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1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最喜欢的书2
自从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看了电视连续剧《奥林匹斯星传》之后,我对希腊神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惜因为和我练琴的时间冲突,有几集电视剧没看,我感到很遗憾,一次去书店的时候,我看见了《奥连匹斯星传》这套书,我想把这套书买下来,可是妈妈拒绝了我的要求,我很不高兴。爸爸问我是不是很想要这本书,我坚定地回答:“是。”爸爸说:“那好吧,只要你记住希腊神话中最主要的12位神的名字,我就给你买这套书。我就借同学的书看了几次,记住了这12位神的名字,回到家我给爸爸一个一个的说了这12位神的名字,爸爸很惊讶,于是当天就给我买了这套书。
放学回家看到爸爸给我买的书,我欣喜若狂,于是就抱起书看个没完,在这套书中给我更清楚的.认识了众神之王宙斯、天后赫拉、海神波塞冬、农业女神德墨忒耳、太阳神阿波罗、智慧女神雅典娜、战神阿瑞斯、爱与美的女神维纳斯、神使赫尔墨斯、月神狄安娜、冥王哈德斯、匠神赫菲斯托斯等许多神。
众神中最感动我的是普罗米修斯,为了让人类生存,他违背了宙斯的意愿,偷偷地将火种送到了人间,他因此得到了宙斯严厉的惩罚,被锁在山顶上,让老鹰每天啄食它的肝脏,可是这样的折磨,普罗米修斯也不后悔。他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只要是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就要坚持做下去,即使受到再大的挫折也不能放弃。
我最喜欢的书3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二十八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逊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的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努力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书4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渔夫与魔鬼》,它把我带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海边儿住着一对勤劳的夫妇,他们靠捕鱼为生,渔夫每天的运气都很好。一天,他的运气非常不好,他撒了几次网,捞上来的都是水草、死鱼等等,他火冒三丈地说:“今天怎么了,几次撒网捞上来的都是一些没用的东西。”他又把船划到深海区,用力一撒,过了一会儿收网时发现捞到了一只精致的瓶子,他把瓶上的盖子拔掉,忽然一团浓浓的`烟雾飘了出来,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魔鬼。魔鬼说:“你今年救了我,但我还是要杀你的。”渔夫说:“我救了你,你为何还要杀我?”魔鬼说:“我因犯下了错,天神把我关进这瓶子里,我当时发誓说,这个世纪内如果有人来救我,我就满足他三个愿望,可是没人来。第二个世纪我说有人救我的话,我就给他用不完的金子,可还是没人来。这个世纪到了,我说谁来救我,我就杀了他,而你来了,所以要死了!”渔夫听罢,默默思考了一会儿,忽然他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渔夫说:“你身子那么大,瓶子那么小,你怎么进去?”魔鬼得意洋洋地说:“看看我是怎么进去的吧!”他化为烟雾钻进瓶子,渔夫急忙把盖子盖上,魔鬼苦求他,可渔夫哪会信他?于是他运足力气把瓶子扔得远远的。
读完后我明白了: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努力克服,并且要用智力来解决。
我最喜欢的书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习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6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从地球到月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本文学小说——《从地球到月球》。作者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出版社是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封面是黑色的,里面有一幅小图,小图里是一片星空,中间有个大大的月球,月球上有一架中型月球车,月球的最后面还有一个地球。这幅画面看起来会给我们带来一种神秘的感觉,你也会想迫不及待地想翻开这本书看看讲什么故事。
《从地球到月球》主要讲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巴尔的摩城大炮俱乐部(这是大炮发明家的俱乐部)主席巴比康提议向月球发射一颗炮弹,建立地球与月球之间的联系。法国冒险家米歇尔·阿尔当获悉这一消息后建议造一颗空心炮弹,他准备乘这颗炮弹到月球去探险。巴比康、米歇尔·阿尔当和尼却尔船长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乘这颗炮弹出发了。但是他们没有到达目的地,炮弹并没有在月球上着陆,却在离月球2800英里的地方绕月运行。
书中的主人公巴比康和两位朋友团结一致、积极探索生活的'未解之谜。而且还很勇敢,不怕危险,竟敢乘坐着炮弹飞向太空,也不怕会就此牺牲性命。巴比康更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竟然能想出乘坐一颗炮弹到月亮上去探险。当然,通过众多人的努力,这个看似“不可能”目标终于实现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任何“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自己想到了,并且去试着做一做,用去全部的精力去解决它,就一定能成功。
读了这本书后,既让我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懂得了做事有目标,干什么事都学会坚持,从一次次的失败中站起来,胜利就在我们的眼前的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同学们有机会也看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7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我最喜欢的书8
我的书架上放满了三千多本书,其中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是我最喜欢的书。每当翻开这本书,一位头戴绿帽子,手戴黑手套的名探——福尔摩斯就浮现在我眼前。
我买这本书还有一段非常难忘的经历呢。记得有一天,我来到“景文”书店,一位老人也和我同时进了来。我看见这本书,就拿起来,没想到那个老人也喜欢这本书。他说:“小弟弟,你很喜欢看侦探书吗?”我用坚定的`口气说:“是的,我是非常喜欢这类书。”
老人说:“我从前是个公安,专门处理刑事案件。我把这本书买了,送给你,希望你将来成为一位警察。”
为了感谢他,我把这本书都了上十遍,也不觉得厌。
我最喜欢的书9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书10
书籍,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尽的知识。书籍,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和幸福。这本书是照亮我们前进方向的灯塔。我有很多书,我非常喜欢阅读。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实用摘要》。
当我打开扉页时,淡淡的墨水香味让我轻松愉快,意味深长的写作风格和精美的文字让我陶醉。每次读这本书,我似乎都在和作者交谈,我的心情突然变得纯净,就像喝着清茶,香气四溢。
说到《实用文摘》,你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是的,这是一本给我带来魔力和无限智慧的`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几栏:“卷首”让我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校园书展”让我激发自己真实的气质和心灵;“教材连接”使我能够提高阅读和掌握写作技能;“我知道一些事情”让我不断积累和充实自己。“我热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天堂”让我开怀大笑,尽情交谈......
我喜欢在书海中旅行,乘船去寻找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我如何做人,如何寻求真理。每当我坐在窗边,微风吹过,然后伴随着清脆的风铃声,我轻轻地打开这本书,读着其中美丽的文章。我真的认为这是一种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有很多课外知识。它让我脱离了教科书和感官世界。万物的起源和科学研究知识不断丰富着我的大脑,使我越来越喜欢阅读!
一本喜欢的书可以带我们去广阔的世界,向我们展示生命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籍,像郁金香一样,令人耳目一新。书籍像一轮红日,冲破我心中的乌云。书籍就像画笔,是我人生蛋糕上的糖衣。这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无数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书11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书12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我最喜欢的书13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书14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最喜欢的书15
每个人对时间的看法是不同的,时间能节省,但不能节省一些有意义的时间,也不能轻易浪费它。这是我读完《毛毛》后的感想。
《毛毛》又名《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看完这个题目,我就非常想知道这个时间窃贼是谁,所以勾起了我认真阅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毛毛和她伙伴的一些事情,以及她和时间窃贼——灰绅士的一些事情。灰绅士盗取了很多人的时间,让别人不去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不陪自己的母亲,而将她送进养老院,将所节省的时间给盗走。可当灰绅士遇到毛毛,却无法盗取毛毛的时间,说明毛毛是个珍惜时间的小女孩。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为灰绅士代表着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毛毛和朋友则代表着城市慢节奏的生活。
毛毛是一个善于倾听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好伙伴们只要有事就会找毛毛倾诉。虽然毛毛的方法不多,但是让倾诉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能够获得成功。我以后也要认真倾听,这样对方就会有存在感,对方也会觉得自己说过的话并没有白说出口,还是有作用的'。
我明白了做有意义的事并不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做没意义的事就是在浪费时间,所以要多做有意义的事,少做甚至不做没意义的事情。
《毛毛》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永记在心中把所悟到的道理,运用在实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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