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与善治》读后感 -10-23

时间:2023-04-25 16:03:1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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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与善治》读后感 2010-10-23

读书笔记      俞可平主编的《治理与善治》,可以说是政治学方面的书籍,也可以将其看作是社会学方面的著作。治理最初是侧重于政治上的政府治理、控制或管理,而善治则是要建立在一个相对完善的公民社会的基础之上,善治的过程就是还政于民的过程,也是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方领域充分发挥效能的实践过程,其实质就是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但是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剧,治理在现代意义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并且已经成为了各学科中重要的词汇,尤其在社会科学学术探讨和研究中,其应用的频率越发提高了,是赶时髦还是大势所趋?我们不得而知,这一学术术语是当今的前沿问题,因而也是值得我们去认真学习和研究的。 书中讲述了治理的源起、发展以及作为元治理的自组织与治理的密切关系,此书中间部分关于治理的文章(论文)汇编则是当今国际社会中重要的前沿理论研究,最后部分便讲到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脉络,以及我国政府治理的变迁。 治理的源起与发展   治理一词最初可以追溯到古典拉丁语和古希腊语中的“操舵”,原意是控制、指导或者操纵,关于它的流行则是出现在70、80年代,主要原因是与各种社会学科中出现的研究范式危机有关,这部分危机主要是指有的学者和专家对于当时主流范式描述和解释本学科的“实在世界”的能力不满而引起的。于是便将“治理”作为重要的课题加以研究,由此可以看出许多新兴的词语或者是学科是在问题出现时、危机显现时、社会转型时出现的,真可谓“时事造学科”。   在治理的“实在世界”中提到,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发展速度的加快,治理的手段、方式、内容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治理一词在社会科学的学术活动中越来越频繁应用。伴随着近年来各种网络扩张,市场和等级机构的作用有所下降。在政治领域、市场领域和社会领域中,一切协调的方式都会遇到两难的困境、矛盾、怪异的现象和失败,此时治理的作用就显得十分的重要,其地位也应当并且也会有所提升。治理兴起的部分原因也在于政治经济状况发生了深远的变化,使得自组织在进行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协调方面发挥的作用超过了市场或等级制原本所起的作用。 治理与自组织关系的密切性   提到治理自然说到自组织,因为它与治理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自组织概念是源自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是相对与被组织而言的。它可以被看做是一个机构、团体,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很有潜力的理论范式。有学者研究表明,事物从无序走向有序,从较低有序走向较高有序的进化过程有两种,其中一种方式便是自组织,即自我组织起来实现有序化。在《治理与善治》中,对自组织也进行了分类,其依据的是需要协调的行动系统之类型。将其分为三类: 第一层面上指的是,结成人际关系网的自组织。在这一社会网络中,个人代表的是其本人或其所担任的职能系统,不需要让特定的机构或组织承担义务。这是不是可以认为是自组织最基层的最为微观的单位,当然这是相对与默顿的中层理论来说的。 第二个层面是指,组织间关系的自组织。以有明确的任务---“战略联盟”成员之间的谈判和正面的协调为基础,而纽带便是成员之间的利益共同点,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是自组织很重要的要素之一,共同利益点是协调的基础和前提,自组织中的成员各自掌握着为达到互利结果所必需的、同时又是分散控制着的独立资源。这体现着成员的独特价值和相互制约性,但对自组织的产生分歧埋下了苗子。 第三个层面上的是指,若干系统之间调控的自组织。即以降低噪声干扰和进行负面协调为基础,这点我个人认为书中说的有点过于具体了,这样的话代表性就不是很强,说服力自然有所减弱。之后提到的组织更具纲领性或者负有明确使命的组织体系。这是上升到宏观层次的自组织,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到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自组织也有其自身的困境:首先是其内部成员共同做到既有凝聚力有有适应性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其次,是单一自组织保持各自的统一和独立,同时又要与其他组织在物质、社会、空间尚保持相互依赖,相互和谐共存,也实属不易;最后,在不同的等级体制下,自组织又各有其独特的运作逻辑,统一协调的实现也是有一定难度的。 但是对于成功的协调和治理来说,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即所采取的协调方式如何、需要治理的对象的配合程度、实现协调的环境状况如何。一般来说,当环境相对稳定、成员有一定的自我反思式的检查、互动式的学习逐步改进,此时的治理或者说是协调成功的可能性最大。 善治以公民社会为基石,公民社会因善治更和谐 《治理》一书的第二个侧重点就是善治。善治的实质是权力的部分转移,即国家的若干权力向社会的转移和回归,是还政于民的过程。当然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善治有赖于国家和政府,但更确切的说是更多的是依赖于公民的意识的觉醒和公民社会的建立,只有健全的公民社会才会有更好的善治,而更好的善治也会使公民社会更加的和谐和美好。   需要首先解释一下的是: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社会三个词语。简单的讲,公民社会是强调政治学和社会学意义的,特别是指公民的政治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很多年轻学者喜欢用这一术语,也是《南风窗》杂志中经常出现的词汇,当然这也是他们的宗旨之一:呼唤和建立公民社会。其政治学意义,即强调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公民平等参与政治的民间组织和机构;社会学意义则是强调其“中间性”,即三分法,将整个社会系统分为国家、市场、社会三个互补的领域,主要是指社会领域的活动。而市民社会是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当中,有一定的贬义,学届一般将其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民间社会则是台湾学者们惯用的词语,主要是历史学者来研究中国近代中的民间组织。   公民社会的主体是,民间组织或公民社会组织(CSOs),离开了这一主体也就谈不上公民社会了,它的三个主要特点是,第一、非官方性,它们是以民间的形式出现的,不代表政府或国家,也不代表市场经济中的任何立场,是专属于社会的,目的是为公共利益寻求最大化;第二是其独立性,即有自己的组织机制、管理方式,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无论是在政治上、经济上、管理上都相当地独立于政府;其三是自愿性,参加公民社会组织的成员都是自愿而非强迫的,因此也可称为志愿组织。而纵观中国社会的发展脉络,中国民间组织的又是具有特色的,即其形成具有一定的过渡性,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形成,又是在社会逐步变迁和社会的转型中形成的。再者就是特色性,绝大多数的民间组织是政府创建并被主导的,尤其是繁琐的所谓的正式的登记注册机制,在暑期的调查中发现,许多社区自组织为找一个挂靠单位而“奔走呼啸”,以及名称的取得也得经过登记部门的“深思熟虑”,再者就是“创利”(包括物质上的经济利益和名义上的荣誉)后谁来接受荣誉称号,这一系列的问题使得自组织发展的步伐受到阻碍。前段时间热议的由著名影视明星李连杰主创的“壹基金”的发展前途问题,使我们不得不深思社会组织的发展实属不易。渠道的不畅通极大的阻碍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建立。   当然社会组织的发展必然会给政府的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正确的引导,积极的促进社会组织的有序建立,主动地去接受社会领域(第三部门)组织的发展是对政府魄力的考验,更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驱力。因为转型中的社会问题使得政府不可能在仅仅依靠强有力的政治力去解决一切问题了,更多的是社会力。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将是中国日后的道路选择,适时适度的放权也将会是社会发展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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