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准内容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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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关于印发《南部县教育系统整肃作风八条规定》的通知

南教党发〔2011〕12号

中共南部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部县教育系统整肃作风八条规定》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迎接新挑战,努力实现我县教育新跨越。根据《中共南部县委关于印发〈南部县整肃干部作风的十条规定〉的通知》(南委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实际,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了《南部县教育系统整肃作风八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南部县教育系统整肃作风八条规定

中共南部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1年12月9日

主题词:教育系统 作风建设 八条规定 通知

抄大学网送:市教育局 县作风整顿小组办公室

中共南部县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9日 印

(共印50份)

附件:

南部县教育系统整肃作风八条规定

第一条,严禁工作不在状态。上班期间不准上网聊天、打游戏等,不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学校领导不准搞遥控指挥,不准无故缺会,不准找他人代会;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教育督导组及学校不准在县城茶楼、酒店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各单位工作日必须有领导值班,节假日必须有领导带班。

第二条,严禁不假外出。教育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组主要负责人有事离开南部必须向

局领导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并按时返回,如不能按时返回,须电话续假,并安排好工作。

第三条,严禁未经教育局批准借用教师,教师不得擅自离岗,不准无序输送生源和买卖生源。

第四条,严禁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不按程序办理;不准无计划、超计划搞基本建设;不准新增学校债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发放津补贴。

第五条,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猥亵女生;不准教师违规收费补课;不准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或个体书商购买教辅资料。

第六条,严禁教育局机关干部及教育督导组成员在基层学校报销费用;局机关干部及督导组成员到学校指导、调研和检查工作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不得发包包烟,不准超标准接待。

第七条,严禁各单位无人值班,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处置制度。凡发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等其它突发事件,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处置情况和事态进展,严禁谎报和知情不报。

第八条,严禁矛盾上交。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组要做好本校、本辖区的稳定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将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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