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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人作文(精选3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他这个人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他这个人作文 篇1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秦朗,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
秦朗在我印象中是一个爱看书,但很挑食,又骄傲的让人无可奈何的小胖墩。你瞧,他又抱着他的`小平板一蹦一跳地来补习班了。他有着拱桥般的眉毛,眼睛看起来只有一条缝,乌黑的头发中间的部分高高地立了起来。看着他蹦来蹦去的样子,我想起电视上胖化版的小红帽,真是可爱啊!
秦朗慢慢地走进教室,看起了平板,这时秦朗的爸爸来了,帮他买了一个手抓饼。他迫不及待地跑了过去,高兴地说:“耶!我的手抓饼来了。”他双手接过手抓饼,急不可耐地一口咬了下去。这时,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表情变化,他的眉毛竖了起来,嘴巴也嘟了起来,很不开心地大声叫道:“这手抓饼里有生菜,有生菜,我不要生菜,我不吃了。”他满脸委屈,嘴巴嘟得更高了,手舞足蹈起来,把手抓饼往桌上一扔,又开始扔铅笔,他爸爸只好把生菜挑掉,他才吃。
更有趣的还在下面呢,像秦朗这么一个嗜书如命的人,上课都要抱着一本动物小说,即使不听课,也要看书,结果被老师抓到了好几次,每次他都保证不看了,结果老师一不注意,他又在看了。老师要采取强硬的措施了,秦朗也使出了他的大招,双手死抱着书,躺在地上打滚。这下子,老师也无可奈何了,还得哄他:“秦朗,好好好,我不收你的书了,你先起来,老师是希望你写快一点,写完再看书,好不好?”在一番劝阻之后,他终于起来了。
这就是秦朗,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有些可爱,又有些让人无可奈何。
他这个人作文 篇2
一次上语文课,老师让我们谈一谈家长对我们的希望。要发言的人很多,老师环视了一周。却点了他的名字,让他来谈一谈。
他的脸涨得红红的,慢慢地站起来——很吃力的样子,然后紧皱眉头,犹豫了一会儿,才从嘴里断断续续地吐出几个字:“他……他们让我……让我好……好好学习。”
还没说完,他的脸更红了,露出为难之色。老师让他坐下,笑呵呵地打趣他:“呵,还是体育健将哩,怎么一说话脸就红了?”他用手挠挠头,不好意思地咧了一下嘴,随即低下了头。他那腼腆的样子,把大家也逗乐了。
你可别以为他真的不善言辞,木讷老实,那可就大错特错了。那次上数学课,胡老师因为忘记带三角板,返回办公室去拿。老师刚刚离开教室,教室里就炸开了锅。讲得最欢的`就是他。只见他摇头晃脑,嘴里振振有词。
“哎,你知道刘翔是谁吗?”他用胳膊肘碰碰我,故作神秘地对我说。
“无聊,不就是你徒弟吗,你对我说了不下300遍了。”我白了他一眼,继续看书。
他见我不理他,便扭头找另一边的a同学,问她:“知道林俊杰是我什么人吗?”
“拜托,”a同学不耐烦地说,“不就是你师弟吗?天天吹牛不打草稿,对我说了n遍了!”
他又碰了钉子,便“越过楚河汉界”对a同学右边的b同学发起了“语言攻势”。
“hi,知道潘纬柏是谁吗?”
“和你有什么关系?”b同学莫名其妙地问道。显然,他对这个话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要说小潘是谁,是我师弟的师弟的师弟……”
忽然,教室里鸦雀无声了,胡老师回来了。他悄悄抬起头,见胡老师没发现他与b正在说话,便小声地说:“我乃天才,天才”
看着他的古怪表现,我不禁长叹一口气:“唉,同学,请摘下你的面具,让大家看清你的“庐山真面目”吧!”
他这个人作文 篇3
每当我听到“大腹偏偏”这个成语的时候就会想起我学校的一个同学,也是我的同桌——陈欣阳。
陈欣阳长得又高又胖,小小的脑袋上一对绿豆小眼时不时射出贪婪的光,一个大肉瘤似的又圆又大的小丑鼻子长在眼睛下面与眼睛显得非常不协调。整张脸上最“出名”的就是那张血盆大口了。这张嘴巴一天可以吃很多东西呢!
陈欣阳常常穿一件蓝底白花纹的衬衫,一条宽大的运动裤,脚踩一双黑色运动鞋,那件格子衬衫紧紧套在他那肥胖的身体上,就像穿了一件不合时宜的披风。宽大的运动裤大人穿仍很宽大,在他身上却像脱水的.裤子显得紧巴巴的。
陈新阳这张嘴,可是我们四、二班的一块“金字招牌”,让我们班在全校出名得不得了呢!
记得有一次上课的时候,陈欣阳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我从没见过他这么认真,顿时心里疑窦丛生。我悄悄看着他,发现他正痴痴地望着老师手中的粉笔,嘴边时不时有几串口水从嘴巴里溢出来掉在地上,真所谓“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啊!下课的时候,只见他偷偷摸摸地迈着小步溜上讲台把老师放在讲台上的粉笔藏在手心,心虚地瞟了瞟就一个大步蹿下讲台把粉笔拿在手里,张开大嘴正准备吃,我见了急忙拍拍他的背说:“陈老爷,你得了好吃症吗?”他回头一看,马上换了副讨好的表情可怜巴巴地说:“我今天早上没吃饱,我想吃薯条。”他一边说一边指着粉笔。我听他这么说笑得都快喘不过气了,指着他说:“那是粉笔!”他如梦初醒,慌忙地把粉笔扔进粉笔盒。
我已经劝过他很多次了,他仍改不掉贪吃这个习惯,真拿他没法子!
他这个人作文 篇4
说起这个人啊!全班都会离他远远的,为什么呢?因为他实在是太臭啦!我们给他取名为“臭烘烘”。
臭烘烘在夏天最臭了。记得有一年夏天,上课的时候,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突然,一阵酸臭味从“臭烘烘”那边传来,我皱起眉,用手捂住鼻子等了一会,后来,臭味竟然从手上的缝里钻了进来,酸臭味一直张牙舞爪的向我。后来我不想再这样了,便站起来对老师说“老师,好臭啦!”管一管“臭烘烘”吧!班上的同学接连不断的抱怨,老师示意我们安静:“臭烘烘”站起来走到讲台上来!“臭烘烘”慢吞吞地站起来,又慢吞吞地走到讲台。老师用身体挡住“臭烘烘”便说:“大家请看!”随后从“臭烘烘”身边走开,我们先愣了一下,“哈哈嘻嘻嘿嘿”各种各样的笑声传到了教室的`各个角落。原来,“臭烘烘”大热的天穿运动鞋,穿运动鞋不算什么,可他穿运动鞋还不穿袜子。大家看着他脏脏的,挂着鼻涕的脸和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活像个小丑!
“臭烘烘”不仅臭,而且歌唱得也很难听。上音乐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自己复习歌词好考试,我们四个人为一个小组。于是,我和我的同桌转到后面一起和“臭烘烘”他们复习。我的同桌是组长,她让我们选一首歌唱,并且她还要分好、中、差三等级,我和“臭烘烘”的同桌唱完过后,都得了好,轮到“臭烘烘”唱时,他张开大嘴就唱“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灿北斗啊。”组长尖叫起来:“别唱了!”他才停下来。这下把我们三个搅昏了!
的确,“臭烘烘”就是一个为自己想得多为别人想得少的人,他的大名就不用我说了,反正遇见他是你的倒霉!
他这个人作文 篇5
哇!这谁的Q啊?你看他的好友印象,猪八戒、肥班长、very fat……怎么全带“肥”啊?哈哈,他就是我的肥伙伴——黄一力。
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字写得好,品德又好,又有礼貌,长得又帅……不过,一百多斤的体重那是太……唉——
别小看他,他虽然肥,但要说到体育我可远远不及他。我跟他打篮球那可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我们俩在同一个位置上投球。你看他,手中的球在地上拍打着,眼睛充满杀气,像一匹饿狼,目光凝聚在篮板上。突然,他一跃而起,双手抱着篮球,把它扔向球筐,篮球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快地“跑”向球筐……球进了!我可就惨了,一连几发都没中!Oh!My god!太尴尬了!我竟然连个胖子都不如!他虽然肥,但他的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的水平远远超过了我。所以我平时都喜欢跟他一起,学习更多,他也很乐于帮助我。
他不但体育棒,学习也好。把他的楷体字和我的“狗爬体”相比,形成一鲜明的对比,靓的丑的'都在了!他的作文水平相当好,在网上发表了许多篇文章,这可能跟他的爱好有关。他喜欢读书,就像一条巨大的“书虫”。他的书柜堆满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书,我的书柜里,只有廖廖无几的几本书,内容也很狭窄。正因为这样,我的知识远远不及他。他以丰富的知识,强壮的身体和大胆果断的处事能力当上了一班之长。而我呢,只是一名小组长。我是时候要向这位“肥伙伴”好好学习了!
他是我最要好的伙伴,你是我的体育教练,你是我的好榜样,我很想告诉他:黄一力,能做你的朋友,是我的福气!在你的影响下,我暗下决心:我一定要不断的攀登,做一个优秀的人。
他这个人作文 篇6
我的记忆相册中有这样一个人,他使我的记忆相册中的一页饶有趣味,光辉添彩,他就是——魏博。我从认识他起,我们的朋友之旅从此开始,结下不解之缘,成为硬打都不散的死党……
他长得很高,在人群中他的身影一目了然,他说话带有幽默风味,但他也是一匹幽默的猎豹,善于长跑,有着惊人的毅力,我们在跑步上常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我们这两个平淡无奇的人却聚到了一起。
他是一个细心的人,能在细节问题上查漏补缺,做得尽善尽美,多亏他的细节免了我的血光之灾:那天我生日,高兴得不亦乐乎,当我们走在路上时,我正与他津津乐道呢,前面是刺眼的红灯,我大概是兴奋得忘乎所以了,还在“勇往直前”,一辆汽车呼啸而来,我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眼疾手快,把我拉出了马路,我身后一阵冷风吹过……
他是赛道上疾驰的骏马,在冬季长跑中,他脚下生风,奋起直追,其他人也不甘落后,个个显出必拿第一的风范,在跑过八圈以后,都显出力不从心,他也气喘如牛,但为了班级的荣誉,咬紧牙关,做最后的冲刺,冲刺过后,他从五十多名的运动员中脱颖而出,稳坐第十名的宝座。
我们虽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但少不了不可避免的小摩擦,例如谁比谁的成绩好了,我们就你一拳我一脚的打了起来,闹得不可开交,都气得怒火中烧,一连几天保持冷战,几天过去,两人心中的冰块又无缘无故的化解了,我们也不得而知,总而言之,我和魏博还是至亲的好朋友!
魏博与我交往三年了,到初中就要分别,各奔东西了,所以就让成为我们永久的纪念吧!
他这个人作文 篇7
上二年级时的那一天,云朵软软的,像是棉花糖的糖丝,太阳姐姐早早起来,织起月亮小妹留下的绸布,这条绸布厚厚的像一条被子一样盖在大地上,暖暖的。
“叮铃铃”下课了,我坐在位置上,拿起我那支新铅笔。这支新铅笔可漂亮了,天蓝色的外衣上点缀了点点星光,顶上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小的拇指姑娘。这支铅笔全班就只有我一个人有。我同桌上课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铅笔,老师要求记笔记的时候他对我说:“能不能借给我用用?”我递给他,小声地告诉他:“可别掉地上哦!会摔坏的!”
下课了,他问:“可以送给我吗?”我摇摇头:“这是我最心爱的铅笔。我舍不得送。”
他不知怎么了,重重地把铅笔甩在桌上,扭头留下一句:“哼,小气鬼。”
我把我把铅笔一支支都削好,把它们放到铅笔盒里,只留一支在桌上,当准备好下一节课的书,就跟小伙伴朋友们一起出去玩了。
“叮铃铃”上课了,一回来座位,发现我最喜欢的那支铅笔不见了,我慌忙地拿出另一支铅笔。心里想:铅笔去哪儿了?突然看见孙豫尧手上拿着我的铅笔在跟别人炫耀,我气得像吃了火药一样,破口叫道:“孙豫尧,那是我的铅笔!”
“它不是你的!”他比我的声音还要高,也大声叫起来。
“那是谁的?”
“是……是我的!”他结结巴巴地叫起来。只记得我们吵了很久,窗外的天空稍稍暗下来,同学们一个个过来帮腔,老师过来帮我们解围了。
他居然没经过我的同意拿走了我的铅笔,哦!他这个人,我不能和他成朋友。
他这个人作文 篇8
他比我大三岁,智商却只有十岁,他是我的哥哥。
“你那傻哥哥来接你回家啦!”我站在校门前,一眼就望见了他。“他这个人……”我咬牙切齿地想着,脸因厌恶涨得通红,只想快点远离身旁那震耳欲聋的嘲笑声。正是深秋,他穿得鼓鼓囊囊,喑哑的皮肤在瑟瑟风里被吹得泛红。他也瞧见了我,兴奋地挥舞着双手,开始乌拉乌拉地大叫,活像马戏团里哗众取宠的猴子,幼稚得有点可笑。我讨厌他,讨厌他这个人。“你这个人!你来干吗?”我冲到他面前恶狠狠地问道。“接你!过马路!回家!”他咧开大嘴,露出东倒西歪的大牙齿,笑得皱巴巴的,像个老头子。“走!”他猛地抓住我的手,蹦蹦跳跳地往前跑。“你放开我!你别管我!”我想把他的手甩开,可他握得好紧,好紧。“妹妹不怕,哥哥带你过马路。”他回过头来望着我,没有笑,很严肃。我愣住了,为什么我要怕?
我和他正站在一条川流不息的马路旁,他牵着我,我望着他,十年前也是这样。“哥哥,我怕过马路!”小小的我紧紧地握着他的手,缩到他身后,伏在他瘦弱的肩上。“不怕!不怕!”他回过头望着我,嘿嘿笑着。我抬头望着他,只觉得他就是一切,可以带我穿越所有我害怕的地方。他紧紧地攥着我的.手,他的手很大,正好包住我的小手。他正视前方,面容严肃,一步,又一步,每走一步,他都左望望右看看,虽然这是条单行道,对面有红绿灯。“跟着哥哥!”他转过头,眼睛被风吹得眯成了缝,但他的手还是那么温暖,从未改变。“哥哥带你过马路!”我望着他,却又似乎被什么模糊了双眼,看不真切。我长大了,早已学会自己过马路,自己穿越恐惧,不再需要他的保护。但他没有长大,他还是那个智商只有十岁的哥哥,那个想要去保护妹妹的哥哥。我握住他的手,和以前一样,很暖。
“你那傻哥哥又来接你回家啦!”我仿佛没有听见耳边的嘲笑,只觉得今天的太阳更暖了些。“他这个人……”我望着他。他正挥舞着双手大笑着,我也笑了。
他这个人作文 篇9
我想每个人上学的时候都会对某个男生有过悸动的心,关注着他的一切,在他面前表现得唯唯诺诺,担心自己的形象在他眼里不好,也不希望他与别的女生过于亲密。他身上无处可放的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我。
他很高,喜欢打篮球,学习成绩不仅好人还乐观,缘分让我们聚在一个班级里,我处处都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他是否开心是否难过。有一次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抽签点名回答问题,偏偏就抽中了我的号码,那道题我还不会,这下难堪了,我心想。他就坐在我旁边,因为作为比较靠后,说话声音小一些老师是不会听到的。我慢吞吞的站起来,犹豫了很久还没答,老师以为我在思考,就等着我的答案,其实我是真的不会写啊!天啊,这时候多么希望有人能帮助我。
“这道题是错误的,因为……”旁边有一个声音说道,吸引了旁边同学的目光,齐齐的看向我们这里,我就想赶紧结束这个尴尬的场面,就顺着他的答案说了,这才结束。坐下来的时候松了一口气,内心十分感激他的帮助,在我心中的形象加分。
上学的时候一直保持着暗恋的心,到毕业了也没有说破,一直默默的喜欢着,像朋友打听有关他的消息,想知道他最近的生活过得如何。或许我该放下了,说不定人家也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有自己的梦想去追,就把他当做是自己的白月光吧,编织一个美好的梦想,不然它破灭,至少还有一个努力的动力支撑着我前进。
那个少年,出现在我的青春里,最后,我们为了各自的梦想分道扬镳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个时间里,我们终将会相遇的,带着彼此慢慢的祝福。
他这个人作文 篇10
他,是一个“百科全书”;他,是一个三好学生;他,是一个有幽默感的男生;他,是我的邻居哥哥。
他就住在我的楼下,在他还没上初中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是好哥们,还有一个哥们宋朝晖。我们三个在暑假的时候,天天在小区里玩,围着小区里转,小区里的大人们一见了我们,就会说:“又是这三个孩子,天天在一起玩。”嘻嘻,每次想起来,总会发笑。
他的皮肤超好,特白。我总会有点嫉妒地说:“你好像女生耶!”他不会去争论,总是一笑而过。他的个子中等,但是比我高了20厘米多,他特爱穿,T桖衫,他总会说:“我觉得穿T恤衫挺帅。”还不慌不忙地摆一个造型,我们总会嘲笑他:“好自恋”。
他超爱看书,他家里有两个书柜,全是他的书,怪不得他的作文写的好,有些书小区的朋友家有,他总是自己买,从不借别人伯书看,有一次,我特好奇地问:“为什么,你不借别人的书?”他果断地回答:“因为我不喜欢麻烦别人。”他的书柜里大多都是类似于《查理九世》类型的书,男生们都爱看这种书。他觉得看书是一种很有趣的事,经常带我们去家里,推荐好书,我看的'《笑猫日记》,就是他给推荐的。
他的性格很腼腆,在陌生客人面前不说话,但是在我们几个哥们儿面前总是疯疯颠颠的,每次他一讲笑话,还没讲完,我们就笑成一团,可见他是一个多么快乐的人。可是一上初中就不一样了,他考上焦作的一中,他变得不爱说话了,作业太多了,没有时间出来玩,像个小老头。
他就是——乔俊皓,哎,我可是真怀念那个快乐活泼的乔俊皓,那才是我们熟悉的哥们!
他这个人作文 篇11
此人姓苗,名李阳,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瓜子脸,毛寸头,小眼睛,大嘴巴,小耳朵,他长得与平常人没有多大的区别,唯独不同的是他那满脸的“痘痘”。因为那些痘痘极像筛子上的点,所以他的“人送外号”就是“苗筛阳”。
他现居在乡下,所以在他的身上你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一种独特的`乡村气息。他这个人十分爱笑,会后我都不明白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事而笑。他那张小嘴能说会道,所以我们两个是班里响当当的“相声演员”。每逢班里的联欢会,我们两人都要在台上过把瘾,把大家逗得前仰后翻是常有的事。别看他是个男生,可他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娘娘腔”,他不但说话娘声娘气,就连走路也是走“猫步”,我时常提醒他,可他就是“走自己的路,随别人说去”。
在他那“毛寸头”底下的头骨里,住着一个智商高达200的大脑,不论是难题,更难题,最难题他都能够想出方法并解答出来,这使他成为了我们班里的“尖子生”,每次考试他都能轻松进入“前十强”。他不但学习好,而且能够写出一手的好字。不论是毛笔、钢笔还是粉笔,他都能写的如同行云流水般的舒畅,让人看上去心旷神怡。在我们班的“优秀书法作品展示栏”中,他的字总会出现在上边,供我们全班人观赏。
他有两大爱好:看书,唱歌。他看书特别的入迷,不论是散文、报刊、报纸,还是小说、故事、作文,他都可以看上个几遍,直到看透为止。他还喜欢唱歌,每天下课的十分钟都是他“练声”的时间,虽然说唱的每一句的调都没有在正确的调门上,虽然说唱的每一句的词都不是完全正确的,可他唱出的歌依然是融入了自己感情。
哇,他这个人,这个幽默,可爱优秀的人。
他这个人作文 篇12
我们班奇葩百出,我要介绍的可是一个“狼角色!”
他的身高是我们班最长的,他是我们班是壮的,是我们班最厉害的那个。在体育课时,瞧他在“战场”“浴血搏杀”你肯定会说:“哇,他这个人篮球打得真好。”
体育课是他最喜欢的课,一到操场上,他就像一个身无分文的乞丐寻找一块金元宝——篮球。他总是第一个拿出篮球,并叫上班上打篮球不错的几个人,与他在操场上卷起一场“腥风血雨。”
只见他那浑身的'肌肉已经忍不住饥渴。只接拿起球向篮架奔,刚投入打篮球之中的人们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就被他轻松投进了篮框!他的球技可不是碰运气,他可是实打实的如钢铁一般坚固。深知手强大的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此时他拿着球,还时不时拍个几下,五个雷达已锁定目标,其中一个一马当先,似乎想得到头功,只见他仿佛能预测未来似的灵活一躲,那人扑了个空,众人见了想趁乱捡便宜,一起向他扑去,他见势不妙。扑了个空的那人又站了起来,,仿佛要“报仇雪恨”。他临危不乱,双手抱住球,一蹲,一跳,球从他手中飞了出来,篮球在空中旋转着,仿佛在跳芭蕾舞,凭着他精湛的技术球不偏不倚的落入框中。众人都傻了眼,只见他拂着头发像是对自己的鼓励,自豪。其中的一个人实在忍不住了,那人红着眼一个大步便向他靠近妄图想取“首级”。他怎么能让那“无名小卒”得逞呢?一个旋转绕了过去,那人不甘落后,直接“爆发他的小宇宙。”只见他微微一笑,一个箭步将球投进篮框,可那人正要抢球,结果两人“拥抱”在了一起。他强有力的肌肉使他毫发无损,可那人却被撞飞了几米之外,霎时间“鲜血直流,筋脉全断”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他有强壮的身躯,练得炉火纯青的球技,他是谁?你猜到了吗?
他这个人作文 篇13
他,胖胖的身体,圆圆的脸,小小的眼睛,粗短的四肢,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圆,远处看,就像一个长着四肢、脑袋的大球。
他,非常好玩。电脑游戏是他的最爱,他能坐在电脑前打上十几个小时的游戏。听大伯说,暑假时,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每天天刚蒙蒙亮,他就起了床,他要干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当然是起来打游戏啦!晚上,他玩到夜里十二点钟才去睡觉,第二天早上同样早早地起床玩电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的时间,其余的时间他都在玩电脑,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小网迷”。
他,非常好吃。零食是他的最爱。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去逛商场,进去的'时候是两手空空,出来时可以说是满载而归,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多了一个大包。里面装的是什么呢?简单一想就知道,里面除了几个日用品以外,其余的全都是零食,而且是一些容易使人发胖的油炸类膨化食品。刚出商店大门,他就抓了一包可比克薯片,拆开包装大口吃了起来。回到家,他抓过零食,坐到电脑前,一边玩着《植物大战僵尸》,一边吃着零食,我走到屋里,刚要拿起一包零食,他就一把抢过去,说:“你先答应我一个条件,你帮我收集阳光。”无奈,为了能吃到零食,我只好答应了,他却跟个没事儿人似的,抱着一大包零食到客厅里吃去了。过了一会儿当我走出房间拿零食的时候,鼓鼓的袋子早已空空如也。唉!真是个“小馋猫”。
他,有一个克星,那就是爷爷。只要他见到爷爷,马上就会变成“小乖猫”。每当爷爷去他家里的时候,他就会规规矩矩的做事,只要爷爷一走,他就会像一匹挣脱缰绳的小马驹一样,撒起欢儿来。
他是谁呢?他就是我可爱、幽默、好玩、好吃的堂弟——豆豆,大名张昕宇。
他这个人作文 篇14
在我的朋友当中,有这样一个人:把自己看得比谁都帅。哇,他这个人简直太疯狂了。人人见他都会说他很自恋。他就是我的好朋友——袁恺函。他长着浓浓的眉毛,下面是一双他自己认为闪闪发光的小眼睛,鼻梁高挺着,就像个骄傲的将军,下面就是那个能说会道的`嘴,再配上高高的个子,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美男”形象。他的第一特点,也就是家喻户晓的“自恋”。
有一天,他笑嘻嘻地叫着我,我想:他一定是又想在我面前“发作”吧!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搭着我,说:“侯,我好像又变帅了,最近不知怎么了,我越来越对自己有信心了,咱班的班草不会就是我吧?好激动呀!”面对正在整头发的袁恺涵我无言以对,只想赶快摆脱他,于是就说:“对,我也觉得你变帅了,赶快去给人说说去吧!”经我这么一说,他还真来了劲儿,又开始表扬自己了:“我非常赞同你的观点,长帅点就是好,像我这样就好,但没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帅。我长得真好!真有创意!”我立刻做出一副呕吐的模样,如果班里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不就成了“自恋班级”了吗?
袁恺涵不仅是个“自恋狂”,还是赛场上的一匹黑马呢!他练习的时候很慢,在正式比赛中,他可是很出风头的。
在一次长跑比赛上,袁哥是厉害到极点啦!屁股上好像装了推进器,在跑道上飞奔,这个平时跑一下就能受伤的“小少爷”,却在关键时刻发威,像是随风飘动的,一忽儿,就跑完了全程,令人刮目相看!这位运动健将,关键的时候还真起作用,这全都归于他吃苦耐劳,不怕累。袁恺涵就是那种把任何事情往前提的人,这一点真值得我学习!
哇,袁恺涵这个人!真是有趣!他就是一个自恋的运动健将呀!
他这个人作文 篇15
他这个人,没啥特别的。他那略秃的脑袋,像是收割机压过的麦场,夹杂灰白,猜不出他的年龄。他到底多大呢?看着这张有着狰狞伤疤的脸,怎么也想不出他才三十岁。都三十啦,他自己有时都感叹道。是啊,三十年对于一个吸毒者是太长了。
他叫啥呢?谁也不知道,连他自己都忘了。应为长时间在外地畏罪潜逃,各种名字他都叫过:王跑,林千,李大等等,都是自己瞎起的,也没啥意义。他在不同的城市之间穿梭着,身份在不停地变换着,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件事——吸毒。
说起吸毒这事,还得追随到他十六岁那年。农村的孩子早当家,这话一点也不假。本身家境不好,再加上自己也不努力,一个小伙子的大好青春就这样荒了。他也知自己不对,便和同村的小伙一起去城市打工。初次接触,还是他第一次去酒吧的日子。
那时他也攒了不少钱,口袋里怎么也有个五六百。朋友兴致高便邀他去了。在那交错的灯光中,他渐渐的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就在她喝着调酒师为她调的“红灯绿酒”时,一个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扭头一看,是个男的——头发染得乱七八糟,嘴里还叼着香烟。他礼貌地问他找他什么事,那个男人说:哥们,想不想来点新鲜的'。就在那晚,他尝试到了快感,于是,他变得越发的不可收拾。为那零点几克的,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一发不可收拾的他,被法律摇醒。当他从警察局中出来后,才意识到自己玩大了。他进了监狱,呆了五年。出来后,就三十了。无妻无儿,便又回到了农村,拾起了锄头,下田干活。
他这个人啊,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失足则成千古恨啊!
他这个人作文 篇16
每个人看到他,都会惊异地说:“天哪,就这么个糟老头,他真的是当代著名的艺术家吗?”在场的有很多艺术家,他们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站在他们身旁,似乎连那颗浮躁的心都沉淀下来了,他们的穿着往往成为整个宴会的焦点,无法想像,色彩与色彩的搭配是怎么融入骨子里透出的那高雅的气质,就连谈吐都那么与众不同,似乎身上每一个细胞都为艺术所造。但他在晚会上,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毛蓬蓬的头发里面藏着几层污垢,令人无法忍受的是一个半百老人竟留这长头发,更别说衣服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了,衣衫褴褛,穿着一双破了几个洞的解放鞋,若不是因为他的名气,他们大概会把他当作乞丐吧!
人们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从那扇窗户读出的不是应有的忧郁而是小鸟那圆溜溜的机灵,那高挺的鼻梁正如他画画挥笔一样酣畅淋漓,破裂的嘴唇上还蘸这淡淡的.血迹,好比他那笨拙的嘴巴吐不出优美的语句那般遗憾,皮肤被风霜磨砺后,丝毫没有沧桑的痕迹,整张脸拼凑以来俨然一个老顽皮,那透出的活泼是无法比拟的。
俗话说的好:“人靠衣服,马靠鞍”,单从衣服来看,似乎看不出他有什么艺术成分,正如托尔斯泰一样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穿什么衣服都没什么不一样。如果你看到他在攀登山峰,你肯定会认为他是山中土生土长的樵夫,绝对不会想到他是一位准备感到黎明日出前写生的画家;如果你看到他在一些罕见的少数民族部落里面,你肯定会认为他也是其中一员,绝对不会想到他是为了艺术体验生活;如果你看到他和一些贫困山区的孩子在一起完了,你肯定会认为他是其中某个孩子的爷爷,却不会想到他是资助他们上学的一位艺术家。是啊,与其他艺术家相比,他显得是那么的雨中不同,那么的穷酸。
那是因为他们是所谓的奢侈艺术,而他是精神艺术,那透出来的是一个人的灵魂,一种只有他才有的独特的艺术魅力。
他这个人作文 篇17
他,是一个成绩不错的同学,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小小演奏家”,是班上大家喜欢的中队长。
他,虽然没有水灵灵的'大眼睛,但眼睛小得讨人喜欢,笑的时候,眼睛差点眯成一条线,高高的“小山”下面,有一只灵巧的嘴,它有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好处就是它挺说话,记得一次教师节的综合实践,他还采访得很自然,一个字也没说错。坏处是什么?这个看他的肚子就知道了,他的肚子简直可以当鼓用了,因为他喜欢吃东西,每次不是把东西吃光就是吃得剩下一丁点儿,所以的他的体重直线上升,他只好去减肥了,可怎么也坚持不下去。
他喜欢看书,把书当成宝贝,他家的书少说有几百本,订的杂志有4种,他的就占3种。他在学校看,在家里看,连下课大家出去玩了,他仍然在看书,这已成了雷打不动的习惯,因此他的知识面很广,但这也招来了风波,大家管他叫“书呆子”。他责任心不够强,也很马虎,老师不知道说了他几遍,但说也是白说,一点也改不了,他为此很烦恼。
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张书怀,一个快乐而又烦恼的少年!
他这个人作文 篇18
我对他的了解很少,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也不了解他,恰恰相反,他总是很了解我,虽然比不上母亲,但他总会给我买我想要的。
我从小便很怕他,他的暴脾气也是最近几年才收了。他许是不知道怎样表达吧,每次温柔的话语刚准备说出,结果却不小心遛了个弯,变成了严厉而又锋锐的剑,一点一点刺进我心中,然后又拔出,我不敢把我的所有不满表达出来,只是习惯了沉默。
我从小便与母亲亲近,写的作文里也只有母亲,无论是瞎编还是认真写,父亲从不在我的考虑范围,或许是他太过冷漠,也或许是我没留意他的温柔。他总是那样,什么事都不愿和我们分享,姐姐也亲近母亲一些,没人在意他想了多久的笑话来逗笑我们,也没人在意他一个人去买我们喜欢的零食,在更没人在意他会不会难受。
父爱如山?以前在我眼里父爱是个很遥远的词,因为在他眼里永远只有成绩,可我永远都不上进,每一次拿成绩单去,头上顶着他的训斥,心里永远都是在为自己找理由,这次是失误,不怪我……这次是因为老师没教,不怪我……哪有那么多理由,他也不会听那些理由。
他和母亲经常吵架,但每次都是小打小闹,过一会儿便又是母亲对他嘘寒问暖,偶尔吵大了,父亲也会买些花哄母亲,过得也还不错。
他抽烟喝酒,母亲很讨厌他这点,说了很多次,也依然屡教不改,永远都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以前我觉得没什么,只是不喜欢他抽烟喝酒,味道很大,很讨厌。可现在,我怕了,以前所有对他的不满都没有了,他生病了,那时候是暑假,我又正在补课,那时候,我是真的很难过,满脑子只想让他好好的,也没发觉到,原来我也很爱他。
不知道未来是怎样的,可我还是希望,我以后的婚礼,他不要缺席,他可是要亲手把我交给别人,他可是要层层把关我的先生,他可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他可是我父亲,我母亲的丈夫。
生病后,他脾气好了很多,人也清闲了很多,只是依然戒不掉烟酒,那刻在骨子里的对我们的爱也消不掉,即使不怎么爱说话了,可对我们的关心依然不少。我只想,不要愧对了他的爱,只想让他好起来,只想让他好好的,和母亲一起好好的。
他脾气不好,抽烟喝酒,可他活的像自己,不为别人而活,洒脱惯了怎么收的住心呢?他是一个好父亲,即使有很多缺点,他爱我们,爱母亲,便足够了。
他这个人作文 篇19
就下午突然间就想到了,之前他跟我说没有谁可以跟她一起睡的,她只能抱着我睡,其他人都不可以。那个时候确实有被他这样子的回答给甜到,毕竟那个时候她一直在对着我,但而且很多事情做了都会让我吃醋,但是他这个回答还是很让我满意的。
然后突然间就感慨说其实要是他真的愿意一生只抱着我在他怀里睡,那我肯定也只钻在他的怀里。现在真的如果再出现一个男孩子,让我说钻进他的怀抱里,我想我很难做到,也没有排斥,但就是想象不到那样子的场面,我现在能想到的那种场面,对象依旧是他。
还记得在一起之前我说如果他对我没有特殊的感情的话,我们就应该冷静一段时间,不要相互耽误彼此,他可以去找更好的人,他更喜欢的人在一块,不会说耽误彼此的时间,可以让他花在我身上的时间去寻找另一个对象。那个时候他跟我说太懒了,不想找了。
现在想来,其实那个时候他就已经认定了吧?认定就不招了,就只拍拍照我这里了,但是今天又突然间有想到,其实谁能够这样子呢,虽然说自己还是很想要一生只爱一人的,但如果真的有那种机会,一生只是他一个人了,自己会后悔吗?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我如果一生都是她的话,一生只爱她一个人的话,可能那个时候会想会想要退缩,会想如果有另一个人出现,会想如果我爱上的是另一个人,会有怎样的结局?会想如果我会爱上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了不同的人,跟不同的人在一起了,会不会是一段更丰富的经理,会不会是一段更完美的人生?
对于他来讲,其实也有可能就是这样子吧,所以失去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糟糕,可以让彼此却认识更新鲜的人,却认识到自己真正需要的是怎样的人,确实挺好的,那样不会到头来觉得一生受困于一人,哪怕事实上那个人就是自己这一生中最正确的选择,多少还是会有抱怨的。这是人之常情,这就是人性。
他这个人作文 篇20
站在窗前的他,用六年级还不应该有的愤怒而悲伤的眼光俯视着一楼天真的孩子追逐打闹,为什么会这样呢?这还是要从几个月前讲起。
一天,他爸爸带着本以为能使全家人欢呼雀跃的喜讯——去远的地方工作回到了家。他爸爸说,虽然远,两周只能回来一次,但是能挣很多钱。而一家人却都没有说一句激动的话,为什么呢?他也不知道。
那天,就是上周的星期五,他才真的明白了全家人担心的问题。也是,他也隔了两个礼拜没有和父亲见面了,他很高兴,为吃一顿团圆饭准备着。下午,父亲突然打电话说今天很忙,不回家吃饭了,晚上一定回去
这天晚上,全家人半个字也没有吐,只是默默地吃完了晚饭就去自己做自己的事了。他的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
睡觉时,爸爸还没有回到家来。他想:妈妈的'心里一定比他还难受,爸爸是有事情出去一下,星期六的早上再吃一顿团圆餐也不错啊!
他明白,这是他在自己安慰自己。但就这么想着,想着,慢慢的睡着了,泪水从他闭着的眼角留了下来。
“你说!你为什么这么晚回家?你到底在外面做什么我我能做什么,”他爸爸打了个饱嗝,不经意地笑了笑,“工工作。上级来了考察队,我我们在一起吃个饭你我不跟你受这种罪了!我们马上离婚!”他妈妈再也受不了了,对着他爸爸吼道。他一听,不好,要是他再不出面,后果将不堪设想,他不想要变成孤儿!
想到这里,他踢开被子,滚下床,出现在他醉醺醺爸爸和正在伤心的妈妈面前
但是,那却能是无用之功,只能是徒劳。
他这个人作文 篇21
在城市的公园、大街小巷,到处都可以看到身穿橙色衣服的他,他的衣服后面写着两个大字“环卫”。字的下面划了两道黄色的杠杠。
他的身材矮小。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他格外地突出。黝黑的脸庞上带有岁月的疤痕,把他缺乏光泽的脸分成一块又一块,好似干旱之中的土地。巨大的鸭舌帽盖过他的头顶,但这也阻止不了些许银丝从帽沿处探出来,宽松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十分滑稽。薄薄的双唇紧闭着,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严肃感,鼻子又短又小,双眉又细又长,活像一个小丑。他骨瘦如柴,仿佛风一吹就能歪倒了似的。
他有嗜烟的习惯。每逢剩下自己一个人时,他就会以香烟为友,向宁静的天空诉说自己的寂寞与孤独。一层又一层的烟雾环绕着他,使人们看不到他的眼睛,那烟雾下,挂有忧愁的深浊的眼睛。说话时,他的声带仿佛锈住了般,声音嘶哑,全然不是一个六十出头的人。他还有酗酒的习惯,常常一个人,街道口,昏灯下独酌,以酒为伴,向无声的大地倾诉自己的惆怅与苦闷。他无儿无女,同龄人羡慕他逍遥自在,却没有能感悟到孤独的痛苦。
他勤劳能干。虽生活贫苦,可上天给了他强壮的身体,致使他坚持生存下去的`信念也就是这份工作了。自他小时候起,这双手就没闲着的时候。他的这双手并不好看,粗短的手指犹如一个个萝卜头儿。长期的工作,使他的手指不能直立,均保持弯曲的状态。厚厚地老茧布满了整个手掌,粗糙无比。他的背,已是一座危桥,随时都会倒塌。他的衣服,没有一件是完好无损的,破了洞的衣服补了再补,脏了的衣服,洗了再洗,即使又破又烂,穿在他身上却十分干净整洁。“俺虽然穷,但俺不能让你们瞧不起俺”出自这个环卫工人口中。
在身份上,他是众多老百姓中再平凡不过的人,在人格上,他却领先我们一个高不可攀的台阶。
他这个人作文 篇22
他,永远那么遥不可及;他,永远那么神秘莫测;他,永远那么风流倜傥;他,永远那么乐观向上······他,我无法真正接近,永远无法打开他心灵的大门。
有时候,我甚至愿意当一只渺小的蛔虫,看看他的心里到底装的是什么,是和他外表一样那么快乐,那么无忧无虑吗?他是不是已经忘了我?他还在不在乎我?他的心里有没有我?他的面具那么完美无瑕,他伪装的那么严严实实,我不相信,他是这样一个人。我始终觉得,我们都在假装,都在演戏······
我记得每一次我们的恶作剧。有时,我们偷笑别人的滑稽;有时,我们互相打闹,我通常是失败的一方,我总会立刻擦干眼泪,害怕你因此被老师批评;有时,你故意绊我一脚,让我踉踉跄跄几乎摔倒;有时,你拿着我的东西,我追着你满教室跑。一般的女生都会很讨厌这种男生吧,而我很奇怪,沉迷于此,陶醉于此,竟产生了一种习惯感,依赖感,仿佛离开了这每天必经的一堂课,我就全身不自在。我,是不是很奇怪?
现在的他,亲热感没了,依赖感没了,见面就想打招呼的感觉没了,距离感增加了,空间感增加了,见面就像远远避开的感觉也增加了,彼此注视的目光有了非同一般的情绪。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们在网上聊天时谈到了元旦联欢会的节目,我们都打算弹吉他,我说还没准备好弹什么呢,他说他也是。第二天,我正在收作业的时候,你递过来一份歌词,歌名叫《每个人都会》,是“创作鬼才”方大同的一首歌。你说这首歌是扫弦以及勾弦组成的,我听得一头雾水,勾弦我不会啊!忽然鼻子一酸,心里觉得很满足,这满足不是一般的满足,这满足掺杂着感动,感激还有丝丝甜蜜。这么一句话,他就这么当真?这首歌他一定很喜欢吧,这是不是说明,他······以前因为他的一句话,为了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我为他苦学许嵩的歌曲,买许嵩的专辑,成为“嵩鼠”一样。现在,为了他的这份歌词,我也要用心学这首歌,努力加入“同学”一族。
为了表达我现在的心情,奉献一首我最喜爱的小诗
《如果》
如果能不哭,就一直微笑吧!
如果能旅行,就一直流浪吧!
如果能唱歌,就一直轻和吧!
如果能原谅,就一直遗忘吧!
如果能不分别,就一直在一起吧!
再奉献一篇我喜欢的小文《最初》:
最初的最初,爱还是不爱,是喜欢,还是在意?是一厢情愿吗?若不是呢?两情若是久长时,又有几个朝朝暮暮?我们的半圆能合成一颗心吗?“永远”真的只有小小,短短的甜蜜吗?过了期就会伤人吗?伤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孤单,孤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习惯。生命从此少了一个人陪伴,终于懂得了,没有哪两个人,可以一直到永远。大部分的我们,都是波波折折到永远。
看了这些,心里还是感触颇深,我始终在问自己“为什么呢”?为什么他送别人女孩东西我会吃醋呢?即使是象征友谊的搂搂抱抱都不愿意多看呢?为什么别的女孩和他打闹我会不由自主地低下头,狠狠地咬自己嘴唇呢?打个比方吧,一只猫始终注视着一条角落里的狗,狗却成天和兔子打闹,欢欢喜喜,偶尔又和猫玩玩,花心极了,猫该怎么办呢?她的心从未转移过啊!
他的身影在梦中扑朔迷离,他的笑容音貌在心里若隐若现,他就像一个大疙瘩,是我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
他这个人作文 篇23
不知不觉,冬天来的这么突然,让我不知所措来不及反应,当最后一片树叶悄然落地,我才发现你已经踏上了归途……
那年,那个季节,素未谋面的我们在这里相聚,当时的我,恐惧地望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不敢多讲一句。
那个谁,宋啥的?”他摸着脑袋,一副像有东西卡在嗓子眼的样子,“你来吧这个桌子搬过去”。我走了去底气不足地问:“你你你叫啥子?”“刘子阳!”从此我便记住了这个名字。
刘子阳,我们班的老大哥,也是“老大哥”。他总能莫名其妙的突然爆笑半天,吓得人家心扑通扑通直跳,他能把“伸懒腰的猫”说成“伸懒猫的腰”,能把“泡咖啡放多少水”说成“泡咖啡放多大水”,我猜他也能把洗衣粉当奶喝!
夕阳缓缓西沉,橙黄的光为大地抹上一层柔和的淡黄,将要天黑的傍晚显得格外沉寂。“明天我不来了。”他在我面前一晃一晃强颜欢笑,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勉强挤出一个微笑,一路上只听得见我们啪啪啪的`脚步声,风吹着,格外刺骨:“你真的要走吗?”我颤颤抖抖的问。他没有回答,而是加快了脚步,他的影子告诉我这是真的……
果真,这次他变得诚实了,做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了,欠我的那一块钱、那一包辣条到现在都没还呢……
又走到这条小路,依旧是我,是这包辣条,但小路不乐了,辣条不香了,我还是我,你还是你……
当你背上行囊,踏上那份荣耀,我在这里深深的祝福你。
他这个人作文 篇24
我们班有个小书虫,他的头发乌黑乌黑的,两道又黑又长的剑眉,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大大的两个鼻孔,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许多知识都是从从这个关不住的的水龙头中带给大家的。他是谁?他就是我自己朱一然。
我非常爱看书,像《化学元素书》《世界酷车大百科》《父与子》《米小圈漫画成语》之类的书籍我都爱不释手,还有以前学过的.语文数学书也全是我的最爱。因为爱看书,所以我的知识非常丰富,大家都说我是个知识小百科,我可有一群小粉丝哦!
我看书时可入迷啦,只要是一钻进浩如烟海的书籍里,就如同鱼儿入了水,整天都是手不释卷的。一会儿紧皱双眉,一会儿深深叹息,一会儿又哈哈大笑妈妈经常笑我像极了一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书虫。
我为什么要夸夸我自己呢?因为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有好多好看又特别有趣的书,尤其喜欢和同学分享、交流。
他这个人作文 篇25
我的老爸今年已经三十六岁了,他有着健壮的身段,宽大的臂膀,浓浓的眉毛下是一双灼灼的眼睛,眼角已经隐隐可以看出几条鱼尾纹。我的老爸给人一种可靠的安全感,因为他是一名军人。老爸已经退役了,现在在工作。他是一个十分严格的人,不论是对于什么事。就拿写字来说吧,我的字并不好看,写得歪歪扭扭,可老爸的字却和我完全相反。老爸常说字如其人,可他看着是那样沉稳的一个人,写出来的字却颇有魏晋之风,淡然不羁。他是一名军人,所以苛求完美,他说世界上没有达不到的事情,所以我练过的字帖一本过一本,练到如今也是小有所成。虽然老爸很严格,但是如果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他会与我一同解决,耐心的为我讲解。
老爸特别喜欢体育运动,所以每天早上都带我跑步,他的`体能很好,虽然退役几年,但跑上几圈都不带喘的。我总是坚持的跑在他的身后,想着自己有一天,一定能够超过他。
老爸常常对我说,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他谈起他那些在军队的日子,眼里总是迸发出灼灼的光芒,像是那些闪耀的曾经在他面前点燃。
成为像他这样的人,我总是这样告诉自己。将来,我想,我也会成为一名军人,像老爸一样,拥有那些闪耀的曾经,为祖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想成为像他这样的人。
他这个人作文 篇26
幼鸟第一次避开慈母的呵护,飞翔在蓝天白云下,他体验到了自由的博大,天空的高远。雷雨冲破了乌云的禁锢,放纵自己来人世的逍遥,他体验到了自己的神圣。
蓓蕾在一场春雨后,绽放笑脸,新奇地看着这个世界,他体验到了尘世的纷杂。
海燕在暴风雨中长鸣,勇敢地宣传革命圣火的到来,他体验到了胜利的喜悦。
蝴蝶第一次来到大花园,飞东飞西,万紫千红的花为她绽放,它体验到了人世的热情。
白云第一次飘游在碧空,俯视美丽的地球,他体验到了宇宙的神秘。
小娃娃第一次开步走,竟走的`稳稳当当,妈妈体验到了一种无名的欣慰和喜悦。
雨后的荷花点缀着几滴露珠,这时候阳光明媚,照射在上面,小蜻蜓倒立在上面,被眼前这大自然伟大的壮举感动了,他体验到了美。
布鲁诺攻破天主支教会的禁锢,发表了自己的“太阳中心说”,他体验了战斗的艰难和无情。
伊拉克人民经历了黑烟滚滚的亡国之痛,但他们体验到了以往国泰民安的幸福。
经历过父母离异的孩子,体验到了家和万事兴的美满。
经历过风雨的老人,体验到了世事的沧桑。
经历过友人的分合,体验到了感情的可贵。
经历了领奖台上的鲜花烂漫,掌声阵阵,体验到了辉煌。
经历了九年的学习生活,体验到了学习的酸甜苦辣。
经历了失败的无助和痛心,体验到了人生的崎岖与坎坷。
经历了海上的生死离别,才知陆地上的相知相惜。体验到缠绵和互助。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让我们好好把握人生,经历人生之路上的风风雨雨,花花草草……之后,将看到人生的绚丽多彩,亲近人生的每一件事物,体验人生的每一件事物,体验人生的真正内涵,让我们学会体验吧!
走进体验之后,才发现体验原本是这样的诱人,更让我体验到了“致意人生,想念人生,无悔人生”的内涵。体验!我要亲近你。
他这个人作文 篇27
现在的小学生,整天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我真为他们担心。可是,那天晚上,我才认识到我的理解是错误的。
那天放学,天已经黑了,我着急回家,车也骑得很快。可是那天骑车的路又感到比平常的路要长,我心里顾不上这些,车轮飞快地向前滚动。
大约5分钟,我来到了第一个红绿灯前,绿灯刚刚变为红灯,大约还有几秒钟对面的绿灯才会亮。我本想用这几秒钟冲过去,可是汽车司机已经开动了汽车,他才不管我这几秒钟,我只好猛冲过去。到对面的时候,我与汽车只有几厘米远。我松了一口气,继续向家骑。
很快,我到了最后一个红绿灯。是绿灯,我安全的过去了。最后我到了回家的必经之路——过街天桥。我真想一口气直接骑上去,可我太累了。我下去推车,谁知猛地一抬车子的`前轮,车锁掉了。这时跑来了一位戴红领巾的小学生帮我把车锁捡了起来交给我,我说了声谢谢之后,他就跑了。
顿时,我感到世间原来这么美好,那位小学生就像天使一般,帮助了别人,快乐了自己。我要感谢他。
原来小学生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什么都不在乎的。他所做的感染了我,我也要帮助别人。让我感到原来帮助别人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它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让自己变得高贵。
我要感谢他,感谢他让我知道了世间多么的美好。
他这个人作文 篇28
他,总会在我哭时,递给我手巾。
他,总会在我被别人误会时,替我解释。
他,总会在我和朋友吵架时,替我做和事老。他,总会在我挨老师骂时,替我分析原因。他,总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他,是我班挺帅的一个男生,而我则是一个莫不起名的小妹。他,体育一流,而我连二流都算不上。他,数学精通,而我则是一塌涂地。他,考试仔细认真,而我是个马大哈。他,抽屉里总是那磨干净,而我则还是那一丢垃圾,但他总帮我整理。我知道他喜欢我,但我……真没那个意思。我讨厌,他老是套我的话,这样的话我只能装傻。我讨厌,他朋友总问我喜不喜欢他,这样的话我会感到有隔阂。我讨厌,他把我宠得不知自己是谁,这样我还会以为自己是公主。但是我只是个丑小鸭,不配拥有公主般的生活,不配拥有属于我的骑士。他的任我胡闹和任性,养成了我对他的依赖感,每次,遇到不会的题总是每每应答。似乎,你什么都会,可后来才知道,为了我的`题你总是翻这资料那资料,才得以解答,有的单词你都记住了而我还没记住,问的你都不用翻书来回答啦,而我还是继续问,继续问继续的不会。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陈奕迅【十年】的二分之一,但我们却十分默契,十分的合得来。
他这个人作文 篇29
常常翻起过去的照片,那张我们刚入学并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照片更是分外惹眼。然而那天,当我再一次拿起它时,我却注意到了他。他瘦瘦的,好像一根豆芽菜。我时常想,还好兰州不刮大风,要不然,一阵风就能将他刮飞吧!他的两个大板牙悄悄探出了头,傻傻的笑着——一个纯洁的、能容忍的心,嵌进了他弱不禁风的`身体里。他的说话声音很小,嗡嗡嗡的像蚊子叫。别人的眼睛都像两个紫葡萄,又大又圆,好奇的滴溜溜地转着。
唯有他,眼睛像个瓜子,要是再弓上腰,真有点“贼眉鼠眼”的味道了。最引我注意的,是他那身校服。校服,在他身上穿的时间可够长了——他几乎天天穿校服。以至于,他的校服已经洗的发白了。最近,他才换上了一身新校服。他穿校服的时间怕是学校之最了吧!大家给他寄了个绰号——校服大哥。他的身体,虽看似弱不禁风,但长年累月的校服生活,却给了他一个不错的身体——他似乎从未请过假。在他似乎虚弱的身体下,藏着一颗坚强的心。由于他的瘦小,班上不管男生女生都“喜爱”欺负他。低年级时,下了课,这个人踢他一脚,那个人掐他一下。他从不还手,任我们一群男生女生随意打骂。只有真被逼急了,他才会吼一声。
但这,似乎并没有用。我想,他肯定从未告诉过老师、家长。他把一切都埋在心里,永远不让它爆发,永远不让它生根、发芽,最后长成一棵仇恨之树。但他终于长大了。他不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男生。当别欺负或是骂他是,他也学会了对骂与还手。他不再是那个脸上白白净净的小男生,学习的负担,让他加上了一副黑红色的眼镜。他不再是那个说话声音像蚊子叫的小男生。他的声音也一天天变大、变响。变粗了。唯一没变的,是他那身校服——新换过的,和他那“校服大哥”的称号。李博浩在同学们的“欺负”和校服的陪伴中,一天天成长起来了!
他这个人作文 篇30
瞧,表弟终于回来了。
只见他拖着沉重的步伐,皱着眉头,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舅妈一看,便知道考得不好,忙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抄起戒尺,迈开步子,跑过去兴师问罪。
“考了多少分?”表弟一听,眉头一紧,慢吞吞且极不情愿地拿出了皱巴巴的试卷。舅妈一把抢过试卷,一看分数,火大了:“你,你怎么才考了这么点分呀!”舅妈用颤抖的双手指着表弟的鼻子。她怒目圆瞪,眼睛里冒着火花,头发都快竖了起来,鼻子都快气歪了!舅妈双手叉腰,双脚气得直发抖,好像她的鼻孔都要冒烟了。唉,瞧她那张面孔,原本温柔而美丽,现在却涨得通红,特别可怕。我在旁边看看舅妈,又看看表弟,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这时,舅妈看表弟老实的`样子,不忍心再骂,于是把气撒在了试卷身上:“这试卷这么难,神仙爷都不会哦!还让小孩子做,这出题的人也太自私了!故意刁难小朋友。”舅妈耳根红红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显出了满满的杀气。她骂得还不解气,又把试卷扔在地上踩了几脚后,走向房间。只听“哐”一声,房门被重重地关上了。
唉,表弟又要受罚喽!
他这个人作文 篇31
今天我打算带着表弟去我的画室上一节画画课。
我们刚上课,我正准备叮嘱表弟几句。这时,只见他拿着画笔,照着一幅达芬奇的画开始临摹了起来,那样子别提有多认真了!
只见他那一双小眼里闪着一丝艺术的光芒,而他的脸,可能是因为太激动的缘故,这时竟变成了两个红苹果。他的嘴里还不停地喃喃自语道:“这画到底是谁画的?居然能画得如此美丽又动人。”
我叫了他几声,他却像没听见一样。此时,周围的一切事物仿佛都消失不见了,他只沉浸在自己的艺术世界之中。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他还是不抬头。这时我已经画完了我的画。站在门口,看着教室里那沉浸在艺术世界里的表弟,再看看其他一些闹哄哄的.同学,我不禁感叹道:“表弟真是太投入了!”
过了好一会儿,表弟终于画完了。他把自己的画作小心翼翼地贴到了白墙上,用他紧张的手一点一点地轻点着,甚至还把他那红扑扑的小脸靠在画作上,仔细地检查,不留下一丁点白色的小缝隙。经过一遍又一遍的检查,他这才放下了心,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脸上露出吃了蜜一般灿烂的笑容。我看了我的画,再凑过去看看表弟的画,这一对比,才发现差别可真大呀!
回到家了,表弟还一个劲陶醉在艺术的氛围中无法自拔。他一边吃着饭还一边说:“今天的这幅画简直是太好看了!”
他这个人作文 篇32
一天,爸爸妈妈有事出门,带着淘气包弟弟不方便,于是让我看好他。
弟弟缠着我让我陪他玩,可是我还有作业没完成,于是我用那三寸不烂之舌跟他讲道理,他却强词夺理,还一直捉弄我。我忍无可忍,大吼一声:“够了!我是不会和你玩的!”
没想到的是,这一声吼下去,弟弟立刻皱起眉头,眼睛眯起一条缝,脸也扭曲起来。我一看,心想:不好,他又要挥霍他那不值钱的眼泪了。果然,他揉揉眼睛,一使劲,“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嗬,这哭声可不比原来一样,响彻云霄,似乎整幢大楼都晃了三晃。要在平时,我早就心软了,但是这一次,我却把心一横,不理他。
他的脸立刻涨得通红,把哭声的音量提高了一百二十分贝,方圆十里都能听到,地面好像都被震得动了起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地震了呢!要不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捂住了耳朵,我就要被震聋了!再一看他,伴随着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声,他的嘴张得老大,黄豆大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哗啦啦”地往下流,没过一会儿,泪水已经沾满了他的脸。
他哭了整整十分钟后,便哭不动了。但他还是很伤心,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嘴角往下耷,眼圈周围红了一大片,还在小声地抽泣着呢!
他这个人作文 篇33
一幅瓜子脸,秀长的披发,明亮而有魅力的眼睛,俊俏的鼻梁,樱桃小嘴,魔鬼般的身材。每当看到“他”的眼神时,总感觉有一种神秘感,这可能是所在吧。而这只过是外在的吧了
我的'观点是要建立在互相尊重基础之上,要把“他”放心里,不说。从来不多说什么,这也是一个习惯吧,不太喜欢用表达出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人格和思想。人格和思想是在环境中改造的。同样如此,改造是按照相同或相反的趋势生发开去,所谓“人不可貌相”。这样才有一个种举高临下的感觉,使“他”觉得有安全感,自豪感。这好像有点向自己脸上贴金的感觉啊。人在某种场合下只能这样。俗话说“树要皮,人要脸”,这只不过满足人的虚荣心吧了。谈到这里不访多说几句,“中国人总是谦虚”的习惯,有人说这是一种伪装的表现。则不然,因为这只过是中国人的风俗习惯吧了。习惯了,则难改。俗话说“江山改易,本性*难移”。
在他们看来“他”的美貌吸引无数幼小的灵魂。这是不是有点夸张了,是有点啊。但这是事实,无法否认。你千万不要告诉我,你看见非常漂亮的女生,不动心。人总有七情六欲,这是人之常情。反过来同样如此。人吗?总想往好的方向发展,想追求更好。我只说“更好”,而不能说“最好”。因为世间根本没有“最好”,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好的比你更好,是你无法想象得到的。只要尽了力就行了,何必要追求那么多呢!我“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你用心做了,总有回报。所谓“水道渠成”,有得必有失,顺其自然吧。
在自己看来“他”美貌对我来说只不过一件外套而以。为啥这样说,很简单,因为这只过是外在的。把外套脱掉,看里是什么。一看,原来里面都是书,有“会”,“格言书”,“三字经”等。一看之后,就明白了,原来是这样啊,刻怎办,就怎办,对诊下药,方可解百毒。药配好了,吃不吃,就是“他”的事了。我只能说说吧,还能怎样,无奈啊。
一切随缘吧,但这个缘是要等“他”把药吃了,病好了,才有这个可能啊。等啊等叫等,等着吧!
他这个人作文 篇34
他于1999年9月21日出生在中国重庆,现在是一名流行歌手,也是演员,更是一个好偶像(看到这小螃蟹已经知道他是谁了)没错,他就是我人生路上前行的动力,不管他在别人心里是什么样的,但在我心里是最重要的——王俊凯。
说实话,我刚开始压根儿就不知道王俊凯是谁?他是干嘛的?直到我13岁,经历了一次考试,那次考试前,我信誓旦旦的对爸妈说一定可以进年级前十名,但考下来的分数还不如从前,让人大跌眼镜,因此家人承诺给我的礼物通通收回。还得了一顿“口水的浇灌”,“怎么会这样?这不是我的实力。可不可以重考?”我心想。被分数打击后的我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专心。眼前出现的画面是自己夸大海口的.样子,真可笑。
我颓废了快半个月的时间,在一次查作文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长相帅气,舞姿动人,声音动听的他,瞬间俘获了我的心,我忘记了一切的烦恼,开始进一步去了解他。我看到他在舞台上英气逼人,看到他在训练室里汗如雨下。看到他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如果梦想有捷径,那么这条路一定是坚持”是啊,他从八岁坚持了十年,他离梦想靠近了十年。这样日复一日的努力,他都没有放弃。而我不过是一次考试,何必颓废成这样?在我遇到挫折时,上天让我发现了他,他给了我努力的方向,让我顺着那耀眼的光芒前行,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人,值得我用心去珍惜——王俊凯加油!
他这个人作文 篇35
2015年9月18日,我听到了他的那一声啼哭,我的表弟出生了。
他虽是我表弟,但他年龄比我小一轮,也就是12年,红通通的皮肤,可爱的50cm身长,千奇百怪的.睡姿,总让人忍俊不禁,看着他,我就像看到了幼年时的自己,一个娇小的生命,诞生是多么有趣呀!
12年的差距,虽然不能一起玩,可我玩他真是绰绰有余。我抱孩子没经验,还得老妈教我,经过一番训练,我终于把他抱了起来,他瞪着大眼睛,嘟起嘴,好像没见过我似的,我瞬间被萌化了。小孩子最无忧无虑了,望着他,我多么想回到童年,这么讨人喜欢,如今,我都长这么大了,烦恼接踵而来,若能像他那样该多好呀!可惜人生最美好的时刻只有短短几年。
但他也有烦人的时候。听,他又闹了,饿得这么快,一两个小时吵一次,吵得小姨都睡不着,喂奶、换尿布,喂奶、换尿布,以上过程一天重复近十遍,换是谁都受不了,一天只有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望着他,我愧疚了,因为我小时候也必然这样吵过,爸爸妈妈都因我而失眠过,平常也没想到这些,这下看见他不由得对爸妈抱有感激之情。
他就像是一个“熊孩子”,既讨人喜欢又讨人厌,让人哭笑不得,他就像我的影子,望着他,总能看到儿时的自己,想起爸妈的辛苦。他越长大,我就起能反思自己,虽不能一起玩耍,但我望他的过程中,能变得越来越懂事。
他这个人作文 篇36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存了好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那个他,瘦瘦高高,似一根竹竿,饱经沧桑的脸上显露出一道道岁月的痕迹,一对有神的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口洁白的牙齿,透着知识分子的书香气息。
小时候我最崇拜他。他修长的手总能写得一笔好字。敞亮的堂屋里,干枯的艾草遮挡着一张又旧又薄的淡黄色宣纸,上边写着“读书三代善人多”。没错,那就是他写的。每当过年过节,谁家结婚或孩子满月时,我家总得热闹一番。老老小小捧起大红纸,笑盈盈地递给他。他端坐在那张起了裂缝的书桌前,提起一支被他捏得光滑顺溜的.毛笔,伸进一方小小的砚台里饱蘸浓墨,轻轻在砚台边缘刮去多余的墨水,然后三指握笔,运气凝神,龙飞凤舞写了起来。每次一气呵成后,他总会微笑着再欣赏几秒,显然已是陶醉其中了。
长大了一点,他的呵护与关爱总带给我感动。记得那是姑姑搬家的大喜日子,全家老小都被请去喝喜酒。屋外响起了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好看的烟花在空中绽开一张张笑脸。我独自在外玩得不亦乐乎。突然,一个炮仗炸开来,狠狠地弹在我的肩上,疼痛马上蔓延开来,我蹲在地上小声呜咽着。这时,一双温暖的大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他。我趴在他腿上,嚎啕大哭起来。他将我领进家,拿出一小瓶药油,轻轻地涂抹在红肿的伤口上,并说:“下次别再贪玩了,要保护好自己!”望着他慈祥的面容,我的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
九岁那年,国庆节那天,我永远铭记着这个日子。当我看见他那苍白的面容,听到他那急促而又微弱的呼吸,触摸到他冰冷的双手时,我听到了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要好好学习……”他睡着了,永远永远地睡着了。没有太多的悲伤,也没有太多的泪水,只是好好学习的这颗种子,开始在我心中悄悄萌芽。
那个他,就是我的爷爷,我心中永远的那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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