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时尚作文
论时尚时尚,似乎永远代表着新鲜与前卫,它是灯光闪耀的舞台上那一首首流行歌;是巴黎酒醉的夜空下的浪漫酒吧;是街头的涂鸦街舞与非主流……那经典呢,真的就是落后与衰老了吗?真的像人们所认为的,埋没冲突着经典,而经典又批判着时尚吗?非也,那我国的千年国粹京剧,那老北京地地道道的中国菜,那流芳千古的四大名着,那朗朗上口的唐诗宋词,还有在北京即将点燃的奥运圣火,个个不都是历史与时间沉淀下的经典?却也让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也津津乐道!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小时候和爷爷奶奶学种花,第一步就是选种,别看有些种子看着粒大饱满,强经过一夜的清水浸泡竟小船样的浮在水面上,奶奶说那是空壳,只有沉在水底的才是能发芽的种子。时尚又何尝不是这样,它就是那些看似颗粒饱满的种子,却有些发了芽,最后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些却只有顺着时间的消逝而销声匿迹了。
80后的掌门人物郭敬明,红透了大江南北,也逐渐走进了我的视野,那个毫无城府的纯静中透着点忧伤的大男孩逐渐进入了我的视野,他的笑,他的泪,他的忧伤像蒸腾的水气,弥漫着世界,他就是文坛的新人,是文坛中的后起之秀,小四的书,销量是日渐飞涨,可当他要加入作家协会时却又引起争议。他,究竟只算一个畅销书写手,还是堂堂正正的作家呢?时间会为我们证明一切!
人人有权保留自己的想法。可熟悉小四的人都知道,他号称拖稿大王,经常在预定时间内交不出作品。难道作家写文章还和中学生一样在一再急赶交作业吗?作品是什么?是灵感的泉眼突然冒出的一股股清泉,难道一再施加压力,它就能火山爆发吗?
终究,我们从时尚到经典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要经得住时间的打磨,人们的思考,还有历史的`冶炼,时尚,是一个时期文化娱乐的潮流,漫漫长路,东流入海,路上那蒸发的又汇集的,最终成了永不褪色的灿烂瑰宝,不要怪潮流断了流,假若时尚能更加经典,经典就会成为永恒的时尚。
后记
现在进行时还在进行着,过去完成时还是过去的,远远的……。看到那个交点,再借英语一个语法,现在完成进行时,过去发生的事现在还在继续……对,那就是当时尚成为经典…。
论时尚“你们看到了吗?小小今天穿得好时尚啊!”
“是啊,听说那还是她好不容易从网上淘来的呢!”
“你们看她那个样子,简直酷毙了!”
小小?是今天那个穿得破破烂烂,分叉的刘海挡住了眼睛的那个被我视为不良女孩的小小吗?
“本来我也有那样一条裤子的,上面的花纹好看极了,可是第二天我妈妈在给我收拾衣物时,以为它是一条烂裤子,竟把它给丢了。唉,我妈真是太不懂时尚了!”
时尚?什么是时尚?她们还在聊,可我的思绪早已飘向了远方。
那天,我正在街上散步,迎面走来了两个人,她们的头发五颜六色的,层次不清,蓬乱的像两个“爆鸡婆”;衣服也是花里胡哨,露这露那的;特别是那裤子被剪了许多洞,又用不同颜色的线胡乱地连在了一起。真可笑!
“哧哧”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她们循声望来,也开始打量起了我。不知为什么,她们用鄙夷的目光看着我,并对我指指点点,仿佛我是个异类。我忙低头看自己的装扮整洁而大方,没有什么不妥啊。这时,一句话映入我耳中:“这人真不懂时尚!”时尚?
时尚,什么是时尚?我曾问过许多人这个问题,但他们的回答无非就是时尚就是型动派,时尚就是卡哇伊,时尚就是非主流。以前,简单、清爽、大方就是时尚。可现在呢?染头发是时尚,穿破烂牛仔裤是时尚,甚至在嘴里叼根烟也叫时尚。以前,古人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连头发都舍不得减。可现在呢?在耳朵、鼻子、嘴巴上扎个洞,钉上钉子,弄的脸不像脸,人不像人才叫时尚。
唉,我真不明白,难道把衣服搞得破破烂烂,把自己搞得面目全非就叫时尚吗?街边的乞丐的算得上时尚了,那我们都去做乞丐的了!是的,每个人都爱美,也都有爱美的权利,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更有魅力也更有魄力,这无可厚非。可真正的美不应该是由内而外的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人们的审美观也变得越来越畸形了,但愿这股“时尚”潮流能早日被风吹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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