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

时间:2021-03-30 10:33:17 作文写作 我要投稿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在我认为,书不但是知识的宝库,还是一个让我一进去就可以丢掉一切事情的房间,是一个可以分享自己快乐,分担自己忧愁的朋友。

  我自小就酷爱读书,听妈妈说,我两岁时就会背《唐诗三百首》。到我三岁时,每天睡觉前都要听妈妈讲一个故事,不然就不睡觉。等到我识字了,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带拼音的童话故事。现在,我的书已经有一书架之多,作文书、童话故事、小说……数不胜数。

  我还记得在去年的时候,是我读书读的最疯狂的时期,甚至在科学课上都敢读。有一次,晚上我读书读得正入迷,突然,外面传来了妈妈的声音:“别看了,快睡觉,八点了!我开始数了,三,二……”我趁着一秒的时间,赶紧一目十行、囫囵吞枣,多看了几行,上床睡觉了。在床上,我还念念不忘书中的内容,于是我心血来潮,拿起一本书和一盏灯就在被子里读了起来。猜猜结果如何?被来检查的妈妈抓了个正着。书被妈妈没收了,我只好带着对下面故事的无限遐想,含泪睡觉了。

  我爱读书的事很多。当然,读书也是益处多多。比如,我的语文成绩提高了不少,语文卷上的阅读题我几乎次次做全对。而且书中也有其他科目的学习方法。比如有数学计算巧算、英语单词巧记、科学知识探索等。作文自然是受益的最佳对象。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朗读,这也是书的功劳。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一定要把它当作我人生旅途上的一个好朋友,读书,是我永远的乐趣!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2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很喜欢读书,从六岁起,我就开始读书了。

  那时,我刚刚学拼音生字,读不了书,于是我就让妈妈在睡觉前给我讲,就这样,我听完了第一本书《木偶奇遇记》。

  之后,因为我有了小妹妹,妈妈就忙的不可开交,没有时间给我念书了,我只好去找表姐给我读书,这次我听的是《绿山墙的安妮》,什么波光粼粼、风景如画的闪光小湖,什么无时无刻总令人神往的紫罗兰溪谷,我听得津津有味,但表姐讲了一个小时就回书房去做她的功课了,我只好带着对故事的期待上床睡觉去了。

  《爱的教育》是我在八岁读的,但我读到洛佩谛死了,我伤心极了,就丢下了这本书,改读别的书了。但过了几天,我又忍不住了,便再拿起《爱的教育》读了起来。一连就是几个小时,我终于读完了,内容很精彩,我是越看越有劲。

  九岁那年,妈妈让我读《红楼梦》,但我连人物都分不清,就干脆不读了,直接去看那精彩的《西游记》,唐僧取经时,居然有和孙悟空长的一样的猴子,读到后面,才知道是妖怪变的,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后来,我读的书越来越多。读书提升了我的习作水平,有一次阅读老师让我们写梨花,我把梨花比作串串洁白的花苞珍珠似的晶莹闪耀。其实这是我读书时发现的好句子,我觉得用在我的中很恰当。没想到我的竟然得了五颗星,让同学们轮流阅读,这样一来我更是尝到了读书的甜头。

  于是我更喜欢读书了!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是冰心的名言,也是我的读书格言。我深信:

  读书使人快乐!

  读书使人明智!

  读书使人进步!

  我呼吁大家一定要多读好书!用书籍丰富自己的心灵,用读书来增长自己的智慧!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3

  我爱读书,爱读书中的故事,我总喜欢花上连续的几个小时来完完整整地读完一个故事。而如今回首,才发现,原来我的读书也成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故事。

  海之博大源于不择小流。我读书也是同样如此。我所看的书品种博杂,看书时也从不在意类别。为了满足我这饥不择食的欲望,我只好时常出没在各家书店,过着《城南旧事》中窃书般的生活。

  每到闲时的下午,我就会轻车熟路地来到最近的书店。进门,首先不要忙着拿书坐下,要装作买书的模样绕着书架转一圈,而且不要走得太快,要用目光上下左右地扫过书籍,或是用手指轻轻地慢慢地摸过去,最好还要时不时地抽出几本,皱着眉头翻一翻,然后又像是失望似地摇摇头,放回去。这样转着,要是老板问我要找什么书,我就会摇着头说:“我先自己看看”。这老板一定会答应一声离去。而我呢?就会满怀着欣喜熟练地找出那本上次还未看完的书,点点头,慢慢地移向一个老板不太注意的角落,悄悄的蹲下,静静地享受我的精神盛宴。

  脑中自有马良笔,何必出门做笔记。对于时常在书店看书的我,做笔记是很少有的事,哎,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可我也还有着一个锦囊妙计。看的书博,可真正吸引我的却很少。每逢遇到一本好书,我总会想方设法地买一本回去好好做下笔记。要是真的没法买,就只好到书店去把那本书看个五六遍,用脑中的笔记下人生笔记。

  陋舍出真知。虽然书店我去得多,但我最有阅读灵感的却非那里,也非学堂,而是一片公共之地——公共厕所。每逢腹中产物过多,需要排解一下时,我就会带上最喜爱的书金蝉脱壳般溜进厕所,解裤下蹲,端书翻看。慢慢地看着书,翻着页,却不知时间在悄悄流逝。直到脚酸腿麻,香气缠身才知道这并非是久住之地,连忙起身,洗手离去。

  回首自己读书史,想到笑话处也自觉好笑,难怪同学中总有人开玩笑。可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啊!它并非最美,却是最适合我的,就像穿衣一样,合身才会最美。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4

  书,是知识聚集的宝地,各种物体都靠书获得知识,包括我——一只渺小到不能再渺小的蚂蚁。虽然我看书很难,但为了知识,还是坚持到底。我和你讲讲,我读书的故事吧……

  蓝蓝的天,飘着淡淡的云,像咖啡浮着一些泡沫。又是个艳阳天,我起个大早,但还是睡眼朦胧,昨夜通宵把一本书看完了。对了,我是一只蚂蚁,一只生活在图书馆中的蚂蚁。这所图书馆在一所小学中,不大,但足以让我看一辈子了。

  啊!新的一天,该看什么呢?呀!有人来了,快躲起来……只见一位女生走了进来,翻开一本书,轻轻读了起来。我太开心了,难得有人会坐在这里看书,我赶紧爬了进去……噢,我看书是这样看的,爬进书里,钻进书缝,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所以看一本书能成为跑步运动员!啊!与人一起看书,心里美滋滋!这是幸福的开头吧。

  “啊!有蚂蚁!”那个女生尖叫,我吓了一跳,连忙逃跑。好吧,那个女生跑得比我还快,还好没有被打死。我继续读书……不久,又一本书读完了。

  忽然,几个个子高高的,壮壮的同学,来到图书馆,看样子不是来看书的,我要盯紧他们!

  他们来到图书馆的后面,偷偷拿了几本书,可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他们有的撕书,有的把饮料、水泼在上面,让人发狂。他们还很开心呢!

  我心中已烧起熊熊大火,正当我要前去阻挡时,心想:算了算了,他们人多力量大,别跟他们一般见识,否则就要上西天了!看着他们破坏书,心中别有一般的痛。这里有监控,总有一天,他们会受到惩罚的。果不其然,他们被老师处罚了。

  他们把宝贵的资料给破坏了,反而不去学习,他们还不如我,不如我这只小小的蚂蚁。

  我多么渴望得到更多知识呀!不说了,我去看书喽!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5

  引子

  望了望身上的三处伤疤,我后悔地叹了一口气,要不是因为当初我的粗心大意,我也不会有这三处深深的伤疤。

  五岁的伤疤

  我摸摸膝盖上那片圆圆的伤疤,这道伤疤是我五岁时在外面玩的时候摔了一跤造成的。我记得那天是雨天,虽然我出去玩时雨已经停了,但路很滑,路面上有许多小石子,那些石子多半是被车轮碾碎的,很尖锐,很锋利。我那时还小,边走边天真地看着路边的小花,那小花很美,我完全被吸引住了。突然我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摔了一跤,那时正好有一些小石头在前面,结果我的膝盖就留下了一道疤。

  八岁的伤疤

  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第二道伤疤又出现了,它像蚯蚓一样在我的手臂上蠕动。那道疤痕很长,是我目前人生中最长的一道疤。我还记得那天我在老家和朋友们玩,我当时没看路,结果就失足跌进了一条很深的沟渠里。在滑下去的时候,我觉得左臂一阵锥心的刺痛,我当时都吓蒙了,一看,原来是沟里的那些尖锐的东西把我的左臂划出了一道七厘米长的口子,血刹那间留了出来,花了好长时间才愈合。

  十岁的伤疤

  肚子上的疤是我人生中最最深的一道疤,这道疤不是因为意外而产生的,而是我得了阑尾炎去医院开刀才出现的。那次手术后我在人民医院的病床上躺了七天七夜,医生对我说,如果去上学的话,不能进行剧烈运动,害得我这个运动狂人好久都不能上体育课了,郁闷了好久呢!这道疤,我永远不会忘记。

  尾声

  这三道疤是我目前的人生中最典型的三道疤了,吃一堑长一智,这些伤疤都在提醒我不要再粗心大意啦!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6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题记

  冰心奶奶曾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每个人都有一本书朋友,它像一位知音伴随着我们。下面我来讲讲我的读书故事。

  我喜欢在午后,躺在躺椅上,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曹文轩的《草房子》《青铜葵花》等,给我带来的乡村气息和人与人之间的爱与感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则是充满激情,讲述着动物与人之间的微妙关系;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内容丰富,主人公的生活充实而又有趣;雨果的《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真不愧是世界名著,给我以心灵上的震撼与感动……书中的人物有着与我们一样的世界,但却描述着不同的悲欢离合,人情事故。正如《红楼梦》中所述:“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读书就是在品味人生,领悟道理,学习哪些值得传承的精神。

  我还喜欢在夜间睡觉前看一会儿书,静静地欣赏书里的故事。拿上心爱的书看上一两遍,这样的感觉像是在看电视剧、越看越过瘾。我也是这样。人们常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春秋。”而我却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大世界。它是我人生中的一扇门,通向我求知的心灵世界;它更是一座春意盎然的“百草园”,让我在精神的花园中徜徉。它丰富了我的知识,拓展了我的视野,更托起了我的理想,我爱读书。

  书是一把钥匙,它能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口深不见底的井,它能打捞出知识的大脑;书是我的启蒙老师,教会我许多知识;书是一棵大树,把我带到知识的天堂。

  我爱你,书!你带给了我无穷的财富。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7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我和妈妈去购书中心买书。

  一进书店,妈妈就开始嚷嚷:“小奥,买书不可以超过十本,新书要爱惜。咱们要节俭一点,知道吗?另外,必须买对文学造诣提升有帮助的书……”“行了,我知道啦!”我不耐烦道。

  一看到《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兴奋极了,央求妈妈给我买一套。可是妈妈不同意,说要问问阿姨,要借鉴参考她的意见。妈妈是担心书里有少儿不宜的内容。我对妈妈说:“妈妈,您不知道吗,这可是杨鹏大作家的著作呀!不信您看看。”可是妈妈却说:“我哪有时间看书呢,这样吧,你赶紧去收银台结账,结完账就回家。”

  可我哪里抵挡得了书的诱惑,开始争分夺秒地看起来。不到半小时,我便看完了整整一本。我当时看得是那么如痴如醉、沉醉其中,不忍释卷。我想着书中的情节:主人公杨歌来到了“猴子”超人学院里读书,他的数学、语文等各个学科成绩在“超人学院”帮助下,全部跃居全班第一名。杨歌的体育成绩甚至堪比史上最牛!然而,他要面临全世界的是另一个阴谋。我突然从书里回过神来,原来妈妈去卫生间时把包暂时交给我保管。我从包里拿出了购书卡,然后直奔收银台。“小朋友,总共是二百九十四元。”收银员阿姨笑着说。

  我把书装在书包里,再把妈妈的购书卡放进包里。见没有任何破绽,就心满意足得笑了。

  在乘车回家路上,妈妈见我两手空空,以为什么也没买,很奇怪。便说道:“你没买书吗?”我笑而不答。妈妈说要检查一下书包,我怕“好事”败露死活不肯。后来妈妈还是发现书包里的十几本花花绿绿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整套书。妈妈说我买的书没经过她允许,把我狠狠教育了一番,还罚我写了检查。

  读书本是好事,可是却让我和妈妈之间产生了一种屏障,互相干扰对方,怎么也过不去。

  尽管我被妈妈教训了,可是我的知识得到了增长,灵魂得到了升华。所以我一点不后悔。要是重来一次,我还会做出同样的抉择。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8

  品味经典魅力,阅读伴我成长。胡达源曾经说过:“书不成诵,无以致思索之功;书不精读,无以得义理之益。”下面就来听听我的阅读故事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去菜市场买菜。走之前对我说:“赵懿暄,你一定要好好写作业,不要看电视,不然作业就来不及写了......”我无奈地回答道:“嗯,知道了。”等妈妈走了之后,我就趴在桌子上,不耐烦地写作业。写着写着,我控制不住自己,伸出手,在书架上随便拿了一本书看起来。这本书有些地方很好看,逗得我捧腹大笑。有些地方很感人,使我泪流满面。书名叫《青蛙军团爱地球》。作者是伍美珍。

  就在我看到最精彩内容时,“吱呀——”传来开门声,啊?是妈妈回来了!我慌忙把书放回书架,想:啊!这该怎么办呢?妈妈知道我在看课外书,肯定会把我臭骂一顿的。真没想到,妈妈来到房间,知道我在看课外书,不但没有批评我,还笑着对我说:“你一定要多看一些有用的书,这样才能增加知识。”我高兴地说:“好的,妈妈,我一定会多看书的。”我和妈妈都笑了。

  有了妈妈的鼓励,我还真的“变本加厉”。那一次,下课的铃声响了,全班同学就像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涌出教室,来到操场上。有的在玩编花篮,有的在跑步,有的在打羽毛球,还有的在打篮球。同学们在操场上尽情地玩耍。只有我一个人默默地在教室里看书,看得津津有味。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愁眉苦脸。当我看到书中的那些坏人,我恨不得打死他;每当我看到书中的那些好人,我恨不得跑进书里去保护他们。

  书是我们人生中的一盏明灯,为我照亮前方的路;书是一个路标,为我们指引正确的方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此,我们要热爱写作,喜欢阅读。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9

  自从上学起,我就接触各种各样的书籍,他们是我精神的食粮,但在浩如烟海的图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鲁宾逊漂流记》。

  《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英国小说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

  主人公鲁宾逊是英国人,出生于十七世纪中叶,从小就喜欢和向往探险的生活,长大后他不顾父母的阻拦,执意航海冒险,不幸沦为奴隶,后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逃了出来,流落到巴西。他在那儿买了一块地,经营一个种植园,收入十分可观。可是他不满足于眼前的现状,他又一次出海冒险。可是这次没有上次那么幸运,他流落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可是鲁宾逊并没有气馁,靠着顽强的毅力和超人的智慧,建房子、种植粮食、烧制陶器、圈养山羊、修造船只、挖运河、用藤萝编筐、烧制面包让自己活了下来,他还捉了只鹦鹉,起名波儿来解决孤独的问题,他也救助了野人星期五,教会了他很多事,也成了他的得力助手。

  后来鲁宾逊靠他的聪明才智救下了因船员叛变而被劫持的船长等人,船长为了答谢他,同意将他带回英国,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的鲁宾逊,终于回到了家乡。

  我也和鲁宾逊一样喜欢冒险,并且总想有朝一日能环游世界,并没有想过会遇到什么困难,总是想着一帆风顺地归来,受到别人的赞叹与羡慕,但在现在看来真是纸上谈兵,想法太天真,太幼稚,甚至有些愚蠢。我相信鲁宾逊一生的离奇遭遇是前所未闻的,他那变化多端的生活也是绝无仅有的。

  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要面对困难,不畏困难,藐视困难的精神品质。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10

  现在,我有许多好朋友,但至始至终我都忘不了那个埋藏在我心灵深处的那个朋友——小容,可我却伤害了她。每想起她,深深的悔恨就涌上心头,我鼻子一酸,悔恨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珍珠,接连不断地落下。泪水啊!你流吧!汇成怒江,冲刷掉我刻在小容心里的伤痕吧!

  这是一节自习课,同学们都在学习,我也不例外,突然,坐在我左上角的调皮鬼小胖无故敲打了一下我的头,我生气极了,但还是忍住了,毕竟这是课堂,况且大家都在学习。没想到我的忍让使小胖更加放肆了……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这一次,我火冒三丈,大喊道:“死小胖,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看我怎么收拾你!”话音刚落,我便一巴掌扇了过去,却不知机灵的小胖将身子一侧,躲过了。本来九十度的“漏风扇”却因用力过猛而变成了一百八十度,只听“啪”的一声,清脆而响亮。顿时,我目瞪口呆,缓缓地转过身,看到了我不愿看到的结果:我居然打了我的好友——小容!只见她双手捧着作文书,饱含泪水的双眼惊诧又气愤地看着我,似乎在问我为什么。可想而知,当她正在品读优美的作文时,被无辜地扇了一巴掌,这是多么委屈呀!看着她脸上鲜红的手掌印,我的脸似乎也在火辣辣地疼。我万分焦急,说话也变得吞吞吐吐了:“小容,你,我,不是这样的,对,对不起……”

  当我正在努力解释时,同学们似乎看不过去了,纷纷围过来七嘴八舌地指责我。当时我呆若木鸡,愣愣地立在原地任由他们责骂。第二天一大早,我决定去向她解释,可她邻居的话让我万分震惊!她走了,她就这样不告而别,让我对她的悔意就像太阳一样,几乎每天升起,除非是世界末日,否则是不会消失的。

  小容,相隔甚远的你是否会想起我这个曾经是知己但又伤害你的好友呢?如果想起,你会流泪吗?你会愿那泪水化作涌泉,冲刷掉我对你那深深的,深深的悔意吗?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就没有了知识,就像一只航海的巨轮没有了方向盘,没有了书,就会迷失方向。

  有的书给我带来自信和力量,有的书感动得我热泪纷落,有的书坚定了我的理想和信念,有的书为我的作文提供了大量优美词句……

  每次课余时间,我都会泡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汲取最新的,最甜美的知识,有时还会把旧书拿出来温习一下,正所谓“温故而知新”也,也正如苏轼所说的“故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看书,是我的爱好之一,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的情绪不停地变化,一会紧张,一会激动,弄的爸爸妈妈都在一旁哈哈大笑,我莫名其妙,只问爸爸妈妈为什么笑,他们一个个摇着头。还有时,我简直把书看顾成了食物,只要我看见了书,有饥饿的感觉,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在我的脑海中烟消云散了,就像高尔基的名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

  有时表哥疑惑的问我:“书中有什么呀?让你那么爱看书。”我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表哥反驳说:“书中哪有什么黄金屋,哪有什么颜如玉。”那,这就要你慢慢去体会了。

  读一本好书,就像乘上一列远行的列车,眼望着新奇的风景,心情是那么舒畅。读书,让你情不自禁地牵挂起这个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人物,就这样亦真亦幻,似远似近,阅读又为生活增添了别样的内容。我们不知不觉间走进了情感的密林深处。

  读书让你发现远方。

  读书能让人襟怀和气量增长。

  读书给人以真实的快乐。

  读书使我们在人生之外,又好像度过了另外的人生。

  热爱书吧!书是知识的源泉,也是生命的动力,让我们尽早的发现读书的快乐,让我们来享受阅读吧!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12

  又是一个春临之际,阴沉的天缓缓的飘下几缕丝丝的雨,渐渐的,多了起来,无声击落那院中的梨花,一片素洁,在迷蒙中起舞,大街小巷被这雪白装缀了,几户人家轻轻掂起脚脚,“吱”关上了陈旧的木门。

  倚窗远望,对面的山峰已被细雨覆盖,回过神视向那头的书柜。“好久没看书了”,走近,不忍轻语着,当手指触及着每一本略带灰尘的书本,心微颤,手微缩,我感到的不是每本书的冰凉,而是呼吸。是那本书阵阵轻微却不可泯灭的呼吸。眼眶被泪水濡湿了。

  儿时,最开心的要数周五了,那个傍晚,学校里总会传出孩子们欢快的笑声,不用上课,不用早睡,不用着急写作业,电视想看到何时是何时,对于大部分孩子,这是个事实。但对于我,陪伴我的,不是电视而是这个周大费口舌向同学借来的最心仪的书本。

  那是多么开心啊,抱着最爱的书,紧紧的抱在胸口,那一刻多么想快点回家。来不及脱鞋,书包一扔,带着书倒向柔软舒适的小床,便悄悄的,没了声。

  那天,原本安静的房间里传出小小的吸鼻声,渐渐的成为了阵阵抽泣,终不忍,嚎啕大哭,家人吓坏了,一寻究竟,也只是小孩子心爱的主人公受伤,泪始。

  树会长大,种子会发芽,小女孩已经成了大姑娘,小故事也成了大道理。翻看着东坡居士的一生一世,有欢笑,有悲伤,随着他品尝了流传千古的东坡肉,细呡了香醇百世的东坡酒,修河堤,种田地,月下一同游承天寺,讨得一句“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又是怎样的舒心?末以不在此生。

  时隔多年,今非昔比。书仿佛只是一个高贵的名词,取而代之的是一步步昂贵的电子产品。时间仿佛这样不见了,换回的却是那虚拟满足后更加深刻的空虚。

  雨仍漫天飞舞着,偶有几丝清风,透过窗子,轻轻地翻动了我膝上的书本,那一刻,纸张翻动的声音,仿佛胜过我听过的所有乐曲。我笑了,床头的手机显示着电已充满,我望去,又回眸,只觉得无所谓了。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1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让我时刻铭记在心,是它激励着我坚持不懈地读书。因此,我有许多值得回忆的读书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从我不爱看书开始的:“我不要看书,看书多没意思啊!”我与妈妈大声嚷着,努力反驳。那天,妈妈硬叫看书,而我跟她拧着劲,就是不看。最后她生气了,大发雷霆,猛拍桌子,可是我心思不在书上,看也是白看。我有时在书里放一本漫画书,有时看着看着就想睡觉,有时妈妈忙着干家务,我就偷偷地干其它事儿混时间。感觉妈妈要来了,就开始假装看书。妈妈问的时候,我就乱编几句,蒙混过关。后来我想,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是因为我没有认识到书的作用,要想自觉读书,你首要的就是必须找到它的乐趣和价值。

  在妈妈的反复叮嘱下,经过反思,我读书的态度开始转变。一个月零一个星期后,我已经基本不需要家长说,自然而然的去读书了。于是,油然而生的发生了第二件事:每天都有一个小时读书时间,我都会按时去读书,这时,我已经与我的“朋友”握手,慢慢地,我有了一种感觉自己在成长,习作能力在不断提升的感觉,渐渐地对读书有了兴趣。妈妈也渐渐放手了,不管我的读书,而书也像磁铁一样吸着我。

  随着时间的推移,又过了两三个月,我终于爱上读书了。我感到,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可以让人如临其境。读书,可以真的感觉自己在主人公身边,主人公的心理反应与神态都可以体会到。我常常在书桌边一坐就是两三个小时,有时候都忘记吃饭了,妈妈叫我,我都不动。有人说我肯定在做梦,不,这你就错了,这是你没有体会到读书的深层次,书对人深层次的吸引的确是这样的。如果你也有这种感觉,就已经达到了读书的最高境界。

  让书成为我们的朋友,让读书成为我们自觉的行动吧!书给你带来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当你博览群书之后,你就能插上想象的翅膀,并能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运用到书中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为实现自己人生的梦想储备上充足的能量!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14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在这茫茫人海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有趣的读书经历,我也不例外。

  在家里我虽然比较爱书,但每次读完都会乖乖地放回原位,为什么呢?因为我家有位严厉的妈妈,只要乱放她就提起尖而刺的嗓音大声呵斥,所以我家的书虽多,但也不会扔得到处都是。

  说起读书,我还真有两次惊心动魄的经历。

  记得一次天阴沉沉的,云仿佛像是火炉里的灰烬,好似均匀又好似不均匀地撒在了一个擦得干干净净的白盘上。教室里安静得出奇,仿佛一块橡皮掉在地上也能听见,我把一本我最爱的书——《十岁那年》夹在品德书里,立着摆在桌上,小心地翻看,我的心扑扑地跳着,突然老师停住了声音,在讲台上扫视了一圈,终于停了下来,并将目光停在了我的身上,我紧张地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害怕将这件事告诉家长,急忙把《十岁那年》收了下去,把桌面摆好,老师才又开始讲课,我呼了口气拍拍心脏,又趁老师不注意,小心翼翼低下头靠在桌边望着抽屉里的书。

  还有一次晚上十一点多了,妈妈都已经睡了,但那时我迷上了《三国演义》,非常想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又害怕吵醒妈妈,就小心翼翼地上了床,把被子裹在自己的身上,嘴上叼一个小小手电筒,微弱灯光照射在书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边读边探出头来看看妈妈有没有突击检查。

  读了我的故事,你一定觉得我是一个很爱读书的人吧!其实不然,我只有百分之五十的读书劲,还有百分之五十用在玩上了,今后我一定会把那一半拖回来,做一个爱读书的人!

高一作文600字_我的故事15

  我花了整整一周“啃”完了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

  在这一周里,阅读课的时间加上课外时间,甚至加上自习课的时间,我才勉强大体看完了一遍。

  其实我是不爱看名著的,尤其是外国名著。相比起来,我更喜欢时下流行的快餐书籍,同样的时间我可以读上五六本,我也更喜欢其所带来的一次性放松和愉悦,而《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是我第一次真正领略到名著的魅力与韵味。

  还记得刚开始借来它时,我是颇带着不满意的,我不爱外国的名著,最重要的是因为里面孪生兄弟一样又臭又长的人名,因为别无选择,所以我开始了与它的故事。

  最初打开书直奔主题,翻了几页尝尝鲜,发现根本读不懂,于是我耐着性子花了极长的时间去研读前面的序,再次翻开正文时颇有一种豁然醒悟的体验,让我感到了成就感与自信,也促使我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再后来的过程中,我逐渐对文中极具特色的对话与带有明显西方色彩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里面人物的对话总是带着夸张的手法与暗讽的意味,还带着一点冷幽默。这些句子通常我第一遍是读不懂的,我得向后看看情节发展再加上反复推测才能读懂,所以我最爱读着读着就翻到前面去品味人物的对话,越钻越觉得深刻。我至今还记得关于作者与一位女作家评判主人公放弃妻子儿女独身去巴黎的话语。文中不符合中国思维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态度也是深深吸引我的一点,它更强调个性与追求,而不是合适与合乎常理。

  读完整本书,我对这本书整体所想表达的主题有了粗略的理解,也知道书名的由来。月亮即远大的追求与理想,六便士指眼前的蝇头小利,有时我会问自己“是弯下腰去捡六便士还是会抬头追求遥不可及的月光呢?”我彻底爱上了这本书。她能带给我不一样的知识与教养,也能让我包容文化差异,培养了我的耐心,更重要的是她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和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还使爱上了阅读。

  这就是我与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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