我的话后,笑着拍着我的头说:“你还太小,不懂什么叫幸福,妈幸福着呢。”说完她就笑了,笑得似乎那份甜蜜从心里一直溢了出来,又流了满地。

  真的吗?难道是我自己一直都错了?那被我与生离死别、山盟海誓、轰轰烈烈画上等号的“幸福”,一直就在他们身边吗?

  我开始寻找,寻找幸福。

  我看见妈生病时,爸爸做好了饭菜,坐在妈旁边,一口一口喂着她,又像哄小孩一样哄着她吃下药。妈那原本因病而恹恹的脸色在刹那间有了阳光般的灿烂。

  我看见妈下班回来,说着:“好累啊,还要做饭。”刚刚才喊累躺在沙发上的爸立马鲤鱼打挺般跳起来,说:“我去做!”妈面带着笑意随爸进了厨房,一会儿便听到妈温柔的呵斥:“你出去,你出去,在这里帮倒忙。”

  我还看见……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耳旁传来熟悉的旋律。我想我已经明白了,爸和妈的幸福,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在琐碎的柴米油盐里,也在那条他们一起走了二十年的路上。

  不是每一份爱都需要“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苦苦追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也是一种幸福!

  执子之手作文 篇11

  父亲喜欢养花,母亲就爱屋及乌了,所以总是能看见父亲拿着各种各样的剪花工具,细心地修剪枝叶或松土浇水,母亲在一旁握着纸巾为父亲擦汗——至今也时常能看见这样的场景。但每一次我还是会从心底微微地感慨,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感情啊。

  父母平时也有吵架,但每次冷战后总是很迅速的和好了,速度相当惊人,以至于我每次都认为他们是不是故意这样子,像个小孩子一样朝对方发脾气,事后知道自己不对但又放不下面子的尴尬,所以都以这样“不伦不类”的方式收尾。

  但我知道他们是爱着对方的,绝不比我们现在说的“爱”少,甚至还多很多,浓烈很多,真诚很多。虽然不是相敬如宾,但老夫老妻偶尔学学年轻人的恋爱方式也满有意思的——我都看得出来了。

  有时候看着他们一起伺候花花草草,神情非常专注,时而皱眉时而微笑。他们在讨论什么方法能让花草更舒服,长得更好,手势配合着语言,时常会有因为紧张而不能正确的向对方表达意思的时候,每当那时他们的脸都涨得通红,像一个急于像对方证明自己很聪明的小孩子,隐隐透出的认真却又仿佛是两个花卉专家在讨论问题。母亲的神色一般是随着父亲的心情而变化,他高兴,她便也高兴,他遇到了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她也会煞有介事地挑挑眉毛,给出一些建议,虽然是不怎么有用的。每到这时,我总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但心里是很羡慕的,羡慕他们的感情如此深厚如此笃定,没有被柴米油盐的琐碎充斥,没有像千万人一样过的是平庸的生活,至少他们现在依然能从其中感受到对方的爱意。这平凡的生活中的伟大的爱情啊,是多少情侣梦想的呢?

  莫不静好,我隐约只记起有这么一个断句,却觉得来形容他们再合适不过。

  爸爸妈妈,愿你们能够一直这样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12

  大年三十下午四点,终于在年夜饭前赶回了老家。远远的,就看见外公外婆站在院子门口,相互搀扶着,是在等着我们。看着他们佝偻的身影,外公外婆,真的老了。

  每年的年夜饭都是外婆掌勺,总是异常丰盛。醉蟹、白切鸡、菜汤和绍兴特产黄酒,一样接着一样端上桌来。外公给外婆打饭,外婆给外公温酒,左右手之间,动作里透着别样的默契,没有语言和眼神的交流,一切却都恰到好处,井然有序。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外公外婆的点点滴滴,真正诠释着爱情的真谛。两位老人相濡以沫大半生,成家立业,抚养儿女,连个吵架拌嘴都没有。有时和爸妈说起这些,爸妈总是笑笑,说你外公外婆,当年可都是文艺青年,有文化的呢!风风雨雨的,经历过不少。

  也就是在这些家人团圆的时候,听听爸妈零星的言语,说说外公外婆的陈年旧事,我才能渐渐串起两位老人那些久远的爱情故事来……

  外公外婆自小相识,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到了适婚的年纪,两家大人一商量,很快就结了亲。外婆家条件不错,和外公一起买了块地,做起了厂房生意。那些年,外公负责厂子里的大小事宜,外婆帮忙负责计财人事,两人勤勤恳恳,早出晚归,生意渐渐做了起来。

  可是好景不长,因为一些外界原因,厂房不久倒闭,外公就此破产,还背了一身的债。外婆在镇上找了一份缝纫的工作,挣钱养家糊口,拉扯儿女。农村出身的.外公则靠在乡下给别人做木工,努力挣钱还债。外公和外婆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省吃俭用,熬过了那段艰难的岁月,一来二去,将一双儿女养育成人。

  后来,日子总算熬出了头。儿子上了外地一所不错的大学,女儿也上了本地最好的高中。两人又重新做起了厂房生意,还清了债务,日子渐渐好了起来。

  小时候跟外公外婆在一起的时间不多,有时候我会去想,像他们这样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是风风火火的吧。后来我发现却完全不是那样,他们的平素生活简单至极,与常人无异,尤其退休下来后,也只是每日忙碌于生活琐碎,一日三餐,恬恬淡淡。

  外公外婆常说,半生浮华过去,最幸福的还是两人手牵手在夕阳下散步的时候。饭桌上看他们互相说话,言语间也尽是无限的温情。

  我渐渐明白,老一辈人的爱情,是经历过岁月和风雨冲刷洗礼的,透着岁月的凝华与时间的沉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晶莹隽永,古韵沉香。

  新年过后又是新年,岁月渐渐老去,但总有一些珍贵的东西,常在人间,永不老去。

  执子之手作文 篇13

  我和父亲一起出去过很多次,大多时候都是我快步在前,从不曾留意过身后的他。后来初中时,学了朱自清的《背影》,老师便要求我们回家,试着留意父母亲的背影。那天,我和父亲一起出门,走在前面的我,不禁想起了老师交代的话,便从他身前绕道身后。他问我做什么,我摇着头,笑了笑。

  我走在他身后,默默地看着,觉得他的背影没什么特别之处,和许多人的背影大同小异。我无聊地低下头,用脚踢着路上的小石子。走到斑马线前时,我抬起头,发现他的手微微张开,想要握住什么似的。这个动作一直持续着,直到过了斑马线,他才收回,又正常地走路,双臂自然的摆动,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后来我又注意观察了几回,发现父亲每到过斑马线或车多的时候年他都会做这个动作。每次都是手臂向后伸,手掌握成拳状,像握着一个鸡蛋似的,有点像运动员接力跑时,将要握棒的那个动作,似乎只要抓住了什么,他就会带领你大踏步地向前走去,昂首,无谓。

  我非常好奇,就去询问了妈妈。妈妈说:“你呀,小时候特别调皮年老爱蹦蹦跳跳的,有一次过马路时,差点被车撞倒。从那以后,你爸爸就会将你牵在他的`手里,几年如一日,不曾变过。后来你长大了,不再和他牵手了,但他的那个动作却成了一种习惯。”

  听完妈妈的话,我深有感触,原来爸爸这个看似奇怪、随意的动作,竟是一种爱我的表现,是一个父亲处于想要保护女儿的心态,而无意间养成的一个爱的习惯。

  从那以后每当爸爸伸出手,习惯性地做出那个动作时,我便会伸出我的手,将手放进他的手里。刚开始时,他会转过头来,诧异地看着我,我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他的眼中便出现了惊喜与感动,脸上满是幸福与满足,明显能感觉到,他的步子轻快了许多。直到现在,每次和他出门,我们便会手牵手。即使我们已经差不多高。既然他给了爱,我为什么不接受这份看似随意实则深沉的爱呢?

  并且父亲的手总给我一种心安的感觉,每每遇到困难,与他手牵着手逛一逛街,便能够获得足够的勇气去面对生活的风浪。

  现在父亲牵我的手,给予我勇气,度过人生路。但他总会老去,我相信我也会长成那个能够给予父亲安全感的人,我会牵着父亲的手,度过余生。

  执子之手作文 篇14

  告别了你,在风餐露宿的长途跋涉中,我忘记有多少人因疾病和劳累死去。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战马跟着踩踏上去。鲜血,混入泥土。我看见一张张绝望的脸。明天,依旧会有无数的战车、战马,无数的人踩在他们身上,沉默走过。

  当我们不能回头的时候,我们只能继续往前走。

  终于可以暂时地驻扎下来,我们是那场战争的幸存者。

  我的战马不见了!我得去寻它。没有它,我将会被弃绝在这荒郊野外,我将没有能力走完这长路,回去见你——我的妻。

  叫我到哪里去找呢?哦!原来它就在远处的`树林下。你瞧!我是如此地神思恍惚,精神涣散,怎么忍心再去鞭打我的马儿呢?它和我一样,一样思念着家乡。

  你知道吗,马嘶像风,像寂寞地掠过荒原的风,我一听见它的叫声,眼泪就流了下来。我仿佛看见你每天去田间为我送饭,柳絮飘落在你的头发上。那时候,风吹得你的黑发如风中的杨柳,轻舞飞扬。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见这八个字如红色的流星坠落,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几乎感觉不到死亡的疼痛。只有,一生路尽,蓦然回首时的甜美眷恋。

  连日的搏杀终于猝然结束。我是如此眷恋这人世,虽然它有百般创痍,此刻,如潮水般侵袭我脑海的全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记忆。我如此清晰地记起,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对你许诺,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现在,请你原谅我无法做到对你的承诺。生死距离太遥远,你我别离太久长,不是我不想遵守誓约,我的妻,我的眼睛再也无法亮起。

  这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一个征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沉默到连名字也没有。他们死后若有爱的墓碑,也许上面也是一片空白。

  可是,《击鼓》的忧伤弥漫了整部《诗经》,卫国的风,无休无止地吹,吹红了,我们的眼睛。

  执子之手作文 篇15

  熙熙攘攘的人群,拎着大包小包,穿梭在大街小巷,因为有交通规则,我们才会在阡陌之上越走越顺畅,才会在人生大道上越走越宽广。君不见,路堑车流马龙,“阡陌”交通,漫漫之路。在古文明中,交通已俨然成为繁华的象征、安全的代名词,小则安家,大则安国。时至今日,时代的进步已赋予它新的含义:遵法出行以自爱,牵手文明以爱人,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好,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

  曾几何时,有多少归人永远把希望留在了回家的路上,有多少游人把期盼的目光留在了他乡。飞驰的高速路上,繁忙的交通路口,闪动的红灯之下,那刺目的场景,是用鲜血浸透了我们的灵魂,悲伤漫延开来;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又化作一道道惊雷,劈开我们一度顽固的心灵。高速路中上演和见证了我们的悲剧,轰轰的车轮碾过,那是它在为我们哭泣。拥挤的.路口,听不见汽笛在叫,沙哑的哭声掩盖了一切。绿灯亮起,却有多少行人回头张望那刚发生的一切。

  然而,时间仍是流逝,街道依旧不太平,麻木的我们一边震撼于悲痛,另一边又创造着新的悲痛,时间冲淡了鲜红的血迹,也冲淡了我们心中的震撼。一次次触目惊心的场景,让更多人知道生命的脆弱。然而,仅学会自爱是远不够的,我们还是要学会爱人。只有珍视别人的生命,我们才会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心中存着爱,足下才会有温存,一个人的世界不会制造安全,心中想着别人,幸福才会岿然不动。

  茫茫人海,城市像纵横交错的坐标轴,人就像是一个个孤立的点。学会宽容与爱人,一群孤立的点连在一起才会构成动人的风景图案,我们在阡陌之上才会并行不悖、穿梭自如。一撇一捺相互扶持、相互牵引这便是“人”字的精神和内涵,因为自爱,这世界变得安全;因为爱人,才会变得和谐。这世界春去冬来,家人的思念化作祝福,自爱与爱人便是这祝福来来往往的通行证。它赋予我们以生命,许诺家人以美满,回馈社会以安定。执子之手,与子同行,愿所有人都平安的走过这一生!

  执子之手作文 篇16

  又有一位朋友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我思前想后了好久,不知道是该劝还是不劝。

  朋友是那种淡泊恬静的隐士,先生更是个扫地怕伤蝼蚁命的善人,但就是这样的两个“好人”,却还是走不到白头。那时那地,我心里说不出的感慨。

  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两个“好人”的结合,却不一定是好的婚姻。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像张爱玲说的那样: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同样寻觅的目光,在同一个时间、同个地点悄然相遇,这本身就是个传奇,一个用霉绿、泛黄写就的传奇。所以几千年过去之后,化蝶的也只有那一对。

  冰心曾经劝慰迷惘中的铁凝说:不要找,要等。这禅意让人心动。但两片云彩只有在同一高度上相遇,才有可能成雨啊。浩渺的长空里,你来了,他去了,缘分稍纵即逝。大多数人其实这辈子并不曾等到自己要等的,阴差阳错的,只等来一场场误会。而误会一旦成了死结儿,就会有许多人为这“误会”错过一生。

  所幸的,不是所有的.误会都是悲剧结局,所以,这世上才有那么多平淡处的叮咛牵挂,才有那么多患难时的相濡以沫,才有那么多值得人一生守候的幸福。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说到这句古老而美丽的誓言,总会让我们泪流满面。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为了今生能携手白头,不知我们曾等了多久?

  执子之手作文 篇17

  执子之手,走过一个个春秋,我对你的爱,比春风更温柔,比大海更汹涌——汉语,我神圣而美妙的母语。

  与你结缘,是我牙牙学语之时。那时我只能模糊地描述着你,用你来表达我的情绪,或许就在那时,我已喜欢上了你。

  和你初次见面,是在宽敞的教室里。我对你一见钟情。你是一种美丽的符号,干净整齐,由里而外散发出迷人的魅力,再后来,我发现你们是一个个可爱的精灵,蹦跳出一幅幅画面。

  第一次为你画肖像,是在洁白的作业本上。“田”字,是被分割得整整齐齐的土地,“旦”是一轮火红太阳从地平线上喷薄而出;“休”字,是人靠在树下休息,“尖”字则更是形象,“上面小,上面大”就是“尖”……

  渐渐地我真的喜欢上了你。我们每天都会见面,我对你的依赖,就像阳光对于小草,河水对于鱼儿,不能分离。

  你牵着我的手,徜徉在浩瀚的历史天空:我来到了远古,看到华夏族的诞生,我听到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声音,我看到了秦始皇一统天下的神威,看到了“不会带兵也能打天下”的刘邦;我来到中古,看到了杨坚统一中国,看到贞观圣主唐太宗,看到了宋太祖“巧取荆州”,看到了一颗颗闪耀在史册的'明珠——西行取经的佛子玄藏、诗仙李白、清官包拯,民族英雄岳飞,元曲大师关汉卿……感谢你,神奇的汉字,美妙的汉语,你记载的不仅仅是一段段历史,还传承着华夏族悠久灿烂的文化、文明,是你让我了解并爱上我的民族。

  你牵着我的手,徜徉在圣贤古典、文学海洋之中:“人之初、性本善”、“子不学,非所宜”教学会我善良、好学;“吾日三省吾身”、“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教会我常反省,明大义;“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教会我坚持……在你的引领下,我感受到“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的静谧之美,我醉心于“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的春雨之景;我置身于“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的雄奇之境;我领悟到“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的神秘之意;我惊叹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抱负,我心动于“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情怀……感谢你,神奇的汉字,美妙的汉语,你描摹的不仅仅是一理一景一情,还馈赠着一笔笔瑰丽丰实的精神财富。是你,让我爱上了语文。

  执子之手,我寻到了我的根,我的爱,我的人生。

  执子之手作文 篇18

  爷爷和奶奶是一对冤家。不论日子过得是艰苦还是安适,只要他们闲坐在一起,总找出一些事来讨论,然后变争论,最终变争吵。

  奶奶是战争中的常胜将军,她的唠叨让我们每个人都怕她三分。爷爷跟我说,奶奶从结婚那天起就和他吵,直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我问爷爷有没有厌烦过这种生活,爷爷总露出他最得意的笑说,烦啥,如果哪天她不在跟我吵了,我说不定就会憋死了。

  难怪爷爷总让着奶奶,因为奶奶给他们是奶奶一生的爱。我觉得奶奶挺伟大的,在那个艰苦年代,她肯勇敢地拒绝平富人家的聘礼,毅然决然地嫁给这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就足以让爷爷忍让她一生了。

  四十年的争吵,其实算不上“吵”。因为自始至终只是奶奶一个人在唠叨,爷爷只在奶奶要真生气时,才说上一句软话来终止这场所谓的“吵”。但奶奶喜欢说这是“争吵”,自然爷爷也就服从地说是“吵”了。

  我一直想知道奶奶安静下来后事什么样子。就在那一年,身体一向硬朗的爷爷生病了,进了医院,独留奶奶一个人在家。奶奶沉寞了,她很长时间都魂不守舍,每天都要在大门前望着远方独自站一会儿。直到我喊她,她才轻轻地叹一口气走进屋。那一阵她做饭时把菜炒糊了,做米饭忘放米,倒开水却把暖瓶打碎了……这样的事在那一阵子经常发生。

  奶奶不再唠叨了,整个家都死寂死寂的。我到这才知道,奶奶和爷爷之间的争吵,是这个家生命与灵魂。于是,我决定带奶奶进城看爷爷。

  就在那天晚上,我从门缝里窥见奶奶在收拾爷爷的`衣服,边收拾边唠叨,好像爷爷就在她身边听着,后来就哭了起来。我知道奶奶为什么哭,她以为进了医院就会发生不好的事,她只是害怕。我没有推门而入,因为我不知道要说什么。

  第二天,我带奶奶到了医院。一见到爷爷,她便一扫之前的愁容,马上活跃起来,和爷爷诉说着家里们的猪狗牛羊,说着村里的大小事件。爷爷苍白的脸上,也渐渐红润起来。两人像在自己家里没有外人般的畅谈。

  听姑姑说爷爷那几天总是闷闷不乐,不怎么说话,只是叹息。是啊,虽然两位老人都不说对彼此们相思,但我看到了奶奶的痛苦,爷爷又怎会少呢?

  很快,爷爷回家了。爷爷和奶奶在一起而没有吵架的唯一一段时间就是那天晚上。那晚我听到了奶奶的哭泣声和爷爷的鸣咽。

  “你个老头子,吓死我了,我还认为你真要走了你。”

  “我走了谁和你吵架啊!你不得愁死啊!”

  这是我听得最清楚的两句对话,剩下了都是鸣咽声。

  此后,日子又恢复了平静,两人争吵更加频繁了。爷爷说,他一定会在奶奶后边走,因为他怕奶奶寂寞,因为没人争吵的日子太难熬了。

  我相信藏在爷爷奶奶争吵后面的,是他们四十多年来的爱。也许他们不曾对对方说过任何甜言蜜语,也不懂何为浪费。在他们没有红酒和烛光的生活中,争吵是他们的浪漫,争吵是对彼此表达爱的最后方式。我坚信,历经四十多年的爱,就藏在他们彼此的心里。

  执子之手作文 篇19

  那一次,你从窗前走过,留下了一个完美的侧影,从此,我便迷恋上了你。跟着你走,追着你跑……但是,你却那样难以接近,强大的气场永远伴随着你,让我对你又爱又怕。

  高昂的头,眼镜背后深藏的智慧,看得到你光鲜的表面,却猜不透你深藏的奥秘,这让我深深着迷。而一旦触摸不到你,却又让我如此“抓狂”。

  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聪明一些,好看透你的心灵;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勇敢一些,好靠近气场强大的你;我也努力让自己变得更魅力四射一些,好吸引独具慧眼的你……然而,你总是那样苛刻,那样高傲,征服你真的就那么不容易?

  看你满眼温柔,一脸微笑地和别人交谈,我既羡慕,又嫉妒。为什么他们能和你像多年不见的故友那样开心交流?而我却连看你给我一个笑脸的机会都没有?只能躲在角落里,看着你霸气外露的背影,独怆然而涕下……

  寂静无声的黑夜,是你支撑着我不要放弃未来;嘈杂喧扰的课间,是你支撑着我不要停下手中的`拼搏;激烈残酷的赛场,是你搀扶着我一步步走向终点……

  你——成功!是你给予我勇气和动力,是你支撑我坚持不放弃;是你一直把你的敌人“失败”推给我,让我对你又爱又恨;是你一路上陪我去闯,给我一次又一次跌倒后站起来的机会。

  成功啊,我们一路分分合合,这条路虽看似艰难,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执子之手,相伴到永远!

  执子之手作文 篇20

  记得在有星星的夜里,我总喜欢与爷爷坐在庭中长凳上,他一手握着一把蒲扇,一手拥着我,望着夜空为我讲故事。让我在梦中勾勒了一次又一次的故事是爷爷在一个夏夜为我讲的……我想,将它写下来,用以填补我梦中的空白:二月的清晨,天空依旧是朦胧的灰色。清水湖边的柳枝青了,随着清风在湖畔摇曳。二月末三月初的清水湖是游客最多的,不仅因为清水湖的美丽,更因为一个美妙的传说。这个传说,源于这二月末的清水湖——相传,在清水湖畔那棵最高大的柳树下,曾住着一位灵性似水般的女子,她以作画为生,犹善画柳。相传她有着水一般的气质,柳树般婀娜的身姿,明眸皓齿,眉黛如画。可她怕美貌会惹得是非,于是常以白纱遮面。当时有许许多多男子为一睹芳容而一掷千金,却始终被拒在门外。那些男子不甘心,便将自己的'心意写在纸上绑在那棵最大的柳树枝条上。在有风的日子里,那树上的纸条摆动着,显得格外特别。二月的某一日,女子去集市买东西,不料回去途中飘起细雨。女子站在一棵树下,祈盼着这雨早点停下。细长的雨丝斜斜地落下,湿润了女子的面纱。她静静望着远处的柳树下,不知是哪位痴情男儿对着闺中姑娘的窗子吹起绵绵笛音,缠绵的笛声惊动了二月的世界,风渐渐吹拂起来了,花儿缓缓摇动起来了,薄薄的雨幕中,清水湖的显得愈发美丽了。这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下来了。蛙儿不叫了,鱼儿不跳了,既像是在享受这美妙的时刻,又像在等待着美好的东西悄然而至,不忍打破。姑娘,温润得像玉,柔和得似水,洁净得如月。

  不知是谁,只见一名男子立在她面前,手里撑着一把油纸伞,姑娘可是要回家?她轻轻点了点头,却不知仅是这样就足以将遮了面纱的她显得愈发神秘。不知姑娘是否介意在下送姑娘回去?他微微一笑,亲切得如同春日暖阳。此时他一袭白衣,黑亮的发轻轻伏在身后,谦谦君子被他诠释得淋漓尽致。既然公子都不介意,那若卿先谢过公子了。她说着,浅浅一笑,走至他身边。如果说他如暖阳,温润亲切;则她定是清风,清澈脱俗。在下铜川,杨致远。姑娘可唤若卿?他微微偏头,看着她问道。清水湖畔,柳若卿。她点点头,望着远方道。细雨,湿了他们脚边的衣角。素色的伞下,两人皆是一袭白衣,青丝三千散在身后,羡煞了一路人。烟雨蒙蒙红尘滚滚中,竟有这般脱俗的两人,就好像画中走出来一样。真可谓佳人才子,倾国倾城。一排排房屋,一块块深红的瓦片,木制的房椽,长着嫩绿苔藓的青砖,用一块块方方正正的石头铺成的窄窄的弯曲小道,湿润了的地面,正开放的花朵,摇曳的柳枝……一路走来,忘了时间,忘了一切,短短的路,像是走了一生。从远在天边到近在眼前,从湖的那边到这边,从青丝走到白发,从互不相识走到你心间……故事到这里算是完了,很短很俗但还是打动了我。都说才子配佳人,但终得有缘才能相配。佛曰:今生五百次的回眸换来来生一次擦肩。那么大家今生得以在一起,是前世该回了多少次眸,擦了多少次肩?烟雨蒙蒙的二月,他们相遇了;或许在某一个月的某一个雨天,你们相遇了。因此,请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只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谨以此文,写给那些有缘相遇的人们,也写给自己)

  执子之手作文 篇21

  风吹起“哗—”一般的记忆碎片。每当触碰起你的手时,心里荡漾的,是一种暖暖的感动与幸福……

  ——题记

  初见,你是夏日的一抹清茶。绿色,这是我对你的第一印象。当你站在队伍中央,用面无表情的动作散发出浓郁的孤独时,我想我便关注了你……也许冥冥之中上天有一种安排,安排你我的相遇,安排了点点感动。

  再见,你是冬日的一杯暖茶。你还记得我们一起走过的初一吗?即使几个月的相处让我们不再那么陌生,但像大多数人一样,我是你熟悉的陌生人……不清楚是公元多少多少年,你温暖了我的心。那天,树影斑驳,教室里着实闷热至极,我在抽屉里翻腾着已不少十遍,可偏偏找不到作业本。焦急,气愤与烦恼一起并上心头,在炙热的天气熏染下更加烦躁至极。你走过,看着我这般苦恼样,停住了脚步。我分明看到你眼中的迟疑,但又瞬间转为坚定。你低下头:“怎么了?”我声泪俱下地把事情说了一遍。你默语,拉起我的手,走向老师的办公室……

  葩葩,我很久以前认为,你是一个大胆活泼的女孩。当你拉着我的手时,我的心里荡起了涟漪。那么平静而又深邃的心里,因为有你,吹起了一股暖流……

  不见,你是春天里的一股清泉。葩,是“花”的意思。但我从来都不认为你是一朵争奇斗艳的花朵,因为你总能在我困惑时,给予我清泉一般清静的心境。初三下学期,你向老师申请在家里复习,从此我身旁的座位上便少了你奋笔疾书的身影。我有过失落,也有过难过,但更多的是对你的祝福。我们曾约定好要考上一个很好的`高中!当我拿着一份满是红叉的试卷时,你竟然奇迹般的从门外走来……当时的惊讶已不在话下,但更多的,是一种浓浓的依赖感油然而生。我俩就这样对视着,久久没有开口。

  有时候,一个眼神就能代替千百万句语言。在我低迷、在我彷徨时,你的默默无语似一盏明灯,似一捧清泉,让我继续坚持着当时的约定。解开心结,我向你微微一笑。你也展开了皱紧的双眉……坐下,拉起我的手,把笔放在手心里……

  永见,你是一首千回百转,余音绕梁的歌曲。每每在校园里相见,你都会吐露出自己的所见与所想。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艺术生,不过是多学了一门艺术,老师不应该对我们放低要求。”诚然,我虽与你不是一类,但也十分认同。倘若天天在疯打嬉笑中度过,那么人生还有何意义?从此,你的问题多了,嬉戏少了……当我牵着你的手去买每日必需的报纸时,我感到的是坚定不移的心,沉着稳定而又力争上游的积极态度!

  执子之手,看日出日落,绚烂的光芒总会降临到我们身上!因为我知道,感动会被埋藏在心底的深处,然后静静的发芽,长成一朵奇葩!

  执子之手作文 篇22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三年前,我以为这句话是跟好友说的。

  三年后,我知道这些话都是开玩笑,就如同三年后,你画着浓浓的烟熏妆出现在我面前,我看得见假睫毛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真的很漂亮。

  你笑着拍我的肩膀,说着我听不懂的话,什么“非主流”“潮人”,好吧我承认,我跟21世纪脱轨了……所以跟你也脱轨了。三年前一起看小说的时候我还记得你说,“堕落的人都是自找的”多么矫情啊,如今你甜甜的娃娃音问我要不要去KTV的时候我汗颜了,“我想我还是先回家了,我还得补课呢……”原谅我无论你有多热情我都不能去这么乱的地方,这不是我可以去的,就像现在你的世界一样。

  这时候我总会想起一个词,叫“宿命”。

  你的“宿命”那样张扬的吞噬你原来的生活,把你推向深渊。

  六月份就是中考了,大家都在拼命的背书。

  你用那个网购回来的N98玩的不亦乐乎,班主任上课你也无所谓。那个更年期的女人终于在生理和心理的催化作用下爆发了!“你给我滚出去!!!不想听课你可以不来”你无所谓的站起来,垫垫肩膀“你没资格叫我滚,你信不信我让你滚?”然后一脸玩味的样子看着班主任,班主任向来偏心,全班人都不怎么待见她,你这样子一说全班人都浮躁起来,在下面窃窃私语。班主任张红了脸,估计已经气到一定程度,双手的'青筋爆出,“不要以为你爸爸是市长就了不起了,你也只是个私生女!!”这句话像投了一颗炸弹下来,全班都轰动了,“她是私生女啊”“难怪不用上课”“你看她,是情妇生的耶……”你脸色开始青了,我才意识到佛教的主旨“有因有果”的含义了,这个世界太喜剧化了……你转身走出教室,握紧的双手拼命颤抖,N98被你握得感觉都变形了,我看的出你在忍,你拼命在忍,你拿着N98很淡然的在全班人面前打了个电话“我只有一个请求我就离开这里,撤了我们班的班主任我就听你话出国。这是第一次我求你……”你忽然笑了,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对,我跟我妈妈一样不要脸,走了我也得当个好人的,把该换的人换掉做回好事,不好么?”然后就挂了电话,全班都肃静了下来。班主任脸上的表情已经是那种死到临头得表情了,不知为何我觉得你好伟大啊,又好爽班主任的表情,又好心疼你平淡的语气……

  “走了,不送了”。

  我到底还是去了机场送你,你默默的不说话,最后才说了最上面那句话。

  是我小气还是你小气,多说一句话都不肯?到底的话,还是在心里好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如果是讲情侣间的,那么,祝福你能够找到与你执子之手的人吧!希望那个人,能带你走出你的“宿命”……

  执子之手作文 篇23

  漫长而炎热的夏季,似乎事事都不那么顺心。稀里糊涂地去无为,稀里糊涂地逛街,稀里糊涂地丢了钱,弄得身无分文,一身狼狈。

  我呆坐在人民广场的石椅上,斑驳的树影在灼热的大理石地面摇曳。起风了,吹散了我些许的烦躁。我用手肘支撑着头,四处张望,不时地看着手机,希望朋友能快来救助。与我心境完全不一样的是广场上的老人们。他们三五成群,说说笑笑,一副欢快模样。

  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对老夫妻。那位老奶奶坐在石凳上,一只手搭在石桌上,一只手拄着拐杖。坐在她对面的是位老爷爷,他们时而沉默,时而交谈,时而对视,时而微笑。广场旁的商业大厦里飘来了《红豆》那优美的旋律:“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我入神地听着歌词,傻傻地看着眼前这对老夫妻。他们携手走过了大半个人生,虽经历风雨却依然白头到老,这是多么令人羡慕啊!我拿着手机,迅速定格了这一瞬间,毫不犹豫,毫不糊涂!

  我坐在原地看着他们,虽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从他们的.眼神里能感受到和谐和幸福。这种情绪感染着我,让我那一颗郁闷烦躁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过了很久,老爷爷先站起来,弯腰搀扶起老奶奶。我这才发现,原来老奶奶的腿脚不方便。他们挽着手,从我身旁慢慢地走过。过马路时,老爷爷下意识地把另一只手搭在老奶奶的手上,一步一步,小心翼翼。人生最美好的恐怕就是这种相濡以沫的搀扶了吧!是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着他们渐渐消失的背影,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

  执子之手作文 篇24

  “在青山绿水之间,我想牵着你的手,走过这座桥,桥上是绿叶红花,桥下是流水人家,桥的那头是青丝,桥的这头是青丝。”沈从文和张兆和的终身,是个美丽的故事。

  春风替我亲吻你的面颊,阳光代我爱抚你的青丝。我们走过漫漫年华;我们跋涉过灾难,饮尽了孤独,也尝遍了幸福,寻觅心灵共同的港湾。我们相互扶持,走在自己的路上。

  记忆的琴弦被风儿弹唱……

  初见时,你粲然一笑,好似迎春花蓦然绽放,三月的微风吹动了我的心房。两个不相干的星球,偶尔相遇,相互吸收,从此改动星轨,相伴余生。

  那年,我在湘西。山花烂漫时想你,水波温柔时想你,渔舟唱晚时想你,月夜行船时想你……一封家书,一份怀念,我写了千封信,却不只想了千次你。终于,我们又聚会,携手共赏山河壮阔,并肩齐看星月缠绵。

  后来,我们都不再年少,洗尽铅华,都是寻常人家,也为柴米油盐酱醋茶争持,也为生活的.不如意忧虑。我们曾为顽固己见争论得面红耳赤,也曾因对方的埋汰而闷闷不乐。但宁静后总是相互负疚和解,我们也在磨合和容纳中相处得愈加融洽。默契在一次次相视一笑间生根,幸福在悲欢离合的生活中升腾。

  时光不与,容颜已改。纵然皱纹深深,牙齿松动,我仍觉得你眼中盛银河,笑里带阳光;纵然垂垂老矣,在我眼中,你仍是当年盈盈一笑的少女,明眸善睐,风姿卓然,撼动我心。

  这长长的一路,我们走得很慢很认真,从人来人往走到彼此相依。从朝阳当空走到残阳如血。万家灯火中,我具有一盏;芸芸众生中,我深爱一人。

  当大风吹过年华,白雪掩盖华发,我依然愿意守护在你身边,牵你的手,亲吻你的面颊。

  岁月为笔,深情为墨,字字是你。愿永结同心,无论青丝,无论青丝。

  执子之手作文 篇25

  父亲喜欢养花,母亲就爱屋及乌了,所以总是能看见父亲拿着各种各样的剪花工具,细心地修剪枝叶或松土浇水,母亲在一旁握着纸巾为父亲擦汗——至今也时常能看见这样的场景。但每一次我还是会从心底微微地感慨,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感情啊。

  父母平时也有吵架,但每次冷战后总是很迅速的和好了,速度相当惊人,以至于我每次都认为他们是不是故意这样子,像个小孩子一样朝对方发脾气,事后知道自己不对但又放不下面子的尴尬,所以都以这样“不伦不类”的方式收尾。

  但我知道他们是爱着对方的,绝不比我们现在说的“爱”少,甚至还多很多,浓烈很多,真诚很多。虽然不是相敬如宾,但老夫老妻偶尔学学年轻人的恋爱方式也满有意思的——我都看得出来了。

  有时候看着他们一起伺候花花草草,神情非常专注,时而皱眉时而微笑。他们在讨论什么方法能让花草更舒服,长得更好,手势配合着语言,时常会有因为紧张而不能正确的向对方表达意思的时候,每当那时他们的脸都涨得通红,像一个急于像对方证明自己很聪明的小孩子,隐隐透出的认真却又仿佛是两个花卉专家在讨论问题。母亲的神色一般是随着父亲的心情而变化,他高兴,她便也高兴,他遇到了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她也会煞有介事地挑挑眉毛,给出一些建议,虽然是不怎么有用的。每到这时,我总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但心里是很羡慕的,羡慕他们的感情如此深厚如此笃定,没有被柴米油盐的琐碎充斥,没有像千万人一样过的是平庸的.生活,至少他们现在依然能从其中感受到对方的爱意。这平凡的生活中的伟大的爱情啊,是多少情侣梦想的呢?

  莫不静好,我隐约只记起有这么一个断句,却觉得来形容他们再合适不过。

  爸爸妈妈,愿你们能够一直这样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26

  在青山绿水之间,我想牵着你的手,走过这座桥,桥上是绿叶红花,桥下是流水人家,桥的那头是青丝,桥的这头是白发。沈从文和张兆和的一生,是个美丽的故事。

  春风替我亲吻你的面颊,阳光代我爱抚你的'白发。我们走过漫漫年华;我们跋涉过苦难,饮尽了孤单,也尝遍了幸福,寻找心灵共同的港湾。我们相互搀扶,走在自己的路上。

  记忆的琴弦被风儿弹唱。

  初见时,你粲然一笑,好似迎春花蓦然绽放,三月的和风吹动了我的心房。两个不相干的星球,偶然相遇,相互吸引,从此改变星轨,相伴余生。

  那年,我在湘西。山花烂漫时想你,水波温柔时想你,渔舟唱晚时想你,月夜行船时想你一封家书,一份思念,我写了千封信,却不只想了千次你。终于,我们又团圆,携手共赏山河壮阔,并肩齐看星月缠绵。

  后来,我们都不再年少,洗尽铅华,都是寻常人家,也为柴米油盐酱醋茶争吵,也为生活的不如意发愁。我们曾为固执己见争论得面红耳赤,也曾因对方的埋汰而闷闷不乐。但平静后总是互相道歉和解,我们也在磨合和包容中相处得更加融洽。默契在一次次相视一笑间生根,幸福在酸甜苦辣的生活中升腾。

  时光不与,容颜已改。纵然皱纹深深,牙齿松动,我仍觉得你眼中盛星河,笑里带阳光;纵然垂垂老矣,在我眼中,你仍是当年盈盈一笑的少女,明眸善睐,风姿卓然,撼动我心。

  这长长的一路,我们走得很慢很认真,从人来人往走到彼此相依。从旭日当空走到残阳如血。万家灯火中,我拥有一盏;芸芸众生中,我深爱一人。

  当大风吹过年华,白雪覆盖华发,我仍然愿意守护在你身边,牵你的手,亲吻你的脸颊。

  岁月为笔,深情为墨,字字是你。愿永结同心,无论青丝,无论白发。

  执子之手作文 篇27

  一直欣赏这样一种爱情:没有太多的轰轰烈烈惊天动地,有的是象流水一样绵延不断的感觉;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花前月下,有的是相对无言眼波如流的默契

  ……

  这该是一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觉吧,在陌生的人群中,在迷失和彷徨间,你却始终安详而从容

  ---

  因为你知道,冥冥之中,自有一双属于你的双手,它们紧紧地握住你,陪你走过所有的阴天和所有的艳阳天,直到一生一世。

  在我们平凡的生命里,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琼瑶式的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甜蜜得催人泪下、痛苦得山崩地裂的爱情故事:在百丈红尘中,我们扮演的是自己,一些平平凡凡地生生死死的'普通人。于是我们珍惜爱情,珍惜迎面而来的、并不惊心动魄的感情。

  在这种爱情故事里,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不一定是要一见钟情的,最初他们可能会象陌生人一样擦身而过,象最平常的朋友一样,见面只打一声招呼,笑一笑,然后远去。之后有一天,在暮色里,你忽然发现她的背影竟是如此的让你心动;一种让你心疼的怜惜就这样不经意地撞中了你,你这才发觉,不知不觉地,习惯了擦身而过的她已经走入了你的生命,于是你们就开始了一段美丽的爱情。

  爱情都是美丽的,虽然你们的爱情或者并不动人;恋爱中的人们都是美丽的,虽然你们或者都很平凡。舒婷描绘过这样一道风景:大街上,一个安详的老妇人和一个从容的老人微笑着,从不同的方向面对面地走近,走近;然后是微笑着,鼻尖顶着鼻尖地站着,双手紧紧地系在一起,身后西下的阳光把他们的头发和笑容染成一片暖暖的黄。身旁的人们被他们的幸福染成一片温暖。

  起初你们还在怀疑这种爱情,因为它毕竟不象当初设想的那样完美、那样精致、那样浪漫。那只是淡淡的一种感觉,没有大喜也没有大悲,没有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也没有魂断蓝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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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一种手牵着手、并肩漫步的感觉。他们说婚姻是一座围城,进去了的想出来;而你们就这样手牵着手,坦坦然然地一起走入围城里,互相扶持着,把许许多多毫不动人的日子走成一串风景。这么多年了,回忆起来,所有平凡的片断,所有曾抱怨过、曾怀疑过的时光其实是生命中最温馨的篇章;所有淡淡的日子,其实都是象“空山灵雨”一样,淡得韵味绵长。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该是一种并肩站立,共同凝望太阳的升起、太阳的落下的感觉;该是一种天变地变情不变的感觉,是见证岁月、见证感情的感觉。

  他们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可总有些东西是地久天长海枯石烂的。天上比翼,地上连理,总有一种爱情,是象山一样执着,象海一样深沉,象天空一样广阔的。在下雨的时候,你在车站孤伶伶地望着纷飞的雨线,你的心情是无可奈何的沉郁。这时从旁边伸过一把伞来,为你遮住了纷飞的雨丝和阴暗的天空;你不用回头,便知到是如山如海如蓝天的他正站在你的旁边了,便有一种极温暖极踏实的感觉涌上心头:雨丝就让它纷飞吧,天就让它阴暗吧,此时你已有了一把伞,而你的心情也因此而阳光灿烂。

  他们说时间可以让一切蒙上灰尘,可总有些东西是历久长新的。牵在你的手中,所有的人生、所有灿烂或不灿烂的日子都变得崭新而明媚。时光它总是在不停地走,回首之时不觉已是满身尘垢;你却仍然愿意蒙上眼睛,毫无保留地把双手都交给这生生世世的恋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当你哭泣的时候,有人陪你伤心,倾听你诉说,为你抚平凌乱的发和憔悴的颜容,告诉你明天依旧阳光灿烂;当你笑容明媚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和你一起明媚,而他静静地站在一旁,微笑着看着你和阳光一般地灿烂……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该是一幅两个人同撑起一方天空的风景。象两棵独立的大树,你们共同撑起一方天空,枝叶在蓝天下盛放,树根在地底下相互扶持。风也罢霜也罢,雨也罢雪也罢,执子之手,每一刻都是如此的美好,每一刻都是一首动人的情诗,每一刻都值得用所有的时光去回味……

  相对无言眼波如流的默契

  ……

  也许也不回味,只是紧紧地握住你的手,什么话也不说,慢慢地陪你走过今生今世,来生来世!!!

  执子之手作文 篇28

  以此作为题目并不是想说,是我想与谁白头偕老,只是想起这句话,再看看现在的人,试问还有多少人能够从始至终的做到了。

  现在仍旧很多人把它当作至理名言,但是已经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了。负心汉有多少!?负心女又有多少!?都有很多人都做不到了,但是这就话仍然是经典的话语。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最荒凉的句子。张爱玲说“因为牵手过后必然是永久的放手”。其实很羡慕一生走到终老的老夫老妻,他们会在暮色下一起散步,挽着手,一起走,一起坐在凉亭下欣赏落日,时而健谈,时而沉默,却都心系对方,漫漫人生,需要怎样的'感情与毅力才能一辈子一起走。这中间的几个十年都会经历些什么?都会面临着感情的怎样的挑战!

  现在有很多人都太物质了,尤其是女生吧!好多女生需要男生给自己各种惊喜,买各种漂亮的衣服,名牌包包,各种化妆品,高档口红还要进口的,光这些还不行,要结婚的话还要有房有车,要有很多资本给女生最富裕的生活。真爱的话,哪怕男孩分文没有,也会奋不顾身的和他在一起,只要能够在一起,哪怕连泡面都吃不起也会感觉幸福吧,也许女孩偶尔也会说说男孩什么都给不了她,连饭都吃不起了,但她的心里还是很心疼男孩的,有那么一刻女孩也会很想哭,可是似乎只有一些男孩做的事没有考虑到她的感受的时候才会哭的稀里哗啦的。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真心相爱的人只会想永远陪伴在对方身边。

  物质并不是无可代替的,也许必须要有物质,没有物质也许连生命都会没了,但是不能因为物质而背叛了自己。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若遇到真正爱的人请珍惜,无论生活如何,请与相爱的人幸福到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29

  昨天下班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对老夫妻携手走在马路边,当我骑车走到他们身边时,老爷爷轻轻把老奶奶推到自己里侧,用身体守护在老奶奶的身边。

  这是多年的习惯,是两个人多年的默契,是老爷爷不自觉对老伴的守护。人这一辈子,找到一个能够互相理解,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无论何时都能够守护在自己身边的爱人,是幸福的,让人羡慕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夫妻之间要做到互相爱护,互相尊重。既然两个人能够牵手,就要做到不离不弃,然而,社会在发展,人们的感情却越来越经不起考验,在各种诱惑的面前迷失了自己,从而使家庭破裂,妻离子散的地步。

  我们要像老爷爷和老奶奶学习,在生活中互敬互爱,做对方的守护神!

  执子之手作文 篇30

  曾经的梦里,飘浮着这句话,像很美很美的童话,我们这个年龄,相信爱情,也相信童话,更相信这句似懂非懂的话我曾经用稚幼的口气描绘未来,在我眼中,未来不过是一条早已注定了的路,人生在上面反复徘徊着悲欢离合和酸甜辣苦,遥知的那过后,人世殊途听着一首老旧的歌,一段简单到格式陈旧的旋律,一种被尘世逐渐淡忘的曲调,一句向我诉说着一个故事的`口气,情节正慢慢展开曾经希望,生活能够很简单,能够让身边的每个人都幸福快乐,能够幸福得对着天空呵气大笑,能够简单而不单调;能够大声地唱着歌,即使不中听也会快乐;我希望能够有一个爱我的人来相爱,像一个女生对我说的:静看庭中花开花落,漫眼空中云卷云舒。执子之手,与之偕老有些话,即使沧海桑田几经流转也能够坚如磐石依稀重现,不经意的瞬间,铁马冰河入梦来我若是过江之鲫,我定是不胜留恋。一花一天堂,一草一世界,一树一菩提,一土一如来,一笑一尘缘若执子之手,愿与子偕老。

  牵着牵着那只手,我只愿只愿永远不放开单薄的年华无法在手中紧握,沧海桑田,转眼海枯石烂空中仍有一曲久久回荡的骊歌:曾经沧海难为水一曲顿止,一耳闲歇,一骑颠簸踏古道,一张画面,一朝露晓,一句: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31

  汉字,作为中华上下五千年、经历岁月的千锤万凿的载体,传承着一代代人民对未来的希冀。

  曾有言:“书者,著也,以手指笔,着于竹帛。”但如见,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遭受着提笔忘字的烦恼,这渊远流传的世间瑰宝在此遗忘甚是消亡。长久下来,又有多少人还能够流利地写完整篇文章呢?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在我少年,执子之手,重奏汉字荣光,将人们在这歧路中唤醒!

  字也,聚沙成塔、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也。在古代科学技术尚未诞生的时代,能写好一手好字是当时雅士、墨客的理想,正楷、草书、小篆、金文……如同百家争鸣般,虽同为字,但其中所蕴含的深意能够读懂、看懂、悟懂,也算是在书法界中前进一大步吧。这些迁客骚人的手与他人无异,却能写出神来之笔一般的意境,不是大风刮来的,正是他们一点一滴的.练习所支撑着字体的大成。如果说天赋是决定事物的本质,那么水滴石穿的毅力便是诱发成功的量变。汉字,形式是各有千秋,而字体上的工整大气,体现着为人,正所谓字如其人。

  字也,摇相应和、由此及彼,世人是联系也。古时,人们相隔两地生活都会以书信的形式来相互联系,作为双方的物质载体,一手好字更能让对方理解你的心意,若是字如同“鬼画符”般,别说品读,连理解都费力。在民国时期,因为电报的昂贵,平民百姓还是多以书信的形式互相往来。字的用途广,而且汉字又是民族之魂,其中凝聚着民族力量,做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汉字,功不可没!

  反而现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反而如同“退化了”般,在手机、电脑键盘上傲视群雄,“键”步如飞,在互联网的浩瀚中遨游。也许有人会说,我们是“新青年”,还用手写也太过时了吧。

  在我看来,这些在时代前头、自我感觉良好的人早已在网络中迷失了自我,这是对汉字的不自信,对老祖宗一脉相承的不自信,自以为站在时代的潮流,实际只是一个自卑且不懂得珍惜且行的人。汉字,作为中国人万物的根源,莫要把提笔忘字视为常态,我辈应当扭转这歪风邪气,从小事做起,从你我做起,我们无法改变他人的思想,但是我们可以由自身去潜移默化影响他人,将汉字书写得以延续!

  执子之手,重奏汉字荣光,将汉字掌握于身,而托于情,将汉字铭记于心。

  执子之手作文 篇32

  最难忘是你的那抹馨香,淡淡的,但却让我如痴如醉,我最喜欢和你静静地相拥而眠,有你,一夜好梦。

  其实,你很早就走入了我的世界,只要一天不看你,我就觉得脑子里一片空虚,仿佛生活中缺少点什么。是的,你是我的挚友,是我的`良师,我从小就爱看你——书。每当我空闲的时候,我总要看看你,哪怕抚摸一下也行。你有着无穷的魔力,把我强烈地吸引着。从你这里,我懂得了宽容,懂得了感恩,懂得了人间有爱,是你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生活可以简单,但不可以无书。”书店、图书馆是我最爱逛的地方,爸爸妈妈送给我的最多礼物就是你,因为对于你他们是决不吝啬的。和你在一起成了我最快乐、最有趣的事情。你陪着我哭,陪着我笑,让我领略了从未有过的滋味。我品尝着你带给我的喜悦,收获着你带给我的成功。因为有你,我一生无悔。

  你让我的生活如此灿烂,执子之手,与尔偕老,是的,我愿与你相约!

  执子之手作文 篇33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当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这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也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佛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环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深情地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她已长眠,她虽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却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让我们再道一声:执子之手,死生契阔。

  执子之手作文 篇34

  若有一天,白发夺走了你们的青春与骄傲,空虚占据了你们空洞的心脏与灵魂。我的命,除了大房子,我还能给你们什么?

  有些事情,只要想想,眼泪都可以流个不止。

  这个事情,就叫做“以后”。

  想到以后,我就害怕。因为我所能想到的明天,总是与你们有关。

  本以为我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孩,本以为你们的心事我都解读得懂,本以为是你们不理解我。

  可是,爸,妈,为什么你们不告诉我,一直以来我都错得如此离谱?

  过去,我总是梦想着要去成就一番大事,做一个坚强勇敢的女子。我要给你们买大房子,给你们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生活。

  可是,你们想要的,并不是这些。

  你们说:“等我们老咯,你们也都长大了,当你们不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是有钱也花不出去了。”

  我居然忘记了:你们,一直都是在为我和哥哥而活。我和哥哥是你们生命的全部。

  记得哥哥说过以后要和你们一起生活,可是,妈,您却那么强烈地选择了拒绝。难道,是您不喜欢和儿子在一起吗?

  您说,等你们老了,眼瞎耳聋的,也不爱干净了,恐招人烦。

  当时,我的心就碎了一地。妈,您为什么总是把孩子放在首位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为自己内心的`感受做一次选择呢?!

  或许,这辈子,你们都做不会再做到了。

  你们已经习惯了爱我们胜过爱自己,十几年的习惯,早已深入骨髓,融入血液。丢掉这个习惯,于你们,哪会那么容易?

  习惯,终究成了自然。爱,总是那么自然而然地就流露了出来。哪怕,你们保持沉默;哪怕,你们面无表情。

  可是,那次听到我生病的消息时,您没说一句话就开始放声哭泣。若不是您时刻怀揣着那份习惯了的爱,那倔强的眼泪怎会如此轻易地就滑落在了您的脸庞?

  这些,我都懂。可是,我却不知道如何去告诉你们,告诉你们我的心里有多么得感动。谢谢你们,是这么多年来我最想说给你们听但却从未说出口的话。或许以后也都不会说出来。

  爸,您的白发,怎么又多了几缕?您的腰,哥哥怎么再也捶不直?

  莫非,您真的已经老了?

  我不愿意相信。我以为您的老去离我还很远很远。我应该很久才长大的,不是吗?

  可是,时间好似在加速向前飞跑。我甚至感觉:这次旅程的终点,都变得触手可及。

  想到这里,我就害怕不已。只想赶快回到你们的身边,回到我还很小很小的时候。

  爸,您说,希望我以后能留在郑州工作,那样离家近一点。可是,我告诉您我不喜欢那个城市,我要去我想去的地方。

  “啊,我怎么自私到了这般地步?!”我不安地叩问着我的灵魂。

  想到你们以后会变老,会开始变得恋家,单守着一方庭院,哪怕是比马尔代夫还要美丽的地方都不愿意再去。到那时,你们就放孩子去飞。而自己,却空守一份思念。

  到那时,你们内心的牵挂与想念,也许比我们飞翔时所遇到的暴风雨更难以忍受。

  可是,你们不说,你们不想成为我们翅膀上的负荷。

  你们也许行走都变得需要人别的搀扶。于是,你们将彼此的手握得更紧。那只手,与自己的一样沧桑,一样的失去了支撑整个家的力量。可是,你们身边却只剩下了那只手的陪伴。

  年轻的生命呵,他们正在和你们年轻的时候一样地奔波着。

  每次和朋友聊到这些,我都会湿了眼,哽咽着将头埋在臂弯中。我舍不得,我舍不得放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去流浪。

  今生,你们是深爱我们的父母,我们拥有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可是,来世,你们又会成为哪个孩子笔下的绝世好父母?

  想到这,我的泪水决提了。

  当有一天,我执意要和你们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我求你们一定不要拒绝。否则,我会为自己一辈子都不曾报答你们而存活在自责之中。

  如果,你们说自己会给我们带来负担。我会回答你们:没关系,你们是我最甜蜜的负担。

  爸,妈,我爱你们。将来,让我来保护你们,就像小时候你们对我那样的呵护,好吗?你们老了的时候,我该为你们撑起一片艳阳天。

  执子之手作文 篇35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题记

  春天,已在最美的词中就座,春天啊,已在最亮的词中展开生命的盛大背景。

  那场冬天,浮夸的心事被世俗的利箭击中,流言飞迸,婉约的情歌折射成最耀眼的泡沫。于是,整个冬天,脉脉情歌被北风的呼啸冷落,雪融时节的冷意,冻僵一颗坚硬的花朵。初开的花蕾陨落,烟花消逝,最初的恋歌葬于雪中,隐痛默默,默默珍惜心之角落。

  春暖花开,故事在转弯处留下故事,默读故事的险情,洪水一般难以截流。阳光月色静默不语,在同一名字里涂改着青春的光泽。总以为辉煌无缘,总以为花季流失,那个朦朦春雨里,你牵起我的手,没有更多的承诺,默默传递温暖的热度。你用手的言语,制造了我心的意境,平静的湖下有谁在潜泳?

  有牵有挂的日子,你来了,有雷有雨的日子,你来了。清风徐徐,那个爱情的原野里,一缕清香跑过我的额头,几片蛙鼓敲击着心灵。爱与情,一种血脉相牵的啼哭,其声如夜行的灯盏,浑浊,困惑,深沉,却主宰着春天的方向。我听到春天的土地深处深深涌动着的潜流,我闻到春天的芬芳在漫山遍野的飘逸沉醉。心里有了怀念的姿态,生活里有了放慢的动作,脚下有了相随的影子。

  一把伞,幽幽诉尽春色,一支歌,与浪漫分道扬镳。你的手变得亲切而热烈。当我握着你的手,你说:总有想哭的感觉。当你拥着我瘦弱的身体,你说,总有一种爱怜的情。于是,仰首看到蓝蓝的天和更深远的眼神。爱情朦胧在握手之间,这时爱是一种心境,这是一种更踏实的爱,这是一种信任的爱,这是一种把心摊开,放在阳光晾晒的真挚。而都市的街灯是山后果园里挂满的果子,清清澈澈,酸酸甜甜。承诺永远是脆弱的,甚至禁不起风言风语,禁不起掂量的岁月消逝和容颜褪色。

  于是,一个永远的名字日夜与我相伴,于是,一首首平淡的交响曲开始敲响。你的名字,一个大千世界里,简单的名字,在我心里重逾千斤;你的名字,一个最简单的发音,在我的唇边呼出莺歌燕语。我的笑容,我最朴实平凡的脸宠,在你的眼神里开始艳若桃杏;我的身躯,在你的柔情蜜意里展露高山流水的韵律。于是,生活里横着柔柔的流水,竖着青翠的果树,折装白云出岫,拼起来青山一绿。

  我在同一名字的边缘守望,胸中热热期盼,背后春风拂面。春天在我的眼睛里如花似锦。每一天下班回家,抽开心的门扉,品味春天里那一抹新绿。爱如酒,浓浓烈烈,爱如花,需春雨滋润,爱如美文,需细细品味。添火加料,让每一道菜清醇可口,浓情淡妆,爱的源头细水长流。爱是什么?是你在背后悄悄蒙上我的眼睛,让我猜猜你是谁?爱是什么?是你滂沱大雨下,悄悄挪过的雨伞,而让雨淋湿你的全身。爱是什么?是静静的守候着一方银幕,一起闲聊电视剧里的情节。爱是什么?是午夜梦回里,你还紧紧的搂着我,让细细密密的吻温柔的袭击驿动的心。

  窗外有变化着的不变风景,生活总会在一些轻言重语中开始冷战。当你背对着我,夜开始寒冷。柔情的你慢慢的偎向我,悄悄的,说一些温柔的幽默。日子仍然恢复相依相偎,也许这就是平凡人所谓的“过日子”。几片青翠的枝丫下,一扇半掩的小门里,进进出出的你牵着我的眼睛,每一眼都是一帧永不褪色的.风景。始与终,恒久的对立联系着。你眼睛的言语,是我此生寻得的最佳答案。我试着通过热爱文学去解读,于是我的诗歌在你的梦乡里安静的熟睡了,我的故事在你的和风细雨里与浪漫一起滋生,生活,仍然是那种波澜不凉,闲看庭前花飞花落。

  人有时就是这样:走过浪漫,走过温馨,嚼着平淡之味,想着另类沟沟坎坎风风光光;站在爱情的山峰上看着另一座爱情的火焰山,心蠢蠢欲动。但是,火焰只是一种海市蜃楼,是光折射的一种玄机,当你置身其中,却发现还是原来的那座山更秀丽更适合你。有些日子是装饰给别人看的,生活却是为自己过的。

  在初春的静夜里,小屋内温暖安逸。音乐深沉盈室,耳边是孩子熟睡的鼾声,你悄悄的起身,给我披上一件棉衣,轻轻的催道:亲爱的,夜深了,早点休息,身体仍然是最重要!回眸相视,风风雨雨的数年,你是幸福的,我也是快乐的!轻轻的说一句;执子之手,无悔一生!

  执子之手作文 篇36

  生死契阔,

  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是一种古老而坚定的承诺,是浪漫而美丽的传说。执手千山万水骤然缩短,执手恩怨情仇悠然消散,执手泪眼不忍相看,执手相思,相思难眠。执手之时,冷暖两心知;执手之时,悲喜两忘。

  无奈的是执手后的悲哀,无奈的是分手时的凄绝。执手因为爱。爱的越真,心越清纯;爱的越深,情越质朴。执手时,绝不疯狂,绝不偏私。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

  生死两忘!

  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一定要惊天地,泣鬼神才算完美,曾经以为只有留有残缺的爱情才是最美的……曾经以为每个人的爱情都一定要轰轰烈烈才能称得上爱情……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然而这些爱情都只是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场面,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没有那么多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催人泪下的'梁祝式爱情故事。

  于是我们开始从虚幻的世界走向现实的世界,我们开始不再向往那么多的山盟海誓,我们只是渴望能有这样一份爱情也许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如画的风景,但至少我们拥有美丽的野花,在湿润的土壤里同样可以散发香气。或者平平淡淡正是人生的真谛吧,我们虽然不能一同浪迹天涯,红尘作伴,但我们至少可以享有每个美丽的清晨和黄昏,我们可以执子之手地走过所有漫长的道路,哪怕路途中有着无数艰难险阻。执子之手,看似是句平淡无奇的话语,其间却包含着那么大的勇气。不为什么,只为你,漫漫长夜里执子之手,走完那一段又一段的长路,坎坷的道路上执子之手,度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在所有的道路上与你携手走过,让整个世界都变得渺小。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37

  站在时光的驿道上,回望十七个春秋走过的点点足迹,岁月无声,一任零落成泥的锦瑟年华在指尖婉转流淌。身边的一切都在时间洪流的冲击下变幻着。唯有你,一路不离不弃,伴我走过四季。

  雪花纷飞日

  这一季,你我相遇了。我们促膝长谈,你在我的心田上播种下了渴望的种子。黑暗里的嫩芽积蓄着力量,正期待破土而出。于是,你带着我踏上了这段美妙的旅程。

  春暖花开期

  总喜欢明媚阳光春日里的“草长莺飞二月天”,漫天的纸鸢、孩童的笑脸;总喜欢躺在草地上感受那“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最初的你,让我体味的是温暖与美好。在丑小鸭终变成白天鹅的宁静湖畔,在白雪公主居住的美丽森林里,我的心不知不觉地盈满了细腻的温馨与幸福。“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海子的理想,它平静朴素,而在平静和朴素之后却包含着像天空一样广阔无垠的爱和幸福。我向往着“做一个幸福的人”。读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唤醒童年的记忆,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跌宕的情节,没有刻意的遮掩,作者用朴实的文风讲述了一段令人神往的校园生活。成为小豆豆,是我心底美丽的梦。

  炎炎夏日时

  总喜欢炎炎的夏夜里,倾听着“高蝉多远韵,茂树有余音”;总喜欢走在清幽的池塘边,观赏“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那时的你,带我领略或是豪迈洒脱,或是乐观坦然,或是悠闲自得。“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剩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的李白,有“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豪情,有“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胆识,有“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狂放。站在曾经是三国人物竞风流的赤壁前,苏轼大声高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这是他经历风雨后的坦然,这是他真情的流露。“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陶渊明超凡脱俗,回归自然;“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与菊香为伴,乐在其中。

  秋风乍起后

  总喜欢在秋风送爽之时,寻觅“霜叶红于二月花”;总喜欢在瑟瑟的秋夜“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这时的.你,给我的是悲寂和凄凉。“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易安的感伤刺痛我的心扉,“剪不断,理还乱”南唐后主空灵哀怨的思绪直入心底。还有那部千古奇书——《红楼梦》,它是一个充满了文艺气息的谜,曹雪芹将自己毕生的辛酸血泪注入其中。“薄命司”册子上的女子们,或青春守寡,或含冤而死,或“终陷淖泥中”, 或“独卧青灯古佛旁”。她们的毁灭只能博得几声叹息,一番惆怅,我的心被《红楼梦》羁绊住了。

  又一个雪花纷飞日

  白驹过隙,你已陪我走过了三季的旅程。和煦的春,热烈的夏,厚重的秋,落定于这冰雪的原野。我将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好耕耘,和你一起期待下一个春天的到来。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你,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你,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庆幸你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点点墨香,微微泛黄的纸张,清新动人的文字,你的一切一切都让我如痴如醉。与你相遇,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馈赠。此生让我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38

  那时年少,你爱谈天我爱笑。彼时的你有明朗温柔的笑容,那时的我芳华正茂,貌美可人。

  古人劝解斑鸠不可贪吃桑叶,否则会醉倒。而我就像只斑鸠,对你义无反顾的爱在一个叫做后来的时间演绎成悲壮的美。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次相遇。那日午后,日光倾城,一丝丝透过桑叶的缝隙洒下,柔柔的倾洒在披散着发丝的肩头。我在树间采桑叶,你从树下打马而过。你的背影太耀眼,恍惚间,我从树间跌落在你的怀间。慌乱之中,四目相对,我羞红了脸。你的笑容媚如春光,你的眸子犹如一潭湖水,深不见底,也许注定从第一眼我就会沉沦在你的眸子里。落荒而逃,来不及一声道谢。回到家中,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平复,脑海中却怎么也挥不掉你暖如春光的笑容。我想这就是爱吗,豆蔻年华初相遇。

  我愿意为桑林一遇,你我再也不会有交集。然而幸福来得太快让人不敢相信。薄雾朦胧的清晨,我安静地坐在窗前织锦,你从天而降,笑眼盈盈踏着日光而来,这一刻你就是我心中的国王,这一颗心跳为你停止又因你而跳动。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我已决定了此生的誓言。可惜,最后的最后,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不负我所思,你是来求亲。少年,我爱你的心已无需再验证,只是这出嫁对于女子是一生的大事。你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说你就是那斑鸠醉死也要义无反顾地爱我。少年,待到秋花烂漫时,铺十里红妆可愿?

  复关,复关。自你走后,复关成了我心中的天堂。那是你的城,城里将有我们的家。我爬上断墙,向复关的方向眺望,我天真的以为远方是幸福,是爱和欢乐。

  明日复明日,无数个日与夜的等待,终于换的你在秋花烂漫时驱车前来。你牵起我的'手,将我揽在怀中,你温柔的誓言,我今生难忘。你说,你就是那斑鸠醉死也要义无反顾地爱我。十指相扣的时辰,我以为执子之手就一定可与与子偕老。载着满车嫁妆,怀着满满的幸福,离开淇水,去往你的城,复关。及笈之岁喜结发。

  时光成了流年,容颜在岁月的轮回里苍黄枯老。嫁与你为妻多年,家境依然清贫。我对生活渐渐没了信心。你知道的,我从不是爱慕虚荣的女子,我只愿与你默默相守一生,无论富有或是贫穷。

  可谁曾想,你年少给予我的温存就如烟花盛开在寒夜绚烂,转瞬即逝,烟花果然易冷。后来,才明白你不过贪念我一时的美貌,贪念我满车的嫁妆。达到目的之后,你竟然对我凶恶起来。我在家辛勤劳作,你却在外留恋花街柳巷,辗转于红尘女子间。

  我始终不甘心,难道你真的不曾爱过我吗?你温柔的誓言,是我今生难忘。你却冷笑一声,望向窗外,桑叶纷纷落下,谱写了一曲秋天的哀乐。桑树一年一枯黄,木头也是那么无常,更何况一个人呢。可是,我从未恨过你。

  夜深,人已静,孤灯一盏,把空闺独守。泪水流成一条河,也换不会你一回眸的温柔,你的眸子我终究是读不懂。我只是你生命中一个过客,这个道理我却耗费了一声去寻求。

  月光如流年轻叹在林间,有一个夜你未归。收拾好简单的行李,推开破败的门,又回想起那年你从树下打马而过英姿飒爽,笑容明朗。人生若只如初见,又何来半生难堪?

  执子之手,等不到与子偕老。再见,无需再见。不惑之年恨离别。

  执子之手作文 篇39

  七巧之际,丛丛繁茂的芦竹已染上了点点金黄,烘托着小舟之上火红的对襟大袖与凤冠霞帔。涟漪漾,橹摇送,肩相依,手相执,那是最美的姿态。

  清晨,刚刚来到678古街,路旁已是披红挂彩,路尽头放置着的偌大的气球拱门却让人明白这是一场21世纪的婚礼。

  在一众期盼之中,打头的一众敲锣打鼓,为首的高举着“迎亲”的牌子,清一色的红马褂,一路吹吹打打,贯穿了古街。新郎身着对襟大袖,春风满面,缓缓地走在花轿之前。四人抬的花轿,稳稳落在轿夫的肩头,一步一颤。人群之中不时传来了惊羡声、欢笑声,大家都簇拥着仪仗,纷纷用手机拍照。小孩子穿梭在人群中,冲到花轿之前,试图一睹新娘子的风采。坐在家门口老人家们,笑盈盈的目送着花轿的前行,几个老姐妹谈笑议论着,或许是念起了当年出嫁时的光景。

  停轿时,打头的轿夫许是太过激动,放手早了些,轿子猛然失去了重心,一角向下迅速滑落,“砰”的一声,重重地磕在了青石板路上,另外三角却实实在在地落在了其他三个轿夫身上,轿夫的脸因这重量而涨红,额上青筋暴起,短暂的倾斜后,花轿仍是被稳稳放下,人群之中有人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继而开怀大笑。新郎赶忙上前一步,引着新娘下轿。

  新娘凤冠霞帔,袅袅婷婷,娇媚百端,大红的盖头遮住了新娘的容貌,却更显动人,连路旁明艳的凤凰树,也顿时失了姿色,正如白乐天的`那句:“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人群中惊叹声此起彼伏,小孩子们往前挤得更欢,只盼着新郎取下红盖头。新郎新娘各执红绸一端,缓缓踏上大红的喜毯,鞭炮声骤然响起,一脉喜气染熟秋风。

  穿过拱门,立于喜毯尽头的,是唇边一颗痣的媒婆,口中念念有词:“天赐良缘人人有,郎才女貌无卡轮;琴瑟和鸣早结珠,早生贵子荫丈夫。”待一对新人来到媒婆之前,旁边便递来一支秤杆,新郎接过。众人屏气凝神,大红盖头被缓缓挑开,娇美的新娘终于露出了真容,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一时间时光倒流,仿佛回到旧时的婚典,千年一瞬,古今相接。

  在媒婆唱和声中,新人拜过高堂,沿着喜毯走向水边。水面上泊着七八条小舟舟上缀着红绸,大红的囍字耀眼夺目。船夫撑着一支竹篙立在船头,媒婆率先拖着臃肿的身躯上了船,手执绣花手绢,向两岸的乡亲们招手,人们回以微笑,不时点着快门。在众人注视中,新娘探着身子,轻盈地迈了一步,精致的绣花鞋翩然落在船上。新郎执起新娘之手,依偎立在船头,双目印着彼此,印着与子偕老的美好愿望。大红的喜服缨络垂旒,龙飞凤舞,映着碧波,恍惚了岭南的秋。小舟渐渐驶离水面,悠扬婉转的岭南歌谣唤醒了岭南的旧时光。

  牛郎织女相会时,一场火红的婚典穿过西式的白纱,拾起了被时光遗失的千年传统。红袍掩映,执子之手,成就了五千年来最美的姿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40

  曾经的梦里,飘浮着这句话,像很美很美的童话,我们这个年龄,相信爱情,也相信童话,更相信这句似懂非懂的话……

  我曾经用稚幼的'口气描绘未来,在我眼中,未来不过是一条早已注定了的路,人生在上面反复徘徊着悲欢离合和酸甜辣苦,遥知的那过后,人世殊途……

  听着一首老旧的歌,一段简单到格式陈旧的旋律,一种被尘世逐渐淡忘的曲调,一句向我诉说着一个故事的口气,情节正慢慢展开……

  曾经希望,生活能够很简单,能够让身边的每个人都幸福快乐,能够幸福得对着天空呵气大笑,能够简单而不单调;能够大声地唱着歌,即使不中听也会快乐;我希望能够有一个爱我的人来相爱,像一个女生对我说的:静看庭中花开花落,漫眼空中云卷云舒。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有些话,即使沧海桑田几经流转也能够坚如磐石依稀重现,不经意的瞬间,铁马冰河入梦来……

  我若是过江之鲫,我定是不胜留恋。

  “一花一天堂,一草一世界,一树一菩提,一土一如来,一笑一尘缘…”若执子之手,愿与子偕老。

  牵着牵着那只手,我只愿只愿永远不放开……单薄的年华无法在手中紧握,沧海桑田,转眼海枯石烂…空中仍有一曲久久回荡的骊歌:曾经沧海难为水……

  一曲顿止,一耳闲歇,一骑颠簸踏古道,一张画面,一朝露晓,一句: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41

  记得,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那个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一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看到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或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要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在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的今天,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佛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环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深情地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现在她已长眠,但她虽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却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那让我再来说一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 篇42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这样一句赞颂爱情的诗被久久传颂,几乎人人耳熟能详。爱情是大家说起来并不陌生,也不熟悉的东西,它是我们在电视中常能看见的剧情,是人生中仿佛不可缺少的一种情感。情这东西,温暖了无数人,困惑了无数人,联系了无数人。

  或许我作为一个只是快要中考的初三学生说这些还为时尚早,我也没有看过多少关于爱情的电视剧小说,对它的理解也不是非常透彻,但我看到我身边很多人的爱情观,似乎让我无法理解。

  不过初三的年纪,却好像身边人人都有对象,而且换的一个比一个快,这仿佛变成了炫耀的资本,可以以骄傲的语气说自己谈了怎么怎么样的一个对象,过几天又可以用满不在乎的语气说自己和他又分手了,毫不留恋。我作为一个还没有谈过恋爱的人,仿佛反而与她们格格不入了。

  倒也不是我的观念多么陈旧,对早恋多么排斥,相反,我的思想非常前卫,请不要把我想象成老古董。只是我觉得,谈恋爱应该是遇到一个真正喜欢的适合自己的灵魂,但我还没有找到。

  我知道,现代人的爱情观是以自身的快乐为前提,他们讲究要活在当下,及时行乐,对待爱情亦是如此,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没什么大不了的。爱就是用舒服的方式让彼此都变得自由。

  在一段感情中如果能相处的开心舒服,便会坚持下去。但若有一天觉得自己被对方看轻,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或是对方背叛了自己,便会对这段感情下了死刑,断了所有的干系。一个人活的依旧潇洒快乐,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像格非在小说《初恋》的结尾这样写:“我们信誓旦旦,永不分离;我们未雨绸缪,时刻准备,各奔东西。”

  但是他们忘记了,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需要互相去包容,接受对方的缺点是爱情中理所应当的事。若都只顾自己舒服,那么这段感情的破裂则是绝对的。

  但当现代人真正去爱,也是奋不顾身的,我喜欢你,和你没有关系,我喜欢你就够了。他们追求爱情,并不看重其他,喜欢就是喜欢,我爱你,不在乎其他。这样的执著是现代人特有的,敢于去追逐爱情,满腔热血奋不顾身,值得推崇。

  说到老一辈人的爱情,有人推崇它的忠贞不渝,有人唾弃它的迂腐不堪。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想法,因此也就产生了不同的爱情观,我们不能说谁的爱情观好,也不能说谁的爱情观不好。我们生活在不同的时代,必然会被刻上不同时代的烙印。

  说到那一代人,想必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自己的爷爷奶奶,每个人看到的情况都有所不同,所以对此的看法也自然不同。

  说到思想陈旧的那种爱情,只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求门当户对,或许在结婚之前两个人互相连面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凑合”在一起不知结果是如何,可能会在漫长的生活中逐渐有了感情,也可能直到老去都相敬如宾。

  这样的爱情自然是悲哀的,就像王尔德说:“有些人一辈子都遇不见梦想的真爱,只会因为害怕孤独地死去而选择随便找个人互相饲养。”

  但那一辈人真正纯粹的爱情,是含蓄又单纯的,我看中了你,你看中了我,这样便是一辈子。我不喜欢你的脾气,但可以慢慢接受,你也可以适当改变。为了爱能够学会迁就对方,而不只为索取。细水长流,温情长存。

  老伴,老有所伴。

  在人生的后半辈子,父母会离开,子女会离开,朋友也会离开,当人渐渐老去才会发现,原来能一直留在身边的,就只有这个老伴了。相互扶持着走最后的路,不离不弃,这样的感情如何能让人不羡慕呢。

  老一辈人的爱情故事就像一场旧电影,不断的轮回播放也不会让人感觉到厌烦,因为每一部影片都是经典,是历史洗涤下的旧时光。他们的爱情无关风花雪月,也不懂浪漫情怀,有的'只是彼此间相濡以沫的支持。

  老一辈的爱情,不惧对方是否会容颜迟暮,不在乎纪念日会否有惊喜,也从不许下海誓山盟。他们的爱情,融入了平淡无奇的生活,却能够历久弥新。

  “以前车马很远,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我记事起便没有爷爷奶奶,与姥姥姥爷也十分生疏,大概是因为我上面已经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而我和姥姥姥爷相处的时间也微乎其微的缘故。所以我从未感受过老一辈人对我的宠爱,生命中他们存在的镜头也少之又少。

  但我还记得在好多年以前,我姥姥去世的那天,那时的我还小,很多记忆都模糊了,只记得在门前披着白衣的姥爷伏着身子大哭特哭。

  所以老一辈人的爱情才能被人所向往和推崇吧,因为那感情虽没有轰轰烈烈,坎坷不平,但却初心不改,安稳长情。或许他们到老了也不会说一句我爱你,但在那颗不大的心里,对方就是唯一。

  所以我们才会羡慕那些步履蹒跚、互相搀扶的老夫妻。一起买菜逛市场,手里还拿着她最爱的鲜花。

  这样相互扶持,相互抚慰的感情才是爱情的模样,而不是“处对象吗。”

  “处。”

  这是对爱情的侮辱。

  老一辈人的爱情也许没有浪漫,也许无关风月,他们的身上肩负更多是爱与责任。这样的爱情更值得珍藏,这样的爱情就像一壶佳酿,也久越醇香。

  愿每个人都有一份真挚的爱情,并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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