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自画像初中作文锦集7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画像初中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1
大家好,我叫范伊然,今年十岁,细细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挺挺的鼻子樱桃小嘴,我的个子非常的高别人都说我不像三年级的而像五年级的.,我还是一个性格开朗,活泼爱搞恶作剧的孩子。记得有一次我的两个好朋友刚好从我家楼道路过我就准备吓唬吓唬她们俩,我正好在他们的后边,我走着走着突然啊的一声把他们吓个半死,我只看见她们俩每个人都抖了一下其中一个人说:“范伊然你有病呀,吓死我啦!”
有一次我爸爸个我买了一套世界之谜,我正想想到我回到了一万八千年前,刚想到这里,"宝贝下去帮妈妈买瓶酱油",于是我不高兴的回答道:“哦,知道了”.我拿着书下了楼一路上我边看书边往前走,我看的眼睛酸了之后我一扭头,呀!走过了,我疯疯癫癫的跑到小卖铺,我说;“阿姨那瓶酱油”于是我交了钱。回的路上我有撞电线杆,又撞树。我说:“妈妈我回来了”。结果妈妈说:“你看看你把酱油能买成可乐。啊!可真倒霉
啊!这一天过得可真愉快。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2
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令人向往初中的生活接纳了我。我也开始融入了这个大家庭中。先熟悉熟悉对你们来说陌生的我吧。
我叫王钰萍,英文名叫amy,我是双子座的,性别女,血型是最长见的o型。虽然性格活泼开朗,但面对陌生的人还是会害羞的。想举手可是又很难克服自己心中的'那道障碍。当自己克服时,自己的话又以被回答。
我很喜欢听歌,却又更喜欢唱歌。我多么希望能有一天会有人倾听我用心唱歌。我很讨厌自以为是,不听话,又不讲卫生的人。受不了他们天天在我的身边绕来绕去。我最喜欢的课程就非英语莫属了。我至今还对上小学的第一节英语课记忆犹新。是小学的英语老师让我深深地爱上英语,疯狂地爱上了英语。从五年级开始,就和好多同学跟着老师学新概念,直到毕业的那个暑假,我才依依不舍地结束了那段快乐时光。
在初中,我想做个沉默的女孩,却依旧无法掩盖住心中的热情。正如老师所说的,o型血的人是最热情的。我知道自己的字写得不好,因为小学时,我模仿了太多同学的字,是自己的一篇作文像是十几个人写的一样。尽管我怎么努力,字还是龙飞凤舞一般。
小学,老师和同学们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毕竟是连续六年般的亲人关系,相信您刚毕业时也是有这么样的一段漫长的试应期吧!
身边的人,我对他们都还不了解。不知道他们成绩怎么样。但我想上这个班的,一定都不赖吧!面对这么多的未知数,心里难免会有好奇心,却不知从何下手去解开这一道道谜团
在小学,我就一直希望自己能像班长一样,站在讲台上,管理着全班,谁不听话就在本子上写下他的大名,多威风!开学时,我就相信着自己可以凭自己的本事站上这个职位。
这就是我,一个对外界充满好奇,藏不住热情的我!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3
我叫李敏,性别女,于1992年生于隆回县周旺镇铁炉村一个贫困的家庭里。我的呱呱落地,给家人带来了欢乐,同时也给家里人带来了烦恼。欢乐,是因为爷爷、爸爸、妈妈又多增了一个女儿;烦恼吧,是因为家里生活本来就不堪重负,而我的到来使家里又多了一张口,爷爷不免唉声叹气。
一岁,我开始呀呀学语;两岁,父亲大人便要我背唐诗,还常常给我讲一些寓言故事,久而久之,父亲大人就塞给一些寓言读物,指着要我读,随后,关上读物,要能口述,稍有差池,准挨板子。三岁时,在家里大病了一场,病好之后,来到镇上,进入了周旺中心小学学前班,开始了我的学习生涯。
尽管如此,幼年时期的我,生性活泼,犹喜胡搅蛮缠,常以三寸不烂之舌,搅得家里乌烟瘴气,令大人捧腹大笑。 进入学前班的我,死性不改,说话常常不分场合,不分长幼,常令老师头痛不已。在学校虽然调皮,但每次考试都有优异的成绩。学前班毕业时,老师看我成绩优异,勉强发给我一张“优秀幼儿”奖状。
就在我将要跨进一年级的'门槛时,却被班主任老师拦住了。原因是年龄太小,不太好教。这可急坏了爸爸。多亏学前班老师帮我说情,说了一些“这孩子听话、聪明”之类的话,还多亏了这刘老师,才让我继续完成我的学习生涯。在小学一、二年级,常捧奖状回去,向家里人报喜。我看着爸爸、妈妈乐开了花,我也趁机索取了一点捧回奖状的小报酬。
可好景不长,三、四年级时,我结交了一帮铁姐妹们,整天跟着她们嘻嘻哈哈的。这玩是玩好了,可学习成绩是一落千丈,熟人均视我为玩物丧志。每当领通知单回家时,看见爸妈阴沉着的脸,我知道这是暴风雨来临的征兆。此时,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脚底抹油——溜!可溜也不是长久之计,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呀!
终于,我挨了这N次打之后,才恍然醒悟,下决心痛改前非。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五年级期末考试时,我又捧回了奖状,终于让我远离了皮肉之苦。
不过,本人还有一大优点——犹喜写作。这使得本人课堂作文常常被老师当成范文,在课上宣读。
就在本人要踏进人生的另一大旅程时,不幸之事发生了。不过不是我,而是陈卓,他的手断了。可罪魁祸首是我,那是因为一件事,弄得我很生气,就想揍他两下,在追赶他的时候,他一不小心,被凳子绊倒,造成了一幕布惨剧,这就是超速行驶的后果。 现在,我虽然成了一名初中生,但整天仍嘻嘻哈哈的。虽然,教训多得数不胜数……
这就是我,一个聪明、活泼、惹事的我!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4
我叫敖瑗晨,小名叫瑗瑗,是学生路小学七年级的小女生。校讯通博客上的瑗瑗宝贝照片就是我,爸爸说我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比男孩子都淘气。
我从小就喜欢留长头发,还经常到商场卖头饰的地方梳一个“火色”头。可是,现在上小学了,头发剪短了,也没时间去梳“火色”头了。小学就是和幼儿园不一样,睁开眼睛就学习,直到晚上睡觉,天天就盼望着过周末,那时候才有玩的时间。
爸爸说我淘气,我非常同意他的评价。看看我小时候的照片和视频就知道了。爸爸为我拍了六百多张照片和九百多段视频呢!从咿呀学话直到现在的淘气妞。第一次吃冰棍、第一次靠着柜子学走路……有一段视频是我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就爬上电视柜,站在电视柜上下不来,哇哇的`直叫,也没人把我抱下来,还是我自己蹭着屁股滑了下来,却又转身爬了上去。我喜欢和男生玩,和男生比赛跑步,比赛爬梯子,抓着吊环翻跟头……而且还经常磕磕碰碰受点伤,这些女生都玩不来。
说了许多不好的,再说点好的吧!我喜欢唱歌、跳舞、读书,还学了古筝。我会的歌可多了,多数是少儿歌曲和经典歌曲,如《歌唱二小放牛郎》、《好奇的小蜜蜂》、《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映山红》、《天路》等等,这也是受爸爸妈妈的影响。因为,他们喜欢那些经典老歌。爸爸说我三岁多的时候,一次跟着电脑学唱《红星闪闪》,一学就是两三个小时,出去玩都不去,嗓子差一点唱坏了。
周围的人都说我聪明,可我现在的考试成绩一直没有进入班里的前几名,爸爸很生气,我也没有办法,粗心大意、丢三落四的老毛病就是改不掉。如果哪位医生能够治好这粗心的病,打针输液我都愿意。
还有很多,就这样简单描绘一个我自画像的简笔画吧。希望我的自画像会越画越美丽,越画越有光彩。我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观查昆虫。一到星期六,我带上小表弟去草丛中搜寻和观查昆虫,有七心瓢虫,甲虫,天牛,独角仙,蚂蚁……这些都是我们的宝贝。
这就是我,一个梦想成为昆虫学家的我。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5
我是一个瘦瘦的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长着一双大眼睛,不知怎的戴上了一副大眼镜,爸爸说我没有保护好。
我今年九岁了,体重大约有20千克,身高是1·3米。
我喜欢穿黄绿相间的衣服。我很活泼,喜欢打羽毛球、骑自行车、游泳,我玩的时候,爷爷说我像个男孩;不过,有时我也很文静的',还特别喜欢画画和看书,我的房间里有七十多本书了,还有许多的画。我看书的时候,谁叫我都听不见,他们都说我是书呆子,我很生气!
我特别喜爱吃苹果,因为妈妈说,苹果里有很多营养;我也常常吃香蕉,它又香又甜,真好吃!
我有时也会犯错误,但我会及时改正的。
你们喜欢像我这样的女孩吗?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6
浓浓的眉毛,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一张能说会道小嘴,再加上那张可爱的大圆脸。你猜,他是谁?当然就是我了!
我是属虎的,性格吗,当然有很多的“老虎脾气”。一次,我没有找到我那只支心爱的钢笔,就忿忿地和老妈大嚷起来:“我的钢笔哪去了?你给我放哪了?”我老妈却平静的.说:“别急别急,在仔细找找,一定会找到的,它也长不了腿。”“你别说了!”我特别生气,“钢笔没找到,还啰啰嗦嗦唠唠叨叨的说我!”最后,我的钢笔还是找到了。你看见了吗?我的“老虎脾气”
我还喜欢看书。我和书感到很亲近,就像一个无声的朋友一样。因此,老妈给了我一个“小书虫”的雅号。记得有一次,我在书房里看《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老妈叫我去买一袋盐,我没听见,老妈又叫我,我才听见,可是,最为可笑的,我把淀粉当成盐了,老妈和我都哭笑不得。还有一次,我要去卫生间,因为我卫生间里藏着很多的书,所以就看了入迷,老妈叫我,我没听见,老妈还以为我带进了马桶。
我在学校的成绩也是前五名的,老师夸我语文学习好,我很高兴。期末考试,我语文考了97分,数学考了95分,英语考了98分,还得了个“三好学生”的奖状,心里特别开心。
说了自己的优点,该说自己的缺点了吧!老师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没有缺点的。我有点小马虎,单元测试,数学本来可以考98分的,我检查一遍,就东张西望。可是考试卷发下来一看,我傻眼了。数学只考了94分,其中计算题就扣了3分。真是粗心呐!我也特别的爱玩,玩是儿童的天性,我和院里的小朋友玩,一直玩到了晚上7点,还没回家,害的挨了老妈批评。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我,虽然我有缺点,但我相信我一定改正的。希望大家和我交个好朋友。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7
我出生早20xx年12月除夕前一晚。一副极像男孩子的面孔以至于医生差点把我认错。而性格也好像跟随了样貌似男孩子一般顽皮。
几个月大的时候,我成了家里的“定时闹钟”。每每十二点,就准时响起。家人们为此也十分烦恼。
到四岁的我,黝黑的皮肤,干净利落的短发,以及瘦弱矮小的身材搭上男子气的衣服。不问性别还真的看不出我是女孩。由于那时还没有上学,时刻停不住手脚的我经常晚上与楼下的小伙伴玩耍。但我每次都带着伤回家——磕的,擦的,摔得无所不有。但我每次都倔强的将忍着泪水只挥挥手说:“男子汉流血不流泪!”这使的全家哭笑不得。从这后男孩子的标签就与我形影不离——因我=为每一个动作神态动作语言都无不显示。
但待到十二岁时,一个伤痕似封印般把这跟随着我的性格永远的封尘在内心深处。那一天,聒噪的蝉永无休止的叫着,仿佛提醒着我坏事即将来领,头顶上毒辣的太阳耀武扬威的普照着大地。周边的景物像被镶上一道金边。好奇心催使着我冒着炎热走出家门。门外金黄的沙堆变成了我玩乐的天地。“晨,快点进屋,外面这么晒会中暑的”“不,我要玩沙子,没事的。”这样的`对话重复了许久。也许是任性,奶奶终于忍不住便扬着衣架赶我回去。见此状,我落荒而逃,敏捷快速的步伐,一两步我就便越过奶奶向二楼跑去。我气喘吁吁的在二楼。这下追不到我了吧,我的身手这么快。正当我想找地方躲起来的时候。神经还是比我的行动快,一丝痛意从手上传到大脑,看到血流不止的伤口,面部已经替我做了决定,多年积蓄的泪水被内心的害怕打开了阀门,接连不断的从眼眶溢出。奶奶帮我处理好伤口后,我的内心仍存余悸。以后才也不调皮了。弄伤自己一点也不开心。我暗暗地抱怨。经过好几个月的伤口才慢慢愈合。家人们也惊奇地发现了我的重大变化——我变得乖了。
现在,男孩子标签已经渐渐褪尽。因为那个伤疤永远警示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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