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时间:2023-11-11 12:14:5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讲述了一个身材消瘦、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作者是英国的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面讲的是巴斯克维尔爵士在公园散步时被杀害,而尸体旁边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狗爪印,进过福尔摩斯的全力探案和医生华生的.鼎力相助下,案件水落石出。巴斯克维尔爵士乘坐库姆·德雷西的车子回家,看到自己的猎犬跑出来,嘴里喷着被别人事先放好的化学原料——磷冒出的蓝火,以为有鬼出来了。吓的心脏病猝发而死。

  福尔摩斯的探案能力是很厉害,但如果千千万万市民都留心观察身边的事件,并主动负起责任,那我们不就可以让福尔摩斯休息一下,不用那么忙了吗?所以,我们要先从自己做起,负起治安的责任。

  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只让一两位强者为我们力挽狂澜,帮我们探索案件,而是要让大家一起探案,这样大家都可以当上福尔摩斯,生活也会越来越愉快。用一句话说,就是“团结的力量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

  一位叫梅丽·摩斯坦女生在自己父亲失踪之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包裹中每次都有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很传奇的密谋。——题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时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我曾经无数次朗读过这首诗,终于,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见缝插针,多抽空余的时间去读书,像培根所说的:“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因此,我们要勤读书、苦读书,让书陪伴我们一生吧!

  默默地看书,静静的回味书中的一切,已成为我的好习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家、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亚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书中对人物进行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在《四签名》这篇故事中,柯南·道尔对两位凶手进行了神态、外貌描写“他的身体很健壮、个子很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撑着。木腿人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这时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他是一个黑人,体格矮小,畸行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他围着一件黑色毯子似的东西,只露出丑恶异常的脸......”这句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坏人的丑恶行径。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这句话让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在困难中走不下去,就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人类的摇篮。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时间,好好看书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5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读了378页了,到现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奥秘只有你翻开书页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福尔摩斯可不是一般聪明的人,他在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笔下成为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侦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华生是一名医生,同样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过找个住处才偶然遇到了福尔摩斯,尽管联系人在三说这个人比较怪异,但因为要租房子,华生还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后就是华生与福尔摩斯间的相处,以及福尔摩斯与犯罪者之间的交手。

  福尔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开头就告诉了我们: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的原因,他的双手上布满了伤疤,连皮肤都变了颜色;他的相貌也相当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格外消瘦,因而显得个子特别高。他的目光敏锐而犀利。

  福尔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的大侦探家。可是,我现在想了想自己,实在跟福尔摩斯差得太远了。每当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问题,我都非常慌乱,边走边想:“哎呀!这下怎么办啊!惨了,惨了!有时候,我还会将不会做的问题不做,就连想也没再想!

  但是,福尔摩斯却跟我相反,他每当遇到危险的案件时他都不会去慌乱,而是仔细和认真地去思考。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学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事情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我想,我们一定也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伟大的大侦探家。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6

  寒假到了,当我拿起《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的时候,我立刻读了起来。我被书中扑朔迷离的案件所吸引,被书中的人物描写所沉醉,就像走进100年前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那条贝克街。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恐怖谷》,这个案件的大概内容是:伯尔斯通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的名字叫约翰·道格拉斯。当福尔摩斯先生找到丢失的哑铃和包袱里的衣服后,才知道死者不是约翰·道格拉斯。然后道格拉斯先生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说死者叫泰迪·饱德温。然后道格拉斯先生说起20年前的美国。

  20年前的美国有一群凶残的死酷党人,他们犯下了极恶的`罪行,最终被处死。

  在《恐怖谷》一案中,福尔摩斯由丢失的哑铃生出疑问,并从水中打捞出的包袱中推断出死者并非是道格拉斯先生,最终理清了案子的头绪,并帮助正义的道格拉斯先生免除了英国法律的追究。福尔摩斯能从一个或多个线索顺藤摸瓜,最后揭开案件的谜底。我知道要做一个大侦探,就一定要能够发现蛛丝马迹,善于寻找事物的联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7

  今天是我第三次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福尔摩斯的日记。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这不是福尔摩斯本人的日记,而是与他同寝室的柯南·道尔的日记。在读的过程中我尝到了“乐中有悲,悲中有怒”的滋味。

  当看完第一篇——血字的研究时,我就打心眼儿里敬佩福尔摩斯,又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科学中的超级怪咖。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把第一遍读完,除了觉得福尔摩斯是怪咖以外就没什么感觉了。

  一想到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我又怀着探索的精神来读第二遍,这次我略有稍懂:当一个人犯下一个不可的饶恕错误时,在当初那个腐败的社会中,即使被官方宽恕,即使自己善心改过,他也必须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受害者的家属会毫不犹豫的复仇。试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杀了令自己家庭破碎的犯罪人,那这个家属也不就是当初的犯罪人吗?

  乐中生悲。当福尔摩斯成功破案时,我很高兴,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激动。因为,命案终于告一段落了。但又不知因复仇儿犯罪的人的家人,会不会故伎重演。但回头看来,我比起高兴,悲伤却涌出的更多,比起兴奋,惋惜却更多。我为那些因命案失去亲人的人们而悲伤,为那些因命案丧失了性命的人们而惋惜。

  当我第三次去品味时,我才真正懂得“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的道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8

  在柯南道儿写下的福尔摩斯和华生真是是聪明!在其他侦探破不了的案子他们都能破解。

  虽然福尔摩斯是小说里的人物,但是就像真的存在一样。别的著名侦探破一个案子需要6个月才完成,而他只需要24小时就完成。那么就让我来讲讲他是怎么破案的吧!

  在一个晚上华生和福尔摩斯来到一个空房子,看见一个长相可怕的男人在地上躺着,华生看着他的身体,最后对福尔摩斯说:“他已经死了,可他为什么身上没有伤痕?”福尔摩斯拿着放大镜在房子里看,最后说:“我已经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了。”华生问他:“你怎么知道他是怎么死的?”福尔摩斯解译到:“因为他既然身上没有伤痕,那就不是用武器杀死的,不是武器的话,那就只有毒药了。”

  还有一次,他们在家里收到一封信,上面写到:“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妻子在一次夜里保姆看见她在吸她亲儿子的血,保姆吓了一跳,她给保姆5英镑让她不要告诉我。在那之后保姆就寸步不离的守在婴儿旁边,而她就像狼看羊一样盯着婴儿,请你快帮帮我吧!”福尔摩斯看后立刻去了他家。

  他们去了之后不到十小时就破解了。原来是他的儿子脖子上有根毒刺,他的妻子看到后拔出了毒刺,让后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好保姆看到了,这完全是一场误会。

  通过这两个故事使我懂得做任何事情都要观察仔细,不要过早的下结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9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0

  时隔近日,这本书没有因为时代的沉沦而消逝,这本书是一个不朽的传奇,也是一颗永不泯灭的星星。尽管这本书早已被我翻过几十遍,但是我对它还是那么爱不释手。我喜欢这本书,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1887 年,福尔摩斯横空出世,在《血字的研究》这部文章中,他初露锋芒,像一颗璀璨的新星划破了漆黑的夜空。面对任何复杂离奇、毫无头绪的案情,他就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犬,展露了绝人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勇敢的与邪恶势力对抗。

  后来,电视荧幕上又出现了一个“福尔摩斯”,他与福尔摩斯一样,无论什么疑难案件,他总是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总能让真凶束手就擒。这让我惊叹:“两人的分析推理能力竟可以这样强大,强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

  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正义,,生活中也并非没有黑暗的陷阱,也有人算计别人,也有人利用网络犯罪,让别人遭受损失……社会上如果多一些福尔摩斯,损人利己的人就会少一些,我们的生活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案能力一样,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读者。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样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害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福尔摩斯是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英雄!

  福尔摩斯穿透重重迷雾、直指隐身真凶、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柯南道尔的这部小说有着恐怖紧张的'气氛、跌宕起伏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迷雾重重的案情、意料之外的结局。作为一个合格的侦探,这可是你的必读书哦!让你和福尔摩斯一起徜徉在推理的海洋里吧!

  这本书已被我翻烂,但我依旧喜欢它,不因为什么,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1

  在逛书店时,我的眼睛忽然一亮,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连忙掏钱买了它,回到家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每次破案的过程。在这本书中,还详细介绍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识时的情景以及福尔摩斯个人情况。

  我最感兴趣的是《银色白额马失窃》这篇文章。它讲的是一匹名驹失窃,而很多人下很大的注,说那匹名驹会败给第二名驹。而福尔摩斯调查出来的'结果出人意料,居然只是对马脚进行手术,让它跑得慢,最终没有得逞。(对马脚进行手术,那些下注名驹输的,就可以胜利了)

  我每次在考试、生活中总是不够细心,总是会错一些计算题或很简单(学前班都会做的题)。在生活中常常因为不够细心,而做错事。如果把这些案子交到我手上,不知要出多少冤假错案呢!我一定要改正自己粗心的错误,自己也受益终身啊!

  一本好书就像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只有多一朋友,才能学到更多知识,才能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只有多一些家人,才能感受到家的温暖。人如果不读书,就像没有了手和脚,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才能汲取到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2

  我喜欢看一些破案方面的书和电视,比如《名侦探柯南》,《飞机上的杀人案》。今天,我有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里面的故事扣人心悬,百读不厌。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斑点带子案》。主要讲了一位叫海伦·斯托纳的小姐,她的姐姐死了,在她的姐姐死之前说了:“唉!海伦!天啊!是那条有斑点的带子!那时斯托纳小姐听到了轻微的哨声和金属落地的声音,当时,斯托纳姐妹俩和她的继父住在一所大房子里。福尔摩斯听了详情后有去了现场,在现场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通气孔,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通气孔,由此福尔摩斯做出了判断。过了几天,福尔摩斯知道了凶手,凶手就是她们的继父。他是用蛇钻过那个通气孔来到床上杀死了斯托纳小姐的姐姐。而斯托纳小姐听到的哨声就是凶手把蛇召唤回去,金属声音是他把蛇关进保险柜时引起的。当凶手再次把恶魔的手掌伸向斯托纳小姐时,聪明的福尔摩斯已经识破了他的.的阴谋诡计,最终凶手被自己驯养的蛇给咬死,真是自食其果。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查明凶手,是因为他观察仔细,把观察到的和知道的联系在一起想象,并加以推理,就知道了凶犯。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总是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原来是真正的凶犯。机智的破案者在明处,高智商的凶手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凶手掩盖事实的真相,表面上给人一种误导的思路,但是在狡猾的猎物也逃不出猎人的眼睛。读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特别欣赏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他的层层推理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真让人拍案叫绝。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要冷静思考,仔细观察。我有时在学习上遇到一些难题,总是被表面麻痹。我要学习福尔摩斯那种惊人的观察力以及严密的推理功夫,相信困难就会一步一步排除,得出正确的答案。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3

  寒假中,我读了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他的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让我特别感兴趣,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1878年,华生认识了福尔摩斯,当天就遇上了案子,瑞伯被杀。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凶手是个男的,身高在1.9米以上英尺,中年人。脚小,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鞋,抽印度雪茄,和被害者同乘一辆马车。”福尔摩斯看完了凌乱的案件现场,立即总结出凶手的特征。不久,又出现了类似的案件,“凶手是同一个!”按已有的线索,福尔摩斯布下“陷阱”,很快抓到了凶手……

  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的案件,靠的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慎密地思考分析,得出案件真相。这一点,我可远远不及福尔摩斯。

  生活中,我做数学题时总粗心大意,不是题目看错就是加减乘除号搞错;

  作文逻辑性也不强,没有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就没有好的.题材;英语我也不仔细,总把问号加成句号。那么怎么改正呢?数学应该先把题目读完再写;语文则该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多读课外书;

  英语也要分清是回答还是提问。不该错的地方一定不要错,要成为学校年级里出类拔萃的少先队员。

  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生活中的细心人,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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