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与地下工程灾害防护

时间:2021-11-07 10:05:53 资料 我要投稿

隧道与地下工程灾害防护

第一章

隧道与地下工程灾害防护

隧道:隧道是地下工程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铁路、道路、水渠、各类管道(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动力及通信电缆等)遇到岩土、水体等障碍物时开凿的穿过山体或水体的内部通道,是“生命线”工程。

灾害:所谓灾害,一般指那些可以造成人畜伤害和物质财富毁损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它们源于天体、地球、生物圈、等方面以及人类自身的失误,形成超越本地区防救力量的大量伤亡和物质的毁损。 自然灾害成因:(1)由大气圈变异活动引起的气象灾害和洪水;(2)由水圈变异活动引起的海洋灾害及海岸带灾害;(3)由岩石圈变异活动引起的地震及地质灾害;(4)由生物圈变异活动引起的农、林、病虫、草、鼠害;(5)由人类活动引起的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的分类:(1)气象灾害;(2)海洋灾害;(3)洪水灾害;(4)地质灾害;(5)地震灾害;(6)农作物灾害;(7)森林灾害。

地下工程常遇灾害:(1)自然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2)人为灾害(战争灾害、运营事故、工程事故)。

第二章

风险的属性:(1)自然属性;

(2)社会属性;(3)经济属性。

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2)普遍性;(3)随机性;(4)规律性;(5)动态性。

工程的可靠性:工程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 地铁运营中引起事故的原因:(1)运营设备、线路老化短路引起的火灾;(2)年久失修,隧道地下工程渗漏、断裂、沉降、倒塌;(3)操作失误,引发列车追尾、出轨。

风险损失:风险损失是指风险事故发生后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于风险分析是事前进行,风险损失的分析就带有预测成分。

第三章

地下工程内部火灾特点:(1)第一文库网氧含量急剧下降 ;(2)温度急剧升高;(3)产生烟气量大,火灾的危害大;(4)散热条件差,浓烟难以排出 ;(5)人员疏散困难 ;(6)灭火救援难。

地下工程的火灾易发地点:(1)长隧道;(2)地形较复杂隧道;(3)容易形成低扩散区的隧道。

地下工程火灾的原因:(1)违反电气安装和使用的安全规定进行操作;(2)电气焊割 ;(3)吸烟及用火不慎;(4)线路过负荷;(5)爆炸所引起的火灾;(6)人为纵火或恐怖袭击;(7)列车故障或管理不善引发的铁路隧道火灾。 建筑消防系统作用:为建筑物的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保障体系,以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水平。

第四章

地震:地震是一种由于地球内部物质快速运动或人为爆破造成地面震动的自然现象。

第五章

地下水对地下工程结构的危害:

1.地下水对围护结构的危害:(1)吸湿作用;(2)毛细作用;(3)侵蚀作用;(4)渗透作用;(5)冻融作用。

2.地下水位变化对结构的危害:(1)浮力作用影响;(2)潜蚀作用影响;(3)对地下结构耐久性和强度的影响;(4)对地基强度的影响。

地下水对基坑工程施工影响:(1)挡土结构上发生的事故;(2)基坑底面内发生的事故;(3)基坑周边发生的事故。 地下工程防水的内容:地下工程防水是一项综合性技术,它包括结构防水、注浆防水、排水以及渗漏水处理等。 地下工程防水的原则:

(1)地下工程防水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理。 “防”是工程结构自防水或采用附加防水层等防水设施,使工程具有一定的防水渗入的能力;

“排”是采用自流排水或机械排水的.方法,将地下工程内外积水及时排走,降低水头压力,为防水创造有利条件; “截”是指在工程所在地的周围,设置排水沟、截洪沟、导排水系统,将地表水、地下水流经通道截断,防止和减少雨水下渗,减少地下裂缝水进入工程;

“堵”是指在围岩有裂缝水存

在时,采用注浆和嵌填等方式堵住孔洞和裂隙。在工程建成后对渗漏水段,采用注浆、嵌填、防水抹面等方法将渗水通道堵塞;

(2)地下工程的防水,应积极推广和采用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

(3)地下工程防水要体现综合设防原则,必须贯穿、设计、施工和维修及选材的每个环节,灵活对比各类防水方法,以达到不同等级地下工程的防水要求。

变形缝:变形缝是为了避免建筑物由于温度变化、各部分所受荷载不同、地基和结构不同出现变形、开裂和建筑结构破坏,而设置的将其各部分分开的裂缝。

变形缝的分类:(1)伸缩缝;(2)沉降缝;(3)防震缝;(4)引发缝(诱导缝)。 渗漏水的处理:(待定)p224

第六章

民防工程的作用:(1)有利于实施信息化作战;(2)对武器的袭击有较好的防御作用;

(3)与其他作战要素相结合,

提高作战及防御能力;(4)有利于作用作战战术,保证机动作战的胜利。

第七章

组织施工时引起重视的地下工程特点:(1)隐蔽性;(2)循环作业性强;(3)场地拥挤,作业空间狭小;(4)围岩与支护力学行为随工况动态变化;(5)作业环境差;(6)施工风险大。

基坑工程事故原因:1.设计因素(1)无证设计;(2)盲目设计;(3)越级设计;(4)虚假设计;(5)忽略对地下水的处理措施2.施工因素(1)无施工资质或越级承包;(2)施工质量差;(3)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意识差,未严格按照施工规程和程序施工;(4)在没有征得设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施工人员凭经验处理;(5)忽视施工监测和险情预报3.勘察因素4.项目管理因素5.施工监理因素。

基坑工程事故类型:(1)围护结构断裂碰坏,基坑塌方或坍塌;(2)基坑渗漏水,流沙,管涌;(3)围护结构位移过大,超过允许值,威胁到基坑本身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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