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梯改造重大维修及维修的部分定义

时间:2021-10-31 09:44:46 资料 我要投稿

浅谈电梯改造重大维修及维修的部分定义

【摘 要】 本文对电梯改造重大维修及维修中易造成不同理解的地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就电梯移装、轿厢重量改变是否属于改造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浅谈电梯改造重大维修及维修的部分定义

【关键词】 改造 重大维修 维修 型号 规格

随着电梯数量的快速增长以及部分电梯使用年限的日益增加,为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电梯会涉及到改造、重大维修及维修。但有很多使用单位和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对电梯改造、重大维修及维修的定义理解不清楚,常常误把改造当做重大维修,把重大维修当做维修,导致未及时向监察机构办理施工告知或未及时向检验机构申报检验,给电梯的日常使用、检验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就电梯电梯改造、重大维修及维修的定义,结合自身的工作检验,谈谈个人的理解和看法:

目前,我们对电梯改造重大维修及维修的判定依据,主要源于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该规则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在该规则的附件5《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里面,对改造重大维修及维修的类别做了详细划分(表1)。

对于上面表中很明确的定义我就不在做过多的描述,个人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应重点把握:

1 关于电梯的移装

由于房屋的改造拆迁或者使用单位想更换设备的使用地点等原因,有些电梯会遇到移装的问题。对于自动扶梯的移装,只要运行长度和倾斜角度不发生变化,可以认定为重新安装,但必须要原制造单位的同意和认可。对于电梯,如果发生移装,势必会导致提升高度发生变化,必须认定为改造。对于电梯的移装,移装前必须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进行评估,对那些老旧的设备或国家禁止生产淘汰的设备,不能进行移装。

2 关于电梯重大维修和维修的区分

在电梯的重大维修和维修定义中,更新或调整的部件有部分是重复的: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液压泵站、电动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梯级或踏板、梯级链、滚轮(主轮、副轮)、扶手带。对于这些部件的更新或调整,有时候使用单位或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容易将重大维修和维修混淆。其实这两个概念也比较好区分,首先看重大维修的定义:不变更右栏列出的参数等内容,但需要通过更新或者调整以下部件(保持原规格)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1]。这句话里面有个关键词(保持原规格),在看维修的定义:不变更右栏列出的参数等内容,但需要通过更新或者调整以下部件(保持原型号、规格)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1]。这句话里面也有个关键词(保持原型号、规格)。所以只要理解了原规格和原型号的含义,就能很好的区分重大维修和维修。型号是产品按类别、品种并遵循一定规则编制的代码。规格是产品对不同的技术参数、性能的`标注。保持原规格是要求施工中更新、调整的电梯部件与原电梯部件在技术参数上、性能上一致,型号允许有差别。保持原型号、原规格是要求施工中更新、调整的电梯部件与原电梯部件相同。举例说明一下:例如一台电梯,更换缓冲器,原缓冲器型号为HP,如更换的缓冲器为同一生产厂家的型号为HP且规格一样,则可认为为维修;如更换的缓冲器为不是同一生产厂家的型号为HPE但规格一样,则认定为重大维修。

3 关于电梯轿厢重量改变的界定

有些使用单位出于美观的考虑,在电梯验收合格后或平常使用中,对电梯轿厢进行了装修,主要体现在铺大理石地板,吊顶,包装镜面不锈钢等方式。但轿厢的装修会改变轿厢的重量,等于改变了电梯原有的设计参数,会直接影响到电梯的安全运行性能:如制动性能、曳引能力、平衡系数、安全钳紧急制动时的负荷、悬挂装置的承载能力等。在上面的规则中已经很明确的指出:轿厢重量发生变化时属于改造。而且在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附录E中也有规定:改变轿厢质量应视为电梯的重大改装。但我个人的看法是,并不是轿厢重量有了轻微的改动就属于改造,比如在轿厢内面加个广告牌,防护板,告示栏什么的,轿厢重量的变换应该有个范围。对此我也查阅了相关的参考书籍和标准资料,最后在《上海市电梯改造规则》(沪质技监特2008【580】号)找到一条相类似的规定:改变轿厢的质量是指原电梯轿厢设计质量或其附件的质量发生变化,超出原有的5%[2]。尽管《上海市电梯改造规则》为地方标准,但我个人认为在目前没有国家标准法规作为判定依据的条件下,可以将这一条作为轿厢质量发生变化是否属于改造的参考依据。对于今后有装修计划的电梯,如属于改造范围内的,应由制造厂家和有资质的改造单位先进行计算校核,如计算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才能进行装修工作。

以上几点仅为个人的见解,可能在理解上还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同仁予以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2003年.

[2]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电梯改造规则》2008年.

【浅谈电梯改造重大维修及维修的部分定义】相关文章:

主板维修资料维修部分 -电脑资料01-01

电梯维修个人自我总结01-10

电梯维修个人自我总结01-01

电梯维修合同范本10-09

电梯维修工个人总结02-08

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方案09-28

维修改造合同范本09-30

设备的维修和改造 -管理资料01-01

浅谈地铁设备维修管理07-20