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初三作文汇总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三作文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三作文 篇1
我是中国人每当自我介绍时,我总要加上一句:“我是中国人!”中国人,多么响亮的称呼,多么自豪的民族!身为一个中国孩子,我很荣幸。
这十三年来,我在祖国母亲的怀抱中茁壮成长,只有在祖国母亲的怀抱中,我才能够得到安全感,因为,我是中国人。 也许,祖国的昨天并不辉煌,战争持续不断,但也是那场战争使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他们用自己的身体筑起新的长城,用自己的行动翻开祖国新的篇章,烈士们英勇牺牲了,他们用自己的生命使祖国的今天变得一片光明,也用自己的生命向世人宣告:我们是中国人!永不言败的中国人! 昨天毕竟已成为了历史,今天才是现实。
虽然历史是悲惨的,但是今天却是辉煌的,中国人民从悲痛中走出来sp; 中国人民是团结有爱的,在汶川大地震的时候,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共同呼喊着“汶川不哭”的口号,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使上百万的同胞们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中,他们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朋友,但是,他们没有失去那顽强的信念,因为全中国的同胞们都在关注着他们,都尽自己所能的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祈祷,当他们几乎失去了一切的时候,中华民族的兄弟姐妹们没有抛弃他们,而是微笑着向他们伸出双手,把他们从绝望中拉了出来,这就是中国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国人! 中国人,不脆弱屈服,没有强硬、苛刻、粗鲁和暴力,他们善良而乐观,他们付出而不求回报,他们温顺而委婉,他们向往和平,对未来满怀希望,他们不轻易认输,不轻易放弃,拥有真正的智慧和谦卑。
我是中国人,我深爱着我的祖国,作为一名中国人,我深感自豪,我永远是中华儿女,怀着一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心活在祖国的怀抱里,无论我走到哪里,我永远记得,我是炎黄子孙,我是中国人!
初三作文 篇2
橘红的夕阳将这个世界映出颓废的美。屋后草地上稀疏地立着几列白杨树。树叶把阳光切碎如箔金般洒遍一地。上帝倾尽世间如此美好的光和影,是否有意的安排了这场回忆的邂逅。
抬头,遇鸢;低头,忆鸢。
如没有记错,从小到大我只放过一次风筝,那回的画面里,有这片草地,有那只风筝,有我,还有父亲。那日,父亲像个孩子一样迎风奔跑,粗糙的大手慌忙地牵制着银线,孩时的我就高兴的跟在父亲身边,拍手欢呼。那只蝴蝶风筝在笑中越来愈高。那样大只的蝴蝶,就这样载着我沉重而轻乐的童年。我爱放风筝,但其实,我不曾自己亲自放过一回,可我依然享受到了应或不应有的快乐。我的童年霸道的装满了对放飞美好风筝的向往和对制造甜蜜童年的需求,可惜我做不到。
后来那只风筝呀不见了。断了线。我是多么想抓住那半截银线,宁愿让它带我飞向未知的蓝天,我不想失去我的童年。但那会痛。手会被勒红,会痛总有一天我从某个地方如流星坠落会更痛。那里有点冷,有点野,甚至有点残酷。到底该不该及时放手,放开断线的`自由童年。
昨日也是这个时辰,弟弟硬拉着我放风筝。玩时,在我眼里,他一个人痛快地奔跑像疯子,而我一个人无力地追逐像傻子。不久,他也倒跑累了,风筝也倒飞累了,一前一后的平静下来。弟弟缓缓地在我身旁坐下,然后把缠好了的风筝递给我。我淡笑着拒绝,用累。许久,他才说话,他告诉我说看我这几天心情不好,又听妈妈说我打小就喜欢放风筝。所以才拉着我在这疲惫的黄昏下。
我有点感动,这样幼稚的弟弟会敢为了我驱赶这一切不可触及的黑暗。然,他问我,姐姐你到底喜不喜欢放风筝?我苦笑,姐姐喜欢呀,从小就喜欢,还不肯放手呢。他又问,那为什么不去放呢?亦是孩子的轻柔话语把我逗笑了。我对他说,其实更像是自言自语,就算喜欢放,但又不会。然后我又伸出手来,我都是死了耶,又不是小孩子了,再喜欢和不舍都会在时间的软磨硬泡中悄然离去,我都这样大了,无所谓了。安静了。音落的我,心中似有一朵花突兀地绽放,强大的芬芳,丝缕的疼痛……
良久,弟弟带着风筝和厚重的沉默离开,像是如释重负,同儿时一般躺在草地上,望天抚地。不远的天空里,又有一只风筝高高飞起。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追逐本应的逝去,未免太过分……
浅笑,再次抬眸,一只精致的纸鸢,也是蝴蝶。有人胆怯轻拽我的衣角,一个女孩,与弟弟的年龄相仿。这是她的纸鸢,她请我帮她拿下来。我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取下一只纸鸢,就像取下一个珍贵的童年。
末,我笑着还他纸鸢,对她讲了一些话。似乎她听不大懂,但依旧笑得很灿烂。
“这样漂亮的风筝,曾载着的,是我不复返飞童年。它终究属于蓝天,那就让它载着珍贵和吻别,飞吧。”
亲爱的青春,我即将迈向那我的花季,张开双臂的你请等一等,请你让我好好的伫立在这路口,别鸢。
初三作文 篇3
当你苦笑释怀那些难以磨灭的记忆时,一定很难受吧;当你学习生活两不得志,也一定很痛苦吧;当你奋力向前奔跑,但逆风总让你慢到不能再慢;一定很想哭吧。
但,我不会。在我的生活中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解决的,因为我有“充电宝”,无论什么时候需要,都可以满足我。每个人为自己充电的方式不同,有的人愿将悲哀化为食欲,去大吃一顿;有的人愿将哀愁化为力量,去大跑几场,而我愿将所有不快都化为动力,去与接二连三的,出其不意的困难对抗。我认为将困难都打败,为自己贴上努力的标签,这时候就成功一半了吧。
记得一次口语比赛,将声带都练坏的我,依旧有着一种顽强的力量与接连的困难对抗,写稿、练稿、被稿,再加上炎炎烈日的拷问,闷热的房间里只剩一团乱乱的思绪和不断滴落的汗水,整整一天下来,坐在书桌前的我和纯白的纸依旧不变,晚上也无心入眠,内心似有一团火在灼烧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这时一阵风袭来,接着妈妈进来了。她满脸的微笑与温柔的声音带给我一丝心安,记得当时妈妈说:“你越努力,希望就越近。”是的,努力与结果成正比,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过是少睡几个小时的事情,凌晨两点伴着夏风,坐在院子里写稿,只用了4个小时就完成,剩下的时间,背稿绰绰有余,就这样,我喜欢上了与困难作战,这样我也可以获得无数的成就感,这种成就感都在无数困难中化为一种莫名的电量迸发出来,鼓励我向前逆风飞翔。
渐渐的,我发现我的充电方式就是与困难作战,夏天蝉声不停的喧闹,陪伴着行云慢慢游荡,我安静的眺望着远方,再给自己储存满格的电量……
初三作文 篇4
他不是个完人,只是个稀有的善良人———题记
心路无限,求知不倦
十八岁的沈从文正值青葱年华,年轻干练又略通文墨,因而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在湘西人眼里,他是个会有大出息的人。然而命运总是在一刹那发生意外。毫无预兆的,新文化的余波不留情的搅乱了湘西的柔水,掀起浪潮阵阵,打湿了沈从文的衣襟,润湿了他心中求知的种子。他毅然决然抛下安逸工作,他要去北京,去那个新文化起源的地方,他说:“要去学些我不明白的东西,去北京找新文化!
那个并不安宁的年代,谁肯抛下安逸去铤而走险?谁的乡土情怀肯忍受背井离乡?谁又肯长途跋涉去往未知?沈从文肯,他不满足他仅能握住的一滴墨水,他对知识的渴求,对新文化的渴求,已远远超过他对生活平和的渴求。
他的心向知识的海洋扩延,无边无际,求知的脚步从未停歇,始终向前。
孜孜不倦,水滴石穿
“既为信仰而来,就不要将信仰丢失,因为除了它你一无所有。”秉承着这个原则,乡下人沈从文决定要在北京闯一闯,而且“横竖是要活下去的”。然而,沈从文无权无势,他仅可以引以为傲的文墨在这里甚至不值一提。他不后悔来了,所以他不放弃,他和他仅有的信仰蜗居在“窄而霉小斋”里,开始奋斗。他一边旁听,一边做着他的文学梦,他不停的投稿,然后默默承受退稿后的失落....他从未放弃,他用他一步一步的坎坷,踏出了他自己的文学路。
他和他仅有的信仰,握紧双手绝不放弃,再多艰辛也抵消不了他从文的决心,他始终坚持。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修养,一是理论、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的一定水平,一是指养成的正确待人处事的态度。
沈从文不是个完人,他亦有他的不足。他的名气越来越盛,人们便越发容不得他有一点污点。沈从文仅四年级毕业的文化水平成了激进派批判他的武器,说他不是正途出身,是靠走后门进的联大等等,这无疑加深了他最为乡下人的自卑,可他从不反驳,不以自己如今的成就压人,不以自己如今的钱势压人。培根在《培根随笔》里《论美》中说得一句话极好: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我想,沈老就是极为优雅和美的人。
沈从文的“不反驳”,是一种包容,是一种隐忍,更是一种良好的修养。
沈从文,终其一生也从未放弃追逐文学,他踩着永不停息的脚步,一生从文。
初三作文 篇5
跟很多普通的故事一样,我是个特困生,是村子里唯一的大学生,学校其实很一般,不过是本科,而且我的高考成绩是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他坚持要摆酒席,要请客,我们那么穷的家,终于看到希望了,终于有人要到北京去念书了。他们不知道我在城里同学面前是多么自卑,不知道我是怎样费尽心血去学普通话,练英文,他们甚至不知道学费我是怎么一年年交上的,有次我无意间说起自己每个月家教可以赚500元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冲我发了脾气,他觉得我赚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孝敬老人,不知道寄家回家给弟弟交学费,太不懂事了。我的生活可以说很黑暗,一直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同学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做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交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家乡说起我来都是很神化的:多么有出息,不但能供自己还能供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帐,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帮她认路。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连多一眼都没看她。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帐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在冬天的冷风里。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埃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确定保送上研了,给她买了很多书,让她考研。每天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她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三百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一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的菜。她跟家里说起了我,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他们家吓了一跳。她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她妈妈说因为她是独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一直都皱着眉,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像电影或者小说里的镜头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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