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
针灸推拿 09针推2班 孟庆来 09503056
分析求职各阶段侵权情形及其对策
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所以大学生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一)招聘面试阶段
1.高职诱惑: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缺失社会经验和就业心切的心理,在招聘时编织美丽的谎言引其上钩、从中牟利。如一些单位招聘“储备经理人”,但实际工作岗位仅仅是“业务员”。毕业生就业不仅要主动和多尝试,还要多与有经验的人交流,要办理正规书面手续来维护自己合理的利益,不要抱有“中彩”心态去轻信那些“太好”的招聘职位,多方面、多渠道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及背景,看看公司是否正规,业务是否合法。
2.侵犯隐私:毕业生在求职时,会在相关领域如网络和求职材料上留下自己的信息资料,比如姓名、年龄、身高、学历、电话、身份证号等,这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泄漏、出售。但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工作人员的疏漏、网络软件的缺陷、不法分子的圈套等,这些信息被用来侵害当事人或谋求商业利益。因此,毕业生求职时不要随便将个人资料留给不可靠的单位和个人,投放网络时要选择安全防范能力强和可靠性高的网站,同时注意保密设置内容的选项。在面试时,一些用人单位的提问会涉及个人隐私,如果与工作无关或者出于恶意,毕业生有权拒绝回答;如果是出于安排合适岗位的考虑或者考察应变能力,毕业生可以视情况回答。用人单位因此获得毕业生的个人隐私后,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构成侵权。
3.侵犯知识产权:个别用人单位通过招聘时要求毕业生提供作品或者完成某项设计工作等方式,取得并盗用毕业生的智力成果。如某软件公司在报刊上刊登招聘启事,招聘计算机专业研究生,凡应聘者领取考卷一份,实为一项设计项目的一部分。就这样一场虚假招聘使本应耗费大量人力的设计工作轻松完成。所以广大毕业生尤其是设计类、计算机类的`毕业生应该提高警惕,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采取适当措施降低用人单位使用作品的可能性。例如,面试时不要让用人单位随意复制自己的作品;发送电子邮件时,应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处理,降低相关图片的分辨率;交付自己的作品时,应要求用人单位签收,以保存证据。
4.短信招聘陷阱:浪费了钱财,透露了个人信息。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阶段
1.试用期“陷阱”:每个职位都会有最初的“试用期”,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在劳动公司中约定,不允许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
2.口头约定“陷阱”:有些毕业生在毕业之前通过实习,已经和实习单位达成了录用的意向,但由于只是进行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契约,因此也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即使是就业协议也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更不用说口头约定,所以一定要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廉价劳动力“陷阱”:有些用人单位不讲究诚信,会以各种方式把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按照《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各种保险的部分费用,由职工缴纳的部分,也有明确的数额规定。
4.粉饰招聘岗位危害:就业后失望,心理落差大,所以求职时一定要弄清职位工作内容。
5.试用期辞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6.试用期辞退:《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大学生自身的各项问题:如诚信等问题。
(三)到单位报到上班阶段
社会保险:毕业生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之后,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四金”,如用人单位不缴纳,且自己不能解决,就应尽快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请求帮助维权。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相关文章: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护探讨08-09
大学生就业如何维护权益02-10
毕业生应增强五意识 自我保护就业权益02-10
大学生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03-17
就业签约之权益篇01-01
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02-08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01-17
大学生就业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02-08
大学生兼职,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