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21-07-08 17:48:28 资料 我要投稿

甘孜州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甘孜州检察机关积极助力扶贫攻坚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近年来,甘孜州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始终坚持将司法救助作为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息诉罢访,服务扶贫攻坚促进藏区和谐、彰显司法公正、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司法救助在甘孜大地持续升温。主要做法是:一、制度完善 夯实基础近年来,我州检察机关坚持将司法救助作为改善民生、化解矛盾、助力脱贫、增进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领导重视,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鹏飞根据我州工作实际,反复强调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义,提出了消除全州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空白点的明确要求。全州两级检察机关检察长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推动实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预拨到单位账户,为司法救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截止目前,我州两级院全部消除了救助工作空白点,州院及50%基层院实现了救助资金预拨至单位账户的目标,其中甘孜州财政部门每年预拨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至我院账户,康定院院市院实现了每年平均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预拨至单位账户,泸定等基层院实现了每年平均2万元预拨至单位账户,有效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二、措施有力 效率提速为有效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全州两级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调整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从个案向纵深发展,主动作为,牵头与扶贫移民局、教育局、红十字会、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形成了相互通报救助信息、相互提供咨询意见、相互协助解决疑难问题的救助格局。实现了“单一”司法救助向“多元”社会救助转变,创建了法律援助、经济救助、精神抚慰和帮扶发展四位一体同步综合救助的方式,开创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统一领导、相互配合的有序工作格局。入冬后的稻城处处透着寒气,对于稻城县赤土乡建丁村未成年被害人崩某一家来说,这个冬天却是处处阳光满溢,就在前不久,州检察院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这个生活拮据的受伤家庭争取到6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拿着6000元钱,崩某父亲在感受温暖的同时激动的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家的关心和帮助,我一定会教育孩子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今年9月,崩某不幸因一起刑事案件受到伤害,原本家境贫寒的崩某一家,因为崩某的被害,生活更是陷入困境。州检察院在了解情况后,及时派出控申、未检部门干警实地调查走访,在走访的过程中了解到崩某父母均无固定收入,平时生活十分拮据。为了帮助被害人解决生活、学习等问题,让被害人崩某一家能温暖过冬,州检察院及时将崩某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崩某泛着泪花对检察官说:“法律不仅有秋风扫落叶般的严酷,还有春风和煦般的温暖,我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回报社会。”州检察院在下访中了解到,理塘县上木拉乡希望小学老师泽某某被土某某刺死后,两小孩成了无人照顾的孤儿,流浪在外。州检察院和理塘县检察院将两名孤儿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为其解决了9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协调民政局、教育局及当地乡政府,将两姐妹分别送进了学校和州儿童福利院,检察官们多次深入到学校和福利院走访,沟通,体贴、细致地对两姐妹做心理抚慰工作,并协调学校和福利院给予其更多的关爱,竭尽所能地抚慰两名孤儿失去亲人带来的精神创伤。为改变以往救助案件办理周期长、救助效率低、救助金发放金额不大、效果欠佳的现状,全州两级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升救助效率。在办理的登某某救助案,从提出救助申请到救助金发放仅用了7天,及时解决了登某某一家的实际困难,充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为了夯实司法救助工作基础,我州检察机关检察长、控申部门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全面推进全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展。同时,为改变以往救助案件办理周期长、救助效率低、救助金发放金额不大、效果欠佳的.现状,全州两级院采取加快内部审批节奏,缩短办案时间,为情况特殊的被救助人如未成年人开辟绿色通道;汇报、沟通、跟踪、联络提速,救助到位及时,及时回应群众的期待。全州检察机关以办理非法侵害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交通肇事而死亡的被害人,以及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为主要救助对象,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95件(其中,故意杀人案20件、故意伤害案40件、未成年人案30件、交通肇事案5件),为1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5万余元,为15名被救助人协调解决了低保、扶贫项目、民政救济、子女入学、廉租房安置、医疗费用减免等实际困难。三、精准帮扶 助力脱贫全州检察机关着眼大局,积极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大局中,整合救助资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注重破解资金难题与提供必备物资相结合,真正形成了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争取财政特殊支持、社会组织捐助、特殊危急救助对象提前预支经费等多种救助模式,实现了救助效益的最大化。去年10月,州检察院和泸定县检察院得知到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泸定县冷碛镇代某某,想开办养鸡场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缺乏资金和技术。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到11000元救助金,并多次邀请农牧局技术人员现场给予技术指导。为其提供养鸡的实用技术援助。代某某激动的说:“真心感谢党委政府检察院,你们不仅抚慰了我受伤的心,更让我看到了脱贫致富的前景。”近年来,全州检察机关以“开展司法救助送法治、扶持产业发展送技术”,的多元化创新司法救助模式,坚持“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即帮助解决经济困难“治标”和引导重塑生活信心“治本”,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获得广泛赞誉。为助力精准扶贫,州检察院和甘孜州扶贫移民局商定,会签了《甘孜州扶贫移民局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贫困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精准扶贫大局,实现国家司法救助个案及精准扶贫工作双赢,已为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25人协调落实精准扶贫资金95000元,开展心理辅导20人(次),联系农牧部门为多名救助对象提供养殖技术、提供科技咨询、解决技术难题,让贫困司法救助对象,走上劳动致富脱贫之路。四、跟踪回访 持续关爱今年年初,州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州两级检察院,对近三年来,州、县检察机关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全面开展跟踪回访。在泸定县,控申处负责人带着控申干警,深入该县7个乡镇的9个行政村,行程500余公里,实地走访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15人次,当地村组干部20余人次,为救助被害人家送去了生活用品。检察机关持续的关爱,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赞扬。鉴于刑事犯罪带给被害人及亲属的创伤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甚至终生,检察机关制定了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定期回访、跟踪救助长效机制,建立“回访”档案,了解救助对象的实际生活情况,研判救助效果。对发现救助对象仍然存在其他困难的,确有必要再次救助的,协调相关单位将其纳入其他社会救助范围。特别对被救助对象是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回访,及时了解被救助人身体恢复情况、生产生活现状,并对回访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条件的无业、失业人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免费就业培训和就业介绍。在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工作中,把群众视为自己亲人,积极贯彻执法为民理念,有利于及时了解被害人救助后的生产生活状况,将关爱持续传递,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截止目前,州检察院已跟踪回访15名被救助人,帮助2名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解决就业问题。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的刑事被害人享受司法救助后,确还有生活困难的,积极延伸后续帮扶,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发放社会救助金,并纳入低保,优先给予产业扶持。正所谓“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司法关爱”,在司法救助行动中,全州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积极探索,关注实效,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工作。有力推进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阳光透明、公正有序,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切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相伴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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