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学生作文和人格的塑造

时间:2021-05-15 15:01:24 中学生作文 我要投稿

浅谈中学生作文和人格的塑造

  受传统的作文教学套路——“立意要高”的影响,我对学生作文中的所谓“立意不高”,但却写出了他们的真情实感的文章没有能给予充分的肯定,尤其是对那些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文章更是“一棍子打死”。后悔之余,不能不追本溯源。

浅谈中学生作文和人格的塑造

  现在作文改革的呼声是越来越高,但作文评价的标准却没有随之而改变,尤其是高考、中考作文,要想得高分,立意不高是绝对不行的。中学语文教师在指导学生作文时自然要围着高(中)考的指挥棒转。那些写出了真情实感的文章往往被冠以“立意不高”而得不到高分,而那些看上去立意很高但完全是“矫情”的文章却往往能得高分。难怪一位曾和我在同一办公室的从事语文教学近40年的老先生,他是我们这里语文界的权威人士。一次他把一名写作功底比较扎实的女同学叫到办公室里,十分焦虑地给她“指点迷津”。

  原来,该学生在一篇作文中很详细地叙述了她的一位当大官的亲戚是如何如何的,但他的官却越做越大,他帮人办事是“看礼不看人”。作文接下来是一段议论,其中有几句给我留下的印象特别深:“像他这样的社会蛀虫还有好多,他们不仅蛀掉了大量的'国家财富,而且在群众中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他们一日不除,将难以平息民怨……”老先生学抓住“立意不高”和这位同学大谈特谈,最后建议她说,如能把这位亲戚写成廉洁奉公,为民办实事的人,并能就他的高风高节,大公无私发表精辟的见解,文章的立意就高了,准能得高分。那位女同学似有所悟地点了点头。我当时吃惊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想当初,我们的老师不也是这样指导我们写作的吗?我自己以前不也是这一“法宝”来指导我的学生吗?真不知这种“恶性循环”还要持续多久?学生的个性何时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

  《新课程标准》指出:“写作是学生认识世界,认识自我的过程,要把学习写作与学习做人联系在一起。”要真正使学生的作文能表现自我,张扬个性,这就要求我们的作文教学也要作相应的改革,不再受某些条条框框的约束。前苏联的赞科夫说:“作文教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学生的个性特点及完整的个性得以充分发挥。”而要实现这一点,我觉得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首先要改革作文的评价体系。

  评价学生作文的优劣不能仅仅看立意的高低,只要不出现原则性的问题,如果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或感受,语言优美的都应给予肯定,都应得到高分。几年前,常州市已就中考作文评分标准作了相应的改革;文体不限,其中特别强调的是要写出自己的真实感受。现在越来越多的发自学生肺腑的文章在中考语文试卷上出现了。

  其次,教师要“子”。

  作文的评价体系改变了,教师也要洗子,把过去的老一套彻底摒弃掉,以全新的思想和理念从事作文教学,因为教师的观念直接影响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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