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出台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原标题:金融业总部落户最高可享2000万元奖励
记者从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获悉,金普新区管委会日前印发《金普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对新设或引进的金融业各类机构总部,落户最高可享奖励2000万元。
此次扶持政策力度大、覆盖广、着眼全面,涉及机构落户、运营、人才、业务创新及服务实体等各方面。对新设或引进的金融业各类机构总部,落户最高可享奖励2000万元,办公用房补贴最高可享500万元,根据综合贡献情况,连续5年给予企业运营奖励,对高管人才奖励不设年限限制。对股权投资企业、融资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企业,根据投融资额给予专项投资及融资奖励,上不封顶。
对金融业各类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金融服务、产品和模式创新,给予扶持资金最高200万元;对在自贸试验区内举办省级及以上金融专业论坛、活动,给予举办经费补贴最高50万元。大力支持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给予企业上市补贴最高310万元、“新三板”挂牌补贴最高160万元。
(责编:王斯文、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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