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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代诡名户问题
关于代宋名诡 户题
问 宝周
珠
在宋
呼
代
,
,
、对 于
隐匿不 报的
户。
、口
财产
和“”
,
以
以及多 报 或少 化 整为零等 类 情况 许有 称
、多
”如
“
诡
( 作 一鬼 ) 挟 佃 名
诡”挟户 名
”“
诡 寄名产
”(
或称隐 寄)
、“
名
诡身丁
等
等
,一
又 通 般称
,
为
“
户诡
,
诡名或户
,
。诡
名户的 产 并生 始不 于 代
而 是 宋 代五以 前 早 存已 在过 的历 史 事实
。
但宋 代 诡户名
数量之 多在
,
形 式复杂
之
对社 会 影响 之
大,
。
都 是 前代所 有 没
的初 宋的 度
田
、。
于 诡由 名 户 的大 量 、
存
不仅 影 响到 封 政建 的府税 收 和 差科
,
且而也 影响 了 时当 会 各 社阶
级
层阶人 们 的
,
生产
和 活
生严的 性
重
这 就构成 了严 重 的 社 会问题
、
税均
、
查
逃户 逃
神宗田 时 王 安
新石 法中 的 田 均税
。方
免
诸役 法
,
,南宋 时
的 经 界法等
,
都 在 不 同程度 上 反 映 了这 问一 题
这个 严重 问 题
一
方面 反映 出 当 时 各 级
阶
、,
各 层 阶亦(可 为称 等级 )之 间 的
,
利
害 突
,
弄 冲清 楚
因它
此,
,
有助 子 说明 宋代封 建 生 产关 系 的发 程展 度弄 清楚 这一 变
,
另化一方 面
它, 宋与 代
封剥建 削 制度的 发 展变 有 化着 切密 的关
系还有 助 于阐 述 宋代历 史睁。
某
特点些
。
诡 名户是 宋 代历史上 急 需 研 的 究 要重 题问之 一
一
、
诡名 户的 产 生,
在 明说诡 名户产 生 原 的 之 前
因有必 要 弄 清 楚 宋代 户 状等况 及 与之 有关 一的 些特 殊,
规定
。
政宋 府把 全 国 户 口分 主 户成和客 两户大 的划分类
,
中其将又主 户 分 五 等成
。
,
通
过这 些等 级-
可 以 区
分出农 民阶 级 和 地 主阶 级间之的 大 营 两
,
垒宋代 的 地 主 阶级是 由 两个
。主
-
部要分 组 的
成一 是
户 官?这
三等 户上
,
,
即
官 僚 主 地 ,一 是非 官
“户
,
又称 乡
户地主
,
他
们 都是 户
-
中主的 上 三 户
等
,
乃, 来从兼 并 家之也
,
。
。
( ”《 魏 公韩集 》 卷十 七家传 )
宋
代的 农民阶 级也是 由 两 个主 要部 分构成 的 第 五 等 ,户一 是 客 户
治上 的 当 权 变
派 ,,
是一 耕 农自 和半 耕农自
。
即 主 户中的 第 四
、
即广 的佃大 农 阶层, ,
宋政
府 对 于 同不的 阶级 和 层
阶规
定 有 不 同 的特权和 务义经
济 上 也 有免 役享。
、
官 户是 主 阶地 中级在政
、
-
除 政 治上 有 享 特 权之外
、
免 配
科
_免支 移
,
、
-免
拆
有的
甚 在至实 际 上 还 有享免 税的 特权,
官 非 户地
,主
在
律法L 没有 官 户 地 的主那 一种部分
权
特而有
纳
税
负 差担摇
、
科
等 配义
。
务
这 分部 地主中 因 有 较强 的 经 济 势力
4盆
人 能是够 通 过科 举或 其 方他 挤式进 户官 的行
;列“
也有 一 部 分 人通过 差 与役 宫僚勾 结 吏
户
,”
。,
占
,
有 了差
中的役肥缺
,
甚至世
代相传
。
,
发展
为
成,
这 种人可 利 用以他们 的位
因此地,
实际 也 有官享户 的 某 些特
权与非官户 地主 宋代有在 结 部 勾分苦差
,,
当
然,
并
非 有所 的乡户 地 主都 能这 样 做
,官户地主
也
有矛 盾
有
他时 们 的 盾矛 还 发 展 到会 非常 严 的 重 程度, 甚 在至 某 些时 候 差 役 中的 一 。
耕农和 半自自耕 农 是封 政 府 的建 赋税和 杂摇 的 主 要负担
也 者被 会 地主 阶 转级嫁 到他 们 身 上。
客 户向 封 建 政要 纳府身 丁税并 负 担 部 一分,
役劳
,
而 主
则要 受是地 主的直 剥 接削 外
,此
宋
政还规府定单 丁子孙 不 分得异 居
财
、户 可女 以免 役
盐亭
户可 免役以。
、免科 配等;
祖父
母、
父在 时母
,
,
保以持原 来 的 等
。
如户此之类
,
都与 名诡 户有 着一定 关 ,
系
,
这在 叙 诡述名户 的 诸 问题 都 是中要 连牵 到的 北 承宋 末 唐 五代大 规 模的军 阀 混 战 之 后
,户 籍制度别 混特
乱,
大 部
分地 区 几 乎 全
,
部弛
废,
这 就
给 主地阶 逃级 赋避 税 和差摇 开 了 方 便 门
之
,同
,
时,
宋 政府
套维一护 建封地 主
的 剥 削制度
逼得 一 批批 的自 农耕 半和自 农耕不 断 的破
产
,
。
不 沦是佃户为,
就
是投 某靠
,
地 主个成 为 依附农
民甚 至 一部分 无 权特的 地主 也 不得 不 依 靠官户 的 庇 护而存 在 在 宋 代有关 诡 户名的 记载 中
。
就这
是 宋
代诡名 户 形 成 的 基本原 因
都
是 当与 时的赋制役 有度、
着 密 切
关 系
的离 主户 户的 第籍
,
一
,下 想 结面合 名诡 的户 几种 主 要形 来式考 一 下察它 的产 生 原 因 。
( 1
诡 )挟名 佃
某 人 , 把 自己家 的
户口和 财产隐 寄 于 某 官家户 “
势形 户?
,
从 而
脱
:名义 上 成 为被 靠之 投 的
。家
佃
户
”
,称
为 诡名挟 佃
。
产其生原因 如
下户 长等差 役
。。。
了为逃避差 摇
。宋代 的 差 役( 又 称 职 )役和 摇 ( 劳役 ) 是役 按 等 户 高的低 人 丁和,
的多 少负担的
官
户 有 免享役 特
权
,形
势户 中 的 前 将 吏衙可 免 里 正
,
、
为
他因们有 这特
种权
以所,
.“
占田无 限
“皆复得役
”
,
并具
有 影 庇 其 他人 户 的 势
力,
主 中户
(,
应役的户 不 堪 负 担
时 史 》卷1 77 食 货《 志
《会 宋要 稿
辑?
就
伪
为 售 券 田 于形势 之家 :
假
佃 户名之 以避摇役
,,
”
宋
役《 法》 ) 有些 乡户 地 主 并 不 是 负担不 了
是 而 为 了扩大 削
剥苟多免差
。摇
据
食货
》,
之一O 记二 载,
““
,
应乡 村有庄 田 物 力者影 庇 差 摇
”
虚 ,报
逃
移
,与
形势 户 情启 同幸,
却
于名 下 客作“
,
全
种 己田 产自”?
也有的 地 怕洽主
高
户等
田
稍产
多
。
就用 典 卖于 势之 形 家伪 售为券
” 、
(《 宋会 要 辑 稿
” 、
食
货 》之一 二O) 的办 法,
逃避差 役
显
然,
些
这。
“
典
卖
‘
?
“
虚逃 移 报
”
”都 是诡 名 田挟的种
,种
手段
述叙
,并
非真 正的 佃
户
势形户 为 什 么会
同 情 幸启
呢 ?这 在 第二个 原因 里
将
一并
。
二第
,
为 逃了 科役避
。
谓所科役 是科 配指 差 和摇而 言
的后以 逐渐 大至 乡扩村,
,
。
科本 是配 宋 政 府对 城市
,坊
郭
户的 一 科 种买配 卖 制 等
度
。,
户按等 高低摊派
如 买和
、
科来
等
。
科配是 一 种 制强性 的 买卖
meiwen.anslib.com ,?
价 钱 极不
理
合, ,,
,
有 宋 政时府 不给 钱
,
叫 做科白
:这样 一
来 科
配 与差 一摇 样成 了主 的户沉 重 负担因 此 部一分 主 户千 百 计 逃方避 科役 据 宋《“ 近 诸岁路 要 辑稿 会 刑 法》二 之七 七 记载 宣和 元 年 时 河北 路转 运付 使 李 昌上孝奏 以 田 户 上力 有之 家 苟免 科 役 产私 托 官于 户或 量 立价 钱 正为交易 或 约 分 课租
,, ,, ,
。,
,
契券自 收
,
等
第减 于豪 强
,
科 役 并 于贫 弱,
,
虽有
法禁
,
,莫
能杜绝
“
,
,
其 亦有间 假于 官户,
久不而归 ~者
一
。
”
由此见可
诡
挟名 佃 的双 方 所
以
情启同 ”
幸
主是
,
要“
分 约
租
”
,裸
即 科免役 的人 户 要 向被 投 靠 的官户
拿
出部一 分剥 品
削没
有这
官 户 不点 会
接
他受们 投 靠的
人 官向 投户
。靠
。
然当
,分 官 户给的 租课
,
也 可不能 超出 科 役 的负担
量
否 , 就则 不会有
“ 诡名 挟 佃的 者 两 间 得之
利。
,
官
府 的科 役 不能 少又,
,就
嫁 到转“
弱贫 户
身”
。
上三第租
患
,
,
为了 逃避 赋税,
由 于 沉重 赋的 剥 税
,削
宋
朝年
初,
开封 周
,
围?
民苦
税 ” 的
重情 就 相况当 严
,重
兄弟 既 壮 分就家
名冒佃 作
,
。
“
其田 亩 聚 税于 一家 即 弃
去
,
已 而 他 匿舍
,”
“
(宋 史《》 卷 1 7 3《食 货志
县 按 岁 弃所地 除 其 田 农 》 据 )司马 光《 水谏
,
记闻 》 卷 四 十 载 记 妆期 月 一第四记 》 记 载 户状
”
,
长沙 ,县。
诸
多村 名
,诡
税存 户
”亡悉 召豪右 曰 期及,
,
由
豪户 于横
行
“
,
户 有代 长 纳
,之
差 所户 多长 逃
去,
南李 公 知长 沙 县时
:
此
田 不 过 曹汝所 典耳 卖使各 承其 税 .
与 为推 究
我,
则
,
,
不汝
曹均 输之
尽。 得 佃 冒 人之
。。
。
”
见
可
税 逃是 诡 挟名佃 原 之因一 ,
而 得
利 的 本基 上是 主地阶 级 ,
为 免某避个 地 主 兼并 投而 向 另一 家 地主南 宋 理
宗
时。
据 《 两浙
金石
记绍 兴
府 建 学 小田
“
,
阴山县吏 渝 汝贤
影
庇 许多小 耕自 农和 半自耕 农 成为 他的
,
佃
离脱主 户 户
籍
,
其 王 元 中六有 一 多地亩
原。 当为地 司学 晨王影 庇。
后 ,来 家地一
主
。梅许英 知 此道 事
,
便 企图 霸王 元占 的六 这地 亩
,块
王
惧展
罪,
就
领 着王 元 六经 钱 粮 投厅
,
然 后又 以其 地求 汝 渝贤 影庇 起来通
以 上 过几 种况情
,
渝
汝贤共 接 受 小 农 投 的献 土地 二有 百 多亩 。
说 明
宋 代 地 主 官僚霸 占大 量 土的地 而 不 负 担 税 赋 差和摇 ,
从而
造
赋成役 的 极不平 均 注意 的是
主而言
,
,
迫 使 批大农 民 和 部一分 无特 权 的地 投主向 官 形势僚户
这里, 需
。
要
地主 和 农 民 虽 同然样采 取诡 名 挟佃 的 方法 ,
但
两者 却有 根本 不的同
。 就先地
他们 绝大 部分并 不 是 担 不负了 差 役和 租
税以 巩 自固 己的 经 济 位地,
而 力 是 想 把 图他 们 负的担 转嫁到农
同时
“,
民身
之后
上
。
户
,自 己使获 得更 多 的 削 剥利 益
他
们 诡在名挟
,
佃
并,不 去 失自己 原 的有 独立 性
“ 而在是形 势 户 的 庇 影下
,
,
全 种
自 己田 产”
,,
与或
。
形 势
户约 分
课租,
”而
、
“券
自收
契
”
“
所
是
“
以 伪为券 售 田 于 形之 势 家”, ,
并非真 作佃
,但
,样这 一来
被影庇 的 主地 可却
非官户 ,
”等 第 于 减 强豪科 役 并 于贫 弱
而消遥 法外 了
同 时也看要 到
,
形 户 势 主 地因 受 官户 势形户 的 影 到 庇一 定 时 就要候发 生 冲
,
,突,
需 要 吐出 一 分 部剥削品 农 民 的情 则 况全 不完 同,
两部
分地主 间不会 之不 生产 盾矛
。
他
一旦 投们靠 某 个 主 之 后
地便听
任人意 布
摆。
很 再 从某 个难 主 家地里 转回 到 自 耕 的 如农举 前 阴 县山
农
,,
位地
。
不
仅如此
,
他 们
虽 种 自 己投 献 的土地
,
但
租 额 却和佃 户 差不
,
多民
元王六 一 便事是很 好 的 证明
王元 六先 被王 晨 隐 匿
,
被 又王属 拉 着去 靠投渝 贤汝
,
后 终 于在来渝 贤 犯汝罪 时
弄 来回
连土。地 也 被 没
收,
不
论 王元 六如 何 申诉
,
也 有没 把自己 的土
地
,
再从 王 元六 的 交 租看上
,,
在 他 被庇 于 汝贤 渝时
共
租交 捌米斗
,
后来他 的土
地
被。 给 交当地 学 校 做学 田 此 可以 说
己的人 丁 (
2) 诡名 挟户
。
王、 六 元作为学 田 的 佃
户 还原 来种 的 地上
立空 多许虚
、户
同
样 也交 捌 斗
。因
象 王元 六 那 样 的诡 挟名佃 在 际 实 已上成 某个 为 地 的 佃 主 了
户
某 人户用 假 分 户籍 等办
法
,
,
,
以 于便分 散 和隐瞒自
,
财产
,
低 降 原来 的 户等
逃差 避役,
,
、赋税
买科等 负担。
是谓 诡 挟 户名或 诡
,
名寄
产户
“
,
诡名 所 分时 立的 许多虚 户称 子为 户如
说果”
所以 又 称 名诡子户 ,
名诡 子 户 与 诡挟 佃名是 不 同
非的 户下所
为
,诡
名 挟 还 佃一有 部 分农民 的 话,
而 诡
名
(子 《 炎 建以来 年 系 要录》卷一七 四
。)
它
是官户 和 非 官户 主地都
,
用利 逃避的赋 役的一种 法
方
这里 需 要说 明 的 点
是宫 一户势 力 膨 胀 的结 果
激
了阶化级
矛盾
,
一
也 起引了 官 户1 宋司 府政及 乡 户 主 地的 一 些 利 害 冲突
。
,
因 此
制限官 户 形 势 户特 的
,权
题问 北在宋 中 就 期被 提出 来
宋了 宗 即 位 仁初之,
,
规
定官户占 田 三 十顷,
前 将衙 合 免吏。
户
者役
,
以
十五顷 为限
.
。
。
神宋宗
时,
实 免 役行
法,
,
规
官 户 定也 要出免 役 钱
。
宋
徽 时
宗
,,
规定
一品官 与 田 百一 顷同 民
户 一样 服
役
,
品下 以二 顷递减十、
九品 至为 十
顷
,限田 外 之土 地的财产因此
,如
,
宗高时。
规
定 官 与户民 一 同户 科 和 买等 等
户 的女 某 些赋 役规 定
,
户官也 同 乡 户 地
主
一
,
样利 用
宋 府政 对下 户等单 丁及
子 将弄户 下成 户等或 女
户_
而 从转嫁 了 自身 的 负 担如
,宋时南
,
江浙地区 和的予买 纳绢 ,
将
官户 民与 户均 敷( 均 )摊 走 弄物 (力财 产)
。
,
“却 七户 权有,
势之
家 受弊
,,
计嘱黯吏
”
诡名 产寄
,
分子 析
户?
,
,
以 科致 敷 不及
,
使
贫民 三上 等。
处无赴
塑(
宋《 要会辑稿
食
货 》 八三 二之O
),
四川地区 遂 宁的府
,
户 年每纳 两 税 折 变 物帛并 和 买丝
绵 细 绢 激 赏 及 第绢四 等 户 两 税 止 正纳 色免 去 和买, 第五 等 不户 负担 激赏
纳(《宋 会要 辑
,
?
稿。
上 三
户 就等钻 个空这子
,,
“诡 名
陷
寄
,
分 开
户 籍,
,
降
就等”
,下
食
货三 》八之 二 ) 不 一少 地区 诡名 寄 产 结 果的(
《宋 要会揖稿
,
“
,
?
至 有 岁 千 收 之亩 家
官
。、
” 中收 三 二者 有 顷收 岁千之解家 宫 无名籍
者货》 食五三 二四之)
四或户六
,
根 据宋 文代献记 载
诡名 子 户 名 目 多繁
?,
五
花八 门
,?
有
“
一 分 户三为
“七
户
者 ”(
,
宋 会《辑要稿
食货》 七O
三六之)
?
有一 户 成分。
十户
,
余
”者
(
《州
县
提
纲》
的
,
有一 )户分 为 三 二 家十 者
《( 宋会 辑要稿,
《宋
会 要 辑 稿
食 货》 六
四 之二
),
更
一 家有诡 为 女
、
户 五七户者 (十弟
“
、
食 》货 第行、
一
四之 四 ) 小字七
,、
他们 名 立 诡 的 户手 段是 各种 各
样除 诡
名 为 户女外 把
“
名字
、
称谓 裂数为户 者有 之 若
祖 ,
,若父
。
、
兄若
(
,周
若子
:
侄、
若
姻党剖 数 为十 户 者 又 之有
悉行 镯免
,
”
大 抵 。岁月 久寝,
则上 户
皆 于 人户下,
”
应合
《景 建 定康 志》
,
四 卷十 《一 傈阳 县 均赋役 记》) 这 样 来
一
地主户 等 的下降 且 绵历 年
深,
凡有 科配
,
有的因 为诡 的 时间 长
了,。
“
非 惟规 避 差
科
既。
非本名
认不 元
赋
往 乾往收利人
己
。 毫而毛不 输官有 者之一 是 隐 瞒财产
一
”
《(州县 提 纲 》 卷 四《关 口,
并 名》诡) 也 是就说 税赋 也 连不 交 了(3 ) 诡 名身 丁宋代 诡 名户 中 言
。的
,,
二 是
瞒隐
丁
‘这
是 转 指 者后而
宋,制 规定
口 赋
之
,,
凡
二 十 至五 九 岁的十成 年男 子 丁为
,
,
种各劳 即按役丁 派摊
、 南 各地方。
有又
丁各因 地 交物品不 纳同,
有 身丁 钱。
、身丁绢
身 丁 麦米等许多 称
,
呼
这项
剥 是 削广 大劳 人 民 的动一 项 为 极 重沉 负 担
的宋
政府 为 了扩 大这 项 剥 削收人
一
经
常不把(罗 大 经
:
,
二 够 岁的十子列人男 丁籍免
。
除还
六 把 岁应十 当免 除身 丁税的 老 人 保 留丁籍
:
,
甚到 至死还不”
广 南
西 路曾 这有样 的 民 谣
。
“
三
岁 孩儿便 丁识
,
,从更阴 府役 幽
口魂
,。
《
鹤林玉露
》广
右丁 钱 条 ) 由于 残 酷的 丁身剥 削
因此
,
“
子 生举不” 之风 来越 严 重越,
破坏
了
当 生时产 的发力 展
诡
名 户挟时
,就 隐瞒 丁
。,
劳动人 而 则用 民瞒年隐 等龄手
”
段
避 丁逃税
,
严
州
,
“ 山 深 谷 穷至有年 三 余十,
颜
状 老苍 不 敢 头
裹口
,的
吕(祖 谦 : 《吕 东 。
莱
先 生 集遗 卷一
》《
为张 严 州 作 乞免 丁
奏钱 状 ) 差 役》 时 规定单 丁 免役
。
,
户 地主乡则 有
把多 丁诡 为单 丁
搜查,
如此
等等”
,
不 而一 足,
宋府政 为了 掌 丁握。
在 造 户 籍
经中常 派 官
吏谓
之
貌丁
“,
随 貌随诡
样同 无法根治
宋
代 户 口 实 这 不 是其 中主也要 原 之因,
总
上 括述
代 宋 诡名户 产生 的 主 原 要因就 为是了 逃 宋 避政府 的 赋 役 负 担
这对 地
主来
完 全说是 偷 漏 赋 性役 质对 农 来 说民 则 不失 为一 种 消 极 的反 抗 手段 直 接 剥下削 投 向 某个 主地时 不过是 又 套上 另一个 枷 锁 罢
了,
。
当
农 民 从宋 政府
,
。
二宋
继 五 代之后
,
、
名诡 户的严 情重况
,
户
籍特 别 乱
混 使北宋 府政一 开 始就 没 一有 比 较完 整个可 靠 的 户
。籍
可查
户,口 的 隐漏:
,
赋
的 役均不
、 、,
,在
北 宋 期初 就 一是个 相 当 严 重 的 问 题 ,
宋 宗太 淳化
四,
年 月三 曰诏
“ 口户税 赋 帐籍 皆 整 不 差役举则劳 逸不均。
?
吏
私 胃税赋隐
,
家破坐逃 皆 不 件析?
,
冒侵佃
,
耕鬼
名挟 检括
户,
赋税则 轻 重不
,
等
所申 户
口
逃 ,
田 亩 税数
,
移无由
,
,
斯盖官 吏因
循,
致其积 弊 ,
”
“
?
”
、
《宋(会 要 稿辑
食
货》
一
二 之 ) 后一来 宋 政
,
府 然不断 虽备 户籍完制
度 成习弊
但 ”由于官 僚 。
青
和形 吏势户 共同 勾结 来
起?
“
_
下 丘 蒙
。相
积
( 宋 《 史 卷 》一七 三食《货 志
农田
》
),
为无 成法止 的阻趋势
。
及至 仁宗
以
《据 史 宋》
后
,
地 的 诡各名 户 大便量 的 现出 了仁宗
时
,
下
面 举几 个例 子来 一看 下 名户 的 诡 重严 况情
, 周 湛 江为南 西 路 运转使
曾对 当 的 诡地名 挟 佃 了一 番 清作查,
。
。
卷
三0
0
,次
《周湛 传 》 ,
记
载
:
’.,
,
”
(… ) 湛 为江南 西 路 转 运使
州县
簿领案 犊 淆 无 纪混
,且
亡失多
。
民
讼无所
质至 久不 能决,
、
为湛立号
,
,
以月
比次日 之,
诏
下 其 诸法路
,。
又以 赋 不摇均十万
口
”户。
,
百
姓 巧 于 避 匿
,因条
其诡名挟 佃 之类十 二
事四九十 个 县
,许且民 自言,
凡
括隐户三
、
当时江南西 路共十 个 军
州
每 县 平均 有六 千 一 百二 十多 家 匿隐
的 查逃出 绝
神宗 宁熙年七
两
浙察 路访使沈括 言
仅 常 州 无锡 县一
“名 诡挟
佃者
元丰三年
,
约 五千余 户
《(参看 续 资 《 治通鉴 编长
》 二卷 四九 熙宁 七年正 月 丁 寅 条 )逃绝户 ”。
,。
三
户 部司判 官 李 琼 江在 东南 路和两 浙 路 专 究
,
两
路 百 二十 七一县 括 四 出 十
万
一 千三 百三 十 三户
,
每
县 平均 三干一 百六 十 多
,
户同年
,
李 琼淮 南路为转 付运
使、
在淮
《
宋
路的 南八八 十县 个清查 中 户
籍“
凡
得绝
,逃
诡
挟名佃
簿籍 不载 并 网 丁
。
,
凡 十四七万
。
五
千 九 百十五六户 丁 诡 户
名,
”
( 《
续 资 治 通鉴 长编 》 卷 三 0 0 丰元二 九年月 癸 酉注
?
参考
》史卷一 四 七 食《货 志 宋徽 时宗 年
”
? 赋税
》
,
每) 平县 均五有千 四 百 户多
丁
,
全国 地各出现 这么 多
“的
使
宋 政府 不括 括
,胜
, 括随 随
,
隐越来越
严
,
重,
终
无 于
”
法。
根
治
”。
曾
规定 一 种考核 员官 的办 法 “
,
为
,
称“
政和
格“
个每 令 县 任 期在间三 户 千
者
”
,
,能
收 漏增户 八者百
, 升半年 次 名减磨 勘 二年
”。
,;
千一 百户五者 万一 千户二者
,
免
试
;
“
”
减 磨一勘会 要 辑口
漏之
,
脱七千 户者
“
,
”
。
“
磨减勘 三 年 “
(《 宋
食货稿》。
九 之七九六
)( 同 )上
所
谓 漏 户 主要 是诡 名 挟佃 从 这 规个定 里 可 也 见窥 户 认
为
。
一
’斑 t
虽然 宋 政府 的一部 分 僚官反对 样这 规的定 ”
,
一县 口 多 户止者 及三 万
,
脱
漏难
及千 户出九 千户
可见,
但
事 实 并 上非如 此 。
如
琼李 于 徽宗 时 在 宣 城 (江 南 东路 ) 又 查 出 这时 一县 又括,
‘
” 诡 逃 绝称者 千九
,户
这 本 是 李来琼 在 神 元宗 丰时 已 括 户 口 过 的 地区,
不
仅只 是宣城
。
而
是“
他 县 然皆
。
”
,(
《宋 》史 卷三 三 三李 珠《 传 》 ) 由此
从
北 宋初到 北宋 末 ,
,
诡 名户
是愈益 增 多。
不
管 政宋 用府了 多少 法办,
言都
不可 能,
转 扭 一这增多 的 趋
势 了南到
宋64
诡 名 户的增 多更加厉 害
南 宋初年
由
金 兵 于焚烧 劫
掠
,所
一至
空使
当
时 户的 簿册籍散 亡 尽
殆,
豪
强 猾吏 乘 机 利渔 隐匿户 籍
,。
宋高 宗
兴十二 绍年南 宋 政
,存,
被 迫 行实经界 法
子 而遁逃,
,
李
椿 年 在 上经界十 事说中,
:
“
名诡 佃
挟,
逃 亡死绝
?,
官 司科催 办责,
,
户 破长竭家产 足 不偿以果 ,
遂致
差之役 时。
,
方避多免
有
力 者 户举产 以隐 寄食 货》 ,
力无 者 妻挚
有
经 一 二年 而不 产 能 者
定 ,,
”
(宋《会 辑 要
稿
。
六之 三六 ) 诡 的名
结?
“
猾 狡豪 强 者 百供不一 均不 之弊有 不可 言胜 者。
”
( 宋 会要《 辑稿
食货 》 之六 三记载,
七 绍)兴五十年 李年椿因 去事职
、户
王铁 李代 椿年 推行 经界 法 时
.
示表
“
务 革要去 诡 名 挟 新
安侵
耕 冒佃
,
”
( 《
宋会 要辑稿
食
》货 六之四 O ) 据 愿
,
罗
:
《
新安志 》
在经 界前法后
女、~ \
论不 地 土 和 人口 都有很 大 变 动、
列如表下
:
{{
一
!
户4 ,
名 歇
、\
一
数
数
3 5
{, 地数
(土 亩)
4
}户
2
‘ 712
26 9,
数
1
,7
} 土数
地(
亩)
一一
j
言
{县
‘
。3
20 80 2 。。 75,
一 可…
2
8
玲
,
8 9 。56 。 ‘
19 596
,3
一
浮
杯 门 … 一县 犷云一 镇
丁
~
一
:
3
,
而
一
一
下
…
…
},
6
9
7
70 ,
7
{{ {…
「
6
87
,
62
33
22
,溪
_
县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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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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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_
兹总
一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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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 1 ‘亏一日 一于
…
6 万 4_
__
1 。61 4
:
,1 :
15 5 7:
9 ,7
,
2
4
8:
,
545
,
304
注
上表从可以 看出
,{ 土
地以 为单 位
,
亩 材原料亩 后还 余有数
,
今
舍去 未 计,
新
安 各县在 经 界 前 后 户数减 少 了将 一近倍
,
,
而 土
地则增 加 了 近
将
。一倍
。
中其 象 黯
,
,县
经 界
土 后地 加增三倍 半
,
门祁 户数县 少减 了一 倍以 上,
,
这
正是 经界
。。
法 去革 诡 名挟 户 合 了子 并 户清查 诡了 名 佃 把挟 隐 漏 的土地 清 理 出来的 结 果 然 而就 东南地 区而 论 诡 名户 最 重严 地 方 当 时的一 般 人 都认 为是 绍在兴 府 而不 是 新 安 绍,
熙 年 六元月 洪迈 知 绍 兴府
,
,
“
榜
示 官 民 户
,
,
” 令 户诡 之 家自首
,
结果一次 就 查出。
“
名诡
,
挟 户寄 田 隐产
”
者
共 方九千九 百一 六十
户
约 , 绍 占 兴府总 户 数 的 分 三一之,
显 然很
洪
迈
的清 查 很 是 不 彻 的底
单
是 勒 令自首 只 能 唬吓 一 部 分农 下户民,
而
无 使 法官 形 势 僚
之家被
迫就范的
,时
。
再
四 就 川 区地的 情况来 反 对看 人的很
多
,
:也 和
全国 不差
多
,
,例如
,
四
普川 州岳 县安 在推 经行 界
法
经过,调 查
,
这 个县 的 籍 脱户 漏的很 厉
害《改 正安 岳
共
查 出隐 漏 户二千 七 百 多
家
。一
,
因
胎瞒 财 产 而 加税的 四千 五百 零 户七
《 汉滨集
》
因原 税来 重而 减 的轻 有 千六 一百 二十 户 县二经 界状 》) 这 次 减税 多 贫 是民 户下。
。
(参 看王 望之。
卷
五,
,
暂
且
不
说增税 户与漏税
户 总七千 余 本达 县总 户 数 的 一半 以 上 说不并 是很 高 的 一 个 县
,
安岳 县 的 户 数漏 目在四川 来
小 县溪有官 户五 百 八
这
从遂宁 府 小 溪县 的 情 况可以 断判 来出
十
四,
公 户 二 百吏二 十
二,
,
共
八百 零 六 。
,
都
是 当 时的 形 势之
家,
。
在
宋北初年
,
,
官
僚们 向
,
中央 宋政 府 上 中奏 说
况 大情 可体知
’
四
川 家 吏户 一 能够阴 庇 户三
以
此 作 为一 般标 来准推 算
八 百
零 户 六至 少 也可 隐 匿 二以千 四 百 多
。户
其
官户 阴 实 庇的要 比 户吏多
那
么
,
四 川 诡的名
据 南宋 期 中 心传 《建李 炎以 来朝野 杂 》记:
(甲集 )卷十 七《 本朝 汉 视户唐 多 丁少 之
,率 以十 户为 二 十 一 口 以一 , 止家于 两 口
, 。
弊 》条 记载
则无 是理
口 有,奇,
“
?
“
一自本朝 元丰 至 绍 兴 口
户口
,盖
诡 名 子 (户 泛 此指 诡 口户 ) 漏弱
,
口者众也
然 今 浙中户 口
,
率 十 户 以十 五
,
为.
蜀 户 口 率 中 以户 为十 十 宋 代三 户
与
。,
蜀人 生齿 非 盛于 南东意 蜀 中者 丁无 故赋 漏口
,
尔
少
,看
。
”口 之
比 率 实不,
,
沉 重与的 丁 有 税直着接 系
。关
从 但 诡名户 的角 的度
来,
一
是 实际 丁 隐口漏 是二子 户增 多 所以户 丁 少
,多,
从这户 口的 方 面 映反出 了 诡 名
户的严 重 情 况
从
耕地 面 积 增 忽忽减 的 统 计中 也 说明 了 这 一间
题
真。 天 禧宗五 年
,,
全
国 有。
耕
地 百五二十 四 万 顷
到仁 宗 皇 佑 忽 然时下 降 到二 百 二十 八万 顷 虽经王 安 石 变 法 中 多 南宋 经 界 法中 映反 的 土出地 漏 隐 况
,情
,
丈 量次
,
也 只 四 百 有六十 一 顷万
,。
,也是 如
此总之靠 保
障
,
宋代全 国 各 普遍 地地大 量 地 存在着 诡 名户的 问 题
从
北 到 宋南 宋 是一 个 势
趋的 发展着
诡
名 户 的 展发 引 起耕自 的 大农 量破
产佃
农 多
增
,
封
建 政府 的税 收得不 到可。
因 此诡
名与 反 诡 名 的 矛盾 呈 着现一 种 错 误 复 杂 的 状
态
三
、
围
绕 名诡 户 题问上 的争斗
已可 看以出 诡名户与 当 各 时阶
级,
。、
从 以上 所 列 举的 材料中
,
各
阶层 都有 着 直接 关
,
系
这 。间中有 北 宋 政 府与 诡名 户之 间 的 矛 盾
,
有
籍 与 户无 户 籍( 或有 而籍财 产 不实 的
),
矛
官盾 与户 非官 的户 矛盾 先从 两 政 府 宋来看
,
,
民 和农 主地的 矛盾
。
等等
但在 诸矛盾中
最本根的 则 是
农 民
地与 主两 个 抗 阶对 级
的 矛 盾
,
诡
名户 的 产 生 主 要是 逃 避封 建政 府的 赋 负役
担、
,
这
与宋 政府的
。
一
?
财
政 收 人息 息 相关 不它能 不 对反 诡 户名给 它造成 的 财政 困 和其难他 关有 间题 以所宋 政
府多 次 的清理 户籍
载
:
、
度
田均税
,
,
、
方
田
、
免役
,
、推
行界经法 等等
《 宋史 》
,,
均,与 此 关有《食
货 志
。?
。
两
宋
《政末、
府甚 至多 次 令下 诡要名 户 自 首否则 严 加 惩 办
“
如卷
七一
“
七役法 记》
:乾兴
初?
,
立始 限田 法形 势敢 挟户他田 者 人 告听
,予 所挟田 三之
,一
”
再
如
会
要辑 产稿
,
食货 》
六 之三 记载
兴 绍二十九 三月年
,
宋 ,政府 下令
。
许各家 将户子诡 名寄
,
三限月 实 首 从 并作一 户 拘籍
。
如 出
限 不 首并
,
许,诸 色 人
告,
不 多以
少,
一
充赏
半
,
一 半没官
如例
,
其 见 立
名 官户 员或 品 官 孙子并 取 重旨作 行 遣
,
如 告首
不 实并依 条 断罪 ” 但 它 本上 根是 不可 能查 洁 的“
。
政
府 一的部 分 僚 官
等 则们 不许 告首 (看
也参 曾 依照法 令 查 办 了一 些 诡 名 户
,
。
在 于关告 诡 首名 户时
宋
政 府 又 规定诡 名 户 家 的之
人 力? 佃客 干
当 。。
、
、、
米人掠
”《 宋 会要辑
稿
食 货 》 六六之二 四 至二 )五,
宋
政府 敢 发不动这 对诡名户 之 家那 么谁 敢 轻
易”,
些被 剥 削的 下层 起来 揭 发 地 之主家 诡的 问名题 了 解 最 清 楚的 人 不 许 告 首 胃 风着 去 险揭 发 ?呢
因
此
, 可看 正 出法令 的虚 伪 性,
对
其 他 人又 定规
“
首告不 实,
并依断 罪条。
,
宋 政 的府 法令屡 下
多 是 具 一空文
另
外 政 宋 府清查 诡 户
是名 从 的 财 它政何 着题 眼
的 去认真 行的
靠执,
。
只 要,赋 税 收人 能 够维 护其 统治 的 话 官 户 之 是家 代宋政 治 上 的当 权派;
,
,
当它然必 不求责官 僚 有
丁其 次
看再官户 的 态度享有
。:
他
一 们方 面 受 接别人
”
投
“
约
租分
课
,
的收 人
另”方一 面
,他们 自也
。
己“
:
多 户立名
,
(
《 宋会要 辑
稿?
食 货 六》 四 )之子 》曾说
. ’ ,
??
避 法逃 定特权 以 外的 赋 负 担役…
且 县有 宰
,
一
王洋
《东 牟集
》
‘卷
《九 正 诡名法 札
,,
,
行
法于 一县者 也其 家无 田则 已为 县 令者 家买 田 园 有
,不
诡名 者 乎 ? 州有一
守 行法于 州 者一也 ?
?
,
其家无田 即已
。
,
郡为守
者
家,买田 园
,
有不
。
诡 名者 乎 ?盖 无 不 然 使 会宋统 治 发
生 危
止诡名机
“
,
,
徒乃设 防
禁
”
这 一一切 都 说 明官 户是对反 清查 名 户诡的
,
官
僚 中 也 有一 部人分感 到 诡因 户 转名 嫁给 农 的民负 担 重
。太
迫
农使 更民多的举 行起 义
,
,
他们 在 权 地 衡主阶 级长 远 利 益 和目 前利益 时
。
。主
张 弄户 清
籍,
,
防
安定 建统封 秩治序
”
,
,但 官
僚 中的 大 部分人 愿放 弃 不目 前利 益绍 二兴十六年 ,
不 丢 掉他愿们 的 他 说
,
习 :惯权 利.
’ t,
?
就利 用各 种会 机阻 挠法 的 推行
令闻 蜀 经中界 大 为 民
害
,。
王
之 望从湖 南 调 往四
,川
憧川府 路 转为运 官
判?
对 经界 法 的执行 情 况 向 宋 政 府 作 了 次 一 告
报
,,
… 前在臣东南 日
,
富 为豪 奸 获例减轻 贫弱 弊受, ,
,多
致
,逃 移上户 利之 而户 下不皆
愿去年
蒙臣 恩湖自 提 举南常 平 盐 茶 漳 除 府 川 转路运 判 官 ,
本 路境人
,
首至 广 安 军。
、
渠
界州
此两 州 经 而界 罢复 百 姓多遮 道 投 碟乞 行 经 界
:,
与
峡
外_ 闻所 同
不 行界之经
户意
长
深窃,怪 之 因问 之 日
,
“
等尔皆 在 上户 乎?
,
。
”
,
曰
:
‘
户 也下
, ,
。
,洁
其所 以
’愿
。
,
则
曰,
:
‘人户
诡
名,,
,
寄 产业隐
有
田 者无
,户
户者有 无
田
,而
差 某 等
充人
及。
催
驱 赋
,
税率 皆代
纳
以 此,破 家 者众
,
若
用 经 界 则户名有 归 此 弊 可
,绝
遂
宁府境 罢
,
系见 经行地界分
,
百 姓陈 诉 益 多者互有 得失
。
或
以 为 便而 行愿,
或 以 为,而 欲害罢 ,
因-
使数 十 朋 辨自于 庭
税 减 者愿下 行
各执偏
说
乃 知, 蜀中 界经。
论不贫富
抵大税 增 者愿
。 出皆一己 之私
。
,
而形 势户 之 不 愿 为 多
,
者 诡盖名 户 非挟下户 所 为
,
蜀
,
之
至 东人者 南皆士夫 大亦无 与缘士夫 接大
不 然
则公 使 与 富尔
民
其 贫弱。之
,
徒固 能远不
适,
虽 至
外
峡 不故愿者 之说独 闻
而
其行愿者
东 不南得 而 知 也…… ”
(,《汉
滨 》 集五卷
《 撞川论
路措置 经 界奏 议 》):
王之 望 的这篇 奏议 倾 是听不 同 阶层的 人 对经 界法 的 不 同反 映 而 来的
它明说的 问题。
很
多的
“。
,
里这需 要注 意 几
一点
1 )
(“
”经界 害 民、
、
“
贫弱 受 弊 等”说 全 是完上 造户谣 ,
不 愿 行经界 是 士的大 之夫 (官 家户)
犷”,
。
公使
与 富
,
民 愿行经界的是 下 户
《 建炎以来 系 年要录
》
,(2 )
-
诡名
挟户 非1 户所 为
,
说明 诡 挟名户 的阶 级性
。
与
所 记
完全
造成 大
广
,、
相同
,
(3 ) 户 既 逃上避 赋役 负担
下
户 免不增 税 充役 。
而
有 率 皆代纳 患
之
下,户 破 产 叙的州 扇,
、
下
户 诡 名户 的 是 受害者口
和土
地,
( 4 ) 因
上 为 与 下 户 经 济 利户 害的 同
不 在经界、
_法
中 清对 户
问查 发题生了尖 锐 的对
立 当时渔 川 府 路共 十 个五州
、军、
,除
州
沪
长 宁 以军边 郡 不 行 界经外
( 《 汉集滨
》
。十 附百”知
“
其他州 军在 官 公 使户 富民 的 对 反 下 一 鼓夫, 》 卷九 《 沦部 民诉 经 界 书)弄 南 得宋政 府 被 在迫 大 多
数,
州
军内停 止 推行 经 法界
最 后
只 剩下 昌州 荣 州 资州 和 安怀 军 四个 地
。
方
、
、,
是 还向主 地
阶
,级 作
了 让 步 妥 而协 勉 强才 推行 的
两 浙 是 宋 统 南 的 腹治地
,官僚地主更 多,
,遇 的 阻 到力 也愈
大、
。
“
朝 廷欲每 更张 。
未施行及
,
辄为 言浮青
动,
又 转 易
复其
病全 与东 汉 不能均 河 南
南阳
之 相田似
根如病
,砒
虽 有
良 药,
,无
如 之何
。
”
( 彭 龟
:
平钧
卜堂集 》 卷六 议《绍 和 兴 买 》 ) 这琉 明 说诡
。
名
户查 不清 了完 全 官是户 反对 的结 果 次再 来看一 各下级 公和 吏豪强 主 的地 态度
,
一
。
各 级 公吏 多是 地 方 上的 豪 强形 势
?户
,
他
们是从 名诡户 中 牟 的一 利个重 要 集
团公吏县,
。
宋《会 要 辑 稿
,
食货》 七 之O九 记 载一,
,
“
:府
诡挟 尤多
。
”
他
不 仅隐们瞒自 己 的 产
财
。
,而且 接 还 别 人受 的 投献
分
享红 诡凡 者
名,
利
。
县
“
、
级 的 青乡吏 又 多 靠 营 污私弊 为
,
生
诡名家之是 他 们钱的炉 所 在 。
大
都 是 和乡 司胃 吏 互相 勾结 行进
的户
挟一
淳
熙十 六 年 七 月 两 运付 潘 景 硅浙在 上 奏中
” 说”,
诡名
。若
乡非司 导 则 之不 能 为非乡 司 庇 之 亦 不 能
久“
(《宋 会要 辑 稿
?
食货 七O》 之
七
六 ) 乡 对司诡 名 户并 非 白 白地 为
“其
导
之
“
”
庇
之而是 要 从 其 中分 得一 杯残羹
。
如且 一 家 一岁 因而诡得 免 百 婚之 赋
。,
则常 以 其 十 五 以酬 青乡:
不然“
,
则
来归岁 其 并诡
,
‘
户 而
科重 矣之_
”
。
《(宋会 辑要 稿
?
食 货》
,
七
O 九一 ) 之 有也 一些 地方豪 强 凭借 势 力 而 近巡 历 县
。
郡和
官 府公开 对抗
之 家凭恃强
横
,绍兴三十一 年
,
。
,
两
浙转 付 使 运林 安 上宅言
多
有 形
,
势
全不 纳输
?
苟 有 呼
追小则 逐击 户长
,
大 则,胁 制 官
吏
于是
县
懦 令
,
低者 容首忍
惮
。
,
强者 排 反 而挤 去,
又有
阴 为 民户 影 占田 产
,
规
避税 役
,。
以习成风
略
无忌
,
”
( 《
宋 会 要 辑稿
食
》 货七O 之 四 )九嵘 县 县 陈 令著曾 了办几 件 名诡户 的 案
弃子 他得,
遭 下地主 攻击
上 遭官 僚 弹
劫
“未
死 犹死 也
”
(《本 堂 集文 》 卷七四 奉 赵《
、
异 制起使 为 乡 求免人 税 书 》
)
样一 这来
,
级 官 各 僚官 (户)
。 级青各
吏
、豪
地强主共 同
勾,结起来
一
,
宋 代 使诡 名户 展 发到宋 政 府 不 可 阻 止 的地
,步
就
另 部一分非 特 权的 地 主而
言他
一 们 方面必 须 为封 建政 府 一服些 差役 们也他 感 由于到官
户
、
, 些有 至甚,
是
苦差
大
扩,
,
在其 不堪 负 担时就 有 官被户 吞并 的可 因能 他此 们 然必要 反 对 官 户 特 权 反的对
。
户官利 用 特进 权 行诡名
另
一方面
形 势, 户地 经 主济 势 力 的 迅
,速
自 耕农 民的 批大 破产 与 反 斗 抗争
,
影
响 地主阶 级 的整个 统 治 和 长 远 利
,
,益
他的
们
代 表人 不 得 不物 要求宋 政 府 进行 一 些 革 改来 稳定 其 封 建 统
治不 过这 部 分人 在 整个地 主。
新
级中 的力量 是 欺 的弱 又有 很 大 的 协 性
对 自妥耕 农民 而 言 上
, ,
当然 作不 出什 么大 的成就
,来
由于 地 主 阶 级 诡 名 结的 是 果 沉 把重 的 建封 役赋 多 的更 在 压 他 们
。身
当
然 他 是们 反 对的
但
政治 上毫无 力 的 权小农 无 力 阻 诡止名 的户发 展
,一部分 农民 。
甚
至 也 迫 被诡 名 投 去靠某 个 地 主另一 部 分农 民 则被 迫 逃 亡 或 则 起 义 反
,抗
严州一
带,
农
民 的 抗反 斗 一 争 非直常 激烈
度 着根 本的有区别
。
,
封 建统
治 诬 者蔑 多为 之盗 区”
。
“
,
其 原 因就是 此 如参(
考
吕 《东莱 先 生 遗 集 卷》一 《 为 严张州 作乞免 丁 钱 》 )状
农
民 反对诡 名 与 户宋政 府 的
为 态 地 主阶级 和 皇 的室长 远 统治
宋,政 府 对诡 反 户 名 为 其 是赋 税收 入
。
,
着
想
,
而
农 民则是 为 反 对 不合理了 封 建 的 削
剥,。
宋 政
府 是 表代 地 阶主级 利 的益政 府,
它
,
只 按 地 能 阶 主级的 意 志行事
反 对在 诡户名的 盾 矛 它 中 代表的 是地 主 阶 的级长 远 利益
,
而 不是 民 农 利
,益
、
在
阶 级 斗争 压的力
下宋政
也 要实 府 一 行 些鸡 毛蒜皮 的改
。良
但 那
,
毕竟
是有 限 的 不 可 能挽救 自耕 破农 产的 命 运 相 反宋政 府 往 往在 防 止 诡 名
户 的 口借中 加强 农向民 的 榨 不 取 少地 的区 和买 原来只 及第 四 等 因 为户有 户 上 诡名为 第五 户 便等 ” 对 第五 等 户 不“ 分假真一 律皆 科 买 和如江 西 江 等浙 地的 和买 是 都 通五 等 皆敷
,
,
,
。
、
,(
彭龟年 (止 堂集 》 二 《议卷 绍 兴 和 疏买 )》
、
。有
很 多地 方 的第 五 户 等 南在 初宋 原 定
,财
产
准标 是三 十 贯八五 百 文或 十 贯四才 科 和买 的
南
宋政 府的 僚官 们也在 防 诡止 的名名
_
义下
一
,
第 五 等 使户 的 财产 降 为以 十五 (如贯 新
昌根到 底
归。
、
县)
睬
、十 三
贯( 如富阳 县 )
,
,
至 甚
。十
(如贯严 州 昌寿 县) 为 准就科和 买( 考参 南《涧 甲 乙稿 》 卷 九论 《田 亩 敷和 买 状 》)
,,
涸
此吃 亏的 还 是衣
民。
第五 等户 的财 产 准标之 降
低,
正
是农 民 生活 化恶的
。
力 证 明有
由可 知
此
,
宋
长代期 连 绵不 断农 民的起 义,
不能 不 说 此 有 与 着直 关接 系,
宋
代诡 名 户 各在 阶 级 各阶层 矛的盾 中 行 进着
扩大
着
,
使各阶 层的 利 害 关 系表 现的
非常 复杂
_
。
但是
宋
政 府 和 整 地 主 个 阶级 不 论 其如何 协 调其 长 利远 益和目前 利 益 关的
。
系
,
他
们 都 只不 过 是争夺 对 农 的民剥 削 而权已
四
、
从诡名 户 看 宋 代 历 史 发 的 某 些 特 点展
,
宋 代 诡名户所 以不 能 治根偶
然现 僚象政治
、而
且 在 限制 不中 断 得到 发 展的 事 实
’
,。
说
明 它 并 不是一 种、
,
而
是 我国 封 建 经济 发展到 宋 代 的 一 个 必然 产 物。
是 色 由 当时的 级 关阶
,系
官
役赋 削等 特剥点 而 决定 的 ,
在
南北 朝时
期
,
族门 士专阀政
,
经
过 北南 末至朝 隋时期 不断唐的 阶级斗争
。
士 彻族
底
夸 台 了 渐 过 渡到 宋 逐代 官户在 政治经 济 上 优占势 的 一 个时 期 代 宋皇帝 天 下
?
“
与 士大
夫
,共
,
”
反 映唐以 后封建了 统的一治 个点特
,,
。官
户为宋成 王 统朝的 主 要治 柱 支在 济经上
。
他 们也 必 然 占 有 优
势
,化
而这 种 优 势 则是通过 诡 名 户膨 起胀来 的,
诡 名
户 的产 发生展和 变
,
反
了映官 户发 家 的 历 史过 程
《 文献通
官 户 不仅直 接剥 削 着 广大 的佃 阶 农层
《
田而 且 控也 制着
一
大 批 依附 于 他 的 们小农 和 乡 户 地 主不 纳 税 ( 考 参峰,
他们 豪和 强 形势 户占有 了 全 7 国 %0 以 上 耕的 地 而考赋》 )
考》,卷 四
表 。明封 建地 主经济发 到展 一了 新个的 高,
许
多地 主庄园 (或称 庄 就 )是 以官 户 形 势 户为 首、
包
括 佃农 受 和 庇影的 小 地中主
及
自耕 农。
半 自
耕 组农 起织 的来,
诡
户 问名
也题 明 显 地 映 反 了 代宋 统治集 团 内 部 政治 经 济斗争 的一些 特 点 ,
,,
南北在
及 朝隋末唐 初风
暴 毁摧以后
,
地
阶主级 内 有 士部 与族庶 族( 寒 门 的)矛 盾。
士族当主地 农为 革民命的
,
,士
勾庶起 起 来确 了 官 立僚 地主 的 统 治 位地 这时 地 主 阶级 内 又部有 官 户 从 诡名 户的 发展中 以可到看, ,
乡户地 与主的矛盾
户 居官 于 导主 位地,
乡地户主经 济
力量
薄
,弱
则
处 于依 地附
位
他。 们间之既 矛盾 又 结勾
,
其最 终目 的 是 把封 的建 赋 役 负担 全
,
部转 嫁 到 农民身上
突的 表出 之 现一田
均
税、
官户 与乡 户 主地 在 经 济 上 的矛
盾
。必 然 要反 映
到 政治上
。
王
安 石变 就 法是 这个矛 盾
,王安 石变 法时 ,
统 , 集 治团中 改革 与守 的 斗旧 争
;
表现 在 经济 政策 上的
,一个 特 点 就是 要 不 解要 决诡 名 户造 成 的赋 役不 均问 题
免 役等法
代 表的 正是 官 地 户 主的 益利
,以 司 马光 首 为 守的 旧 派,
。
对反方
以 安王 石首为的 革改派
反
映的 只
是。
乡
户 地 主 的 一些 局 部 利 这 与益宋 朝王 在对 待诡 名 户 题 问上的 态 度是一 的 改致革 派主 张
眼制官户 的 某些 特 权
一
,
这 一_点 是有 上积极 意 的
义,
但
并不 从是根 本 上反对 官 户 的 利
,
诡 名 益 户问题 上表 现 出来 乡 户的地 主 在 经 上济 的软 弱性
决 定了 他们 的 某 些 代 表 物 在 政
人始 上不 的 底彻性
。
诡
名 是户作 为 代 宋赋 役制度 的 一 个对 立 物 而出现 的斗
,
争,
围绕 诡 名 户问题 开所展 激的 烈
,不能
不 对 赋 制 役度 变的化产 生重 大影 响
,。
由
于宋代 身 丁税 沉 的重剥 削
诡
户 名
。
寄除产外
有还。
“
诡 名丁
,身
”。
这
一斗 争 使迫 政 府宋 开始实行 推 丁 人亩 和 增 丁 不 增 税 的
“
税收
办 如法 绍 兴三 年 道 州 丁 米敷
绍 兴 三 一年
,十
田
亩 分 三之二
”( 《
炎建以 来 系年 要 录》 卷六 五
)”
定规 两 浙 地
区
“
“ 丁增不 得 增 (身绢 丁绢)
、
同( 上书 卷一 八 八
)
。。
禧开
元年颁 发诏书
多。
:
永
免 二浙身 丁
”
(《 两朝 目 纲 备 要 卷 》 )
。八
其 他
诸 如 此记类 载 还有
很
如果 把 这 个变化 放 唐在 代两 法 税与明 代 条 一鞭 法
封建 赋 变 化役
发展 的规 律 特 点就会 找到一 条线
索 代 地清丁 合一制 之 间 来度 看待 的、
话
,
从
级阶 斗争 的角 来 度看 地露暴 来出“
。
,
诡名户 的发 展 宋 代使富 不均贫
,
贱贵不 等的 阶 对级 深 刻
立们他所 以,
以 官
户为 代表的 政 治 人
贵。
经在 济 上 也是富
人 “
“。
“
富
”
,
与
其
贵,
的 ” 身份是 紧 紧连 在一起
的
宋 代 民农义起提出 。
等
贱贵
,
均贫
富
的” 斗纲战领
及 以斗争 把 官中 作吏 为主 要 的 打 击 对象 (
以
官 吏 为最”
见
斐 《 然集
?
寄 张德远 》 份
)
这些都 深刻 的 反了宋 代历映史 的 特
官户
点?
《宋
史
》、
卷一七
八,
食 货 志
《?
法役 记》载
。,
官及品
“
纳进”
、军功
盔
、
宰捕执 给
减使年 授补转 至 升朝 官 为即官 户
官 , i户 品胃 官
’,
又”
,
弥李 逊。
《药 鑫
集》 卷三
缴《
光刘世 免差 科 状 》中 说
其 亡段 者有 荫同(
二第 卷
,
?
形势户 本)
? 日人 加藤 繁 《 中 国 经 济史 考 》证
3: 10
页
、
,
商 印务书 馆
译
”。
中说“
“
所 谓 势形
户,
也可 以 做 看 和官 户有同 样 的 意义
而 释 解
、的
他 并且 说 是根
当时
据
语用最 多 的 用
。例
”。
其 实宋代 人对 官 户
?
形势户的 用语 是有
不
含同义
。
按
《的 元庆
条法 事 》
卷 类四十 七《 税 萍租
书手
“
、
赋役 》 关于令形 户势 的。
胃见 i 充州 县及 按 司察人 吏 ’ 解 ,释
者”
保正
、
户 者之 长类并 品 官 之 家非 贫 弱
”
文《献 通
,
考?
田
赋
》考解 释
,
为系
见 任 文武职 官 及 州 县 要势人
户
,
由
此
可见
形势 户 包括 官 户 和各 哥 吏 级 势等要 人 家
,
它的 范 围 当相 泛广,
。
官 免户
差。
与
形势 户 中的非 官 二户者 是不 相同 的的科权
形利 势户 中的 非 户 官 特无权
,
官户 有 权
,特
凭
特 权而 享有兔役 ,
、
凭 借 权势 豪和 而 逃横 避赋役
,
从封 建
法
律
看未
,
一是 合
法
是一不合法
,
二者 的 政治 地位 也不 相 同 ,
不 能
混为一 谈
文本在用 语 上 为了 行文方
便
,
官 把户和 形 势 并户
称用 以突 官出 户的 地位
,并
非
另
他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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